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加强在工程建设中的测量管理,严格现场施工控制,适应项目管理体系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测量工作是基本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的必要而重要手段。测量人员应树立为施工服务、吃苦耐劳的思想和实事求是、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 ,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严格实行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 基本任务和规定
1、进行施工过程控制,为施工生产提供可靠依据。
2、测量精度符合现行规范和合同要求。
3、按规定保存测量记录。
4、每项工程的测量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与该工程相对应的测量规范、规则;应根据设计文件或相关要求,确定测量精度和等级,并根据实际使用的仪器进行测量设计以确定其它测量工作的实施方案。
5、测量工作总结:
1)全年测量工作主要内容;
2)测量工作中的复合方法;
3)主要工程测量精度等级和规范、标准使用情况;
4)测量设备送检、台帐登记保管情况以及设备技术性能和现
状;
5)施工中点位的应用情况;
6)与测量有关的其它情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1、由测量队长或负责人具体负责项目测量管理。
2、测量工作职责:
1)服从领导,听从分配,按时完成测量任务;
2)严格遵守测量工作制度,认真执行测量规范、规定,避免测量错误的发生;
3)办理交接桩手续、安排施工复测和主要测量方案、控制测量成果审核把关;
4)严格换手复测、资料复合签字、设备使用保管以及记录计算等测量工作制度;
5)有针对性的制定测量员培训计划并落实;
6)贯彻实施上级转发或下达的有关技术文件要求和规定;
7)组织测量人员参加管区内所有的测量工作;
8)负责工程项目的贯通复测、施工放样(含施工过程中的测量检查)和竣工测量;
9)负责本项目测量设备的管理(包括设备的请领、维修、及检定事宜);
10)做好测量仪器、工具的使用、保管和日常养护工作,制作
和修理简单的测量工具;
第四章 测量的工作制度
1、测量责任制
测量人员应按各自的职责,对测量成果负责任。对玩忽职守、违章蛮干造成测量事故者给予警告或罚款。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个人给予奖励或提高工资。
2、测量记录制
各项测量记录必须真实,字迹清晰、工整,注记完善。
3、资料复核签字制
所有测量资料经复核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付使用,测量资料应遵守交接双方签字制。
4、仪器保管制
1、测量仪器应建立台帐和管理明细表,并制定专人保管。
2、无特殊情况下测量仪器仅限测量专业人员使用,精密贵重仪器(如全站仪、GPS)应制定专人使用保管。
3、使用的测量设备应经过校准、检定,符合精确度要求。在用设备应按期送国家授权的计量部门进行质量、性能检定,取得合格证后才使用。
4、常用测量仪器应按时检查校准与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