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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家电下乡”政策

发布时间:2020-03-02 14:56:3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浅谈“家电下乡”政策

一、“家电下乡”政策背景

2007年底,我国政府以四川省、河南省、山东省三省为试点,推行政府补贴推动“家电下乡”工程,对农民需求量大的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等家电商品实行各地财政部门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领取补贴的办法。此创新之举是政府财政政策在消费领域的新突破。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点,实际情况表明,“家电下乡”对于增加消费、扩大内需、缓解家电行业困境,满足农村市场需求具有积极意义。2008年,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宣布,从12月1日起将“家电下乡”工程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国14个省、市、自治区,并从2009年2月1日起推广至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产品也在原来的“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4个类别的基础上,增加了“电脑、空调、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5个类别,与彩电等产品一样享受国家13%的补贴。

二、“家电下乡”的意义

家电下乡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和贸易政策的创新突破。主要内容是,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给予一定比例(13%)的财政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新形势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家电下乡对于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重要意义,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决策部署、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举措。 1.有利于拉动农村消费。扩大农村需求是扩大国内需求的重点,把农村潜在的巨大消费需求转化为现实购买力,则能为我国日益形成的强大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为国民经济提供持久拉动力。抓住当前农村家电普及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推广家电下乡,能够直接提高农民消费能力,在更大范围内调动农民购买的积极性,真正把内需特别是农村消费启动起来。

2.有利于促进行业发展。我国是世界最大的家电生产和出口国,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产量均居世界第一,出口依存度大。最近一段时间受国际市场影响,出口受阻,行业发展遇到较大困难。推广家电下乡,能够促进家电生产、流通和农民需求的有机对接,有利于消化家电产品过剩产能,为企业调整产品结构、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拓展了空间。

3.有利于改善民生。推广家电下乡,能够让更多的农民用上性价比高、服务有保障的名牌家电产品,尽早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特别是在农村普及彩电和手机,可以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帮助农民了解国家政策、获取更多市场信息、学习生产技术,促进农民增收。这是贯彻国家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具体体现。

4.有利于落实节能减排。按照中央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要求,家电下乡在产品标准中特别强调了节能,使家电下乡产品成为家电节能减排的先导和示范。其中,家电下乡冰箱、冷柜、彩电比市场同类产品节电20%以上,洗衣机能效等级比市场平均水平高2-3个等级。从消费者角度考虑,这也有利于减少农民家电使用成本、减轻农民经济负担。

5.有利于完善农村生产和流通服务体系。推广家电下乡政策不仅仅是给一些财政支持,一“补”了之,而是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更多的企业关注农村市场,不断建立和完善面向农村的生产、流通和售后服务网络,改变长期形成的以

单一供给结构面向差别很大的城乡二元结构的状况,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存在的问题(从民生角度看)

“家电下乡”是本着切实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农民服务为目的,这是一项惠民工程。但站在农民的立场看“家电下乡”工作中存在着许多有待改进的地方。

(一)农民收入微簿,消费水平偏低。

在我国,大部分农民的收入偏低,并且增长缓慢,福利微薄。农村没有稳定的社会保障体系,他们必须把本来就不多的收人存起来以应付将来发生的诸如生老病死等不确定因素的支出。虽然政府出台的“家电下乡”工程补贴13%,但把本来就不多的储蓄视为“保命钱”的农民对买家电并没有太多的热情。在他们看来“家电下乡”是政府出钱补贴农民,让农民掏钱帮企业消费。为何农民对“家电下乡”产生疑异呢?第一,补贴的不是全体农民,而是有钱的,能买得起家电的那一部分农民。既然都是国家为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钱,为什么只有买得起家电的人才能享受政府的补贴呢?第二,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无可厚非,但是前提应该是增加农民收入,而不是以帮农民花钱来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这样只能使富裕农民的生活更加舒适,而对没有消费能力的贫苦农民来说却毫无用处。

(二)农村环境对家电的影响。

很多农民担心,从新农村建设的大局考虑,“家电下乡”工程可否是当务之急?“家电下乡”农村硬件设施准备好了没有?我们知道,农村的环境对家电的影响颇大。首先,从农村的电力、供电设施情况考虑。由于农村电力设施落后,供电设备相对老化,在电力供应紧张的时候经常会导致电压不稳或是突然断电,致使家用电器无法正常工作甚至被烧坏。如果“家电下乡”工程的家用电器没有经过任何技术改良而投放于农村市场的话,这些家电对农民生活的实用性就大打折扣了,不仅不会给农民的生活带来任何便利,反而会让本不富裕的农民觉得“花了冤枉钱。”其次,农村通讯信号较差,手机接听不方便。网线没有牵到每家每户,有限的信号并没有百分之百覆盖农村,农民即使买回电脑、彩电,也只能在家中当摆设。在这样的农村环境下,“家电下乡”该如何应对农民的困难呢?最后,农村生活环境的欠缺,由于农村大部分是黄土地,天气干燥时灰尘特别多,同时,农民的住房都是自己修建的一层或两到三层的房屋,雨季房屋潮湿严重,不适于家电的运行。农村老鼠、昆虫较多,很容易钻进电器内把电线咬坏。家电厂家必须在能使农民消费得起的价格条件下,实施技术改良,生产出能适应农村复杂环境的优质家电,才能达到惠农惠民的目的。

(三)偏远农村的家电售后服务问题。

由于农村消费群体较为分散,人口居住并不密集,使得家电售后服务体系难以形成规模。有的偏远山区连公路也没有,汽车无法入内,这使得大品牌家电企业很难在农村尤其是偏远山区开拓市场。农民买回家电后售后服务得不到相应的保障,如果出了任何质量问题,根本就找不到相关的家电维修部门。据《海峡财经导报》报道,龙岩市武平县的几户农民说,几年前在他们村举办过类似“家电下乡”的活动,由县政府牵头,召集一些电器厂商在村里的小学、中学的操场上搭起了临时卖场。全村男女老少像过年一样,争先恐后地往卖场里挤。后来大家发现这些电器不是白便宜的:一些电冰箱表面有划痕,彩电显像管老出毛病,电饭煲用一段时间就‘罢工’了。家电出了问题,当然得找人修。农民们拨通保修卡上的售后服务电话,得到的回答不是“售后人员下乡要额外收费”,就是“买的产品属于旧款,配不到零件。”眼看这些家电成了“废品”,农民们心疼不已。几经折腾之后,大家对这样的活动再无热情,卖场自然也就办不下去了。

四、完善“家电下乡”政策的具体措施

(一)根据农户不同的经济水平,适当调整补贴额度。

“家电下乡”政策最初是针对农村市场的,通过几年的实施,农村市场日趋饱和,要想有效实现家电下乡政策的目的,必须进一步扩大消费市场,拓宽消费领域。国家对所有购买

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给予13%的补贴,不论消费者家庭的经济水平,没有一个合适的补贴梯度。在此,个人认为应实施因地制宜的补贴政策。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沿海地区较中西部地区发达,省会城市较一般地区城市发达,城市较农村发达,普通县市较国家贫困县发达,所以,我们应对国家给予13%的补贴额进行适当的上下浮动。属国家贫困县市地区的农村则可将补贴上调一两个百分点,而对较发达地区的农民则下调一两个百分点。这样可激起购买力弱却有强烈购买欲望的农户的购买积极性,同时也可保持那些有购买能力的消费者的购买积极性,从而进一步拉动内需,激活农村市场。

(二)拓宽家电下乡消费市场。

1.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口纳入“家电下乡”的消费群体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二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三是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人家庭收入X5)。这是我国现阶段城市人口中生活不是很富裕的群体,但对国家这项优惠政策来说他们却被排除在外。在城市实行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对于他们而言难以推行,而他们又是一个数量庞大的潜在消费群体,他们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只需验证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资格,即可享受“家电下乡”的优惠政策。

2.实行城乡市场全面开放。这一改进措施是就“家电下乡”政策实施的现实情况而提出来的。无论怎样监管,城市人口用农村户口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情况是无法杜绝的,与其把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用来监管,还不如全面开放城乡市场,让有家电需求的无论是城市困难群体还是农民都可以买到有补贴的家电下乡产品。而对于产品的数量问题,则让市场作用和国家的宏观调控来解决。关于财政补贴问题,国家虽在其中增加了投入,但只要把握了困难群体这个标准,该想就不难执行。因为,对于城市消费者来说,经济实力较强的城市居民主要的还是看重产品的品牌与档次,而中标“家电下乡”产品只是为数不多的几个品牌,在我们专访中也发现98%的消费者认为“家电下乡”产品的档次属于中下等次。所以,这不会影响“家电下乡”政策的有效实施。同时,还扩大了消费市场,促进了家电行业的发展。

(三)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

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缓陧,农民增收渠道有限,家庭年收入低,必然造成农民购买力弱。因此,解决农民购买力弱的问题的根本途径还在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针对农业的产业特点,进行特殊的财政扶持。主要包括加强信贷支农,进一步解决农业生产资金困难的问题推广农产品仓储保管技术,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认真落实农业直补政策,如购买大型农机具补贴、耕地面积补贴、退耕还林还湖还草补贴,等等,这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同时,也增加了农民可支配的现金收入,无疑是有利于“家电下乡”政策实施的。

(四)加大对“家电下乡”政策的有效宣传。

“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应对不同的群体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同时要提高宣传T作的效率。从我们走访调查的农户中发现,许多农户只停留在了解的基础上,没有深层次了解该项政策。“家电下乡”政策也在适时的调整,如何让农民朋友更快更有效的了解到“家电下乡”政策,对“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政府或企业应有效的利用电视广告来进行宣传,同时还应派专业人士到农村地区进行宣传。以提高农民对“家电下乡”政策的熟知程度。值得注意的是,宣传工作要有始有终,否则就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五)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建设。

这几年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不断的加大,特别是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但交通设施依然比较薄弱。国家虽然投入如此巨大的资金,据人民网报道2010年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了2526662.95万元,但对于广大偏远山区来说,仍是杯水车薪。在国家加大农

村基础建设投人的同时更应扩宽农村道路建设资金的来源,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另外,农村电力设施也有待进一步完善。笔者认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来源应以政府投入为主,还应加大吸收利用民间资本,这样对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是一条有效的途径。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加大资金投入的同时还需加大资金的合理分配和资金使用的监督,发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最大作用。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对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五、结语

家电下乡政策自实施以来,对广大农民朋友带来了不少实惠,但该政策因三农的现状,其正效应已经获得较大限度的释放。因此,为了认真落实并继续发挥“家电下乡”政策的多重效用,在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还需进一步拓展家电下乡产品的市场,打破下乡产品市场仅为农村的狭隘观念,把家电下乡的惠农政策拓展为惠民政策。这才是既坚持该政策初衷,又适应形势变化的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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