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培训第四期
培训时间:2011年3月10日
主持人:******
培 训 人:王亮
培训内容:《交通安全小常识—超速行驶危险重重》
超速行驶对行车安全为什么构成这么大的威胁?超速行驶主要有以下危害:
一是超速行驶,视力下降,判断不准。驾驶人在行车中的视力称为动视力。一般来说,动视力比静视力低10%至20%。动视力与速度成反比,车速越快,视力下降越多。当时速为60公里时,视认距离为240米,而80公里时,视认距离减少到160米;车速越快,视野越窄,这就是所谓的“隧道型视野”。当时速为40公里时,视野为100度,时速为100公里时,视野仅为40度,这时两边的景物无法看清;
二是超速行驶,反应距离延长。当时速为60公里时,人的反应距离为16.7米,当时速达100公里时,反应距离为27.8米。车速越快,反应距离越长,危险越大;
三是超速行驶,制动距离延长。不同的路面,摩擦系数不同,车速越快,制动距离越长,发生事故的可能性陡增;
四是超速行驶,干扰正常车流。超速行驶的车辆必然时刻处于超越正常行驶车辆的状态,每次超车无论是变道还是驶回原车道,都会形成交织点,而每个交织点就是一个交通事故隐患;
五是超速行驶,加重事故后果。车速越快,动能越大,冲击力越大,发生事故碰撞时后果越严重。数据显示,当汽车时速20公里,把人撞死的几率为10%,40公里时超过30%,60公里时超过90%,80公里以上时则达到100%。
由此可见,超速行驶是危险可怕的,“超速行驶”历来是公安交管部门整治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可为什么仍有人铤而走险超速行驶?长期在一线执法的民警统计发现,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驾驶人没有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争强好胜,开“赌气车”或“英雄车”;还有就是一些驾驶人过高估计自己的能力,显示自己的驾驶技术而高速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