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牌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在*****进出口上方及南漳梅子岭隧道保康方向上方建有5×16米钢结构广告牌叁块,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方向隧道上方广告牌属乙方所有,由乙方经营管理;出**方向上方广告牌属甲方所有,由甲方经营管理。公路占地费及公共费用各承担50%,各自经营的广告牌经营费用各自承担。
2、***方向上方广告牌,属双方共同所有,该广告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双方各承担50%,甲乙双方凡为该广告位联系广告,承担收款义务,按目前市场惯例,提取10%作为客户联系服务费,剩余部分扣出经营费用后五五分成。
3、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4、甲方无偿提供服务,甲方帐户不截留上述广告位任何费用。
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年月日乙方:
《广告牌合作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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