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办代课教师调查摸底工作
村委会证明信
兹有我村村民,性别,民族,年
月日出生。身份证号。于年月至年月在学校任
教,连续任教年。
特此证明。
临沂市郯城县红花镇村民委员会(盖章)
2013年月日
原民办代课教师调查摸底工作
乡镇计划生育委员会证明
兹有我镇村民,性别,民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与配偶,出生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系(初/再)婚,育有子女,无违反计划生育(违反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红花镇
计划生育委员会(盖章)
2013年月日
原民办代课教师调查摸底工作
乡镇派出所证明
兹有我镇村民,性别,民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 该同志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该同志于年因问题,被机关作出了处理)
特此证明。
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红花镇派出所(盖章)
2013年月日
原民办代课教师调查摸底工作
郯城县红花镇证人证言材料
时间:年月日摸底对象:证人:性别:年龄:身份:政治面貌:文化程度:民族:单位、职务:电话:证言内容:
本人所提供的证言材料真实无误,无虚假行为。否则承担一切后果。
证人签字 :
原民办代课教师调查摸底工作
个人申请
本人,性别,民族,年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于年月至年月在学校任教,连续任教年。符合山东省教育厅鲁教人发【2013】3号文件精神,申请参加原民办代课教师调查摸底统计。
特此申请。
申请人(手印):
2013年月日
原民办代课教师调查摸底村干部承诺书 我们承诺:
原民办代课教师调查摸底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对于原民办代课教师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鲁教人发【2013】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告知工作,做到村不漏人。 为原民办代课教师开具的证明信,真实无误,无虚假行为。如有不实,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临沂市郯城县红花镇村(盖章)
承诺人:村支部书记签名:(手印)
承诺人:村主任签名:(手印)
2013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