重庆莱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员工入职(转岗)培训制度
1.目的
为了使员工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能够更快地适应新的工作,尽快地展现自己的工作能力,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特对我公司的所有岗位实施《员工入职(转岗)培训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全面质量管理的一项措施,以提升各个岗位的工作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上岗人员结束实习期后的上岗管理。
适用于转岗人员相关的上岗管理。
3.责权划分
3.1.人力资源部的权责
制定、完善新上岗、转岗人员岗前培训制度;
检查、评估公司新上岗、转岗人员岗前培训工作的实施情况; 对不符合制度要求的部门进行相关考核,并敦促其改正。
3.2.各部门的权责
制订并落实本部门新上岗、转岗人员岗前培训方案;
对新上岗、转岗人员岗前培训工作进行检查,对培训状况进行考核;对新上岗、转岗人员岗前培训情况进行记录并报备存档。
4.培训管理相关制度
4.1一般要求
4.1.1 凡新上岗、转岗人员,均有接受岗前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4.1.2 在新的相关规定发布之前,新上岗、转岗人员岗前培训制度的订立与修订,以及相关管理工作,人力资源部作为主要权责部门行使管理职责,其他部门拥有提出改善意见的权利和配合执行的义务.
4.1.3符合“适用范围”要求的各部门负责新上岗、转岗人员岗前培训方案、内容,以及计划的执行和考核工作.各部门领导为本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4.2 培训体系:
4.2.1 培训对象:符合“适用范围”要求的新上岗、转岗人员。
4.2.2培训目的:加强新上岗、转岗人员岗前培训工作,使之更快的融入到新的工作岗位,
4.2.3培训形式:
1)培训时,新上岗、转岗人员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一本《员工手册》。
2)为消除培训差异给新上岗、转岗人员岗前培训带来的影响,本制度特规定:若为个别新上岗、转岗人员进行培训,则统一由部门领导作为培训师;若为三个及以上新上岗、转岗人员进入,则统一指定一位有三年本岗位或部门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作为培训师”。
4.2.4 培训内容:岗位职责、工作规范、生产安全等 相关内容。5 培训方案的拟定:
结合本部门或本岗位的工作情况,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由相关岗位的部门领导作为成员,制定本岗位的岗前培训规范;各部门领导负责培训方案及具体培训内容的编制工作。
6 培训实施:
6.1新上岗、转岗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培训方案及培训计划执行;
6.2培训结束后、正式上岗前,本岗位应对该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3 人力资源部在培训期结束后,定期调查人员的培训情况; 7 培训记录:
7.1在新上岗、转岗人员岗前培训结束后,部门领导有义务在一周内,将该人员的培训记录及考核结果报至人力资源进行备案;
7.2 培训记录包括:《培训资料》、《考核试题》。
8 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执行、解释及修订。
莱茂公司人力资源部2014.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