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一)目 的
为加强药品的质量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
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三)内
容
1、营业场所应有便于药品陈列展示的设施;
2、陈列药品的货柜、橱窗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3、陈列药品应按剂型或用途分类整齐陈列,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楚;
4、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摆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并有明显标识;
5、品种、用途或剂型分类整齐陈列,标签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6、药品应有价格标签;
7、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
8、凡上架陈列的药品,应按月进行检查,并做好陈列药品的质量检查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架,并作处理;
9、对陈列药品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向质管员汇报并尽快处理;
10、冷藏药品,如因需要必须陈列时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
11、凡质量有疑问的药品,一律不予上架陈列、销售。
《13 药品陈列管理制度药店新版GSP认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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