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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察执法人性化之我见

发布时间:2020-03-02 00:40:5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交通警察执法人性化之我见

执法人性化是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人员提出的新要求、高标准,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体现了社会的进步方向。下面就执法人性化问题谈几点浅见。

一、路面执法人性化的必要性

依法行政是党和政府对所有行政执法单位和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是依法治国的核心,而执法人性化是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人员提出的新要求、高标准,是依法行政的最高境界。2005年,黄山区交警大队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的过程中,用人性化执法感动了皖北人,使得5个来自皖北的同乘一辆拼装农用三轮车,从安徽的最北端萧县来到安徽的最南端黄山区的农村妇女,在感受到了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交警忠于法律、忠于人民的真诚情怀,感受到了黄山区党员民警先进性的具体体现以后,由在交警大队的大院里“住”了两天,最后一致同意将车报废解体、返回原籍,并感动地和交警们一一握手,由衷地说:谢谢大兄弟!通过这个执法案例,使我们看到了交通警察执法人性化的威力,从而也引发了我们谈谈交通警察人性化执法的有关问题。

在公安队伍中,交通民警由于行政执法相对人几乎涉及所有交通参与人,是与群众接触最多的警种之一。而在交通警察所有的行政执法活动中,路面执法与群众接触最直接,交通警察在路面执法的量占整个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的比例最高。因而交通管理路面执法程序的合法性,执法行为的合理性、执法行为的人性化与否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声誉和公安民警的形象,绝不可掉以轻心。但在实际的交通管理工作中,路面执法确实存在着一些距离人性化要求颇远的现象。

1、纠正交通违法执法无序。主要表现为或者是对过岗的交通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助长了交通参与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侥幸心理;或者是坚持了违法不过岗,但是不注意时间、地点、场合,执法效果没有达到。诚然,见违必纠是我们应该长期坚持并大力提倡的,但在现实路面执法中,因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不注意时间、地点、场合而造成或顾此失彼、或得不偿失,警民对立的情况屡见不鲜。

2、重处罚轻教育。在路面执法中,重处罚轻教育的趋势比较明显,基本上是违法必罚,交通法规中的警告条款运用得很不够或者是基本上没运用;同时在路面执法中,罚款已交而交通违法照旧的现象突出,长此以往,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交警为了罚款而纠正交通违法的普遍认识,从而得不到公众的认可和支持。

3、路面执法情绪化。交警也是人,是人就有情绪,作为交警应该控制其情绪,但个别民警在心情不好时,特别是长期在恶劣工作环境中工作时,火气大、情绪差,对驾驶员训斥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部分民警方式方法欠妥,语言不规范,说服不到位,造成不少驾驶员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无异义,但对交警的执法态度有看法。

4、路面执法中随意现象仍然存在。如在路面执法中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特权车、关系车、熟人车不处罚或降格处罚的情况,同一种违法在不同民警中有不同的处理结果,容易造成执法的不公平和不公正现象。

5、执法水平不高。部分民警对相关的交通法规了解仅仅停留在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上,纠正交通违法在执法程序上、在法律文书的使用上存在着不少错误的认识,对于交通管理相关的其它法律法规如《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公路法》、《安全生产法》等、基本上没有什么概念,也很少涉及。

6、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人缺乏人性化关怀。主要表现为不自觉地把行政相对人当作自己的对立面,从而在人格上不尊重当事人、在处理上不考虑当事人的合理要求、在语言上不注意文明用语、在行动上处处体现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特权感和自我优越性。

二、如何提高路面执法人性化水平

1、路面交通管理应以人为本。《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经实施一年了,它有一个鲜明特点,

就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因此,交通警察在日常交通管理工作中,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中心,一切交通管理措施都要适应以“生命至上”为最高目标,要通过人性化管理,体现整个社会对公民权益、生命安全的关注和重视,把思想、立场调整到保护和实现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好地树立队伍形象上来。

2、增强依法行政的观念。路面执法既要坚持依法办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更要讲究执法效率,讲求人性化执法,追求执法效果,坚决克服执法中的随意性。要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服务对象一律平等,对交通管理的各类对象一视同仁,与此同时,要注重自身法律意识的提高,法律知识的学习。

3、坚持执法人性化。作为交通警察,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要掌握适度,体谅群众。掌握适度,实际上也是《行政处罚法》对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提出的基本原则之一。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有三个问题必须掌握好。一是罚得对不对,二是罚得当不当,三是罚得是否承受得了。交通民警如何正确使用自己手中的处罚权,除了需要熟练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外,还要明确两点:第一,执罚者与受罚者都是“人”。除开那些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外,是人就有人性,也就是说人的本性都有崇善嫉恶的一面,绝大多数人主观愿望上不想违法,更不愿受到处罚和指责。第二,交通参与人的违法行为,多数都是人民内部矛盾,是可以通过调解消化处理的。所以,我们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一定要注意合法、适度、量情的原则。所谓“合法”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体现处罚法定原则。所谓“适度”就是根据当事人的违法情节在法律规定的处罚幅度内确定适当的处罚数量,不能轻违重罚,或者重违轻罚。所谓“量情”,就是作处罚决定时,一定要体察民情,不要超出他们承受不了的限度。所以,对于交通违法的初犯者和情节轻微者一般以教育为主,不施罚款。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当事人采取教育和处罚并举的方法,要让他们罚得心服口服。

4、热心助人为乐。要认真落实“有困难找警察”的承诺。交警部门的服务对象主要是车主、驾驶员及所有交通参与者。我们提出的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实际上是一个群众观念问题,说到底是一个人本理念问题。交通警察通过帮助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体现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根本宗旨,也可以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改善执法形象。

5、加强修养、提高心理素质。主要是在两个方面。一是在闻听群众过激言论时,要心胸袒荡,谅解群众。遇到这种情况,交通民警一定要头脑冷静,耐心教育,以理服人,不与他们计较。因为我们是警察,心胸要宽广。由于人的素质不齐,良莠并存,社会的落后面一下子不可能消除,自由主义、不服管理、或者希望法律只管别人,不管自己的人在一定时期还是存在的,但他们毕竟还是人民群众。所以,对待这些人,从情感上要谅解他们,从道义上要征服他们。遇到说不清,讲不明的情况,也不能操之过急。二是在遭遇不公正指责的时候,要勇于自责,理解群众。当前,我们的执法工作确实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再加上群众对改革不理解、对发展有看法、对政府工作有意见,往往会借题发挥。因而,交通警察常常会受到一些不公正的指责,有口难辨。怎么应对这种情况?首先要勇于自责,承认自己不足,然后再作解释,辨明真相,弄清是非。即使你本人做得很好,也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虚心接受意见,提高群众满意率。

6、尽可能落实从优待警。在强调交通警察执法要人性化的同时,我们不能忘记交通警察也是人,他们以需要人性化的管理。交警是一种比较辛苦的职业,特别是路面执法的民警,工作环境恶劣,随着道路、车辆的逐年增加,堵塞、废气、噪声等将长期考验着民警的身体和意志。在这种情况下,应对一线岗位进行人、财、物的倾斜。要不断改革勤务体制,不断探索勤务运行的新方法、新思路,使路面执法走上良性的、相对固定的运行模式,从而促使交通警察在执法时向人性化的高标准迈进。

警察为什么要人性化执法

随着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那种认为法律是单纯的惩罚工具的立法思维正在被法律的权利保护思想所代替。现代法制理念告诉我们,执法的终极目标是更好地为民众服务。而人性化执法是执法者在执行法律过程中的一种行为艺术,它要求执法者在行使职权时,给予公民柔性的人文关怀,尊重其人格,维护其利益,体恤其要求,顾及其感受,求得“刚”性法律与“柔”性执行相结合的最佳统一。

具体到警察的人性化执法,就是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在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照法定的职权和法定的程序,改变执法观念和执法方式,以人为本,实现执法公正的一项专门活动。

有人认为,我们对警察执法已经有明确的要求,就是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这一要求已经很全面了,没有必要再要求人性化执法。甚至有人还认为,要求人性化执法会妨碍执法的严格、公正。那么,人性化执法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一种什么关系?警察到底为什么要人性化执法?

首先应该说的是,人性化执法与严格、公正执法并不矛盾:一方面,提倡人性化执法并不意味着放弃严格、公正执法;另一方面,并不是执法活动严格、公正了就必然不人性化。严格、公正与人性化完全可以并行不悖。从某种意义上说,人性化执法恰恰还就是建立在严格、公正执法基础上的。

其次应该说,人性化执法与文明执法也是一脉相承的,或者说,它是一种更高要求的文明执法。很多人把文明执法仅仅理解为对执法的外在态度的一种要求,如语言文明、举止礼貌等,实际上,文明执法最重要、最核心的要求并不是这些,而是人性化。那么,警察到底为什么应该人性化执法呢?

其一,人性化执法是现代社会人文关怀的基本要求。人文关怀就是对人的生存状况的关怀,对人的尊严与符合人性的生活条件的肯定,对人类的解放与自由的追求。一句话,人文关怀就是对人本身的关注、尊重和重视,就是关注人的生存与发展,就是关心人、爱护人、尊重人。毫无疑问,在现代社会中,人文关怀是不可或缺的。尤其是我们现在追求的目标是构建和谐社会。在一个和谐的社会中,人文关怀应该蕴涵在各种社会活动之中。警察的执法活动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活动,理所当然也应该体现出深刻的人文关怀。而人性化执法则是体现这种人文关怀的主要途径。

其二,人性化执法有助于推进警察执法理念的变革。人性化执法是对执法者思想、理念的一次大的变革与更新。应该说,我们的警察队伍中,还有不少人的执法理念不能适应现代法治社会的要求。推行人性化执法,有助于使广大警察树立宪法至上的意识,确立人民权利至上的信念,正确认识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加强程序公正意识。

其三,人性化执法是确保执法工作取得最大效益的有效手段。毋庸置疑,在执法过程中,每个人都渴望受到人性化的对待。警察以人性化的态度去对待其当事人,也是确保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取得最大效益的一种有效手段。警察进行积极的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体会、把握执法对象的思想、要求,其平等、民主的观念和行为,会赢得执法对象发自内心的尊重,可以有力地促进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法律的公正、准确、有效实施。

其四,人性化执法是推进法制现代化进程的需要。法律从它产生开始,就是以保护公民权利、维护公平与正义为己任,以惩罚用非人性的方式对待他人为使命。人性化执法,是执法者遵循法律的具体规定,在尊重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基础上,采取正当的程序进行非歧视性的、理性化的执法活动。因此,警察人性化执法乃法律自身原有之意。开展人性化执法,使每一个公民能通过一个个与自己有关的具体案例,以及一个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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