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旧城改造拆迁补偿产权置换协议

发布时间:2020-03-02 15:28:4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旧城改造拆迁补偿产权置换协议

甲方: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适应**市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需要,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提升居民现有物业的实际价值和经济效益,甲方拟对 片区的旧屋村历史用地进行改造开发。根据相关规定,需对乙方位于上述范围内的房产及附属设施进行拆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市。。。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实施办法(试行)》以及相关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对乙方合法所有的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拆迁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被拆除房屋现状

根据乙方提供的产权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协商所确定的标准,经甲、乙双方核对,对乙方被拆迁房屋及附属设施情况确认如下:

房屋所在地点为

街道 ,建筑物测绘编号 ,占地面积平方米,房屋的总楼层数 层,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性质 ,房屋结构类型 ,产权证明文件号 。(附属设施详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及标准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对乙方被拆迁的房产部分给予房屋产权置换,附属设施部分给予货币补偿方式。

(一)产权置换标准

1、甲方对乙方被拆迁房产建筑面积不大于480 平方米

1 的部分按照其建筑面积的1:1的标准置换新建住宅房的建筑面积,即拆迁乙方该部分每1平方米的房产补偿建筑面积为1平方米该项目内的新建住宅房。

2、甲方对乙方被拆迁房产建筑面积大于480 平方米的部分按照其建筑面积的1:0.8的标准置换新建住宅房的建筑面积,即拆迁乙方该部分每1平方米的房产补偿建筑面积为0.8平方米该项目内的新建住宅房。

(二)货币补偿标准

临时建筑物、构筑(附属)物不给予产权置换,按重置价给予货币补偿。

(三)具体补偿内容

1、乙方同意对其被拆迁房屋中不大于480平方米的部分即 平方米,予以产权置换,根据双方约定的产权置换标准,甲方应补偿其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项目内的新建住宅房。

2、乙方同意对其被拆迁房屋中大于480平方米的部分即 平方米予以产权置换,根据双方约定的产权置换标准,甲方应补偿其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项目内的新建住宅房。

3、乙方同意对其被拆迁房屋中的临时建筑物、构筑(附属)物予以货币补偿,根据双方约定的货币补偿标准,甲方应补偿其该部分的金额为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小写¥ 元)。 综上,甲方通过产权置换方式应补偿给乙方该项目内的新建住宅房建筑面积为合计平方米;甲方通过货币补偿方式应补偿给乙方的金额合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元。(小写¥ 元)

(四)关于产权置换的特别约定

1、若乙方获得的回迁补偿住宅的实际面积与应当补偿的建筑面积有细小差额的,则差额部分按照当时该项目住宅的市场销售价进行现金结算。即乙方获得的回迁补偿住宅的实际面积小于其应得的补偿建筑面积时,甲方应按照当时市场销售价将差额部分折算成现金补偿给乙方;乙方获得的回迁补偿住宅的实际面积大于其应得的补偿建筑面积时,乙方应按照当时市场销售价将差额部分折算成现金补偿给甲方。上述差价应当在确定回迁补偿住宅房号后三日内付清。涉及上述差价部分的税费按支付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交纳。

2、上述回迁补偿住宅的标准为框架结构的住宅类用房,其装修标准为毛坯房。

3、属产权置换的,由甲方补齐地价,交付给乙方的为经竣工验收合格的红本商品房,但是办理产权时涉及到的契税和交易费等其它费用由乙方支付。

4、回迁补偿住宅的楼栋号码、楼层数及具体房号由抽签决定。

第三条 过渡安置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提供临时安置处所,采取向乙方支付临时补助费,乙方自行安排过渡安置处所的方法进行过渡安置。

(二)产权置换过渡期及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1、产权置换过渡期从乙方的房产及附属设施腾空(即指乙方或使用人搬迁完毕)并将全部权属资料原件交付甲方之日起计,至回迁补偿住宅交钥匙之日止。

2、产权置换过渡期内,甲方按应置换房屋面积10元每平方米每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3、被拆迁房屋中的临时建筑物、构筑(附属)物,乙方同意甲方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4、甲方在乙方移交拆迁房屋及附属设施后,每三个月支

3 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一次。

(三)搬迁费

甲方支付给乙方搬迁补助费标准为人民币5000元/栋/次。搬迁补助费支付时间为甲方支付第一笔临时安置补助费之时。考虑到权利人实际发生的搬迁情况,回迁时给予二次搬迁费5000元/栋/次。

第四条 拆迁安置补偿范围

本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所确定的补偿方式和补偿费用包括了乙方应得的全部补偿,甲方不存在其他任何遗漏未补的项目及任何费用,今后乙方不得再就本拆迁补偿项目再提出其他补偿要求。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在本协议签订后,在产权确认和权利人身份确认之日当日,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壹拾万元; 2.在完成上述第1小项工作后,有权取得乙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利; 3.负责拆除本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下乙方所有的房产及其附属设施等的拆除工作; 4.负责收集产权资料原件,并递交有关部门办理乙方的房地产证注销手续; 5.负责向规划国土等有关政府部门申请本协议涉及房屋的旧城改造等相关手续; 6.在本项目获得政府有关部门颁发《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开工建设; 7.在本项目获得政府有关部门颁发《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之日起三十个月内,应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置换房屋交付乙方; 8.在本旧城改造项目获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

4 内,应向乙方发出搬迁通知或张贴搬迁通告; 9.按本协议约定交付置换房屋。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一切相关的材料(详见附件二)原件交付给甲方; 2.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完成拆迁补偿及收地工作,在甲方张贴书面搬迁通告或接到甲方书面搬迁通知后30日内将本协议约定被拆迁房屋腾空,交付甲方拆除; 3.乙方自本协议签订后,不得进行下列活动:①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及其他构筑物;②改变建筑物和土地用途。上述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违约责任; 4.被拆迁房屋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电信、广电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缴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就被拆迁房屋而向甲方所提供的所有产权资料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须客观、真实,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6.乙方必须确保本协议拆迁范围中所有需拆迁补偿的拆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产权属乙方合法所有,且不存在查封、抵押、买卖、赠与、其他产权纠纷等情形。如存在上述情形,乙方应在签订协议前提前告知甲方,乙方协助甲方依法进行处理。因乙方未提前告知存在查封、抵押、买卖、赠与、其他相关产权纠纷等情形,如因上述权属争议等产生的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与其他有关利害关系人之间或经济补偿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及承担; 7.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拆迁房屋的现状,不得擅自拆除拆迁房屋及附属设施(包括门、窗、电线电缆、水电、煤气管道、通讯等相关设施),否则,甲方将从应补偿给乙方的费用中扣除被拆除设施的价值;

5 8.拆迁范围内乙方的拆迁房屋及附属设施如存在租赁等经济关系,有关承租人的补偿事宜,由乙方负责与承租人之间进行解决,乙方应将应补偿给承租人的款项支付给承租人。否则,若引起法律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乙方在接甲方通知接收甲方置换房屋之日当日内,应先将甲方交付的壹拾万元定金(无息)返还,方可领取房屋钥匙。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全面的、适当的履行本方义务,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甲方逾期支付补偿款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支付款项 0.5‰的违约金; 3.乙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搬迁完毕腾空房屋交付甲方,逾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逾期超过一个月以上的,自第二个月开始,每月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拾万元; 4.若乙方或相关人员逾期拒绝搬迁,或双方发生纠纷的,可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提起诉讼。诉讼期间甲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拆除涉案房产及附属设施等,乙方不得有争议,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不依照本协议规定,返还甲方定金,甲方有权不交付置换房屋给乙方,并从甲方通知乙方办理返还定金、领取房屋钥匙之日起,不予以支付乙方过渡期临时安置补助费; 6.甲方违反本方义务,未在规定期限内动工建设的,乙方有权没收定金,并解除本协议; 7.甲方违反本方义务,未在规定期限内将置换房屋交付给乙方的,应在期限届满的次月开始,双倍给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8.甲方或乙方不履行本方义务,造成本协议客观上已无法履

6 行或履行已无实际意义,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解除本协议。甲方违约的,乙方不予返还定金;乙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并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9.因法律、法规及政府政策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生效、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送达

经双方确认,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料、通告、通知等书面材料(或电子文档)的送达地址等如下:

甲方: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市 区 街道 号 收件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乙方: 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7 任何一方按照上述确认的送达地址等,以寄送快件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对方送达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料、通告、通知等书面材料(或电子文档),即视为送达,对方不得主张没有送达。

任何一方需要变更上述地址等,需书面告知对方,否则应当承担送达不能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十条 保密条款和附则

甲、乙双方应当对本协议及相关的补充协议等应严格保密。任何一方违反本条款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予以全额赔偿。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后附:

1、附件一:附属设施清单。

2、附件二:房产资料及相关材料清单。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产权置换)

旧城改造项目拆迁补偿

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旧城改造拆迁协议(律师修改稿)

胶州路东段旧城改造项目拆迁补偿方案

房屋拆迁产权置换合同书

房屋拆迁产权调换补偿协议1

房屋置换补偿协议

拆迁补偿协议

旧城改造拆迁补偿产权置换协议
《旧城改造拆迁补偿产权置换协议.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