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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课教案模板(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13:28:15 来源:教案模板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案(第三次课)

【学情分析】

一方面,中职学生的知识结构比较零乱,能力水平不高,也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教学中要遵循教学规律,符合学生的知识建构。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使学生能够积极主动地学习,能够有效地吸收和运用知识。教学设计要研究学生的知识起点、能力水平。

另一方面,中职学生在心理方面的基本特征有:个性鲜明、思维活跃,乐于接受新生事物。教师要避免把自己的理解强加给学生,要关注学生的发展,引导学生创新。 【教学方法】

讲授法、课堂讨论法、案例法 【教学过程】 创设情境:

材料1:

一天,某商场男装裤子区来了一位老大爷,营业员小夏热情地接待了他。当得知大爷想看一看裤子的时候,小夏便拿来了凳子,先让大爷坐下,然后又将适合大爷的裤子一一拿到大爷面前,让大爷挑选,并帮助大爷一一试穿。刚开始,大爷只是笑着试穿,并没有表示要购买,但是小夏自始至终都保持微笑,耐心、详细地回答大爷的每一个问题。在试过十几条裤子后,大爷问:“姑娘,我穿的这么破旧,身上又很脏,你却还是这么热情地对我,你就不怕我买不起吗?”小夏听后,笑着对大爷说:“我不怕,只要是来商场的顾客,我都会一样地对待,因为,让顾客满意,是我们最大的心愿,您买不买都没关系的!”大爷听后,满意地点点头,并起身指着两条刚刚试过的200多元的裤子说:“姑娘,这两条裤子我买了,帮我开票吧!我去过很多地方,但只有你们的服务最让我满意,你非但没有因为我的穿着破旧而瞧不起我,还对我像对家人一样,让我心里很温暖,以后,我买东西一定还来这里,一定还找你!”

材料2:

某市的一家银行,一天上午一位衣着朴素的老先生推门而入。老先生带来了一麻袋破破烂烂的纸币和硬币,要求存款。接待这位老先生的是一位新来的银行员工,他不但没有很好地接待这位老先生,反而 你就别给我们添乱了……”老先生立即掉头离去。事后才知道,这位老先生是准备来本市投资的,他正在找一家信得过的银行来开展自己的金融业务。

看了这两组镜头,大家有什么感受?在前面几节课上,我们学习了有关个人礼仪和交往礼仪的知识,今天我们要开始一起学习和我们将来工作密切相关的职业礼仪。我们请去年刚从一所中职学校毕业的小琪和我们一起学习,她给我们的学习送来了四封信,让我们一起看看信中写了什么。

1、职业礼仪的基本要求 小琪的 种让我们感动的精神,就是对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兢兢业业。

师:在那场雨雪冰冻灾害中,通常只能承载30毫米冰层的高压电线,一夜之间都冻成了近百毫米粗的冰柱。只有除冰,只有人工除冰,只有靠电力工人爬上严重覆冰的高压铁塔,用木棒、用锤子、用血肉之躯敲掉不断加厚的冰层。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是职业礼仪的基本要求之一。那么,职业礼仪还有哪些基本要求呢?

生:仪容端正、语言文明。课本上的两个镜头中,同为商场服务员,她们的不同态度说明语言文明是职业礼仪的基本要求之一。

生:讲诚信也是职业礼仪的要求。比如,厂家不能昧着良心生产,不能以次充好、以假乱真。这让我想到了“三鹿”婴幼儿问题奶粉事件,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大伤害,也使企业的信誉和形象受到了损害。

师:刚才这位同学结合时政新闻分析得很好,是个注意观察生活的有心人,我们每位同学不管是在校还是走上工作岗位,都要以诚守信、以信立身。小琪的 践行职业礼仪规范的人就比让他们知道懂得礼仪规范的重要性难度要大得多。 【教材分析】

本课时的主题是“职业礼仪展风采”。教材从提高遵守职业礼仪规范的自觉性入手,帮助学生理解自觉学习和践行职业道德规范是提高职业道德和礼仪修养的根本所在,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通过学习、传播礼仪知识和主动践行礼仪规范等途径使自己成为讲文明、有礼仪的人。 【学情分析】

相当一部分中职学生在知识基础比较差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行为习惯方面的问题:如,对同学和老师不够尊重,纪律观念不强,公德意识比较薄弱等等。而且,由于长期以来在小学和初中阶段不受重视,他们对老师和学校存在着一定的逆反情绪,因此,在对他们进行职业礼仪教育时就存在着更大的难度,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达到教学目标,尤其需要研究学生的知识起点、能力水平,尽量避免说教化的教学模式。 【教学方法】

讲授法、讨论法、案例法等。 【教学过程】

播放2008年北京奥运会志愿服务者礼仪小姐照片,导入新课:

在世界聚焦北京的历史时刻,志愿者用自己的微笑服务和辛勤汗水默默奉献,向全世界展示出北京最美的名片。这副照片是为奥运会服务的礼仪小姐,他们用自己的魅力赢得了观众的肯定,也展示出了古老北京以及整个中华民族的精神风采。相信我们很多同学都想拥有优雅的职业仪态和动人的职业风采,那么,规范的职业礼仪是怎样形成的呢?这就是我们这节课要探讨的问题。

学生小品表演:漂亮的女文员

一个女文员走进办公室上班。(因为觉得自己很漂亮,所以摆出一副很骄傲、很自恋的样子。)早来的同事正在主动打扫办公室,并热情地与之打招呼,她爱理不理地应了一声就直奔自己的办公桌,然后拿出手机,急不可耐地与同学聊了起来。

你认为这个漂亮的女文员职业形象如何? 学生分组讨论,派代表进行评价并阐述理由。

推荐第2篇:法律呵护青春成长说课教案

七年级思想品德法制教育《让法律呵护青春成长》教案

贵溪市实验中学——李娉婷

一、教材分析

本课内容取自人教版七年级下册第四单元《做知法守法用法的人》,针对学生对

“法律”的认识和态度上的偏差,进行思想上的教育,知识上的认知,

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

知道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了解青少年学生不应有的不良行为及其危害

2、过程与方法:

按照法律要求规范自己,逐步形成自我控制,约束自己不良行为的能力。

3、情感态度、价值观:

感受法律尊严,树立尊重法律的观念。明确“法不可违”,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 ,加强自身修养,防微杜渐。

教学重难点

1、重点:法律的特征。

2、难点:培养学生法律意识,树立懂法、爱法、守法的意识

二.学生分析当代的中学生是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他们整天接触的是日新

月异的现实生活和纷繁复杂的社会问题,由于正处于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他们辨别是非观念差,自控能力弱,可塑性很强,容易受到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这也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日益突出,校园暴力、违法事件频传,这些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应当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学法、不懂法,法治观念淡薄就是一个重要原因,同学们对违法犯罪的严重性往往认识不够。因此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有利于从小培养青少年学生的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增强明辨是非,抵御不良社会现象影响的能力,以及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有利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贯彻落实“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引导、规范、保障和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三.教法及学法:

教法

利用多媒体教学进行案例分析和情境再现让学生参与讨论,提高学习效果,增强

学生的法制意识。

学法

学生在感受中学,在学中体会思考,参与课堂,参与讨论

四.综合设计思路

本课的教学设计是运用典型案例,通过有目的地引入创设具有一定情感色彩的、以形象为主体的生动具体的情境,一步步引出社会生活中各个方面与法律有关的事例,从学生遇到的、正在思考或能引起兴趣的生活事件出发来引发其思考、感悟,以引起学生对法律知识学习的欲望和一定的情感体验,并真正体会到每一个公民都必须要知法、守法,做到法律允许做的才能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坚决不做,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

五.教学过程

材料导入

触目惊心:据统计,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数的70%以上,青少年犯罪日渐攀升,每年新产生的少年犯人数竟高达15万。犯罪类型多为抢劫、寻衅滋事等,没有高智商犯罪,基本没有预谋。地域相对集中,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多相识。抢劫物品多为随身听等小件物品,也有手机。校园内、学校附近犯罪的比较多。

分析犯罪原因:这些犯罪行为的形成,除了受某些外界因素影响外,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很重要 ,未成年人法律意识相当薄弱。

【教学意图】:让学生们理解学习法律,接受法制教育的必要性——学习法律刻不容缓

第二、讲授新课

(一)知法懂法,做合法好公民

活动

一、法律你知多少?(各小组抢答)

说出你所知道的法律法规名称尤其是与青少年有关法律法规

突出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承上,教师启发提问:那法律究竟是什么,它又有什么特殊之处呢?(激发学生兴趣)课件展示古体“灋”释义:第一,法是刑,第二,法“平之如水,从水”,即法的价值标准是公平,第三“廌”中国古代传说中的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

1.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一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多媒体展示相关图片)

师:改革开放30年来,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法律和法律解释近400件, 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

从图片中看出法律是什么机关制定的?生:略

师: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它们是我国的立法机关。

我国在每年的三月都会召开“两会”,其中之一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它的常设机构,在人大闭会期间执行它的职权。

而且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充分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说明了什么呢?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所以我国的法律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所以法律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和认可的,因此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板书)

说到制定同学们比较好理解(所谓国家制定法律,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按照一定的立法程序直接创制法律,即制定出新的、过去没有的法律规范。)那么什么是认可呢?所谓国家认可法律,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对社会上原来已经存在的某些风俗习惯、道德规则、宗教教规等加以确认,赋予其法律效力,使之成为法律。比如尊老爱幼不仅是社会道德,经过立法机关的确认就成为法律,具有法律效力。 二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用比较书面的语言就是:法律就会以国家的强制力作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如:警察、监狱、法庭、军队等都是国家的暴力机关,来确保法律的强制性。当然,国家运用强制力保证法律的实施,也必须依法进行,应受法律规范的约束,能不能法官想怎么判就怎么判,这肯定是不行的。否则,国家强制力就成为赤裸裸的暴力。

也就是说,不管人们的主观愿望如何,人们都必须遵守法律,否则将招致国家强制力的干涉,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国家的强制力是法律实施的最后保障手段,也是法律最重要的特征。如果没有这一点,法律将成为一纸空文。

点击——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板书)

三.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事后,警方新闻发言人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只要触犯法律,将严格依法予以惩处。”

我国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基本原则,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如果违反了法律,都无一例外地受法律的制裁,法律不是针对某些人的,而是——对全体社会成员都具有普遍约束力(板书)

进入2011年以来, 中央纪委监察部先后通报了原国家药监局副局长张敬礼、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一年多来被审结判刑和新近查处的十几名省部级高官也充分说明法律的这一特征.

【教学设计意图】明确强化法律的三个特征。这是本课的重点。在讲授过程中引用网上时事资料,将抽象的知识与图文并茂的画面联系起来,教师及时引导点拨,重点问题就可以轻松地解决了。同时又可让同学们受到深刻的教育,增强直观教学效果,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使学生产生对法律的敬畏之情,

2.成长不开法律——规范行为——必须学法

(二)遵法守法,做合法中学生

活动

一、思考:我们现在年龄还小,一般不会违法,又受司法的特殊保护,即使触犯法律也不会受到处罚的。

你同意他的观点吗?为什么?

一·了解法律禁止做的事,明确法律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同样有处罚规定。

二· 直面校园暴力------ 探讨校园暴力的危害(展示图片及材料)

1、你对校园暴力危害有什么新的认识?

2、师生共同总结:

校园暴力危害——

(1)给受暴者身心带来严重伤害;

(2)施暴者本人也会受到惩罚,甚至葬送前程;

(3)给施暴者家庭带来经济损失;使受暴者家庭抹上严

重心理阴影;后果严重的甚至会毁掉两个家庭。

(4)干扰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教学意图:通过鲜活的材料及真实图片让同学们感受到违法犯罪带来的严重后果,明白法不可违

做到法律允许做的才能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坚决不做,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

活动

二、辨析探究:“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是不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教学意图:

通过学生的思考分析,明白如不提高认识,及时纠正不良行为,便会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培养学生的合作思辨能力。

活动

三、讲解影片,思考探究: 假如你是亚历克斯会选择如何做呢?

教学意图:

通过学生的合作探究,明白法不可违,应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的合作思辨能力。

活动

四、我们来试一试,让学生在学习中践行法律,提高修养,增强实践能力

第三、提出希望(课件展示教师寄语)

板书:(略)

推荐第3篇:地方课教案2、增强法律观念

11、各具特色的传统体育

第一课时

教学目标:

1、让学生了解体育运动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受到各族人民的喜爱。

2、懂得少数民族的传统体育项目多姿多彩,源远流长。这些体育项目和少数民族的喜庆节日以及歌舞等娱乐活动融合在一起,构成了色彩斑斓、令人流连忘返的民族大观园。

3、培养学生热爱少数民族体育的情怀。教学重难点:

了解少数民族的传统体育。 教学时间:两课时 第一课时

一、谈话引入新课。

体育运动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受到各族人民的喜爱。少数民族的传统体育项目多姿多彩,源远流长。有的显示出南国水乡的风情,有的散发着北国草原的豪迈,有的蕴涵着美丽的传说。这些体育项目和少数民族的喜庆节日以及歌舞等娱乐活动融合在一起,构成了色彩斑斓、令人流连忘返的民族大观园。

二、指导学生进行阅读,了解少数民族的传统体育。

1、让学生在小组里交流一下自己了解到的少数民族的传统体育。

2、指名在全班说一说。

3、让学生阅读教材52页《珍珠球》。

阅读后让学生分组演练一下珍珠球的玩法。

4、让学生阅读教材53页和54页,思考:

摔跤是哪些民族喜欢的传统体育活动?(摔跤是蒙古、满、彝、侗、哈尼、哈萨克、等少数民族喜爱的体育活动。)

哪些民族喜欢武术活动?(在回、满、苗、傣、土、畲等民族中,武术活动比较普遍,他们以此锻炼身体、防身自卫。)

哪些民族喜欢举办赛马活动?(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吉克等少数民族喜欢赛马活动。)

5、学生在小组里先进行交流,再派代表给大家说一说。

6、提问并回答:你最喜欢哪个少数民族的体育活动?为什么?

三、小结: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得到了祖**亲的关心和支持,国家举办了多次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大大地促进了各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的发展。

四、课外拓展

搜集多次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的图片。 制作自己了解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的卡片。

第二课时

教学目标:

1、让学生了解体育运动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受到各族人民的喜爱。

2、懂得少数民族的传统体育项目多姿多彩,源远流长。这些体育项目和少数民族的喜庆节日以及歌舞等娱乐活动融合在一起,构成了色彩斑斓、令人流连忘返的民族大观园。

3、培养学生热爱少数民族体育的情怀。教学重难点:

了解少数民族的传统体育。

1、在小组内展示搜集到的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的图片,并进行整理,在全班进行展示。

2、介绍自己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并在小组内交流各自的卡片,评选出优秀的在全班展览。

3、跳一跳

在中华民族和一些旅游胜地的民族风情区里,有许多别具一格的体育活动,这些活动和歌舞结合在一起,让人们在娱乐中了解了中华民族的风情,加深了各民族兄弟姐妹间的情谊。现在我们来参加黎族的竹竿舞。

让学生分组讨论竹竿舞的跳法,并抽调一组为全班进行表演。(竹竿用准备好的橡皮筋来代替)

小结:跳竹竿不仅是一种舞蹈,也是一项健身运动,外国游客把跳竹竿称作“世界罕见的健美操”。不仅可以加深参与者之间的感情,增添喜庆气氛,而且可以锻炼身体。

4、说一说本校的传统体育项目及学校运动会。让学生交流一下自己参加学校传统项目的感受。

5、改一改

同学们学习了许多少数民族兄弟姐妹们的传统体育活动,真是丰富多彩,别具一格。然而,许多有趣的体育活动如赛马、划船、划龙舟等,我们在学校都没有条件和机会去体验,那该怎么办呢?

你们还记得跳竹竿活动中,我们没有竹竿,可以用橡皮来代替。那么,如果我们可以操作的体育活动,既体验是少数民族风情,又丰富了我们的业余生活,那不是一举两得吗?

6、实践活动

课间同学们分组踢毽子。

推荐第4篇:法律教案

第一课 遵守公共秩序

教学要求:

认知:

1、知道有关公共场所所应遵守的公共秩序。

2、列举说明公共场所所需要的良好秩序。

行为:l、在校外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2、见到同学有不遵守公共秩序的行为能批评、劝阻。教学要点:

1、公共秩序是公共场所的纪律,我们应当知道有关公共场所的公共秩序。

2、公共场所所需要的良好公共秩序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

3、在公共场所自己要遵守公共秩序,看见同学有不遵守公共秩序的行为能批评、劝阻。教学准备:

1、了解学生中遵守公共秩序的情况。

2、收集与遵守公共秩序有关的资料。

教学过程:

一、谈话,引入新课

1、你在哪些公共场所见过这样的标语?(出示:请安静、请依次排队、请勿吸烟)

2、当你看到这些标语时你是怎样做的?

师:我们是小学生,必须遵纪守法,我们该怎样从遵守公共秩序做起呢?请大家一起来学习《遵守公共秩序》一课。(板书课题)

二、学文、明理、导行

1、生跟着录音熟悉课文内容(放录音)

思考:我们为什么要遵守公共秩序?

2、师讲解告诉学生:

公共场所是我们大家共同生活、学习、工作的地方。公共秩序是人们长期生活中为适应共同生活的需要逐步形成和建立起来的一系列的规则。人们按照这些规则办事社会就井然有序。

3、出示(双江小学排着整齐的队伍到剧场看杂技表演) 教师提问、学生讨论:

①从哪些地方可以看出他们遵守公共秩序?

(排队入场、按票入座、演出中役有走动、看演出时不乱吼叫、结束时场地上没有瓜皮果壳)

②剧场的叔叔阿姨是怎样称赞他们的?说明他们怎么样?

③他们遵守了公共秩序对社会生活有什么好处?

(启发学生从心情、演员完成任务的情况、剧场工作人员的态度等方面来谈)

师小结:遵守公共秩序可以使公共场所里被服务者心情舒畅,服务者满意,公共场所井然有序,展示我们自己的文明程度。

但是有些学校个别同学就不是这样。

4、出示图:

(图画内容:小明等几位同学在一个车站停车场里打闹,小刚劝他别这样做,他不听,正在这时,一辆客车从车站开出,另一辆正要进站,小明他们不让道,在两辆客车间追打,司机来了个急刹车,才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 问:①几个小学生干了一件什么事?他们扰乱了哪里的秩序,结果怎样?②哪位同学的行为是好的?他做了什么事?

师小结:不遵守公共秩序害处大

板书:公共场所需要有良好的公共秩序,是人们正常学习、生活、工作的保证。

三、深化认识

下面这些说法正确吗?请用事例说明理由。

1、有的同学说:“如果不要公共秩序;大家随随便便,自由自在,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是更好吗?

2、一个人不遵守公共秩序没有关系。

师小结:遵守公共秩序是必要的,每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秩序是自由的第一条件。

板书:个人行为影响公共秩序

遵守公共秩序从我做起

四、行为指导

1、你到过哪些公共场所?你知道这些公共场所的秩序吗?

2、议议、做做:同学们常去公共场所,请你照例子用有关的规则提醒大家,明确有关公共场所应遵守的公共秩序。

a.上车时;b.到影剧院;c.到游乐场;d.在商店

五、深入导行

生分组讨论:遇到下列情况你该怎么办,为什么要这样做?

1、同学们在图书室里排队借书,你看见了一个同学没排队而挤进了队伍。

2、你班某同学,在商场里乱扔果皮、纸屑,服务员批评他,他和服务员大闹,你上前劝阻,可这位同学不听。

师再问:当你见到不守公共秩序的行为该怎样办?(启发学生答出:要阻止、批评等)

六、课堂总结

师:通过今天对《遵守公共秩序》这一课的学习,我们懂得了什么?

在生回答的基础上师进一步谈话:生活中有许多看起来是微不足道的事情,实际上都同社会的主产、生活乃至每个社会成员的工作、学习、生活密不可分,如果一个社会的公共秩序受到了破坏,这个社会的正常生产和生活也就受到极大的影响,社会风气就会颓败,反之如果一个社会的每个成员都学法、懂法、守法、护法,拥有一个良好的公共秩序,那么社会就会有条有理,井然有序,因此建立一个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是我们大家的迫切希望,希望同学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认真遵守公共秩序吧!

附:板书设计

遵守公 ①公共场所需要有良好的工作秩序,是人们正常学习、

生活、工作的保障

共秩序 ②个人行为影响公共秩序,遵守公共秩序从我做起。

第四课:最常用的报警、报案、急救电话的正确使用方法--监护人必教

教学目标:

1、让学生知道常用的报警、报案和急救电话和方法

2、懂得自己保护自己。教学难点:应用法律保护自己 教学过程:

一、创设情境,举例导入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能遇到一些紧急情况,因此做为监护人不但应当熟练掌握

110、1

19、120、122这几个最常用的报案、急救电话的使用方法,还应当教会孩子这些电话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一)匪(刑)警报案电话:110 1.报案范围:各类刑事案件和社会治安及危害国家安全等案件。 2.报案的正确方法: ①拨通110号码。

②电话通了以后,将所看到的情况简明扼要的叙述一遍。

③主要说明案发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人数等;作案者(或受害人)的长相、身高、年龄、性别、衣着、特征等;作案时使用的工具;相关的车辆情况(颜色、车型、牌号等)等。 ④说出你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 ⑤待对方挂断电话后,你再挂机。 (二)火警报案电话:119 1.报警范围:各种火灾 2.报警的正确方法: ①拨通119号码。

②电话通了以后,将火灾发生的地点(详细地址)、时间、火势情况及发生火灾地方的周围环境等简要的说明。

③如果知道是由什么引起的火灾及主要燃烧物和火灾现场及周围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也最好说明。

④说明火灾现场能否进大车(通往火灾现场的道路情况)。 ⑤说出你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 ⑥待对方挂断电话,你再挂机。 (三)交通事故报案电话:122 说明:有些地方尚未统一使用122报案电话,应以当地公安交管部门公布的交通事故报案电话为准。

1.报案范围:各类车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2.报案的正确方法: ①拨通122(就当地交通事故报案电话)号码。

②电话通了以后,将所看到的交通事故情况简明扼要地叙述一遍。

③说明事故的发生地点、时间、车型、车牌号码、事故起因、有无发生火灾或爆炸、有无人员伤亡、是否已造成交通堵塞等。

④说出你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 ⑤待对方挂断电话后,你再挂机。 (四)急救中心求救电话:120 1.急救范围:各种突发的严重急病和受伤。 2.求救的正确方法: ①拨打120号码。

②电话通了以后,将病人或受伤害的病因、病情简单说明。如果知道病人或受伤者的病史及过敏药物和血型,也最好说明。

③说明病人或受伤害者的详细地址和发病时间。 ④说出你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⑤待对方挂断电话后,你再挂机。

⑥可到路口去迎接救护车,以免救护车因找不到病人的地址而延误时间。

提醒监护人特到注意: 监护人应当让孩子熟练掌握

110、1

19、120、122这几个电话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但同时也要教育孩子:不要在没事的情况下因为好奇就认为好玩而随意拨打这几个重要号码或虚假报警,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 七课:保护自己的权利

教学目标:

1、通过教学,学生明白自己有哪些权利。

2、当遇到侵害自己的权利时怎样利用法律类保护自己。教学难点:应用法律保护自己 教学过程:

一、创设情境,举例导入

1、受教育的权利

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包括未成年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学校作为实施教育的专门机构,更有义务来保障未成年人接受教育。

2、未成年人受保护的权利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也就是说,学生犯了错误,学校老师首先要进行教育,不能随随便便就把学生赶出校门。随便开除学生,是对学生不负责,也是对国家的不负责,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3、保证人身安全和健康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既有责任使在校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又要保护学生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学校一定要时时刻刻注意安全工作。

首先,学校的教室和各种教学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如果发现有危险,要立即修复,消除隐患。比如有些教室年久失修,墙壁上出现裂缝,就有可能发生意外。学校老师知道后,不及时维修,还让学生在里面上课,那么,一旦教室倒塌,造成学生伤亡,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其次,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春游、看电影或者参加集会、进行社会实践等活动时,必须做好组织工作。活动前老师要讲明注意事项,并且做好应急准备,活动中,老师不能离开学生,要自始至终照看好学生,防止发生意外。

再有,学校要保证教室和各种教学设施符合国家标准。比如教室的光线不能太暗,桌椅的高度要合适,黑板离学生不能太近。学校还要提供符合规定的卫生设备,并且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各种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比如经常为学生检查视力,在传染病流行期间组织学生打预防针或吃预防药,以保证学生创身体健康。

二、总结全文,小组讨论

三、板书

我们有哪些权利 1.受教育的权利

2.未成年人受保护的权利 3.保证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十三课:家庭中应备用的应急物品--监护人应备

教学目标:

1、让学生明白遇到突发时间是要冷静。

2、学会集中急救的方法。教学难点:应用法律保护自己 教学过程:

一、举例导入

在家中,经常会遇到一些紧急突发事件(如停电、停水、火灾、受伤等等〉,做为监护人,要想更好地保护孩子,除了要有很强的责任心和必要的知识以外,还应当有一些得心应手的工具和相关用品。古人云:“工欲善其事,从先利其器。”监护人不但要在家中准备一些应急的工具和物品,而且应当熟练掌握并传援给孩子它们的正确使用方法。 1.备用物品和工具:

①手电筒、电池;

②打火机或火柴(此类物品应放在孩子不易取到的地方);

③蜡烛或应急灯;

④家用灭火器;

⑤锤子、斧子、钳子、螺丝刀、多用刀、剪刀、铁丝、绝缘胶布、保险丝等;

⑥一桶备用水;

⑦一条较粗的长绳。 2.医疗急救用品:

①医用绷带、纱布、棉花、棉签; ②胶布、创可贴、冰袋;

③小剪刀、镊子

④医用酒精、碘酒、红药水、消毒水;

⑤消炎软膏; ⑥红花油、风油精;

⑦体温表;

⑧其它常用药品。

第十四课: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和安全求助常识教育--监护人应授

教学目标:

1、保障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2、简单了解我国的法律。教学难点:应用法律保护自己 教学过程:

一、事实导入

对未成年人进行有效地保护,使其安全、健康地成长,是每一个监护人最重要的责任之一。而要想真正做到尽职尽责,监护人就要不断地对孩子进行自我保护和安全求助知识的教育。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并不是生来就有的,需要社会、学校和家庭不断地培养他们的自保意识和传授他们自保及安全求助的知识。这种教育对于监护人来讲,是最直接的,也是最有必要的;而对于未成年人来讲,则是最有效的。

因此,对未成年人进行自我保护和安全求助常识的教育,是每一个监护人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每一个监护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当孩子独自在家时 1.遇到陌生人来访 教育孩子注意几点:

①先不要开门,并检查门是否锁好。 ②问来人是谁,来找谁,有什么事。

③无论来人是否说认识你的家人,而你并不认识来人,千万不要告诉他任何事情,更不可让他进来。告诉来人有什么事可以留言。

④如果来人坚持不走,并以种种借口非要进门再说,请千万不要开门。必要的时候,可以打电话给邻居或派出所。

⑤特别提醒孩子注意的一点就是:千万不能先开门再问来人是谁。 2.有陌生人打来电话问父母的情况 教育孩子注意几点:

①首先问来电话的人是谁,有什么事。如果你并不认识来话人,请不要告诉他任何事情。 ②如果来话人要你父母的电话、寻呼机、手机号码,请不要告诉他,你可以请来话人留下姓名、单位、电话及留言。

③对于陌生人打来的电话,你最好不要让对方知道只有你一人在家。 3.发现家中来了小偷 教育孩子注意几点:

①如果你在门外发现家里好像有人在偷东西,请不要大声喊叫,更不要冒然进屋。 ②到同学或邻居家,把情况告诉大人们。如果证实家中确实来了小偷,应迅速拨打派出所电话或110报警。

③特别提醒孩子注意的是:遇到情况不要害怕,不要慌,千万不要自己冲进屋或大喊大叫,以免自己人小力单受伤害。

④如果发现家里有被偷过的迹象,自己千万不要乱动任何东西,要保护现场,以便破案。 4.发现有人在撬邻居家的门 教育孩子注意几点:

①如果你发现有陌生人在撬邻居家的门,很可能是来了小偷,这时你不要轻易跑到门口大声喊叫。

②应当打派出所电话或110报警。

③如果家里没有电话,可在邻居家门口没有情况时,迅速到附近同学或其他领居家把情况告诉大人,并打电话报警。 5.家中突然停电 教育孩子注意几点:

①如果家里突然没电了,可能是跳闸或保险丝烧了,也可能提系统停电。若孩子较小不要冒然去动电闸或换保险丝。

②可以打开手电或使用应急灯。提醒较小的孩子最好不要点蜡烛,以免引起火灾。 6.家中失火 教育孩子注意几点:

①如果是电源插座、电线或电器失火了,应当首先切断电源,再去灭火。 ②电器或电路着火,可用水灭火,但一定要将水用力泼出,不要让水连续。

③如果做饭时锅里的油起火了,应该迅速关掉炉火,用锅盖将锅盖上,并将锅端开,千万不可在锅里倒水。

④如果液化气阀门或接口处起火,可用湿毛巾盖在着火处,然后迅速关闭总阀门。 ⑤如果屋里着火了,并有很大的烟,应尽可能俯身或爬行到门口出去,最好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鼻、口,以免被烟雾熏晕。开门时可用衣物或毛巾将手包住,以免烧热的门把烫手。 ⑥如果身上衣服着火,千万不要跑动,这样会助长火势。应当用东西抽打或就地翻滚,直到火灭。

⑦如果家中发生了不能自救的火灾,因为孩子小,身单力薄,一定要先报誓,并叫大人来帮助救火,要以自身安全为重。

⑧如果有条件,最好自备家用灭火器,并教会孩子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

第十五课: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和安全求助常识教育--监护人应授

教学目标:

1、保障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2、简单了解我国的法律。教学难点:应用法律保护自己 教学过程:

一、事实导入 7.燃气用具漏气

教育孩子注意几点:

①如果发现房间里有很浓的燃气(如混化石油气、天然气、煤气)味,千万不要开(关)灯或动其他电器,更不要去动电源开关,也不要马上拨打室内电话,以免发生火灾和爆炸。 ②要用湿毛巾捂住鼻子和嘴,并尽快将房间的门、窗打开,让房里通风,降低燃气浓度。 ③检查燃气用具的开关和管道接口处。检查时,可以用肥皂水涂在检查的部位,观察是否有气泡产生,千万不可用点火的方法去试。

④如果无法判断或解决漏气问题,待燃气浓度降低后,应迅速拨打燃气维修站的电话,通知专业人员尽快来检修。

监护人应当特别提醒孩子注意:当住宅内发生燃气泄漏时,人们往往会立即拨打室内电话找有关部门。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和极其危险的。因为当人们拿起或放下电话筒时,电话机内叉簧处的接点或铃线圈的衔铁,在瞬间高电压的作用下会产生火花。而当室内泄漏的可燃气体浓度较高时,一遇到火花便有可能发生燃烧或爆炸。因为,在发现室内有较重的燃气昧时,在打开门、窗彻底通风之前,千万不要急于拨打室内电话。同时,也不要使用抽油烟机和排风扇。

(二)孩子在上学和放学的路上

1.遇到陌生人询问你家的情况 教育孩子注意几点:

①如果在路上遇到你不认识的陌生人向你打听家里或父母的情况,或以某种借口(如维修、检查、查电表等等)让你带他到家里去时,你千万不要向他提供任何情况,更不要信以为真,将陌生人冒然往家里带。

②只要这个人你不认识,无论他说什么,你也不要轻信,也不要同他多说话,并迅速走开。 ③同时你要对此人格外注意,尽可能不自己独行。 2.横过马路的时候 教育孩子注意几点:

①在横过马路时,有过街天桥一定要从桥上走,千万不可翻越路中的栏杆。

②如果没有过街桥,在横过马路时,一定要走人行横道;如果没有人行横道,一定要在横过马路前左右看看,在确认没有危险的情况下,快速通过。 ③过马路时千万不要急行猛跑,更不要在路上玩耍、打闹。 ④平时应当注意常走的路面情况,如大坑、沟、没有井盖的井等,特别是下雨天(水漫路面)时更应当格外小的。 ⑤监护人应当注意:《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3.遇到雷雨天时

教育孩子注意几点: ①在雷雨天时,千万不要到空旷地方或高处的树下和靠近金属物的地方避雨,因为这些地方很容易被雷电击中,人会有危险。

②不要靠近一些易导电的物体避雨,如金属架子、旗杆、变压器、天线等。 ③在家里,最好不要开电视。

(三)在外出活动时 1.孩子与家人走失

教育孩子注意几点:

①首先不要害怕和惊慌,你可以大喊几声“爸爸(或妈妈)”,如果父母就在附近,他们会听到的;如果没有反应,你最好不要到处乱找,因为这时父母肯定也在找你,互相找可能更不易找到。

②你可以在原地等一段时间,如果还不见父母来,你可以找你走失地(如商场、公园、影院、体育场、车站、码头、机场等)的工作人员,请他们帮着广播找人;如果一时找不到工作人员,可以找附近的商店、餐馆的工作人员帮忙。如果你父母有手机或寻呼机,也可以请人帮心心忙与他们联系。

③注意:监护人应提醒孩子,一旦发生走失情况,不要胡乱找人求助,特别是在一些社会闲散人员较多的车站、码头等地,一定要找工作人员、警察或解放军叔叔。

同时,在孩子单独外出(如上学)或带孩子外出(如去公园)时,监护人最好给孩子随身带上《学生应急信息卡》或《儿童应急信息卡》,以备万一。 2.孩子被困在电梯里 教育孩子注意几点:

①不要惊慌,试着按几次开门键。如果没有反应,可以连续按电梯的“红色键”(紧急键)或警铃键(红色或黄色)。

②如果电梯内有电话,也可以用电话通知控制室的工作人员。

③如果电梯内的各种键都失灵了,可用力(用手或将鞋脱下用鞋底)拍打电梯门,并大声喊叫,让外面的人去叫工作人员来处理。

④监护人应当注意:平时在带领孩子乘坐电梯时,应当有意识的地让孩子了解电梯各功能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 3.出外旅游住宿时

教育孩子注意几点:

①到了住宿的宾馆、饭店、旅馆,首先应找到除电梯、楼梯以外的紧急出口处,以备万一。 ②将所住宾馆的名称、地址、房号、电话总机和分机号码等写在一张小卡片上,然后同《学生应急信息卡》或《儿童应急信息卡》一起带在孩子身上,以备急用。

③监护人平时应当注意:在带孩子去一些公共场所,不光自己,也要让孩子注意并记住安全出口(或紧急出口)的位置,与防意外发生。

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和安全求助知识教育,是每一个监护人的主要职责和应长抓不懈的工作。未成年人的自保、自护教育的内容很多,我们在以上只是列出了日常生活中很有可能发生的几种最典型的情况,供每个监护人参考。

“星光青春保护行动”是由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推出的一项以“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护能力”为宗旨的活动,共青团中央正向全国推广。《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读本》(适用于13-18岁的未成年人)和《儿童自我保护和安全求助教育手册》(适用于3-12岁的未成年人)就是由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组织专家编写的供学校和广大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进行自我保护和安全求助教育的权威读本。

我们建议每一个监护人都应当读这两本书,并将其内容传授给自己的孩子。这项工作无论对做为监护人的父母来讲,还是对做为未成年人的孩子来讲,都应当是必修课,而决不是选修课!

推荐第5篇:法律教案

专题复习——法律在我身边

教学目标: ⒈知识目标:

掌握相关知识:法律的显著特征;法律的作用(生活离不开法律);结合情境认识违法行为的含义和类别;了解犯罪的基本特征和刑罚的种类;提高道德修养,增强法律观念,防微杜渐,预防违法犯罪;战胜不良诱惑的方法;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用法律保护自己(面对非法侵害要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⒉能力目标:培养学生判断分析案例的能力;培养学生综合知识点的能力

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帮助学生做好迎考的心理建设,督促学生冷静面对、积极进取 教学重点和难点:

重点:提高道德修养,增强法律观念,防微杜渐,预防违法犯罪

难点: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用法律保护自己(面对非法侵害要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课时安排:1课时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让学生回忆和法律相关的知识 (学生思考回答,教师点评) 讲授新课:

(一)知识点复习:

1、法律的显著特征

2、法律的作用(生活离不开法律)

3、结合情境认识违法行为的含义和类别

4、了解犯罪的基本特征和刑罚的种类

5、提高道德修养,增强法律观念,防微杜渐,预防违法犯罪

6、战胜不良诱惑的方法

7、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用法律保护自己(面对非法侵害要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学生在教材上找到知识点,并标记下来,教师总结)

(二)例题分析:

(总复习P39第11题)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活动是共青团中央和中央综合治理办公室于1999年8月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的一项青少年权益保护活动,至今已有10年的历史。它通过开展自我保护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的意识和技能。 提问:请你说明国家为什么要开展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活动?

我们青少年还可以争取哪些方面的保护 (学生思考回答)

教师总结:国家保护青少年的重要意义,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四个保护

(三)习题指导:

习题一:(2008河南)小宇致小强的一封信 小强: 你好!你在少年犯管教所改造一年了,进来好吗? 过去的你,学习一直很好,八年级时,你结交了一些社会上的新“朋友”,开始逃课,离我们越来越远。后来你父母离异了,对你不闻不问,你情绪低落,上课无精打采。为了能有足够的钱上网,你向低年级的同学敲诈勒索;在“朋友”的开导下,你经常进入营业性舞厅为了寻找更大的刺激,你开始吃“摇头丸” „„你对老师的教诲置若罔闻,越陷越深,居然为了筹集赌资而持刀抢劫!小强啊,你真糊涂!

法律是无情的,也是公平的,你为此付出了代价,希望你振作起来,好好改造,早日回到我们的身边! (1)运用多学知识,分析小强行为演变的原因

(2)从小强行为演变过程中,我们应该吸取哪些经验教训? (学生讨论分析)

教师总结:从违纪到违法再到犯罪的转化过程习题二:2008两省)材料题,请简要回答

材料一:未成年人年龄小,发展还不成熟,对事物的认知水平、行为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其权利更易受到忽视甚至侵害。

材料二:目前,已形成以两部法律为主,包括义务教育法、收养法、继承法、婚姻法、母婴保健法、禁止使用童工在内的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体系。 (1)材料一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2)材料二指出的“两部法律”分别是什么法律?在其中哪部法律中设置了四道防线?

(3)有些同学认为:在我国,已经形成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体系及四大保护领域,青少年一定能健康成长。对此,谈谈你的看法? (学生讨论分析)

教师总结:法律保护青少年的成长

(四)知识链接:

八年级上册 第六课《网络交往新空间》 八年级下册 权利与义务部分 九年级 宪法部分

(五)课堂练习:往年会考、中考题练习

巩固小结:通过本课学习,我们知道了法律的相关知识和在试题中的体现,法律是思品课中的重要知识内容,我们要继续利用课下时间熟悉掌握。

教学反思: 本课的练习比较多,时间安排是需要解决的,学生发言反映他们对知识点掌握还有待提高,个别学困生要进行逐个辅导。

推荐第6篇:法律课学习心得体会

法律课学习心得体会

这学期我们学校开设了许多门选修课,其中就有《实用法律》这一门课。虽然选修这门课的学生有很多,但是名额却只有200个,而我很荣幸地成为了这200人的大部队中的一员,选上了这门《实用法律》课。虽然以前在中学的时候通过学习思想政治课让我对法律知识有所了解,但是还只是很表面的理解以及很感性的认识,这学期通过选修《实用法律》这门选修课,在听了几位授课老师所教授的课程以后,我对法律知识的认识有了明显的提高,领悟到了法律的深层次的内涵,也有了非常理性的认识,同时,法律意识也有了明显的增强。如今这门选修课已经结束了,但是每当我静下心来回忆法律课上老师所教授的知识时,我总能体会颇深。

在学习法律的过程当中,好几位老师都以案例分析的方式给我们讲解了一些比较典型的案例,使我们掌握了基本的法律知识,理解了宪法、刑法等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以及内容,提高了对法律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法律意识。而我们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作为21世纪的中国的建设者,我们是社会主义中国的主人,也是先进文化技术水平的先进代表,我们应该要树立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人民公仆的义务感。在真正地进入社会走上工作岗位之前,努力加强公民意识的培养以及法律意识的培养,树立人民公仆的法律义务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备将来毕业以后走上工作岗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通过学习《实用法律》这门课程,我们能加强自身的修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树立正确的责任感和义务感。 然而在现代社会中有许多人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不把法律当回事,说只要我不触犯法律就行了,这对于以前的我来说或许没什么好说的,可是当我选修了《实用法律》这门课以后,我就必须要加以强调一下了,法律其实和每个公民都是息息相关的,尤其是对于我们大学生而言。因为学习法律对我们大学生有着重大的意义和实际的用途。例如:第一,学习法律有利于我们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有的大学生因为自己不懂得法律知识而不知道有哪些行为是必须做的,又有哪些行为是一定不能做的,还有哪些行为是可以自由地选择做或者是不做的,所以当他们遇到事情的时候就不能够正确地去处理,于是他们就稀里糊涂地违了法,造成了\"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又一类典型例子。第二,学习法律有利于我们大学生维护自身的合法的权益。我们大学生也是公民,同样拥有公民的合法的权益,一旦当我们遇到合法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的时候,就可以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的权益。第三,学习法律有利于我们大学生今后的工作和生活。我们毕业的时候需要找工作,而找工作就需要用上劳动法;我们自己创业的时候需要申请办理企业的执照,到那时就需要用上行政法;当我们和他人做生意的时候,就需要用上合同法;等到我们将来成家立业的时候,还需要用上婚姻法等等。通过学习宪法、民商法、刑法、劳动合同法……,使我们能够深刻地理解到了我们的权利和义务,使我们能够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以及生活中正确地行使我们的权利,正确地履行我们应尽的义务,更能正确地遵守法律法规,使我们更能够在学习、工作以及生活中免受困扰,保护自身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法律知识是我们大学生所必须具备的素质之一,我们必须通过法律,树立我们的正确的人生观以及价值观。同时,我们还要通过法律,促进和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地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还要做到公平交易,平等……。而在生活过程中,我们应该要遵守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个人义务。我们作为大学生,在校园内应该要严格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同时也应该要好好地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只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们才能更好地去理解法律,从而遵守法律。

总之,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自身健康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所必须的,所以我们学习法律知识是很重要的。在以后的学习岁月里我们还应该继续的学习法律知识,要知道学习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学习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学习是思想创新的保证。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速度加快,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唯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适应瞬息万变的外部世界。因此,通过不断地学习法律知识,我们才能对法律有全新的认识并且全面地认识法的功能,懂得法律是整个社会的调解器的功能,从而能够更好地保护我们自己,使自己不受到伤害,同时,也不伤害他人。

系别:

学号:

姓名:

推荐第7篇:法律课 演讲稿(定稿)

我的理想和曾经的坚持

每个人都有很多的梦想, 我也不例外。 从小到大,我也有无数的梦想。 我小的时候曾经想过当一名老师。当时的我并没有那么的伟大,只是想到老师可以教育小孩子,管着小孩子。 觉得老师总是比较厉害的。

慢慢的长大了,我突然发现我更喜欢当一名律师。 所以倔强的我,毅然决然的放弃了我的强项理科,写上了文科二字。可是在高中三年,我逐渐忘却了这个梦想。 在高考失利那一刻, 我知道我的梦想已经是过去了,我不能成为一名律师。直到有一天我走进了一家小店。

那个店铺很小,大家都叫他格子铺。 小小的店铺里有一个姐姐。她每天自由自在的,有的只是那么一份恬静。每天不需要多大的收入,见到来往的朋友,邀请进来喝杯咖啡,闲聊一下度过美好的午后。自己的心中也是那般的澄净。

我出生在一个偏中上等的家庭当中,不能说含着金汤匙出生,也能说有着一份被安排的命运。 我们的命运跟物探局三个字紧紧的联系着。学校上的是物探子弟学校,一直这样。在外人眼中,物探子女总是娇生惯养,没有自理能力,娇气。什么都要依靠父母的“残废”。所以每当读到他们眼中的鄙视与不屑。我总是心里憋着那么一股气。其实我们都是比较纯洁的孩子,甚至连骂人都不会的我们,是这样的委屈。 只是有些人,莫名的吹嘘自己而已而已。他们享受的生活,我们并不享受。我想有一份自己的生活,自己的路自己来规划。

谁能知道,物探局的孩子,考上一本二本却为了回到事业单位,选择地质学,管道学的心里? 谁能知道,一些柔弱的女生被迫去选择石油专业是多么的无奈。我们有着自己的无奈与理想。我们不是大家眼中的温室小花朵。我希望我能活出自己。按照我的理想走下去。

那份恬静也许不属于我,但是它却是我一直向往的梦。我希望我能逃出这个牢笼。逃出这个禁锢着我们的圈子。 我希望我是我自己,我希望我是一个独立的人。有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梦。哪怕只是闯一闯。

我的梦想就是活出自己,坚持自己的梦想。

推荐第8篇:答案思想法律课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综合练习一答案

一、判断正误题(正确“√”,错误×,共10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

三、多项选

(下列择题

每题至少

有两个以

上的答案

是正确的,

请填入对应的方框

内,共20

分)

1、A B C D ;

2、ABC

3、A、B、C

4、ABCD

5、A、B、C、D

6、ABCD

7、ABCD8.ABCD9.A D

10、ABCD

四、简答题(每题3分,共15分)

1、中华民族精神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答: 爱国主义; 团结统一;爱好和平; 勤劳勇敢; 自强不息。

2、什么是爱国主义?

答:爱国主义体现了人民群众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反映了个人对祖国的依存关系,是人民对自己故土家园、种族和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与荣誉感的统一。他是调节个人与祖国之间关系的道德要求、政治原则和法律规范,也是民族精神的核心。P28

3、什么是法律思维?如何培养自己的法律思维?

答: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精神,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和取向。

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的途径: 学习法律知识; 掌握法律方法; 参与法律实践。

4、什么是民事权利?我国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有哪些?

答:民事权利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具体权益。我国民法规定的民事权利主要有物权法、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人身权等。

5、什么是正当防卫?

答:为了使国家、集体、他人或自己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五、案例分析题(运用你所学的学科知识按照要求进行选择,共18分)

【案例1】南京冠生园月饼事件

(单选,2分) 1.(B)(多选,3分)

2、(ABCD)

(多选,3分)

3、(BCD)(多选,2分)

4、( B C )

【案例2】(每小题2分)

(单选)

1、( A )(单选)

2、( B )

(单选)

3、( C )(单选)

4、( B )

六、问答题(共17分)

不少传媒和专家在哀叹:“当下中国社会的公共道德很差,已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你认为当今中国社会的公共道德现状如何?谈谈你对重建中国社会公德秩序的措施?

答:正确看待、评价一个社会现象,应当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客观地看待和评价它。(1分)

首先,我国的社会公德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4分,答4个要点就行)

1、参加社会公德建设的主体意识在增强,参与的群体范围在扩大。

2、在众多领域里广泛开展。

3、力度在不断加强。

4、形式、方式多种多样。

5、效果、影响越来越获得社会认同。

但是,也存在不少的问题:(4分,答4个要点就行)

1、公共领域的权利部门还存在需要加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必要。

2、市场经济中的诚实信用建设需要全社会努力。

3、公民公共道德建设意识还得加强。

4、加强对非公经济主体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的监督。

5、在校大学生诚信建设还有相当大的努力空间。

重建中国社会公德秩序问题上措施,可自由发挥,言之成理就行(不超过8分)。

关键词:公民道德建设纲要;诚实守信;八荣八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人民服务;文明执政、依法行政、行政文明;依法治国;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综合练习二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A2 D3 A4 C5 A6 B7 A8 A9 C10 D11 D12 A13 A14 B15C

二、多项选择(每小题2分,共20分)

1 ABC2 ABCD3 AD4 BD5 ABD6 ABC7 BCD8 AD9 ABC10 AB

三、判断题(正确的请在括号内打“√”,错误的打 “×”。每小题1分,共10分) 1√2×3×4√5√6╳7√8√9×10×

四、案例分析题:(每个案例10分,共20分)

【案例1】1 A D2 ABCD3 ABC4 ABC5 C

【案例2】1 AB2 B3 BD4 ABCD

五、简述题(第

1、2题各4分,第三题7分,共15分)

1、爱国主义的时代价值:

(1)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继往开来的精神支柱(1分)

(2) 爱国主义是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纽带(1分)

(3) 爱国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动力(1分)

(4)爱国主义是个人实现人生价值的力量源泉(1分)

2、(1)诚信是大学生树立理想信念的基础(1分)

(2)诚信是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前提(1分)

(3)诚信是大学生进入社会的“通行证” (2分)

3、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1分)、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1分)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有:(1)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1分);(2)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1分)(3)建立社会主义法治政府(1分)(4)健全司法体制与制度(1分)(5)完善权力与监督机制(6)培植社会主义新型法律文化(1分)

六、论述题(20分)

1、处理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关键要处理好个人与他人的利益关系(2分)。首先要认识协调个人与他人关系应坚持的原则:平等原则、诚信原则、宽容原则、互助原则(2分)。其次要正确认识竞争与合作的对立统一关系(2分)。举例分析(4分)

2、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关键要把握个人在社会中的定位(2分)。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的统一;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权利与义务、自由与责任的统一(4分)。举例分析(4分)。

综合练习三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A)

2.(A)

3.(D)

4.(D) 5.(A) 6.(C) 7.(B) 8.(A) 9.(D)。 10.(D)11.(C)12.(C)

13.(A)

14.(D)

15.(C)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ABCD)。 2.(ABCD) 3.(ABCD) 4.(ABCD) 5.(ABC) 6.(ABC)

7.(ABCD) 8.(ABCD) 9.(BCD) 10.(BCD)三.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四.案例分析(每个案例10分,其中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单项选择题

每题2分)

案例1.丛飞与178个孩子的生命绝唱

(多选)1.学习丛飞你觉得应从哪些方面做起:(ABC)

(多选)2.丛飞的事迹告诉我们人的内在价值:(ABC)

(单选)3.丛飞的人生目的属于共产主义道德体系中的(A)

(单选)4..丛飞的事迹告诉我们对人生价值的评价要努力做到:(A)

案例2.依法判断民法案

(多选)1.下列对于离婚的法律后果的说法,正确的是(ABC)

(单选)2.王成与许某的关系是(C)。

(单选)3.王成考上大学后是否可以要求许某支付其生活费(B)

(多选)4.王成是否需要赡养许某?(AC)

五.简释名词概念(每小题5分,共20分)

1.信念

信念是认知、情感和意志的有机统一体,是人们在一定的认识基础上确立的对某种思想或事物坚信不疑并身体力行的心理态度和精神状态。信念是对理想的支持,是人们追求理想目标的强大动力。信念一旦形成,就会使人坚贞不渝、百折不挠地追求理想目标。

2.爱国主义

爱国主义体现了人民群众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反映了个人对祖国的依存关系,是人们对自己故土家园、种族和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与荣誉

感的统一。它是调节个人与祖国之间关系的道德要求、政治原则和法律规范,也是民族精神的核心。

3.道德修养

个体在道德意识、道德行为方面,自觉地按照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要求所进行的自我审度、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改造和自我完善的活动,被称为道德修养。

4.法律义务

法律义务包括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两种。作为义务要求人们必须依法作出一定行为,如依法纳税的义务、依法服兵役的义务。不作为义务要求人们依法不得作出一定行为,如不得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不得挪用公共财产。法律通过规定义务,使人们承受某种约束或负担。

六.论述题(15分)

阐述“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并分析:为什么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注意:考生答出大致意思即可适当给分。

答:2006年3月,胡锦涛在一次讲话中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里要树

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社会主义荣辱观涵义精深,它涵盖了个人、集体、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涉及人生态度、社会风尚等方方面面,坚持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统一,实现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结合,体现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反映了提高中华民族整体素质的根本要求。

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明确了我国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基本价值取向.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是对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系统总结,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大学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也是社会文明道德风尚的重要体现者和传承者,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如何,事关祖国的前途命运。同学们要认真学习胡锦涛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深入领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准确把握“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真学、真知、真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国民表率.社会栋梁”,为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与发展作出自己的努力。

推荐第9篇:法律实践课心得

谁道“不知者无罪”

此次法律实践课,观看了庭审纪实的三个视频。三个案子,三场悲剧,对于我们来说,引发的不仅是对于受害者的同情,更是对于法制建设的深思。

虽然是完全不同的事件,却也有着莫大的相似之处,那就是对于法律的无知和对规则的漠视,导致了三个案子当事人无尽的悔恨与痛苦。

第一个案子,是因肇事逃逸而引发的血案。受害人高速路上横穿马路被车撞,肇事司机因害怕受到法律制裁而残忍地将受伤昏迷的被撞人顺势拉到旁边的快车道上,随后驾车逃逸。而受害者在随后的两辆过路货车碾压后失去生命。而肇事司机则因此由普通的交通肇事责任变为故意杀人罪,罪刑加重,在牢狱中悔恨不已。

普通的撞车变为杀人,看似离奇巧合,深思之下,却是法律意识淡薄下注定会发生的悲剧。试想,假如肇事司机有基本的法律常识,就会知道逃逸比撞人更可恶更会受到法律严惩;而如果他有清醒的法律意识,就会明白无论如何只有遵守了规则,不仅不会为规则所罚,还会受到规则的保护。而受害者高速路上横穿马路是这一悲剧的开头,这个开头亦是对于交通法规的淡漠。不守法又如何要求为法所保护?

相比之下,第二三个案子中,无知和淡漠造成的损害相对较小,却暴露出现实中更为普遍的问题。一个是知道自家烟囱违规且不安全,仍置之不理,导致小孩玩耍时烟囱倒塌,碾碎了小孩的脚趾;一个是同一栋楼三方负责人互推责任不肯修缮楼顶,导致少女失足跌下,造成高位瘫痪。虽说意外发生的几率确实不大,然而倘若社会中让意外发生的可能十分普遍时,还能说这只会是个别现象么?

古谚“无规矩,不方圆”。那一条条的法律与规定,正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从而维护每个个人的利益而制定出来的。你的逾矩会侵犯他人的权利,而你的淡漠会让规则形同虚设。那这样无序的社会何来“安全”之说?不愿为维护法律法规而做出努力,势必在出现问题后不仅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还有可能受其惩罚。当法律要求他们遵守规则,做出符合法律要求的行为时,他们漠视它,视其为事不关己无关痛痒的琐事。然而正是这样的漠视,才造成了这一件件的悲剧。只有在受到制裁后,人们才方肯正视法律的力量。

所以,首先法律应该被了解,人们方才懂得如何才是守住自己的权利而不侵犯他人的权利,如何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而免受法律的制裁;其次,法律应该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作为新时期大学生的我们,即将步入社会,即将面对更为负责的社会关系,所以了解法律常识,培养法律意识,是我们保护自己和更好地融入社会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才能始终走在正确的轨道上,越走,越稳。

推荐第10篇:《法律基础》课学习心得

《法律基础》课学习心得

在这个告别中学时代,刚迈进大学校门,迎来崭新生活的时刻,系统学习了一科从前没有系统学过的知识——法律基础,明确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使命感具有重要意义。

从青年大学生自身发展状况看,我们青年大学生正处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个时期我们思想、道德和心理等方面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总的来说,社会生活经验还不够丰富,思想还不够成熟,还存在有明显的知行脱节的现象。比如在成才问题上,一方面具有强烈的成才愿望,另一方面又缺乏勤奋刻苦、勇攀科技高峰、耐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的决心和恒心。

法律知识是大学生必备素质之一,我们必须通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和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公平交易,平等„„,在生活过程中,遵守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

对于法律基础部分的学习亦是获益匪浅的:在学习过程中,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很多鲜活生动的案例。

法律基础通过对法律形成、组成、设立、应用、执行、监督的介绍,使我对法律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作为一个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制精神,领会社会主义法制精神,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内涵,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其运行对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十分必要的。另外,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法律权利与义务观念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说也是十分必要的。增强国家安全意识,确立新的国家安全观,掌握国家安全法律知识,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是做为一个新世纪的大学生所必备的素质。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培养社会主义思维方式,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是作为新世纪社会主义建设接班人的我们所需的基本条件。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对宪法的特征和规则,我国的国家制度,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我国的国家机构的了解;对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行政、民商、经济、刑事法律制度的认识;对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行政诉颂、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仲裁和调解制度的理解是未来从事各项社会活动所需的前提条件,对于进入社会后进行各项工作,从事各种活动都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学习经济法规,学习合同法,学习婚姻法,学习教育法。是我们深刻的理解到了我们的权利和义务,使我们能够在日后的学习工作生活过程中正确的行使我们的权利,正确的履行我们应尽的义务。在学习工作过程中,更能正确地遵守法律规定,使我们更能够在工作生活中免受困扰,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总之,通过对《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明确了自己前进的方向,坚定了社会主义信念,增强了法律意识,为未来的成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我喜欢这一门课的学习,我觉得当今大学生很需要学这一门课程。它重在培养我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我们要为了这一目标而努力,我觉得培养法律思维对每一个人一生都至关重要,所以我们要虚心学习,善于思考,辨别善恶,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方法。在日常生活中逐渐养成从道德法律的角度思考、分析、解决问题。我要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注重个人的思想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法制观。还有这些是不能纸上谈兵的,我们要与社会实践联系起来,自我反省和自我升华,我们应该了解生活中什么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知道要以什么为荣,什么为耻,比如平常的去做义工、当青年志愿者、去献血等,参加爱心活动,有利于培养我们的道德修养,从中你也会学到很多东西,还有法律。我们最起码要懂得什么是违法的,要了解法律,在法律实践中训练、培养和应用法律,在法律实践中运用法律知识和方法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这些我们都要长期坚持下去,使自己不断地完善,才能我们成为一名品行兼优的人。

学号:201007820124 姓名:盖雪冬

第11篇:《走进法律》教案与说课(七思)

七下思品 《走进法律》教案

三五0九学校 熊 峰

[教材分析] 本框内容主要讲了我们身边种种规则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其中突显法律在生活中的规范、保护作用。本单元为起始课是后面所学法律知识的基础。

[学情分析] 初中学生由于生活范围的扩大,已经接触到了社会生活中的各种规则包括法律,但也有不少学生认为,在学校里遵守校纪、校规,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因为教师、家长、学校要他遵守所以才遵守,没有真正意识到规则能够帮助人们开展正常的生活。因此必须通过教学让学生了解身边的一些规则,体会到每一个人都必须遵守制度、规则和程序,没有人可以例外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知道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社会生活离不开法律,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2)能力目标:逐步形成自觉按照社会要求规范自己行为的能力;逐步形成自我控制,约束自己不良行为的能力;初步学会分辨是非,分析事物的能力。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树立尊重规则、尊重法律的观念;感受法律的尊严,做知法、守法、爱法的公民。

[教学重点]:规则的分类、法律的作用 [教学难点]:法律的三个特征

[教学方法]:情境分析法,活动探究法,案例分析法 [教学准备]:布置学生预习,搜集相关资料 [教学过程] 新课导入:活动导入,通过让学生徒手画方和圆与用规和矩画方与圆来对比看哪一种方法画的更好,让学生体验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十分重要。

第七课感受法律的尊严(板书) 第一框走进法律(板书)

活动一:请同学们仔细观察教材第86页上的漫画,并讨论:①同样是十字路口为什么出现不一样的现象?②交通规则起了什么作用?③这个现象对你有什么启示?

学生活动:左图交通秩序井然,尽管人多车杂,可是由于行人车辆各行其道,红灯停绿灯行,穿梭有序,结果是道路畅通无阻,交通井然有序;右图则刚好相反,没有交通规则或者人们不遵守交通规则,南来的北往的,东行的西去的,行人车辆各不相让,争抢阻塞,其结果是谁都不能顺利地通过。交通规则在这儿起到了维护道路畅通的作用。

教师小结:交通需要规则,社会生活也要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社会生活中,如果没有行为的规矩,人们各行其是,社会生活就会像右图一样混乱不堪,就会陷入毫无秩序的彼此冲突之中。所以,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十分重要,社会生活要有共同的规则。

一:我们身边的规则

教师:什么是社会生活中的规矩呢?社会生活为什么必须要有规矩呢?

学生:社会生活中的规矩就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说话、做事所依据的标准,也就是所有社会成员都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社会生活必须要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因为,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是由形形色色的人组成的,社会活动是人的活动。人们在社会中活动的目的、动机往往各不相同,如果没有行为的规矩,人们各行其是,社会生活就会混乱不堪,就会陷入毫无秩序的彼此冲突之中。所以,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十分重要。社会生活离不开规矩、规则。

1.生活中规则有很多种,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板书) 活动

二、齐心协力

教师:请小组同学齐心协力,共同寻找生活中的规则(同学们从自身经历或直接感受到的有关衣、食、住、行、学习等方面),并想象没有了这些规则我们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

学生活动 (1):在学校自觉遵守班规校纪,按时到校,认真听讲,认真完成作业。 (2):在公共汽车上主动给抱小孩的妇女或老人让座。 (3):遵守交通法规,不攀折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 (4):如果没有规则的话,每个人想怎么做就怎么做,那么社会就会混乱不堪。 ……

教师:由此可见,规则是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保障,是自由的前提。 活动三:分门别类

教师:同学们通过刚才的回答我们可以发现,调节我们的行为规则有很多种,如:纪律、道德、法律等,它们的共同特点就是为我们提供行为准则或者行为模式,对我们的行为有规范作用。

大家分析一下,刚才所说的规则哪些属于纪律,哪些属于道德,哪些属于法律。 (1):给老弱病残孕让座是道德要求。 (2):按时上课遵守课堂纪律是属于纪律要求。 (3):遵守交通规则,维护公共场所秩序是法律要求。

教师:道德、纪律、法律这些规则有什么不同?请大家举例说明。 (1):道德,舆论、习惯和信念的力量,力求在人们心中定出准则。 (2):纪律、规章,按本单位,本团体的需要,定出在局部适用的准则。

教师:那么,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则,与道德、纪律、规章有什么不同?它有什么特征呢? 学生:法律是社会行为规范,与道德、纪律等规则相比较,法律具有最为显著的特征: (1).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2).法律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 (3)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2.法律是特殊的行为规范(板书)

教师:请同学们阅读教材第87页的三幅图,说说各图说明了什么问题? 学生1:第一幅图说明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学生2:第二幅图说明法律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 学生3.:第三幅图说明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活动四:规则比拼

教师:请同学们根据所学知识填写教材第88页上的表格。

教师:通过刚才的学习,我们知道社会生活中的规则是多种多样的,没有道德、法律、纪律,将无法支撑一个社会正常运转,我们的生活将会变得混乱不堪,违法乱纪现象得不到制裁,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因此,我们的生活离不开规则,尤其离不开法律这种规则。 二:生活离不开法律

1、法律具有规范作用{板书} 学生活动:看“小郑”谈法律

教师:请同学们看教材第88页,小郑的案例,并思考以下问题: (1)舞迷夫妇的行为对么?为什么?

(2).最后执法部门依照什么规则阻止舞迷夫妇的行为? (3).假如没有法律我们的生活会怎样?

(4).这个案例体现了法律的什么作用?学生活动(略) 总结:(1)舞迷夫妇的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他们的行为扰乱了他人的生活,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违法了我国法律相关规定。

(2)执法部门依照我国有关法律阻止了他们侵权行为。

(3)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发现,假如没有法律我们的生活将变得混乱不堪,我们将不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事错的,不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更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

权益。

(4)它体现了法律具有规范作用。法律的规范作用突出的表现为,它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如果人们违反了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处理,法律既为人们的提供了一个模式,一个标准或方向,又是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的有效准绳。

(教师提问,引发学生思考) 我为什么必须上学?

我为什么不能旷课、夜不归宿?

我为什么不能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我为什么不能偷阅他人的信件、日记? 我为什么不能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我为什么不能偷窃财物?

我为什么不能进入营业性歌舞厅?

(意图:列举学生身边的事例,易接受、理解,易产生共鸣,能深切体会到生活中需要法律。) 学生很容易回答上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法律规定禁止做的事的。进而重点让学生回答:假如没有这些规定,我们的生活会怎样?学生充分思考,多角度回答(教师提倡)学生读教材“相关链接”;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理解法律对人们的规范作用。

过渡:正是法律的规范作用使人们知道了怎么做是对的,怎么做是不对的,可见,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它不但有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它还具有保护人们合法权益的作用。

2、法律具有保护作用(板书)

(1)教师设置一组连线题,让学生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和阅历进行判断。

(意图:连线题形象,直观。使枯燥的陈述内容,变得通俗起来。学生易接受,内化,避免说教,更具渗透力。)

(2)教师组织学生完成连线题之后,设问 〈1〉连线题反映了法律具有什么作用? 〈2〉你从中受到了什么启发?

(3)教师小结法律保护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国家生活的保障;

另一方面法律是维护人们合法权益的保障。 课堂小结:

通过今天的学习,我们知道了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作用。知道了法律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行为规范。我们应该学法、守法、用法、爱法。

布置作业:调节我们行为的规则有哪些?法律有哪些作用? 板书设计

第七课感受法律的尊严 第一框走进法律

一、我们身边的规则

1、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

2、行为的规则有很多种

3、法律是特殊的行为规范

二、生活离不开法律

1、法律具有规范作用

2、法律具有保护作用

七下思品 《走进法律》说课稿

三五0九学校 熊 峰

一、说教材

1、本框题教学内容的地位和作用

本框题体现了课标中“成长中的我”中“学法用法”部分,通过学习让学生知道法律在人们生活中是不可缺少的。教育学生知法、学法、懂法、增强法律观念。本单元虽然是学法用法部分,但它也是上几单元内容的承接,在整册书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2、说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知道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社会生活离不开法律,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2)能力目标:逐步形成自觉按照社会要求规范自己行为的能力;逐步形成自我控制,约束自己不良行为的能力;初步学会分辨是非,分析事物的能力。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树立尊重规则、尊重法律的观念;感受法律的尊严,做知法、守法、爱法的公民。

[教学重点]:规则的分类、法律的作用 [教学难点]:法律的三个特征

[教学方法]:情境分析法,活动探究法,案例分析法

二、说教学方法

1、充分运用课文插图,给学生以强烈的视觉听觉效果。

2、重视学生之间的互动学习。

3、重视理论联系实际。由于本框的知识性、理论性较强,而七年级的学生知识少,阅历浅,所以要特别注意把知识观点溶入通俗、生动的感性事例中去讲解,便于学生接受。并通过归纳分析的方法,使学生明确教学重点、难点形成认识。

三、说学法指导 体验:让学生徒物手画方和圆与用规和矩画方和圆对比哪一种画的好来形象的比喻规矩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参与:让学生各抒己见,发表自己的见解和看法。列举在我们身边的规则。 领悟:通过内容的活动化、活动的内容化帮助学生理解理论内容。

强化:强化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鼓励质疑,适时引导,建构知识,明确目标,培养情感。

四、新课导入:

①让学生观看书中图片,体会这样一个道理: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

②让学生参与其中,谈一下我们身边的规则有哪些,通过这一活动让学生体会规则的存在。 ③理论提升:教师讲解调节我们行为的规则分别是道德、纪律和规章和法律,并对三者进行对比和区分,重点讲解法律这一规则。

④强化认识,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完成书中表格。在讲解生活离不开法律这一内容时,通过书中两个案例,让学生明白法律在人们生活中的作用,即:

①法律具有规范作用。 ②法律具有保护作用。在讲解过程中要让学生充分参与其中,充分讨论法律在其中的重要作用,要让学生认识到,法律对一方的保护就是对另一方行为的规范。认识到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课堂小结: 通过今天的学习,我们知道了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作用。知道了法律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行为规范。我们应该学法、守法、用法、爱法。

六、布置作业:调节我们行为的规则有哪些?法律有哪些作用?

第12篇:走近法律教案

《走近法律》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知道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众多规则中,法律是评价人们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 2.能力目标

逐步形成自觉按照社会要求规范自己行为的能力;逐步形成自我控制,约束自己不良行为的能力;初步学会分辨是非,分析事物的能力。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树立尊重规则、尊重法律的观念;感受法律的尊严,做知法、守法、爱法的公民;加强自身修养,增强法制观念,防微杜渐。 【教学重点】

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对法律规范、保护作用的理解。 【教学难点】

法律的三大特征,道德、纪律规章、法律的区别与共同点。 【教学方法】

活动式、启发讲授式。 【教学课时】 1课时。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方法一:

出示图片:交通秩序、车祸 让学生思考并回答问题。 (1)为什么会发生车祸? (2)交通秩序靠什么维持?

根据学生的回答,教师在分析中导入本课。 方法二:(备选)

教师:请同学们仔细观察下面两幅漫画。

讨论:(1)同样是十字路口为什么出现不一样的现象?(2)交通规则起了什么作用?(3)这个现象对你有什么启示?

学生讨论并回答。

教师在分析学生的答案中,导入本课。 【新课教学】 走近法律(板书)

一、我们身边的规则(板书) 第一环节:说说自己了解哪些规则

教师提问:在社会生活中,需要各种规则,你了解哪些规则? 学生按照自己所了解的举例说明。

教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需要有正常的秩序。维持正常的秩序,离不开各种各样的规则,下面就让我们一起通过分析来了解规则的种类和作用。

第二环节:规则维系着我们的衣食住行 出示图片:三鹿奶粉事件 引出食品安全问题。

把学生分成四个小组,每个小组讨论一个问题。 在课堂上汇报交流:

服装安全、食品安全、建筑质量、交通安全的问题,与各种规则密切相关。假如没有这些规则,人们的生活会出现什么问题?

第三环节:比较道德、纪律、规章、法律的共同点和区别 教师:请同学们阅读下面的三幅图,说说各图说明了什么问题?

法律是社会行为规范,与道德、纪律等规则相比较,法律具有最为显著的特征: (1)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2)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 (3)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完成表格。

①国家立法机关制定 ②在校学生 ③舆论、习惯、信念 ④自然形成 ⑤教育、行政力量 ⑥全国适用 ⑦教育行政机关制定 ⑧普遍适用 ⑨国家强制力

二、生活离不开法律(板书)

第四环节:认识法律的规范和保护作用

教师设置一组连线题,让学生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进行连线判断。 杀人抢劫 《森林法》 乱砍滥伐 《大气污染防治法》 超标排放废气 《治安管理处罚法》 上学路上被狗咬伤 《刑法》 父母不让我按时入学 《义务教育法》 小郑学习受干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小叶买了劣质皮鞋 《劳动法》

小静五一期间加班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教师讲评学生的连线后,根据我国宪法,选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说明法律为人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或方向。同时,它还是评价人们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教师讲解法律的保护作用。 播放动画:舞迷夫妇 思考以下问题:

(1)舞迷夫妇的行为对吗?为什么?

(2)最后执法部门依照什么规则制止了舞迷夫妇的行为? (3)假如没有法律我们的生活会怎样? (4)这个案例主要体现了法律哪一方面的作用? 归纳:法律是我们生活的“卫士”。 播放动画:如愿以偿之小叶 播放动画:如愿以偿之小静 思考、讨论并回答问题:

(1)小叶和小静为什么能够如愿以偿? (2)如果没有法律的相关规定,情况会如何? (3)这主要体现了法律的什么作用? 归纳:法律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 出示图片:依法治国

归纳: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法律是国家生活的保障。 第五环节:明确法律保护的途径 出示图片:解决纠纷 出示图片:制裁违法犯罪

教师启发学生:一是学法、用法、护法;二是爱法。 【巩固新课】

从交通方面谈今天这节课的收获:你了解了哪些有关规则、法律方面的知识? 学生回顾并回答。

教师通过多媒体、板书小结或让学生小结本课时主要内容: 1.社会生活没有规则,社会就会混乱不堪。 2.法律具有最为显著的特征: (1)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2)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 (3)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3.法律的规范作用:法律为人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或方向。同时,它还是评价人们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

4.法律的保护作用:法律是我们生活的“卫士”, 法律是国家生活的保障。 5.我们应该学法、用法、护法、爱法。

第13篇:法律基础课教案

第一章

法学基本理论

第一节

法的一般原理

一、法的起源

(一)法产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

法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远存在的。法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是阶级社会才存在的特殊社会现象,其产生和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

任何社会作为一个整体,都有一定的规则和秩序 ▲原始社会的行为规范是氏族习惯 ▲法的产生有其经济、政治和社会根源

1、经济根源:适应调整经济关系的需要

2、阶级根源:适应调整阶级关系的需要

3、社会根源:适应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需要

(二)法的历史类型

法在其发展过程中呈现出一种历史的阶段性,表现为不同的历史类型。 法的历史类型,是依据法所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及其体现的国家意志的性质的不同而对各种社会的法律制度所做的分类,这是一个与社会形态相联系的概念。

法律发展史上曾先后产生过四种类型的法律制度:

1、奴隶制法

奴隶制法是指奴隶制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奴隶制法是维护奴隶主阶级的重要工具,是奴隶主阶级利益和意志的表现,其内容由奴隶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2、封建制法

封建制法是指封建制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封建制法是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重要工具,是封建地主阶级利益和意志的表现,其内容由封建地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3、资本主义的法

资本主义法是指资产阶级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资本主义法是维护资产阶级的重要工具,是资产阶级利益和意志的表现,其内容由资产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4、社会主义法

前三种类型的法,都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都是剥削阶级意志和利益的体现。与此相对立,社会主义法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是最高类型的法。

二、法的本质

这是个法学中“争论不休的问题”,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法学的迷津” 法的本质指的是法有别于其他社会现象的特有的质的规定性。 马克思主义法学产生前,不同学派曾对法的本质做过不同的阐述:

大哲学家苏格拉底宁肯受死而不愿违反雅典的法律,他认为,法是自然的一部分,而人在自然面前是无能为力的。

近代的自然法学派认为,法是体现“永恒正义”的“健全理性”。

有的认为, “理性,也就是自然法,指导着有理性的全人类:人们既然都是平等和独立的,任何人就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

实证主义法学认为,法是主权者的命令。人类之所以需要法,是一个国君成功统治社会必需的,是维持社会秩序、增进社会整体利益必需的。法律是贯彻统治者意志的一种手段,是君主先行使惩罚权的一种方式。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可以概括为以下方面:

一方面(从主观方面看)法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或社会集团整体意志、国家意志的体现,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法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或社会集团整体意志或共同意志即(阶级意志性);另一个是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以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即(国家意志性)

另一方面(从客观方面看)法的内容最终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也就是一个社会的经济基础,体现了它的物质制约性,这个我们给大家举一个反例来证明一下,清末的时候颁布了很多法律,其中有一部叫《清末民律草案》,可以说从内容上来说这个草案是很先进的,因为大多是抄袭德国民法典的内容,但在当时却没有实行,为什么呀?它完全与当时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也就是经济基础是相脱离的,我们当时不是资本主义社会也不存在市场经济,我们当时是半殖地半封建的自已自足的自然经济,所以即使是抄了写了,也最终成为一纸空文。

三、法的概念

法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由国家制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表现掌握国家政权阶级的意志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其目的是建立和维护有利于掌握国家政权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建立基础: 一定的经济基础 建立方式: 国家制定或认可 实施保证: 国家强制力 表现: 执政阶级的意志

目的:

建立和维护有利于执政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四、法的特征

法的特征和法的本质是相统一的,是形式和内容的关系。法的特征是从形式上来谈法的。它道出了法同其它行为规范或社会组织等等的区别,是法特有的。 首先,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这让法与其它的社会团体政党区分开来了,如我们国家,中国法和中国共产党就不属于一个范畴。另外,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如果一个人只是表现为内心的思维没有表现为外在的行为的话不受法的调整。我们国家呢现在是不存在思想犯。比如说两个人甲乙,平时谁看谁也不顺眼,那么每次要是发生一些磨擦的时候呢就会互相诅咒,有一天甲就诅咒乙出门的时候被车子撞着,无巧不成书呀,乙有一天出门的时候真的被车子撞了,那能不能追究甲的责任呢?显然是不能的。

其次,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国家意志性。这个特征让法与其它行为规范区别开来了,比如党的章程就不是法,它是由党组织制定的,不是国家制定的,不属于法的范畴。

第三,法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这里的权利和义务与其它规范中的权利义务是有很大区别的,比如我们道德规范,这里面基本上都是一些义务性的约定,没有权利的规定,另外,就算是同样的义务性的规定,法和道德也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就比如医生的职业道德规范中有一条规定,要有人道主义精神,很显然非常的原则和概括的,到底怎么实施都没有具体的标准,可操作性不强。但法律的义务性规定是非常具体和明确的,比如我国刑法就非常明确的规定了关于医疗事故的责任认定问题。

第四,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无怪乎象军队、监狱法庭等等。具有国家强制性。象道德,它也有强制性,但这种不是国家强制性,它是靠良心、社会舆论和内心信念来维系的,违反道德会受到良心的遣责、舆论的压力,但是违反了法律则到承担法律责任。比如我们制定好的合同,如果没有如期履行的话,就要承担违约责任。(这里还要强调的一点是,法律规范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从终极意义上讲的,也就是从法的最后一道防线意义上讲的,这并不是说法律规范实施的每一过程,或者说每一个法律规范的实施都要借助国家的系统暴力,也不是说国家强制国保证实施的唯一力量。)

五、法的种类

法的分类是指从一定的角度或根据一定标准将法律规范或法律制度划分为若干不同的种类。下面介绍几种常见的分类方法:

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成文法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制定颁布,以不同等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形式表现出来的法律规范,故又称“制定法”。不成文法是由国家机关以一定形式认可其法律效力,但不表现为成文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形式的法律规范,一般是指习惯法。英美法系的判例法是由法院通过判决创制的法,它虽然表现为文字形式的判决,但不同于由法定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因此通常将判例法视为与制定法相对应的一种法律渊源,归入不成文法一类。

2、实体法和程序法

实体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直接来自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形成的相互关系的要求,如所有权、债权、政治权利义务,通常表现为民法、刑法、行政法等。程序法的主要内容是规定主体在诉讼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也即主体在寻求国家机关对自己权利予以支持的过程中的行为方式,这种权利和义务是派生的,其作用在于保证主体在实际生活中享有的法律权利得以实现。因此实体法和程序法也被称为主法和助法。

3、根本法和普通法

在采用成文宪法的国家,根本法是指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享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宪法的内容和制定、修改的程序都不同于其他法律。普通法是指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律。普通法的内容一般只涉及社会生活的某一方面,如民法。行政法、刑法等,其法律效力低于宪法。

4、一般法和特别法

一般法是指在效力范围上具有普遍性的法律,即针对一般的人或事,在较长时期内,在全国范围普遍有效的法律。特别法是指对特定主体、事项,或在特定地域、特定时间有效的法律。一般而言,特别法的效力优于普通法。

六、法的作用

(一) 法的规范作用(抛开法的本质,单就形式来讲)

1、指引作用(作用的对象:每个人自己的行为,不是针对具体的人具体的指引,)

2、评价作用(作用的对象:他人的行为,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

3、预测作用(作用的对象:人们相互的行为,指依靠法律,人们可以预先估计到他们相互间将如何行为。

4、教育作用(作用的对象:一般人今后的行为,通过法的实施,对其今后的行为产生积极的影响)

5、强制作用(作用的对象:违法人的行为,表现为制裁、惩罚)

(二)法的社会作用(以法的本质来决定,直接体现法的阶级本质)

1、维护阶级统治(法的阶级性的体现)

2、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法的社会性的体现)

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

一、社会主义法的一般原理

(一)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特征

1.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

2.国家意志性和客观规律性的统一

3.强制性和自觉性的统一

4.权利确认与权利保障的统一

(二)社会主义法的作用

1.建设和维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2.建设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3.保障和促进我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保障和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敏建设

5.保障和促进我国的对外交往,维护国际和平与发展

以案说法:法制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张子强等人犯罪团伙案

(三) 社会主义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人们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准则。法律规范是构成法的基本成分,是法的主体。

1、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 适用条件 行为模式 法律后果 举例说明

2、法律规范的分类

授权性规范、命令性规范、禁止性规范

(四) 社会主义法的形式和体系

1、法的形式是指法的外部表现形态,法的不同形式其渊源不同、效力不同、技术特点也不同。我国法的形式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国际条约等。

宪法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法律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行政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

地方性法规(如:《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自治法规(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灾害灾民生活救济工作实施办法》)

国际条约(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2、法的体系是指由各个不同的法律部门 组成的一国现行法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我国现行法的体系主要划分为以下数个法律部门: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科教法、军事法、诉讼法、国际法等。

二、社会主义法的制定 通常简称为立法。是指 一定的国家 机关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 止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 活动,即法的立、改、废活动。

(一)立法机关:狭义的立法和广义的立法

(二)立法原则 1.法治原则

2.民主原则

3.科学原则

(三)立法程序

法案提出→法案审议→法案表决→通过法律公布 法案提出主体须具备一定资格 法案审议一般要经过 3次审议 法案表决要过三分之二或过半数 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公布

1、法律议案的提出。中国宪法和法律规定,有权向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案的机关和人员有:全国人大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一个人大代表团或符合法定人数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等。

2、审议、表决和通过。在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案的审议分别由各代表团(常委会审议时则为分组会议)、各有关专门委员会和法律委员会审议,最后由大会全体会议(常委会的全体会议)表决。中国宪法、法律规定,法律案通过的法定多数是全体代表或委员会的过半数,宪法的修改则需要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

3、法律的公布。法律的公布是指立法机关将已通过的法律用一定的形式予以正式公布。这是立法的最后一道程序,经过这一程序,立法活动才告完结,法律才能发生效力。我国法律规定,法律由国家主席公布。

三、社会主义法的实施

(一)社会主义法的遵守

法的遵守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 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活动。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都是守法的主体,违反法律必须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以案说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首相犯罪也要受到法律制裁

日本前内阁总理大臣田中角荣,是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对日本的工业发展、经济腾飞作出过重大贡献的政治家。但是却在1983年被东京地方法院初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

事情的起因,是在1972年田中角荣担任内阁大臣时,利用自己的地位和权力,决定购买洛克希德制造公司的\"三星\"喷气式客机21架,同时收受了该公司交付的贿金500亿日元(约折合200万美元)。1976年2月,美国参议院国际公司小组委员会在调查洛克希德公司以贿赂方法推销产品的行为时,发现该公司贿赂案与日本政界有重大牵连。这一事件被新闻界披露出去后,引起日本社会舆论大哗。各界人士纷纷要求严惩。日本国会及司法当局迅速行动,查明参与接受外国商人贿赂案的除田中内阁外,还有几位高级官员。1976年田中角荣被捕,经过7年多的审理,于1983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简析:法最本质的属性是它所体现的阶级意志性。法所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或共同意志,这种意志的整体性表现为,统治阶级的意志一旦上升为法律,作为统治阶级的内部成员也必须遵守,违反了也必须接受惩罚。日本首相被判刑这一事件,充分说明了法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的体现这一法的本质属性。当统治阶级的个别成员,包括政府官员,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侵害了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时,同样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所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就是这个道理。

(二)社会主义法的适用

法的适用是特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运用法律处理具体事件的活动,包括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适用法律的一切活动。 这里涉及到适用主体的问题,

1、法的适用的基本要求是正确、合法、及时与合理

2、法的适用的基本原则是法治、平等和司法独立原则,即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的原则。

(三)社会主义法的效力

法的效力是指法的适用范围,包括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

1、法的空间效力分为域内效力和域外效力两种。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适用于主权所及领域;地方性规范文件适用于文件管辖范围内。

▲域内效力具体表现:第一,中央国家机关,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制定的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等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第二,地方国家机关在宪法和法律授权范围内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及规章等在制定机关管辖的行政区有效。第三,法律规范的制定机关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规定法律规范只适用于其管辖的部分区域。例如: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自1997年7月1日起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有效。

▲域外效力是指法律在其制定国管辖以外的效力。许多现代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国家和公民的利益,在相互平等的基础上规定本国某些法律在一定条件下有域外效力。如我国刑法对此作出了相应规定。 以案说法:贪官末路

2、时间效力即法律规范的有效期间,包括何时开始生效、何时终止生效和有无溯及力的问题。▲开始生效时间:

(1)自法律颁布之日起生效;

(2)法律通过并颁布后经过一段时间再开始生效;

(3)公布后试行、在加以修改才生效; (4)规定法律开始生效时间。 ▲开始失效时间

(1)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届满;

(2)原有法律的规定与新的法律规定之间发生冲突;

(3)法律已经完成其历史使命,被调整的社会关系已经不复存在。

▲溯及力又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新法律可否适用于其生效以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的问题。 如果可以适用,该法律就有溯及力,如果不能适用,则没有溯及力。 ▲我国对此的原则是:法律一般不溯及既往,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这个原则与现代国家一般通行的原则一致,即是将“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和“有利追溯”原则相结合。主要体现在刑法中有“从旧兼从轻”的有关规定。

3、对人的效力 ▲四类原则:

(1) 属地原则:一国法对处于其管辖领土范围内的一切人都有约束力,不论他是本国人、外国人还是无国籍人。

(2)属人原则:根据公民的国籍确定法的效力范围。一国公民无论其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要受国籍国法律的约束。

(3)保护原则:任何人如侵害了本国或本国公民的利益,不论实施侵害行为者的国籍和侵害行为是否发生在本国境内,都要受到本国法律的追究。

(4)结合原则:在确定法的效力时,以属地主义为基础,同时结合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目前许多国家都采用这一原则以加强对本国和本国公民利益的保护,我国也不例外。

第三节 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的特征:

1、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就不可能产生一定的法律关系。

2、法律关系是特定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特定的主体依据法律规范进行活动时,他们之间就形成实际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这时法律关系就形成。没有特定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没有法律关系。

二、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结构

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构成。

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如民族、国家、国家机关、自然人、法人等;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行 为、物、人身权利、智力成果、信息等;

法律关系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三、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两个条件:法律规范和法律事实。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依据;法律事实则是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实依据。 法律事实

1、法律事实是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原因、条件。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2、法律事件是指不以法律关系主体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条件和因素。它分为: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

社会事件主要包括社会革命或国家战争。那么这个也很容易理解为什么国家要发展经济就要首先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

自然事件包括人的生老病死以及自然灾害。比如:因人的出生而产生了父母与子女间的抚养关系和监护关系;人的死亡又导致抚养关系、夫妻关系或赡养关系的消灭和继承关系的产生;洪水暴发了,火车不能如期通行了,那么合同双方不能如期按合同规定运送和接收货物,那么就要再协商取消合同或者推迟合同的履行。

3、法律行为是指以法律关系主体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情况。法律行为是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分为合法行为和非法行为。 合法行为:如依法登记结婚登记,导致婚姻关系成立。 非法行为又分为违法行为和中性行为。

违法行为:如犯罪行为产生刑事法律关系,也可能引起某些民事法律关系(损害赔偿、婚姻、继承等)的产生或变更。

非法行为是在法律上既不禁止也不提倡的行为,它一般属于道德规范调整的行为。

★ 两种复杂现象:

(1)同一个法律事实(事件或行为)可以引起多种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工伤致死,不仅可以导致劳动关系、婚姻关系消灭,也导致劳动保险合同关系、继承关系的产生。

(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引起同一个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

例:房屋的买卖,除双方当事人签订买卖协议外,还须向房管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方有效力,相互间关系才能成立。

在法学上,人们常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所构成的一个相关的整体,称为“事实构成”。

本章小结

本章主要讲了法的一些基本理论,包括法的基本原理,社会主义法的一般原理,社会主义法的创制,社会主义法的实施以及法律关系。在这里我们出几道思考题,也是本章的小重点:

1、法的本质和特征?

2、社会主义法的表现形式?

3、社会主义法适用有哪些特点?社会主义法适用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原则?

4、法律规范的三要素?

5、法律关系三要素及法律关系产生的条件?

第14篇:《法律大讲堂》教案

主持人:大家好!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及生活条件日益提高,我国汽车每年以3.6%速度递增,与之相适应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在不断完善,但由于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普遍淡薄,交通违法现象普遍存在,从而导致交通事故频频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损失。据统计,2008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造成98738人死亡,469911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8.8亿元,万车死亡率为7.6%,2008年,平均每5.5分钟就有1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失去鲜活的生命!据资料统计,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多年来一直位居世界前列!为了吸取血的教训,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律意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五周年之际,武功县交警大队开播《交通安全诠释》法律节目。我是主持人:×××

前几天和一些朋友闲聊,问他们出门时最担心的是什么问题,结果,没买车的人说,最担心的是出门是否安全,因为有的司机真的是视行人和红绿灯于不顾;然而有车一族却说,最担心的是为路上的行人乱穿马路,真的有一个人突然出现在你面前,往往把开车的人吓的魂飞魄散,可以说,交通违法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时常发生,交通违法所引发出来的问题则是屡见不鲜。不知道电视机前的观众朋友出行有过这种担心。

下面我们先看一个短片,看看这个短片当中有没有我们日常生活中遇的现象。

放短片……

下面我们有请今天做客的嘉宾,来自陕西省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从事交通管理专业的张璞张教官,有请,大家欢迎。

主持人:刚才我们看了短片,片子中过马路的那个老人对我印象特别深刻,记得有一次过马路的时候,看到对面的红绿灯转绿,我刚急走几步想过去,结果差点被加大油门冲过来的汽车给撞倒,我相信电视机前和在座的各位观众都有过这样的经历,不知张教官是否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

张教官:我也遇到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规定:“行人通过路上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灯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马路,应当确认后安全通行。”

《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使;遇到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因为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很多行人就有一种优越的侥幸心理,认为机动车你就应该让着我,即便是我闯了红灯走在人行横道线上你也不敢撞我,撞了我你要赔偿,其实这种后果很严重的,机动车驾驶人其实也有一种侥幸心理,认为只要是绿灯亮着,我能尽快穿越就尽快穿越,行人你在红灯期间也应避让,这二种侥幸心理碰在一起,难免就会发生交通事故。

在这二种侥幸心理当中,对行人和机动车驾驶人来说:第一,都没有违法这个概念,违反了别的法律法规的话,大家都还有一种恐惧心理,一种震慑心理,你说行人违法过马路他自己不感觉到是在违法,认为没有什么,觉得是没什么大不了的小事,他并没真正认识到自己是在违法! 第二,我个人的理解人们在日常行为中对交通法的意识淡薄,被处罚以后他不会有一种内疚感或负罪感,这就说明一个问题:《交通法》在你心中你认为有多重呢?你是否认为《交通法》对自己的约束力不大呢?

主持人:下面我们和今天到现场的在座的观众朋友进行一个交流互动,看看大家对《安全法》究竟了解认识多少? 我来提问,由张教官来点评正确答案!

主持人:问题一:当行人在通过没有红绿灯的人行横道时,机动车应该怎样?行人有什么权利?

张教官点评:机动车应该主动停车让行人; 行人有绝对优先权。

主持人:问题二:以前,经常听到一个说法,就是:“撞了白撞”,在《安全法》中规定为了尊重人的生命权,“撞了不能白撞”,对肇事逃逸司机怎样处罚?罚多少钱?

张教官点评:终身禁驾;15天以下拘留,最高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

主持人:问题三:过去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对第三者实行强制保险,所以有些驾驶人出事故后没有赔偿能力,造成受害一方无钱治疗,肇事一方也造成非常大的精神和生活的负担,那么在《安全法》中规定对机动车要实行什么制度?出事后伤者的费用将从何处出?

张警官点评:机动车第三责认强制保险制度。(《安全法》第17条规定)出事后伤者费用有保险公司出,若保险公司出的费用仍不够他的医疗费,则让《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认方保留追偿的权力。

这里对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制度再提一个问题:关于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我国又在何时有国务院出台了什么《条例》?

点评:2006年3月1日由国务院第1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0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要求上路行使的机动车必须投保;目的就是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减少因事故赔偿所引起的的各种案件。

这个条例其有先行垫付、奖优罚劣和注重社会效益三个特点。《条列》第22条规定;对于驾驶人来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以及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等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由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强制险条列另外还另行规定,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来参加该强制保险或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这几种情形,则由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强制保险条例实施后,道路交通事故出险时,将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抢救费用,再加上社会救助基金的参与,在交通事故中无辜受伤的人,不会再因缺钱而发生令人心痛的结果。

奖优罚劣:《条列》第8条规定,强制保险费率水平与交通违法行为挂钩,安全驾驶者可以享受优惠费率,经常肇事者将负担高额保费。

主持人:好! 下面那位观众需要有问题问张老师的吗?

甲:问题四:《安全法》加大了对对醉酒后驾车的处罚力度,按照规定,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人会怎样处罚?暂扣几个月驾证?罚款多少? 张警官点评:15天以下拘留,6个月暂扣,500-2000元罚款。

乙:问题五: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上路驾车的人,将会怎样处罚?

张警官点评:2000元以下罚款,15天以下拘留。 主持人:我们之所以有这个互动环节,目的就是想让更多的观众更多的驾驶人更多的行人了解《安全法》

放片子……

张警官:《中华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它是一部外在的法律,所用交通参与者只有变成了内心的信念、理念,变成一种自觉的意识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才能在我们的交通出行中产生其正的行动。

主持人:我想《安全法》所体现的二个字就是“生命”,只有平安才会有生命,只有珍重生命才会格外看重安全。

第15篇:法律教育教案

《小学生知法守法》教案设计

西昌市第十小学 朱琳

教学目的

通过张小强学法、知法、守法的事例,教育学生在社会上要遵纪守法,并懂得首先要从遵纪做起。 教学要点

1.学习张小强学法、知法、守法,并懂得守法首先要从遵守纪律做起。

2.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教学准备

1.结合课文内容绘制挂图2幅。

2.课前搜集一些关于论述纪律与自由的格言名句。

3.幻灯字幕3幅,录音机,录音带。 4.学生思想状况分析:

①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 " 知法守法 " 的深刻理解。 ②个别学生不能自觉遵纪守法。 教学过程

一、导题:

同学们,讲课之前,老师向你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假如你在马路上行走,有人欺侮了你,你会怎么办?回答得很好,我们当中有些人表现出了一种无畏的英雄气概,但这并不是最理想的处理问题的方式,如果遇到拦路抢劫的事,我们最好能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这节课我们一起来学习第八课 -- 《知法守法》。板书课题:《知法守法》一课向我们介绍了用法律保护自己,不违犯法律的好少年 -- 张小强,那么,张小强是怎样做的呢?请听故事。

二、讲述故事,激情明理:

1.创设情境、讲述故事。(放录音配乐,边讲边出示挂图。)

2.提出问题,引导明理:问题:(投影字幕)

①当别人对小强强行搜身时,小强是怎样做的?

②小强为什么不让哥哥去报复?如果去报复后会造成什么后果?

③小强为什么能受到别人的称赞?

3.带着问题,阅读课文。

4.师生共议,明确道理。学生议论,教师小结。

小结:①小强在被别人拦住,遭受恐吓的时候,并没有被吓倒,他勇敢地站在那里,冷静地劝说那几个人;当那几个青年强行对他搜身时,小强利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保护了自己,指出了他们的行为触成了犯罪。假如你是小强,你这时会怎样做?说的很好,我们要用法律保护自己,首先必须知法、懂法,这就要求我们平时必须多学法律知识,只有掌握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违法犯罪,才能在自己受到伤害时保护自己。

②是的,小强清楚地知道:如果哥哥去找他们,一定会用暴力报复他们,而使用暴力去报复人是违法的,因此小强不让哥哥去找他们。小强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避免了一场流血事件,二是使哥哥免于违法。当然这一切都是与小强知法守法分不开的。假设这件事发生在你身上,你的亲人要去报复别人,你会怎样做?假如那几个青年是你的亲人,你又会怎样做?

小结:以后,我们一定要多学些法律知识,不做违法的事。假如我们的亲人要做违法的事,一定要劝阻。如果已经做了违法的事,一定要劝说他们到公安机关自首。让我们共同努力,维护社会治安,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好吗?

③小结:小强之所以受到人们的称赞,是因为他平时学习了很多法律知识,知道用法律去劝阻别人不违法,模范地做到了学法、知法、守法。

三、拓宽知识,深化明理:列举事例,强化明理。

小强是我们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的典范。有谁知道我们身边知法守法的事迹吗?小结:你们说的这些事迹,有很多老师也知道,他们一方面自己遵纪守法,另一方面用法律终止别人违法,虽然不是轰轰烈烈的壮举,却维护了社会的安宁,我们要向他们学习。

四、对比讨论,辨析明理:(投影字幕)

① " 少年儿童是国家的小公民,应该学法、知法、守法。 " 小结:少年儿童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有权利和义务维护祖国的安定,因此应该学法、知法、守法。

② " 少年儿童天真活泼,不应该受法律的约束。 " 小结:天真活泼并不是无拘无束,少年儿童的天真活泼是在以纪律和法律为前提条件下的天真活泼,所以也应以遵纪守法为先决条件。

③ " 你准备怎样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 小结:从小学法、知法、守法,同时要运用法律知识劝阻别人的违法行为,为维护社会的安定做出贡献。

五、简单总结,激情导行:

同学们,这节课我们学习了张小强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同时,终止了个别人的违法行为,是我们学习的楷模。希望你们从小做起,从现在做起,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从小遵守纪律,长大遵守法律,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法律知识教案

人和人构成了社会,社会是个大家庭维系它的有道德,美的道德使有更美,美的道德使社会更和谐,把美德植入我们的心灵,于是我们在社会的土壤中长成参天大树。

我们身边的法律小故事

西昌市第十小学 舒春梅

教学目标:

1、了解我国有哪些法律。

2、知道驾车、交通等都与法律有着直接的关系。教学内容:

说到法律,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因为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事情都和法律有关。可以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因为法律、法规的约束,才得以让我们生活的如此安定。

例如:与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税收等有关的是:经济法;与保护环境、防治水污染、大气污染等有关的是:环境法;与结婚、抚养、赡养、家庭暴力有关的是:婚姻法„„ 除此以外,驾车、交通等都与法律有着直接的关系。

今年的3月1日,正巧也是我爸爸40岁的生日。正因为这是一个大生日,所以,妈妈、爷爷、奶奶便决定给爸爸办得隆重一点,宴请了许多的亲戚朋友以及爸爸的同事、同学们。在他们当中,有很多人是家中有车的,但那一天却为了防止酒后驾车而没有开车来。 而开车来的有八位左右,他们都自觉地在自己的杯中倒满了饮料,没有一个人倒酒,因为大家都应该知道,喝过酒的人是不能开车的。根据交通法规定:酒后驾车最轻被处以罚款200元,重则被扣分甚至处以刑事拘留。虽然有些司机明知故犯,知法犯法,内心存在着侥幸心理。可是他们却不是这样,因此,不管别人怎么劝,他们都坚决不喝,一个劲的和劝他喝酒的人打圆场,最终真的是滴酒未沾,我也真的打心眼里佩服他们——这是对自己、对家人、也是对他人负责的一种积极的表现,可见这些叔叔们肯定是无论做啥事都会很认真很负责的!我为爸爸有这样的亲戚、朋友而感到自豪!

通过这个小故事,你们是不是也认为,一个遵纪守法的人一定是个有着高度责任感的人,更是一个高素质的人呢? 答案是肯定的。 然而,同样是遵守交通规则方面,不同的人却有不同的表现。我们全家几乎每个星期都要到奥体中心打羽毛球。尽管去奥体中心的路上人、车都很少,但是红灯挺多,并且时间也挺长的。有的司机一看没人,就闯红灯、横穿马路,违反交通规则;有的行人在指示灯为红灯的时候,不顾自身的安危,旁若无人、大摇大摆地穿街而过,好像马路上只有他一人,更或是他不是肉身,而是金刚不坏之身,每每有这样的行人过街时,常令一些正常行驶的司机猛踩刹车,那尖锐刺耳的磨擦声听起来真的很恐怖。每到这时,爸爸就会再三地教育我:“千万不要乱闯红灯,你看,多危险啊!出了交通事故最受伤的还不是你自己!”

由于一些人为了自己的方便,连小学生都能做到的“红灯停,绿灯行”他都做不到,直接或者间接地造成了各种交通事故,中国每年在交通事故上死伤几十万人,这些血淋淋的数字难道不可减少甚至避免吗?我想,随着人们对法律、法规的认识逐渐加深,由被动执行转变成主动遵守,全民素质提高以后,应该是可以的吧!

在21世纪,全社会都提倡要和谐发展。我认为,和谐发展除了在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方面下功夫,还应当在提高全民的素质方面多下功夫。当然,要想提高人们的素质,则必须从小做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我立志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公民!

青少年维权法制教育小常识

西昌市第十小学 周建

教学目标:

1、知道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

2、了解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教学内容:

今天我来给同学们讲授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用。大家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触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自己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触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法》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今天在坐的都是小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的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所以,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但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

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是发生在2004年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那年四月份的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棒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棒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来该同学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再给同学们讲一个2003年发生的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四中的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诈钱财。一天,他在四中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钱。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诈同学的钱好玩,并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2款规定:犯抢劫罪,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以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为典型的几个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厅,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班房。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特别是马上暑假就要到了,什么游戏厅、网吧、歌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从我们办案实践中发现很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厅、网吧、歌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被带坏,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小妙招

西昌市第十小学 曾广菊

教学目标:

1、如何增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

2、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该怎么办? 教学内容: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守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如我在99年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入室抢劫案,涉案人员有三人,其中年龄最小的王某年仅14周岁。99年10月的一天晚上,楼某与李某到我市甜梦歌舞厅找到王某,并邀王某去玩,王某就跟随前往来到一住宅区,楼某带头敲开被害人陈某家的门,进屋后要陈某拿钱,陈不从,李某便上前抢陈某脖子上的金项链。王某见状退出房外。最后楼某被判8年徒刑,李某被判5年徒刑,王某因年少,不辨是非,又没有实施具体行为,为体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政策,我们对他作不起诉处理。此案中如果王某也积极主动地动手帮助实施抢劫,那么王某也将被判刑坐牢。

(二)树立自尊、自、自强的意识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如我办理的舒某抢劫、伤害案,案犯舒某原是一名中学的学生,因从小养成了娇生惯养的不良习惯,一直不好好读书以至成绩越来越差,他的母亲给他转学后,他认为自己不是读书的材料,还是自暴自弃,成天泡在游戏机房玩游戏,并结识了也是不读书的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监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辨别善恶。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须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对于这一点,我们办理的发生在去年十月份的一个案例,对同学们很有借鉴作用。那天住在某村附近的小女孩娟娟放学后背着书包独自一人往家里赶,罪犯王某看见娟娟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往家赶的样子,王某心想: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没在家,我就跟着她,待她开开门后就冲进她家抢点东西。于是王某就一直跟着娟娟。走了一段路后娟娟发现后面有个男青年一直跟着她,心里很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想:如果我现在开门进房间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娟娟一直在家门前马路上逛来逛去,王某见娟娟没开门就躲在马路对面等。过了一会儿,娟娟看见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阿姨。张阿姨叫娟娟去开门,她立即打110报警。在娟娟开门后,王某就冲上前将娟娟逼进一个小房间里反锁起来,并威胁娟娟不准喊叫,他自己就到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在王某翻东西时,由于张阿姨报了警,公安人员及时赶到将王某抓获。

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例如前面所举案例中的方某,他当时就没有通过正当的途径保护自己,如果他被刘某第一次抢劫时立即向父母或老师报告,就不会三番五次地被刘某抢劫。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人总是心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小知识

西昌市第十小学 陆文英

教学目标:

1、哪些人必须接受义务教育?

2、哪些人属于未成年人?

教学内容:

1、哪些人必须接受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法》第

5、

11、15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由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停止招用;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罚款、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2、哪些人属于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凡年龄不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都属于未成年人。在我国,未成年人人口大约有4亿,占全国人口的34%。未成年人正在学知识,长身体,处在人生观和世界观逐步形成的时期,自我保护能力比较差。为了保障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立法是一个重要手段。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所有侵害青少年利益、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小知识

西昌市第十小学 吴伯琼

教学目标:

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教学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法通则中的有关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有:

政治权利:主要指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主要包括: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 有批评、建议的权利,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

人身自由的权利主要包括: 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国家法律保护。

社会经济权利 主要包括:劳动的权利,休息的权利,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文化教育权利 主要包括:受教育的权利,进行科学研究、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国家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 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不仅是国家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的职责,对于每一位公民来讲,只有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基本权利

外出不要怕 安全巧筹划

西昌市第十小学 黎玉萍

教学目标:

1、在你外出的时候,最好能做到的方面。

2、学会自我保护招数。教学内容:

1998年10月18日,人们被狮子星座的流星雨闹得沸沸扬扬。不少家庭、不少孩子站在凛冽的风中去领略大自然的奇观,去欣赏神奇太空的壮景。

家住北京朝阳区的14岁的女孩马旻和堂弟也兴致勃勃地加入了观赏流星雨的人群。为了能看得清楚,他们跑向附近的一个大操场。凌晨3时40分,两个人都有了冷意,便想回家去穿衣服。走在半路,忽听后边有人大喝一声:“站住!”只见一男人手提黑色橡胶警棍,出现在姐弟面前。问他们是什么关系,要查看他们的学生证。姐弟俩以为此人是夜巡人员,放松了警惕。姐姐拿出了学生证,弟弟没有。“夜巡人”陪他们往家走。在离家还有300米的地方,“夜巡人”对堂弟说:“你回去取学生证,我和你姐在这等。”当堂弟和家长从家跑出来时,前后仅15分钟的时间,姐姐和“夜巡人”都不见了。几天后,在一小树林中发现了马旻的尸体。(此案已告破,凶手已被处决)。

在你外出的时候,最好能做到下列几点:

1.先告诉父母自己去哪里,大约何时回来,与谁在一起,联系方法是什么。

2.尽可能结伴而行。

3.单独外出要走灯光明亮的大道,不抄近道走小路。

4.在僻静的马路上,面对车流行走,不背对车流,以免有人停车袭击。

5.夜晚单独外出,要带手电筒、哨子、报警器等物品,万一被袭击,可用手电照射匪徒面部,吹哨求救等。

6.不搭乘陌生人的顺路车。

7.乘地铁时,和其他乘客坐在一起,尽可能坐在靠近站台出口的车厢,坐靠近车门的位置。

8.乘公共汽车,尽量靠近司机和售票员。

9.提包要斜挎在肩上,包不要背在靠马路一边,以防坏人抢掠。

10.家门钥匙放在身上不易被发现的地方(如兜内、脖子上、衣服内),也不要放在包里,即使被抢,你仍可进家门。

11.走夜路时,一定要昂首挺胸,即使害怕,也要抖擞精神,要让企图袭击你的人望而却步。

12.如怀疑有人跟踪,应试着横过马路,看看那人是否仍跟着你。若该人紧跟不舍,你应跑向附近人多的地方报警求救。

13.横穿地下过街道时,谨防抢劫者在地道两头围截,要结伴行走或跟随大人一起走。

14.要尽量避免在无人的汽车站等车,这样,你容易成为坏人袭击的目标。

请你学会自我保护招数:

外出活动不要怕,结伴而行正气大,

电筒哨子手中拿,胆大心细巧筹划。

你知道怎样正确报警吗?

教学目标:让学生知道在紧急情况下正确的报警。 教学内容: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不免会遇到一些紧急情况,当遇到危害时,及时正确地报警是首要环节,一旦报警出现失误,不仅会使公安机关失去战机,而且还会使受害者受到更大的损失。因此作为家长不但应该熟练掌握几种最常用的报警、急救方法,还应该教会孩子正确使用这些方法和注意事项。

1、遇事拨打“110”

“110”是警方为了更及时地打击犯罪而独立的报警服务台,全天候接受公民的报警和求助。打“110”是最为快捷的一种的报警方式。

2、报警内容要具体确切

报警的主要内容有:发现、发生案件的时间、地点;现场的原始状态;有无采取措施;犯罪分子或可疑人员的人数、特点、作案工具、相关的车辆情况(颜色、车型、牌号等)、携带物品和逃跑的方向等等。打“110 ”报警时还要讲清你所在的位置、使用的电话号码、联系方式。

3、就近迅速报警

如果你身边没有电话,或者遭遇到现行侵害情况危急,要到距自己最近或最方便的公安机关报警。如果在报警途中遇到巡逻值勤的巡警、交警,也可以向他们求助。这样既可以节省时间,也便于警方出击。

4、灵活机动报警

万一你遇到歹徒的袭击,无法报警,或因身体行动不便,要及时委托家人或周围的群众帮助报警。对一些非现行案件,也可以通过书信的形式报警,注意书信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

5、及时医治身体伤害

如果你遭受不法侵害伤情十分严重,在请他人报警的同时,可以先及时到附近的医院就诊,要注意保存好病历、各种辅助检查(如X线、CT检查等)的结果,并及时送交公安机关。

6、准确提供物品损失情况

说明是什么物品、它的颜色和形状如何以及损害程度如何,陈述得越详细,对破案越有利。如果你被盗抢的是移动电话、寻呼机或存单、存折等物品,要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停机或停止付出手续。

7、正确保护现场

报警完毕后,被侵害人或目击者应在现场等候民警的到来。对一些杀人、抢劫、盗窃等案件现场,还要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在民警到来之前,除搭救伤员外,不让任何人进入。

注意事项:教育孩子不要在没事的情况下因为好奇或好玩而随意拨打上述几个重要号码或虚假报案,否则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为了能及时掌握未成年孩子的情况,在紧急情况下能与相关亲友学校、派出所、急救站等能很方便地取得联系,作为监护人的家长应当将一些必要的联系电话常备,以便应急使用。

反击歹徒的攻击

西昌市第十小学 尹玲

教学目标:

1、学会反击歹徒的攻击的方法。教学内容:

现在我来告诉你们自卫反击时能制服歹徒的重要部位。

裆部:人的要害部位,准确攻击,就会使人剧痛;

眼睛:防护薄弱,怕沙土等刺激;

咽喉:神经密集,受力有疼痛或窒息感;

颈侧:有颈动脉,受力可导致头晕或昏迷;

腋下:因神经丰富,受力会疼痛难忍;

太阳穴、后脑、膝(肘)关节、腹上部、肾腰部都是敏感部位。

如果你被歹徒围困,选择歹徒的薄弱部位反击,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路遇劫钱怎么办 教学目标:

1、如果路遇劫钱怎么办? 教学内容:

当《古惑仔》在大陆热映时,劫钱便流行起来了。今天主要讨论一下“学生劫学生”,受害人应该怎么办?

镇静最重要,害怕也不要表现在脸上。如果他索要你全部银子,那不用担心,他是新手,随便给他一些(如果逃不了、打不过的话)。

说话时的语气一定要表现出你是一个十分正直的人,并毫无惧意,适当暗示他自己不怕打架。

说话最忌慌里慌张,左顾右盼。这样可以助长对方的士气,灭自己的威风,对方会更加凶狠。不要哀求对手,这样会使他有成功感,并且不会放过你。

如果对方有很多人,最好移步到一面墙前,以防动手时腹背受敌。如果对方是单人,不用惧怕,没有人会为了你身上的几十块钱在马路上大打出手。你可以转身便走,如果他不让,你尽可以把近日的不爽发泄在他的身上(注意不要下手太重)。

如果对方是一个人,并想用武力夺取你的银子,你应先观察一下四周,确定没有其他同伙,然后解下书包等累赘,以便在打斗中不处于劣势,牢牢记住“狭路相逢勇者胜”。

如果对方人多,并想用武力夺取你的银子时,最好不要与之打斗,尽量拖延时间,等待警察或认识的人帮助。不到万不得已时,不要有“破财免灾”的念头。

如果你是女生,那就没有什么可学习的,因为一般男生是不劫女生的,劫钱只是要显示他们的豪气罢了,劫女生显不出豪气。

总之,面对恶人不懦弱,不害怕,冷静,沉着,一般会化险为夷。

《小学生知法守法》教案设计

西昌市第十小学 马学红

教学目的

通过张小强学法、知法、守法的事例,教育学生在社会上要遵纪守法,并懂得首先要从遵纪做起。 教学要点

1.学习张小强学法、知法、守法,并懂得守法首先要从遵守纪律做起。

2.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教学准备

1.结合课文内容绘制挂图2幅。

2.课前搜集一些关于论述纪律与自由的格言名句。 3.幻灯字幕3幅,录音机,录音带。 4.学生思想状况分析:

①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 " 知法守法 " 的深刻理解。 ②个别学生不能自觉遵纪守法。 教学过程

一、导题:

同学们,讲课之前,老师向你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假如你在马路上行走,有人欺侮了你,你会怎么办?回答得很好,我们当中有些人表现出了一种无畏的英雄气概,但这并不是最理想的处理问题的方式,如果遇到拦路抢劫的事,我们最好能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这节课我们一起来学习第八课 -- 《知法守法》。板书课题:《知法守法》一课向我们介绍了用法律保护自己,不违犯法律的好少年 -- 张小强,那么,张小强是怎样做的呢?请听故事。

二、讲述故事,激情明理:

1.创设情境、讲述故事。(放录音配乐,边讲边出示挂图。) 2.提出问题,引导明理:问题:(投影字幕) ①当别人对小强强行搜身时,小强是怎样做的?

②小强为什么不让哥哥去报复?如果去报复后会造成什么后果? ③小强为什么能受到别人的称赞? 3.带着问题,阅读课文。

4.师生共议,明确道理。学生议论,教师小结。

小结:①小强在被别人拦住,遭受恐吓的时候,并没有被吓倒,他勇敢地站在那里,冷静地劝说那几个人;当那几个青年强行对他搜身时,小强利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保护了自己,指出了他们的行为触成了犯罪。假如你是小强,你这时会怎样做?说的很好,我们要用法律保护自己,首先必须知法、懂法,这就要求我们平时必须多学法律知识,只有掌握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违法犯罪,才能在自己受到伤害时保护自己。

②是的,小强清楚地知道:如果哥哥去找他们,一定会用暴力报复他们,而使用暴力去报复人是违法的,因此小强不让哥哥去找他们。小强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避免了一场流血事件,二是使哥哥免于违法。当然这一切都是与小强知法守法分不开的。假设这件事发生在你身上,你的亲人要去报复别人,你会怎样做?假如那几个青年是你的亲人,你又会怎样做?

小结:以后,我们一定要多学些法律知识,不做违法的事。假如我们的亲人要做违法的事,一定要劝阻。如果已经做了违法的事,一定要劝说他们到公安机关自首。让我们共同努力,维护社会治安,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好吗?

③小结:小强之所以受到人们的称赞,是因为他平时学习了很多法律知识,知道用法律去劝阻别人不违法,模范地做到了学法、知法、守法。

三、拓宽知识,深化明理:列举事例,强化明理。

小强是我们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的典范。有谁知道我们身边知法守法的事迹吗?小结:你们说的这些事迹,有很多老师也知道,他们一方面自己遵纪守法,另一方面用法律终止别人违法,虽然不是轰轰烈烈的壮举,却维护了社会的安宁,我们要向他们学习。

四、对比讨论,辨析明理:(投影字幕)

① " 少年儿童是国家的小公民,应该学法、知法、守法。 " 小结:少年儿童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有权利和义务维护祖国的安定,因此应该学法、知法、守法。 ② " 少年儿童天真活泼,不应该受法律的约束。 " 小结:天真活泼并不是无拘无束,少年儿童的天真活泼是在以纪律和法律为前提条件下的天真活泼,所以也应以遵纪守法为先决条件。

③ " 你准备怎样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 小结:从小学法、知法、守法,同时要运用法律知识劝阻别人的违法行为,为维护社会的安定做出贡献。

五、简单总结,激情导行:

同学们,这节课我们学习了张小强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同时,终止了个别人的违法行为,是我们学习的楷模。希望你们从小做起,从现在做起,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从小遵守纪律,长大遵守法律,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学习《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

西昌市第十小学 宋登丽

教学目的:

努力培养小学生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尊重宪法、维护法律的习惯,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树立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的理念,提高分辨是非和守法用法的能力,引导他们做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教学重点: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教学过程:

一、谈话揭题

同学们!今天的法制教育让我们一起学习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二、学习《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的意义

开展中小学法制教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着眼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结合中小学生的生活实际和成长特点,致力于帮助他们不断 提高法律素养,牢固确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逐步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讲授新课

今天我们重点学习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内容。 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

在小学阶段,进行初步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启蒙教育,使学生具备初步的法律观念和权利观念。

1.了解社会生活中有规则,法律是社会生活中人人都要遵守的具有强制性的规则。法律规定人们在日常生活和各种特定条件下能够做什么、必须做什么或禁止做什么。

2.初步了解法律的作用,体会法律代表公平正义,维护秩序,保障自由,保护人身、财产等权力不受侵犯。

3.了解自己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人的权利不可随意剥夺和侵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初步建立宪法意识。

5.初步了解未成年人权利的基本内容,了解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知道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受监护权、休息权、隐私权、财产权、继承权、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应当受到保护,增强权利意识。

6.掌握初步的自我保护方法,知道权利受到侵犯时如何寻求法律保护,了解寻求法律保护的渠道。祝:每一位同学都成为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认识国旗

西昌市第十小学 何湘

一、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使学生懂得:五星红旗是我们伟大祖国的象征,做为中国人,我们要尊敬五星红旗;

技能目标:

使学生明确升降国旗不是一种简单仪式,知道升国旗时要立正、敬礼。

情感态度价值观:

(一)从思想上认识到国旗是祖国的象征。

(二)从小树立尊敬、热爱、维护国旗的观念,增强爱国主义情感。

二、教学重点:

尊重和爱护国旗,因为国旗是祖国的象征和标志,尊重和爱护它们是热爱祖国的表现。

三、教学难点:

让学生从思想上认识到国旗是祖国的象征和标志,树立起自觉尊重和爱护国旗的意识。

四、教学准备:

1、多媒体课件:歌曲《国歌》《红旗飘飘》,视频:《国旗升国旗》等。

2、学生课前收集有关国旗的资料。

五、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1、同学们,每周一我们都做什么?(升国旗)

2、为什么我们要升国旗呢?

3、根据学生回答导入本课,并对答的好的同学给予鼓励。

板书:国旗

设计意图:从学生身边事物引入本课,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二)认识国旗

1、屏幕出示五星红旗,提出问题:"为什么五星红旗是红色的?为什么有五颗星?五颗星象征什么?" 板书:国旗

2、学生自由回答,教师小结:五星红旗是红色的,红色象征革命,是用无数英雄战士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五颗黄色的五星角象征着全国各族人民紧紧团结在党中央的周围。(课件演示) 设计意图:直观演示,增强实效性。

3、对于五星红旗你还知道什么呢?

学生汇报收集资料。(内容大致包括:五星红旗的来历,关于五星红旗的小故事、关于尊敬五星红旗的小故事,关于五星红旗的升挂要求„„)

设计意图:学生主动收集资料,不仅可以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而且还可以拓宽学生的思维,从而多方面的了解国旗,做到自觉尊重国旗。

4、提出问题:想一想什么场合应当升国旗,升国旗时应当注意什么?

5、分组讨论:升国旗时应该怎样做?为什么这样做?(幻灯出示)

6、学生汇报结果,适当予以表扬,并鼓励其他同学向他们学习。 设计意图:通过小组讨论可以培养学生合作意识,并知道从我做起自觉尊敬国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设计意图: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

总结:同学们今天我们了解了国旗,它是祖国的象征和标志,我们要自觉尊重和爱护,我们要为生在这个伟大的祖国而感到骄傲和自豪。

课件出示:齐唱《红旗飘飘》

设计意图:进一步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自觉尊重和爱护国旗,热爱我们伟大的祖国。

知法、懂法保护自己

(一)

西昌市第十小学 张琪

教学目标:

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规定;

2、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以及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

教学重点:

1、学习法律知识;

2、学习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教学难点:对案例的分析。

教学关键:结合案例学习法律条款。

教学准备:多媒体课件。

教学过程:

一、导入

同学们,你喜欢自己的学校吗?喜欢你的班主任老师吗?还记得老师给你们讲过的有趣的故事吗?还记得你犯错误后,老师对你的耐心教育和帮助吗?学校 是老师教你知识、培养你成长的地方,也是你和小伙伴们共同度过有趣的童年的地方。你在学校生活中,是不是既有欢乐,又有苦恼;既有你喜欢的老师,也有你既怕又烦的老师呢?在学校如果你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你该如何去面对呢?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要学习的内容。

板书课题:知法、守法保护自己

二、新授

(一)学习法律条款

点击课件,出示案例《老师不能逼迫学生转学》。

思考:

1、班主任老师为什么逼迫小伟转学?你认为老师的做法对吗?为什么?

2、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教师相机点播)

小结:在学校,学生的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我们的权利如果受到侵害,必须依靠法律保护自己。

过渡:在生活中如果遇到实际问题,我们将依靠什么来保护自己呢?下面我们就请“法博士”来帮助我们。

学习法律知识

(一)

点击课件,出示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条、第14条。

教师:请同学们根据以上条款,做个“小小法官”。

点击课件,教材第67页案例,学生分析。

学习法律知识

(二)

点击课件,出示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7条、第3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8条规定。

提出要求:

1、读条款,了解法律知识。

2、说说条款的意思,谈谈读后感想。

(二)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教师:同学们,我们学习法律知识,是为了什么?(保护自己,帮助别人)

如果请你来做个“小法官”,对于下面的案子,你应该怎样判呢?

点击课件,出示案例:《老师,请别拆我的信》《老师,请尊重你的学生》

1、小组讨论。

2、从这个案例中,你知道了什么?谈谈你的看法

点击课件,出示案例:《学校,请让孩子远离危险》。

教师: 对于这个案子,你这个“小法官”又该怎样判呢?请谈一谈你的看法。

3、引导学生走进《知识窗》,了解相关知识,提高思想认识。

(三)自主学习调动内驱力

1、根据案例,编排小品。

2、展示自我,汇报成果。

3、进行点评,总结经验。

三、总结:

1、从这节课中,你学到了什么?有什么收获?

2、你有什么困惑,需要老师帮助吗?

知法、懂法保护自己

(二)

西昌市第十小学 吴湘琴

教学目的

通过张小强学法、知法、守法的事例,教育学生在社会上要遵纪守法,并懂得首先要从遵纪做起。 教学要点

1.学习张小强学法、知法、守法,并懂得守法首先要从遵守纪律做起。

2.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教学准备

1.结合课文内容绘制挂图2幅。

2.课前搜集一些关于论述纪律与自由的格言名句。

3.幻灯字幕3幅,录音机,录音带。

4.学生思想状况分析:

①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 " 知法守法 " 的深刻理解。

②个别学生不能自觉遵纪守法。 教学过程

一、导题:

同学们,讲课之前,老师向你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假如你在马路上行走,有人欺侮了你,你会怎么办?我们最好能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二、讲述故事,激情明理:

1.创设情境、讲述故事。(放录音配乐,边讲边出示挂图。)

2.提出问题,引导明理:问题:(投影字幕)

①当别人对小强强行搜身时,小强是怎样做的?

②小强为什么不让哥哥去报复?如果去报复后会造成什么后果?

③小强为什么能受到别人的称赞?

3.带着问题,阅读课文。

4.师生共议,明确道理。学生议论,教师小结。

小结:①小强在被别人拦住,遭受恐吓的时候,并没有被吓倒,他勇敢地站在那里,冷静地劝说那几个人;当那几个青年强行对他搜身时,小强利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保护了自己,指出了他们的行为触成了犯罪。假如你是小强,你这时会怎样做?说的很好,我们要用法律保护自己,首先必须知法、懂法,这就要求我们平时必须多学法律知识,只有掌握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违法犯罪,才能在自己受到伤害时保护自己。

②是的,小强清楚地知道:如果哥哥去找他们,一定会用暴力报复他们,而使用暴力去报复人是违法的,因此小强不让哥哥去找他们。小强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避免了一场流血事件,二是使哥哥免于违法。当然这一切都是与小强知法守法分不开的。假设这件事发生在你身上,你的亲人要去报复别人,你会怎样做?假如那几个青年是你的亲人,你又会怎样做?

小结:以后,我们一定要多学些法律知识,不做违法的事。假如我们的亲人要做违法的事,一定要劝阻。如果已经做了违法的事,一定要劝说他们到公安机关自首。让我们共同努力,维护社会治安,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好吗?

③小结:小强之所以受到人们的称赞,是因为他平时学习了很多法律知识,知道用法律去劝阻别人不违法,模范地做到了学法、知法、守法。

三、拓宽知识,深化明理:列举事例,强化明理。

小强是我们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的典范。有谁知道我们身边知法守法的事迹吗?小结:你们说的这些事迹,有很多老师也知道,他们一方面自己遵纪守法,另一方面用法律终止别人违法,虽然不是轰轰烈烈的壮举,却维护了社会的安宁,我们要向他们学习。

四、对比讨论,辨析明理:(投影字幕)

① " 少年儿童是国家的小公民,应该学法、知法、守法。 " 小结:少年儿童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有权利和义务维护祖国的安定,因此应该学法、知法、守法。

② " 少年儿童天真活泼,不应该受法律的约束。 " 小结:天真活泼并不是无拘无束,少年儿童的天真活泼是在以纪律和法律为前提条件下的天真活泼,所以也应以遵纪守法为先决条件。

③ " 你准备怎样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 小结:从小学法、知法、守法,同时要运用法律知识劝阻别人的违法行为,为维护社会的安定做出贡献。

五、简单总结,激情导行:

同学们,这节课我们学习了张小强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同时,终止了个别人的违法行为,是我们学习的楷模。希望你们从小做起,从现在做起,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从小遵守纪律,长大遵守法律,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文明交通、确保安全

西昌市第十小学 陈文欣

教学目标:

1、使学生知道各种交通信号、标志和志线的作用。

2、使学生知道有关的交通法规。

3、使学生懂得应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重点难点:

1、各种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的作用。这既是重点又是难点。

2、有关的交通法规。这是重点。 教学方法:

识记法、情景模拟法、讲解法 教学过程:

一、创设情景,导入新课,激发学习兴趣

1、运用电脑播放一组“因违章而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新闻。(让学生认识到违章的后果,使学生带着一种无比高涨的情绪从事学习与思考,自然地进入学习新知的情境。同时也受到深刻的教育,懂得注意交通安全是多么重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2、提出问题: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呢?(引导学生清楚是因为违章而造成的),那么你们在生活当中知道哪些交通法规和认识了哪些交通标志呢?他们的作用及意义又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就来重点介绍这些内容。(引出本课的重点与难点,着重讲述)

二、学习各种交通标志(重点、难点)

1、请学生拿出事先做好的各种标志卡片,在课堂上展示、介绍,并说出这些标志所代表的意义、作用。⑴互相向同桌介绍。 ⑵全班学生自由交流。 ⑶请学生学生到讲台上介绍。

2、学习日记。出示讨论题:

根据刘岩日记的内容,找出并确认她在日记中,所提到的各种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

说一说这些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各自的作用。

3、触类旁通学习其它的交通标志。(1)电脑展示各种交通标志。

(2)有的电脑展示,有的请同学说后再展示。

(3)引入:这些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是为了保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我们要不要听他们指挥呢?(回答要),但我们还要听谁指挥?(交通警察、同时出示文中交通警察的图片)

4、小结:通过前面的学习,我们知道了要想做到交通安全,一要听从交通警察的指挥,一要平时要多注意观察和识记各种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的图案,理解它们代表的意义,按照它们的要求去做。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车辆行人各行其道、各守其则,我们的生命财产才能得到保证,交通才会有秩序。

小学生法制教育教案

西昌市第十小学 姜徐宁

教学内容: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教学目的:

1、使广大学生了解本法内容;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本法中所列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兼优的好青少年。教学重点: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教学课时: 二课时

教学过程:

一、谈话揭题

同学们!今天的法制教育让我们一起学习1999年6月28日由第九届全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次会议通过的,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二、颁布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意义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对青少年一代寄予了无限的希望,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国家出台诸多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颁布和实施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这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保护青少年成长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共八章,分别为:总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教育;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法律责任和附则。

三、讲授新课

今天我们重点学习本法中的第三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1、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又有俗话说:风是雨的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根据常见的违法犯罪征候、迹象,根据外部表象的差异其前兆分成8类6种。

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缄口不言、脏话不断。

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结交“哥们、姐们”、口哨唤人、纸条传情、纹身标志。

起居:生活懒散、饭量骤减、出没无常、结群闲逛。

打扮:注重打扮,过度化妆、讲究发型、统一装束。

嗜好:抽烟喝酒、参与赌博、混迹舞场、偷阅书刊、迷恋网吧。携物回家、护身器具、异性物件、书包异物。

学业:旷课逃学、成绩突降、考试作弊、课堂捣乱、课上睡觉。

2、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种不良行为:

旷课、夜不归宿;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出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其它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3、不及时矫正不良行为的后果

对具有以上所列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不及时教育、其不良行为得不到有力的尽快的矫正,那不良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导致违法犯罪,前兆就变成违法犯罪事实。

例一:湖北某缔结连发生8起家庭被盗、商店被撬案件,现场不留痕迹,作案手法高超。经侦破,这伙神出鬼没的作案团伙是由21名13岁左右的初中学生组成。这些人有的从

8、9岁就染有不良习气,优劣机,但又得不到及时的教育和矫正,最终走向犯罪。

二、北京曾处理过一个8人抢劫、流氓团伙,平均年龄不足14岁,他们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作案15起。这8个人也都是从小很小就不良习气缠身,行为不端,劣迹斑斑,有的不到及时矫正,最终也走向犯罪。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从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开始

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小抓起,从现在做起。

5、指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A、良好习惯,良好行为的养成要经过一个长期的培养训练。预防不良行为必须从小抓起;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小事不小。小时不抓,就演变成大错。教育无小事;

B、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C、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

D、《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小学生行为的准则,应努力做到我们每一个同学都要做到:自尊自爱,注重中学生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公德。以高尚道德。

四、结束语:

祝:每一位同学都成为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用法律保护自己

西昌市第十小学 付习辞

教学目的:

1 知道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2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3 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

教学重点:知道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教学难点: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教学资源与策略:案例分析讨论,小品表演,寻找有关法规,知识竞赛

教学过程:

一、导入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十分必要的。

二、主要内容

(一) 你对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师: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如要自觉做到:不吸烟、酗酒、流浪、聚赌、吸毒,不弃学经商、从工,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看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书刊、录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3、法律知识检测

判断题

(1)保护在学校中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只是学校的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表明我国用专门法律保护青少年的正当权益,约束青少年的行为。(√)

(3)社会保护归根结底是要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学校和家庭环境。(×)

(4)国家专门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全社会共同努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可见保护未成年人是社会的责任,与我们未成年学生无关。(×)

(5)未成年人除了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外,还需要社会保护。(√)

(6)有违法行为的我国未成年人,不属于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师: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观看一个小品,主要内容是: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

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讨论交流)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案例: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1996年月 11月3日 ,在骑车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须退还周家交纳的钱。小周终于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四)学会断案

案例1.谁应为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负责任?

晓雪今年17周岁。自今年5月份起,她在课余时间常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进行小的赌博,观看色情淫秽录像,甚至夜不归宿。

叔叔得知此情况后告诉了晓雪父母,并劝说他们多管管孩子。可他们却说晓雪已经懂事,不会出问题的。无奈,叔叔又找到留宿晓雪的房屋主人李某交涉。李某却反唇相讥:“你侄女愿意住在这儿,叫我有什么办法,你家人是如何教育孩子的?”请问,晓雪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案例2 .父母不让孩子上学违法吗?

村民赵某家有一子一女,均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赵某有重男轻女思想,仅让其九岁的儿子上学,其女儿则被留在家里帮助干活。村委会干部多次劝说赵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去读书,均被赵某以自家的事不用他人来管而拒绝。你认为赵某的做法是否违法?

(讨论交流)

三、总结

我们未成年人要从小学法、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

法与我们生活

西昌市第十小学 高晴

教学目标:

1、让学生了解法在校园中无处不在,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2、通过具体的事例,使学生明白校园中的违法行为有哪些,自己怎样做才能不违法,如果遇上违法行为我们应该怎样用法保护自己。

3、通过教学激发学生学习法律法规的兴趣,使学生愿意做遵纪守法公民。

教学重点难点:

1、运用多媒体和课堂创设的情境使学生真正体会到法在校园中无处不在。

2、自己怎样做才能不违法,如果遇上违法行为我们应该怎样用法保护自己。

教学过程:

一、谈话导课,激发兴趣。

1、课件出示法律书籍。

师:今天老师带了几本书到课堂,请同学们看看。(学生读书名)

2、师:这些书你们看过吗?(没有)

3、师:其实这些书籍中的法律条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今天,我们一起学习法与我们生活。(板书课题)

二、观看实例,学法明理。

(一)课件一:晨会上的升旗仪式。

1、请学生观看晨会上升旗仪式时一年级部分小朋友的表现。

2、学生自由发言,说说在影片中发现的不和谐画面,并说明原因。还可以说一些影片中没有的现象。

3、老师小结,课件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第3和第13条,学生齐读。

4、布置任务:星期五到一年级四个班做有关《国旗法》的宣传。

学生用本子做记录。

(二)课件二:钱丢失后。

1、影片一:晨会过后,三(1)班的郑凯林同学为爷爷买七十岁生日礼物的300元钱掉了。

学生说说该怎么办?

2、影片二:郑凯林同学在搜查同学的书包。

学生说说这样对不对,为什么?

看看三(1)班的班主任是怎么说的?

3、情境一:李丽同学是叶凡同学的好朋友,她发现叶凡同学的一些可疑之处。

学生讨论交流李丽同学该怎么做?

课件出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4、情境二:老师引导叶凡同学承认和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学生小组合作想象老师引导叶凡同学承认和认识自己错误的情景。

全班交流。

学生说说叶凡同学这种行为的严重后果。

课件出示《刑法》第151条规定: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

(三)情境三:老师体罚学生。

1、教师指名一位学生上讲台,指出他的错误,并罚他站。

2、学生说说对这件事的看法。

3、课件出示:《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老师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侮辱学生,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在批评学生时不能出现“笨”“傻”等伤害学生自尊的词语。

4、引导学生老师有这种行为时该怎么办?并让学生认识到老师这样做的苦衷,从而达到体谅老师的目的。

三、总结课堂,感情升华。

1、老师总结板书。

2、向学生推荐百集动画片《小小律师》。

3、课件出示《小小律师》的片尾曲歌词,学生配乐齐读。

4、布置课后作业:看看生活中还有什么情况下用到法律条文。

我们身边的法律

西昌市第十小学 谌立凤

教学目的:1 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各种法律法规,知道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利和利益,2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增强法制意识。

教学策略与资源:

1 查阅《中小学生自我保护必读》,《中小学生法制教育通用读本》;

2制作案例幻灯片,并配录音说明 ;

3 学生准备身边发生的案例小品,要求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

教学重点难点:1寻找身边违法行为,敢于保护自我;

2了解《中小学生自我保护必读》,《中小学生法制教育通用读本》。

教学过程

一、谈话导入新课

师:同学们,当你走在繁华的大街上与人擦肩而过时;当你走在僻静的乡间小路留恋于周围的美景时;当你与别人交往接待时;当你购物或售物时;你是否想到"侵权"两个字,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为了每个人幸福和欢乐,让我们多掌握和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吧,今天我们就一起学习《我们身边的法律》

二、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竟答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布和生效的时间?

一组一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991年9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2.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目的是什么?

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全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与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3.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那些原则?

下列原则:(1)保证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3)适应未成年身心发展的特点(4)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抢答题: 1 什么是未成年人?

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4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方面做了那些规定?

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使得使之辍学。

5《未法》对父母不履行法定职责作了那些规定?

对不履行职责或侵权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经教育不改的,撤消监护人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

6对违反《义务教育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适龄儿童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除教育批评外,对监护人或招用人并处罚,责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

三、观看小品,了解身边的违法行为。

师:从同学们的回答,可以看出大家课前做了充分的准备,不仅懂得了法律对我们的意义,而且掌握了许多法律常识,下面,就让我们把身边发生的事情表达出来。

第一小组:小明的妈妈因家境困难不让小明上学(这样做是否违法)

第二小组:见义勇为需要大家参与。(见义勇为者被刺围观者未一人支援)

第三小组:强行借物(钱)不"私了"

四、联系实际,交流观看小品的感受。

1、师:同学们,刚才同学们表达的特别精彩!课前老师让我们和社会上进行实践,你发现没发现身边的违法行为,下面请同学们说一说,大家议一议。

生1,有的同学向我借钱,我不借地就找人打我。

生2,我的朋友被打了,其他人帮他打仗,不带就不够意思,

生3,放学生有人跟踪我,怎么办?

生4,我看到有人偷别人材,我不知如何是好?

„„

2、观看幻灯,了解用法律保护自己知识和方法。

五、总结课堂

法律像眼睛时刻伴我行,安全像耳朵把我来提醒,让我们提高自我保

护意识,法律常识承记心窝,愿同学们从小树立法律意识,让幸福快乐永远与你相伴!

提防可疑的陌生人

西昌市第十小学 沈秀英

教学目标

认识:

1.知道社会上有伤害儿童的坏人。

2.知道坏人欺骗儿童惯用的一些手段。

3.知道一些提防坏人、不上当受骗的方法。

情感:

憎恶坏人,有警惕性和自我保护意识。

行为:

不轻信陌生人的话;不吃陌生人的东西;不跟陌生人走;独自在家时,不给陌生人开门。

教学重点:

1.知道坏人欺骗儿童惯用的一些手段。

2.知道一些提防坏人、不上当受骗的方法。

教学难点:憎恶坏人,有警惕性和自我保护意识。

教育过程:

一、讲故事,导入新课

1.讲故事《狼和七只小山羊》(参见扩展资料)

当讲到“没过多久,“咚咚咚”,有人敲门。“小山羊乖乖,我是妈妈,我回来了,带来好多好吃的东西。”时,师问:“你们猜七只小山羊是怎么做的呢?现在你们就是这七只小山羊,以最快的速度讨论一

第16篇:走近法律教案

走近法律教案

一、学情分析

初中学生由于生活范围的扩大,已经接触到了社会生活中的各种规则包括法律,但也有不少学生认为,在学校里遵守校纪、校规,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因为教师、家长、学校要他遵守所以才遵守,没有真正意识到规则能够帮助人们开展正常的生活。因此必须通过教学让学生了解身边的一些规则,体会到每一个人都必须遵守制度、规则和程序,没有人可以例外,并进而了解法律也是一种特殊的规则,从而树立起最基本的法律意识。

二、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知道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社会生活离不开法律,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2)能力目标:逐步形成自觉按照社会要求规范自己行为的能力;逐步形成自我控制,约束自己不良行为的能力;初步学会分辨是非,分析事物的能力。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树立尊重规则、尊重法律的观念;感受法律的尊严,做知法、守法、爱法的公民。

三、教学难点

法律的三大特征

四、教学重点

规则的分类、法律的作用

五、教学方式

制作多媒体用于教学;运用启发式教学方法,让学生自己举例,用具体、生动的事例教育学生,引导学生尊重规则,尊重法律。

六、教学过程

(一)新课导入:

教师:请大家阅读一则案例。

有一位父亲因为离婚把怨气发泄在了儿子身上,他经常打骂儿子,有时还不让孩子上学,可他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还理直气壮地说:“孩子是我的,我有权这样做。”

教师:你是否赞同这位父亲的说法?为什么?

学生1:不赞同,因为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学生2:不赞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家庭保护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学生3:不赞同,因为这位父亲不懂得:未成年人有依法受教育权利,父母不得虐待未成年人,否则要受到法律相应的制裁。他这一说法体现了不懂法、不知法。

教师:是啊,在现实学生活中,一些人对法律的无知和法律观念的淡薄,导致了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因此我们要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的尊严,让我们一起走进法律。

(二)新课新学:

第七课感受法律的尊严(板书)

第一框走进法律(板书)

活动

一、“方”“圆”大赛──无规矩不成方圆

教师:请两位同学到黑板前,分别徒手和用尺子、圆规画一个方、一个圆。

教师:同学们观察比较他们的画有什么差异?

学生:第一名同学画得不是很好,因为他是徒手画的,第二位同学画得要好些,因为他用尺子和圆规画得。

教师:这种差异用中国的哪句古训可以说明呢?

学生:无规矩不成方圆

教师:对,请同学们仔细观察教材第86页上的漫画,并讨论:①同样是十字路口为什么出现不一样的现象?②交通规则起了什么作用?③这个现象对你有什么启示?

学生:左图交通秩序井然,尽管人多车杂,可是由于行人车辆各行其道,红灯停绿灯行,穿梭有序,结果是道路畅通无阻,交通井然有序;右图则刚好相反,没有交通规则或者人们不遵守交通规则,南来的北往的,东行的西去的,行人车辆各不相让,争抢阻塞,其结果是谁都不能顺利地通过。交通规则在这儿起到了维护道路畅通的作用。

教师:我完全同意同学们的观点。交通需要规则,社会生活也要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社会生活中,如果没有行为的规矩,人们各行其是,社会生活就会像右图一样混乱不堪,就会陷入毫无秩序的彼此冲突之中。所以,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十分重要,社会生活要有共同的规则。

第一目:我们身边的规则

教师:什么是社会生活中的规矩呢?社会生活为什么必须要有规矩呢?

学生:社会生活中的规矩就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说话、做事所依据的标准,也就是所有社会成员都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社会生活必须要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因为,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是由形形色色的人组成的,社会活动是人的活动。人们在社会中活动的目的、动机往往各不相同,如果没有行为的规矩,人们各行其是,社会生活就会混乱不堪,就会陷入毫无秩序的彼此冲突之中。所以,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十分重要。社会生活离不开规矩、规则。

.生活中规则有很多种,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板书)

活动

二、齐心协力

教师:请小组同学齐心协力,共同寻找生活中的规则(同学们从自身经历或直接感受到的有关衣、食、住、行、学习等方面),并想象没有了这些规则我们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

学生1:在学校自觉遵守班规校纪,按时到校,认真听讲,认真完成作业。

学生2:在公共汽车上主动给抱小孩的妇女或老人让座。

学生3:遵守交通法规,不攀折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

学生4:如果没有规则的话,每个人想怎么做就怎么做,那么社会就会混乱不堪。

……

教师:由此可见,规则是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保障,是自由的前提。

活动三:分门别类

教师:同学们通过刚才的回答我们可以发现,调节我们的行为规则有很多种,如:纪律、道德、法律等,它们的共同特点就是为我们提供行为准则或者行为模式,对我们的行为有规范作用。

大家分析一下,刚才所说的规则哪些属于纪律,哪些属于道德,哪些属于法律。

学生1:给老弱病残孕让座是道德要求。

学生2:按时上课遵守课堂纪律是属于纪律要求。

学生3:遵守交通规则,维护公共场所秩序是法律要求。

教师:道德、纪律、法律这些规则有什么不同?请大家举例说明。

学生1:道德,靠舆论、习惯和信念的力量,力求在人们心中定出准则。

学生2:纪律、规章,按本单位,本团体的需要,定出在局部适用的准则。

教师:那么,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则,与道德、纪律、规章有什么不同?它有什么特征呢?

学生:法律是社会行为规范,与道德、纪律等规则相比较,法律具有最为显著的特征:

.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2.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

3.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教师:因而我们说法律是特殊的行为规范。

2.法律是特殊的行为规范(板书)

教师:请同学们阅读教材第87页的三幅图,说说各图说明了什么问题?

学生1:第一幅图说明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学生2:第二幅图说明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

学生3.:第三幅图说明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活动四:规则比拼

教师:请同学们根据所学知识填写教材第88页上的表格。

教师:通过刚才的学习,我们知道社会生活中的规则是多种多样的,没有道德、法律、纪律,将无法支撑一个社会正常运转,我们的生活将会变得混乱不堪,违法乱纪现象得不到制裁,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因此,我们的生活离不开规则,尤其离不开法律这种规则。

第二目:生活离不开法律

活动五:看“小郑”谈法律

教师:请同学们看教材第88页,小郑的案例,并思考以下问题:

.舞迷夫妇的行为对么?为什么?

2.最后执法部门依照什么规则阻止舞迷夫妇的行为?

3.假如没有法律我们的生活会怎样?

4.这个案例体现了法律的什么作用?

学生1:舞迷夫妇的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他们的行为扰乱了他人的生活,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违法了我国法律相关规定。

学生2.:执法部门依照我国有关法律阻止了他们侵权行为。

学生3: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发现,假如没有法律我们的生活将变得混乱不堪,我们将不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事错的,不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更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学生4:它体现了法律具有规范作用。

教师:法律的规范作用突出的表现为,它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如果人们违反了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处理,法律既为人们的提供了一个模式,一个标准或方向,又是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的有效准绳。

、法律具有规范作用{板书}

教师:《刑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做斗争,以保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的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育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欧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教师:请大家思考,这些法律条文的规定说明了我国法律有什么作用?

学生:法律具有保护作用,是国家生活的保障。

教师:正是法律的规范作用使人们知道了怎么做是对的,怎么做是错的,从而约束了舞迷夫妇的错误行为,最终保护了小郑的合法权益。可见,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它不但有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它还具有保护人们合法权益的作用。

2、法律具有保护作用(板书)

活动

六、集体智慧

教师:请同学们看教材第89页中的图画,思考、讨论并回答问题:

(1)小叶和小静为什么能够如愿以偿?

(2)如果没有法律的相关规定,情况会如何?

(3)这主要体现了法律的一种什么作用?

学生1:因为我国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所以小叶和小静的合法权益才可以得以实现。

学生2:如果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他们二人的合法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就会影响社会的稳定。

学生3:这体现了法律具有保护作用。

……

教师:通过刚才同学们的讨论回答,我们知道,解决纠纷和制裁犯罪需要通过法律,维护合法权益需要法律的支持。可见,我们的日常生活离不开法律,法律是国家生活的保障。因此,我们作为21世纪的新一代青少年,要学习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其中,学法、用法、护法是我们应尽的责任;爱法是我们应取得态度。

七、板书设计

第七课

感受法律的尊严

第一框

走进法律

一、我们身边的规则

、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

2、法律是特殊的行为规范

二、生活离不开法律

、法律具有规范作用

2、法律具有保护作用

第17篇:走近法律教案

思想品德》七年级下册第七课

《走近法律》教学设计

一、教材分析

本框内容主要讲了我们身边种种规则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其中突显法律在生活中的规范、保护作用。本单元为起始课是后面所学法律知识的基础。

二、学情分析

正处在青春期的学生,自我意识增强,开始有主见,但往往过激、偏面,缺乏对“规矩”、“法律”准确的心理定位。往往只看到其约束自己的一面,而较少认识“规矩”、“法律”对社会生活秩序正常运行的必要性,从而对其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反感,抵触心态,不能自觉遵规守法,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教学目标、重点、难点

教学目标:知道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逐步行成自觉按照社会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的能力。树立尊重规则、尊重法律的观念。 重点: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 难点:对法律规范、保护作用的理解。

四、设计理念

以宏扬学生的主体性为宗旨,以激发学生法制观念为目的,积极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主动式地学习。在整个学习过程中,注重学生自身感悟,内化学生心理品质,强化学生法制观念,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五、教学过程

1、我看规则

(1) 导入,揭题。

教师自编顺口溜一首。题目:我好“烦恼”

生活中,好无聊,太多太多的“规矩”,实在使我“烦恼”。你看:

早晨上学带胸卡, 晚上按时要回家。 见了老师有礼貌, 上课不能有迟到。 课上不让睡会觉, 课下不让胡乱跑。 阅览室不能高声叫,考场严禁带小抄。 买饭必须要排队, 打架斗殴更不许。 说话还要讲文明, 办事还要讲诚信。 在家还要听父母, 走路还看红绿灯。 一旦触犯国之法, 失足便酿千古恨。 各种“规矩”数不清,使我天天不开心。

(意图:打油诗,简单、明快、自然、贴近学生生活实际,又不乏生动、趣味,不知不觉使枯燥、说教充满活力,极易引起学生共鸣,更有益学生感悟到“规矩”内涵,以此导入,学生倍感真实、自然。)

指导学生阅读引言中的案例,引导学生思考。 (2)师生交流:学生通过对课本第8

6、87两组图片的分析、理解;教材中“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此重点内容,很容易突破。

2、我知规则

(1) 教师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提出问题:

在生活中,调节我们行为的规则可分哪几类?它们的共同点是什么?不同点又是什么?

法律与道德,纪律与规则相比较,其三个最为明显的特征是什么?

教师指导学生分学习小组阅读、讨论教材87页内容; 教师提问:比一比,看哪个小组回答得更好、及时予以鼓励。

(2)教师结合教材中三幅图片进行讲解,并适时补充。 “今日说法”部分典型案例说明。 强调三点:

一是从法律的创制形式看: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二是从法律的实施看: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三是从适用的范围或对象看:法律具有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指导学生填写教材表格内容

(意图:通过对比,加深对三个方面的再理解,特别是进一步体现法律具有的三个显著特征。)

3、我要规则

(1)、教师讲述〈〈圣经〉〉里的一则故事:绷带与法律 法律如药

有位国王一边为受伤的儿子包扎伤口,一边规劝说:“皇儿啊,只要扎上这条绷带,任你随便玩耍、跑跳,伤口都不会痛,可一旦解去绷带,伤口就会恶化!”

(教师讲解其中含义:人生亦然,其潜伏恶的根源。不过只要遵守法律,就能有效遏止,恶性事件发生。)

(意图:让学生感悟遵规守法十分重要。)

(2)、“假如生活中没有规则”为题,按学习小组围绕此题写一首“打油诗”,比一比看哪个小组写的又快又好。 (意图:以生动而充满新意的表达形式,使学生在情感上得以升华,由对“规则”、法律”陌生反感,上升到我要“规则”,我要“法律”,把遵规守法看作是一种快乐的事。)

(二)生活离不开法律

1、法律规范我

(1)教师提问,引发学生思考: 我为什么必须上学?

我为什么不能旷课、夜不归宿? 我为什么不能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我为什么不能偷阅他人的信件、日记? 我为什么不能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我为什么不能偷窃财物? 我为什么不能进入营业性歌舞厅?

(意图:列举学生身边的事例,易接受、理解,易产生共鸣,能够深切体会到生活中需要法律。)

学生很容易回答上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法律规定禁止做的事的。进而重点让学生回答:假如没有这些规定,我们的生活会怎样?学生充分思考,多角度回答(教师提倡)学生读教材“相关链接”;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理解法律对人们的规范作用。

(2) 教师归纳法律的规范作用有两层内容

第一:从内容上看:法律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规范人们的行为。

第二:从作用上看:一方面告诉人们违法就会受到制裁;另一方

面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或方向。

2、法律保护我

(1)教师设置一组连线题,让学生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加上阅历进行判断。

台独 《森林法》

杀人抢劫 《大气污染防治法》 乱砍滥伐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超标排放废气 《反分裂国家法》 上学路上被狗咬伤 《刑法》

父母不让我按时入学 《九年义务教育法》 小郑学习受干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小叶买了劣质皮鞋 《劳动法》

小静五一期间加班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意图:连线题形象,直观。使枯燥的陈述内容,变得通俗起来。学生易接受,内化,避免说教,更具渗透力。)

(2)教师组织学生完成连线题之后,设问 〈1〉连线题反映了法律具有什么作用? 〈2〉你从中受到了什么启发?

(3)教师小结法律保护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国家生活的保障;

另一方面法律是维护人们合法权益的保障。

3、法驻我心中

意在提升学生对规矩、法律的态度,情感。价值取向,进一步树立起遵规守法的观念。

教师以“法驻我心中”为题。让学生回答学习“走进法律”一框之后的感想收获。 教师最后总结:

同学们,遵守法律,是现代公民的基本素养。现代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法律就在生活中,生活中处处有法律。一个法盲将会在社会生活中到处碰壁,寸步难行,更谈不上成就什么事业。所以,我们应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行动起来,去关注法律、学习法律、践行法律,争做一名守法、用法、爱法、护法的合格公民。 板书设计

走近法律

一、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

法律的三个最为明显的特征: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具有强制性

具有普遍约束力

二、生活离不开法律 法律规范我

法律保护我

第18篇:法律基础知识教案

1.学生了解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中与学生关系密切的有关基础知识,初步做到知法、懂法。 求

法律基础知识课介绍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法律基础知识课的主要内容和学习方法,懂得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重要意义,激发学生学习这门课程的热情。

(一)宪法

1.了解:我国的国家性质和政权组织形式;人权的涵义;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体系。

2.识记:我国宪法关于治国方略的规定;我国的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

3.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国家保障我国公民的基本人权.

运用

1.举例说明:列举实例表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广泛性。

2.分析判断:根据实例分析判断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宪政原则。

教学内容

1.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

(1)规定国家根本制度与基本国策

(2)规定和保障墓本人权

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

我国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

(3)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

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构体系。

国家机关的相互关系。

2.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治国方式的重大转变。

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二)行政法

1.行政机关是国家实施行政管理的机关

(1)行政与行政法

(2)我国的行政机关体系

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人民政府。

(3)行政法律关系及其要素

行政法律关系;行政管理关系和行政监督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客

1.民法的墓本原则

(1)民法的涵义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

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原则。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2.民事主体

(1)自然人

自然人的涵义,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监护。

(2)法人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法人的分类。

法定代表人。

3.民事权利

(1)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

物权及其种类。

债权及其种类;合同的订立、履行、担保。

知识产权及其种类。

人身权及其种类。

4.民事责任

(1)民事责任的种类

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

不可抗力,受害人自身的过错,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四)经济法

企业是最主要的市场主体。

设立企业的禁止条件。

2.加强质量监督

保证产品质量

(1)产品质量法概说

3.加强税务管理

自觉依法纳税

(1)税收与税法

4.履行劳动合同

强化社会保障

(2)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劳动者的基本义务。

(3)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的内容。

(4)劳动争议的解决

协商解决;申请调解;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5)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社会保障的内容。

社会保障的立法。

(五)刑法

教学内容

1.犯罪

分类。

2.刑罚

主刑和附加刑。

(2)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

(3)累犯、自首、立功

3.与犯罪行为作斗争

(1)打击与职务有关的犯罪

(2)打击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犯罪

(七)诉讼法

了解诉讼途径的种类及其各自的管辖范围,知道非诉讼途径的特征及法律服务机构的种类;掌握几种主要非诉讼途径的运行过程;培养学生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

(2)非诉讼途径的种类

投诉、调解、裁决、仲裁、复议、申诉。

3.法律帮助

(1)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的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

(2)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条件、法律援助的机构、法律援助的程序。

有一个父亲,因为离婚而把怨气发泄到儿子身上,动不动就打骂孩子,有时还不让孩子去学校学习。记者采访他时,他竟然理直气壮地说:“孩子是我的,我有权这样做。”结果,他因滥用监护权而被依法剥夺了监护权。(大屏幕投影)

“孩子是我的,我有权这样做。”通过这句话可以看出这位父亲不懂法。有相当一部分犯罪分子就是因为不懂法才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一)我们身边的规则

I、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十分重要

师:中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的同学要说了,我就不信了,没有规矩,照样生活得很好。。

例如:前几天在校门口发生的车祸,害人又害己,伤害到他人的同时,自己也即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前面我们一再提到一个词‘规矩’,什么是规矩?社会生活中的规矩,是人们说话、做事所依据的标准,也就是社会成员都应遵守的规则。

II、身边的规则及分类

说到规则,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

春晚小品《不差钱》大家还有印象吧!那里面的小沈阳相信同学们都不陌生吧!

他有一句台词:“眼睛一闭一睁,一天过去了,哈唔”

下面请以“我的一天”为题,描述自己生活中遇到的或感受到的规则。

1、假如你是一名住宿生,一天中,你曾经历或直接感受到哪些有关衣、食、住、行、学习、文体等方面的规则?这些规则,哪些属于道德的?哪些属于纪律的?哪些属于法律的?

提示:早晨几点起床,不按时起床会违反什么?属于规则中的哪一种?上课随意走动会违反什么?属于规则中的哪一种,打架斗殴、、、、、

2、设想一下,假如没有这些规则,你的生活会出现哪些问题或有什么不便? 生活中处处有规则,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

二、生活离不开法律

1、(1)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那么法律作为特殊的行为规则与道德、纪律等规则相比较,法律具有哪些显著的特征呢?(提问给出学生思维转变的时间和空间)

其一: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

道德则是自然形成的,纪律是由单位或团体制定的,任何个人或单位无权制订法律。

其二: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纪律适用于个别群体:如《学生守则》只是用于在校的学生、《工厂纪律》只是用于所在工厂的工人。

道德虽然也有普遍性,但他只约束心中有道德的人,它的普遍性与法律是有严格区别的,任何人触犯了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其三: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 强制力靠什么得以保证的呢? 图片:警察、军队、监狱、法庭

犯了法有警察,再猖狂一点的大案,如贩毒走私者,他们通常规模较大,手中有武器,我们有军队,无论是大案,还是小案最后都要移交法庭,法庭审判后,定罪送进监狱改造,犯罪严重的,生命也就算画上了可耻的句号。所以法不可为,但是法律最终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定,保证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代表的是广大人民的利益。

找到舞迷夫妇进行交涉

如果无效再请求有关执法部门干预此事,让这对舞迷夫妇不再扰民。因为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法律对于舞迷夫妇的行为起到了什么作用?(规范的作用) 法律的规范作用突出表现就在于,它规定了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法律为我们的行为提供了标准,同时也是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的准绳。舞迷夫妇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不是你我说了算的,而是法律规定的。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规定,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噪声的,由公安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其中的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出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的现象。

为什么?

生:因为那样的行为影响到了他人的正常学习、生活和工作,会触犯到法律,任何人触犯法律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师:如果我们在一楼上课,楼上当当当跳个不停,你会有何感受呢?所以于情于法我们都不能那样做。因此我们要自觉地遵守法律。(守法)

因此为了国家和社会的安定,为了个人的健康成长,我们应该(学法、守法)

B对于舞迷夫妇,法律具有规范行为作用,对于故事中的你及其他邻居来说,法律起到了什么作用?(保护作用)讲解作用的双向性

我国法律作为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法律无时无刻不在我们的身边,从我们紧握双拳来到世间,到两手一撒离开人寰。在这期间我们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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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假如没有法律,我们的生活将会怎样?

假如没有《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我”的生活、学习、工作是很难正常进行的邻居们也很难正常地进行生活、学习、工作和休息,现代社会没有法律是很难想象的。

我们知道了法律具有规范作用的同时还具保护作用,我们就应该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师:气愤的指着XX学生,你站起来,收拾收拾东西背书包回家吧!反正你也坐不住板凳,坐在这也是白打工,赶紧收拾,别耽误其他同学上课,你已经被开除了。

老师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什么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明确指出适龄儿童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老师如果真的这样做了,那么你就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受教育的合法权益(知法、用法)。

情景二:

最近老师遇到了一点儿烦心事,想请同学帮我出出主意,不知道同学们肯不肯帮这个忙。

我买了一双高跟鞋,穿了两天鞋跟就掉了,我该怎么办?

备注:找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协会协同法律部门,责成相关责任人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依法得到赔偿了。 你还知道哪些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例子。

同在大城市打工的好朋友甲和乙,一天在网上见面了,看看他们的聊天记录,你会有什么收获呢?

其实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就像一颗金星一样,时刻陪伴在我们。从我们紧握双拳来到世间,到两手一摊离开人寰,不信你看(播放动画片)

生活离不开法律,法律如此呵护我们,我们又怎能不爱法!

2.做遵纪守法的

一、导题:

同学们,讲课之前,老师向你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假如你在马路上行走,有人欺侮了你,你会怎么办?回答得很好,我们当中有些人表现出了一种无畏的英雄气概,但这并不是最理想的处理问题的方式,如果遇到拦路抢劫的事,我们最好能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这节课我们一起来学习第八课 -- 《知法守法》。板书课题:《知法守法》一课向我们介绍了用法律保护自己,不违犯法律的好少年 -- 张小强,那么,张小强是怎样做的呢?请听故事。

①当别人对小强强行搜身时,小强是怎样做的?

②小强为什么不让哥哥去报复?如果去报复后会造成什么后果?

③小强为什么能受到别人的称赞?

:①小强在被别人拦住,遭受恐吓的时候,并没有被吓倒,他勇敢地站在那里,冷静地劝说那几个人;当那几个青年强行对他搜身时,小强利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保护了自己,指出了他们的行为触成了犯罪。假如你是小强,你这时会怎样做?,我们要用法律保护自己,首先必须知法、懂法,这就要求我们平时必须多学法律知识,只有掌握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违法犯罪,才能在自己受到伤害时保护自己。

②是的,小强清楚地知道:如果哥哥去找他们,一定会用暴力报复他们,而使用暴力去报复人是违法的,因此小强不让哥哥去找他们。小强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避免了一场流血事件,二是使哥哥免于违法。当然这一切都是与小强知法守法分不开的。假设这件事发生在你身上,你的亲人要去报复别人,你会怎样做?假如那几个青年是你的亲人,你又会怎样做?

,我们一定要多学些法律知识,不做违法的事。假如我们的亲人要做违法的事,一定要劝阻。如果已经做了违法的事,一定要劝说他们到公安机关自首。

知识,知道用法律去劝阻别人不违法,模范地做到了学法、知法、守法。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对青少年一代寄予了无限的希望。国家出台诸多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颁布和实施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共八章,分别为:总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教育;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法律责任和附则。

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又有俗话说:风是雨的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

根据常见的违法犯罪征候、迹象,根据外部表象的差异其前兆分成8类6种

1、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缄口不言、脏话不断。

2、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

3、结交“哥们、姐们”、口哨唤人、纸条传情、纹身标志。

4、起居:生活懒散、饭量骤减、出没无常、结群闲逛。

5、打扮:注重打扮,过度化妆、讲究发型、统一装束。

6、嗜好:抽烟喝酒、参与赌博、混迹舞场、偷阅书刊、迷恋网吧。

7、携物回家、护身器具、异性物件、书包异物。

8、学业:旷课逃学、成绩突降、考试作弊、课堂捣乱、课上睡觉。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种不良行为:

(1)旷课、也不归宿; (2)带管制道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它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对具有以上所列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不及时教育、其不良行为得不到有力的尽快的矫正,那不良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导致违法犯罪,前兆就变成违法犯罪事实。

例一:湖北某缔结连发胜8起家庭被盗、商店被撬案件,现场不留痕迹,作案手法高超。经侦破,着伙神出鬼没的作案团伙是由21名13岁左右的初中学生组成。这些人有的从

8、9岁就染有不良习气,优劣机,但又得不到及时的教育和矫正,最终走向犯罪。

二、北京曾处理过一个8人抢劫、流氓团伙,平均年龄不足14岁,他们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作案15起。这8个人也都是从小很小就不良习气缠身,行为不端,劣迹斑斑,有的不到及时矫正,最终也走向犯罪。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二、防未成年人犯罪要冲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开始

1、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小抓起,从现在做起。

良好习惯,良好行为的养成要经过一个长期的 培养训练。预防不良行为必须从小抓起;

2、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小事不小。小时不抓,就演变成大错。教育无小事;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

我们每一个同学都要做到:自尊自爱,注重中学生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公德。以高尚道德。

让我们走近法律

通过学习一些法律知识,懂得我们日常生活中哪些行为是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不容许的,使我们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3.小学生要从小学法,做守法的好少年。

A. 从小学法守法,能使自己健康地成长,不干违法犯罪的事。 B. 从小学法懂法,可以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C. 从小学法护法,能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要帮助青少年建立吸毒的自我防范机制,首先必须弄清青少年吸毒的心理动因,使教育做到有的放矢。吸毒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一个最大区别就在于:吸毒不是出于物质(如金钱)或生理(如性)的需要。而主要是心理上的原因。归纳起来,大致有如下几种:

第一,强烈好奇心。青少年正处于青春期,精力充沛,各种需要极其强烈,对丰富而复杂的大千世界,觉得神奇、陌生、新鲜,充满着求知与探险的欲望,什么事都想去试一试。本来,好奇心是青少年求知上进的\"内驱力\",但是在强烈好奇心的驱使下,有时会不顾后果而出现冒险行为。许多青少年吸毒就是因为好奇心的驱使,觉得吸毒这件事新奇、刺激,不了解其毒在哪里,其害有多深,尤其是那些从中学开始就吸烟的青少年,极易在这种好奇的驱使下染上毒品。

第二,盲目的趋同心理。青少年学生有集群倾向,在社会生活中,必然要进行社会交往,相互接触,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但由于他们交际狭窄,于是同一层次青少年交互感染,尤其在层次较低(如成绩差或行为不良)的青少年群体中,这种趋同心理更带盲目性。往往是看到同伙吸毒,自己也跟着吸,与群体保持一致。

第三,自我炫耀心理。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精力旺盛,在家受着种种约束,得不到显示自我的机会,而在群体中,则可以寻求自己行为价值的分量。一些青少年吸毒,往往就是为了在群体中自我炫耀,以获得群体中同伴的肯定。

第四,刻意模仿心理。青少年在其成长过程中,为了获取知识、适应环境,都离不开模仿。可以说,模仿是青少年社会化的重要手段。但这种模仿也可以对不良行为模仿。在实际情况中,成人吸毒常常成为青少年有意或无意模仿的对象。

青少年在对待吸毒问题上的这些心理动因,导致其行为的随意性。为此,帮助青少年建立自我防范机制的重点就在于培养和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吸毒是违法行为,这一点可能有不少青少年学生都知道,但为什么他们敢于藐视法律,其答案很简单,法律意识薄弱。于是,方法是现成的,只要向他们宣讲一下法律教材,告诉他们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就行了。而事实上,这种作法往往效果不大。要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进行普法宣讲固然重要,但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形成,更多地是从具体的日常生活行为中累积起来的,即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

青年时期是个体法律责任能力形成的时期,它与青年生理的成熟期、智力的成长同步进行,对他们的法制教育就需要与这样的生理成熟期、智力发展期和责任能力形成期相适应,有一个从低到高,由浅入深的过程。

根据这一特点从生活知识、生活规则。生活礼节这样一些初级生活准则的教育人手,来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的基础。这也是青少年自我防范的最重要的第一步。青少年吸毒犯罪,并非都是有意要藐视法律,而主要是缺乏生活准则的修养,不能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乎生活准则的判断。如今学生在校时间每周为5天,这就意味着可供自己支配的时间增加,可以增加社会性活动,交友即是青少年主要的社会活动,由于不知道如何择友,极易结交不良伙伴,在不良伙伴的影响下,很容易产生不良兴趣。无数案例证明,青少年吸毒常常是因为受到不良伙伴的引诱。所以,对青少年进行生活准则(包括生活知识、生活规则、生活礼节及相关的一些法制观念)的教育,是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准备。

第二个层次,是加强青少年生活准则和社会公共道德的修养。这是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关键,也是青少年自我防范的一道最直接的屏障。我们说学校是青少年社会化的重要场所,所谓社会化,最起码的一点,就是学会自觉维护和遵守社会生活准则和社会公德。许多青少年在这方面的修养,大大低于他们的文化知识水平。不懂得和不遵守社会生活准则,没有和缺乏社会的公德修养,就会在客观行为上出现偏差,如吸毒犯罪。

。法律意识的形成,就可以主动将自己置于法律范围内活动,自觉以法律为准绳辨别是非、选择行动,从而在行动上切实做到自我防范。

青少年吸毒,是一个比较严峻的问题。而因吸毒引发的犯罪问题,将逐步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方面。毒品的蔓延告诉我们,对青少年吸毒的早期预防,不仅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迫在眉睫的现实问题。这需要社会各方面联手,以营造一个良好早期预防环境,而学校教育在这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至于如何搞好学校禁毒教育,还有待于大家在具体实践中进一步探索,但有一点必须肯定,目前毒品虽尚未在学校泛滥,但\"防患于未然\"总比\"亡羊补牢\"为好。

做个知法守法的青少年

1.案例一:

1999年3月27日晚,在襄樊市的汉江沙滩上,一个由几名未成年人临时凑成的绑架团伙绑架了某中专生小刚,正当他们打电话向被绑架人母亲索要6万元赎金时,被樊城公安分局米公派出所刑警一举抓获。据查,他们曾多次敲诈小刚,金额达1000多元。三名犯罪嫌疑人中,最小的方某(17岁)竟天真地问刑警:“把钱还给他(受害人),我可以走了吗?”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许多的时候是由于我们的不知法,不懂法而造成的犯法犯罪的,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就非常的必要。

5.国家的有关的规定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偷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成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年龄段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同时刑法还明文规定,因不满十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预防青少年犯罪

小伟是一位初中生,平时就喜欢开玩笑,搞恶作剧。今年年初的一天,他看到路边的广告语“当你有困难或麻烦时,请你拨打110”,灵机一动,谎称自己因钥匙丢失,无法进家门。赶来的警察识破了他的谎言,严厉地批评了他,并责令其父母严加管教小伟。一向娇惯孩子的父母并没有很好地批评和教育小伟。而小伟却在感到有趣、刺激之余产生了畸形的报复心理。从此,他经常拨打“110”,进行干扰或谎报假警,一个月竟多达三十多次。终于在一次利用磁卡电话进行假报警制造恶作剧时被警察当场抓获。小伟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案例三:

闵某,15岁,是河南省岁三县某中学负责纪律的副班长,1999年10月15日,因午睡时潘某说话,闵上去用小棍敲打潘某不小心打在同桌沈某的头上。沈某挨打后就骂闵某,两人并发生撕打,被同学拉开。10月18日中午12点多钟,闵某约沈某在后山谈发生争执的事,沈对闵的“权威”仍不服气,闵某认为沈没有把他这个副班长放在眼里,一拳将沈打倒在水沟里,并用削笔的小刀在沈某颈部划了两刀,当沈某求饶时,闵某又抓起一把土塞进沈某嘴里,然后解下皮带将沈某勒死。闵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最近,闵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案例四:

武汉市某中学林某在校园里,不慎将姑母从国外带回来送给他的派克钢笔弄丢了。该校钟某刚好路过,他拾起钢笔回班上课。林某的同学张某、宋某正好目睹钟某所为。林某得知钢笔被钟某拾到便找他索要,钟某先是佯装不知,后见有人作证,便搪塞说放在笔盒里不知被谁拿走了。学校多次做工作,钟某依然不肯归还。林某便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查,依据《民法通则》判决钟某限期归还,否则赔偿林某经济损失200元。

2.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

1) 对学习不2) 感兴趣,3) 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4) 不5) 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6) 考试时进行抄袭,7)

对考试结果不8) 以为然,9) 留级也无所谓;

10) 对事物的兴趣开始变化,11) 劳动懒散,12) 上课思想不13) 集中,而14)

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

15) 经常迟到、早退、旷课,16) 厌恶学校生活,17) 这种孩子如果与校外的不18) 法分子或无业人员有了联系,19)

就会越来越不20) 愿意回家;

21) 心理方面有变化,22) 如精神恍惚,23) 情绪波动,24) 举止反常,25) 心神不26) 定,27) 东张西望;

28) 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29) 甚至怀有敌意,30) 恶语顶撞,31) 有时给教育者出难题,32) 看笑话;

33) 对遵守纪律、要求进步的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打击,同34) 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迹或不35) 法行为的人,36)

把反社会的人格或行为当作是“勇敢”的表现;

37) 原本养成的生活规律出现变化,38) 如从早起变成睡懒觉,39) 从注意卫生变为邋里邋遢、不40) 修边幅甚至肮脏,41)

或一反常态地特别喜欢梳妆打扮;

42) 道德品质起了变化,43) 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44) 爱说空话、大话、假话,45) 从谦虚变成傲慢,46)

从斯文变成野蛮,47) 喜欢逞能,48) 从文明礼貌变成口吐秽言、动作粗野,49) 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矩,而50)

背后却胡作非为;

51) 结交不52) 三不53) 四的人,54) 或与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结交,55) 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甩扑克打麻将,56)

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场所,57) 惹是生非,58) 遇事便大打出手,59) 惟恐天下不60) 乱;

61) 过分追求物质享受,62) 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63) 良行为习惯,64) 如抽烟喝酒等。

作为年轻人血气方刚,有时欠思考,法制观念淡薄,有时对自己的行为没有加以限制,采取了一些过激作法。据了解,青少年犯罪除了法律意识淡薄,遇事容易冲动、不好把握以外,升学和就业的压力,社会一些不良现象的影响,学校和家庭平时教育和关心的不够,学生自身分辨和识别能力的限制,这些都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

案例一:少年犯罪团伙罗网

4月28日,阿城市打掉一个盗窃犯罪团伙。案破了,按说民警应该兴高采烈,可是他们反而忧心忡忡。因为他们抓获的“飞檐走壁大盗”竟是4个未成年的毛孩子!最大的才12岁,最小的只有8岁。连续5次作案,盗窃钱物价值6000余元。他们在民警面前没有犯罪感,没有恐惧感,一会儿摸摸民警的警服,一会儿看看办公桌上的照片,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国家的法律。

事情从4月初开始,家住料甸乡的那某、赵某、关某、李某几个小孩子嘴馋,想吃好东西,又没有钱买,几人商量偷东西换钱买好吃的。他们把目标定在金项链、金戒指和现金上。他们选择经济状况较好的村民家庭。踩好点后,便让最小的孩子望风,较大孩子攀爬到屋顶,钻入天棚,跳入屋内翻箱倒柜。他们将偷得的价值上千元的金银饰品以三五百元低价卖出,然后吃喝、玩游戏机。

(在外又吃又玩,有时几天不回家,父母却从不寻找或报案。家长的疏于管理,放任自流,是未成年人走向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案例二:一个花季少女的悲剧

2001年12月下旬,广东省顺德市当地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一个杀死亲奶奶的15岁女中学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少读者惊愕不已,一个年仅15岁的中学生,为何竟成了凶手?

据阿朵交待,她经常遭到一些社会青年的勒索,想拒绝又不敢,想摆脱不可能。校外一个化名叫“黑仔”的青年已经两次勒索她,且数目不小。2001年6月9日,又是“黑仔”限她交钱的日子,“黑仔”会像往常一样在校门口堵她。阿朵上完早自习,便以肚子痛需去医院看病为由向老师请假,溜回家偷父母的钱。

阿朵撬开父母房门上的锁,找遍了房间的每个角落,却只找到了10多元钱.尽管她很小心避免弄出声音,最后还是将在另一间房里的奶奶惊醒了。在向奶奶借钱不成又与劝阻、责骂她的奶奶发生争吵后,阿朵骑在奶奶的腰上,用菜刀将奶奶砍死,然后又拿走奶奶贴身的钱和玉坠、金块等物离开家,交上了“黑仔”索要的500元,剩下的钱,自己买了一个绿色的背包和两张韩国歌星的唱碟。

一位年仅15岁的初三女生,就这样轻率地葬送了自己的未来。

案例三:因为一句话杀了同伴

五常市拉林镇背阴河汽车修理部,有两个打工仔甄某和孙某,甄某学习很用心,技术过硬深得老板赏识。孙是后来的,向甄学艺。今年4月29日,甄和孙一块气焊,由于钢板烫手,孙把钢板扔到地上,甄叫孙:“拿住1孙心生不满怀恨在心,计划杀甄。5月3日晚,孙搭车回五常安家镇叔叔的家中,叔叔熟睡后,他走了9公里路回到修理部,将睡梦中的甄某用锤子打死。然后,骑走老板的自行车,并将自行车扔到地里,回叔叔家继续睡觉。清早,他让父亲送自己回修理部。他本想在刑警和老板面前表现一下,领着派出所民警把自行车找回来。结果自行车不知被谁骑走了。这一举动引起了警方的注意,使此案迅速告破。

(未成年人血气方刚,意气用事,往往因为言语口角之争,酿成暴力殴斗或凶杀事件。)

案例四:行抢施暴只为潇洒

3月14日晚,道外区大水晶街17岁的陈某被同学邀请到一迪厅去玩。同学花钱大方,陈某手中拮据,潇洒不起来,一个伴舞女子和大家跳舞,陈某主动上前搭话.子说:“没钱少往我身边凑合。”陈某表示第二天带钱来。离开迪厅已是深夜。陈某在南极街附近发现一个身材苗条的女人在前面走,借着灯光发现她的挎包很精致,陈某在跟踪到一个漆黑的楼道时,乘其不备,将皮包抢下,并对其实施了强奸。案件告破后,他才知道,被他强奸的女人比自己的母亲还大许多。

(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发育不成熟,极易寻求刺激,并误入歧途。因此,往往一些公共场所的开放成为他们犯罪的诱因。)

2、联系你的生活实际列举一些青少年犯罪的例子。

(一)青少年犯罪征兆

1、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东张西望;

2、孩子对事物的兴趣有变化,如学习兴趣下降,成绩滑坡,劳动懒散,上课思想不集中,而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

3、养成的生活规律有变化,如从早起变成睡懒觉,从注意卫生变为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甚至肮脏,或一反常态特别喜欢梳妆打扮,或开始逃学、逃夜、离家出走;

4、德品质起了变化,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从谦虚变得傲慢,从斯文变得野蛮,从文明礼貌变成口吐秽言、动作粗野,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矩,而背后却胡作非为;

5、孩子在结交朋友方面有了变化,如发现他们与不三不

四、行为不规的人交往,或与校外表现不好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接触,要特别注意他们在谈什么、玩什么、干什么。

做个学法、知法、守法的公民

1、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遵规的好学生。

2、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陶冶情操、谨慎交友,学会自我保护,原离犯罪。

3、遇见不法侵害要敢于斗争,但一定

要注意方式和方法,允许的情况下要及时请老师和公安机关协助。

学法 守法 用法

二00二年七月的一天晚上,某中学高一(3)班的王军、崔凯、赵伟乘门卫不注意,悄悄溜进学校,直奔四楼高一(3)班教室。王军对着教室门先踹了几脚,然后崔凯和赵伟接着踹,将教室门板踢下一块,三人乘此钻进教室,又开始毁坏其他东西,后扬长而去。

问:高一(3)班王军、崔凯和赵伟三人行为造成后果,怎样处理?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72条规定:“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王军、崔凯和赵伟三人破坏校舍及其他财产行为,应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结论: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法盲现象严重,在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触犯刑律的事也屡有发生;而因缺乏法律意识,在自身受到侵害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时却不会保护,吃哑巴亏的人也确有不少。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学法,知法和守法,更要学会

案例

一、收到匿名信、匿名电话怎么办?

收到匿名信、。匿名电话的事时有发生。所谓匿名信、匿名电话是指来信者来电话者未署未讲真实姓名,或根本不署不讲姓名,不让收信人接电话人知道他的姓名。其内容多是辱骂、恐吓、挑拔、攻击、骚扰或提出不正当的要求。

遇到这种情况,采取的态度和方法是:

1.保持镇静:既然来信来电话是匿名,说明对方不敢暴露其真实身份,是做贼心虚的表现,否则何不大大方方,留下真实的姓名和身份呢?所以收信(电)者,完全没有恐慌害怕的必要。否则,恰恰是上了对方的当,中了对方的计。同时,对来信来电中提出的无理要求,坚决加以拒绝,不能有丝毫的含糊和让步。

2.分析可能:你应该静下来思考,来信来电者可能是谁?原因究竟是什么?当自己分析这些事有困难时,应该及时告知家长、老师或同学,大家共同来分析。千万不要一个人冥思苦想,浪费太多的时间精力。

3.设法弄清:当确认又是某匿名人来电话时,你不要急于撂下电话,而是用对话方式稳住对方。同时,示意身旁的人,用就近的电话向电话局服务台查询,可以得到匿名电话的号码。在得知对方电话号码后,就会知道他(她)所在的地区、单位或住所,进一步追踪调查,一般就可以真相大白。

4.及时报告:报告老师和家长,也可通过学校报告派出所民警,司法部门会对那些经常地情节严重的匿名来信、电话事件加以追查和处理的。

请同学们记住,即使查不出匿名人究竟是谁,你仍然要保持乐观向上的情绪,不要心烦意乱。俗话说得好\"狗在狂吠,骆驼队照旧在前进\",只要你行为端正,就不怕歪门邪道。

案例

二、收到异性同学纸条怎么办?

异性同学之间传递写着超出同学正常友谊界线的话语的纸条,是青少年成长中不可避免的现象,不足为怪。在这种事中,产生问题的往往是女同学这一边。虽然还不至于造成人身侵犯,但处理不当,会对心灵有所伤害。

女同学心理脆弱,爱面子,胆小,承受意外袭扰的能力差,突然间收到了什么\"喜欢你\"、\"交朋友\"之类的条子,往往没有思想准备,心慌意乱,不知所措,学习受到干扰,心理平静被打破。

应该怎样对待这些纸条?

一种方法是:虽然想不通,但不说,憋在心里。用这种方法处理,可能对自己内心伤害最大。想不开,堵在心里,就象一块石头压在心上,会带来恐惧、焦虑、失眠、上课注意力不集中。另外,写纸条的同学一般是同班或同校的男同学,对方见你没有答复,可能还会再写,纠缠不休。

另一种方法是:公之于众。有的女同学收到这种纸条后,心内十分气恼。生气之余,没有多想,或告诉了自己几个要好的同学,或当众告诉大家。这样做的结果,会让对方下不来台,感到难堪,失去威信,无法在本班或本校继续学习下去,心灵受到打击。事过之后,这样处理问题的女同学也可能觉得过份,但后悔已晚。

还有一种方法:告诉老师。这种方法要视老师的具体情况。如果老师知道后生硬地批评对方,思想疏通不到家,或当众点名,或旁敲侧击,效果都不好。

以上三种方法,前两种不能用,后一种方法要看情况采用。

通常,比较合适的方法是,悄悄地自己答复。

你要明确地告诉对方:现在我们不该想这些事,更不想谈这些事。我们都处在长身体、长知识、发展品德的时期,各方面都还不成熟,我们都应该集中精力学习、锻炼„„

这样干脆,明确地回绝对方,既可以断了对方的不正确念头,又可以保全对方的面子,继续维持同学友谊,还可以解脱自己,卸掉自己思想压力形成的负担,轻松学习。

如果对方不懂事,不明智,仍然纠缠,那就必须依靠老师和学校解决问题了。

案例

三、遇到什么情况拨打 110电话?

110\"系报警电话号码,遇有歹徒拦劫、入室抢劫、被绑架、流氓强暴、行凶杀人等特殊情况,可迅速拨打110电话,寻求警方的紧急救援。

拨打 110电话时,要冷静不要慌乱,最好用普通话,向值班民警说明发生了什么案件以及案发的时间、地点、情况、有什么要求等。

不能轻易拨打110电话,一般的并非紧急的情况,用不着拨打110,应该采取其它适当的办法处理。

如果视拨打110电话为儿戏,随意拨打,必然扰乱公安部门的工作;乱拔110电话,谎报\"军情\",还会受到处理。据报载: 1996年12月25日,江苏省徐州市的李某就因拨\"

110\"报假案,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警方拘留15天。

(三)、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会学分析

社会心态问题,说到底是一种人的心理需求与社会发展状况双向互动的产物。刚刚步入社会的青少年,心理的需求具有多角度性与多层次性,而社会变迁所发生的各种碰撞,又决定了青少年对社会现状心理反应的复杂性,青少年社会心态具有更大的模糊性与不稳定性,这与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就有着很重要的关系。

1、失衡与迷茫。尽管我们的生活水平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生活需求相对得到满足,然而面对社会发展的种种不平衡,青少年的心理表现得十分脆弱。具体表现在:①随着对外开放的发展,信息量的增大,横向比较增多,有些青少年对生活水平的实际提高并没有知足与幸福感,特别是在收入方面同高收入者盲目攀比,更显得心理极度不平衡。②不少青少年倾向于认为其个人收入与社会贡献相比偏低,特别是当其他同龄人得到较好的发展机会与报酬时,更产生失落感与不公平感。③青少年中相当一部分人存在着对先富起来的个人致富的正当性与合法性的怀疑心理,认为他们都是在走关系、钻(政策、法律)空子,这就主观上加重了青少年的迷茫心理。

2、浮躁与行为短期化。当前的青少年群体中弥漫着一种躁动不安的情绪,他们对社会格局的新变化难以加以理性化的确认,特别是出自象牙之塔的大学学子们。他们猛然发现自己的“铁饭碗”没了,也不再是令人羡慕的天之骄子,心理承担着巨大的压力,在互相攀比之中,一种急切的发财欲望不断促使他们必须迅速干点什么。在这种心境中,有的人充满幻想,有的人则随波沉沦。

3、自危意识与怀旧心态。青少年在温饱的需求满足之后,安全保障需求的迫切性便日益突出。他们需求的是一种理想型的完美社会,而真实的社会现象又有较大的反差,于是就出现了自危与怀旧的复杂心态,这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①某些地方公共秩序混乱与社会治安恶化,执法机关的徇私腐败;地方恶势力的出现;犯罪率的持续上升,已引起他们对公共安全保障的深切忧虑与不满。②社会生活保障体系的不健全。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社会保障体系发展严重滞后,很不完善。而有相当一部分青少年对社会保障的问题较为敏感,尤其是低收入家庭的青少年对自己能否获得基本生活保障和赡养父母的责任已产生某种心理恐惧与压力。③社会风气的败坏。社会风气败坏,道德水准下降已成为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之一。社会道德风气是一个社会形成和维护其正常秩序的重要屏障,一旦人们感觉到这一屏障消失,就会认为社会可沦为弱肉强食的状态。随着安全危机意识的泛起,不少人产生了“惧变”和“怀旧”的心理,一些人开始留恋起“吃大锅饭”的安稳日子。

4、冷漠与无助。社会竞争压力的加剧,流进城市的人群加速,传统联合的家庭纽带的减弱,自我价值的凸显,已使不少青少年的社会心理趋于冷漠化,对社会问题及自己身边的人与事只要不涉及自身的利益,就持观望和听之任之的态度。有相当数量的青少年越来越明显地感受到社会人际关系的功利化,冷漠化。原来那种来自学校同学、老师和组织的关怀,来自同事邻里之间的友爱温馨越来越成为一种伤感的回忆。从其他国家的发展历程来看,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基本生活需求的满足,国民的社会参与热情会逐渐趋于高涨。当前青少年社会心态中的这种无助与受挫感,正是社会改革发展的一种矛盾反应,如果不能通过建立有效的社会制度加以疏导,则有可能成为今后一段时期社会矛盾的新焦点

(预防侵害的基本原则与基本方法

1. 依靠法律,预防违法犯罪对自己的侵

依靠法律,必须学法、知法。要学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要弄清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无罪,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自己的义务、权利和合法权益,什么是受到侵害。还要弄清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内容和法律责任。

依靠法律,必须用法。要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行使权利,并在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形成侵害时,能够依靠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要做到:一克服\"害怕对方报复,干脆自认倒霉\"的错误思想;二克服\"管它三七二十一,我私下找人报复\"的错误做法。总之,就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我保护,而不能用个人感情代替政策、法律。

2.依靠组织,预防违法犯罪对自己的侵害

这里所说的组织,一般是指侵害发生地或自己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学校等部门。其中有的街道、区县还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加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由于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社会治安和人员活动等情况熟悉,这些组织就会依据法律,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及时妥善地处理解决未成年人受侵害的问题。

3.依靠群众,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的侵害

广大群众,对破坏社会治安、危及中小学生人身安全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深恶痛绝,盼望通过综合治理和\"严打\"使社会稳定、中小学生受到保护而健康成长。群众的眼睛雪亮、智慧丰富、威力无穷,不断涌现出保护少年儿童,见义勇为的好市民、好青年、好干部。所以当中小学生受到违法犯罪分子的侵害时,要千方百计地求助身边的群众,共同来对付坏人。当群众勇敢而义无反顾地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时,违法犯罪分子将成为过街老鼠,无藏身之地,遭灭顶之灾。

4.依靠智慧,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的侵害

勇于斗争,相信正义必将战胜邪恶;不能怯弱,不能束手待毙,不能让坏人为所欲为,这是预防侵害的必要前提。

但是,身单力薄,在面对违法犯罪分子时,更要强调善于斗争。要依靠自己的聪明智慧、机智巧妙地战胜敌人,保存自己。。前不久,某市一小学生一人在家做功课,忽听有人撬家门,立即悄悄拨通了公安局的电话,几分钟后,警察迅速赶来,当场抓住正在撬门企图入室盗窃的坏人。可见,面对身高力大、用心险恶的坏人,不仅要敢于斗争,更要善于斗争,勇敢加机智才能保平安。否则,单凭勇敢,鲁莽从事,硬拼硬干,可能会受到更大的侵害。所以,\"智勇双全\",才是预防和对付侵害的正确原则。

基本方法:

1.义正辞严,当场制止。

当你受到坏人的侵害时,要勇敢地斗争反抗,当面制止,绝不能让对方觉得你可欺。你可以大喝一声:\'住手!想干什么?\",\"耍什么流氓?\"从而起到以正压邪、震慑坏人的目的。

2.处于险境,紧急求援。

当自己无法摆脱坏人的挑衅、纠缠、侮辱和围困时,立即通过呼喊、打电话、递条子等适当办法发出信号,以求民警、解放军、老师、家长及群众前来解救。

3.虚张声势,巧妙周旋。

当自己处于不利的情况下,可故意张扬有自己的亲友或同学已经出现或就在附近,以壮声势;或以巧妙的办法迷惑对方,拖延时间,稳住对方,等待并抓住有利时机,不让坏人的企图得逞。

4.主动避开,脱离危险。

明知坏人是针对你而来,你又无法制服他时,应主动避开,让坏人扑空,脱离危险,转移到安全的地带。 5.诉诸法律,报告公安。

受到严重的侵害、遇到突发事件、或意识到问题是严重的,家长和校方无法解决.应果断地报告公安部门,如巡警、派出所,或向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治保委员会等单位或部门举报。

6.心明眼亮.记牢特点。

遇到坏人侵害你时,你一定要看清记牢对方是几个人,他们大致的年龄和身高,尤其要记清楚直接侵害你的人的衣着、面目等方面的特征,以便事发之后报告和确认。凡是能作为证据的,尽可能多的记住,并注意保护好作案现场。

7.堂堂正正,不贪不占。

不贪图享受,不追求吃喝玩乐,不受利诱,不占别人的小便宜。因为\"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往往是贪点小便宜的人容易上坏人的当。

8.遵纪守法,消除隐患。

自觉遵守校内外纪律和国家法令。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如已经结交坏人做朋友或发现朋友干坏事时,应立即彻底摆脱同他们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

1、收到匿名信、匿名电话怎么办?

2、到异性同学纸条怎么办?

3、什么情况拨打110电话?

第19篇:善用法律教案

第五课第三框 善用法律教学设计

晋城七中 王素琴

一、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1.知道法律救助的机构等常识。

2.同违法犯罪行为斗争是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3.对善于斗争的理解和认识。

4.青少年要弘扬法治精神,自觉守法、遵守法律,做法律的坚定捍卫者。

能力目标

1.提高对依法维护权益,求助法律救助渠道或途径的认识。 2.能够对法律救助机关或方式有所认识。

3.面对违法犯罪,要增强法治观念,自觉遵纪守法。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提高对法律救助常识的认识,热爱这些法律救助机关。 2.知道面对违法犯罪既要勇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 3.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二、教学重难点 重点

1.对法律救助机关的认识。 2.对诉讼的认识。 难点

1.善于斗争。

2.对诉讼的理解和认识。

三、课前准备

教师准备:教学幻灯片 学生准备:预习新课

四、教学过程

(一)、新课导入:

镜头一:高三学生王某高考前夕,其弟被李某打伤,遂纠集几个人将李某打成重伤。结果,王某因故意伤害罪受到法律的制裁。 镜头二: 某村农民因村干部想毁约,于是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同村干部据理力争,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思考:同样是权益受到侵害,为什么王某受到法律的制裁?而村民却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从这两则事例中明白了什么道理?

学生归纳: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学习目标展示

1.学会运用法律武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正确认识诉讼,知道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 3.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既要勇敢又要机智。

(三)自主学习

1.我们遇到非法侵害时怎么办? 2.诉讼的含义及地位 3.诉讼的类型

4.为什么我们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未成年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需要注意什么? 6.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青少年应该怎么做?

知识模块

一、遇到侵害 依法求助

(一)请你帮帮忙

案例分析:小倩自幼丧母,父亲沈某常年在外经商,小倩跟奶奶一起生活。小倩 15 岁时,沈某突发心肌梗死,抢救无效后去世。沈某去世后,小倩的叔叔第一时间赶到沈某工作的城市,主持料理后事,并实际控制了沈某的所有遗产和证件。两年中,小倩的叔叔从没主动邀请小倩清点、封存遗物,也没有将遗产分配给小倩的意图,蛮横地独占了沈某的遗产。小倩的奶奶提起让小倩继承遗产的事情时,小倩的叔叔则以小倩是未成年人为借口,予以拒绝。

当小倩需要依法维权时,能给予法律帮助和服务的机构有哪些? 引导学生阅读课本58页,了解可以提供法律帮助的机构。 播放视频:什么是法律援助中心?

(当学生推荐了一些可以提供的帮助机构以后 ,老师可以引导学生,刚才同学们说的都有一定的道理,那除了这些机构以外还有哪些机构可以给我们提供帮助呢?)

引导学生阅读课本59页,了解国家的法律救济 我们可以依法到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中的任何一个机关控告、举报,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案例分析

中学生小峰自创歌词获奖,奖项却被参加复评工作的李某给了其他人。小峰以侵犯自己的著作权,一纸诉状将李某和张某告到法院。经法院审结,小峰获得1.7万元赔偿。

小峰是通过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引导学生深入思考:1.什么是诉讼2.诉讼有哪此类型?3.为什么说诉讼是维护合法权益最有效、最权威、最正规的手段?

(通过案例分析、引导,不仅让学生明白未成年人应受到保护,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让学生了解基本的诉讼常识,强化学生的维权意识。如果我们采用非诉讼手段不能举得我们想要的结果,我们就应该勇敢地采用诉讼手段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它是保护我们权益的最后屏障。)

知识模块

二、有勇有谋 应对违法犯罪

(一)案例分析

播放视频:南京霸气大妈刷爆朋友圈 思考:为什么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归纳: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见义勇为作为高尚的社会品质,历来受到全社会的褒扬和敬佩。

(一)你说我说

中学生小明和小亮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突然发现有一个小偷正从工厂里偷东西。小明立即就要向前阻止,小亮说:“少管闲事,又不是偷你家的东西,快走吧!”

小组讨论:你怎么看待小明和小亮的言行?

播放视频:学生目睹凶杀惨案 机智做这件事获赞

未成年人要善于斗争,见义智为。身为未成年人,体力不具优势,心智尚未成熟 ,如果鲁莽行事,自己极易受到伤害,也不利于制止违法犯罪,因此未成年人要善于斗争。

在保全自己、减少伤害的前提下,巧妙地借助他人或社会的力量,采取机智灵活的方式,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二)方法与技能

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常见方法

(三)法律速递

播放视频:昆山砍人案-于海明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恩熙

案例分析:某日,谢某携带一台高级摄像机乘坐长途公共汽车。为了安全,在车上他把摄像机置于腿上抱着。行驶当中一个小孩乙突然横穿马路,驾驶员丙紧急刹车。结果,行李架上的物品有不少落下来,其中乘客丁的皮包正巧砸在谢某的摄像机上,将价值一万多元的摄像机砸坏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四)学习十九大 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思考: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青少年应该怎么做?

我们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努力成为一名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五、课堂小结

六、当堂训练

1.看右图漫画,当你遭到此类情景保安要搜身检查时,你的正确做法是( ) A.忍气吞声、自认倒霉

B.大呼大叫、怒目而视

C.据理力争、反抗到底 D.沉着冷静、报警求助

2.观察下列单位标记,其中属于法律服务机构的是( ) A.①②③④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3.当遇到右图漫画中的场景时,你会选择的国家法律救济机关是( ) ①人民政府 ②人民检察院 ③人民公安 ④人民法院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4.结合右图漫画,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多数人选择诉讼途径维权。下列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诉讼必须依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的帮助下才能实现当事人权益维护 ②人民法院作为诉讼的单位,必须依法公开、公正,按照法定程序解决当事人双方的纠纷和冲突 ③诉讼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

④使用诉讼手段其实就是通过打官司讨回公道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④

5.2017年8月,误入传销组织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李某,靠向窗外扔写有求救信息的纸币最终获救。对李某的这一做法,下列认识正确的有( ) ①说明李某懂得巧妙借助他人或社会的力量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②说明李某懂得保全自己、减少伤害 ③是不敢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表现 ④是有勇有谋的表现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七、教学反思

本节课的教学思路以认知发展为主线,情感发展为内容,交往互动为呈现形式,恰当运用多媒体设备,着眼于遇到侵害时,能够依法求助。学会通过法律服务机构来维权,知道能够提供法律服务的机构有哪些。明白青少年如何成为一名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本节课优点在于通过一个案例引导学生了解怎样用法律维权,并通过分析一些时政新闻知道了如何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多媒体视频的播放极大地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不足之处在于学生谈论展示得不够尽兴,还需进一步探讨、突破。

第20篇:走近法律教案

昨天老师在刷微博时看到一则消息,说是22年前因涉嫌故意杀人和强奸妇女而判处死刑的的聂树斌案,在其死后的二十多年里,他的家人东奔西走搜集各方证据不断上诉以及真正杀人凶手坦白自己才是真凶的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在昨天宣布聂树斌无罪。 听到这则消息你有感触呢?

来你来嗯好,我们的法律不断进步。来你说说,我国是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哎好。

这场长达22年的冤案被翻案,充分说明了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与进步。那么法律跟我们有什么关系,什么才算是法律呢?接下来让我们带着问题进入今天的新课——走进法律。 接下来老师想请两位同学在黑板上一个人徒手画圆形和正方形,另一个人用老师准备的直尺和圆规画。有没有同学愿意自告奋勇的呢?好你还有你来画画看。

两位同学画的都很认真,那老师想问问同学们这两位同学画的有什么诧异呢?

来你来说说,第一位同学徒手画的,所以画的不是很标准,第二位同学借助了圆规和直尺所以画的很标准。

那这种差异可以用哪句古训概括出来呢?

对,就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我们生活中,规矩就是我们的的社会规则,是人们说话做事所依据的重要准则。

那我们身边有哪些规则呢?

老师找了几张图给大家分享一下,这是秩序井然的路口,大家都遵守着交通规则,这是公交车上的先下后上,哎这是我们排队就餐。社会是由人集合而成的,社会活动是人的活动,如果没有规则,大家就会各行其是,社会就会混乱不堪,陷入毫无秩序的冲突之中。所以有规则、懂规则,守规则十分重要。社会离不开规则。 那同学们思考一下,我们身边还有哪些规则呢? 不能乱扔垃圾,对,不乱扔垃圾是一种社会美德。 要按时完成作业,是的,这是给我们学生的学生纪律

还有呢,你来说说,开车不能喝酒,嗯对这是交通法规定的是一种法律。

同学们真棒,根据刚才几位同学的发言,我们知道了规则主要包括了道德、纪律以及法律三类。那接下来老师要给大家出一个小难题,

以下八种规则,哪些属于道德,哪些属于纪律,哪些又属于法律呢。 来小组讨论一下,讨论好之后举手回答。

老师看同学们讨论的差不多了,来你来说说看,道德有:3.5.6 那纪律呢是的乡规民约和越位犯规

法律呢哎好民法通则和喝酒开车

通过刚刚的讨论,同学们有没有发现道德、纪律和法律的区别呢? 接下来呀,老师要给大家分享一则案例。

请大家设想后续的情节,上台扮演一下,好你来扮演警察,你来扮演那个官二代。 由于你涉嫌一起交通事故,请跟我们回警局协助调查。 谁敢动我,你知道我是谁吗,我爸爸可是局长。

就算你爸爸是市长也没用,他也得遵守法律,法律是国家制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请你配合我的工作,如果不配合我将采取强制手段。 这..那好吧我配合你的工作。

那同学们看了刚刚的情景,大家有什么想法吗?思考一下,法律具有哪些特性。

对了,警察说啊如果你不配和我们的工作,警察就会采取强制手段。这说明呀法律具有强制性。

还有呢,是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说明呀我们的法律具有普遍约束性。那我们法律为什么具有普遍约束性呢,没错因为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这就得出了法律的三个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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