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竞赛规则
一、竞赛内容
以负责文字材料写作人员应知应会为基础,从实际出发,以语文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要求和宣传报道作参考。
二、竞赛形式和标准
竞赛形式为理论知识答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语文基础知识50分,公文基础、宣传报道知识各20分,企业文化10分。
(一)专业知识
1、语文基础知识
2、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3、企业文化基础知识
(二)相关知识
1、错别字掌握
2、汉语拼音掌握
3、语法掌握
4、行文规则掌握
5、报道格式
6、公文概述
三、题型及分配
竞赛考试为笔试、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
1、单项选择;
2、多项选择;
3、填空;
4、判断;
5、改错;
6、通知、计划、总结、请示、汇报、宣传报道写作测试。
四、竞赛规则
(一)理论知识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必须持参赛准考证和胸卡参加竞赛。
2、参赛选手必须在竞赛前15分钟进场,并按准考证号就位。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竞赛,竞赛开始20分钟后方可离开赛场。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准带入技术资料和任何工具书。所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竞赛现场,计算器除外。
4、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监考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监考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行为处理。
6、在竞赛规定时间结束时应立即停止答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
7、违纪者终止考试,并且取消所有项目的考试资格。
(二)赛场规则
1、赛场工作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竞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应证件,统一着装。
2、除现场评委、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竞赛组委会许可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竞赛组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竞赛进行。
(三)评判规则
1、评委人选应符合公司要求的条件,并具备一定的技能竞赛组织和评判经验,评委会的组成须经竞赛组委会确定。
2、理论知识竞赛结束后,试卷封装由竞赛组委会指定考评员评分,评分成绩汇总由评委组负责,经主管领导审核后生效。
3、操作技能项目完成后,由考场工作人员统一收取图纸试卷并封存交给评委,成绩汇总由评委组负责,选手成绩经主管领导审核后生效。
4、参赛选手的最终名次依据理论和实际操作成绩的累加成绩按权重折算计评。当出现总成绩相同时,比较操作技能成绩,以操作技能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取相同名次。
5、在执行监考、评判、阅卷、检测评分、成绩审定等工作期间,工作人员一律不得使用通讯工具和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