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13 年 03 月 29 日 10 时 17 分 来源:国研室 根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要求,深化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主要应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从就业政策、工资制度和公共资源分享机制入手,完善初次分配机 制
1、以创造公平就业环境、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为目标,完善 就业政策。完善公共事业单位的招聘制度,在国有企业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的 公开招聘。支持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和创新型科技企业 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完善税费减免政策,以及对岗位培训、社会保险、技能鉴定、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政策,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农村 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的就业。完善和落实鼓励自主创业的各项政策。健全 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认证体系,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认证和各项收费标准。
2、提低限高,完善工资、薪酬制度。建立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 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规范企业 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最低 工资标准。积极稳妥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依法 保障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加强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理,对部分过高收入行业 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严格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 逐步缩小行业工资收入差距。建立与企业领导人分类管理相适应、选任方式 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制度,推广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缩小国有企 业内部分配中相对过大的差距,高管人员薪酬增幅应低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 增幅。对上市公司和非国有金融企业的高管人员薪酬,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发挥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和股东大会在抑制畸高薪酬方面的作用。 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 比较制度,完善科学合理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调整优化工资结构,降低 津贴补贴所占比例,提高基本工资占比;抓紧研究地区附加津贴实施方案。 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制度。
3、健全国有资本和公共资源的收益分享机制。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国有资本收 益, 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交范围, 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 完善公共资源占用、出让及其收益分配机制
,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 环境补偿机制,以及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的全民共享机制。
二、以改革财税体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重点,健全再分配机制
1、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要降低行政成本,将更多财力用于保障和改善 民生。公共财政要加大对“三农”、社会事业等领域的投入,加大对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扶贫开发等方面投入,加大对中 西部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和民族、边疆、贫困地区的财力支持。
2、完善税收制度。加快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 善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处罚措施,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征收 范围,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双向申报制度和全国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取 消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免征个人所得税等优惠政 策。 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 合理提高税负水平。 开展遗产税研究和试点工作。 调整部分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将部分高档娱乐消费和高档奢侈消费品纳入 征收范围。
3、千方百计增加城乡低收入者特别是农民的收入。要帮助城市就业困 难人员就业,鼓励自主创业,使其获得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健全城乡 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生活水平。同时,要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和农业补贴制度,稳步提高重点粮食 品种最低收购价,完善大宗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和各项涉农补贴政策,努力 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支持适度规模经营,允许 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大对 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投入,促进产销对接和农超对接,使农民合理分享农 产品加工、流通增值收益。改革征地制度,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等权 益,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4、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推进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推进 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率。健全城镇居民和新 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 常调整机制。
5、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 疗筹资和待遇水平,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推进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报销支付比例的差 距。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实现统筹区 域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6、加
强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和救助,大力扶持社会慈善事业发展。加大 保障性住房供给,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满足困难家 庭基本需求。 逐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和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其 他困境儿童生活救助制度,建立困难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积极培育 慈善组织, 简化有关审批程序, 落实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 加强监督管理,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举办医院、学校、养老服务等公益事业。
三、加强收入分配领域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1、加快收入分配相关领域立法。研究出台社会救助、慈善事业、扶贫 开发、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工资集体协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上缴、财政转移支付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土地管理与征收补偿、矿产 资源管理、税收征管、房产税等方面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产登记制度。
2、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将拖欠工资问题突 出的领域、容易发生拖欠的行业、发生过恶意拖欠行为的企业纳入重点监控 范围, 完善工资保证金缴纳办法、劳动争议处理和打击恶意欠薪的相关制度, 加大监察执法力度。
3、清理规范工资外收入。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各种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 行为,加强事业单位创收管理,规范科研课题和研发项目经费管理使用,严 格执行公务招待费审批、核算等制度规定。严格控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 管人员职务消费。
4、严格规范非税收入。继续推进费改税,进一步清理各种行政事业性 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和基金项目,保留的收 费项目要适当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
5、打击和取缔非法收入。在重点领域强化监督管理,坚持堵住非法收 入的重要源头。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偷税逃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骗贷 骗汇等经济犯罪活动。严厉查处权钱交易、行贿受贿行为,深入治理商业贿 赂,加强反洗钱工作,以及对非法收入外逃的监控和堵截。
6、加强领导干部收入管理。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各级领导干部如实报 告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的规定。加强领导干部离任审计 工作,规范领导干部离职、辞职或退(离)休后的个人从业行为,严格按照 有关规定办理兼职任职审批事项。
7、健全现代支付和收入监测体系。推进薪酬支付工资化、货币化、电 子化,加快现代支付结算体系建设,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推广
持卡消费, 规范现金管理,减少公务领域的现金使用。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收入信 息监测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