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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3-03 07:51:0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宁强县民政局

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民主管理与

民主监督制度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县纪委、县监察局制定印发的《宁强县“勤廉村官”工程实施方案》(宁纪发[2011]5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村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水平,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现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村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村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的重大意义

实行村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完善村民自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是顺利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村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十分重视,各镇党委、政府也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目前还有一些村(居)委会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进展不够平衡,程序不够规范,监督制约乏力,公开工作失真失实,民主管理流于形式,民主监督形同虚设,对群众反映和公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等现象,导致群众不满意,针对村组干部的信

访居高不下。因此,各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增强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克服松劲懈怠情绪和自我满足思想,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健全和完善制度,着重抓规范促提高,抓延伸促拓展,抓监督促落实,切实把村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规范运作,不断提高村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质量

(一) 明确村务公开内容

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以及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应向村民公开。

1、村集体财务收支:村年度财务计划及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收益分配,固定资产购臵,基本建设投资,债权债务等情况;

2、农民承担的各项劳务和费用;

3、宅基地使用;

4、水电费收缴;

5、计划生育政策落实;

6、征收、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收支;

7、村集体土地、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租赁及收益使用;

8、公共基建项目的投资、方案和资金使用;

9、救灾救济款物、扶贫资金、城乡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以及其它国家补贴农民资金和捐赠款物的发放使用;

10、扶持农业开发和资助集体资金的发放使用;

11、村集体债权债务;

12、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情况、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和误工补贴;

13、重点村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村务要逐项进行公开,财务收支要逐笔据实公开,不得设臵“其它”支出项目。

(二)讲究村务公开形式

1、在群众聚居,方便观看阅览的地方设立固定公开栏公开。

2、在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上公开。

3、发放入户通知单、明白卡、小册子公开。

4、实行片区集中公开,便于互相监督。

除此之外,每个村都要在公开栏附近设立意见箱,每月确定一天为村民信访接待日、咨询日;镇政府要开通举报电话,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

(三)完善村务公开程序

要按照提议、审查、确定、公开、反馈、整改、建档等程序进行。

1、村民委员会提出公开方案;

2、村务公开监督(理财)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

3、村联席会议确定方案;

4、村民委员会公布方案;

5、专人负责收集并反馈各界意见;

6、根据监督小组和群众的意见,抓好问题整改;

7、村民委员会要建立村务公开工作档案,及时整理归档公开资料。村务公开档案要真实、完整、规范,并立卷归档保存。

(四)规范村务公开时间

1、年度性公开内容包括:年度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村干部的年度考核、考评、民主评议,以及其他以年度为执行时间的事项。年度性公开内容在确定或评议后半个月内予以公开,每年至少公开一次。

2、常规性公开内容包括:村集体财务收支、计划生育、农民负担,村干部管理,村后备干部培养使用、党建工作情况以及其他例行的工作。常规性公开内容按季度公开。

3、临时性公开内容包括:企业(耕山和山林等)承包、工程招投标、宅基地分配、城乡低保、救灾救济和优抚款物发放等情况。这些事项在确定后半个月内予以公开。

4、即时性公开内容包括:各项难以预计的事项、特殊情况以及村民反映强烈,要求尽快公开的事项,要按规定的程序随时公开。

三、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加强监督

要坚持一手抓公开,一手抓管理,通过建立健全村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的落实,把民主管理贯穿于公开工作的全过程。

(一) 民主决策

1、民主决策的形式。村级民主决策的基本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会议应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

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由村民按照10户到15户推选一人,或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全体村民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应有详细的文字记载并归档保存。

2、民主决策的程序。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由村党支部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民主决策事项的办理;对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要在会议召开3天前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公布,并书面通知村民代表,广泛征求意见;会后要及时公布表决结果,公告决定的事项。

3、建立民主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决定,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及全体村民要自觉遵守和执行,除发生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不得随意更改。如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更改的,要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与处臵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行为,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是党员并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民主管理

1、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一个月内,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要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村民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及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健全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村财务管理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委会任期目标制度、村委会工作报告制度和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村委会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公章保管使用制度等,明确村干部的职责、村民的权利义务,规范村级各类组织的职责和相互关系,用完善的制度约束村干部和村民的行为。

2、建立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后的工作移交制度。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原村民委员会应当在10日内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移交工作由镇人民政府负责主持,并形成移交清单,由镇政府代表、新、老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归档。

3、健全村民民主理财制度。新一届村民委员选举产生后,各村都要及时健全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必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各地要对民主理财人员进行政策及业务方面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理财水平。村民有权对本村集体财务账目提出质疑,有权委托民主理财小组审阅、审核财务账目,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对财务问题作出解释。

4、规范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

组集体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报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分管财务的负责人按规定权限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为不合理财务开支的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财务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镇人民政府和农经部门要加强对村级财务活动的指导和监督。

(三)民主监督制度。

1、完善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小组,加强对村务公开实行全面监督,定期对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形式是否真实、规范进行审查,监督村民委员会认真执行公开制度,征求并反映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村民委员会对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答复。半数以上村民户不满意的公开事项,村务监督小组要责成村民委员会进行整改,整改后再重新公布。

2、建立健全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充分发挥其职能,认真实施对日常村务公开情况、村民委员会决策情况、村委会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执行情况,以及村干部履职和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四)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由镇党委组织党员、村民代表,结合年终考核或总结工作,对村“两委”工作和村干部的德能勤绩进行评议或测评,并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考评结果与其误工补贴及奖惩挂钩。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是村党组织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的,应责令其辞职,不辞职的应启动罢免程序;其他村务管理人员,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

(代表)会议作出处理决定。

(五)村财审计制度。对村级财务实行专项审计、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年度审计。审计工作由镇经管部门为主,村民主理财小组配合,审计结果要按期向群众公布。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村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指导和引导村级组织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镇、村要相应健全组织和工作机制,切实履行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村党组织书记是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全力以赴抓好工作落实。

二要加强分类指导,注重典型示范。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对好的要引导上水平,创特色;差的要抓好整改,限期扭转后进状况;推动中间状况的村常抓不懈,稳步开展。要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每个镇都要创建2个村务民主管理示范村,通过典型示范,不断提高村务民主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今年内,各镇重点抓好以下村:汉源镇:金家坪村、东门村;大安镇:江林村、八亩田村;阳平关镇:阳平关村、小鱼山村;燕子砭镇:沈家坝村、东丽村;代家坝镇:街民村、朱家垭村;高寨子镇:肖家坝村、戚家垭村;胡家坝镇:胡家坝村、七里沟村;铁锁关镇:铁锁关村、坪溪河村;毛坝河镇:毛坝河村、大竹坝村;巨亭镇:黑水村、流溪沟村;巴山镇:茅坪沟村、石坝子村;广坪镇:广坪河村、水观音村;舒家坝镇:舒家坝村、塘子盖村;安乐河镇:安乐河村、石垭子村;二郎坝

镇:水田坪村、莲花庵村;青木川镇:青木川村、东坝村;巩家河镇:山坪村、两河口村;太阳岭镇:伍家坝村、赵家河村;禅家岩镇:禅家岩村、落水洞村;庙坝镇:庙坝村、华严寺村;苍社镇:苍社沟、杨家坝村。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要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由纪检、监察、民政、农业等有关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加强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防止半公开、假公开现象发生。要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主要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创建先进镇、村党组织考评的重要标准之一。要进一步量化细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考评标准,抓好半年考评、年终总评。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对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较好的单位,要进行通报表彰,对落实较差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单位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二O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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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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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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