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自查的
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系统、各企业党委: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完善发展党员档案,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提高全县党员队伍素质,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全面实行发展党员“三项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精神,结合发展对象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表现情况,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重点检查近三年以来,尤其是实行“三项制度”以来发展党员情况。从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预备党员的确定到预备党员转正等各个环节、每项具体事项全面进行检查。检查“三推荐”情况汇总,“三票决”原始票据、得票结果以及“三公示”公 1
示报告等内容。
二、自查形式。采取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随机走访等形式进行检查,主要查看发展党员的各种文件、规定、制度是否全面,发展党员各项资料是否健全、规范,以及党组织发展党员的每次会议记录是否完整等,在此基础上召开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参加的发展党员工作座谈会,听取大家对本党委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三、自查时间。8月19日前完成自查工作。
四、自查要求。各党委要高度重视,按时间、要求完成自查工作,并于8月23日前上报发展党员自查总结,同时,推荐1个先进典型党组织(自查总结、典型推荐均含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准备迎接市委组织部的随机抽查。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发展党员工作自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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