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及离职制度
为了保证生产中各岗位人员充足,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每月没人1天假,必须提前1天请假,否则按矿工处理,罚款每天50元。
二、请假未经批准,私自缺勤者按旷工处理,罚款每天50元。
三、连续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超出3天扣除全部工资。
四、离厂、离职提前15天递交离职申请,15天后可离厂;未满15天离厂者扣除全部工资。
五、同岗不能同时两人申请离职。
《考勤及离职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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