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教学课件

中文教学课件(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8-05 07:57:45 来源:教学课件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中文教学

Lì li: Jiăozishìzhōngguórén de chuántǒngshíwù.饺子是中国人的传统食物。

The dumpling is a traditional Chinese food.Wàiguórényěhěnxǐhuāntā.Jiăozidíquèhăochī.

外国人也喜欢它。饺子的确好吃。

Foreigners like it too.Dumplings are really delicious.Jiăozi de zhǒnglèihěnduō, yǒushuǐjiăo, zhēngjiăo, jiānjiăoděngděng.丽丽:

Lili:

Màikè:

麦克:

Mike: Lì li:

饺子的种类很多,有水饺、蒸饺、煎饺等等。 Lili: There are many kinds of dumplings; boiled, steamed or fried.M àikè: Jiăozixiànryǒuhūnxiànr, hăixiānxiànr, 丽丽:

sùxiànrděngděng.

麦克:

Mike:

Lì li: 饺子馅有荤馅、海鲜馅、素馅等等。

And fillings for dumplings could be meat, seafood, vegetables, or a mix of everything.

Rén men chījiăozishítōngchángzhànxiēcù, zhèyàngjiăozi de wèidàohuìgènghăo.

丽丽: 人们吃饺子时通常蘸些醋,这样饺子的味道会更好。

Lili: People usually dip their dumplings in vinegar.They're even more delicious eaten this way.M àikè: Duì.Háikěyǐfàngduōzhǒngtiáoliào, rújiàngyóu, cōng, jiāng, suàn, làjiāo.

麦克:

Mike: Lì li: 对。还可以放多种调料,如:酱油、葱、姜、蒜、辣椒。

Yes, and with a whole host of other condiments, too, like soy sauce, ginger, scallions, garlic, and spicy pepper.wǒtōngchángzàichāoshìmăisùdòngshuǐjiăo, zhōumòzìjǐdòngshǒubāo.

我通常在超市买速冻水饺,周末自己动手包。

I usually buy frozen dumplings at the supermarket.It's usually only at the weekends that I make my own dumplings.Bāojiăozihěnfèishíjiān, dànyěshìyìzhǒnglèqù.

包饺子很费时间,但也是一种乐趣。

Making dumplings is time-consuming, but it's fun.Shì de.Wǒ men yǒushízàijiăozilǐbāoyígèyìngbìhuòtángkuàir, chīdàotā de rénhuìyǒuhăoyùnqì.丽丽:

Lili:

Màikè:

麦克:

Mike: Lì li:

丽丽: 是的。我们有时在饺子里包一个硬币或糖块,吃到它的人会有好运气。 Lili: Yes, and we sometimes we put a coin or candy in the dumplings.The person who eats it will have good luck.Quite like a fortune cookie.M

àikè: Xiàcìnǐbāojiăozishíjiàoshàngwǒ.Wǒxiăngshìshiyùn qi.

麦克: 下次你包饺子时叫上我。我想试试运气。 Mike: Call me when you're making dumplings the next time.I'd love to try

水饺shuǐjiăo:boiled

dumpling dumpling 饺子jiăozi:dumpling

蒸饺zhēngjiăo: steamed dumpling 馅儿xiànr:fillings 海鲜hăixiān:sea food 蘸zhàn:dip 醋cù:vinegar 葱cōng:scallion 蒜 suàn:garlic 速冻sùdòng:frozen

煎饺 jiānjiăo:fried 荤hūn::meat 素sù:vegetable 调料tiáoliào:condiment 酱油jiàngyóu:soy sauce 姜jiāng:ginger 辣椒làjiāo:spicy pepper

(also chilli pepper)

包bāo:to make (action

word for

"to roll or to make a dumpling")

硬币yìngbì:coin 造句

很。。。 但是 通常

糖块tángkuàir:candy

邀 请 人 吃 饭

오늘공부하려는내용:밥을초대할때대한예의

Zài zhōng guó , qǐng rén dào fàn diàn chī fàn

在 中 国 , 请 人

shí 时

, ,

chū yú 出

kè 客 qì

气 , , kè rén wăng wăng bù duō diăn cài 客 人 往

, , yě ràng zhǔ

也 让 主 , ,

yīn wéi 因 为

rén shăo diăn cài 人 少 点 菜 , shăo diăn jià , 少

价 gé guì de cài

格 贵 的 菜

àn zhào zhōng guó rén de 按 照 中 国 人 的 rén fù kuăn .xí guàn , qĭng kè yīng gāi shì zhǔ习惯 , 请 客 应 该 是 主

wèn tí shàng , zhōng guó rén Zài fù zhàng de 人 付 款 。 在 付 账 的

问 题 上 , 中 国

méi yǒu gòng tóng fēn tān zhàng kuăn de xí guàn , zhè huì shi 没 有 共 同 分 摊 账 款 的

习惯 , 这 会 使

zhǔ rén găn dào bù gāo xìng (dàn xiàn zài qíng kuàng yě yǒu suǒ 主 人 感 到 不 高 兴 (但 现 在

也 有

bù tóng , ēi ēi zhì yě kāi shǐ liú xíng) .Zài zhóng guó 不 同 , A A 制

流 行) 。

de fàn diàn yòng cān shí yī bān bù xū yào fù xiăo fèi .的 饭 店 用 餐 时

Yǒu de fàn diàn zài cài dān shàng biāo míng měi dào cài yīng fù 有 的 饭 店 在 菜 单 上 标 明 每 道 菜 应 付

băi fēn zhī shí de fú wù fèi .

百 分 之 十 的 服

推荐第2篇:教学课件

第一章 水工艺设备常用材料(四学时)(第五周周

二、周四) 1.教学目的及基本要求: 1)了解金属材料的分类

2)掌握材料的基本性能及使用条件 3)熟悉耐蚀金属材料及性能 2.教学内容及学时分配:

1)金属材料的分类、基本性能,耐蚀金属材料及性能(1学时)

2)无机非金属材料分类及基本性能,耐蚀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其性能(1学时) 3)高分子材料的性能,常用塑料和橡胶介绍(1学时) 4)复合材料的性能特点(1学时) 3.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

1)重点:掌握水工艺设备常用材料的基本性能与特点

2)难点:如何根据材料的性能、特点和水工艺设备要求,确定不同材料的适用条件和范围。

4.教学内容的深化和拓宽: 课后思考:

1)金属材料的基本性能包括哪几个方面的内容?你认为水工艺设备对金属材料的哪些性能要求更高?怎样才能满足这些要求? 2)影响钢材性能的因素主要有哪些?

3)合金钢有哪些类型?何谓耐蚀低合金钢?耐大气腐蚀、海水腐蚀的低合金钢中各含哪些主要合金元素?

4)不锈钢有哪些类型?在酸性介质、碱性介质及中性水溶液中是否可以选用同一种不锈钢?简述理由。

5)铝、铜及其合金的主要性能特点是什么?主要用于什么场合? 6)钛及钛合金最突出的性能特点是什么?

7)简要说明无机非金属材料的性能特点,以及主要用于哪些场合。

8)高分子材料主要有哪些类型?常用于水工程及水工艺设备中的高分子材料有哪些?耐蚀有机高分子有哪些类型?各有什么特点?

9)复合材料主要有哪些性能特点?你认为在水工艺设备中复合材料最突出的性能特点是什么?请列举在水工业领域应用复合材料的几个事例。 5.教学方式(手段)及教学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方式(手段):多媒体教学; 2)注意:

第二章 材料设备的腐蚀、防护及保温(三学时)(第五周周

五、第六周周二) 1.教学目的及基本要求:

1)了解材料设备的腐蚀的危害以及腐蚀与防护科学的发展状况 2)掌握腐蚀与防护基本原理 3)熟悉各种设备腐蚀防护技术

4)能运用腐蚀与防护原理进行材料的选用 5)了解设备保温的目的

6)熟悉常用保温材料,保温结构与施工 2.教学内容及学时分配:

1) 材料设备的腐蚀与防护概述,腐蚀与防护基本原理,设备腐蚀防护技术,材料的选用(2学时)

2) 设备保温的目的,保温材料,保温结构与施工。(1学时) 3.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

1)重点:掌握水工艺设备及常用材料的腐蚀与防护的基本原理与方法 2)难点:设备、材料的腐蚀原理与方法 4.教学内容的深化和拓宽: 课后思考:

1) 什么叫氢蚀?它对钢的性能有什么影响? 2) 什么叫极化?极化对金属腐蚀有什么影响?

3) 什么叫阴极去极化?阴极去极化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实现?其中最常见、最重要的阴极去极化反应是什么?

4) 什么是金属的全面腐蚀、局部腐蚀?局部腐蚀包括哪些类型?

5) 试从腐蚀发生的条件、机理、影响的因素和控制的途径等方面比较小孔腐蚀和缝隙腐蚀的异同。

6) 什么叫应力腐蚀?它具有什么特点?是不是介质的腐蚀性越强,材料的应力腐蚀敏感性就越高?为什么?

7) 微生物为什么会影响金属的腐蚀?试例举最常遇到的微生物腐蚀。 8) 高分子材料物理腐蚀过程是怎样进行的?高分子材料耐溶剂性能的优劣可由哪些原则进行判断?

9) 什么叫高分子材料的应力腐蚀?它可以分为哪些类型? 10) 在设计金属设备结构时应注意什么才能避免或减少损失?

11) 有哪几种阴极保护形式?各有什么特点?阴极保护时,被保护设备处于什么状态,为什么?

12) 阳极保护适用于什么样的金属-介质体系?

13) 若一体系在阳极极化过程中,极化电流很低并几乎维持不变,对该体系可否用阳极保护法进行保护?为么?

14) 玻璃钢衬里层的结构及作用是什么? 15) 缓蚀剂的类型有哪些?

16) 选材的原则是什么,应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17) 设备保温的目的是什么?在哪些情况下需要保温? 5.教学方式(手段)及教学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方式(手段):多媒体教学 2)注意:

第三章 水工艺设备理论基础(十学时)(第六周周二至第七周周五) 1.教学目的及基本要求:

1)了解容器的结构与分类以及容器设计的基本要求

2)掌握回转薄壳的薄膜应力的计算、内压薄壁容器的应力计算

3)熟悉压力容器的强度计算,平板的变曲应力,压力容器的二次应力,内压封头设计

4)掌握机械传动的主要方式

5)掌握铸造、压力加工、焊接、金属切削加工等机械制造工艺

6)掌握热量传递与交换理论,包括热传导、对流换热、凝结换热、辐射换热 2.教学内容及学时分配:

1) 容器应力理论,包括容器概述,回转曲面与回转薄壳,回转薄壳的薄膜应力,环向薄膜应力,内压薄壁容器的应力,压力容器的强度计算,平板的变曲应力,压力容器的二次应力,内压封头设计等;(3学时) 2) 机械传动理论,包括机械传动概述,机械传动的主要方式;(2学时) 3) 机械制造工艺,包括铸造、压力加工、焊接、金属切削加工等;(2学时) 4) 热量传递与交换理论,包括热传导、对流换热、凝结换热、辐射换热,传热过程,传热过程的增强与削弱。(3学时) 3.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

1)重点:掌握与水工艺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容器应力理论、机械传动方式与特点以及设备制造工艺方法与适用条件 2)难点:容器应力理论与热量交换理论 4.教学内容的深化和拓宽: 课后思考:

1.何谓回转薄壳的薄膜应力?简述壳体平衡方程和微体平衡方程的推导过程。2.圆柱壳、球壳、椭球壳和锥形壳的薄膜应力各有哪些特点?如何计算它们的薄膜应力σω和环向应力σθ?

3.如何确定圆筒壁的计算厚度δ、设计厚度δd、名义厚度δn、有效厚度δe和最小厚度δmin?

4.平板的弯曲应力是如何产生的?为什么应当尽量避免使用平板封头和矩形压力容器?

5.什么叫压力容器的二次应力?它对封头和筒体的设计有哪些影响? 6.容器的封头分为哪几类?如何进行各类封头的强度计算?

7.机械传动的方式主要有哪几种?在水工艺设备中最常用的有哪几种?

8.渐开线标准齿轮有几部分组成?基本参数是什么?齿轮传动的主要失效形式有哪几种?

9.带传动和链传动各有哪些特点?带的截面形式对带的传动效率有什么影响?根据结构的不同,传动链主要有哪些形式?各自适用于什么条件?链传动的失效形式有哪些? 10.机械制造中的基本工艺方法有哪些?

11.金属的压力加工主要包括哪些方式?简要说明各种加工方式的加工过程。12.简要说明各种焊接方法的特点和适用条件。

13.金属切削加工主要有哪些方式?简述不同切削方式的作用特点和适用条件。14.试从微观角度阐述导热机理。

15.什么是导热系数?它受哪些因素的影响? 16.试述导热过程单值性条件的定义和内容。 17.影响对流换热的因素有哪些?在水工艺设备中如何体现? 18.什么是受迫紊流换热?试述受迫紊流换热的两种类型。

19.什么是凝结换热?影响膜状凝结换热的因素有哪些?如何增强凝结换热? 20.什么是辐射换热?热辐射的本质和特点是什么?增强吸收太阳能的措施有哪些? 21.什么是传热过程?常见的传热过程有哪些?如何增强或削弱传热过程? 22.用实例说明导热、对流换热和辐射换热现象。 5.教学方式(手段)及教学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方式(手段):多媒体教学 2)注意:

第四章 水工艺设备的分类(一学时)(第七周五讲) 1.教学目的及基本要求:

1)全面了解水工艺设备的分类及基本特点; 2)本章为了解内容 2.教学内容及学时分配:

1) 设备分类:通用机械设备与专用设备

2) 容器设备:压力容器法兰、管法兰、支座、安全泄放装置、填料及其支承装置、布气(汽)装置

3) 搅拌设备:搅拌设备的用途及分类、机械搅拌设备结构及其工作原理以及水处理工艺中常用的机械搅拌设备

4) 换热设备:换热设备的功能和分类、常用换热器的构造和特点、换热器的适用条件和选型以及换热器计算。 3.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

1)重点:介绍水工艺与工程中常用的结构较简单的容器、搅拌及换热设备 2)难点:无

4.教学内容的深化和拓宽: 无

5.教学方式(手段)及教学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方式(手段):多媒体教学 2)注意:

第五章 容器(塔)设备(二学时)(第八周周二) 1.教学目的及基本要求: 1) 了解压力容器法兰的类型

2) 掌握容器法兰密封面的型式、密封垫片

3) 了解管法兰的类型及密封垫片

4) 了解容器支座的型式

5) 掌握安全泄放装置的原理与适用场所

6) 自学填料及其支承装置,布(气、汽)装置 2.教学内容及学时分配:

1)压力容器法兰密封面的型式、容器法兰的类型、法兰的密封垫片,管法兰的类型及密封垫片,卧式容器的支座、立式容器的支座,(1学时) 2)安全阀、爆破片的工作原理,填料及其支承装置,布(气、汽)装置。(1学时) 3.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

1)重点:水工艺与工程中常用的结构较简单的容器、搅拌及换热设备,学生应结合这些设备的工艺特点(专业课中内容),着重熟悉和掌握设备结构、组成、工作原理以及适用条件等

2)难点:如何对上述设备的选型、设计等提出选择材料、结构、传动与加工方式、腐蚀防护等方面的要求 4.教学内容的深化和拓宽: 课后思考:

1.压力容器法兰及其密封面和密封垫片分别有哪些形式?如何正确选用压力容器法兰及其密封面和密封垫片?

2.管法兰及其密封面和密封垫片各有哪些形式?如何选用管法兰及其密封面和密封垫片?

3.卧式容器和立式容器的制作分别有哪些形式?卧式容器为什么一般采用双支座? 4.安全阀的作用是什么?各类安全阀分别有哪些特点?怎样选用安全阀? 5.爆破片分为哪几类?常用的爆破片有哪些?

6.水工艺填料设备对填料有哪些要求?常用的填料有哪几类?

7.对布(气、汽)装置的基本要求有哪些?水工艺设备中常用的布水(气、汽)装置有哪些形式? 5.教学方式(手段)及教学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方式(手段):多媒体教学 2)注意:

第六章 搅拌设备 (二学时)(第八周周四) 1.教学目的及基本要求:

1) 了解搅拌设备的用途及分类

2) 掌握机械搅拌设备组成及其工作原理

3) 掌握机械搅拌器的型式与结构

4) 熟悉传动装置、搅拌轴、联轴器及轴承作用及结构特点

5) 自学常用搅拌设备简介 2.教学内容及学时分配:

1)搅拌设备的用途及分类,机械搅拌设备组成及其工作原理(1学时)

2)机械搅拌器的型式与结构,传动装置、搅拌轴、联轴器及轴承,常用搅拌设备简介(1学时)

3.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

1)重点:机械搅拌设备组成及其工作原理,机械搅拌器的型式与结构 2)难点:搅拌设备选型及工艺参数确定 4.教学内容的深化和拓宽: 课后思考:

1.拌设备的功能是什么?在水处理工艺中,搅拌器主要作用是什么?简述其工作原理。

2.常用机械搅拌器有哪几种形式?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3.搅拌轴工作时受力状况如何?设计计算时需考虑哪些因素? 5.教学方式(手段)及教学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方式(手段):多媒体教学 2)注意:

第七章 换热设备 (二学时)(第八周周五) 1.教学目的及基本要求: 1)了解换热设备的功能和分类 2)掌握常用换热器的构造和特点

3)掌握换热器性能评价方法

4)自学换热器的适用条件,换热器的选型,换热器计算。 2.教学内容及学时分配:

1)换热设备的功能和分类,常用换热器的构造和特点,包括容积式换热器、半容积式换热器、快速式换热器、半即热式换热器、混合式换热器等;(1学时)

2)换热器性能评价,换热器的适用条件,换热器的选型,换热器计算。(1学时) 3.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

1)重点:常用换热器的构造和特点,换热器性能评价方法 2)难点:换热器选型及工艺参数计算 4.教学内容的深化和拓宽: 课后思考:

1.换热设备的分类方法有哪些?每种方法又将换热设备分为哪些常用类型? 2.试述容积式换热设备的类型和特点。 3.试述半容积式换热设备的构造和特点。

4.常用的快速式换热设备有哪些?各自的特点是什么? 5.如何选用换热设备?

5.教学方式(手段)及教学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方式(手段):多媒体教学; 2)注意:

第八章 分离设备(二学时)(第九周周二) 1.教学目的及基本要求: 1)了解分离设备的用途及分类。

2)熟悉气浮分离设备的功能与种类

3)掌握几种常用气浮设备的工作原理

4)了解筛滤设备,砂滤设备

5)掌握膜分离设备的分离原理

6)掌握几种膜分离装置的结构 2.教学内容及学时分配:

1)分离设备的用途及分类,气浮分离设备的功能与种类,微孔布气气浮设备,加压溶气气浮设备,溶气真空气浮设备,电解气浮设备;(1学时)

2)筛滤设备,砂滤设备,膜分离设备,膜分离设备分类及分离原理,膜分离装置。(1学时)

3.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

1)重点:常用气浮设备的工作原理,膜分离设备的分离原理,膜分离装置的结构。 2)难点:膜分离设备的分离原理,膜分离装置的结构 4.教学内容的深化和拓宽: 课后思考:

1.分离设备的类型主要有哪些?各有什么功能? 2.气浮分离设备有哪几种?它们的共同点是什么? 3.格栅与滤网的作用是什么?谈谈它们之间有何区别? 4.简述真空过滤机的组成与工作原理。

5.离子交换膜与反渗透膜的区别是什么?它们各自的渗透机理是什么? 6.常用的膜分离设备有哪些?它们是如何工作的? 5.教学方式(手段)及教学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方式(手段):多媒体教学 2)注意:

第九章 污泥处置设备(二学时)(第九周周四) 1.教学目的及基本要求: 1)了解排泥设备的分类

2)掌握常用排泥设备的特点与适用范围

3)了解污泥浓缩与脱水设备的用途与类型

4)掌握常用污泥浓缩与脱水设备结构及工作原理 2.教学内容及学时分配:

1)排泥设备的分类,常用排泥设备的特点与适用范围;(1学时)

2)污泥浓缩与脱水设备的用途与类型,几种常用污泥浓缩与脱水设备结构及工作原理。(1学时)

3.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

1)重点:常用排泥设备的特点与适用范围,常用污泥浓缩与脱水设备结构及工作原理 2)难点:设备选型及参数设置 4.教学内容的深化和拓宽: 课后思考:

1. 行车式吸泥机是由哪几部分组成的?各组成部分的作用是什么?吸泥方式有哪几种?它们之间有何差别?

2. 污泥在脱水之前为什么还需要进行浓缩?

3. 带式压滤机是如何工作的?有何特点?影响带式压滤机脱水效果的因素是什么?

4. 真空过滤机是如何工作的?有何特点? 5.教学方式(手段)及教学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方式(手段):多媒体教学 2)注意:

第十章 投药设备(二学时)(第九周周五) 1.教学目的及基本要求: 1)认识各种常用计量和投加设备

2)掌握几种计量和投加设备的工作原理

3)课外查阅相关设备资料 2.教学内容及学时分配:

1)常用计量设备结构及工作原理;(1学时) 2)常用投加设备结构及工作原理;(1学时) 3.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

1)重点:计量和投加设备的工作原理 2)难点:计量和投加设备的工作原理 4.教学内容的深化和拓宽: 课后思考:

1.试述常用计量设备的类型、原理、特点和适用范围。2.目前水工艺工程中最常用的投药计量设备有哪几种?

3.简要说明电磁流量计、超声流量计、涡街流量计、质量流量计、涡轮流量计的工作原理,以及它们在水工艺与水工程中主要适用于哪些流体的计量,适用条件有何差别。4.药剂投加主要有哪几种形式?它们各自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5.教学方式(手段)及教学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方式(手段):多媒体教学 2)注意:

推荐第3篇:教学课件

2008-04-14 08:42:03 董晓慧

英语课堂教学反思

教师要能够进行教学反思,即要借助行动研究,不断探讨与解决教学目的、教学工具和自身方面的问题,不断提升教学实践的合理性。要对教育的理论和实践持有一种“健康”的怀疑态度,并及时地把思想变为行动。像教学活动要求学生“学会学习”一样,教师也要能够在反思中“学会教学”。 其中,自觉性的反思行为是教师应该具备和坚持的。教师越能反思,在某种意义上说越是好老师。通过反思可以及时发现新问题,进一步激发教师的责任心,把教学实践提升到新的高度。教学反思的方法和过程其实也很简单:教师在每日教学结束后,进行简单的反思日记记载;教师之间相互听课观摩,并描述教学情境、交换意见;最重要的也是最能提高教师职业素养的一步是,教师要对他们在课堂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反过来再改善教师的教学实践,并形成一种有意识地进行调查研究的良好习惯。我们要促进每个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质的终身学习的能力,进行建设性学习,注重科学探究的学习,关注体验性学习,提倡交流与合作、自主创新学习。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这是教师普遍了解的一个教学原则,教师的责任不在于教,而在教学生学。应该改变以往那种让学生限在自己后面亦步亦趋的习惯,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学生学习的主战场在课堂,课堂教学是一个双边活动的过程,只有营造浓厚的自主学习氛围,唤起学生的主体意识,激起学习需要,学生才能真正去调动自身的学习潜能,进行自主学习,真正成为课堂学习的主人。学生学英语本来就是一种快乐的事,因为他们都对外国语很好奇,很感兴趣,可是要让他们持久保持这种兴趣需要花很大的精力。所以我就谈谈如何在课堂上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学生参与到知识形成的过程中,并从中感受到“参与之乐,思维之趣,成功之悦”。下面简单地回顾一下开学以来所做的一些英语教学工作。

一、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创设各种情景,鼓励学生大胆地使用英语,对他们在学习过程中的失误和错误采取宽容的态度。为学生提供自主学习和直接交流的机会,以及充分表现和自我发展的一个空间。鼓励学生通过体验、实践、合作、探索等方式,发展听、说、读、写的综合能力。创造条件让学生能够探究他们自己的一些问题,并自主解决问题。

二、关注学生情感,创造民主、和谐的教学气氛。新型的师生关系是平等、友好、民主的,宽松和谐的学习环境对于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至关重要,作为老师应努力使自己全身心融入于教材、融于课堂、融于良好师生关系的和谐气氛之中,以真情教书、以真情待生、以真情赢得学生的信赖。教师应该努力以自己对学生的良好情感去引发学生积极的情感反应,创设师生情感交融的氛围,使学生在轻松和偕的学习氛围中产生探究知识和技能的兴趣。而教学中巧妙的构思,精心的设问是激活学生思维,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的有效途径。 学生只有对自己、对英语及其文化有积极的情态,才能保持英语学习的动力并取得成绩,刻板的情态,不仅会影响英语学习的效果,还会影响其它发展,情态是学好英语的重要因素,因此我努力创造宽松民主、和谐的教学空间。尊重每个学生 ,把英语教学与情态有机地结合起来,创造各种合作学习的活动,促进学生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体验成就感,发展合作精神。关注学习有困难的或性格内向的学习,尽可能地为他们创造语言的机会。建立融洽、民主的师生交流渠道,经常和学生一起反思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互相鼓励和帮助,做到教学相关。

三、加强对学生学习策略的指导,让他们在学习和适用的过程中逐步学会如何学习。问题情境具有强烈的吸引力,能激发学生对学习的需要,引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学源于思,思源于疑”,学生探索知识的思维过程总是从问问题开始,又在解决问题中得到发展。教学过程中学生在教师创设的情境下,自己动脑思考,动口表达,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如果学生的情感、动机能够得到充分调动,他们的聪明才智就能充分发挥。只有让学生亲自参与了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他们才能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积极创造条件,让学生参与到阶段性学习。引导学生结合语境,采用推测、查阅和协调的方法进行学习。在学习过程中,进行自我评价,并根据需要调整自己的学习目标和学习策略。

四、对学生进行有效的评价。评价可以使学生认识自我,树立自信,有助于反思及调整自己的学习过程,评价或采用测验及非测验形式,平时重视形成性评价,对学生回答学习过程中的表现所改进的诚绩,及反映的情感、态度、策略某方面进行及时的评价,如有口头评价、等级评价、学生之间互相评价等方法,充分发觉学生的进步,鼓励学生自我反思,自我提高,测验以学生综合运用能力为目标,侧重于学生理解和获取信息,能力减少客观题,增加主观题,通过评价学生学会分析自己的成绩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英语教学反思实验中学 王姣枝教师要充当教育他人的角色,接受他人教育则有一定难度。为此,我们在教师思想工作中尝试“自我反思策略”,通过反思自我达

一、强化课堂教学交际化运用

⑴几分钟会话。每堂安排几分钟左右时间进行会话:有值日生汇报、自我介绍、家庭情况、谈论天气以及熟悉的歌星、影星和运动员等。让学生自由用英语交谈,允许学生模仿课文内容适当增减,自由发挥。也可以根据课文内容,通过问答形式作简要的复述。由单一的讨论内容过渡到综合内容,把几个不同内容的话题串联起来,既复习旧知识,又开发了学生的求知欲。还特别注意,轮到中差生会话时,鼓励他们大胆实践,有点滴进步就给予表扬肯定,以增强他们的自信心。

⑵注重语感教学。加强听说训练,努力做到视、听、说同步,培养语学习兴趣。每篇课文的生词、句型和文章都是朗读的好材料。要注意创造情景,让学生懂得不同句子的重音有不同的语感,显示不同的语言心理。同样,语调的不同,重音的移动,也体现了说话者不同的心理状态。经过训练,学生在以后朗读中也就注意了正确使用语音、语调和重读、弱读及升调,朗读也会绘声绘色,津津有味了,课堂上学生们兴趣盎然,学习积极性也大大提高了。

⑶对话使用,角色表演。结合课文内容,每教一个情景句型,让学生用当天所学的,到讲台前来表演。如学到 Family Tree这课,我告诉学生都带一张\"全家福\"照片,根据自己的全家福来用英语介绍。有能力的学生在根据实际情况在黑板上画出图表。整个课堂就是欢乐的海洋,在热烈的气氛中学生们学会并运用所学单词和句型,提高了运用语言交际的能力。

⑷运用直观教具为了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我充分利用多媒体,图片、图表及实物、录音机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及教具,生动形象地开展教学和交际活动。利用实物和图片教单词,学生能更好地记住词义,并能反复利用它们复习,其趣味性、直观性较强。例如, 在Unit 3学习颜色一单元,我利用多媒体将多彩的鲜花和颜色相结合,一朵朵漂亮的鲜花怒放,多彩的颜色随着一朵朵鲜花开放在学生的眼前,学生们惊奇得连声欢呼着,雀跃着的同时自己就记住了不同的颜色的单词。同时将颜色和现实生活中的广泛使用的实际例子相结合,例如,说出学生们喜欢的颜色,朋友和父母喜欢的颜色等等。What colour do you like? What colour dose your father /mother /friend ? I like ….the best.He likes …the best.同时让学生明白颜色构成了五彩缤纷的世界。学习英语的趣味和身边的点点滴滴和英语的紧密相关,让学生们有了学习英语的热情。激发学生珍惜现在的大好时光,要为祖国和自己将来得到更好的发展而勤奋学习。又如教Unit 7.The weather Forecast 时,我准备了中央电视台7:30新闻后的天气预报实况展示给同学们。优美的音乐,宋英杰那独有的中音,娓娓道来的天气预报的全文,变化的屏幕。学生们兴奋极了。七嘴八牙的纷纷参与,抢着举手说出自己知道的天气预报知识。然后,我又在屏幕上打出一张表格,根据课文将各种不同的人物需要知道天气预报的理由让生们一一列举出来,有能力的同学可以填到表格内,让学生感受到我们今天高科技的发展令人耳目一新。同时对于天气预报的兴趣油然而生。快乐的学习又使我的教学达到了教会知识的目的。一堂课学生们在快乐中学习,又在快乐中结束了。学生们经常会说,怎么时间这么快呀。

二、狠抓基础,注意容量

一方面突出知识重点,狠抓基础,一方面面向全体学生,注意容量,把握节奏,备课先备人,平时注意了解和分析每个学生的具体实际情况,因材施教,有的防矢,合理安排好40分钟教学内容和进程,课堂上,让每个学生都参与学习活动,学生实践面较广并在同一水平基础上对内容从多视角理解,多角度开展操练运用,即在互相理解的基础上从听、说、读、写不同角度展开,在教学\"时态\"这个既是重点也是难点时,自始至终利用多媒体的引导,设置不同的情景,在情景中进行教学,学生们不知不觉地学习了知识,突出了时间状态和不同的谓语动词,让学生练习理解运用,并设疑释疑、解惑,让学生积极思考,改变过去以教师为中心,满堂灌的状态,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走出一支粉笔盒满黑板的例句的教学模式。形象的教学手段和彩色的多媒体教学手段使教学走向希望。

三、温故知新,克服遗忘

注意在课堂上经常复现旧知识,让学生反复操练,由易而顺利地完成一个个学习目标。具体方法是:学习—复习—再复习。复习时做到系统性、针对性、综合性。用以前学过的词语操练新句型或已学过的句式学习新单词。国际音标是初中学生教学的基础知识,学生感到拼读困难,针对这一个问题,我将英语的音标知识动画片每一堂课前都放上几分钟,既有趣又反复的复习了音标,效果很好。

四、当堂巩固,注重反馈

教学时要处处考虑如何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要以学生的参与程度和教学评价的得失作为课堂教学成功与否的尺度,所以,在学生经过一段学习活动后,让学生自己进行归纳分析,然后教师以鼓励表扬为主,满腔热情帮助学生,及时处理反馈信息,当堂巩固,如果时间许可的话,还可引导学生对一些易出错的地方,如人称变化,谓语动词的形式变化、某些习惯表达的异同进行归纳分析,让学生学有所得。

五、注意培养自学能力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教是为了学生的\"学\",是要让学生\"会学\"。因此,我重视对学生的课外学习的指导,帮助他们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和自学能力。

⑴早读课,每天两名学生领着同学们坚持听课文录音,加强听力训练,让学生模仿地地道的英美人语音、语调。

⑵指导学生订出学习英语长期计划和短期安排,每天坚持搞好课前预习,我给每一位学生家长一封信,讲明我的想法和做法,发动家长帮助督促实施。

⑶搞好课外阅读,对一些有自学能力的学生,给一些课外读物来扩展他们的指示视野。 每周两遍日记,给他们面批一次,持之以恒。

⑷强调作业的独立完成,培养学生克服困难的意志。帮助学生认识到,做作业实际上是新旧知识的运用过程,一定要养成自觉独立完成作业的习惯。

⑸培养学生认真听课,初步运用英语思维和理解。

⑹从音、形、意几方面培养观察力和记忆力,打好语音基础。

⑺用联想对比,归纳演绎等记单词和语法知识

教学反思是指教师在课堂教学实践中,批判地考察自我的主体行为表现及其行为依据,通过观察、回顾、诊断、自我监控等方式,或给予肯定、支持与强化,或给予否定、思索与修正,将“学会教学”与“学会学习”结合起来,从而努力提升教学实践的合理性,提高教学效能。 课堂教学反思,就是教师以自己的教学活动过程为思考对象,对自己教学过程的行为、措施、方式、方法、决策以及结果进行全面审视和分析,检讨得失、权衡利弊、系统总结,以期新一轮教学取得更大进步。

一、教学反思在教学中的意义 教学反思的意义在于科学的“扬弃”。教学反思的过程实际上是教师把自身作为研究的对象,研究自己的教学观念和实践,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教学观念以及教学效果。通过反思,教师不断更新教学观念、改善教学行为、提升教学质量。教学与反思相结合、教学与研究相结合,不仅可以使自己真正在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提高教学工作的自觉性、目的性和创造性,而且还可以帮助教师在劳动中获得理性的升华和情感上的欢悦,提升自己的思想境界和思维品质,从而使教师体会到自己工作的价值和意义。 美国学者波斯纳认为:“没有内反思的经验是狭隘的经验,至多只能成为肤浅的知识。如果教师仅满足于获得的经验而不对经验进行深入的思考,那么他的教学水平的发展将大受限制,甚罕有所滑坡。”为此,波斯纳提出了一个教师成长的公式:教师成长=经验十反思。该公式体现了教师成长过程应该是一个总结经验、捕捉问题、反思研讨、把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思维的过程。

二、教学反思的途径 1.对教学目标的反思 教学目标是影响课堂教学成败的重要因素。反思教学目标是否全面,教师应多思考“我为什么做我所做的”。教师要根据整节课的教学实践及学生掌握知识的情况,反思自己所定的教学目标是否符合新教材的特点,是否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学生通过该节课的学习,是否达到教学目标的要求。反思教学目标是否可行,要做到: (1)反思是否以总体课程目标为指导,以适应社会进步和学生发展的需要为目标,全面综合设计教学目标。如:教师制定的情感目标是培养学生热爱班集体、热爱学校的思想品德。学生学习完学校专用室的名称后,学会爱护学校现有的教学设施和学校的一草一木,这就是爱集体、爱学校的充分表现。 (2)反思是否将教学任务转化为学生的学习需要,让学生主动参与,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教学目标是根据教学需要,从学生实际出发,从学生的角度阐述要求。学生主动参与课堂学习,基本上达到了教学的要求,学会了用英语介绍自己的学校。 (3)反思是否在学生原有的知识经验基础上,以学生为本,因人施教,适时调整教学目标。任教的班级不同,学生的学习特点与能力存在差异。比如,一个学生比较遵守纪律,学习方法比较灵活的班级,教师按教学目标上课,学生学习起来会较顺利。可是一日换上一个学生特别活跃,反应很快,但纪律难于控制的班级,教师就要以纪律竞赛的形式先调控好学生的情绪。若学生脑瓜特别灵,接受能力特别强,可在课本知识基础上学习一些相关的课外知识,尽量满足学生强烈的求知欲。 2.对教学内容的反思 (1)反思教学内容是否根据教学目标开发、利用学习资源,使之符合学生的经验、情趣和认知规律等。以教学《Our school》为例,教师可以立足新教材,选择贴近学生生活的题材。学生从最熟悉的自己的学校着手,很自然地过渡到专用室clinic、library、canteen等的名称及其方位的学习。语言教学内容的安排应当由近及远,由大到小,由简到繁。学生学习由浅入深,循序渐进。 (2)反思教学内容的科学性、思想性和趣味性是否符合学生年龄特点。例如:在教学There be句型中可挑选一首学生熟悉的儿歌“Bingo”,先给学生热身,然后进行猜物的游戏。通过游戏和歌曲,学生兴趣浓厚,求知欲很强。学生借助多媒体,带着问题参观学校。引人入胜的画面,生动的对话,很好地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生都踊跃就课文内容相互提问并解答,以一问一答的方式迅速理解并掌握课文。 (3)反思能否按照学生的个别差异设计教学内容,促进学生个性的发展。对接受能力较强的学生,对他们设置有一定难度的问题,让他们从不同方面领略成功的经验,从不同的角度满足了学生的英语学习方面的成就感。对接受能力较弱的学生创设更多的机会,应设计一些难度较小的问题,对他们每一点进步都及时表扬、鼓励和关怀。 (4)反思能否根据教学过程中学生学习进程以及突发事件,及时调整教学内容。例如:在教学中,我原本的设计是利用CAI呈现课文,让学生感知。可是那天上完一个班后,紧接着上另外一个班时,恰好停电了,无法使用计算机。我立即调整教学,运用己做好的人物头饰,以不同的语调,配合一定的肢体动作,表演课文中的多个角色,使教学顺利开展。部分较好的学生在整体感知课文内容后,也跃跃欲试,努力把课文的情景再现出来, 3.对教学结构的反思 (1)反思教学结构是否按照学生的身体发展水平和认知水平,划分学生认识的不同阶段。 根据教学过程中要求实现的不同认识任务,学生认识的不同阶段可分为:引起学习动机;领会知识;巩固知识;运用知识;检查知识。各阶段有其独特的功能,既紧密联系,又互相渗透。在学习中,学生从运用there be句型进行猜物逐渐迁移到谈论学校里有什么这一话题,逐步掌握课文大意;然后通过听、说、读的训练,大部分的学生能够根据提示背课文;接受能力较强的学生能够表演课文并仿照课文编对话。 (2)反思教学结构上对学生学习方式的取向,是否把接受式学习和探究式学习有效统一。 两种学习形态将认知与情感、指导与非指导、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能动与受动、外部物质活动与内部意识活动、个体与群体等诸因素加以协调、平衡,从而使教学过程为一个认识与发展的过程。部分学生运用己学的语言知识,探讨式地提出自己想了解的问题,层层深入,学习用英语介绍学校。其他学生在他们的带动下,积极举手、尽量回答一此简单的问题。 (3)反思是否结合教学实践选择和运用新型的教学模式,使教学达到艺术水平。 教师在一定的教学目标指导下,通过对教学过程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在具体分析学科知识结构及学生认识特点基础上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模式。要理论联系实际,勇于开拓创新,形成个人的教学风格,使科学性与艺术性结合。学生建立起对课堂教学艺术的审美观,能客观地向教师提出学习过程需要教师有效指导的地方,利于教师改进和完善教学。 4.对教学方法的反思 (1)反思是否以系统的观点为指导,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要依据以下几方面:教学目的和任务,教学规律和原则,各种教学方法的功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条件,学生的实际水平和可接受水平,教师本身的素养和学校提供的条件等。如在教《COUNTRIES》国家的第一课时后,教师意识到学生对各国名称和对课文的学习颇感困难。在与学生交流的过程中,学生很活跃,提出许多建设性的提议。然后,教师把单元教学改为学生收集各国标志性的建筑物的图片,并查阅相关资料,以导游的身份做一份最有价值旅游热点报告。每个学生在全班的范围内用英语口语进行交流,完成旅游热点报告的任务。这就打破了传统教学师生单通道授受关系的局面,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是意义的主动建构者,教师是学生意义建构的帮助者、促进者。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得到发挥,其运用英语交际的能力也随之得到提高。 (2)反思能否根据教学方法的外部形态和学生认识活动的特点,优化教学方法。各种教学方法都有其优点和缺点,通过反思,能有机地把各种教学方法结合起来,发挥其最大效用,全面发展学生听、说、读、写等英语学习能力。 (3)反思教法与学法是否统一,是否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教学中,教师可引导个别接受能力强的学生分别扮演对话中的角色进行对话表演,增强真情实感。然后鼓励学生自己“找朋友”,合作学习,以竞赛的形式表演课文、学生感受到学习的自主权掌握在自己手里,自由选择空间扩大了,参与面进一步扩大。 5.对教学媒体配置与使用的反思 (1)反思教学媒体是否合理配置,每一种媒体均有其长处和短处,关键是使用者能否扬长避短。媒体是为教学服务的,一切取决于教学的需要,切忌为用媒体而选用媒体。 (2)反思教学媒体是否合理使用。一节课中不必同时使用许多种教学媒体,但所选用的媒体,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开发其功能,做到用足用活,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的能动性。 6.对教学管理的反思 (1)反思是否运用多样化教学手段,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根据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特征,可创设生动有趣的语言情景。例如:教授单词时:教师可采用实物、图画、简笔画创设情景。还有,教师可根据教学需要适时开展游戏、唱歌竞赛等活动,学生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中熟悉和巩固语言知识,并在竞赛中得到红星奖励,增强了学习的自信心。 (2)反思课堂教学管理手段是否得当,是否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气氛。教师对课堂教学的管理可通过竞争机制实现。教学过程中引入竞赛机制要努力创设成功的阶梯目标,要按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的原则。为水平参差不齐的学生创造不同层次的成功体验的机会,采取小步走、高密度,多变化、勤鼓励的方法调动学生参与课堂活动。学生通过各种形式的小组合作学习,在用中学,学中用,在反复的实践中稳步提高,把学与用有效地结合起来。

三、反思后的调控 1.反思以后如何再上好这节课 例如,自己在完成《Our school》这节课后进行反思。从整体而言,是符合小学英语新课程标准的,学生较成功地完成了学习的任务。学生通过学习,懂得如何向他人介绍自己的学校,介绍学校的专用室,培养学生爱老师、爱集体、爱学校的思想情感。但本节课也存在不足之处。时间的把握不好,精神紧张,生怕不能够上完自己准备的内容而提前讲课,而在感觉时间有余时又没有及时地调整教学进度,还是快速地讲完内容,这对整节课影响很大。以后再上这节课,让学生仿照课文自编对话,时间即可控制得当。或在备课时就要预防出现时间多的情况出现,准备音乐或短片,在时间充足的情况下让学生欣赏,既让学生放松了身心,缓解了孩子的疲劳,又将时间把握得分寸有度。 2.反思下一节课怎么做 下一节课教师首先要检查学生对上节课的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接着创设情景,让学生设计自己的学校;激发学生的兴趣,让他们创造性地提出学校设计的最佳方案;最后,引导学生完成相关的听力和笔头的练习。 3.反思个人的教学技能在哪几个方面需要提高 (1)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树立使学生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观。 (2)要用良好的爱心去感化学生。 (3)要不断完善个性品质,增强心理调节能力和应变能力。 (4)积累经验,使经验不断得到丰富。 综上所述,在小学英语教学中,及时地、有效地进行反思,科学。全面地分析教学过程是十分必要的。通过反思,教师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教学计划,丰富教学内容,使教学计划更迎合实际需要。这对提高教师个人的教学专业水平和教学专业技能,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优化教学,培养学生的良好综合素质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书目:

1、任长松《课程的反思与重建———我们需要什么样的课程观》北京大学出版社

2、《优化课堂教学的原则和方法》广州市教研室

3、宋桂月,金莺《英语课程标准教师读本》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4、叶澜等《教育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5、沈德立等《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推荐第4篇:加拿大中文教学学会

加 拿 大 中 文 教 学 学 会

Canadian TCSL Aociation

Web:http://www.canadiantcslaociation.ca

第五届中加汉语教学研讨会暨加拿大中文教学学会年会

会议纪要

大会:第五届中加汉语教学研讨会暨加拿大中文教学学会年会 主题:汉语教学课堂策略的探讨 时间:2008年4月25日至4月26日

地点:加拿大卑诗省列治文市BEST WESTERN RICHMOND HOTEL 大会纪要执笔人:赵丽泓

温哥华的春光旖旎如常,盛开的樱花缤纷依旧,第五届中加汉语教学研讨会暨加拿大中文教学学会年会(以下分别简称“研讨会”或“大会”,“TCSL学会”或“学会”)在加拿大卑诗省列治文市如期举行。此次大会期间的平均气温比去年低了两三度,但是,料峭的春风丝毫没有阻挡住专家、学者们的热情。与上届研讨会相比,本届大会涉及到的国家、地区、省市、教育管理部门、大专院校的范围更为广泛。参加学术交流和研讨的人士包括来自北京大学、复旦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国电子科技大学,New York University,Confucius Institute at BCIT, Confucius Institute at University of Waterloo,Edmonton Confucius Institute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Simon Fraser University, University of Victoria, University of Toronto, University of Alberta, University of Calgary, York University,Carleton University, Trinity Western University, Malspina College, Okanagan College, Rydley College, Kwantlan University College, Langara College, Albertan Education, Alberta Learning, Edmonton School Board, West Vancouver School District, Crofton House School, Taipei Idealsit Culture Tecn.Group, Shanghai Taotu Ani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等40多所大专院校和相关的汉语教学科研机构的70多位专家、学者、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士。

中国驻温哥华总领事杨强先生、教育参赞薛亚霏先生、张发钧先生、中国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汉办”)北美办事处代表陈俊波先生,卑诗理工大学孔子学院谷丰院长与杨良总经理, 滑铁卢大学孔子学院李彦院长, 爱蒙顿孔子学院徐弘副院长,埃布尔他省教育厅第二语言教育主任奥森博土,汉办驻亚省中国语文顾问方欣欣博士,上海韬图动漫科技公司总经理于小央女士,台北创意家资讯集团总经理张国庆先生,知识发展总监刘政儒先生,课程总监陈雅贞女士文等有关人士出席了开幕式。杨强总领事在开幕式致辞中指出,在当今多元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的形势之下,TCSL学会深入研究教学课题,不断开发教育教学资源,研制有效的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教学效率,满足不断增长的汉语学习需求,对世界汉语教学界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同时,对专家、学者的不懈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薛亚霏参赞对此次大会选定的主题予以充分肯定,他强调教材较乱、教师不足、教法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汉语教学水准的突出问题,教学科研亟待提高。新任张发钧参赞特别向大会致以良好的祝愿。

各界代表在开幕式上发表了讲话。复旦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副院长吴中伟博士指出,在学生学习环境、学习动机等呈现多样性的状况下,提高教学效率刻不容缓,教师业已成为教学理论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双重角色。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王海峰博士代表北京大学对学会领导辛勤的工作和温暖而细致的关照,表示衷心的感谢。阿尔伯塔省教育厅第二语言教育项目主任奥森博士、卑诗理工大学孔子学院考试部杜主任、滑铁卢大学孔子学院院长李彦博士、爱蒙顿孔子学院副院长徐弘博士等,在讲话中都肯定本届大会的主题对汉语教学的意义重大。汉办北美办事

1 处代表陈俊波先生代表汉办许琳主任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并表示汉办北美办事处选址温哥华,主要是考虑到温哥华多元文化的社会环境和太平洋门户的地理优势。

此次大会顺应上届研讨会上中加汉语教学专家、学者、教师们的共同要求和期望,以“汉语教学课堂策略的探讨”为研讨主题。大会共收到学术论文27篇,遴选出符合本届研讨主题的15篇,现场以主题发言、论文交流、圆桌研讨等形式进行研讨。本届论文具体内容涉及到有关汉语语言与文化教学的方方面面,有关于最新教育教学理论的评析和应用探讨,有基于语言本体研究的教学策略,有关于文化、古汉语、商业汉语等各种不同内容的教学探索与成果,有根据教学对象实际的教材编排、处理与数位化技术的全面运用。可以概括为五方面:

一、有关语言与文化教学课堂策略学理及论说的评介、论析及应用研讨

就当前人们比较感兴趣的语言教学流派,复旦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副院长吴中伟博士,以《关于基于内容的以任务为单位的教学》为题,将内容教学法(content-based second language teaching)与任务教学法(task-based second language teaching)进行了比较,通过对内容教学法特点、类型和应用条件的剖析,以及二者异同的比较,提出了一种基于内容的、以任务为教学单位的教学途径。

任教于温哥华Livingstone Institute的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生赵丽泓女士,以美国及世界各地基础教育改革中应用较为广泛的多元智能理论为基础,以视情教育模式为框架,提出了真正以教育对象为教学中心,从而进一步提高汉语教、学效率的新途径。其以《汉语课堂教学视情教育策略》(Multiple Intelligences Based Pedagogical Strategy in Teaching Chinese as a Second Language)为题的报告,剖析了学习主体的不同智能特点对汉语教、学的深刻影响,阐述了汉语课堂教学视情教育的策略,汉语课堂教学设计的重要原则,提出了多元互动情境化的教学设计和智能迁善等教学方法。

提问环节中,大家较为关注两种新理念、新教学法在大学汉语教学中的应用和实施。提出目前是否有基于内容的以任务为单位的教学法的大学汉语教材?视情教育教学策略是否已在大学汉语教学中实践?对教师资质有什么要求?“模拟的情境”和“虚拟的情境”有什么区别?吴中伟博士表示,他所提出的这一教学途径还没有现成的大学教材。赵丽泓女士表示,实践汉语课堂教学的视情教育策略对教师的理论准备和自身素养要求的确较高,教学、训练活动中,教师需要保持随时警醒,把握学生的智能活动状态,是语言智能较弱还是自我期望值过高,及时调整任务的难度,适时推动学生语言水准的提升。目前在K-12的教学实践中效果非常好,孩子们兴趣高、学习效率高,而在非目的语境下英语作为第二语言的教学中,已经形成了理论——教学——教材等系统的模式,《视情英语》教材、教法在中国大陆700多所学校实践,效果显著。但是,还没有在大学汉语教学中的实践。通过自身教学实例,结合任务型教学法,赵丽泓女士进一步明确,自己所提出的多元互动情境化教学设计中“真实的情境”,是创造出实实在在的真实情境,提供给学生真正使用所学汉语,完成特定真实型任务的练习和成就机会。“模拟的情境”主要是模拟生活切实的情境,“虚拟的情境”则可以根据教学对象的特点,以想象、数字化等多种形式虚拟出令学生兴奋、对教学助益的情境,为学生完成教学型任务创造情境和条件。

中国电子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雷岚女士以《互动性教学策略与课堂活动的设计》为题,提出要提高对外汉语的教学效率与教学质量,教师应具体灵活地运用互动性教学策略,遵循知识性与趣味性相结合,交际性与实用性相结合,挑战性与任务性相结合的原则,设计、开展丰富多样、新颖趣味的课堂活动,以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挥其学习潜力,实现教与学,学与用之间的互动。

任教于West Vancouver School District Community Learning的李凌燕女士以《创造有趣的课堂教学模式、提高社区汉语学习者的兴趣》,剖析了社区汉语学习者年龄差异大、学生之间关系复杂、学习动机和需求各有不同等特点,指出使出于好奇而走进教室的社区学生对汉语保有持久的兴趣是教学成败的关键,探讨了如何创造有趣的课堂教学模式,如互动练习、挑战汉字难点、毛笔书法字卡、电脑打字为主手写汉字为辅等方式,以激发并保持学生对汉语学习的兴趣。

2 提问环节中,大家较为关注如何教授初学者。提出“交际性”和“实用性”有何区别?是用英文教还是用中文教?学生都对汉字感兴趣吗?手书毛笔字卡是不是增大了工作量?如何教授初级学生语法?雷岚女士表示,提倡“交际性和实用性相结合”,“实用性”侧重生活、工作实际中的应用,但二者不是排他的。李凌燕女士表示,自己在中国教高级汉语班用中文,现在加拿大用英文教。汉字是汉语教学中无法绕过的重要内容,自己给每个学生写字卡的确花费了不少时间,但坚持这样做是让学生保持兴趣,也是让学生感受到老师的心血和热情,以促进其学习。作为回应,吴中伟博士主张尽量用中文教学,开学即全中文教学,或是第一个月用英文教学,第二个月开始完全使用中文。与用英文教学相比,这样可能没有那么便捷、舒适,入门痛苦,但学生进步快。对于语法,他提倡用情景等多种方式操练语法,而不是单纯地用中文解释语法。伍洲博士表示,学习汉语的目的是为了交流,而学习交流的初期,发挥重要作用的是词汇而非语法,有了基本的词汇,借助实物、图像、动作就可以实现交流。

二、基于语言本体研究的课堂教学策略与实践成果。

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王海峰博士,通过对2亿多字语料库中离合词的考察统计,以《离合词教学的理论与实践》为题,揭示了离合词的离析频率、方式和规律,指出了在华留学生汉语学习中使用离合词时只会“合”不会“离”、离析形式错误、离析形式泛化、形式杂糅、离析形式有限等主要问题,进而探讨了离合词的教学原则、教学重点和具体方法,提出了逐个习得、先词后语、核心示范、强化输入输出等教学原则。数据显示,其原则和方法在教学中收到了很好效果。

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周守晋博士,结合教学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以《汉语课怎样解释语法点》为题,探讨了如何在有限的教学时空范围内,进一步明确汉语课语法教学的目标,提高语法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学习者对所学内容语言本质的理解和掌握,形成生成性(generative)能力。提出了理解语法点实质的简化解释方案,让学习者发现语法的优化解释途径,让语法自己“说话”的促进知识内化,以及让语法成为“问题”的带动能力转化。

提问环节中,大家较为关注教学中具体情况的处理。提出(大学)教科书上对离合词是否有区分?是否有离合词教学顺序、语法习得顺序表?离合词教学过程中是否教给学生词的结构等语法知识?王海峰博士表示,教材中只有对语素词的界定,给出了207个离合词,但离合词的教学没有一定规則,授课教师各人处理方式不同,有的重视、有的淡化处理,有的单列出来教、有的不单列出来。王海峰博士认为,在教授中高级班时可以介绍联合、动宾等构词语法知识,准中级班的学生还难以理解,不教为宜。关于语法习得顺序表的研究,周守晋博士表示,台湾邓守信在80年代通过经验和语法认识做过一些研究,但没有全面、系统的研究,需要进一步的实证观察。作为回应,钱旭菁副教授表示,中国北京语言文化大学施家炜博士做过有关语法习得顺序的研究。但达到什么标准算是“习得”了,是看出现率还是以正确率为准,还没有定论。有的语法点难教、易习得,有的像英语中的第三人称单数,就属于易教、难习得。伍洲博士指出,英语倒是有习得顺序表,但不建议按习得顺序教。“习得”指的是自然(语言)环境中的习得,而不是课堂教学中的“学到”。

来自首都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现任加拿大阿尔伯塔省教育部中文顾问的方欣欣博士,以《如何培养学生的言语监调意识》为题,通过分析学生写作中言语自我监调意识、能力、问题的分析,以期改进教师的教学方式以指导学生的学习方式,使学习者恰如其分地发挥其言语监调器的作用,将在课上学习获得的语言知识在语言练习与实际运用中自然地转化为习得的语言知识,促进其第二语言的获得。

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钱旭菁副教授,以《汉语语块研究初探》为题,对作为语言习用性一个重要表现的语块的分类和功能进行了剖析。指出汉语的语块可以分成词级单位、句级单位和语篇单位,词级单位的语块包括有限组合和凝固组合。语块具有减轻加工压力和社会交际这两大功能,语块的研究对第一语言习得、第二语言习得、语言的生成和理解过程,以及计算机信息处理等都有重要意义。

卑诗大学亚洲系的吴欣欣女士,通过个人多年的课堂教学经验,以《汉语词汇教学的课堂

3 策略》为题,总结了汉语词汇教学的课堂策略,提出词汇教学融入汉字知识,词汇教学融入文化知识,词汇教学融入词汇学知识,以冀有裨益于当今汉语词汇教学的进一步发展。

提问环节中,除了关注语言本体的研究之外,大家对学生学习过程中所犯错误宽容度的把握较为关注。提出“语块”(对应英文)是哪个词?有没有其它的翻译方式?(所列举的)学生的错误是否予以纠正?目前是否有企业投入语块的研究以推进在翻译机等方面的应用?钱旭菁副教授进一步说明,“语块”是从英文“chunk of works”翻译过来的,希望大家看看是否有更好的译法。目前还没有其它企业投入语块的研究,只有清华大学在做计算机分词词库。至于对学生在教、学过程中所犯的错误是宽容还是纠正,各位老师可以根据学生当时学习所在的级别、水平及其它因素,酌情把握。

三、关于文化、古汉语、商业汉语等各种不同内容的教学探索与成果。

University of Alberta教育学院的伍洲博士,以《海外中文课堂中如何教授文化,挑战与策略》为题,对文化的内涵、功用、文化选择、文化自我认同、文化与思维方式、文化与双文化优势等进行了剖析,进而提出了教授文化的原则、目标和方法。陈山木博士补充,上一届研讨会的主题是文化(汉语语言与文化教学之探究),从汉语教学角度可以把文化分为语构文化、语用文化、基本国情和特殊文化知识。

Trinity Western University的吴娜博士,以Constructing Cultural Dialogues in TCSL Claroom为题,对汉语课堂教学中文化对话的内涵,为什么要导入文化概念,以及如何展开课堂教学中的文化对话进行了探讨,以其课堂实践中图片演示、音像、讨论等形式,使无形的文化在教学中显性化。

Langara College的周莹女士以《兴趣、实践、理解——古汉语课堂教学初探》为题,总结了自已过去一年来开设古汉语入门课程、编写古汉语入门教材的实践探索,展示了以故事吸引学生,以应用和理解促进掌握等方法,以期进一步探讨古汉语教学在汉语教学中的角色。

New York University东亚学系的邵秋霞博士,以Using the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Theory,“Input, Interaction, and Pushed Output” to Reinforce Elementary Chinese Writing为题,以“Input, Interaction, and Pushed Output” 理论为基础,强调了推进输出对汉语学习尤其是汉语写作的意义,提出在“听说读写”训练中加入电脑打字写作训练这一环节,构成“听说读打写”,以此早期引入写作训练—开课3周即开始打字写作训练,加大训练密度—每周一篇写作训练,提高写作质量—文多稿,不断修改,在强化写作能力的同时令学生富有成就感。

York University语言文学系的马佳博士,根据自身在加拿大两所大学教授商业汉语课程的经验,以《商业汉语(中文)教材的选择、使用和课堂效应之间的关系及其它》为题,就商业汉语教材的选择、使用和课堂效应之间的关系等方面进行了探讨,以期找出规律,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借以推动商业汉语教学的发展和完善。

提问环节中,大家对教学中具体情况的处理较为关注。提出(古汉语教学中)是否教授语法?教材中已经给出了古文的白话和英文译文,课堂教学中如何处理?教材上的听说读写作业已经较多,再加上写作作业,如何处理?除了写作训练,语音、语法训练是怎样进行的?周莹女士认为古汉语教学应包括语法教学和文学教学。邵秋霞博士表示自己是有针对性地选用课后作业练习题,再加上有针对性的汉字、写作等作业, 而语言训练作业主要以video file的形式,语法训练还是用drill的办法。

四、根据教学对象实际的教材编排与处理。

阿尔伯塔省埃德蒙顿教育局的中文项目主任徐弘博士,概要介绍了《国际汉语教学通用课程大纲》(“The International Curriculum for Chinese Language Education”)的主要内容和功用。《大纲》作为汉语作为第二语言课程目标与典型汉语语言、文化内容的梳理和描述,旨在为汉语教学机构和教师在教学计划制定、学习者语言能力评测和教材编写等方面提供参考依据

4 和参照标准,并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示例建议。

University of Toronto的吴小燕博士以《因“材”施教与课堂策略的理论探讨,兼论“语音上下求索法”的实践》为题,从理论上探讨教材与教法的主从关系与正负影响入手,根据长期教学实践,以“语音上下求索法”为例,展示了实用性初级语音教材的编排和课堂上趣味性、情景性训练的结合。

五、数字化技术的全面应用与教学辅助。

台北创意家咨询有限公司知识发展部总监刘政儒先生,以《虚拟教室——汉语教学的最后领域》(The Virtual Claroom--Last Frontier of TCSL)为题,从世界上最早的大学、中国的私塾等图片演示入手,阐述了elearning的内涵,分析了相对于面对传统的纸媒体教材,E-Learning在个人感受、学习时注意力和思考力等方面的不同。最后,除了介绍多媒体数位化汉语课程《华语大师》外,他还特别为大家提供了好用的资源网站。

提问环节中,大家提出多媒体数位化课程《华语大师》是否已经成熟上市?是否划分等级学习?学生练习评分能否保存?台北创意家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国庆先生表示,《华语大师》网络汉语课程将在今年奥运会前面市,备有繁、简体字版本和日、英、韩语版本。首先提供的是涵盖1500个字词的初级课程,网上进阶课程在设计中。学生练习评分的保存将进一步研发改善。这次在大学倾听专家的意见后,将来会在高级课程中涵盖语法诠析与训练读写能力。初级课程主要是针对无暇进入课堂而又需求汉语学习的企业界人士,供他们自主学习使用。一般汉语教师也可以结合实体教学使用这一软件,可以给教学者与学习者降低20%的压力。

在“孔子学院在加拿大汉语教学上的角色与功能”(The Role and Function of Confucius Institute in TCSL in Canada)的主题研讨中,BCIT孔子学院院长谷丰博士、University of Waterloo孔子学院院长李彦博士、Edmondon孔子学院代表方欣欣博士,分别介绍了各自的运作与侧重目标。与提供各种汉语学分与非学分课程的University of Waterloo孔子学院相比,BCIT孔子学院位于汉语教学资源丰富的大温哥华地区,因而重在架设中加两国经贸合作的桥梁,提供商务汉语培训、考察,汉语教师师资培训,承办汉语水平考试HSK、少儿汉语水平考试YCT、商务汉语考试BCT。而设在Edmondon教育局的孔子学院,则重在服务于辖区300多所公立学校和12所双语学校,将“汉语桥”中文比赛由世界大学生拓展到中学生,将来进一步面向社区提供中文教学。

提问研讨环节中,触及到当前举世瞩目的敏感问题——包括温哥华报纸在内的西方媒体对奥运会、和孔子学院 “文化渗透”、“意识形态输出”的不实报道。李彦博士呼吁华人自身首先要团结起来,谷丰博士提醒生气是远远不够的,倡导用中文教学这一载体让世界了解真实的中国现状,公平地看待中国的发展。要改变小孩子不喜欢学中文的状况,开发适于(世界)主流中学的汉语教材,10年后,学生们毕业后自然会对中国形成公正的认识和看法。

汉语精品图书展作为大会的一部分,在专设的会场,除了展出最新各类汉语教材、辅助用书和汉语读物,此外TCSL更有学会会员的义卖展,将卖书所得捐给学会, 填补大会费,包括有吴丽珠老师的现代汉语教材,周莹老师的《古代汉语入门》,陈山木老师(UBC)的比较文学研究专著, 和梁丽芳老师的文学作品 。现场的系列教学软件说明和演示更是令人驻足,不少老师当场购买。

大会闭幕式上,会长陈山木博士对TCSL学会的工作做了简要的概括,并向向与会嘉宾真诚致谢。加拿大中文教学学会2002年成立,6年来,架设了加拿大中文教学学会网站,召开了五届中加汉语教学研讨会,建立了加拿大汉语教学国家资料库,出版了四期在线的加拿大汉语教学学报,举办了三届汉语教材精品展销会。他肯定TCSL学会是加拿大汉语教学界共同拥有的园地,并已然成为加拿大全国与中加两国汉语教学界研发、教学与交流的最佳平台。陈会长特别向与会的专家、学者、教师和教育科技界的同仁真诚致谢,表示中国远道而来的同行、北美百忙中抽身参会的业者、教学科技研发的先进,构成大会充实的内涵。BCIT孔子学院得知大会在经费上的迫切需要后,在两周内汇款,提供启动补助金,使今年大会得以顺利召开。陈会长代表学会特别感谢BCIT孔子学院的全力支持。最后陈山木博士广泛征询大家对这次大会批评和对下次会议的建议。与会代表对大会组委会周到的组织与安排一致表示感激,并进一步呼吁加强中加两国,汉语教学 5 机构,、学术与企业, 以及汉语教师与教育决策者之间的沟通与和合作。

A.进一步加强如此高水准的沟通,增进理解,互通有无,共同合作。

北京大学外汉语教育学院王海峰博士表示,北京大学此次一行三人,专程来了解海外汉语教学的现状,听取专家的意见。他认为中加汉语教学研讨会的规模和水平都是一流的,两天的研讨有理论、有实践,耳目一新,把如此高水平的研究带回国,是国内汉语教学的宝贵经验。今年不虚此行,今后还会派人参会。复旦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副院长吴中伟博士,遗憾于去年自己学院20周年院庆而没能参会,今年如愿以偿,表示亲历大会成功地就汉语教学的理论和实践展开的充分的、高水平的讨论,自己收获很大。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钱旭菁副教授感到,从教多年,但以往对加拿大的汉语教学状况不大了解,此次大会使她理解到加拿大本地汉语教师的苦衷和教学难度,希望今后中加两地学者进一步加强沟通、增进了解,互通有无,共同探求难题解决之道。New York University邵秋霞博士表示同在北美、身为近邻,以前对加拿大的汉语教学情况了解有限,很高兴这次大会上获得的教学资源、网站等新信息,回去就可以直接用到教学上。台北创意家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国庆先生表示,这是他第一次参加的欧美地区的研讨会,使他深刻了解到海外汉语教学的状况,意识到产品的改进空间,今后还会来开会。

B.大会组委会的组织与安排得周到细致,令人感激。

与会代表纷纷各自的从切身体会对大会组委会周到、细致的组织和安排表示特别的感激。University of Alberta伍洲博士表示,自己有过筹办类似会议的亲历,深知其中的甘苦,经费、学术性、事务性等方方面面的大小事务,都要付出极大的奉献和努力。因而,他特别对陈山木会长、吴丽珠副会长,理事会的梁丽芳博士、杨丽琼女士、郑志宁先生,以及辛劳的义工们,表示由衷的感激。

C.应该保持常规性的交流。

对于因为经费问题,下届大会延到两年后召开的决定,大家表示可以理解,但是不无遗憾。与会者除了呼吁有关方面积极赞助这个中加汉语教学的重要平台外,更希望大家透过各种方式保持经常性的联系与学术交流。New York University邵秋霞博士,特别邀请大家参加将在5月10日举行的大纽约中文学会年会。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王海峰博士也邀请大家前往中国北京,参加今年12月举行的第二届中青年对外汉语教学国际会议。

我们期待,我们企盼,在樱花烂漫的季节,再度重聚,来分享沉甸丰硕研究成果。

推荐第5篇:国际法中文教学案例

国际法中文教学案例

第一篇

总论

一、国际法的一般问题

(一)西伊福希诉加利福尼亚州案

(二)巴西联邦债券案

(三)美国诉加利福尼亚州案

(四)西南非洲案

(五)纳米比亚案

(六)蓝宝石——伊朗国家石油案

二、国际法主体的地位

(一)德奥关税同盟问题咨询意见(国际常设法院)

(二)西撒哈拉的法律地位问题咨询意见(国际法院)

(三)联合国的求偿问题咨询意见(国际法院)

三、国际法上的承认和继承

(一)路德诉萨戈尔案

(二)美国诉平克案

(三)渥尔夫索赫诉苏俄政府案

(四)阿波里特诉水银业机械公司案

(五)蒂诺科案

(六)海尔.塞拉西诉电报公司案

(七)民用航空公司诉中央航空公司案

(八)杰克逊案(湖广铁路债券案)

(九)光华寮案(日本大阪高等法院)

四、管辖权

(一)荷花号案

(二)艾茨曼案

(三)佐斯案

(四)国际工商业投资案

(五)安巴蒂洛斯案

(六)芬兰轮船主求偿案

(七)交易号诉麦克法德恩案

(八)胜利运输公司案

(九)德雷利诉捷克斯洛伐克案

(十)某些挪威公债案

五、国家主权豁免

(一)交易号案

(二)比利时议会号案

(三)阿兰札珠²曼底号案

(四)菲律宾海军上将号案

(五)尼日利亚中央银行案

六、国家责任

(一)查特求偿案

(二)罗伯特求偿案

1

(三)詹姆斯求偿案

(四)韦尔求偿案

(五)尼尔求偿案

(六)西华奇求偿案

(七)安德勒求偿案

(八)奥里诺科轮船公司仲裁案(常设仲裁法院)

(九)古斯道夫²阿道尔夫皇太子号和太平洋号案(常设仲裁法院)

(十)默兹河改道案(国际常设法院) (十一)拉努湖仲裁案(仲裁法庭)

(十二)古特水坝索赔案(国际法庭)

(十三)温勃勒顿号案(国际常设法院)

(十四)霍如夫工厂案(国际常设法院)

(十五)帕涅韦兹斯---萨尔杜提斯基铁路案(国际常设法院) (十六)德黑兰的美国外交和领事人员案(国际法院) (十七)对尼加拉瓜进行军事和准军事行动案(国际法院)

第二篇

国家领土

一、领土主权

(一)安娜号案

(二)温勃登号案

(三)通行权案

(四)帕尔马斯岛仲裁案(常设仲裁法院)

(五)克利柏敦岛仲裁案(仲裁法院)

(六)东格陵兰案(国际常设法院)

(七)敏基埃岛和艾克利荷斯岛案

二、边界问题

(一)帝汶岛仲裁案

(二)阿根廷一智利边界仲裁案

(三)印度一巴基斯坦西部(卡奇沼泽地)边界仲裁案

(四)隆端寺案

(五)边界争端案

(六)陆地、岛屿、海上边界争端案

第三篇

海洋法

一、海洋法律制度

(一)北大西洋海岸渔业仲裁案

(二)孤独号案

(三)红十字军号事件

(四)科孚海峡案

(五)英挪渔业案

(六)渔业管辖权案

二、海洋划界

(一)比格尔海峡仲裁案

(二)英法大陆架仲裁案

2

(三)扬马延岛海域划界争端

(四)北海大陆架案

(五)突尼斯一利比亚大陆架划界案

(六)利比亚一马耳他大陆架划界案

(七)缅因湾区域海上边界划界案

(八)格陵兰—扬马延海域划界案

(九)爱琴海大陆架案

(十)丘奇诉休伯特案

(十一)霍夫求偿案

(十二)威尔顿赫斯案

第四篇

航空法

(一)1963年法国-美国空运协定仲裁案

(二)1978年法国-美国空运协定仲裁案

(三)意大利-美国空运协定仲裁案

(四)韩国客机事件

(五)1988年7月3日空中事件案

第五篇 国际环境法

(一)特雷尔冶炼厂仲裁案

(二)托列峡谷号事件

(三)阿莫科²卡迪兹号事件

(四)核试验案

第六篇

国际法上的个人

一、国籍

(一)突尼斯——摩洛哥国籍命令案

(二)取得波兰国籍案

(三)奥本海默诉卡特莫尔案

(四)沙勒姆案

(五)梅盖夫人诉意大利案

(六)阿波斯托利第斯诉土耳其政府案

(七)勒姆贝尔特诉蓬勿尔案

(八)卡涅瓦罗求偿仲裁案

(九)弗莱泽海姆求偿案

(十)诺特波姆案

二、外国人的待遇

(一)许佛罗求偿案

(二)马弗罗马提斯案

(三)阿姆巴提耶洛斯案

三、引渡与庇护

(一)斯密斯引渡案

(二)魏涅吉亚案

(三)朗德引渡案

(四)阿穆尔案

(五)难民申诉案

(六)洛克比空难引起的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解释和适用问题案

(七)庇护权案(哈雅²德²拉²托雷案)

第七篇 外交法

(一)安普生诉斯密斯案

第八篇

条约法

(一)英伊石油公司案

(二)联合国行政法庭第333号判决的复议问题

(三)美国诉科丕斯公司案

(四)阿沙库若诉西雅图市案

(五)上萨瓦及节克斯自由区案

(六)亚当斯求偿案

(七)尼尔森诉约翰生案

(八)关于夜间雇用妇女公约的解释案

(九)灭种罪公约保留案

(十)对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管辖权的上诉案

(十一)泰克特诉休斯案

(十二)卡奴斯案

(十三)《联合国所协定》第21条的适用问题

(十四)《联合国特权与豁免公约》第6条第22节的适用问题

第九篇

国际人权法

(一)皮尔蒙特案

(二)奥斯特拉案

(三)维拉奎斯案

(四)古巴、海地难民权利案

(五)塔蒂克案

(六)《防止及惩治灭种罪公约》适用案

第十篇

国际组织法

(一)接纳一国加入联合国的条件案

(二)联合国大会接纳会员国权限案

(三)损害赔偿案

(四)某些经费案

(五)联合国行政法庭所作补偿裁决效力案

第十一篇

国际争端及其解决

(一)东卡累利案

(二)和平条约解释案

(三)多革堤案

4

(四)西班牙国王的仲裁裁决报告

第十二篇

战争与中立法

(一)加洛林号案

(二)古巴海底电报公司诉美国案

(三)阿姆斯特朗将军号案

(四)阿帕姆号案

(五)纽伦堡审判

(六)东京审判

(七)威胁或使用核武器的合法性的问题

(八)阿拉巴马号仲裁案

(九)露西坦尼亚号案

第一篇 国际法总论

一、国际法的一般问题

案例一:西伊福希诉加利福尼亚州案(Sei Fujii v.California) 案情介绍:原告西伊福希系日本国民,为一项宣布他于1948年购买的土地已转归加利福尼亚州的判决上诉到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上诉中提出的唯一问题是加利福尼亚州《外人土地法》的效力问题。

原告提出的第一个抗辩是,加州《外人土地法》的效力已被《联合国宪章》“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的规定所废止和取代。原告援引《联合国宪章》的序言、第一条、第五十五条和五十六条的规定作为根据。 法院认为,《联合国宪章》是一个条约。美国宪法规定:“在联邦权力下缔结的条约是美国最高的法律,各州法官概应受其约束。”关于这一点没有疑义。然而,条约并不自动取代与它不相符合的地方法律,除非该条约的规定是“自动执行”(self-exercise)的。按照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马歇尔所说,条约被法院视为与立法机关的法令相同,无论何时它都自己发生作用,无需任何立法条款的帮助,但是当条约的规定含有契约的性质(import a contract),即缔约的一方约定履行一个特定的行为时,这个条约是指向政治机关而不是司法机关;在它成为法院的规则之前,须经过立法程序使这个契约生效。 在判断一个条约是否是自动执行时,法院注意条约文字显示出的缔约方各方的意图。倘若该条约的含义不够确定,可能还须考虑条约执行时的情况。为了确定一个条约条款是否无需补充立法即可起作用,具有强制的效力,必须查明条约的订立者是否意欲使一项规则单独在法院具有约束力。

十分清楚,被认为与加州《外人土地法》相冲突的《联合国宪章》的序言和第一条的规定,不是属于“自动执行”的,它们只表明联合国组织的一般宗旨和目的,并无意使各会员国承担法律义务或为个人创设权利。虽然,联合国会员国有义务与联合国组织进行合作,以促进尊重和遵守人权,但为达到宪章宣布的这一目的,需要会员国进一步的立法行动,然而宪章中无任何条款表明,这些规定是要成为批准宪章的国家法院必须遵循的法律规则。

宪章第五十

五、五十六条使用的文字不是那些被认为是“自动执行”的或为个人创设权利义务的条约中习惯使用的那类措辞。例如,在克拉克诉埃伦案(Clark²Allen)中援引的条约涉及一国国民在另一国继承不动产的权利问题。该条约特别规定,这类国民应允许在三年内出售该财产,²²²²²²转移所得收入,免除任何差别税。在其他案例中,当条约详细规定调整个人权利义务的规则或特别规定一国公民在另一国享有国民待遇时,该项规定即具有强制力,无需补充立法。

5 注意到《联合国宪章》的制定者在意欲使宪章的某些条款具有无需国内补充立法就能执行的效力时,他们使用的文字是清楚地、确定的,并能表明他们的这一意图。法院提到了宪章第一0四条和第一0五条。在卡伦诉纽约市案中,这些条款被视为是“自动执行”的。 然而法院认为,原告所援引的宪章条款并无意取代现存的国内立法,因此不能认为使加利福尼亚州《外人土地法》归于无效。原告败诉。-编译自哈里斯:《国际法案例与资料》,1979年英文第二版,第82-83页。

【评

注】

在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上,有可能发生两者相冲突的情况。如果发生冲突的是国内法和国际习惯法,多数国家采取了“国际法是国内法的一部分”的原则,但国内法与国际条约相冲突,问题就比较复杂。

条约在国内法上的效力因各国的宪法规定不同而有异。以英国为代表的一些国家不承认条约的国内效力。在英国,条约在国际法上的效力与在国内法上的效力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一经英王批准,条约即对英国有约束力,但是在国内法上,如果条约涉及私人权利或其实施需要改变现有的法律秩序,只要议会还没有通过使它生效的法令,它就没有效力。并且,赋予条约以英国国内法效力的议会法令可以被以后的议会法令所废除。在这种情况下,该条约便与英国法发生了冲突,因为条约仍对英国有拘束力,而英国法院则不能执行。这种区别在其他国家已趋向于消失。在大多数国家,条约在国际法与国内法上同时生效。有的国家的宪法规定,条约与本国法律处于同等的地位。另有一些国家规定,条约在国内法上具有高于法律的效力。尽管如此,也并非所有的条约都能产生国内法的效力,由于国际法规定的方式各种各样,不一定如同国内法一样都能适用于国内法院。很多有关个人的国际习惯法规则有可能原封不动地适用于国内法院;但条约根据其性质和内容,有的可以在国内执行,有的则不能。本案提出的规则是,无须采取特别立法措施即可“自动执行”的条约,可以在国内法院直接适用,具有国内法的效力;那些没有补充的立法措施不能“自动执行”的条约,不能在法院直接适用,不能使与它相冲突的地方法律归于无效,除非补充立法使它在国内生效。至于具体的某个条约是否是“自动执行”的,须由审理案件的法院根据宪法规定与实践来判定。

案例二: 巴西联邦债券案

(Brazilian Loans Case) 案情介绍:本案涉及的是巴西联邦政府发行的某些债券的解释问题。巴西政府发行的这些债券掌握在法国国民手中,但债券受巴西法律的支配。1929年,法国与巴西在债券问题上发生争执,于是法国在常设法院对巴西提起诉讼。法院裁定,依据法院规约第三十八条,它对涉及因国内法解释而引起的国家间争端的案件有管辖权。随后,法院考虑了当诉讼当事国要求它解释其国内法时,它应该如何行事的问题。法巴两国在将争端提交法院的特别协定中指出:在评价可能适用于本争端的当事国之一的国内法时,常设法院不受各该国国内法院判决的约束(特别协定第六条)。关于国内法在国际法庭的适用问题,国际常设法院判称: 虽然当情势需要时,在国际法庭须适用国内法,但是,本法院作为一个国际法庭——按其能力能够知晓各国国内法—没有义务通晓各个国家的国内法。在这方面,只能说法院可能有义务取得对它将要适用的国内法的认识。它可以通过由当事国提供证剧或法院认为可以适当地理解该国内法的任何方式,来达到这个目的。

一旦法院得出结理论应适用某个国家的国内法,无疑它须象在其本国一样适用该法。否则,它就不能适用该国内法。

其次,法院必须给予该国国内法院的判例以高度重视,因为有了这种判决录的帮助,国际法庭就能够判定应适用的国内法在其国内实际适用的规则。如果说国际法庭无须考虑国内法

6 院的判例,在某些情况下,它可能适用的并非该国内法院实际适用的规则,而这是与作为适用国内法的基础的整个理论是相矛盾的。

当然,本法院将尽力对国内法院的判例作出公正的评价。若这种判例是不正确的,或者是不统一的,应由本法院来选择它认为最符合该国法律的解释。正如本法院在塞尔维亚债券案的判决中指出的那样,在涉及公共政策的案件或无相应规定与争诉的问题有关的案件中,这样做是最合适的。以上就是本法院认为它必须对争端当事国的特别协定第六条作如下解释的理由,即:虽然本法院被授权可以不遵循当事国国内法院的判例,它仍有完全的自由判定,没有理由给国内法一种不是该国内法院给它的含意。编译自哈里斯:《国际法案例与资料》,1979年英文第二版,第64-65页。

【评

注】

本案涉及的是国内法在国际法庭的适用问题。关于这个问题,本案的判决提出了三条规则:

其一,是否适用当事国的国内法或国内法院的判决取决于国际法庭的自由裁量权, 国际法庭的判决也不受国内法院判决的约束。

其二,一旦法院认为它必须适用当事国一方或双方的国内法,它须采取与其本国适用该法相同的方式适用这个法律。在这一点上,法院没有任意选择权。

其三,在适用一国国内法时,该国国内法院的判决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它有助于帮助国际法庭正确地理解和适用该国国内法的具体规则。若国内法院的判决不统一或对法律解释不确定,国际法庭可以从中选择适用它认为最符合该国内法的判决。

案例三:美国诉加利福尼亚州案(United States v.Stste of California) 案情介绍:1947年,美国政府在联邦最高法院对加利福尼亚州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宣布美国享有在加利福尼亚州海岸从低潮线至三海里的太平洋底土、矿藏和其他有价值的资源的权利,并命令加州及任何人不得在这一区域侵犯美国的权利。被告加州主张它拥有从低潮线至三法定里(three statue miles)洋底的所有权,并且已授予许多人租借权和在这一地区开采石油的权利。联邦最高法院判决原告美国政府胜诉。

法院的判决指出,虽然先前的司法判例承认,在低潮线和高潮线之间的土地或州的“ 内水”方面,州的所有权优于联邦的所有权,但仅此而已,它不能适用于超出低潮线的土地。

关于领水的问题,法院认为,在美国获得独立时,并不存在确定的国际习惯和国家间的谅解——每个国家拥有沿海岸起三里的领海带。某些国家,如英国、西班牙和葡萄牙,不时提出对广阔的海洋拥有支配权的主张。在那些被它们划定权利范围的区域内的捕鱼权曾引起国际争端。在美国建国时,沿海国可以行使所有权于三海里海水带的观念还只是一种模糊的建议。

建国后不久,政治家们开始对在一定的海区建立国家统治感兴趣,以保卫美国的中立。大体上,由于它们的努力,明确的三海里的观念---沿海国可以在这一区域行使广泛的,如果不是完全的,统治权---最终在全世界被普遍接受,虽然直到1876年,英国仍然对它的范围,甚至它的存在相当怀疑。美国政府的政治机关主张并行使广泛的统治权和控制权于三里领海带,现时已是确定的事实。确定对三海里领海带行使国家统治权,对美国法院是有拘束力的。 取得三海里领海带是由联邦政府完成的,对它的保护和控制也同样是由联邦政府进行的,这是国家主权对外方面的一种职能,虽然说地方的利益在内陆水域具有优先权的观点找到了一些论据,但是不能说由州控制海洋的任何部分和洋底的观点也能得到支持。从建国时起,我

7 们一直坚持海洋自由原则,这是一个一旦被破坏就预示着国家间战争的原则。采用三海里领海原则并不与传统的海洋自由主张相矛盾,只要联邦政府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下,用与可能适当承担的国际谅解和允诺相一致的方式行使它的控制权力。三海里领海规则只是承认沿海国有使自己免受由于其地理位置而可能带来的危险的必要,在税务、卫生、安全等方面,沿海国必须有统治权和管辖权。由于美国政府根据国际法确定了自己的权利,在临近海岸的海洋和在它的保护带内发现的任何有价值的东西,自然归属美国。任何国家在公海上从事损抑公海为所有国家共有性质的活动,或者其他国家指控有这种损抑行为存在,是属于国际社会考虑的问题。美国政府,甚至各个州在海洋上的作为是一个美国可能与他国缔结条约或承担类似的国际义务的事项。 海洋,包括三海里领海带,对美国在渴望从事国际贸易和与世界各国和平相处方面具有生命攸关的意义;如果现实再次表明和平已经不可能继续维持,领海对美国也是极为重要的。既然维持和平从事国际贸易是国家而不是各个州恒有的责任,那么,一旦战争来临,领海必然要由国家来保卫。在我国的宪法制度中,宪法没有给予加州与它所要求的统治权相伴随的责任权利和便利。承认加州在其州界内的海域有权行使地方警察权利,并不能减损联邦政府在这一地区的权利和权力。

美国政府的请求获准。编译自《美国国际法杂志》,1948年,第209-211页。

【评

注】

这是一个涉及联邦与邦联成员国关系问题的案例。 联邦国家是若干主权国家的永久联合体。联邦与成员国的具体职权划分,以联邦国家的宪法为据。一般说来,管辖内部事务的权力由宪法规定分属于联邦政府和各成员国,而对外事务则通常完全由联邦政府掌握。联邦国家在其职权范围内,可以制定法律,直接拘束各成员国及其公民,而不受成员国的干预;另一方面,各成员国在它们的职权所及的范围内是完全独立的。就国际法而言,这种权利的划分,只是在涉及国际事务时,才与国际法有关。因此,在国际法上,联邦被认为是一个国际人格者,具有国际法上主权国家的一切权力和义务,但联邦的各成员国则不是。如果联邦的一个成员国的行为不符合联邦的国际义务,要在国际法上承担责任的是联邦,而不是该成员国。

案例三:西南非洲案(South-west Africa Case ) 案情介绍:1960年11月4日,原国联会员国埃塞俄比亚和利比里亚就关于西南非洲委任统治的继续存在以及南非作为委任统治国的职责和行动的案件,在国际法院对南非提起诉讼。它们请求国际法院作出判决,确定西南非洲是在南非委任统治下的领土,南非继续负有委任统治的义务,包括那些关于联合国的监督职能义务,而且有义务提出关于该领土的年度报告和转递该领土的居民向联合国大会提出请愿书。

关于西南非洲的管理,法院被请求判定南非实行了种族隔离;未能尽量促进该领土居民的物质和精神福利及社会进步;用不符合该领土的国际地位的方式对待该领土,从而阻碍了该领土居民实行自决的机会;在该领土内建立了军事基地;并企图在未经联合国同意的情况下从实质上修改委任统治协定的条款。

法院被请求判定这些行动违反了南非根据国联盟约第二二条和委任统治协定所承担的义务,因此南非有责任停止这种行动并履行它的义务。

原告国所持的管辖权根据是委任统治协定第七条第二项,该项规定:“受委任统治国同意,如果在受认国与国联其他会员国之间发生关于委任统治协定条款解释和适用的争端,如果争端不能以谈判解决,即应按照国联盟约第十四条提交常设国际法院。”按照《国际法院规约》第三十七条规定,这种争端在规约当事国之间应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

8

国际法院在1962年12月21日的判决中驳斥了南非关于埃塞俄比亚和利比里亚没有诉讼资格的初步反对意见,也驳斥了南非所提出的下述反对意见:这两国所提交的争端由于并不影响两国或其国民的任何物质利益,因而并非委任统治协定第七条规定的争端。法院指出:国联会员国“对受委任统治国履行其委任统治地居民和对国联及其会员国的义务,有着法律上的权利和利益。”法院以八票对七票裁定它有权对争端的实质问题作出裁决。

在就实质问题进一步进行书面程序后,从1965年3月15日到11月15日进行了口头辩论程序。南非辩称,随着国联的解散,对西南非洲的整个委任统治协定已经生效,因而南非也就不再受该协定所产生的任何法律义务的约束;如果认为尽管国联已经解散,委任统治协定仍然存在,那么:

(一)南非依据委任统治协定先前对国联行政院负责的各项义务,也随着国联的解散而消失;

(二)南非并没有象人们所断定的那样违反委任统治协定或国联盟约第二二条所载的各项义务。南非为了支持它的论据,召集了许多证人和鉴定人。

法院在口头辩论程序中秘密听取了各当事国关于南非就法院的组成提出的一项请求书的争论,并在1965年3月18日一项命令中以八票对六票决定不同意这项请求。南非还请求法院在西南非洲作一次调查,并对包括埃塞俄比亚和利比里亚的反对,法院乃于1965年11月29日宣布了不同意这项请求的决定。

经过部分改选的国际法院,在1966年7月18日作出的判决中判定,不能认为埃塞俄比亚和利比里亚对它们所提出的主张已确定有属于它们的任何法律权利和利益,因而判定有属于它们的任何法律权利或利益,因而判定拒绝这些要求。法院对这一问题投票数相等,判决是由院长的决定票作出的。

参见《联合国手册》,第八版,中译本,下册,第577—579页。

【评

注】:

民族自决原则,是现代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国际法院作为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有责任在其职权范围内并根据其职能特点,依照这一原则,促进非殖民化进程。但法院在本案的最后判决中,却以原告国没有在请求标的上确定有属于它们的任何权利和利益为理由,驳回了它们的请求。这种理由在国际法上是没有根据的。从以上所引委任统治协定第七条第二项的明文规定,从国际法院经常引用的“既决案不重开”规则,特别是涉及民族自决原则来看,国际法院的这一判决是站不住脚的。

国际法院的这个判决引起了全世界,尤其是非洲国家的不满和愤慨。1966年10月27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一项决议,决定终止西南非的委任统治,由大会对该领土担负直接责任,直到它独立为止。这是对法院上述判决的一种反应。国际法院的威信由于这一判决也受到了一定的损害。

(五)纳米比亚案(Namibia Case) 案情介绍:自从1946年以来,联合国一直在处理纳米比亚的问题。纳米比亚,以前称为“西南非洲”,在1966年10月以前,是一个由南非管理的国际联盟的委任统治地。1966年10月27日,联合国大会以压倒多数票终止了对该领土的委任统治协定,其根据是南非没有履行其委任统治协定。但是,南非不断藐视联合国权威,拒绝遵守大会的一系列决议。

1970年1月30日,安理会通过了关于纳米比亚领土的第276(1970)号决议。根据这个决议,安理会在其他事项之外宣称,南非当局继续留在纳米比亚是非法的,因此委任统治于1966年终止后,南非政府代表或关于纳米比亚所采取的一切行动都是非法的和无效的。这个决议还要求一切国家,特别是在纳米比亚所有经济和其他利益的国家,不与南非政府进行与安理会的宣告不相一致的任何交易来往。

9 1970年7月29日,安理会请求国际法院就下述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南非不顾安理会第276(1970)号决议,继续留在纳米比亚对各国有什么法律后果?” 国际法院于1971年6月21日发表了它的咨询意见。法院的意见是: 以三十票对二票认为:

一、由于南非继续留在纳米比亚是非法的,南非有义务立即从纳米比亚撤出它的管理机构,从而终止对这一领土的占领;以十一票对四票认为:

二、联合国会员国有义务承认南非留在纳米比亚是非法的,承认它的关于纳米比亚的行为是无效的,有义务不作任何行为,特别是不与南非政府进行任何交易来往,默认这种占领和管理的合法性,或对这种占领和管理给予支持或援助;

三、非联合国会员国的国家对联合国就纳米比亚已经采取的行动,有在上述第二款范围内提供协助的义务。

参见《联合国手册》,第九版,中译本,第315页,第339-340页。

【评

注】:

国际法院除审判职能外,还有就联合国大会或安理会或经联合国大会授权的联合国其他机关和各专门机构提出请求的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的职能。咨询意见,和这个词的含意一样,其效力是咨询性的,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实际上却发挥了不次于审判职能的重要作用。国际法院对于重大的法律问题的意见,常常被作为权威性解释而受到重视,其中有些咨询意见对联合国会员国及其会员国的行动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本咨询意见就是其中一例。与西南非洲案的判决相反(参见上一案),本咨询意见在世界各国得到了良好的反应。许多国家采取了经济和外交措施,以表示承认南非留驻纳米比亚是非法的。安理会和联合国大会都表示欢迎和赞同国际法院的这一咨询意见。

案例六:蓝宝石---伊朗国家石油公司案(Sapphire-N.I.O.C.Arbitral Award) 案情介绍:蓝宝石国际石油有限公司(一家加拿大公司)和伊朗国家石油公司(伊朗政府的一个机关)于1958年6月16日根据1957年伊朗石油法缔结了一项协定,联合勘探和开采伊朗领土内的石油资源。协定规定,在合作开发的第一阶段,蓝宝石公司承担大部分责任和负担全部费用。在商业性开采后,费用由双方分摊;蓝宝石公司先前的投资将得到偿还;纯利按25%和75%的比例在蓝宝石公司和伊朗公司间分配。协定限定蓝宝石公司在缔约后两年之内在租让的地区开钻,除非遇有不可抗力的情况。如不履行这项义务或其他义务,蓝宝石公司将担当伊朗方面撤销协定的风险。协定没有明示规定法律管辖的选择,但有详细的条款规定争端的仲裁问题。

在协定开始执行后不久就产生了问题。依协定规定,蓝宝石公司对开发工程具有排他的和有效地管理及控制的责任,但它有义务准备一个开发计划与伊朗公司协商。后者主张这一条款的规定要求计划得到它的统同意,它可以自由决定准允或拒绝。在伊朗公司坚持不予合作的态度后,蓝宝石公司感到它不能再冒签订进一步钻探合同的风险。在1961年1月24日伊朗方面宣布废除租让协定。蓝宝石公司要求将争端交付国际仲裁,要求收回35万美元的合同押金并获得赔偿和500万美元的利润。

根据蓝宝石公司的请求,瑞士联邦最高法院指定瑞士联邦法官卡文担任独任仲裁员。尽管伊朗方面认为这项任命是无效的,仲裁仍然在伊朗一方缺席的情况下进行。1963年3月15日,卡文作出裁决,裁定伊朗国家石油公司应付给蓝宝石公司总额为260万美元的补偿。

10

在没有明示协定的情况下,仲裁员必须确定仲裁地和适用的程序法。仲裁人卡文法官就法律选择问题发表了意见。他指出:

根据1958年6月16日的协定,蓝宝石国际石油有限公司正向伊朗提供财政和技术援助,这涉及投资、责任及相当的风险。因此,对于可能改变协定性质的任何立法变革,该公司应该得到保护,应该使它对于法律保障感到放心。但是,如果绝对地适用伊朗法就不可能得到这种保护,因为伊朗法处于伊朗国家权力可以改变的范围之内。

上述考虑的结果减少了伊朗民法适用于该协定的解释和履行的可能性。

仲裁人认为,这个结论为下列因素所加强,这些因素包含在上述协议之中,它们对适用法律的问题提供了有用的指导。

一、该协定规定了仲裁条款,规定将任何可能发生的争端交由瑞士、丹麦、瑞典或巴西等国其中之一国的最高法院院长指定的仲裁人裁决。

仲裁人卡文声称,目前,在理论和实践上,一般都视仲裁条款为最常见的和最重要的用以表明当时人交易性质的条款。根据这个条款,该协定就与所选择的那个国家的法律制度联系在一起了。当然,对这种将联接点地方化的做法的价值不应过高地加以估计,特别是在仲裁地国家与协定的其它内容或成分并无联系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在本案,难以认为当事者双方有意隶属于仲裁地国实体法的管辖,因为他们在缔结协定时,无法知道仲裁将在哪个国家进行。

然而,如果从仲裁条款不能得出适用哪一国法律的肯定性结论的话,找出当事者否定的意图,即拒绝绝对地适用伊朗法,还是可能的。如果事实上,当事者双方意欲使他们的协定受伊朗法管辖,如果仲裁条款唯一的意义只是在发生争端时排斥伊朗当局的管辖,那么该协定的缔结者,假定他们是称职的律师,肯定会以一个明示的条款否定根据一般原则通常把仲裁条款视为适用法律的连接因素的意义。

二、上述协定第三八条与当事双方在协定序言中表示的意图相一致,规定双方承担以善意履行协定的义务,尊重协定的文字含义和精神。

仲裁人指出,对本案的当事者具有拘束力的几个类似的法律关系的仲裁裁决(利内采金地仲裁案﹙1950)、石油开发有限公司和阿布拉比国王仲裁案(1952)、卡塔尔国王与国际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仲裁案)已经确定,这样一个条款与严格适用某个特定国家的国内法似乎毫无关系,它常常要求适用基于理性和文明国家的共同实践的一般法律原则,就象在上述仲裁案中明示承认的那样。

以善意行事和不涉及国内法的规则,引导法官根据协定的精神对有争议条款含义作出合理的裁决,因此,不是适用特定法律制度的具体规则,而是依靠基于文明国家共同理性的法律原则,在这种条款中找到当事者的意念。这些法律规则在国际法院规约第三十八条中被定为国际法的渊源之一。许多国际法庭的裁决适用了这些规则并加以阐述。本案涉及的协定特别适用这些原则。该协定是由一个国家机关和一个外国公司缔结的,在某些方面依赖于公法。因此,它具有一种准国际性,使它免除某个特定国家的法律制度的管辖,这在根本上是不同于普通的商业契约。

以上分析表明,缔约双方排除适用伊朗法的意图是显见的。但是,他们没有选择另一个确定的法律制度,这种省略是有意的。因此,从以上引证的所有有关的因素可以看出,当事者是要使他们的协定的解释和履行适用文明国家一般承认的法律原则。该协定第三十七条明示提到了适用国际法原则。

仲裁人指出,他将在需要时考虑适用国际法庭判决中的这些原则。但仲裁人又指出,即使这样,他不想根据“衡平”原则来裁判这个案件,相反,他将试图找到文明国家在它们的法律中规定的或在实践中得到的一般承认的共同的、明确的法律原则。他认为,这是一种解决办法,对在一国提供财政和技术援助中承担了极大风险的外国公司来说必不可缺的给予保

11 证,尤其适合。对于一个双方都有利益的协定,它们之间的争端应该根据普遍接受的一般法律原则加以解决,而不隶属于特定国家的国内法规则。它对于解决协定履行的国家权利问题往往是很不合适的,而且这种法律规则又总是受制于国家的变化;对于协定的另一方当事者来说,他们常常都不了解或难以了解这些规则。

编译自《国际法和比较法季刊》,1964年,第987,1011-1015页。

【评

注】: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展中国家常常与外国投资者签订特许协定,又称“国家契约”,对在一定期间内从事公用企业或自然资源开发的特殊经济活动,予以特别许可。另一方面,当事国基于特定理由,采取行政或立法措施变更、限制、甚至废除契约的事例亦常发生。关于这类国家契约应受何种法律管辖问题,以及国家不履行或违反契约,是否构成国际法上的不法行为,是否承担国际责任的问题一直在争论。一般说来,这一争论反映了资本输出国和资本输入国相对立的立场和观点。前者主张国家契约具有国际性,在契约关系上应该排除国内法的适用,而“约定必须信守”这一原则,应无条件地适用。因此,国家违反契约的行为,都是违反国际义务,应负国际责任。后者主张国家同外国人订立的契约须服从该国国内法的规定,基于契约的各种交易和法律行为应绝对地、排除地适用该国国内法的规定,契约上的一切协议须由该国国内法院解决,国家对国家契约不负国际责任。 本案的裁决意见部分地反映了发达的资本输出国的见解。我们认为,国家契约是国内法上的契约,属于国内法的范围,应当受当事国国内法的支配,除非国家在不履行契约的同时伴有国际法上的不法行为,否则不引起国家的国际责任。当然,国家完全有权从国家的投资政策考虑,在国家契约中具体规定适用的法律,可以是第三国的法律,也可以是国际法。但是,在没有这种明示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该契约受当事国国内法的支配。

二、国际法主体的地位

1、德奥关税同盟问题

咨询意见:国际常设法院,1931年 【背景】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奥地利根据《圣日耳曼和约》第88条的规定,承担不得“让渡”本国独立的义务。1931年5月19日,奥地利与德国签订了一项议定书,规定建立关税同盟制度。英国政府认为这是违背《圣日耳曼和约》义务的行为,向国际联盟行政院提出这个问题。国际联盟行政院在1931年5月19日通过决议,请求国际常设法院就德奥建立关税同盟制度是否符合1919年9月10日《圣日耳曼和约》第88条和1922年10月4日在日内瓦签订的《第一号决议书》的问题发表咨询意见。国际常设法院根据《国际常设法院规定》第65条的规定对此问题进行审理并在1931年9月5日发表咨询意见。 【咨询意见】

国际联盟行政院请求国际常设法院就得德奥关税同盟议定书的签订是否违反1919年9月10日的《圣日耳曼和约》第88条和1922年10月4日在日内瓦签订的《第一号议定书》的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圣日耳曼和约》第88条规定:奥地利未经国际联盟同意,不得让渡其本国的独立。 《第一号议定书》规定:奥地利有义务拒绝缔定任何直接或间接影响其独立的经济上或财政上的条约。

在咨询程序中,国际常设法院首先分析了奥地利在中欧的政治地位及其在战后的深刻变化。从法理和事实上论述奥地利根据和约所保持的独立和承担不得“让渡”其独立的义务。对“独

12 立”和“让渡”(alienation)两词的法律概念作了详细的分析。在辩论过程中,部分法官认为,德奥两国拟议中建立的关税同盟制度,从经济角度看,有可能损害奥地利的经济独立,因而是不符合上述条约规定的。构成违反上述条约义务的行为。但另一部分法官认为关税制度的建立很难理解为损害奥地利的独立,因而不够成违反上述条约的行为。法官安资洛蒂(Anzilotti)认为:“经济联盟不一定导致政治联盟,但会有力地促进政治联盟。因此德奥关税同盟制度应认为是可能损害圣日耳曼和约中所规定的奥地利独立的。” 但另一些法官则认为,与他国签订协议建立同盟关系正是一国行驶独立权力的表现,不能认为是有损国家独立的行为。

国际常设法院在1931年9月5日作出的咨询意见中指出: 《圣日耳曼和约》给奥地利规定的义务是:“未经国际联盟行政院同意,奥地利的独立是不能让渡的。奥地利在原则上对自己的独立又自主的控制权力。它有义务不得让渡自己的独立,除非取得国际联盟行政院的同意。”

国际常设法院首先论述了关于“独立”的概念。法院指出:

“不论各国在法理上或在实践上作何解释,根据《圣日耳曼和约》第88条,奥地利的独立必须理解为:奥地利在其现有的疆界范围内作为一个独立国的继续存在,它在经济、政治、财政等一切问题上,均有自行决定的权力。一旦其经济、政治或任何其他方面受到侵犯,它的独立就认为是受到损害了。国家在各个不同方面的独立,在实践上是一个整体,不能分割。” “第88条所指的‘让渡’,应理解为奥地利国家的任何自愿行为,那种行为使奥地利丧失独立或改变它的独立地位,以致使其主权从属于另一个国家,或从属于某个国家集团,或甚至为它们的意志所代替。”法官安资洛蒂在其个别意见中说:“在第88条的含义中,奥地利独立就是奥地利在《圣日耳曼和约》规定的领土范围内的存在,作为一个独立的国家,不受制于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由此可以认为:独立在国际法上,就是国家的正常状态;也可以称之为主权(suprema potestas),或称之为外部主权(external sovereignty),其意思是:在国家之上,除国际法外,再没有别的权威。”

“独立这个概念,应认为是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的正常状态。与国家的不正常状态(如“所属国”)相比,就是最好的说明。附属国就是从属于一个或几个大国的国家。附属这个概念,意味着是宗主国(保护国)与附属国(被保护国)之间的关系,这是在法律上能把其意志强加于他国的国家和在法律上被迫接受他国意志的国家之间的关系。”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说,独立的法律概念与一个国家受制于国际法,或与一国在事实上从属于另一国的关系是格格不入的。”

至于对国家主权的限制,法院认为“也可以得出结论说:对于一个国家的自由的限制,不论是由一般国际法产生的还是有协议义务产生的限制,都不应影响它的独立。只要这些限制没有吧一国置于另一国的权力之下,不论其义务如何广泛和繁重,这国家仍然是独立的国家。” “圣日耳曼和约就是持置于的观点,不论该合约给奥地利加以如何严重的限制,奥地利在经济、军事和其他方面是享有自由的。之下限制并没有把奥地利置于其他缔约国的权力之下,这就是说,奥地利是国际法意义上的独立国家。这就是合约第88条所规定的不能‘让渡’的独立。”[1]

根据上述分析,国际常设法院在1931年9月5日以8:7票表决通过咨询意见。在8名同意的法官中,德奥关税同盟制度不符合1922年的日内瓦议定书,除法官罢达曼外,一致认为德奥关税同盟制度也不符合圣日耳曼和约第88条。

异议法官阿达茨、凯洛格、罗林-捷格敏、赫斯特、舒京等均认为:“‘独立’一词是国际法学者所公认的。一个国家如果处于从属于他国的地位,没有在自己的领土范围内行使其主权的权力,丧失在决策上的判断权力,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独立。对一国的自由行动的限制,如果是该国同意的话,不会影响它的独立。让渡独立地位与限制自由是有明显分别的。在事

13 实上,主权国家之间的每一项条约,都在一定范围内限制了它们行使主权的权力。不受条约义务限制的完全和绝对的主权在事实上是不存在的。” 【评注】

独立权是国家的基本权利之一,是国家存在的正常的法律状态。独立权包含自主和排他两个含义。自主就是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其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事物,排他就是不受任何外界的干涉。独立是主权国家和附属国的基本区别。对主权国家来说,与外国签订条约建立某种合作关系,是该国的主权行为。条约所加诸它的义务,不构成主权的让渡。但就本案来说,奥地利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战败国,它的主权根据《圣日耳曼和约》本来就是受到相当大的限制的。和约保证奥地利的独立,责成奥地利不得让渡其独立,其实,这本身就是对它的自由的限制了,在经济上与他国建立关税同盟关系,其经济自主权必然受到条约义务的限制,但这是否就意味着一定导致政治上的从属?在咨询意见中,多数法官认为经济联盟会有力地促进政治联盟,这只能说是一种推断,没有足够的法律根据。本咨询意见的公正性受到历史背景的限制,表决时只有一票多数之差通过,这已说明一定的问题了。“独立”和“主权”不是一个概念。主权是国家本身具有的权利,独立是国家存在的法律状态。主权可能因各种原因或受条约义务而受一定的限制,独立这个法律状态是不会因主权受到某些限制而贬损,国家的独立一旦受到贬损,国家就不成其为独立的国家了。

2、西撒哈拉的法律地位问题

【背景】:

西撒哈拉位于非洲西海岸,北邻摩洛哥,南邻毛里塔尼亚。西班牙自1884年起在西撒哈拉殖民,把西撒哈拉作为西班牙的一个省。20世纪50年代以后先后取得独立的摩洛哥和毛里塔尼亚均对这块土地提出主权要求。它们认为,根据历史事实,这块土地应该是属于它们的领土。西班牙在1966年以后表示要在西撒哈拉实行非殖民化,主张通过公民投票决定西撒哈拉未来的法律地位,但摩洛哥国王则坚持西撒哈拉是其领土的构成部分,毛里塔尼亚也提出了类似的要求。摩洛哥建议把争端提到国际法院解决,但西班牙不同意。摩洛哥便向联合国大会提出这个问题。联合国大会在1966年的决议种说:非殖民地应在联合国大会第1514号决议中说:非殖民化应在两喝过大会第1514号决议的基础上进行,并要求西班牙与其邻国摩洛哥和毛里塔尼亚协商,以便在“最短期内决定在联合国主持下进行公民投票的程序,以便让该地的本土人能够自由地行驶他们的自决权利。”在1974年12月13日,联合国大会根据这两国的建议,通过地3292号决议,请求国际法院对西撒拉哈的法律地位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65条,接受了联合国大会的请求,并要求包括阿尔及利亚、毛里塔尼亚、摩洛哥、西班牙、扎伊尔等国在内的十四个国家提交书面材料。摩洛哥和毛里塔尼亚请求允许派专案法官参加诉讼程序。国际法院在1975年5月22日以命令确定:根据《国际法院公约》第31条和第68条,和《国际法院公约》第89条,摩洛哥有权派一名专案法官出庭,但在毛里塔尼亚和西班牙之间尚不存在法律争端,毛里塔尼亚无权派专案法官出庭。国际法院指出:联合国大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第96条有权请求国际法院提供咨询意见。经过书面和口头程序后,国际法院在1975年10月16日发表关于西撒哈拉法律地位问题的咨询意见。 【咨询意见】:

联合国大会1974年第3292号决议请求国际法院就下列两个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一、西撒哈拉在被西班牙殖民之前是不是不属于任何国家的无主地?

二、如“问题一”的答案是否定的话,该地区和摩洛哥王国和毛里塔尼亚实体之间的法律联

14 系是什么性质的关系?国际法院在本咨询意见中,详细阐述了四个问题:

1、民族自决原则。国际法院认为要解决上述两个问题,应首先回顾《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有关民族自决问题的决议的规定,并以那些规定作为研究这两个问题的法律依据。《联合国宪章》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之友好关系。„”这个目的已为《宪章》第55条和第56条所发展,这些条款对《宪章》第十一章所阐述的非独立领土是特别重要的。联合国大会在1960年12月14日通过的第1514号决议《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宣称:“需要迅速和无条件地结束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殖民主义。”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宣言》规定:“

二、所有人民都有自决权;根据这个权利,他们自由地决定他们的政治地位,自由地发展他们的经济、社会和文化。“

五、在托管领地和非自治领地以及还没有取得独立的一切其他领地内采取步骤,依照这些领地的人民自由地表示的意志和愿望,不分种族、信仰或肤色,无条件地和保留地将所有权力移交给他们,使他们能享受完全的独立和自由。

六、任何旨在部分地或全面地分裂一个国家的团结和破坏其领土完整的企图都是与联合国宪章的目的和原则相违背的。”国际法院指出:联合国大会第1514号决议为60年代以来的非殖民化运动提供了法律基础。这个决议注意到非独立领土的发展有一下几个可能性:A.形成为主权国家;B.与独立国家自由组合;C.与独立国家合并。 自由组合必须是非独立领土人民自由和自愿选择的结果,合并必须是非独立领土人民在充分认识到其法律地位可能发生的变化和通过充分表达其意志,并在民主程序的基础上进行。联合国大会第2625号决议《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指出:

“一个民族自由决定建立自主独立国家,与某一独立国家自由结合和合并,或采取任何其他政治地位,均属该民族实现自决权之方式。” 国际法院认为,关于西撒哈拉的法律地位问题,应根据联合国宪章和上述决议的规定去解决。

2、对“问题一”的意见。关于西撒哈拉在西班牙殖民统治时期是不是一块不属于任何国家的土地(无主地)?

西班牙殖民统治时期,是指在1884年以后的时期,根据当时有效的国家法,占领只能是对无主地的有效占领。国际法院认为: “根据国家实践,凡有部落或人民居住并有一定的社会和政治组织的地方,就不能认为是无主地。在这种情况下,对这种土地的占领只能根据与当地首领签订的协议决定。 从本案接受的材料看来,国际法院认为:

(1)在西班牙殖民时期,西撒哈拉为游牧民族居住,在他们的部落中已有社会和政治的组织,已有能够代表他们的首领;

(2)西班牙的占领不是通过对无主地建立主权的方式而是根据西班牙国王在1884年12月26日的命令,该命令是根据与西撒哈拉当地部落签订的协议把西撒哈拉位置于它的保护之下的。因此,国际法院对“问题一”做了否定的答复,肯定西撒哈拉在西班牙殖民之前不是无主地。

3、对“问题二”的意见。西撒哈拉与摩洛哥王国和毛里塔尼亚实体之间的法律联系是什么性质的关系? 国际法院认为,“法律联系”一词的概念应从联合国大会第3292号决议的目的和宗旨去理解。法院不能接受认为这种联系只限于直接与土地建立的联系而不考虑与当地人建立的联系的看法。在殖民统治时期,该地只有稀少的信封伊斯兰教的游牧民族,他们按着一定的路径在沙漠中活动,有时走到摩洛哥的南边,或走到今天毛里塔尼亚、阿尔及利亚或其他国家的地方。摩洛哥认为它与西撒哈拉有法律联系的理由是它自古以来就占有这个地方,从来没有停顿过在那里行使权力。摩洛哥认为法院应考虑到摩洛哥国家的特殊结构。这个国家是在伊斯兰教的共同宗教联系和各部落对苏丹的忠诚的基础上建立,而不是在领土概念的基础上建立

15 的。摩洛哥在西撒哈拉内部的行使权力表现为部落首领对苏丹的忠诚,他们向苏丹纳税,提供抵抗外侵的武装力量。摩洛哥还认为它在整个西撒哈拉的权力已为当地在1767到1861年与西班牙、英国、美国签订的条约和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与英国、西班牙、发过和德国签订的双边条约所承认。国际法院研究了有关证据之后,认为,这些证据证明:在那段时期,在苏丹和该地的一些部落之间存在忠诚上的法律联系,苏丹已在当地行使权力并已为外国所承认。不过,法院认为这些证据均不足以说明西撒哈拉和摩洛哥之间存在领土主权上的法律关系并已获得外国承认。

“毛里塔尼亚实体”这个概念,是在1974年联合国大会的决议中首次使用的。它指的是:毛里塔尼亚伊斯兰共和国在其中建立的那个具有共同文化、地理、社会的实体。根据毛里塔尼亚的看法,这个实体包括两个具有共同语言、生活方式、宗教和法律制度的酋长国。这另个酋长国还没有形成为国家。它从塞内加尔河延伸到瓦德—撒基埃—艾—哈姆拉(Wad Sakiet El Hamra)。受西班牙管理的这块地区和其他部落之间存在种族、语言、宗教、文化和经济方面的联系,但他们是彼此独立的,没有共同的组织。毛里塔尼亚实体还不具有法律人格。国际法院得出结论说:在西班牙殖民时期,在西撒哈拉和毛里塔尼亚实体之间不存在任何主权方面的法律关系。毛里塔尼亚的游牧民族在西撒哈拉拥有某些权利,包括与土地有关的权利,这些权利构成一种法律关系,这种联系对于他们的维持生活是非常必要的,但不存在边界概念。国际法院的结论是:

“资料表明:在西班牙殖民时期,在摩洛哥苏丹和西撒哈拉一些部落之间存在法律联系。在毛里塔尼亚实体和西撒哈拉之间存在构成法律联系的某些权利。但法院的结论是:这些资料不足以说明在西撒哈拉与摩洛哥王国或毛里塔尼亚实体之间存在领土主权之间的法律关系。法院认为这种性质的法律联系不影响联合国大会第1514号决议在西撒哈拉非殖民化的适用,也不影响在西撒哈拉通过自由和真正的表达人民意志实行民族自决原则。”

4、结论。根据上述论断,国际法院以表述通过三个结论:

一、同意就联合国大会的请求提供咨询意见;(13:3票通过)

二、西撒哈拉在西班牙殖民事情不是隶属于任何国家的无主地;(一致通过)

三、在西撒哈拉与摩洛哥王国之间存在本咨询意见第126条所指的法律联系;(14:2票通过)

四、在西撒哈拉与毛里塔尼亚实体之间存在本咨询意见第126条所指的法律联系;(15:1通过)

参加本咨询意见的法官有:院长:赖厄斯;副院长:阿蒙;法官:福斯特、格罗、本松、贝特伦、安伊马、迪拉德、品多、卡斯特罗、莫洛佐夫、阿列查加、瓦尔多克、辛格、鲁达;专案专家:波尼。

本咨询意见通过时,法官格罗、品多、辛格在咨询意见上附上声明;副院长阿蒙和法官福斯特、贝特伦、迪拉德、卡斯特罗、波尼等提出个别意见;法官鲁达提出反对意见。 【评注】

国家是国际法主体,非国家实体不是国际法主体,民族如在独立斗争过程中已建立了代表该民族的组织,则一定在一定范围内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60年代,在非殖民运动过程中,大量殖民地根据民族自决原则,取得了独立并成了联合国的新会员国。本咨询意见是在非殖民运动事情提出的。由于西班牙在西撒哈拉实行非殖民化,主张通过公民投票决定西撒哈拉的法律地位。由此引起与西撒哈拉有长久历史联系的国家或实体的反对。国际法院在本咨询意见中详细阐述了反应在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大会决议上的民族自决原则,并以此作为回答两个问题的法律根据。民族根据民族自决原则,有权通过独立、与他国组合或合作改变其法律地位,公民投票是一种方式,但必须是真正反应民意,才符合民族自决的原则。

本咨询意见对“无主地”和“法律联系”两个概念的肯定,是相当精辟和明确的。法院肯定

16 西撒哈拉在被西班牙殖民之前不是无主地,因此,西班牙在西撒哈拉的权利不是以对无主地的先占为根据,而是以西班牙与当地部落首领签订的协议为根据。但法院认为摩洛哥苏丹与西撒哈拉部落首领的联系是法律联系,但又认为不是主权性质的联系,这就有点费解了。那时候,西撒哈拉的酋长国只是当地的部落,不是国际法主题,它们与摩洛哥苏丹的联系是以共同的语言、宗教、文化和经济为基础的,如果说这种联系还不足以说明主权的法律关系,那么,部落首领与西班牙签订的协议为什么又能在西班牙统治西撒哈拉的法律根据?条约是两个主权国家之间的协议,还没有取得国际法主体地位的实体或民族与他国签订的那个的协议不是国际条约,不能作为确定主权或边界的根据。

3、联合国的求偿权问题

咨询意见:国际法院,1949年

[【背景】 1948年,联合国派调节人员贝纳多特(Bernadotte)(瑞典人)到巴勒斯坦调解巴勒斯坦纠纷。1948年9月17日,贝纳多特在耶路撒冷被以色列的极端分子杀害。事后以色列没有立即侦查和处理。对于为联合国工作的人,联合国应如何予以保护?当他们受到侵害时,联合国能不能为他们提出求偿要求?换句话说,联合国作为一个国际组织,有没有外交保护权和求偿权?联合国大会在1948年12月3日通过第258号决议,请求国际法院就此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联合国大会在决议中提出两个问题:

一、联合国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期间受到侵害时,联合国作为一个国际组织是否有对那个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存在的政府提出国际求偿的权利,是否可以为(1)联合国和(2)受害者本人提出赔偿要求?

二、如对“问题一(2)”的答案是肯定的话,联合国的求偿和受害者本国的求偿应如何协调? 国际法院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65条,对联合国大会提出的问题进行咨询程序,并于1949年4月11日作出咨询意见。 【咨询意见】

1.联合国的法律地位。联合国是一个国际组织,不是国家,但联合国是国际人格者。从《联合国宪章》看,联合国不仅仅是一个“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它设有具有特殊职权的机关,具有明确的成员,在成员国领土享有特权与豁免,承担着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和平与发展的重要任务,如果它吧是国际人格者,它是不可能完成这些任务的。法院得出结论说:

“国际组织是以个国际人格者,这不意味着它是以个国家,也不是说它的法律人格、权利和义务与国家一样。也不能说它是‘超国家’组织,不能认为它的权利和义务总是在国际层次,比国家层次更高一等。这只是说,它是国际法主体,享有国际权利和义务,有资格通过国际求偿维持它的权利。”

2.联合国的求偿权。对于“问题一(1)”,毫无疑问,当某个会员国违反宪章义务,侵害联合国本身、它的机构和资产以及它的工作人员,联合国有权对它提出求偿要求。由于这个求偿是以违反国际义务为基础的,会员国不得以国内法排除此义务,此求偿是一种国际求偿。联合国有权在国际层次提出求偿,进行谈判,签订特别协定和在国际法庭上提出主张。 对于“问题一(2)”,国际组织是否有为受害者本人提出求偿的权利?传统规则认为外交保护由国籍国行使,但这规则不意味着是对“问题一(2)”的否定答复。其理由有三:

一、此规则适用于由国家提出的求偿,但也有国际组织提出的求偿;

二、即使在国家间的关系上,也

17 有过为非本国人求偿的情;

三、此规则有两个基础,第一是被告国对国籍国的国民作出违反国际义务的行为,第二是只有被违反国际义务的行为所针对的一方才有权提出求偿。这两个基础正说明联合国有权为受害者提出求偿的根据。因为此违反国际义务的行为是对联合国应该保护的工作人员作出的,联合国正是此违反行为所针对的一方。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100条,联合国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得请求或接受联合国以外任何国家或政府的指示,这是为了保证他们能独立地履行职务。因此他们只能受联合国的保护。如果他们仰赖本国的保护,其独立性就贬损了。各国承担保证联合国工作人员能够完成任务的义务,不是为该工作人员的利益,而是为联合国的利益。当他们违反这个义务时,联合国有权维护自己的权利。国际法院说:“联合国对其工作人员受到的损害提出求偿时,它不是为该工作人员的利益,而是为联合国自己的权利,要求尊重对联合国所承担的义务。 对于“问题一”,当被告国是联合国的会员国时,答案无疑是肯定的。当被告国不是联合国的会员国时,被告国就会反对联合国的求偿权了。对此,国际法院认为:“代表着国际社会大多数成员国的五十个国家,有权形成一个在客观上具有国际人格的实体,这个实体不仅仅是他们自己承认,也具有国际求偿的权力。”因此,法院得出结论说,不论被告国是不是联合国的会员国,联合国都有提出国际求偿的权力。

3.联合国求偿权与国籍国求偿权的协调。对于“问题二”,当受害者具有国籍国时,他所受的损害,既侵犯了他的国籍国的利益,也侵犯了联合国的利益,国籍国行使的是“外交保护权”,联合国行使的是“职务保护权”。这两种保护权,哪一种优先,国际法上没有规则可循。国际法院认为,《联合国宪章》第二条第五款规定联合国会员国在联合国采取行动时有尽力予以协助的义务。国籍国和联合国应在善意基础上协调解决。在法律上,被告国是不能就同一件违法行为作重复赔偿的。

4.结论。国际法院最后以表决通过下列结论: (1)对“问题一(1)”,肯定联合国有求偿权;(一致通过) (2)对“问题一(2)”,肯定联合国有为受害者提出求偿的权利;(11:4票通过) (3)对“问题二”,肯定由国籍国与联合国协商解决。(10:5票通过) 以色列在1950年对贝纳多特遇害一事,给联合国赔偿54628美元。 【评注】

在传统国际法上,只有国家才被认为是国际法主体。20世纪后,国际组织的国际法主体地位逐渐获得承认了。国家的国际法主体资格,来自于国家主权;国际组织没有主权,其国际法主体资格来自建立该组织的约章所授予的权力。国际法院在本咨询意见中对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作了深刻的分析,并提出一个十分重要的观点,即认为:国际组织是国际法主体,但不是国家,也不是“超国家”,其权利和义务是与国家不同的,只是在一定范围内的国际权利和义务。这个观点现在已基本为各国学者所接受了。国家对其本国人在国外所受的损害,有权行使外交保护和提出国际求偿。国际求偿权是国际法主体的基本权利。本咨询意见从论证国际组织的国际求偿权说明国际组织具有国际法主体的资格。其论述是相当全面和深刻的,是论述国际组织法律地位的一个重要案例。

三、承认和继承

案例一:路德诉萨戈尔案

(Luther v.Sagor)

案情介绍:原告是1898年组建的俄国公司,它的多数股份为一家英国公司所掌握,该公司在俄国从事木材加工业,1918年和1919年苏俄政府将该公司在俄国的工厂及其产品国有化。并将其中的部分产品卖给了被告萨戈尔公司。被告将该项产品带到了英国。原告在英国法院

18 对萨戈尔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他对这项财产的所有权,判决被告偿还该项财产的价值。英国外交部官员向法院通报说,英国政府同意俄国商务代表团在英国系代表俄国政府的主张,但英国政府从未以任何方式承认苏维埃俄国政府。 既然该项财产在宣告没收时在俄国境内,那就必须根据俄国法律决定没收的效力。问题是作准的俄国法应是沙皇法还是苏维埃法?初审法院法官罗克在判决中指出:苏俄政府的国有化法令是否是英国法院可以承认的有效地立法行为,取决于该政权是否是俄国的主权政府。对于这个问题,他认为需根据英国外交部提供的资料来处理。英国法院在对待外国政府或政权方面应采取的适当态度是:(1)如果该外国政府是被英国政府承认的,法院必须承认该外国政府的主权和它的行为效力;(2)如果该外国政府未被英国政府承认,法院不能,至少不必或不应该理睬或承认该外国政府。罗克法官认为,根据英国官方提供的材料,不能认为英王陛下政府已经承认苏维埃俄国政府为俄罗斯联邦共和国的或任何主权国家的政府。因此本法院也不能予以承认,或认定它具有主权,或认定它可以通过法令剥夺原告公司的财产所有权。 原告公司主张,被告的所有权所依据的法令是一项不符合国际惯例的没收法令,因此,这种法令不能在本法院引为根据。罗克认为,鉴于他未承认上述苏俄政府国有化法令是主权政府的法令,已无需考虑原告的这一主张。 初审法院判决原告路德公司胜诉。 被告萨戈尔提出上诉。在上诉法院审理此案之前,英国政府于1921年3月16日与苏俄政府签订了一项商务协定。并于4月20日承认苏俄政府为俄国事实上的政府。上诉法院因此适用了苏俄政府的国有化法令,判定争诉的财产所有权已转到苏俄政府手中,从而该政府能把有效地产权转给被告萨戈尔公司。上诉被准允。上诉法院在裁决中指出,它同意罗克法官在初审法院根据当时的证据作出的判决。但是,此后的情况发生了变化。对苏俄政府的承认具有追溯的效力,至少溯及到在俄国将原告公司所有的财产没收并国有化的时候。在这方面,承认为事实上的政府与承认为法律上的政府没有什么差别。鉴于承认的追溯效果,英国法院不能对在俄国领土上所为的苏俄政府的行为的效力提出疑问,在本案即对获得原告的财产并将产权转移给被告的行为的效力提出疑问。

编译自毕晓普:《国际法:案例与资料》,1962年英文第3版,第366-367页。

【评

注】

本案是说明承认在英国法上效力的著名案例。

英国法上承认的效力和国际法上承认的效力之间有着一个主要的不同点。在大多数情况下,在国际法上承认是没有构成的效力的,但在英国法上承认却具有构成的效力。本案所反映的正是英国的实践。当英国法院必须决定一个国家或政府是否存在时,它必须受外交部证明书的约束。除非外交部证明英国政府已承认该国或外国法时,法院仅能适用已被承认的国家的已被承认的政府所颁布的法律。

本案涉及的另一个国际法问题是承认效果的追溯力。在国际法上,承认的法律效果具有溯及力,这就是说,既存国家对新国家或新政府的承认,其效力可以追溯到后者成立时。因此,被承认的国家或政府在未被承认之前完成的法律行为的效力,承认国应当予以承认。

案例二:美国诉平克案

(United States v.Pink)

案情介绍:依据1918年好1919年两项法令,苏俄政府解散了俄国第一保险公司,并将其全部财产国有化,不论财产位于何处。但是,该公司于1908年在纽约设立的分公司不顾上述法令,仍继续经营,直到1925年本案被告依纽约法院的命令接管了它的业务时为止。被告平克接管纽约分公司后,清偿了所有的国内债务,尚有100多万美元的结余。1931年,

19 纽约上诉法院指示被告偿付外国人债权人的债务,并将剩余部分交给公司董事会。1933年底,美国政府对平克提起诉讼,法院指示,在美国政府提出的权利要求解决之前,暂停支付业务。

1933年11月16日,美国正式承认了苏联政府,与承认相联系,美国政府接受了苏联政府的某些权利要求的转让。在以“李维诺夫转让”著称的外交照会中,苏联外长指出:苏联政府同意,在苏联政府和美国政府及其国民之间的请求与反请求最终解决以前,苏联政府将不采取任何步骤执行法院的判决,或者,作为前俄国政府的继承人,为从美国国民那里取得已承认应付给它或可能判决付给它的款项提起新的诉讼,²²²²²²由此将所有这些款项转让给美国政府。²²²²²²苏联政府进一步同意,在上述问题最终解决之前,不提出涉及下列问题的请求:(1)美国法院作出或可能作出的判决,就它们涉及苏联政府或其国民享有或可能主张利益的财产、权利或利益的范围;(2)美国政府或美国官员或美国公民作出的行为或解决办法,涉及俄国政府或国民的财产、存款、或义务。美国总统承认并接受了苏联政府的意见。

此后,美国政府在纽约法院对平克和该公司的某些债权人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美国有权单独的或排他的直接获得平克手中的全部剩余条款。纽约最高法院驳回了这项请求。这项判决被上诉庭和上诉法院确认。案件提到了联邦最高法院。

联邦最高法院法官道格拉斯指出:

纽约上诉法院认为,在“莫斯科案”中,所涉及的苏俄法令没有域外效力。如果这种观点是正确的,那它对目前的争论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为美国政府根据“李维诺夫转让”取得的只是俄国享有的权利。如果俄国保险公司在纽约的财产不受上述苏俄法令的影响,那俄国在本案没有东西可以转让。但是,外国法效力的问题是不能排他的由州法院决定的。美国给予“李维诺夫转让”提出的请求产生了一个涉及联邦的问题。²²²²²²在本案,所有权的取得取决于正确解释苏俄法律。

美国曾通过外交途径要求苏联外交部长在取得司法部长的官方意见后,作为一个俄国法问题,澄清国有化法令对俄国保险公司在国外财产的效力。1937年11月28日俄方作出正式声明如下:

苏联司法部长证明,根据苏联政府工作机关的法令,所有被国有化的企业和公司的资金及财产,尤其是保险公司的资金和财产,构成苏联国家财产的一部分,无论其性质如何,也无论它们是否位于苏联境内。

本法院认为,就意欲达到的效果而言,苏俄的国有化法令包括了俄国第一保险公司在纽约的财产。

当然,该法令是否具有域外效力是一个不同的问题。与此相联系的首要问题是,根据美国宪法,纽约州的法律是否可以阻止苏俄法律在纽约的效力。

在这个问题上,纽约上诉法院的判决是清楚的,它认为,根据纽约州的法律,苏俄的国有化法令对本案主张的财产不发生影响。纽约分行的财产已取得了“自己的性质”,它是“独立的”。

在1937年美国诉贝尔莫特案中,本法院判定,指导对外关系的权力由了联邦政府的政治机关行使。这种权力的优越性不受法院的审查。承认外国主权的决定绝对地拘束各法院,并具有溯及力,使被承认的政府的所有行为自其成立之日起有效。本法院进一步判定,对苏联政府的承认,与其建立外交关系,以及“李维诺夫转让”,是导致两国政府缔结一项国际协定的交易中的三个部分。美国政府行使对外权力无需考虑州的法律和政策。在这方面,条约的最高性从一开始就得到了承认。所有国际协定和协议,具有同等的尊严,因为处理国际事务的全权属于联邦政府,它不能被若干州缩减或干预。

贝尔莫特案的判决对本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

20

按照美国宪法关于条约是美国的法律的规定,诸如“李维诺夫转让”这类国际协议与协定与美国的法律具有同等的尊严。

当然,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应谨慎地解释为不至于取消州的权威和管辖,除非这是为使国家政策有效必须的。但是,当州法律不符合或损害条约或国际协定的政策或规定时,州法律必须放弃。

执行在莫斯科案中阐明的纽约州的政策市与联邦的政策相冲突的。²²²²²²

本法院重申对各州主权的限制。任何州都不能重写我国的对外政策,以符合它的州政策;处理对外事务的权力不能由州分摊,这种权力排他的归属于联邦政府;联办政府行使这种权力无须与州法律或州政策相一致;当美国政府,在宪法范围内行事,在法院寻求执行它的对外政策,各州的政策完全与司法审查无关。

本法院裁定:本案诉讼中涉及的资金或财产的权利属于作为俄国第一保险公司的继承人的苏联政府;这种权利根据“李维诺夫转让”已转移给美国;美国对该项财产有反对公司和外国债权人的权利。

纽约上诉法院的判决被撤销。

---编译自毕晓普:《国际法:案例与资料》,1962年英文第3版,第376-381页。

【评

注】

一国国内政府的交接是按照该国宪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时,不产生国际法上的承认问题,但在政府是通过革命或武装政变更替时,则产生承认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承认新政府具有代表国家资格,就是政府承认。本案涉及的是承认在法律上的效力问题。按照国际法,政府承认的第一个效果是,被承认的政府在其与承认国的关系上,正式代表国家的资格得到了承认,两国间在一般国际法上的关系全面成立;第二个效果是,承认具有追溯力,被承认政府的国内法律的有效性在承认国的法院得到承认和适用,其效力追溯到该政府成立时为止,被承认政府的诉讼权和对于旧政府在国外资产所有权的请求权也得到承认。由此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美国政府在承认苏联政府的同时进行的外交转让是美苏间一项有效的国际交易;苏联转让的权利是有实际内容的权利,因为苏联国有化法令已通过政府承认取得了在美国的域外效力;因此,“李维诺夫转让”所产生的权利是可以在美国国内法院得到执行的。

案例三:沃尔夫索赫诉苏俄政府案

案情介绍:这是纽约最高法院1923年审理的一起对未被美国承认的苏俄政府起诉的案件,争诉的问题是被苏俄政府没收了的原属于原告渥尔夫索赫的皮毛所有权。首先涉及和处理的是法院的管辖权问题。纽约最高法院特别庭否认了被告声明传票送达无效和要求驳回原告起诉的抗辩。该院上诉庭确认了这一判决,其根据是:外国政府享受管辖豁免是基于礼让,在没有承认的情况下就不存在这种礼让,被告可以作为外国公司在美国法院被诉。苏俄政府对此提起上诉。上诉的问题是要证明被告是否可以作为一个外国公司被诉。

关于未被美国政府承认的苏俄政府是否可以在美国法院被视为一个外国公司而被诉的问题,纽约上诉法院法官安德鲁斯在判决中指出:

苏维埃俄国政府是俄国现存的事实上的政府,这一点是原告也承认的,否则,在法院的判决诉讼就没有适当的被告一方,而这正是被告所主张的。这是一个常识性的问题。²²²²²²目前的诉讼并不与位于本法院管辖权范围内的财产所有权有关,若是那样的话,诉讼结果将取决于对苏俄政府行为效力的承认与否。在那种情况下,可能需要考虑国际礼让论,本案属于不同的情况。被告苏维埃政府是由于本国领土内所为的主权行为,而依下述理由为根据被诉

21 的,即,如果被告在本国领土内的行为换由个人所为,按照美国国内法,那就是一种侵犯行为。

是否有一个政府存在——具有在自己领土内行使其权威的权力,它的统治为人民所服从,能够履行其作为一个独立国家的责任和义务,能够用武力实行它的主张——这是一个事实问题,而不是理论问题。对于它来说,承认并不创造一个国家,虽然它可能得到承认。²²²²²²一个在自己领土内存在的主权政府,它的管辖是排他的和绝对的,它可以施加任何限制,这是它的独立性的结果。可能得到承认,它的行为应该符合正义与平等。但是,如果它不这样做,美国法院没有资格审查它的行为。外国主权者不能带到我们法院的被告席上来。这并不是出于礼让,而是因为他没有使自己隶属于我国法律的管辖。没有他的同意,他不受我们的法律支配。²²²²²²无论是否被承认,情况都是这样的。²²²²²²无论何时,对主权行为发生争议,都只能成为谈判、报复或战争的事项。

纽约州上诉法院最后裁定:对苏俄政府是否可以作为一个外国公司在美国法院被诉的问题的回答应是否定的,纽约最高法院的扣押令应撤销,解除货物扣押的动议应准允。

--- 编译自毕晓普:《国际法:案例与资料》,1962年英文版第3版,第359-360页。

【评

注】:

与英国法上承认的效力不同(参见路德诉萨戈尔案),在大多数国家,承认是没有构成效力的,承认的效果只具有相对的意义。一个国家或政府是否存在,是一个事实问题,而是否给予承认则是一个政治问题。它决定于有关国家的政治立场和对外政策。一个新国家或新政府,即令未被许多国家承认,也不能视其为不存在。一些国家的司法实践表明,对未被承认的政府的国内法的效力应予以尊重,并承认其国家行为享受司法豁免的权利,因此未被承认的政府不能再外国法院成为被告,除非得到它的同意。

案例四:阿波里特诉水银业机械公司案 案情介绍:一家东德公司卖给美国水银业机械公司一批打字机。原告是这笔买卖交易的受让方,因价款的支付问题发生纠纷。原告于1961年在纽约最高法院对水银业机械公司提起诉讼。被告公司抗辩说,原告不能对它起诉,因为转让方东德公司是由东德政府组建或控制的国家公司,因而东德政府还未被美国政府承认。纽约最高法院支持被告的这种抗辩。原告上诉,上诉被准允。

纽约上诉法院法官布雷特尔在上诉裁决中指出:

一个外国政府虽然未被美国政府的政治机关承认,然而,它确实实际存在的,而且这种存在在司法上是知晓的。该事实上的政府的行为,作为其控制下领土内活动的结果,可能影响在该国领土内的个人或公司的私权利和义务。这是一条传统的法律原则。

未被美国政府承认的事实政府或它建立的公司在美国法院缺乏诉讼权利这一点,并不能决定与该政府或公司进行的交易在美国法院就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只要该政府不是诉讼的当事一方。

拒绝给予东德政府以法律上的承认的公共政策是由拒绝承认它的美国政府的政治机关确定的,其结果是东德政府不能在美国法院起诉。至于它的法人组织,是否有诉讼权利的问题是不大清楚地,也许可以提起诉讼。但是,转让交易的另一方,通过让渡或其他转让方式

22 取得权利,则可以根据这种权利起诉,除非原买卖交易或转让交易政策违反国家政策。²²²²²²如果联邦政府在行政上不禁止购买和输入东德打字机,或为此提供了便利,而且法律也不禁止这样做,那么,被告公司就很难用这笔交易或转让是“不合法的“为由拒绝支付这批商品的价款。

初审法院的判决被撤销。原告胜诉。

---编译自毕晓普:《国际法:案例与资料》,1962年英文版第3版,第363-364页。

【评

注】

本案涉及两个法律问题:

其一是,未被承认国的国家公司在拒绝给予承认的国家的法院是否有诉讼的权利。一般说来,一国不能在未承认它的国家起诉,但它的下属公司作为法人组织是否有诉权的问题则是不确定的。按照本案例判决的见解,似乎是有诉讼权利的。

其二是:与未被承认国或国家公司进行的买卖或其他交易在未承认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应该说,这种交易是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的,只要该项交易不违反法院地国法律和公共政策,交易一方不能因对方未被本国政府承认而不履行自己的义务。

5.蒂洛科特许权仲裁案 英国诉哥斯达黎加

独任仲裁人:塔夫脱,1923

【案情】

1917年,哥斯达黎加发生政变,国防部长弗列德里克.蒂诺科(Frederico A.Tinoco)通过政变取得了政权。新政权在1917年6月举行选举,并制定了新宪法,蒂诺科当选为总统。1919年,蒂诺科辞职并出国去了,他的政府宣告垮台而前政府又复辟了。前政府复辟后,于1922年宣布一项成为“取缔法”的法令,宣部在1917年1月27日-1919年9月2日这段期间由蒂诺科政府与外国人签订的合同一律无效,并宣布蒂诺科政府在1919年6月28日关于发行1500万科朗钞票的第12号法令无效。蒂诺科政府统治时期,该政府曾授予“哥斯达黎加中部石油公司”石油开发特许权,并欠下“加拿大皇家银行”998000科朗的债务。这两家企业都是英国公司。英国于是代表这两家受影响最大的公司向哥斯达黎加政府提出抗议,要求哥斯达黎加政府承认蒂洛科政府授予的特许权的效力和偿还加拿大皇家银行的债务。哥斯达黎加政府否认对蒂洛科政府的行为或义务有责任,并认为哥斯达黎加政府的“取缔法”是政府合法行使政府权力的行为,并否认英国的求偿有不受“取缔法”影响的效力。两国终于在1922年1月12日签订仲裁协定,请美国前总统塔夫脱担任独任仲裁员裁断这项争端。仲裁协定请求独任仲裁人根据现行有效的协议、公法和国际法原则,裁定英国的求偿要求是否成立,或裁定哥斯达黎加政府拒绝承认由“取缔法”引起的求偿是否正确。1923年10月18日,塔夫脱作出对哥斯达黎加有利的判决。 【裁决】

在裁决中,英国认为:第一,蒂洛科政府在两年零九个月期间是哥斯达黎加唯一的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政府,,在这段期间,没有其他政府反对它的主权,该政府对全国实行和平的统治,人民是苜蓿承认它的统治的。第二,继承蒂洛科政府的政府不能以立法命令否定它影响英国臣民的行为所应负的责任。英国认为:该法令本身应该被取缔,与蒂洛科政府合法成立的合

23 同应由哥斯达黎加现政府完成,被侵占的财产或被取缔的权利应该得到恢复。

哥斯达黎加在答辩中称:第一,根据国际法,蒂洛科政府不是事实上或法律上的政府。蒂洛科政府是以个违反1871年宪法的政府,该政府所签订的合同和所承担的义务是无效的和不产生法律义务的。第三,英国没有承认蒂洛科政府,英国政府不能认为蒂洛科政府对英国国民所创设的权利和义务对继承政府有约束力,从而为其国民向继承政府提出求偿。 独任仲裁员塔夫脱引用美国法学家、国际常设法院法官穆尔的两段话:

“一国政府或国内政策的转变,不一定影响该国在国际法上的地位。帝制可以变为共和,共和也可以变为帝制。集权政治可以为宪政所代替,反过来也是一样。不过,尽管政府改变,国家并无改变,权利和义务丝毫没有贬损。” “国家的延续性原则产生重要的后果。国家应受业已不存在的政府所承担的义务的约束,复辟的政府一般应为造反者的行为负责。路易十八和路易.菲利普的政府对外国公民因拿破仑二受的损失给予实际赔偿,两个西西里国王队美国国民因穆拉特的错误行为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政府如何产生,如何组织,一般是国内考虑和决定的问题,当事实上存在的政府的成立已足以保证它的稳定性,在其右能力维持的时候得到国人的默认,并能履行其国内外义务的时候,外国就可以和这个政府打交道了。”

第一,从双方提出的文件和证据来看,蒂洛科政府是事实上的政府。

蒂洛科原是前政府(冈萨勒斯政府)的国防部长。蒂洛科以政变取得政权后,前总统冈萨勒斯逃到美国去了。蒂洛科立即组织选举,以61000票当选为总统1917年6月8日通过新宪法。“在整整两年内,蒂洛科及在其领导下的立法议会和平地行使哥斯达黎加政府的行政事务。这段时间没有发生过革命性的*,在国内也没有任何其他政府。法院照样开庭,议会照样立法,政府有序地行使行政职能。人民似乎欢迎这个政府,欢迎这个转变。虽然复辟活动时有发生,但蒂洛科政府是稳固地掌握政权的。蒂洛科政府能否被认为是哥斯达黎加政府延续中的一个环节?从证据来看,我必须承认,蒂洛科政府的确是一个主权政府。”

但有人认为,许多大国拒绝承认蒂洛科政府,而外国的承认是政府继承的产生、存在和延续的主要证据。毫无疑问,外国的承认,是证明一个政府在国际社会中存在的重要证据。就本案来说,蒂洛科政府已获得20个国家承认了。 对一个政府的不承认,通常是这个政府尚未取得国际法承认的独立和控制权力的适当的证明。但对一个政府的承认与否,如果不是从该政府的事实存在和控制权力去考察,而是从该政府的产生是否合法或是否正规去考察,这种不承认就失去其作为证据的价值了。无论如何,这种不承认不能推翻摆在我面前能说明根据国际法所确定的标准蒂洛科政府是一个事实撒谎那个的政府的许多证据。 第二,哥斯达黎加认为蒂洛科政府不能被认为是事实上的政府,认为这个政府之存在和维持不是符合哥斯达黎加1871年宪法的。如果说,一个政府成立后实行和平统治并在相当长时期内获得人民的默认,这个政府还不能认为是事实上的政府,除非它符合先前的宪法,这就等于说,根据国际法规则,反对现行政府的基本法律的革命就不能建立一个新政府了。这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应该的。革命造成的变化,推翻了在现行法律和基本法律下的现政府的规则,推翻到什么程度,决定于革命的需要。如果说革命产生的事实上的政府,要符合旧宪法的提示,那就是用语上的矛盾了。同一个政府,在国际上继续下来,但这个政府的国内法就变了。问题不是新政府是否在其所推翻的政府的宪法范围内取得权力和实行领导,二是这个政府是否真正建立起来,在它权力支配下的人是否都承认它的控制而且没有反对力量要建立一个取替它的政府,这个政府是否能履行它的义务,象一个政府通常所作的那样,是否在其管辖范围内得到尊重。

中美洲共和国在1907年12月20日签订了一个条约,其中规定:“缔约国政府对于五个共

24 和国由于政变或革命而取得权力的政府,在人民通过自由选举按照宪法形式重组国家之前,将不予以承认。”这个条约不能影响非缔约国政府的国民所取得的权利,也不能改变国际法在“事实上政府”(government de facto)这个问题上所形成的规则。 第三,哥斯达黎加认为英国的行为构成“反言”(estoppel),因为英国不承认蒂洛科政府,但却为其国民向蒂洛科政府求偿。独任仲裁人认为,不承认是该政府是否取得事实存在的重要证据,但不排除不予承认的政府为其国民求偿的权利。在英美法院中,大量判例表明:在行政不承认一个事实上的政府时,法院是不能承认这个政府在事实上的存在的。在本案中,英国的立场是:它所不承认的蒂洛科政府是一个事实存在的政府,这个政府能为英国国民创设权利,那正是英国需要加以保护的。英国的不承认这个事实上的政府,可以用来作为否定该政府事实存在的证据。但这不妨碍英国可以改变它的立场。不承认可以有助于继承的政府取得权力,但后来根据事实政府的存在而提出的求偿并没有以欺诈或不诚实而损害继承的政府。至于说,英国国民知道本国政府的不承认政策,但他们还是与蒂洛科政府签订合同,这也构成违反“禁止反言”的行为。独任仲裁人认为,这是英国政府与它的本国国民之间的问题,不是国际法上的问题。

独任仲裁人在仲裁中决定:蒂洛科政府与外国公司所签订的合同,从当时的法律看来,是不可能有效地签订的,因而不可能不受继承政府的“取缔法”影响。独任仲裁人支持哥斯达黎加认为对蒂洛科政府的债务没有责任的主张,但驳回哥斯达黎加认为蒂洛科政府不是事实上政府和认为英国违反“禁止反言”原则的主张。 【评注】

承认是一个既存的国家或政府对一个新产生的国家或一个依非宪法程序产生的新政府表示确认的行为。这种行为,直到19世纪末,通常被认为具有创设新国家的作用,因而被称为承认的“构成说”;19世纪末以后,大多数学者认为承认只有宣示的性质,即既存的国家或政府确认这个新国家或新政府的产生并表示愿意和它建立外交关系。这种看法被称为承认的“宣示说”。本案就是宣示说的典型案例。本裁决着重分析了国际法上有关承认的三个问题。第一是新政府与外国承认的关系问题,第二是新政府对前政府的义务的继承问题,第三是承认与求偿的关系问题。

新国家或新政府的存在,是客观存在的,不以是否取得他国承认为转移。蒂洛科政府产生以后,在国内实行有效的治理,人民不反对,又不存在另一个政府,在这种情况下,这个政府的存在是没有问题的。外国之承认与否,固然像独任仲裁人所说的,是该政府存在的一个重要证据,但不是一个决定性的条件。至于这个政府是否合法,这就决定于该国的国内因素,在国际法上,国家无权对他国的政府的合法性进行判断所谓法律上的政府只是说该政府已于外国政府建立了国际法上的关系,不是该政府是否合法的问题。一个依非宪法程序产生的政府是否合法,决定于它是否依照它证据的法律在国内实行有效的控制,是否为它所治理的人民所拥护。其合法性当然不能以原来的宪法来判断,也不能以取代它的新政府的宪法去判断,原来的政府或取代它的政府可以承认它为合法,也可以视之为不合法,对该政府的义务可以继承也可以不继承,这完全决定与原来的政府或接替它的政府的态度,与外国的承认与否无关。即使不承认该政府而承认原来的政府或接代替它的政府接受该政府的义务。蒂洛科政府推翻了原来的政府,原来的政府复辟后成了取替蒂洛科的新政府,它是没有继承蒂洛科政府义务的义务的。它有权颁布新法令取缔蒂洛科政府的某些措施,外国人由此而受到的损失应该认为是合理的政治风险。这是外国投资所必须考虑的因素。代替蒂洛科的政府不须为此承担国际责任。正如独任仲裁人所说,在国际法上,两个政府都是哥斯达黎加政府,但在国内法上,这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政府了。

承认只是承认者与被承认者建立正常外交关系的宣告。承认蒂洛科政府的国家固然可以和蒂洛科政府进行正常的外交交往,不承认蒂洛科政府的国家虽然不能和它进行正常的交往,但

25 不排除其本国国民与这个未经承认的政府有商业关系(除非该国禁止)。但这个关系是得不到本国保护的。英国不承认蒂洛科政府,英国公司可以和蒂洛科政府作生意,英国公司与蒂洛科政府签订的合同依照蒂洛科政府的法律成立,在蒂洛科政府存在期间,这些合同当然是有效的。一旦蒂洛科政府被推翻,其法律被取替之后,这些合同就失去其存在的依据了。代替蒂洛科政府的新政府如果承认这些合同,不就等于承认蒂洛科政府的法律?这当然是新政府所不能就接受的。对英国来说,假如它不承认新政府而承认蒂洛科政府,它固然无权要求新政府接受这个义务。假如它承认新政府不承认蒂洛科政府,它就更无权要求新政府接受这个义务,因为蒂洛科的法律在英国眼里就等于是不存在的,那些合同就不可能是依法成立。因此,英国有权为其国民求偿,但这求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6、海尔—塞拉西诉电报公司案 海尔—塞拉西诉电报公司 英国高等法院,1938年 英国上诉法院,1938年

【案情】

埃塞俄比亚皇帝海尔—塞拉西通过他的代理人与英国电报公司签定了一份合同,经营埃塞俄比亚与英国之间的电报业务。根据合同,英国电报公司应付给埃塞俄比亚一笔款子。1935年,意大利侵入埃塞俄比亚,海尔—塞拉西流亡在外。海尔—塞拉西要求英国电报公司把欠款还给他的流亡政府。英国电报公司承认欠下埃塞俄比亚一笔款,但认为海尔—塞拉西已经没有权利要求这笔款项,因当时英国政府已承认意大利是埃塞俄比亚事实上的政府了。海尔—塞拉西向英国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英国电报公司归还所欠的款项。英国高等法院认为,既然海尔—塞拉西仍然是埃塞俄比亚法律上的君主,他有权取得被告应于1936年1月1日归还的欠款。被告向上诉法院上诉,但在上诉过程中,英国政府已经正式承认意大利政府是埃塞俄比亚法律上的政府了。这就是说,海尔—塞拉西已经不是埃塞俄比亚的君主,已经没有权力要求这笔款项了。上诉法院判决准予上诉,驳回原判。 【诉讼与判决】

1.高等法院的诉讼。在高等法院的诉讼中,被告英国电报公司提出意大利驻英大使在1937年2月2日和4月14日的两封信。信中表示意大利政府也要求收回这笔欠款,并说意大利政府不准备在英国法院解决这个问题。当时英国外交部给法院一封信,明确指出:(1)国王陛下政府仍然承认原告海尔—塞拉西是埃塞俄比亚法律上的君主;(2)国王陛下承认意大利政府为埃塞俄比亚事实上的政府。根据这个情况,高等法院法官贝涅特判称: “当原告政府承认某个外国政府在事实上统治着一个外国领土时,英国将视该政府在其统治下的领土所作的行为有效。„„ 但这不是说,该国所有的财产即属于这个事实上的政府和原政府对该财产的所有权已被剥夺。”

“海尔—塞拉西虽然丧失了在埃塞俄比亚的控制权,本法院所应考虑的主要是他对在英国的财产是否享有所有权,如果他享有所有权,所有权是可以强制执行的。” “因本案不涉及与在埃塞俄比亚的人或物有关的行为的效力问题,它所涉及的只是在英国的财产的所有权问题。”

高等法院在1938年3月23日判决原告先前在英国拥有的一笔债权并没有被剥夺,原告有权要求取回被告应于1936年1月1日归还的债款。被告不服,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2.上诉法院的诉讼。在上诉过程中,英国政府宣布正式承认意大利国王是埃塞俄比亚法律上的皇帝。

上诉法院认为既然意大利国王取得了埃塞俄比亚皇帝的地位,作为埃塞俄比亚皇帝,体有权取得埃塞俄比亚在国内外的财产,埃塞俄比亚前皇帝的所有权就不复存在了。意大利国王的

26 继承权应追溯到意大利国王被承认为事实上政府的时候,即1936年12月。根据英国法律,本案高等法院所判定的原告的诉讼权利已于1936年12月转移给意大利国王,原告提出诉讼的债权亦同时转移给意大利国王。 【评注】

从英国的国际法观点以及英国的法律来看,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的结论是无可厚非的。正如高等法院法规贝涅特说的,事实承认是承认新政府在其统治下的领土内的行为效力。法律承认是承认该政府的行为在国内和国外的全部效力。获得事实承认的心政府在其领土以外所作的行为的效力是得不到承认的。这种观点还是从实际控制的原则出发的。获得法律承认的政府,即使它在某段时间内失去了在其领土内的控制力,它还有重新获得在事实上已经失去的控制力的可能。假如这个政府再也无法恢复其控制力的话,这法律承认就毫无意义了。在本案中,当意大利在埃塞俄比亚的政府已被承认为法律上的政府时,它已有权收回在国外的债权,前政府的权利就完全被剥夺了。

对新政府或“新状态”给予事实承认,这本身就意味着是对原来获得法律承认的政府或“状态”的否定。对新政府给予事实承认,而同时又对原来的政府给予法律承认,这在法律上是有矛盾的,特别的对处于敌对状态下的两个政府,一个给予事实上的承认,另一个给予法律上的承认,这不但给国内法院带来极大的困难,在国际法上更会造成理论上和实际上的冲突。本案两级审判的结论截然相反,这就是把承认分为事实承认与法律承认所带来的后果。

7.民用航空公司诉中央航空公司案 民用航空公司诉中央航空公司 英国上议院司法委员会 【案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前不久,1949年9月,国民党政府把当时在国民党控制之下的中央航空公司(Central Air Transport Corp.)40架飞机飞去香港。同年12月12日,它把这批飞机卖给两个美国公民(该公司的合伙人),这两个美国人又把它卖给美国民用航空公司(Civil Air Transport Inc.)。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1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宣布中央航空公司及其财产为国家财产。当中央航空公司准备把这40架飞机移交给美国民用航空公司的时候,该公司的中国员工认为这批飞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财产,反对移交给民用航空公司。1950年1月6日午夜,英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法律上的政府,由此产生的问题是:这承认是否影响中央航空公司根据1949年 12月12日的合同出售该批飞机的权利。民用航空公司要求香港最高法院宣布这批飞机所有权属于他们,但最高法院驳回了他们的请求。他们上诉于香港上诉法院,上诉法院也认为这批飞机已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财产,驳回上诉。民用航空公司于是上诉于英国上议院司法委员会。司法委员会不顾中国的反对,准予上诉,并于1953年把这批飞机判给民用航空公司。

【诉讼与判决】

英国上议院司法委员会声称:“涉及外国国家主权的诉讼不妨碍本院行使管辖权。”于是在1950年5月10日以命令接受上述,并于1953年,由法官西门作终审判决。 法官西门认为:

“英国国王政府是在香港行使主权的政府。”

“英国政府在1950年1月6日正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前,仍继续承认前国民党政府是中国法律上的政府。本案涉及的40架飞机,是国民党在1949年9月飞到香港的,1949年12月12日卖给美国民用航空公司时,国民党政府仍然是法律上的政府,中央航空公司是

27 它的机构。那批飞机当时还是国民党政府的财产,而且还在它的控制之下。” “香港法院把被告(中央航空公司)的诉讼主张概括为以下三点:(1)中央航空公司是国民党政府所有和控制的。”国民党政府在1949年12月12日把这批飞机卖给它的股东,是一件有效的交易;(2)合伙关系的财产转移,是根据美国法律认为有效的出卖把财产转移给本案上诉人的;(3)政府由继承而转移,不是以权力而转移,这批飞机出卖时,国民党政府仍然被国王政府承认为法律上的政府,它有权进行这项交易,承认的溯及原则对此不适用。 “香港法院根据下面两个理由驳回上述主张:(1)国民党政府在1949年12月12日的地位已使它不能有效地进行这笔交易,它已经没有这个权力;(2)国王陛下政府于1950年1月6日承认中央人民政府为法律上的政府,承认的溯及力已使这批飞机在出卖时是中央人民政府的财产,国民党政府无权进行这笔交易。”

“对于上述第一个理由,本法院认为这笔交易的效力,应按交易成立时的情况判断。1949年12月12日的时候,国民党政府还是一个法律上的政府,中央航空公司是它的一个机构,这批飞机仍然是国民党政府所有的。飞机飞到香港两个月后才出卖,其所有人完全有此权力。诚然,这种交易的动机可能有转移财产的意图,但一个政府买卖一笔货物的动机是不应由外国法庭判断的。”

“对于第二个理由,法院认为,对以个新政府的法律承认,在某种情况下可能使前政府的交易行为无效,即如果前政府出卖的货物位于新政府的有效控制的地区,而它已无力取回该笔货物,当新政府为国王政府承认为法律上的政府时,该货物的买方就不能向英国法院提出该笔货物的权利了。”

“承认的溯及力能使一个后来获得法律承认的事实上的政府的行为有效,不能使前一个法律上的政府的行为无效。”

“1950年1月6日,国王陛下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法律上的政府,法律上的溯及力必须限制在该政府所控制的领土范围内所作的行为。„„ 本案涉及英国殖民地香港的财产,这些财产在出售时是属于国民党政府的财产,无论对那批飞机的实际控制程度如何,那种控制是违反香港最高法院11月24日的禁令的。„„ 那些非法控制这批飞机的人的行为不能作为适用追溯力原则的根据。根据本案的事实,中央人民政府对这批飞机没有优先的所有权或占有权,也不能根据实际占有而取得这个权利,因此不存在溯及效力的基础。溯及效力原则与通过占有取得管辖权的政府的行为有关,但不包括非法占有的实际行为。” “本院不同意香港法院认为这批飞机从1949年10月1日起已成了中央人民政府的财产的看法。我们认为中央人民政府在1949年10月1日解除国民党政府各部部长职务的法令,只能在中央人民政府控制的领土内被认为有效。”

根据上述理由,司法委员会判决准予上述,并于1953年把这批飞机判给民用航空公司。 【评注】

本案是事实承认和法律承认造成矛盾百出的又一个事例。对奉行判例法的英国来说,司法委员会的判决与路德诉萨戈案,海尔—塞拉西案的判决是不一致的。在路德诉萨戈案中,英国上诉法院肯定对苏维埃政府的事实承认使苏维埃政府的国有化法令在英国发生效力,前路德公司的木材因此成了苏维埃政府的财产。在海尔—塞拉西案中,上诉法院认为意大利政府的法律承认的溯及力,可追溯到事实承认时期的行为,因而认为意大利政府有权取得前政府在英国的一笔债券。在本案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告成立后,英国就表示承认中央人民政府是事实上的政府了,但同时还承认前国民党政府是法律上的政府。根据英国的所谓事实承认的理论,从1949年10月1日到1950年1月6日之间这段时期,中央人民政府是事实上的政府,这个政府的行为对英国政府是有效力的。1949年11月12日,中国已宣布中央航空公司及其资产是中国的财产,这当然包括中国在国内和国外的财产。在路德诉萨戈案中,事实承认的效力已及于在英国的财产,为什么在本案中又认为事实承认的效力只能及于被承

28 认政府实际控制的地区?在海尔—塞拉西案中,法律承认追溯到事实承认时期的行为,为什么在本案中,法律承认不能使中国在1949年11月12日宣布中央航空公司属于中央人民政府的法令不能保护在香港的财产?就以英国的国际法理论来说,法律承认的溯及力是得到承认的,法律承认一经宣布,其效力应追溯到被承认政府产生之日,被承认政府的一切法令对承认者是完全有效的。如果承认中国1949年11月12日的法令有效,在香港的40架飞机 所有权当然属于中国,前国民党政府是无权把它卖给美国的民用航空公司的。司法委员会在本案中竟然认为“承认的溯及效力能使一个后来获得法律承认的事实上的政府的行为有效,不能使前一个法律上的政府的行为无效”,中国说法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8、杰克逊案(湖广铁路债券案)

杰克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

美国阿拉巴马州地区法院,1979年—1986年 【案情】

1979年11月,美国阿拉巴马州杰克逊等九人在阿拉巴马州地区法院起诉,状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偿还清朝末年发行的湖广债券的本息。该地区法院受理了此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列为被告,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发出传票,并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传票送达后60天内到庭答辩,否则便进行缺席审判。 所谓“湖广铁路债券”是清朝末年为了筹集资金修筑湖南湖北境内的粤汉铁路和湖北进内的川汉铁路而发行的一笔债券。这条铁路不是为了发展经济而是为了镇压南方各省的革命斗争的需要而修建的。这笔债券由英、法、德、美等国认购,是帝国主义实行“利益均沾”和划分在华势力范围的一次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拒绝接受美国地方法院的传票,并严词指责美国地区法院的行为违反国际法的国家主权豁免原则。美国法院不顾中国的反对,于1982年9月1日作出缺席判决。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原告41313038美元,外加利息和诉讼费。这就是曾经震动一时的严重侵犯中国国家主权豁免的所谓“湖广铁路债券案”。 【诉讼与判决】

原告杰克逊等指称这笔债券是清朝政府发行的商业债券,清朝被推翻后,国民政府在1938年以前曾付过利息。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义务继承这笔债务。 地区法院认为:(1)根据现行的国际法原则,一国的政府更迭通常不影响其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作为清朝政府和国民政府的继承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义务偿还其前政府的债务;(2)根据美国1976年的《外国主权豁免法》第1605段的规定,外国国家的商业行为不能享受主权豁免。它认为湖广债券是商业行为,不能享受国家主权豁免。阿拉巴马地区法院根据这个理由,在1982年9月1日作出缺席判决,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原告41313038美元,外加利息和诉讼费,并声称强制执行判决。

事后,1983年2月2日,中国外交部长向美国国务卿递交备忘录,其中指出:国家主权豁免是国际法的一项重要原则。中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无可非议地享有司法豁免权。美国地方法院对一个主权国家作为被告的诉讼行使管辖权,作出缺席判决,甚至以强制执行判决相威胁,完全违反国家主权平等的国际法原则,违反《联合国宪章》。对于这种将美国国内法强加于中国,损害中国主权的行为,中国政府坚决拒绝。如果美方无视国际法,强制执行上述判决,扣押中国在美国的财产,中国政府保留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1983年8月12日,中国通过当地律师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代理特别出庭,提出撤销缺席判决和驳回起诉的动议。同时,美国国务卿也向法院提出书面证词,表示支持中国的动议。美国联邦地区法院终于在1984年4月27日,主要以1976年的《国家主权豁免法》没有溯及力和“公益利益”为理

29 由,撤销了法院于1982年所作的缺席判决。此撤销判决后来为美国联邦第11巡回上诉法院和联邦最高法院所确认。 【评注】

本案涉及两个重要的国际法问题,一是国家主权豁免问题,二国家债务的继承问题。主权豁免是国际法的一项公认的规则,这个规则是从“平等国家之间无管辖权”的传统概念产生的。凡是国家行为和国家财产,在外国都受到豁免,不受外国法院管辖。中国是主权国家,美国已与中国建立了外交关系。中国的国家机关和国家行为是不受美国法院管辖的。在本案中,美国法院居然受理一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被告的案子,还居然向一个主权国家的外交部长发出传票,对一个主权国家作出缺席判决,这不能不认为是国际法史上少有的笑话。国家主权豁免是国家固有的权利,除非国家自己放弃,任何国家无权剥夺这个权利。19世纪末,由于国家参与经济活动,一些欧洲国家开始提出所谓“限制豁免”的主张,到本案发生的时候,世界上接受这个主张的国家只有13个。这说明所谓“限制豁免”的规则渊源没有形成为一项习惯法规则,这规则只能在接受这规则的国家之间有效。美国在1976年颁布的《外国主权豁免法》是一项国内法,该法规定国家的商业性行为不能享受主权豁免,那只是美国单方面的主张,它没有权利规定外国不能享受这项国际法授予主权国家的权利,也不能要求外国“放弃”这项权利。而且,正如美国联邦第11巡回上诉法院所说的,即使这个1976年的法律有效,其效力也不能追溯到1911年的行为。根据美国宪法,国际法是作为美国法律的一部分在美国生效的,因此,对美国来说,违反国际法的国内法,应该认为是无效的。 至于国家债务的继承问题,“恶债”不予继承,是国际法上的一项公认规则,这个规则在英国和美国的实践中是早已得到承认的。湖广铁路债券是清朝为了修建一条便于镇压南方各省的革命运动的铁路而发行的债券,根本不是什么商业行为;该债券在英、法、德、美列强之间认购,是列强划分在华势力范围的历史证据。就这两点来说,这笔债务毫无疑问是属于恶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拒绝承认,在国际法上是有充分根据的。

9、光华寮案

陈之迈诉光华寮

日本京都地方法院,1977年;1986年

日本大阪高等法院,1982年;1987年 【案情】 光华寮(“寮”在日文是宿舍之意)是在日本京都市左京区北白川西町的一座一千平方公尺的五层楼房。该寮建于1931年,原属于日本洛东公寓公司。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京都大学受日本政府“大东亚省”的委托,将该寮租用,作为当时的中国留学生居住之用。日本投降后,大东亚省被撤销了,该寮无人管理,由中国留学生组织自治委员会自行管理,该寮改称为“光华寮”。

1950年,前中国政府驻日代表团用变卖日军侵华期间所了掠夺的财产所得的公款把光华寮买下作为留日学生的宿舍。1961年,台湾当局以“中华民国”名义在日本将该寮登记为中国国家财产。1967年,台湾当局要求收回该寮,并要求居住在光华寮的中国留学生王炳寰等八人搬出该寮,被王炳寰等人严词拒绝。台湾当局遂以“驻日大使”陈之迈的名义,向京都地方法院起诉。1977年9月16日,京都地方法院确认该寮是中国的国家财产,驳回起诉。原告不服,上诉于日本大阪高等法院,大阪高等法院于1982年4月14日撤销原判,将该案发回京都地方法院重审。京都地方法院于1986年2月4日,重新判决,将该寮判归台湾当局。被告不服,向大阪高等法院提出上诉,但大阪高等法院于1987年2月6日,判决维持

30 原判,驳回上诉。被告于1987年5月30日再上诉于日本最高法院,要求日本最高法院撤销大阪高等法院的判决,并请最高法院作出公正的裁决,但最高法院迄今尚未裁定。 【诉讼】

京都地方法院在1977年9月16日的判决中判定:

1.1950年,前中国政府驻日本代表团以变卖日本侵华掠夺财产的资金将该寮买下,作为中国留日学生的宿舍,该寮成为中国的国家财产。

2.日本于1972年9月16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日本政府已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唯一的合法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继承了前中国的一切国家财产,这些财产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应移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原告于1977年10月向大阪高等法院提出上诉。大阪高等法院在1982年4月14日作出判决称:台湾“中华民国仍然是在国家体制下现实地统治着台湾及其周围岛屿、是没有被承认的事实上的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实际上还未完全地继承旧中国政府在外国的财产。”大阪高等法院根据这个理由撤销原判,将本案发回京都地方法院重审。 京都地方法院在1986年2月4日,改变1977年9月16日的判决,把光华寮判归台湾当局。王炳寰等不服判决,像大阪高等法院提出上诉。大阪高等法院于1987年2月26日对上诉作出驳回上诉的判决。判决中称: “1.光华寮的学生认为该寮是由变卖日本侵华掠夺物资的资金购买一事,没有充分证据。该寮是中华民国“政府”为解决留学生之生活困苦而购买的。

2.在国际法上,旧政府完全消失后,其财产完全由新政府继承。中国的国民党政府虽然已被推翻,但现在仍占据在台湾及其他小岛上,还没有完全被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尚未能控制台湾地区,也就未能控制其国外的全部财产,因此,中国由国民党政府登记的在日本的财产光华寮的产权尚不能转移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大阪高等法院认为,光华寮之能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继承,一个从该寮的性质,购买的资金来源和属性,该寮的现状等情况考察,根据上述理由,应维持原判,驳回上述。 王炳寰等继续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最高法院撤销大阪高等法院的错误判决,重新作出公正的裁决,但最高法院迄今尚未作出裁决。 【评注】

新政府成立以后,有权继承前政府在国内外的一切财产,这是国际法公认的原则。本案涉及我国在日本的一项国家财产的产权继承问题。日本京都地方法院在1977年的判决中肯定该寮是中国的财产,然后认为中日建交之后,中国有权继承在日本的中国财产。该判决是完全正确的。但该法院在1986年的复判和大阪高等法院在1987年驳回上诉的判决,却认为中国的前政府还没有完全被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还没有取得完全的财产继承权。这两个判决是非常错误的。它们把“实际控制”作为判断新政府是否取得继承权的依据,它们完全忽视了日本应该承担的国际义务。大阪高等法院说:光华寮能不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继承。要从该寮的性质、用途、资金的来源和属性以及该寮的现状等因素去考察。编者认为这个看法是完全错误的。

一项财产能不能由新政府继承,首先和主要决定于该财产是不是国家财产。其次是该财产的所在地国和继承国是否建立了正常的外交关系。至于该财产是不是新政府所能控制,该财产是作什么用途,那是无关重要。

就光华寮来说,第一,该寮是国民党“政府”在1950年购买并于1961年以“中华民国”名义进行登记的。这就肯定是中国的国家财产了。就退一步像大阪高等法院所说的那样“资金的来源和购买的目的尚没有充分的证据”,这也不影响该寮是中国国家财产的性质。既然是国家财产,新中国政府就有继承的权利。

第二,日本政府已于1972年与我国建立正常外交关系,日本已承担了只承认中华人民共和

31 国政府为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的义务。根据习惯国际法,承认的重要后果之一是相互承认彼此的法律和法令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以后,就对在香港、新加坡等地的国外财产的产权作了郑重的声明,表明所有属于中国的国家财产,当然归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1]中日建交后,这些声明对日本耶是有效的。日本有义务保护我国在日本的国家财产,不应让任何人侵犯,包括前登记人的侵犯。大阪高等法院说中国还不能控制前政府现在控制的地区,因此还没有完全的继承权。如果说,光华寮是在台湾,我国暂时的确还不能接管,但光华寮是在日本的,作为与日本有外交关系的国家,中国完全有权要求日本对我国的国家财产给予必要的保护和排除外来的干扰。

国家有保护外国的财产的义务,台湾当局侵犯我国光华寮的产权,日本不但不给于保护,反而接受一个无权代表中国的实体侵犯我国的产权,并把光华寮判给这个不能代表中国的实体。这种侵犯中国国家财产的行为,日本政府是应承担国际责任的。

三、管 辖 权

10.荷花号案 法国诉土耳其

国际常设法院,1927年

【案情】

1926年8月2日,法国船荷花号(The Lotus)与土耳其船博兹-库特号(The Boz-kourt)在公海发生碰撞。碰撞结果,博兹-库特号沉没,8人死亡。法船荷花号在第二天到达土耳其君士坦丁堡(现称“伊斯坦布尔”)时,土耳其当局对碰撞事件进行调查,随后根据土耳其法律对博兹-库特号的船长哈森.贝和碰撞发生时荷花号上负责瞭望的法国官员戴蒙上尉进行联合刑事审讯。君士坦丁堡刑事法院于1926年9月26日判处戴蒙拘留8天和22镑的罚款,判处哈森.贝略为重一点的刑罚。 土耳其法院对戴蒙的审讯和判刑,引起法国政府的外交抗议,法国政府认为土耳其法院无权审讯戴蒙,因为碰撞发生在公海,荷花号船员只能由船旗国法院审理。土耳其法院认为,根据土耳其刑法第6条[2]:外国人在国外作出侵害土耳其或土耳其臣民的罪行时,若土耳其法律规定该受惩罚,当此人在土耳其被捕时就要受土耳其法律惩罚。至于这个规定是否符合国际法,法院没有考虑之必要。

两国终于在1926年10月12日签订特别协定,同意将争端提交国际常设法院解决。特别协定请求法院裁定两个问题: “(1)1926年8月2日,土耳其船与法国船发生碰撞后,法国船荷花号抵达君士坦丁堡时土耳其法院对土耳其船的船长哈森.贝和法国船在碰撞时的值班员戴蒙上尉进行联合刑事审讯,是否违反1923年9月23日的《洛桑合约》第15条和违反国际法原则,如果是,违反了哪些原则?

(2)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话,根据国际法对类似问题的处理,应对戴蒙所受的损失给予什么金钱上的赔偿?”

国际常设法院受理此案后,认为此案是因博兹-库特号是损失和8名土耳其人的遇难而起的,显然,碰撞就是导致这次刑事审讯的主要原因,但从双方是说明中可以看到,两船负责人员都没有刑事犯罪的意图,所以这只是一件非故意杀害的案件。国际常设法院对此案进行书面诉讼和口头诉讼,在1927年9月7日进行判决,评议时,除院长马克思.胡伯外,12名法

32 官中,同意票和反对票各为6票,最后由院长投决定票通过,在1927年9月7日宣判。 【诉讼与判决】

1.诉讼主张。法国政府认为,根据1923年7月24日的《洛桑合约》第15条的规定,“在土耳其与其他缔约国之间有关管辖权方面的争端,应根据国际法原则解决。”法国提出下面三个诉讼主张:

(1)国际法不允许一个国家单纯以受害者具有其国籍为理由对外国人在国外所作的犯罪行为进行惩罚;

(2)国际法承认船旗国对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的一切事情有排他的管辖权; (3)上述原则特别适用于碰撞事件。

国际常设法院在诉讼中驳回了法国提出的上述主张,判定土耳其惩罚戴蒙的行为没有违反国际法。国际常设法院的判决包含三个重要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国际法和国家管辖权的理论;第二部分是关于国际法是否存在禁止国家对外国人在国外的犯罪行为进行惩罚的原则问题;第三部分是关于船旗国对公海碰撞事件是否具有专属管辖权问题。 关于法国的第一项主张,国际常设法院指出: “国际法是国家之间的法律。约束国家的法律规则来自国家在条约或在获得普遍接受为明示法律规则表现出来的自由意志,这些规则调整着它们之间的关系,以达到共同的目的。国家的独立是不容限制的。”

“国际法加之于国家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限制是:国家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他国领土内行使权力,不存在相反的允许性规则。从这个意义说,管辖权是具有属地性的。国家不能在其领土以外行使管辖权,除非能从国际习惯或从条约中找到允许这样做的规则。„„” 关于国际法是否存在一个规则禁止国家对外国人在国外所作的犯罪行为进行管辖的规则的问题,国际常设法院认为这个规则是不存在的。国际常设法院指出:

“如果国际法包含一个禁止国家把其法律和法院的管辖权扩大适用到境外的某些人、财产和行为的一般性规则,如果国际法允许国家在特定的场合可以这样做,作为对这个一般性禁止规则的例外,中国观点才可以站得住。但当前国际法所持的观点不是这样。国际法不但没有禁止国家把它的法律和法院的管辖权扩大适用在它境外的人、财产和行为,还在这方面给国家留下宽阔的选择余地。这种选择权力只在某些场合受到一些限制性规则的限制,但在其他场合,每个国家在采用它认为最好和最和合适的原则方面是完全自由的。”

法国认为土耳其必须能够找出一个允许它对国外犯罪行为行使管辖权的国际法规则,法院认为在实践上这是办不到的,瘫痪了法院的工作,使他不能在国内行使其民事和刑事的管辖权。国际常设法院指出:

“真的,所有法律体系都认为刑法上的属地性是很基本的,但同样真的,几乎所有国家都把他们的司法权力扩大到在其境外发生的犯罪行为,而在做法上又各不一样。因此,刑法的属地性不是国际法上的绝对的原则,这与领土主权不是完全一致的。”

国际常设法院认为:在本案中,这是在公海发生的两只悬挂不同船旗的船舶的碰撞事件。其中一只船被认为是犯罪者,另一只船被认为是受害者。法院分析说: “对于法国提出的第一个主张,法院认为没有考虑之必要,即使这个意见一般来说是正确的,但对本案来说,国际常设法院的看法就有所保留了。在本案中,除非国际法有条规则禁止土耳其对犯罪行为的效果发生在其船上、从而等于发生在其领土上一样的事实耶不能考虑,那种说法才可以适用。但在上述情况下,即使犯罪者是外国人,土耳其刑法也是无可争议的。国际法不会与这样的规则。反之,许多主张在刑事立法上严格适用属地原则的国家的法院都对刑法作这样的解释:犯罪者在外国领土上作的犯罪行为,只要有一个犯罪因素发生在其领土,就可被认为是发生在本国领土。„„当犯罪效果发生在土耳其船上的时候,不能只因为戴蒙是在法国船上,就认为国际法有一条规则禁止土耳其对戴蒙进行惩治。法院认为,从所

33 谓属地原则去看,土耳其惩罚戴蒙是正确的。”

关于法国的第二项主张。国际常设法院认为,根据国际法,在公海上,除了船旗国以外,船舶不受其他国家管辖。根据海洋自由原则,公海上是没有领土主权的。任何国家也不能对公海上的外国船舶行使管辖。如果一只军舰,偶然在公海上遇到一只本国船和一只外国船发生碰撞,该军舰派官员登上那只外国船进行调查和取证,这种行为无疑是违反国际法的。但不能说一个国家不能在自己的领土上对外国船舶在公海上作的行为行使管辖权。“在公海自由的法律体制下,在公海上的船舶就好像是在船旗国的领土一样,但没有理由说船旗国的权力比属地国的权力更大。”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说:在公海上的船舶所发生的事情必须被认为是在船旗国的领土上发生的事情。“如果犯罪行为发生在公海上,而效果落在悬挂另一国船旗的船上,或落在他国领土上,就像发生在两国领土上的事情一样,国际法上没有一个规则禁止行为效果落在其船上的国家把该犯罪行为当作发生在它的领土。除非有一条习惯国际法规则规定船旗国有专属性的管辖权,法院认为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这个规则是存在的,无论从学者学说,或从判例都找不到这样的规则。

反之,国家对在外国船上作出的行为根据本国法律加以处置的事例是屡见不鲜的。 有些条约给船旗国保留专属性的管辖权,那只是授予特定国家的国有船舶对公海上另一个国家的船舶的一种特殊的管辖权力,不能认为是一项明示的法律原则。法院认为法国提除的第二个主张不足以证明存在一条禁止土耳其惩罚戴蒙的国际法规则。

关于法国提出的第三个主张,法国认为公海上的船舶碰撞事件,通常由民事法院管辖,很少由刑事法院管辖。惩罚通常是由船旗国法院执行的。国际常设法院认为这个说法不确切。即使如法国代表所提到的判例,那只能认为是那些国家放弃对这类案子行使管辖,而不能认为是这些国家接受了这个义务和受这样的习惯法规则约束。相反的事例倒是很多的。法院认为国际法上不存在船舶碰撞事件由船旗国专属管辖的规则。就本案来说,案情的实质就是:戴蒙受到惩罚的行为是由于疏忽和过失造成的,该行为发生在法国船荷花号上,而其后果则落在土耳其船博兹-库特号上。“这两个因素在法理上是不可分割的,如果把它分割开来,这项犯罪行为就不存在了。„„不给任何国家专属管辖权,也不限制发生事情的两只船的任何一方的本国行使管辖权,正是考虑到公正的需要和有效地保护两国的利益。很自然,每个国家都可以行使管辖权,并作为以个整体来对待整个事件,这正是一件共同管辖的案件。”

法院的结论是:法国提出的论点是不确切的,不能产生排除土耳其对戴蒙进行惩罚的原则。必须指出:国际法不存在1923年7月24日《洛桑合约》第15条意义内的排除土耳其行使审讯的原则。由于没有这个原则,土耳其根据国际法赋予每个主权国家的自由选择之权进行审讯,没有违反特别协议上所指的国际法原则。

鉴于法院对第一个主张作了否定的答复,第二个主张就没有回答之必要了。 法院判决表决时,双方票数相等,由院长的可决票决定,判决:

(1)1926年8月2日法国荷花号和土耳其船博兹-库特号在公海上发生碰撞后,荷花号到达伊斯坦布尔时,由于博兹-库特号的沉没和8名土耳其人的死亡,土耳其根据土耳其法律对碰撞发生时荷花号的值班员戴蒙上校进行审讯,没有违反1923年7月24日《洛桑合约》第15条。

(2)土耳其没有违反国际法,不用对其惩罚戴蒙上校一事判处金钱上的赔偿。 【评注】

本案是国际常设法院的一个很有名的案例。判决中对国际法和管辖权的概念作了相当精辟的论述,直到现在,某些论点还是常常被人引用。本案着重研究了国家的管辖权问题。国家对在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人、物和事件(除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者外)都有属地管辖权,国家对于本国人,不论他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有属人管辖权,这是没有疑问的。但对于在境外由外国人所作的侵害到一国利益的行为,该国有没有管辖权?这就有争论了。一般来说,国

34 家的属地管辖权只限于国家的领土范围,国家的属地管辖权只限于国家的领土范围,国家的属人管辖权只限于本国国民。对于外国人在外国所作的行为,国家本来是无权管辖的,但国家为了保护其重大利益,对于外国人在外国所作而危害到该国利益的行为,国家也有权行使管辖。在国际法上,这就称为保护性管辖。在本案中,土耳其为了保护其国民的利益,对荷花号的值班员戴蒙行使刑事管辖,这在国际法上也是不应该引起争议的。法国反对的根据有二:一是《洛桑合约》第15条,因该条规定有关管辖权问题应根据国际法原则解决,二是船旗国对在公海上发生的碰撞事件有专属性管辖。但这两条都不能排除土耳其行使保护性管辖。关于外国人在外国所作侵害到一国利益的行为,1887年墨西哥法院审理的卡丁案和常设仲裁法院在1897年裁决的哥斯达黎加号仲裁案作了详细的论述。在卡丁案中,卡丁是一个美国国民,他在美国德克萨斯报纸上发表了一篇涉及一个墨西哥公民的文章,他被墨西哥法院审讯和判处污蔑罪。在哥斯达黎加号仲裁案中,英国船哥斯达黎加号在公海取了荷属东印度一只木船上的酒,被荷属东印度当局判处盗窃罪。这些案例都说明国家是可以对外国人在外国所作的侵害行为进行管辖的。本案判决时,6名异议法官洛德、韦斯、芬莱、阿尔塔马拉、奈荷尔姆、穆尔等都发表了异议意见。他们的异议意见可归纳为三点: 1.属地管辖应限于行为者的所在地;

2.船舶不是领土,所谓犯罪行为效果地的比拟是虚构的;3.船旗国的专属性管辖是习惯国际法规则。

这些异议意见,除第一点外,已为当代国际法的发展所证实了。把船舶比喻为“浮动领土”的说法,早已为现代国际法所否定。关于船旗国对公海上的碰撞事件的专属管辖权已为1952年的《布鲁塞尔公约》和1958年的《公海公约》所肯定了。本案判决的某些论点为国际法的发展所推翻,是符合历史的发展规律的,但不能认为本案已经没有价值。国际常设法院的某些精辟论点,对案情的分析,特别是它在探索法律问题的那种严谨的态度,在国际司法实践上提供了非常宝贵的经验。而且,就1927年时候的情况来说,国际常设法院的观点,基本上是正确的。

11.艾茨曼案

以色列检察总长诉艾茨曼

以色列耶路撒冷地区法院,1961年

【案情】

阿道夫.艾茨曼(Adolf Eichmann),德国人,曾任德国“国家秘密警察”(“盖世太保”)犹太科首领,是德国“最后解决政策”的执行者,该政策的执行导致欧洲420—460万犹太人被消灭。艾茨曼曾在德国、奥地利和波兰等国参与大量杀害犹太人的活动。二战后,1950年,艾茨曼潜逃到阿根廷。1960年,被以色列保安人员发现后被劫持押回以色列进行审判。阿根廷咋联合国安理会职责以色列的行为,认为“这种行为侵犯以个联合国会员国的主权,此种事情如果继续发生,势必导致国际摩擦,甚至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阿根廷没有要求吧艾茨曼交回给阿根廷处理,1960年8月3日,阿根廷和以色列两国政府发表一份联合声明,解决了两国间由于以色列国民的行动所引起的侵犯阿根廷国家主权的事件的争议。以色列根据独立后颁布的“惩治纳粹法”,对艾茨曼进行审判并判处死刑。 【审判与判决】

艾茨曼的辩护律师在辩护中称: (1)以色列无权对一个外国人在以色列成立以前在外国所作的行为进行审判;以色列的“惩治纳粹法”违反国际法并超越了以色列法律的管辖权力;

35 (2)以色列用劫持手段把艾茨曼从外国押回以色列审判和判刑,是违反国际法的行为。 以色列地区法院认为,以色列的法律观点是主张国内法优于国际法的。但从国际法看,以色列颁布的“惩治纳粹法”和国际法的优秀传统完全一致,这法律建筑在两个原则的基础上,其一是此种罪行是国际罪行,其二是此种罪行的目的是消灭犹太人。 以色列法院指出:

“惩治纳粹法”是以色列国会通过的法律,是法院审判艾茨曼的法律根据。此法所惩罚的罪行不仅是以色列法律规定的罪行,而且是国际法规定的罪行。此罪行侵害到整个人类,震动国际社会的良知,是违反国际法的严重罪行。 法院不能接受认为这个法律是违反国际法的看法。法院认为这个法是完全符合国际法的优秀传统的。

联合国大会在1948年12月9日通过的《防止及惩治灭种罪公约》,在第六条中规定: “凡被诉犯灭种罪或有第三条所列行为之一者,应交由行为发生地国之主管法院,或缔约国接受其管辖之囯际刑事法院审理之。”

这条规定不是要把灭种罪限于根据属地原则进行管辖。如果第六条的意思是规定,被控犯灭种罪的人只能交给行为发生地的主管法院审理,该公约惩治灭种罪的目的就称为泡影了。 在我们看来,以色列惩治灭种罪的权力有两个渊源:一是“世界性的渊源”,惩治灭种罪的权力是属于全人类的,国际社会把这个权力授予国际社会的每一个国家;二是特殊的国内渊源,作为深受迫害的民族有权惩治这种罪行。 第二个渊源是符合国际法的保护性原则的。在刑事管辖领域,不是每个国家都可以根据属地原则对犯罪者进行惩治的,它要求有以个法律的“连接点”(linking point)。犯罪者及其罪行是要消灭犹太民族,这就是被告与犹太民族之间的连接点了。作为犹太民族的国家,最有权惩治这种灭绝人寰的罪行。

联合国承认犹太民族应有建立自己的国家的权利,国际社会承认这个犹太民族的国家,犹太民族与以色列犹太国家之间的联系构成国际法的一个组成部分。 德国纳粹分子屠杀了数百万犹太人,几乎导致欧洲犹太人的灭绝,这就是幸存者要建立这个民族国家的原因。我们国家有一半人是在纳粹分子屠杀之前或之后来自欧洲各地,他们几乎每一个人都有丧失父母、兄弟、妻子儿女的惨痛经历。这是任何国家的编年史上所史无前例的,试问谁能认为在这种消灭欧洲犹太民族的罪行与以色列国家之间没有足够的“连接点”?辩护律师认为,在没有公认的“连接点”的情况下,对被告的审判和惩治,就只能适用属地原则。根据这个看法,犹太人居住在欧洲18个国家,这18个国家都有权对被告进行审判,但被杀害的那个民族的国家却不能进行惩治,因为杀害行为不是发生在它的领土。

辩护律师还认为,保护原则对以色列的“惩治纳粹法”不能适用,因为这个原则通常是保护现存国家的利益,此案涉及的罪行自爱发生时,以色列国家还未产生,被纳粹杀害iad人还不是它的国民,保护原则因此就不能适用。

法院认为,辩护律师只是从一般法律的情况去看,本法是在1950年颁布的,它适用于法律颁布前五年的一个大屠杀的历史阶段。保护原则所承认应该保护的国家利益就是该法颁布时侯的现存的利益。该法的效力可以适用于以色列国家成立以前的阶段。在解放的国家进行活动的许多国内法院都是在近几年才建立的,但谁也不会认为它们无权审理在它成立以前发生的事件,也没有哪个被告抱怨被一个在他犯罪以后才成立的法院审判。根据上述理由,被告律师的第一个辩护主张是一个被驳回的。 辩护律师认为被告是被绑架到以色列受审的,这种做法本身就是违反国际法的行为。法院认为,法律上有一个确认的规则:一个因违反一国法律而受审判的人,不能以逮捕不合法或把他送来审判的方式不合适为理由反对对他的审判。英国、美国和以色列的法院都一致认为:逮捕的环境、拘捕送审的方式,与对该犯人的审讯没有什么关系,法院从来不大考虑这些因

36 素。如果说这构成违反国际法的问题,这问题就一个由有关国家在国际层面上进行解决。这种违反国际法的行为构成“国际侵权行为”,解决的途径包含两个内容:一是侵权者负赔偿义务,二是受侵权者可以用同意或默认的方式放弃求偿的要求。阿根廷和以色列两国在1960年8月3日的联合声明:“认为由于以色列国民侵犯阿根廷国家主权的行为而引起的事件已经结束”。认为主权受侵犯的国家已放弃了它的要求,包括放弃了把被告送回的要求和一切有关违反国际法的要求。因此,根据国际法,在1960年8月3日以后,被告就完全隶属于以色列的管辖之下,由以色列审判和惩治。

以色列地区法院判处艾茨曼死刑。艾茨曼提出上诉,以色列上述法院予以驳回,维持原判。 【评注】

根据《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的规定,犯有战争罪、反和平罪和反人道罪的人属于战争罪犯。根据联合国大会1968年的决议,战争罪犯无权要求庇护和不适用法庭时效原则,艾茨曼是战争罪犯,应受到普遍性管辖,不受属地原则或国籍原则的限制,任何国家都可以对他进行管辖。以色列作为犹太人的国家,最有权对沾满犹太民族鲜血的艾茨曼进行审判。他潜逃在阿根廷长达十年之久。以色列发现后,正当的程序是要求阿根廷引渡,或请阿根廷进行审判。但以色列人复仇心切,私下把艾茨曼绑架会以色列审判,甘愿为此承担侵权行为的责任。这做法不应鼓励,但对其洗雪民族仇恨的感情是可以理解的。以色列的行为已取得阿根廷的谅解了。血迹斑斑的战争罪犯是应该受到人类的正义惩罚的。

12、佐斯案 佐斯诉检察长

英国上议院,1946年

【案情】 佐斯(Joyce),1906年生于美国,是以出生而取得美国国籍的美国人。其父本来是在英国出生的英国人,后来移居美国并加入了美国国籍。佐斯三岁时,曾随父回爱尔兰。1921年,佐斯回英国居住,直到1937年。1933年7月4日,佐斯伪称是在英国爱尔兰戈尔韦出生的英国人,向英国政府申请出国旅游的护照。他的目的是去比利时、法国、德国、瑞士、意大利和奥地利等国旅行。他取得英国护照后,离开了英国。护照的有效期是五年,护照期满时,他在1938年9月26日和1939年9月24日两次回英国办延长护照手续,每次均延长一年,延长到1940年7月1日。

1939年8月24日以后的某一天(具体日期不明),他离开了英国,但他的父母、兄弟和姐妹都还留在英国。1945年,当他被捕的时候,在他身上发现一本由德国国家在1939年10月4日发的“笔记本”,从“笔记本”上得知佐斯从1939年9月18日起为柏林德国广播公司雇佣,担任英语新闻节目的主持人,为英国的敌人德国做广播宣传工作。笔记本上写明他的国籍是英国,但没有找到他的护照也没有其他更多的材料。他在英国被捕时,没有提交什么证据,只发表了一个声明,说他在1940年取得了德国国籍,他认为,他不是自觉地处于与德国的敌对状态,我决定离开英国,我认为没有道义上的责任要回那个国家,我最好是申请德国国籍并在德国住下来。他被控“叛国投敌”,违反“叛国法1351”,被英国中央刑事法院”以叛国罪判处死刑。佐斯向刑事上诉法院和上议院提出上诉,均被驳回。 【判决】

英国上议院法官佐威特在1946年的判决中称:

“威廉.佐斯被中央刑事法院判以违反1351年叛国法第三条罪状。佐斯在1939年9月18日

37 到1940年7月2日这段期间对英王陛下不忠,叛国投靠英王陛下的敌人,在英国境外为敌人效劳从事宣传活动。”

“佐斯1906年生于美国。其父本是英国人,后归化美国。佐斯在三岁时,随父返爱尔兰。1921年到了英格兰,住到1939年。当时佐斯为32岁。他是在英国长大和在英国受教育的。1933年他申请英国护照,伪称是在戈尔韦出生的英国人。他持英国护照在英国国外从事背叛英王的活动,因而被判叛国罪,并处以死刑。佐斯向英国刑事上诉法院提出上诉,他认为:(1)英国法院错误地判处一个外国人在外国的行为违反英国法律;(2)法官错误地认为上诉人在1939年9月18日到1940年7月2日对英王陛下不忠并误导了陪审团;(3)认为上诉人持有英国护照并受到英国保护,是没有根据的。上诉请求于1945年11月7日被刑事上诉法院驳回。

上诉人再向上议院提出上诉,他指称:

(1)一个参加在英国居住的外国人是否可因他在英国境外作的行为被英国判叛国罪? (2)英国法院是否有权对一个外国人在英国国外作的犯罪行为进行审判? 上议院威特法官在1946年的判决中判称: “一个曾经在英国居住的外国人,能否因他在国外所作的行为被判叛国罪?这的确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法律问题。”

“上议院在1945年曾研究过1351年叛国法的效力和范围问题。该法律本身可被认为是习惯法的一个宣告。该法规定:

‘如果以一个人在英国境内与英王陛下作战,或在敌国境内(或在任何地方)投靠英王的敌人,为敌人效劳或服务,那就是犯了叛国罪’。” “讨论时意见集中在对英王忠诚的问题上。一个人是否会被判叛国罪,决定于他是否有对英王忠诚的义务。如果行为者有对英王忠诚的义务,他的行为就会构成叛国,否则就不构成叛国。”

“在英国出生的人以自然出生而有义务对英王忠诚;归化的英国人以归化而对英国忠诚;根据英国的普通法,出生取得的国籍不能随便放弃。外国人住在英国的时候也要为英国效忠。当然那是有一定限度的。当他住在英国,他不能为英王的敌人服务,否则就构成叛国罪。住在英国的外国人,他本人,他的家属都受到英国的保护,直到他们全部离开英国。一个住在英国的外国人,他和他的家属都受到英国的保护,一旦英国与他的本国发生战争,如果他投向本国而与英国为敌,他就是背叛英国了。”

在本案中,佐斯长期在英国居住,在英国受教育,他向英国申请和取得了护照,后来离开英国,投靠了英国的敌人,这就是违背了对英国效忠的义务。

持有英国护照的人,不论他是英国人还是外国人,都得到英国的保护,甚至在与英国作战的国家,他还可以通过英国委托第三国的保护,他就有义务对英国效忠。至于他这张护照是怎样得来的,他所说明的身份是否真实,那是无关宏旨的。佐斯伪称是在英国出生的英国人,并以此取得了英国护照。他持此护照在外国旅行,那就是得到了英国的保护,护照已经在发生作用了,即使其身份是假的,也关系不大了。他长期居住在英国,并长期得到英国的保护,就有义务对英王陛下忠诚。

在他居住在英国期间,他无论在任何场合都不能帮助英国的敌人,否则就按叛国罪处理。外国人住在英国,受到英国的保护,一旦其本国与英国处于敌对状态,如果他站在祖国立场与英国作对,也构成对英国的背叛。外国人本人离开了英国但其家人仍在英国的,他在国外作了违反英国利益是事情,也属于叛国行为。一个人只要他持有英国护照,他就具有英国国民的身份,他在英国或在任何地方,如果投向国王陛下的敌人,就要受到叛国罪的惩罚。不能认为英国法院对所有外国人在外国所作的犯罪行为都拥有管辖权,但对于曾长期在英国居住并持英国护照在外国犯罪的外国人,英国法院就有管辖权。

38 根据上述理由,上议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注】

国家对本国国民具有属人最高权,本国国民不论到了什么地方,都必须遵守本国的法律,有义务对本国效忠。本国国民在外国作出了违背本国法律的行为,他应受到本国的惩办。这是公认的国际法规则。国籍是个人与特定国家的稳定的法律联系,护照是国籍的证明。护照持有人就意味着享受着护照发出国的保护。佐斯伪称是英国国民,取得了英国护照在外国旅行,他在国外是受到英国保护的。因此他就有义务对英国效忠,何况他的家人还在英国,当然更有对英国效忠的义务。二战爆发后,他在德国为德国电台服务,被捕时所作的声明更表明了他是自愿为敌国效劳的,其行为已构成可耻的叛国行为。虽然他的身份是假冒的,这的确与问题的实质无关。身份虽然是假的,但护照是真的,持有该护照的人享受了权利,也就要承担义务,他背叛了护照发出国的国家利益,就理所当然地要受到叛国罪的惩处。

国际工商业投资公司案(Interhandel Case)

案情:1942年,美国政府把在美国成立的一个通用苯胺胶片公司的几乎全部股票收归自己所有,其理由是这些股票岁为在瑞士巴尔注册的国际工商业投资公司所有,实际上却属于德国法兰克福的I.G.法本化学工业公司。1948年10月21日,这家瑞士公司在美国哥伦比亚地区法院发动了诉讼,但实质性问题的解决一直到1957年仍没有进展。经过几年不成功的诉讼之后,该瑞士公司由美国国务院告知其在美国法院的案件已经无望了。于是,瑞士政府依据美瑞士分别于1946年8月26日和1948年7月28日接受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任择条款”,在国际法院对美国提起诉讼。在1957年10月2日的申请书中,瑞士政府请求法院宣告美国政府有义务吧归为己有的瑞士国际工商业投资公司的财产交还给该公司,或者采取另一种办法,宣告瑞士和美国之间的争端是一项适合于提交司法解决、仲裁或调解的争端。两天以后没瑞士政府请求法院指示,作为一项临时性的保全措施,美国在这一争端的诉讼程序尚未进行期间不应处理这批财产,特别是不应出售瑞士联邦政府认为是其本国国民财产的国际工商业投资公司的股票。

1957年10月24日,法院发出一项命令称:法院注意到,从向本法院提供的情况来看,有争论的股票的出售似乎只有在尚在美国进行的司法诉讼结束以后才能实现,而这项司法诉讼并没有迅速结束的迹象;美国政府已声明无意在此间采取行动来确定出售这批股票的时间表,因此不需要作出关于临时保全措施的指示。

美国政府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了初步反对意见,认为国际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其根据是:(1)争端发生在美国;(2)也发生在瑞士接受法院强制管辖之前;(3)瑞士公司没有在美国用尽它所可能使用的当地救济方法;(4a)按照美国的决定,(4b)按照国际法,本诉讼的事项属于美国国内管辖的范围。与此同时,美国最高法院于1958年否定了对国际工商业投资公司的判决,命令重新审理。

1959年3月21日,国际法院以10票对5票驳回了第一条初步反对意见;以15票对0票驳回了第二条初步反对意见;以10票对5票裁定,对第四条反对意见的第一部分无须判决,并以14票对1票否定了第二部分;但以9票对6票确认了第三条反对意见,判定:瑞士政府的请求,不论是它的主要要求还是替代要求,都是不能允许的,因为国际工商业投资公司没有在美国法院中用尽它所可能使用的当地救济方法。

法院判称:美国最高法院于1957年10月4日作出了决定,准允同年8月6日国际工商业投资公司的申请,允许该公司重新参加诉讼。1958年6月16日,最高法院又做出裁决,撤销了上诉法院重新审理此案。因此,瑞士公司得以再次在美国法院根据有关法律寻求合适的不就和归还它的财产。目前,在美国法院进行的上述仍在继续,本法院必须考虑由此产生的

39 局面。 法院认为,在提起国际诉讼前须用尽地方救济已构成习惯国际法的一条确定的规则,这条规则在实践中得到了普遍遵守。在诉诸国际司法前,国际不法行为发生地国家应该有机会在其本国司法体制中通过自己的手段予以补救。当国内诉讼正在进行,如本案的情况,国际国内两个诉讼——瑞士公司在美国法院诉讼瑞士政府在国际法法院诉讼——主要的目的在于取得同样的结果,即归还被美国政府没收的瑞士公司的财产,这条规则更应该遵守。 瑞士政府对国际司法诉讼只有在用尽地方救济后才能提起这条规则不表示疑义,但它争辩说,本案属于这条规则本身赋予的一种例外情况。法院认为,它不必详述瑞士政府关于美国政府已承认瑞士公司在美国法院已经用尽了何时了的救济方法的断言。的确,美国政府的代表在数个场合表述过着这种意见,尤其是在1957年1月1日美国国务卿照会的附件备忘录中。但是,这种意见是基于一种以证明为是无根据的观察。事实上,国际工商业投资公司案正在美国法院获得进展。

瑞士政府提出其他反对第三条反对意见的考虑,要求法院给予审查。

首先,它抗辩说,用尽地方救济的规则在本案不能适用,因为对瑞士公司采取的措施并不是由美国政府的下级机关而是美国政府自己所为的。但是,法院认为必须给予下列事实以决定性的重要意义,即:美国法律向那些认为自己被为执行“与敌国交易法令”而采取的措施剥夺了权利的人提供了反对性质机关,包围自己权利的足够的补救。

瑞士政府号抗辩说,在根据“与敌国交易法”所进行的诉讼中,美国法院没有做出符合国际法的判决。美国最高法院1958年6月16日的裁决,没有提到什么国际法问题,而这些问题,按照瑞士政府的观点,构成目前的争端的主要问题。但费用认为,美国法院的判决表明,美国法院有能力在需要时适用国际法。在本案,当争端提交国际法院时,在美国法院的诉讼还未进入审理实质性问题的阶段,在那个阶段,国际法上的考虑可以被优先援引。

——编译自毕晓普:《国际法案例与资料》,1962年英文第3版,第808—810页。

【评

注】:

本案是在国际司法实践中确认未用尽地方救济构成国际性法庭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有效理由的重要判例。

国家为了保护其国民或法人而在国际法庭提起诉讼,需要具有两个条件:一是被其保护的个人或法人具有该国国籍,这个国籍必须是遭受侵害时起直至得到外交保护时为止一直存在的(关于请求国籍参见有关国籍法诸案及其评注);二是被保护着应首先在受到损害的国家内用尽可以利用的国内法救济程序;否则,被告国可以以未用尽地方救济来反对原告国的起诉,而原告国将因此而败诉。这是国际诉讼程序的一项基本规则,本案的判决也确认了这一规则。 但是,必须指出,未用尽地方救济规则只是程序性的而非实质性的,它只构成暂时的程序上的障碍。一旦用尽了地方救济仍得不到满意的结果,或者证明进一步的地方救济已毫无意义,原告国仍重新发动国际诉讼。参见本部分芬兰轮船主求偿案。

安巴蒂洛斯仲裁案(Ambatielos Arbitration)

案情:1919年,希腊船主安巴蒂洛斯同英国政府订立了一份从英国购买船舶的契约。安巴蒂洛斯声称,由于英国政府未履行合同义务,没有在约定时间交付船只,并由于英国政府在违反国际法的情况下对他作出了若干判决,结果使他遭受了损失。希腊政府代表安巴蒂洛斯

40 向国际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国际法院宣布:根据英国与希腊之间1886年和1926年的两项条约,英国有义务同希腊合作把这一争议交付仲裁。国际法院在1953年5月19日关于实质问题的判决中认定英国有义务将争端交付仲裁。

1956年,由埃尔法诺、贝格等五人组成的仲裁委员会对安巴蒂洛斯做出了裁决。仲裁委员会驳回了希腊的请求,其中特别强调了安巴蒂洛斯为用尽地方救济。 委员会认为,英国政府所依据的规则在国际法上是久已确定的,对此希腊政府也未提出反对。这一事实表明:在为个人遭受的损害而提起的国际诉讼中被诉的国家,如果该个人没有首先用尽侵害国国内法中适合于他的所有救济方法,有权抵制这一诉讼。在争讼的问题提交国际法庭以前,被告国有权要求充分利用其他地方救济。 为了成功的阻止国际诉讼,被告国必须证明,在它的国内法制度中尚有未被当事人使用的救济手段。但是,在学术著述和司法判例中,不足以证明须适用用尽地方救济这一规则。不可能矫正情势的救济,不能被被告国援引来对抗国际诉讼。

希腊政府主张,在本案,英国法院提供给安巴蒂洛斯的救济是无效的。因此,用尽地方救济规则不能适用。

仲裁委员会指出,地方救济 的无效性可能明显的源于国内法本身,例如,上诉法院无权重新考虑初审法院据以作出判决的事实,并因此无法获得任何补救,就是属于情这种况。然而,进一步说,一般认为,适当的救济的无效性也可能源于在使用这些救济时无获得任何补救的情况。实质的问题是,这些救济即使被诉诸也将被证明是毫无用处的。 英国政府援引来对抗希腊政府起诉的事实是:

1、在1922年英国初审法院进行的诉讼中,安巴蒂洛斯未能传唤一个重要的证人,即与他进行缔约谈判的拉英少校出庭作证。据称,这个证人的证言对案件的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根据英国法律,安巴蒂洛斯有权要求拉英少校出庭作证。因此,安巴蒂洛斯由于未这样而败诉,属于未用尽适合于他的地方救济。

2、安巴蒂洛斯在上诉被上诉法院驳回后,未再向英国上议院上诉。委员会认为,无疑,用尽地方救济包括使用对矫正受害人所控告的局面必不可少的程序手段。 地方救济不仅包括法院和法庭,还包括国内法中规定的诉讼程序便利。在国家作为其国民的保护人在国际法庭提出请求前,被告国国内法规定的整个法律保护制度都应受到检验。 委员会认为,未使用某种程序手段只有在如果使用了这种手段将对诉讼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情况下,才能被接受为构成用尽地方救济的一种缺陷。

仲裁委员会最后裁定:安巴蒂洛斯未用尽英国法上的救济手段;希腊的请求应被驳回。

——编译自哈里斯:《国际法案例与资料》,1979年英文第2版,第493-496页。

【评

注】:

参见国际工商业投资公司案

芬兰轮船主求偿案(Claim of Finnish Ship-owners)

案情:属于芬兰国民所有的13艘轮船在1916年至1917年期间被英国政府用于战时运输。战后,芬兰船主未能从英国当局得到使用这些船只的报酬和损失了其中3条船的赔偿。1920年芬兰政府代表本国船主向英国政府提出求偿要求,但英国政府拒绝了这一求偿要求。于是,根据英国1920年处理征用船只使用或损失的报酬或赔偿问题的“赔偿条例”的规定,芬兰

41 轮船主在英国海上运输仲裁局对英国国王提起了诉讼。海上运输仲裁局在1926年的判决中拒绝给予芬兰船主以补偿。该仲裁局认为,这些船只已被前俄国政府或代表前俄国政府征用;英国使用这些船只是根据英俄间的一个双边协定,因此,不能给予船主以补偿。芬兰船主对仲裁局的判决没有上诉,虽然“赔偿条例”有允许上诉的规定。芬兰政府在抗辩中特别强调不存在外交求偿的基础,因为这些船主未用尽英国法上的补救措施。芬兰在反驳说,仲裁局的裁决已把补偿问题归结为一个事实问题,即是否俄国或英国已经征用了这些船只,因此不可能有成功的上诉。按照国联兴行政院的建议,双方当事国同意将芬兰船主是否已用尽英国法上的救济手段的问题提交仲裁。

1934年,仲裁人阿尔戈特²巴格对上述问题作了裁决。仲裁人指出:

芬兰政府主张,即使存在对仲裁局裁决进行上诉的权利,这种权利也是虚幻和无效的。由于仲裁局对事实作出的判决,使得任何上诉注定是要败诉的。因此,未进行上诉不能被视为是在国际法的意义上未用尽地方救济。芬兰政府对于该国际求偿存在着某种诉诸国内管辖权的理论上的可能性不提出异议,但认为,地方救济必须是实际可行的、有效的和足够的。 “有效的”这个术语的意义几乎排他的和法院或法律是否履行了国际法的要求的问题联系在一起。无法院可以提起诉讼,就不需要用尽地方救济,正如博查德指出的那样,在诉诸外交手段前,必须用尽地方救济的规则隶属于一个重要的条件,即地方救济对取得补偿是有效的。还有一种情况是,并非没有法律或法院的案件,而是救济对于求偿者来说是无效的,如捕获法院审理的案件。捕获法院的判决属于终审判决,不得上诉,因此也就不存在没有法律或法院的问题,而只是在实质性问题上请求失败并且无上诉希望。 芬兰政府明确宣布,它不认为在本案存在英国法或英国法院没有履行国际法要求的问题,但是它断言,对于芬兰船主的地方救济一是不可能的。首先,按照英国“赔偿条例”的规定,芬兰船主损失的船只不能得到赔偿;第二,由于该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上诉只能就芬兰问题提出,而不得就事实问题提出,芬兰船主取得补救的唯一渠道已被堵死,因为仲裁局的裁决是对是否俄国或英国是否已经征用了了这些船只这一事实做出的,而对事实问题的裁决是不得上诉的。因此,芬兰政府认为已不必上诉,因为无适当的根据使它相信上诉可能会获得成功。

芬兰政府向英国政府提出国际求偿要求并不是基于英国法院拒绝芬兰船主的求偿要求这一事实是违反了国际法,它所坚持的是,征用芬兰船只而不与补偿,是违反国际法的,须承担国际法上的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用尽地方救济规则只起到这样一种作用,被告国有权首先通过以自己的方式诉诸司法,履行它的义务;它也可以在自己的费用对求偿要求所涉及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调查和裁决。在此基础上,评价它的国际责任,作出满足或拒绝求偿的决定。

芬兰和英国都认为,被控告的行为可能是违反国际法的,但必须先诉诸国内法院;这些行为必须是被告国政府官员所为,因为根据国际法,国家对私人的行为无直接的责任。芬兰政府认为,本案就是属于这样一种案件。

仲裁人认为,双方当事国主张的是一个权利,这表明用尽地方救济规则是适用的。在一个据称是对被告国政府最初的违反国际法的行为进行诉讼的案件中,原告国必须首先诉诸被告国的国内法院,向法院提出所有的法律主张和证据,由法院进行调查和判决,直至该国法律允许的最高审级。这也给予被告国政府已自己的、通常的方式公正评判的可能。 仲裁人最后裁定:对英国海上运输局的裁判进行上诉对改变判决结果是无效的,也没有适合于芬兰船主的其他补救方法,芬兰船主已用尽了英国法上的救济手段。

——编译自亨金等:《国际法案例与资料》,1980年英文第2版,第703-705页。

42

【评

注】:

关于在为受损害的个人或法人提出国际请求之前,该个人或法人必须在被控国的费用中用尽地方救济的问题,参见国际工商业公司案和安巴蒂洛斯案。 本案涉及的是用尽地方救济的一种例外情况,即如果事先很清楚当地法院不可能给受损害的个人提供足够的补偿,也就是说地方救济显然是无益的话,就没有必要用尽地方救济。本案的裁决确认了地方救济必须是实际可行的、有效的和足够的这一观点。看来,这可以说是用尽地方救济规则本身的一项内容。 在国际求偿案中,判断是否已用尽地方救济的权利属于国际法庭而不属于当事各方,虽然当事方有权提出自己的证据,主张已经或未用尽地方救济。

交易号诉麦克法德恩案(The Schooner Exchange v.McFaddon)

案情:这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1812年审理的一起涉及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原则的重要案例。 交易号原是一艘美国公民拥有的船舶,于1810年在公海上被法国部队捕获,未经捕获法院就被没收,以后成为法国的一艘公船,取名巴拉乌。由于偶然的原因,巴拉乌号进入了美国宾夕法尼亚港。于是该船的原所有人在联邦地区法院突起诉讼,要求法院将原交易号船判归他们。法国方面没有人出庭月灵素,但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检察长代表美国政府向法院作了陈述,检察长证明美国和法国目前正处于和平状态,巴乌拉好是一艘法国国王的公船,由于恶劣的天气被迫进入宾夕法尼亚港,并由于法院的诉讼而被阻止离去。检察长指出,即使手里设立上这艘船是从原告手中非法夺取的,该船的所有权还是从没收之日起撞到了法国国王手中。因此,他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释放巴拉乌号船。地区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起诉。原告上诉到联邦巡回法院,巡回法院否敌国了地区法院的判决。于水利案件提交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审理。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马歇尔判称: 一国在其领土内的管辖权是排他的和绝对的,但它可以自我加以限制。这种类似于主权象征的完全是和绝对的管辖权并不要求将外国主权者和他们的统治权利作为其管辖权的客体。一个主权者在任何方面不从属于另一个主权者,他负有最高的义务不把自己或其主权权利置于另一主权者管辖之下,从而贬损其国家的尊严。因此可以假定,一国主权者进入外国领土只能是根据明示的许可,或者根据信任,即属于他的独立国家的豁免已被默示保留并扩大适用于他本人。

主权者的这种完全是平等与绝对的独立,以及促使他们相互 交往和彼此通好的共同利益引起了这样一个结果:每个主权者都被认为放弃行使其完全排他的领土管辖权的一部分,而这种管辖权一直视为是独立国家的特征。首先,主权者被允许享有在另一国领土内不受逮捕或拘留的豁免;其次,同样的原则也适用于外国大臣;再次,一国主权者在允许外国军队通过其领土时,放弃其领土管辖权的一部分。

法院断定,给予外国军队通过领土的特许必须是明示的,不能仅仅是默示。但是,涉及外国船舶的情况则应适用于不同的规则。如果不存在禁令,友好国家的港口被认为是对与她保持和平关系的国家的公船开放的,它们可以进入这些港口;如果允许的话,还可以留在那里,并受到当地政府的保护。 法院认为,当在一国的外国私人可以与该国居民毫无差别的混合在一起,或者当外国商船为贸易的目的进入一国领土,若不要求他们暂时服从当地法律,隶属于该国伦敦管辖,显然对社会是不利的、危险的,很可能使法律遭到不断的违反,行政管理遭到破坏。

但是,对于公用的武装船只 ,情况就完全不同了。这种船只构成本国武装部队的一部分,

43 依主权者的命令行动,为国家的利益服务。主权者有许多强有力的动机防止这些利益由于外国的干预而不能实现,这种干预必然会影响他的权力和尊严。因此,在本法院看来,允许外国军舰进入友好国家的港口,可能应适应的解释为包含了不受该国管辖的豁免。在该国领土内,它有权要求得到友好的待遇。

根据各国一致同意的原则,外国人须隶属于所在国法律的管辖。但在实践中,各国并没有将各自的管辖权给予许可进入各国的外国军舰。

在君主的私人财产与支持君主权力、维护国家尊严和独立的武装部队之间有着显著的区别,这一点是完全可以确定的。一国君主,在外国获得私有财产时,该项财产可能要隶属于财产所在国的管辖,他本人也可能被认为放弃了君主身份而视同私人以牙膏;但对于武装部队的一部分则不能如此推论。

在本法院看来,作为一项公法原则,外国军舰进入对它们开放的友好国家的港口,应被视为经该友好国家的同意而免受其管辖。支持这种观点的证据来源于一国司法权无力强制执行这类案件的判决;;来源于一国君主的权力足以对另一国君主所为的非法行为进行报复的考虑。这类非法行为足以对另一国君主所为的非法行为进行报复的考虑。这类非法行为产生的问题是与其说是法律问题,不如说是政策问题,它们对于外交交涉来说具有更大的分量,能引起更严重的关切。 法院判称,如果上述论据是正确的,那么巴拉乌号作为一艘为与美国处于和平状态的外国君主服务的军舰,依据允许外国军舰进入友好国家港口的一般原则,进入了对它开放的美国港口,必须认为是得到了进入美国领土的默示许可,如果它以友好的方式行事,应该享受管辖的豁免。

巡回法院的判决被撤销,初审法院驳回起诉的判决被确认。

——编译自亨金等:《国际法案例与资料》,1980年英文第2版,第491-493页。

【评

注】:

国家豁免权观念,在

13、14世纪便已提出。在拉丁格言中把这一原则表述为:“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到19世纪时,这一观念正式以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原则在国际法理论与实践中得到普遍承认。本案是承认这一原则较早且较有名的一个判例。但是,在国家豁免原则的具体适用上,特别是在其适用的限度的问题上,国际法理论存在着较大的分歧。一般的说,英美国际法学者曾长期吃绝对豁免论,即不论涉及外国国家的行为和财产的性质如何,一律应享受司法豁免;欧洲大陆的有些学者则主张有限豁免原则,即把国家的行为案齐性质分为主权行为和非主权行为,而只承认前类行为享受司法豁免。法学家的观点大多反映本国的实践,因而在司法实践中,英美一向奉行觉独立豁免主义,而欧洲大陆的一些国家则采用有限豁免主义。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种种原因,英美方面也逐渐倾向于主张有限豁免。参见下一案。

胜利运输公司案(Victory Transport Inc.v.Comisaril general de abastecimientos Y transports)

案情:本案是美国联邦第二巡回法于1964年审理的一起涉及国家豁免问题的上诉案。 上诉者(本案的被告)系西班牙商业部的一个下属机构,租用了被上诉人的胜利运输公司(原告)的一艘船,运输在美国购买的小麦区西班牙港口。租船协定规定,如发生争端,应在纽约进行仲裁。这艘在西班牙港口卸货时遭到损害。据称该港对停泊这样规格的船舶是不安全

44 的。租船方拒绝给予赔偿或提交仲裁。胜利运输公司随即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进行强制仲裁。诉讼文书根据法院的命令通过邮寄送达被告在梅吉德的办事处。被告认为这种送达时无效的,并要求法院驳回原告要求强制仲裁的请求,因为被告享有主权豁免,美国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地区法院驳回了被告的抗辩,裁定法院对本案有关系安全,并判决原告胜诉。被告上诉到美国联邦第二巡回法院。

巡回法院判称:上诉人的首要抗辩是,作为西班牙主权政府的一部分,没有它的同意,不能在美国法院被诉。的确,存在着许多有影响的判例支持这种抗辩,因为外国主权者享有不受美国发言管辖的豁免在美国已有很久的历史。主权豁免原则起源于君主主权的时代——一个认为国王不会有错,一国君主对另一国君主行使权力意味着敌对的时代。那个时代过去后,主权豁免被法院保存下来,主要是为了避免可能给负责对外关系的国家机关造成麻烦。然而,由于主权的性质和职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特别是自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保留主权豁免原则的观点就相当成问题了。对个人权利和公正道德的日益增加,导致许多国家放弃了绝对主权豁免原则,改而支持限制限制豁免原则。

法院引用了1926年布鲁塞尔公约和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与有关国家缔结的若干商务条约以及1952年的“泰特公函”。然后,法院讨论了在涉及主权豁免的案件中,法院有遵循美国国务卿建议的义务。 “泰特公函”明确指出,国务院的政策是不给外国国家在涉及国家的私行为或商务行为的诉讼中以管辖豁免。但是,“泰特公函”并没有提供划分国家的公行为和私行为的标准。法院和学者也没有提出任何令人满意的标准。有人提出以交易的性质为标准,只把不能为个人所为的行为归入国家主权行为的一类。虽然这个标准相对来说比较容易应用,但是它有时会产生相当惊人的后果,如把位军队购买军鞋,建立防卫工事,或为大使馆租赁房屋等行为视为私行为。而且这种标准仅仅是延缓了困难,使许多学者宣称这种区分是不切实际的。然而,联邦最高法院已表明,当国务院在特定案件中对豁免问题保持沉默时,法院有责任自己决定给予该外国国家以豁免是否与国务院所接受的原则相一致。既然国务院已公开宣布它坚持上述区分,本法院必须在本案中予以适用。 除严格意义上的政治或公共行为外,本法院将否认不被国务院承认和许可主权豁免要求。这些行为一般限制在以下几种:

(1)诸如驱逐外国人出境此类的国内行政行为; (2)国家的立法行为,如规划法令; (3)关于武装部队的行为; (4)关于外交事务的行为; (5)关于政府贷款。

本法庭不认为国务院采用的有限豁免原则要求在这些有限的种类外,将个人诉讼当事人的利益献给国际礼让。如果国家的外交政策需要扩大给予豁免的种类,国务院可以向法院提出建议,如果外交政策需要压缩给予豁免的种类,国务院同样可以发布新的政策公告。 上诉人租赁船舶运输小麦的行为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公行为或政治行为,除了由美国政府提供资金,允许用比塞塔(西班牙货币单位)付款,西班牙公司极像一个私人购买者。 本法院的结论是,在本案,把西班牙国家公司的行为视为国家的事务权行为比统治行为更为合适。这个结论得到了那些采取限制有限豁免原则国家的实践的支持。虽然这些国家法院的实践有某些不尽一致的地方,但是它们都把政府下属部门所从事的买卖交易,特别是转卖给本国国民的购买行为视为商业行为或私行为,法院最后判定,西班牙公司购买小麦的行为不在享受豁免之列,上诉应被驳回。

——编译自亨金等:《国际法案例与资料》,1980年英文第2版,第491-493页。

45

【评

注】:

关于国家豁免原则可参见上一案评注。

随着国家直接参与经济和商业活动的情况日趋增加,限制国家豁免权的理论与实践也逐渐抬头。在美国,1952年的“泰特公函”正式主张把限制豁免的观点上升为政府政策。本案的判决被被认为在表明美国在主权豁免问题上的立场转变方面,较之泰特公函更为显著。1976年美国《主权豁免法》和英国1978年《国家豁免法》采用了有限豁免原则,但仍然未否定国家主权豁免是国际法上的一项普遍原则。因此,虽然限制豁免的理论,在若干国家爱的立法和判例中已有反映,但国家豁免权这个早已确定的国际法普遍原则,仍然是目前所有国家所承认的。由此可以得出如下结论:限制豁免在当前只是某些国家国内法上的一项制度,它并不能成为约束各国的一项国际法制度。

德雷利诉捷克斯洛伐克案(Dralle v.Czechoslovakia)

案情:这是奥地利最高法院1950年审理的一起涉及国家及其财产豁免的上诉案件。

德国德雷利化妆品商行从1910年以来一直在波西米希亚设有一分行,该分行是德雷利商行在奥地利销售产品使用的商标的注册人。波西米亚后来成为捷克斯洛伐克领土的一部分。1945年,这家分行被捷克斯洛伐克国有化。国有化后的商行要求获得在奥地利注册的商标所有权,主张在任何场合它都有使用这类商标。为此德雷利商行在奥地利地方法院起诉并获得胜诉。被告在上诉被上诉法院驳回后,又上诉到奥地利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认为,鉴于本案涉及国际法问题,法院必须审查文明国家法院的实践,从中发现是否能得出统一的结论。这仅仅是一种确定是否存在这样国际法原则——外国国家即令是在属于私法领域的诉讼中也不能在外国法院成为被告——的方法。 法院的判决列举了一些国家的实践:那不勒斯上诉法院1886年3月27日的一个判决,首次阐述了外国国家对纯属私法领域的事务不得主张豁免的观点。此后不久,佛罗伦萨上诉法院遵循了这个判例。罗马上诉法院1893年7月1日和10月12日的判决采用了同样的原则。法院接着提及了意大利采用豁免的一些较新的判例以及瑞士、埃及等国法院采用上述原则的判决。在原则上承认绝对豁免的国家有德国、美国、英国、捷克斯洛伐克、波兰、葡萄牙法国等国。法院回顾了希腊、罗马尼亚、巴西等国法院采用的对国家豁免采取限制原则的一些判决。

法院认为,从以上概观可以看出,目前绝对豁免原则已不再得到普遍承认,因为不同的文明国家的多数法院都否定外国国家在属于私性质的事务方面享受豁免,特别是那些坚持传统原则的国家也作出了某些例外的判决。法院以1923年大不列颠帝国经济会议通过的一个决议为例作为证明。该决议明确指示,一国在另一国从事贸易活动的不得主张税收豁免。同样的建议也存在于1927年在日内瓦召开的世界经济会议的报告中。在国际条约中,也有一些不承认国家的事务权行为享受豁免的例子。本法院认为,传统的绝对豁免原则已不再与目前的法律实践相一致。 法院声称,既然在国家豁免这个问题上没有统一的理论和实践,本法院必须考虑适用一般法律原则,因为一般分类原则被认为是国际法的渊源之一。 法院在审查了众多不同国籍雪之先河的观点后得出结论说,在这个问题上,显然不存在适用的一般分类原则。因此,它不再认为根据国际法,国家事务权行为可以免受外国的管辖。是国家事务权行为隶属于一国的管辖权是基于国家从事商业活动的发展。传统的国家豁免原则

46 产生时,国家在外国所为的商业活动斗鱼政治活动相联系,它或者是为在国外的外交代表购买用品,或者是为战争目的购买军事物资,所以没有理由对私行为和主权行为区别对待。然而,现今的情况则大不同了,国家不但从事商业活动,而且就像本案所显示的,还与本国国民和外国国民进行竞争。因此,传统的豁免原则已失去意义。 综上所述,发炎对本案关于管辖权的争论只能给予肯定的回答。

——编译自《国际法报告》,1950年,英文版,第155页。

【评

注】:

参见交易号苏麦克法德恩案和胜利运输公司案的判决及评注。

某些挪威公债案(Certain Norweign Loans Case)

案情:某些挪威公债曾于1885年至1905年期间在法国发行。这些公债债券上载有用黄金或用可兑换好几年的货币以及用各种国家货币计算的再无的数额。自从挪威停止其货币兑换黄金以后,这些公债便只用挪威的克朗偿还。为此法国政府出面支持本国债券持有人的要求,于1955年7月6日向国际法院提出请求书,请求国际法院宣布:债务的清偿应当是,在息票偿付之日偿付息票的黄金价值,并在偿清债务之日偿付应偿清的黄金价值。此后,法国政府在它的备忘录和关于管辖权的答辩中坚持了这项全球。

法国政府明确将援引国际法院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以及挪威和法国分别于1946年12月6日和1949年3月1日发表的接受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作为国际法院对本案的当事国挪威有管辖权的法律依据。

1946年12月16日挪威政府声明:“在它与接受同样义务的其他国家之间,即以对等为条件,挪威政府接受国际法院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强制管辖,无需特别协定。本声明自1946年10月3日生效,为期十年。”

“本声明不适用法国政府认为在本质上属于其国内管辖之事项。”

1956年4月20日,挪威政府对国际法院的管辖权提出了四条初步反对意见,其中包括:挪威政府认为法国提交法院的争端事项处于挪威国内法排他的管辖范围之内,不属于法院规约第三十六第一款规定的争端;根据法国声明中所作的保留,国际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挪威政府在说明了公债契约受国内法支配后,接着指出,如果还有什么疑义的话,挪威将提出法国声明中的保留问题。鉴于对等原则,这在法院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和声明中都有明确表示,对法国政府,挪威不受比法国政府作出的承诺更宽的义务的约束。

国际法院在考虑挪威的上述反对意见时,回顾了法国声明中的保留条款,即“本声明不适用于法国政府认为在本质上属于其国内管辖之事项。” 法院认为,提交本法院的案件系以法院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和挪威、法国接受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为依据,因此,法院的管辖权取决于依据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在对等的基础上所作出的声明。既然问题涉及两个单方声明,那么只有在这些声明彼此一致给予法院以管辖权的范围内,本法院才有管辖权。法国政府接受法院强制管辖的范围要比挪威窄,因此,双方当事国的共同只存在于法国保留条款表明的较窄的范围之内。法院援引了常设国际法院和本院的实践,重申了这种确定管辖权的方式。

挪威政府的声明没有插进任何类似于法国声明中的保留了条款的内容,但是,根据对等原则,挪威政府有权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援引法国声明中所包含的保留,把它认为本质上属于国内管辖的争端排除在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之外。

47 如上所述,法国的请求书是以两国声明为基础的,法院只能在这个基础上确定管辖权,而不能寻找别的管辖权根据。

国际法院认为它不应该审查法国的保留是否符合它所承担的法律义务,因为对保留的效力双方当事国均无异议。显然,法国完全坚持它的声明,包括保留条款,而挪威则援引了这种保留。因此,存在着双方当事国共同一致的关于法院管辖权的保留的根据。法院承认了法国保留的效力。

鉴于对等原则,国际法院判称:挪威政府援引法国1949年3月1日声明中保留的条款,这种保留排斥国际法院对法国政府提交的争端的管辖权,法院没有权利受理法国提出的诉讼请求。

因此,国际法院于1957年7月6日以12票对3票作出裁定。本法院对1955年7月6日法国政府提交法院裁决的争端无管辖权。

——编译自《国际法报告》,英文版,1957年,第99-100页。

【评

注】:

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限于国家之间的争端并以各当事国的同意为其管辖权的基础。成为法院规约的当事国并不等于当然接受法院的管辖,各国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接受它的管辖。通常称为“任择条款”的法院规约第三十六条

(二)规定:“本规约各当事国得随时声明关于具有下列性质之一切法律争端对于接受同样义务之任何其他国家,承认法院之管辖为当然而具有强制性,无须另订特别协定:(子)条约解释。(丑)国际法之任何问题。(寅)任何事实之存在,如经确定即属违反国际义务者。(卯)因违反国际义务而应予赔偿之性质及其范围。”截至1986年底止,有46个国家接受了法院的所谓强制管辖,约占规约当事国的30%。但大部分接受强制管辖的国家附有一定的保留,其中最为重要的保留由保留国自己决定的,称为“自定式保留”。在本案,劳特派特法官认为这种保留是无效的。然而,大多数法官适用了这项保留,因为诉讼双方都未住在它是无效的。本案一个有趣的特点是,自定式保留包含在原告国的声明中,而被告国成功的援引了这一保留,这就是所谓的对等原则,即接受法院的强制管辖以接受同样的义务为条件。一国不能受惠于任择条款,除非它接受了同样的义务。相互原则在本案的适用,连同法官对自定式保留的批评,导致原先将这种保留写进声明书中的几个国家放弃了该项保留,但有一些国家仍然坚持自定式保留。

四、国家主权豁免 13.交易号案

麦克法登诉交易号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1812年

【案情】

交易号本是两名美国公民拥有的私人船舶。该船于1810年,在公海上被法国国王拿破仑的军官拿捕,拿捕后没有经过捕获法院审判就被法军没收并成了法军的公船,改名为“巴拉乌号”。1811年,该船遇难进入美国宾夕法尼亚港。原船主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将该船扣押和判还给他们。地区法院受理此诉讼后,法国没有出庭应诉。美国检察长代表政府出庭陈述,它认为巴拉乌号虽然是被非法夺走的,但已成了法国的公船了,建议法院释放该船。地区法院遂驳回原告的起诉。原告上诉到联邦巡回法院,巡回法院否定了地区法院的判决。原告再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联邦最高法院在1812年作出判决。判决肯定巴拉乌

48 号应享受主权豁免,判决撤销巡回法院的判决并肯定地区法院的判决。 【诉讼与判决】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马歇尔在判决中分析了两个问题: 1.国家的属地管辖权问题。马歇尔法官指出:

“国家在其领土范围内的管辖权必须是绝对和排他的。只有国家自己才能加以限制。任何来自外界的限制,都意味着是对主权的削弱。„„” “世界是由拥有平等权利和独立地位的主权者组成的。主权者之间的互相交往,彼此交换人类所希望和要求的友好帮助,促进主权者的共同利益,所有主权者都同意一旦遇到特殊情况的时候,在实践上放宽一下主权授予他们在其领土范围内的绝对和完全的管辖权。„„” “主权者完全的平等和绝对的独立,以及共同的利益,驱使它们彼此间相互交往、互相提供友好的帮助,出现了一些情况,使每个主权者都明白:它们完全和绝对的属地管辖权是需要放弃一部分的,那就是:

(1)主权者本人在外国领土不受逮捕或拘留; (2)外国使节享受豁免;

(3)外国国王的部队可以在其领域内通过。”

马歇尔法官认为,国家的属地管辖权是绝对的、完全的,除非国家自己愿意,任何外界无权迫使国家接受对其属地管辖权的限制。主权豁免原则是从国家主权原则产生出来的。主权国家为了进行友好的国际交往,未来互相尊重彼此的主权,必须放弃其属地管辖权的一部分,这就必须互相给予主权豁免。国家行为和国家财产不受外国法院的管辖,这是国际法上早已确立的国际法原则。

2.外国公船享受国家主权豁免。马歇尔法官指出: “军舰是一国武装部队的一部分,军舰是直接或间接在主权者领导下活动的,是为国家目的从事活动的,„„当军舰进入友好国家的领土,并在磁流体内需求帮助的时候,应认为可以免除主权者对它的管辖。

交易号被法国军队收没后,被编入海军编制,成了法国的军舰,它进入美国港口寻求帮助,在美国领土内应享受国家主权豁免。联邦最高法院根据这个理由,撤销巡回法院的判决并肯定地区法院的判决。 【评注】

本案反映了19世纪初期的国家主权豁免理论。当时,国家主权豁免已获得普遍接受。国家主权豁免被认为是从国家独立、主权、平等等基本原则引申出来的一项重要的国际法原则。国家行为和国家财产不受外国法院管辖。任何国家的法院不得受理以外国国家为对象的诉讼。国有船舶非经国家同意,不得成为扣押或诉讼的对象。主权豁免是国家从国际交往的需要自愿接受的对属地管辖的限制。19世纪以来,国家主权豁免一直被认为是一项绝对的规则。这规则到19世纪后期就被普遍接受了。本案是遵循绝对豁免规则的重要案例。交易号在公海上被拿破仑的军舰拿捕,未经捕获法院审判就被没收,应认为是非法的,但既然已成了外国的军舰,对该军舰进行扣押或起诉当然是不应该的。至于该船被拿捕是否合法,法院就没有必要追究的必要了。本案例通常被认为是说明国家主权豁免和遵循绝对豁免原则的传统案例。

14.比利时议会号案 戴玲号诉比利时议会号 英国上诉法院,1880年 【案情】

49 “比利时议会号”(The Parlement Belge)是一艘比利时船舶,根据英国国王与比利时国王在1876年签定的《邮政通讯条约》,受雇在奥斯坦德和多佛尔之间运送邮件,条约规定该船作为军用公船,享受外国军用公船的待遇。该船除运送邮件外,还兼营客运业务。1879年,该船在航运途中不慎不慎与英国拖船“戴玲号”(The Darling)相碰,使戴玲号受到损坏。戴玲号向英国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比利时议会号给予赔偿。比利时号声称它是比利时国王的财产,是属于海军编制的军舰,不受英国法院管辖。英国海事法院受理此案后,比利时拒绝出庭应诉,英国检察总长也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英国海事法院没有管辖权。海事法院在1879年向被告比利时议会号发出扣押令。总检察长请求英国上诉法院判决。上诉法院于1880年2月作出判决,肯定英国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并撤销了海事法院的扣押令。 【诉讼与判决】

总检察长认为比利时议会号是比利时国王的财产,碰撞发生时,该船是比利时国王所控制和雇佣的船舶;英国女王陛下和比利时国王所订的条约已把这邮船划在公用军船之列。作为外国的军船,比利时议会号是不应受英国法院管辖的。

海事法院法官罗伯特.菲力摩尔认为:比利时号是根据条约由比利时雇佣在奥斯坦特和多佛尔之间运送邮件的,该船也兼营客运,从事大量商业行为。该船悬挂比利时旗帜,由比利时官员指挥。这样的一艘船舶能不能享有军用公船的特权?他认为,无论根据原则,或根据判例,或从一般国际法进行推理,它也不能证实这艘船能享受公船的特权,以致能够豁免一切受损害的私人对它提出的索赔要求。英比两国的国王在条约上规定授予它在英国港口享有军用船舶的特权,正表明它不具备一般国际法所赋予的权利,根据国际法它是不能享受军船待遇的。

英比两国国王所签订的“条约”是未经任何立法确认的。有人认为,国王有权拟定条约和使条约生效,而不须经议会确认。法官认为:如果国王有权不用经过议会授权就可以用条约使比利时议会号享受军船的一切特权,碰撞受害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自然就被剥夺了。菲力摩尔认为,国王的缔约权利这样使用是没有先例的,在原则上,这是与英国法律和宪法相抵触的。如果国王可以不经议会授权,仅通过外交就可以使一个外国人免除受害的国王臣民对其错误行为的起诉,那么,任何外国人或外国商船也不可以享受特权和豁免?英国法律已纳入了国际法中英国给予外国人军船和外国使节特权和豁免的规则,但我不认为国王有权使不是真实的军船的外国商船或不是大使的外国人享有豁免权。我认为,补救的方法不是剥夺受害的英国国民对作了错误行为的人提出诉讼的权利,而是通过外交途径在英比两国政府之间作出适当的赔偿和安排措施。我认为扣押令是英国发出的。

在上诉法院上诉程序中,法官勃勒特在1880年2月的判决中肯定比利时议会号不受英国法院管辖并撤销了海事法院的扣押令。法官勃勒特指出: “主权者有时可为他拥有的船舶要求豁免权,即使此船舶完全或实际上用于商业目的。主权者的人身在外国享有绝对的豁免权,不能被诉。他的船舶,如果在实际上是为公共目的服务的话,不能被提出对物诉讼。这是主权者之间互相尊重和国际交往所必需的。因此,对比利时议会号的扣押令必须撤销,因为对该船进行任何调查,即等于对它行使司法管辖。 【评注】

19世纪中叶以后,由于国家参与经济活动,完全或部分地为商业目的进行活动的国有船舶能否享有豁免权的问题提出来了。在本案中,英比《邮政通讯条约》是否已为立法所确认,是否已完成批准程序,那是英国的国内法问题,比利时议会号是该条约明文规定给予军用公船待遇的,这是双方都承认的事实。就此地位来说,该船是应该享受豁免的。海事法院认为该船从事大量商业活动,不能认为是军用船舶,因而可以实行扣押。扣押令虽然被上诉法院撤销,但从事商业活动的公用船舶能不能享受豁免权的新问题却已明确地提出来了。上诉法院虽然撤销了海事法院的扣押令,但没能回答这个新问题。19世纪末,欧洲有些国家开始

50

推荐第6篇:中文教学实习报告

中学语文教学是一门具有语文专业特点的应用理论学科。它的目的是研究中学语文教学的理论与实践,大家看看下面的中文教学实习报告吧!

中文教学实习报告

一、实习目的:

1、培养、训练学生掌握语文教学的基本规律和方法,增强其从事语文教学的能力与信心。

2、学习掌握几种常用文体的特征,分析教材、明确教学内容、熟悉教学过程、掌握基本的教学方式方法。

3、为毕业论文收集资料。

二、实习过程: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理论在好,实习不可少呀!在校学习了三年有余的教育理论,却从未实际操作过。这次的实习,终于为我们提供了“躬行”的宝贵机会。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们要好好做到以下几点:

1、听课

听课是实习生上课前的必经阶段,也是日常老师学习、提高的方法之一。

关于听课,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要注意:

(1)听课前先了解该课内容,做到心中有底,并且自己心中对于该课有个大概的教学计划,做到有备而听;

(2)每一位老师都有自己的授课风格,要善于捕捉他们的亮点;

(3)课后争取与授课老师探讨本堂课的上课思路。

实习阶段,我听课三十节以上,听课科目除了语文之外,还有历史、数学、生物、化学、体育和心理。不同的科目教学方法差异相当大,如果善于学习的话,能达到取长补短的作用,例如数学的故意出错法和体育课的趣味竞赛教学法都是语文课所缺乏的。

单语文一科,我就听过初一年级五位语文老师的课,他们的课各有特色,其中三位老师的课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第一位老师是我的指导老师张老师,她并未严格按照教材安排上课,而是自己对教材进行了处理,删减了个别课文篇目,或略讲讲读课文,反而经常从练习册中挑选个别精彩文章作为新课认真教授。这些文章并不是随意挑选的,而是结合课程要求,就其突出之处进行筛选,每一篇都是整个课程设计中的一环。

第二位老师是三班的李老师。他上课时声情并茂,感情充沛,并且采用学生指定学生回答问题的方式,从而调动了课堂气氛活跃。他另一突出之处在于,他不统一问题的答案,而是提供种种信息之后让学生自行取舍,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解读。

第三位老师是四班的语文老师马老师。他是年轻有为的青年老师,喜欢用课件,而且课件制作得很精美、内容很充实。每次讲解课文之前,他都会让学生进行小型的知识竞赛,以达到积累文学常识的目的。讲解课文的过程中,他又充分利用了课件信息量大的优势,让学生们在短短的四十分钟内学习尽可能多的内容。上他的课,感觉就像享受文化大餐一样舒服。开学一个月之内,他班上的学生就以小组合作的方式自行设计、出版了好几本精美的诗集。

2、备课

无论手头上有多少参考资料,备课的第一要点始终是熟悉教材。熟悉教材,也就是说要熟悉文本。文本里的每一句话都要琢磨透,只有老师自己把文本读懂、读透了,才能把文本中的知识和情感传递给学生。如果连老师自己都把握不好文本所表达的情感,那就很难使学生很好地理解课文。

备课的第二要点是独立撰写教案。几乎每一位老师手头上都有一些教学参考资料,作为辅助备课之用。刚刚学着备课的我们总是不那么自信,很容易迷信教参权威,陷在现成教案中出不来,以为把几个教案拼凑整合一番就可以了。事实上,这样的做法既不利于自己备课能力的提高,也不利于实际教学。

对于这一点我是深有体会的,因为我备《母亲》一课时就是这样备的。当时我把几本教参同时放在桌面上,这边挖一点所谓的精华,那边挖一点所谓的精华,最后拼成了满满四页纸的教案,内容充实而完整。于是我带着教案开开心心地走上讲台开讲了。

但一节课下来,我发现教学效果并不好。一是因为内容太多,面面俱到,学生好像什么都学了但又什么都没学到。

二是因为教案中所设计的一些问题难度太大,与我教的学生现有的水平存在着一定的距离,他们理解不了,结果就失去了听课的兴趣。

三是课堂内容设计过多,为了忠实于教案,我像赶集一样赶着把预设的知识点塞给学生,课堂节奏过快,师生互动不足。

四是因为不是自己亲手撰写的教案,熟悉程度不够,因而在课堂出现意外状况时无法及时调整教案,反应能力不足。当然,第一点和第三点、第四点是新老师普遍存在的问题,只是在这样的一种备课方式下,这些问题表现得更加明显。

所幸,我实习期间只有这节课是这样备课的,其余课都是我自己查找资料后独立撰写教案的。因为张老师让我上的其余的课都不是课本中的课文,而是从练习册中抽取文章让我当新课讲,或者直接给我一个题目就让我准备,根本没有任何教参可以参考。一开始我觉得特别痛苦,而且备课时心有戚戚焉,总怕备课备不到位。但慢慢地,我学会了搜索材料、挑选材料、组织材料,从一开始只是列出知识点,到最后能够独立写出完整的教案。我觉得在这个过程中我的备课能力得到了切实的锻炼与提

推荐第7篇:九寨沟教学课件

《九寨沟》教学设计

洮南七小

郑秋丽

背景分析:

时代的发展要求学生形成新的学习方式,同时也要求教师根据学生的学习方式改变教学方式,从而真正改变过去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实现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知识的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五年级语文课程中,识字教学与阅读教学齐头并进。但与其他年级比较,识字教学与阅读教学又各有其特点。识字教学侧重点是:在书写中体会汉字的优美,所以在下面的教学中,教者注重指导学生观察每个字的每一笔在虚宫格中的位置,每个字的结构特点。阅读教学侧重点是加强朗读指导,重视阅读感受和体验,揣摩文章的表达顺序,初步领悟文章基本的表达方法,提倡多角度,有创意的阅读。所以在下面的教学中,教者努力让学生思考“怎么写”的问题,并要求学生敢于提出自己的看法,做出自己的判断。

信息时代的孩子是活泼开朗的,他们从多种渠道获取信息,但他们多数对于信息不能正确取舍和整理。可以说他们的知识面虽是宽阔的,但没有深度和系统性;摄取的知识很多,但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都有。同时,现代孩子的性格多样化,我们要据此考虑教学方法 教材分析

本篇课文也是描写景色的,描写的是我国著名的风景区九寨沟的美丽景色。本课语言生动,为我们描绘出一幅美丽的大自然风景画。全文共有7个自然段,课文开头寥寥数语勾画出九寨沟“童话世界”般的美丽,之后,介绍了九寨沟的地理位置及名扬世界的声誉。在

3、4两个自然段里,具体描写了九寨沟美丽的五花海和瀑布。

5、6两个自然段介绍的是九寨沟丰富的动植物资源。最后一个自然段,以感谢大自然、祝福九寨沟的真挚情感结束全文。课文抓住九寨沟突出的特点,采用具体描写和概括描写相结合的方法,运用具体的数据形象生动地展现了九寨沟的美丽景色,歌颂了大自然的神奇。 教学目标:

1.认识本课10个生字,会写6个字。2.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3.了解九寨沟景物的特点,感受大自然的美丽与神奇, 培养对祖国大好河山的热爱。

4、学习总分结构的写作特点,能够围绕中心句进行描写。教学重点:了解九寨沟景物的特点, 学习总分结构的写作特点,能够围绕中心句进行描写 课时分配:两课时

教学准备:有关九寨沟的文字、图片、声像等资料 教学方法:情境创设,品读感悟,启发点拨

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一. 引入新课

同学们,通过假想旅行,我们曾到过千山一碧的大兴安岭,也曾到过充满成熟气息的三峡。今天,我们继续假想旅行,去四川的九寨沟看一看。 二.新课

(一)初读课文,交流预习,理清结构

1、自己读课文,把生字读准,读正确,读通顺。

2、交流预习

(1)、检查生字和读课文情况 (2)、交流课前收集的资料

三、再读课文,说说每个自然段都写了什么内容。(指名回答)

四、试着给课文分段

三大段:第一段(第一自然段):九寨沟是一个神奇的童话世界。 第二段(

2、

3、

4、

5、6自然段)具体介绍九寨沟的美景和资源。第三段(第7自然段)祝愿九寨沟永远美丽神奇。

五、再读课文,课文从几方面介绍九寨沟的呢?(地理位置和享誉世界的声望、水和瀑布、动植物资源)

六、指导写字:

注意每个字哪一笔在横中线上,哪一笔在竖中线上。写“熊”字时,要注意观察四点底在虚宫格中的位置,要写得舒展,托住上面的 “能”字,不要写得太大,太扁。 第二课时

一、看九寨沟图片2至5,导入

同学们,知道这是哪里吗?蓝天、白云、雪山、森林,倒映在晶莹剔透的湖泊之中;湖泊、泉水、滩流、瀑布,缀成一串串宛若从天而降的珍珠。这就是一尘不染、自然纯净的“童话世界”—九寨沟!(板书:九寨沟)

二、学习课文

(一)九寨沟给你印象最深的地方是什么?自己读课文,画出相关的句子,讲一讲

(二)交流汇报 重点段落:第三自然段

1、看图片

6、7,欣赏九寨沟的五花海

2、理解词语“斑驳迷离”“目不暇接”“渗透”“浸染”, 从水的颜色、水波动荡体会五花海的美和神奇。并用词语说话。

3、练习朗读(提供三段音乐,学生选其一,配乐朗读图片8)

过渡语:观看了一幅幅图片后,九寨沟的美丽景色已经在我们头脑的银幕上放映出来,那么,怎样通过朗读来体现九寨沟的美呢?请同学们来到“配音空间站”我为大家准备了三段音乐,请你选择合适的音乐来配乐朗读,做一次小小配音师吧!(适时指导朗读)

4、体会总分结构的写作特点,围绕中心句写话使文章更有条理,更具体。

(1)第三自然段主要写什么?是为要哪句话来写的,这句话在这段的什么位置?

教师明确一句话用在句子的开头,后面的话又围绕这句话来写,那么这句话就是中心句,起到总起作用

(2)同样方法找到其他段落的中心句,体会怎样围绕中心句写话。 (注意用列数字的方法,进行概括性描写可以更有说服性) (3)围绕中心句写一句话。例如:下课了,操场上很热闹。 (4)回看第一自然段最后一句话体会总结的作用。

5、看图片体会九寨沟的瀑布之奇、动植物资源的丰富(图片9)

三、总结:九寨沟真是一个美丽神奇的童话世界,虽然经过了一场特大地震的考验,但九寨沟仍保留了它独特的美,让我们一起祝福九寨沟永远美丽神奇。齐读最后一段。

四、课堂训练

语文这门课是对我们的听说读写能力的综合训练。为了充实我们的头脑,请大家快快进入“智力加油站”开始我们的智力加油吧(完练习题,课件出示相关内容图片10)

五、比较《林海》、《三峡之秋》、《九寨沟》三篇课文的写景文章的不同。

这三篇文章在表达顺序上各具特色。《林海》从岭、林、花三个方面介绍林海的特点,《三峡之秋》按照时间的顺序介绍秋日三峡一天里美丽的景色,《九寨沟》则分别从几个方面介绍九寨沟的一尘不染、自然纯净。

六、开阔视野,丰富知识

大家还想了解有关九寨沟的更多信息吗?现在我们就来尽情浏览吧!(课件出示图片并播放歌曲《神奇的九寨》图片11至14)

七、进行环保教育

这美丽的风景已经在我们心中铭刻,要使九寨沟的风景永远存在,你认为应该采取怎样的保护措施呢? 板书设计

《九寨沟》

童话世界

丰富 课后反思

《九寨沟》这篇课文以生动的笔墨饱蘸着对祖国山河的一片深情,精心描绘了九寨沟的奇丽景观,使人陶醉于九寨沟那充满诗情画意的人间仙境里。文章层次清楚,语句清新,辞藻华美,重墨浓情,易于朗读。由于本班学生没有去过九寨沟,对其缺乏感性认识,而五年级学生对写景文章也不是特别感兴趣,因此为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课前通过多方搜集资料精心制作多媒体课件,让学生通过优美的画面与九寨沟进行亲密接触。当九寨沟如诗如画的美景展现在学生面前时,学生由衷地发出了一声声惊叹,这种利用多媒体课件展示优美情景,美妙旋律的方式丰富了学生的形象感知,增加了大脑中的表象储备,形象思维得以发展,同时能更好创造性的理解课文内容。另外,《新课标》指出,语文课程最基本的理念就是要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在语文学习活动中积累和发展语言。而高年级阅读教学的重点又强调要培养学生的读书能力和理解能力。揣摩文章的表达顺序,领悟文章的基本表达方法。因此,依据课标要求以及高年级阅读教学的训练重点,在本课时教学中,除了以上所说的创设教学情境之外,我主要采用了以读感悟、以读促思,启发点拨的教学策略。引导学生在品词赏句中积累和发展语言,培养语感,揣摩作者先概括后具体或先具体后概括的构段方法。比如对第三自然段的教学,我逐句让学生反复读,目的就是要达到以读代讲,以读感悟,以读促思。思考第一段最后一句话的作用,思考每段开头的作用。另外,我们都知道,对学生理解能力的培养,离不开对语言文字的训练,因此,在教学中我刻意引导学生要懂得体会关键词语表情达意的作用。比如理解“斑驳迷离、浸染”等词语时不仅联系上下文理解词义还进行了说话训练。体会写作方法时不仅让学生体会出具体写和概括写还进行了写话训练。

总之,对这堂课的教学实施过程,目的就是让学生借助图片和在品词赏句中感受九寨沟的美丽与神奇,激发学生热爱大自然的这一美好情感。同时,通过品词赏句,在培养学生读书和理解能力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语感,达到积累和运用语言、发展语言的目的。 不足之处:

第一,本课教学中对一些知识点的传授还是讲得不透彻,学生学得并不是很扎实,有点走过场的感觉。比如亚热带,温带,脊椎动物的理解。第二,朗读指导不到位。我觉得对学生边读边想象的这样一种朗读技巧缺乏到位的示范和指导,我想只是停留在口头上而已。我们常跟学生说要读得有感情,要做到抑扬顿挫,但哪里该扬哪里该顿,恐怕我自己也讲不清楚。三,驾驭课堂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资源来源:《语文课程标准》《语文课程标准解读》《教学参考书》

推荐第8篇:课件教学视频

2016年度语文名师工作室个人工作总结

大名县埝头乡小学 郭士强

加入杨瑞霞语文名师工作室以来,已有一年之久。回眸工作室的历程,我充实着、实践着、思考着。

一、理论积淀,提升素养

我有计划地认真学习新的教育理念,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学习语文新课标,充实自己,并努力做到与教学实践相结合。在我们的学习中,内容有教学案例、学习体会、读书心得、论文等等,可谓百花齐放。这些都是我的学习成果,是我 “学习——实践——反思——再学习”的过程。名师工作室,为我的专业成长提供了很好的实践机会,并为我搭建了展示自我、体现自身价值的舞台。通过学习我深深体会到“学然后知不足”,通过反思,我发现想要成为一名专业化的研究型教师还有很多路要走。

二、乐于求索,积极科研

加入了名师工作室后,我积极参加各项实践交流活动,获得了很多与同行合作的机会,进行了很多理论上的探讨,积极探索了新的教学路子,不断完善自我,促进个人专业知识的提升。平时认真阅读有关资料,钻研新教材,研究教法,体会新课程的性质、价值、理念,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尤其是加强“素读语文”“本色语文”的研究,总结经验,逐步形成了自己的教学风格。 我在平时工作中积极指导青年教师成长。关心青年教师,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指导本校王安琦等年轻老师上课、教研活动等,充分发挥引领示范的作用.

三、课堂教学,追求本真

课堂教学是教师成长的主要载体,是提高教师专业水平的有效途径。在这一年里,我认真研读关于课堂教学的专著,特别是黄厚江的“本色语文”以及“高效课堂”方面的文章。追求简简单单教语文,本本分分为学生,扎扎实实求发展的回归常态的语文教学,努力打造简单而实在的高效课堂。积极探索在语文课堂中如何把二者结合起来的路径,力争开创出一种崭新的课堂教学方法

认真参与每一次工作室活动,收获颇丰。一次次的活动记载了我的成长的足迹,成员们的共同参与,都感受到了工作室浓郁的研讨氛围。

回首一年来走过的道路,我深感充实与快乐,内心充满感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扎实地学习,反思、践行,沿着“学无止境、教无止境”的方向前行,实现工作室共同的愿望:展示语文工作室的风采,树立起勇于创新、勤于实践的一面旗帜,发扬一种热爱教育、热爱学生、执著追求的精神!

推荐第9篇:健美操教学课件

健美操教学说课稿

和桥第二中学

龚春花

一、指导思想

以“健康第一”为指导思想,以五个领域目标为依据,促进学生的团结与协作,寓教于乐, 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结合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使学生在轻松、愉快、热烈的气氛中提高技能和体能,使学生身心得到全面发展。

二、教学目标

运动参与:通过本课的学习,使学生端正体育态度,提高学习的积极性。

运动技能:通过对本课的教与学,使85%的学生基本掌握健美操的基本步伐,50%的学生 基本掌握健美操的创编技巧。

身体健康:通过本课的教学,锻炼学生身体素质,发展身体的协调性、柔韧性和灵活性,培养身体姿势

心理健康:培养学生积极的自我价值感,正确培养学生在竞赛中的成就感,陶冶情操,增进身心全面发展 。

社会适应:增进师生友谊,加强人际交往和自身素质的培养,让学生学会互比互评,培养良好的团结合作精神,以及互相帮助的思想品德。

三、对象与教材

对象为初一年级的学生,教材为健美操和快乐体育

四、重点与难点

重点:

(1)身体的基本姿态

(2)健美操基本步伐 ,基本动作组合与套路。 难点:

(1)姿态和基本步伐,音乐与节奏。 (2)健美操动作的协调与节奏

五、教学方法

1.讲解示范 2.语言提示法 3.递加循环法

六、学练方法

1.自主性学习2.合作性学习3.探究性学习

七、教学过程

1.情景导入

1.播放一段健美操音乐作为“情景导入”,让学生们体会音乐节拍。2.观看健美操的展示图片,使学生对健美操产生浓厚兴趣。

2.情景展开

一、教学步骤

1.学生跟随音乐节拍,在音乐节奏中胸前击掌。2.双手叉腰,双膝弹动 3.学习四种基本步伐

(1)一字步

(2)V字步

(3)交叉步

(4)漫步

4.分段教学

一节分为四段,一个八拍为一段,采用递加循环的教学方法。比较复杂的动作也可以先做腿部的动作,练熟悉了再加上手部的动作。

二、教师指导

教师示范带操

语言提示 做什么?

例如:吸腿 向什么方向做

向左、向右 怎样做?

伸直、绕环

什么时候开始做?

4、

3、

2、走(v字……)

三、教师纠正错误动作

通过出示挂图,使学生对动作规范有更深刻的了解,并进行相互的纠正。 例如:

弓步 吸腿 马步

四、创编组合动作

把整个班的学生均衡分为若干组,每个组选一个小组长

具体步骤:启发引导学生组织编排组合动作,主要是在队形的变化上,在学生站立队形时给予语言提示,如扇形、圆形、T字形、斜线形等并指出不足之处。

五、成果展示

1、经过一段时间的分组练习,每组各自上前展示创编的组合动作。

2、对各组的成果进行评价,学生之间互相讨论和相互交流。

3.情景结束

1、在优美的音乐声中,学生跟随老师进行放松练习。

2、总结课堂所学知识,讨论需要改进的地方

八、教学评价

通过本堂课的学习,基本掌握健美操的基本步伐,有一半的学生基本掌握健美操的创编方法,增强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了学生相互合作的精神,加强了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

九、教学特色

运用了多媒体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培养了学生创新的能力。

十、教学准备

运动场地一片音响、挂图等教学设备

推荐第10篇:教学家长会课件

导语: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了“教学家长会课件”,供大家阅读和参考。希望它对您有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

开好家长会是班主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好下一代需要学校、社会和家庭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形成目标统一,要求一致,内容科学,方法优化的教育网络。但繁忙的工作使家校之间的联系甚少。因此,一个学期才一次的家长会对于家长与老师之间的沟通甚是珍贵。不过,作为班主任的我对如今的家长会有这样的体会:

1、家长会的形式单一:先校长讲话,再班主任、副班主任讲话,最后散会。

2、会上有吸烟的,有小声谈论的,有接听手机的……

3、随着年级的增高,家长会上的出席率逐渐降低。

4、后进生的家长在家长会上只有听的分,只能低头沉思。我想出现这些现象当然与家长会的形式、内容大有关系。我想作为班主任就有责任让家长会别开生面。因此,每次家长会都应有主题,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受益非浅。现以2003年的家长会主题是《沟通》为例,谈谈我的体会。

一、问题的提出。

一转眼,您的孩子,我的学生已读四年级了。他们自信自强,积极进取,有一定的辨别能力、评价能力,更有强烈的自尊心、荣誉感。随着孩子的成长变化,我想每次家长会谈论的内容都应不同。今天,我提议讨论的主题是——沟通。

前不久,我组织了一次`班会活动,主题是《爸爸(妈妈),我想对您说》。同时,我也告诉他们会把他们的话在这次家长会上反馈给各位。他们个个都很重视,一声不吭地写了40分钟,有许多学生写了满满一张。我认真地阅读了每一张上的内容后,感慨万千。但我最想反馈给大家的就是家长与子女之间缺少沟通。例如:

1、对于孩子取得的成绩总是永不满意的态度,因为你期望孩子能取得更大的进步,但他们是如你所愿呢,还是缺乏信心,自暴自弃呢?

2、孩子能做的是你都亲力亲为,这样是对他们疼爱还是溺爱呢?

3、在与家人争吵是,你有没有想过孩子的感受呢?

4、在你沉迷于搓麻将、上网打游戏时,有没有顾虑到在禁止孩子看电视时的义正词严?试问您有没有和孩子平等地聊聊天,了解一下他们的想法,他们的兴趣,他们的志向?

二、内容的安排。

我事先将51个学生的话进行整理、归纳,组织了三篇演讲稿:《我们真的很棒!》、《我们能行!》、《不要吝啬你们的表扬!》。又选好了三个学生,让他们代表全班学生对在座的家长说说心理话。具体内容是:

各位叔叔、阿姨:

晚上好!我是学生代表——朱凯迪。我想告诉你们——我们真的很棒!

请各位转过身去,看,黑板上方几乎全被闪亮醒目的奖状霸占了。最新的5张是我们在这次运动会上获得的。我们已进入了儿童乙组,面对

五、六年级的同学,如此强大的竞争对手。我们团结一致,相互鼓励,在集体赛中,我们捧回了5张奖状;在单项赛中,我班的王炜伟、曹丹璐、柴丽玲、杨棋明、屈亚倩、邱逸鸣等同学都拿到了奖状,更令人敬佩的是我们是第一次参加800米,参赛的施意超、禇佳敏、车中杰、徐梨丽、钟颖、柴丽玲6位同学以顽强的毅力坚持跑到了终点,还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其他同学都竭尽所能,为班争得每一分,争取更多的荣誉。不要小看这些成绩,这里包含着我们平日训练时的多少汗水和老师花费的多少精力呀!从中,我们学会了团结,学会了自强,为我们共同的目标,共同的荣誉,战胜强敌,超越自我。这就是我们的体育精神。

学习上我们互帮互助,你追我赶,既友爱又有竞争。瞧,我班的“小明星”带着他们的作品一展风采。那气派有力的毛笔字,生动别致的图画在那里争奇斗艳。每个星期我班都会诞生许多小作家,他们的文采真可以说是妙笔生花呀!“谁能顶呱呱”最能体现我们积极进取的一面,那一只只可爱的小青蛙展现了我们在品德、学习、劳动等方面的成果。在如此激烈又有趣的学习竞赛中,我们个个都会发奋图强,力争上游,在期末大考中为我们本学期的学习成果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相信我们,因为我们真的很棒!

各位叔叔、阿姨:

晚上好!我是学生代表——吕阳。我想告诉你们——我们能行!

感谢爸爸、妈妈11年来对我们的悉心照料。早上一起床。是您为我穿衣系鞋,帮我倒水刷牙洗脸。上学放学,是您帮我背着沉重的书包。吃饭时,是您给我乘饭拿筷。不管我把房间弄得多乱多脏,您总能收拾得整洁又干净。您那忙碌的身影时常在我的脑海中浮现。我有时会说:“您歇歇,让我来。”可您总对我说:“孩子,您的任务是学习,好好学习,其他的事别管。”其实,我很想说:“我已长大了,我能行。”运动会上,我满怀信心参加比赛,当快要到终点时,我感到好累好累,但耳边响起了老师、同学的阵阵加油声,我下定决心,鼓起勇气终于跑到了终点。这时看到了您,先前的勇气、坚强全都崩溃了,好想扑到您的怀里倾诉、哭泣一番。这时,我才发现在您面前我是这么软弱,就好像温室里的花朵经历不了风雨。我好想对您说:“也许没有你在场,我会很坚强,我能超越极限。”虽然书包很沉重,但我能背着它经历风雨;虽然地面很脏,但我能打扫得一尘不染;虽然有许多事我还做不好,但我能学,会做得比你还好。

亲爱的爸爸、妈妈,我们不要做温室里的花朵,不要做受宠的小皇帝。请让我们锻炼,因为今后我们要面对独立。请让我们碰碰钉子,受受挫折,因为我们要面对的困难险阻还有很多。坚强的毅力,坚定的信念要靠从小培养、磨练。 相信我们,我们能行!

各位叔叔、阿姨:

晚上好!我是学生代表——沈宏杰。我想说的是——请不要吝啬你们的表扬!

“92”分,好不容易才得到的成绩。我兴高采烈地拿给您看,不料,您面无表情地问:“有多少是95分以上的?有没有满分呀?”顿时,我垂头丧气,心中在想:有好多比我差呢!哎,总不能令你满意,因为比我好的,大有人在。可我已经努力了,您看到了吗?

一幅花了几个小时才画完的画,一篇打了许多草稿才写好的作文,在您的一句:“这怎么拿得出手呀?”“这怎么能跟人家去比呀?”我们的心凉了,信心没了,还哪有兴趣可言?也许这些并不完美,并不出色,但它凝聚着我们无数的热情、心血、精力,老师说:每一份耕耘都会有收获。我们的努力也想得到大人的认可、表扬。请不要吝啬你们的表扬,它将是我们前进的动力。那不仅仅只是一句表扬的话,那可是对我们成果的一种肯定、一种莫大的支持,给我们自信。促使我们继续努力。

有时我们会考差,但希望能得到您的鼓励,促使我们恢复信心,争取进步。有时我们会有略微的进步,也希望您能发现,及时表扬,促使我们信心倍增,更进一步。有时我们会考出优异的成绩,希望您在表扬的同时,告戒我们要谦虚,促使我们稳步发展。所有的爸爸妈妈请不要吝啬你们的表扬。

接着由我进行呼吁:各位家长,我们的孩子已有自己主观的思想,他们已明白自己需要什么。也许,我们真的应撇开身份,经常地与孩子沟通,走进他们的世界,正确地引导、适当地帮助,让我们的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最后,我还是那句老话:请大家常来学校走走、看看、问问。

三、信息的反馈。

听完了孩子们的演讲,家长们都议论纷纷,还围上来发表看法,总的认为是家长与孩子确实缺少沟通,会开到了点子上,找出了孩子的病根,家长的不足。一些家长谈道:听了孩子们的讲话,使我们了解了孩子的内心世界,我们与孩子的沟通确实太少了。还有一些家长谈道:这次家长会使我们深受教育。过去总认为学生在校有老师教育引导,一切万事大吉,非常放心。因此,忽略了对学生的家庭教育,对小孩不是娇惯就是打骂,现在也吃到了一些苦头。通过今天的家长会感触颇深,对小孩的教育我们要重做一番思考,管教小孩的方法要有所变化。感谢这次家长会,要不然还不知道在迷雾里耽误多久。

在以上实例中我改变了家长会的固定形式,让家长成为会上的主角,让学生走进家长会,成为信息的提供者。让家长、老师、学生站在同一平台,在平等、民主的氛围同探讨学生学习情况。既解决了过去存在的不良现象,又提高了家长会的实效性,有利于家长对孩子现状和教育现状的了解,有利于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达到家长和学校对孩子教育目标的认同,共同担负起培养素质高,能力强,会创造的一代新人的重担。

第11篇:设计教学课件

设计教学课件 AuthorWare动画设计技巧几则

动画在多媒体软件中是一种很重要的多媒体对象,动画是多媒体软件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动画使用得好,会给自己的多媒体程序增色不少,而且多媒体课件一般具有动感、立体、交互性强和全方位等特点,因而在课件制作过程中,媒体对象的动感设计还是比较重要的。笔者在平时的课件制作中除了运用二维动画制作软件和三维动画制作软件制作动画文件供AuthorWare调用外,还尝试过使用AuthorWare本身自带的一些功能进行动感课件的设计,基本上满足了课堂教学的需要,并从中发现了不少关于AuthorWare动画设计的技巧,同时还大大减轻了动画的设计量和时间消耗。觉得不敢独享,想写出来与大家一起交流,以提高制作课件的效率和水平。

1、利用效果展示设计动感

AuthorWare是一个十分适合于普通教师使用的多媒体创作软件。在它的每一个显示图标中都可以设置相应的过渡效果,充分利用这些过渡效果就可以制作出动感比较强的课件,如在制作小学生的写字课件时,我们要动态地演示在田字格中写一个汉字的过程,如果用二维动画来制作必须分成好几段来制作,非常麻烦。其实,我们只要将几个笔画用PhotoShop抠下来存为底色为纯白的图形,然后将它们分别引入到不同的显示图标中,再设置它们为透明模式,并将向左写的笔画过渡效果设置为“Reveal Down-Left”,向右写的笔画过渡效果设置为“Reveal Down-Right”,向下写的笔画过渡效果设置为“Reveal Down”即可实现动态写字的效果。

AuthorWare中的过渡的效果很多,而且在网上还有它的插件下载,在课件制作中,我们可以随时随地根据需要设置和改变相应的效果,从而通过最为便捷的功能就达到我们的要求。

2、利用连续显示图标设计动感

也许很少有人会想到利用连续显示设计动感。实际上,这就需要我们来变换思维方式,而且会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如,笔者在设计《长方形和正方形的认识》时,要依次出现十个小正方形,而且中间必须有明显的显示效果出现(即不允许突然出现),如果我们利用Animator Pro制作二维动画,必须每到下一帧就得复制粘贴上一帧的内容,是非常麻烦的。而这时候,我们只要多放几个显示图标(可复制),并多增加几个等待按钮延时(不可太长)就可以了(按钮可以复制);再如,我们要制作出一个从傍晚到黑夜的动画,如果用一般的动画的制作方法,必须设置灯光,然后让灯光一点一点地弱下去,这样制作起来时间长,制作出来的文件大。其实,我们可以取几个关键帧,然后将它们放入PhotoShop中调整一下亮度,亮度一点儿一点儿地变暗,再将它们存盘,然后将这些处理过的文件分别引入到几个显示图标中,设置它们的出现效果为“Diolve Pattern”,并将它们的时间设置得短一点儿即可实现傍晚到黑夜的动画效果,非常简单、实用。

3、利用擦除图标设计动感

正如利用连续显示图标设计动感一样,我们也可以利用连续显示/擦除图标设计动感。如,笔者在给学校的教师设计低年级的数学课《凑十法》,一般情况下是用数小棒的方法表示几加几等于十,这就涉及到小棒的移动,利用擦除法就可以实现这个功能,先在屏幕上显示两捆小棒,然后将这些小棒铺开放在一起,闪烁5次,捆成一捆,表示这里正好是十根。这里的闪烁,实际上就是利用了擦除图标的功能,在这十根小棒的中间,间隔一次插入一个空白的图形,重复5次,每次显示时间为0.1秒左右,由于时间非常短,所以看起来如同真的捆在一起一样,而且动画效果非常明显,当然了,如果您对AuthorWare玩得比较精通的话,也可以通过循环语句或决策图标的设置来自由控制上面的循环次数。

4、利用运动图标来实现动感

我们有时候可以将一个影像当成可移动的对象,再利用运动图标制作出特殊的动画效果。如要制作一只展翅的鸟从屏幕左端飞到屏幕右端的动画,如果用Animator Pro制作,我们必须先制作出几帧鸟儿飞翔的动画,然后将它变为Cel,再通过移动的方法来制作在FLC动画,但是这样制作一比较麻烦,二不具有通用性,如果我要改变它飞的路径就又必须去重新制作(不具有通用性!)!其实,我们可以将鸟儿飞翔的几帧图存为一个动,然后在AuthorWare中引入,设置它的运动方式为永久,再下挂一个运动图标,将这个动画作为对象,设置运动图标属性为“Path to End”,这样只要设置好鸟儿运动的路径,就可以让它自由地飞翔了!如果对路径不满意,只需要修改运动图标的路径即可,非常方便!

5、利用决策图标来实现动感

尽管在AuthorWare的工具栏上仅仅有十三个图标,但是它们的组合却是千变万化的,这也为我们制作出复杂的多媒体程序提供了可能。其中AuthorWare中的决策图标具有非常强的交互控制能力,利用其中的循环变量重复这一功能,我们也可以实现动感课件的设计。

如,在小学的自然课中,要求制作出一个正在燃烧的酒精灯,这时候,一般我们只能够使用二维动画制作软件制作出其中的几个关键帧,然后利用动画图标输入到AuthorWare中并设置它为循环播放,现在利用决策图标也能够实现这个功能,而且使用上更为简单。将酒精灯(不带火焰)放在一个显示图标中,再将几帧不同状态表示一个燃烧周期的火分别放置在不同的图标中,最后将它们全部放置在一决策图标中,设定循环方式和次数,运行程序就可以看到不停燃烧的酒精灯了。

6、利用内部变量制作动感

AuthorWare在提供给我们的强大的媒体组合能力外,还为我们设计了许多函数和变量,这就使得它的功能得到了大大增强。合理地使用AuthorWare的变量和函数,也能够起到动画的效果,而且程序将更为清晰(您的AuthorWare编程能力又得到了增强)。如有时候我们需要将动画静止在某一帧上,这时候可以通过设置动画图标中的Begin和End值都为某一帧,且将动画设置为永久播放即可,另外,我们还可以交Begin和End值设为两个变量Startframe和Endframe,然后在程序设置它们的值,达到对动画的动态控制。这比一段一段地制作动画工作量要小得多了!

7、利用位图文件制作动感

一段动画播放其实就是连续静态的图片的展示,利用人的视觉暂留而形成了动画感觉。我们同样也可以利用AuthorWare中的电影图标制作动画。如制作持续运动的箭头、不停地游的鸭子等等,我们只要根据它们运动的特点,制作出一个循环周期的几人位图,然后将它存为256色(由于这些图形比较简单,故256色足亦)位图,名称要统一(文件名统一用8个字符,前4个字符要相同,后4个答案是一个连续的数值,这可以用ACDSee的批量重命名功能来制作)。然后,在AuthorWare中新建一个文件,放置一个电影图标到流程线上,双击之,打开对话框,单击“Import”,找到上面位图所在的文件夹,双击第一帧动画所对应的位图文件,AuthorWare就会自动地将同一文件夹下的连续的几幅位图文件调入到电影图标中,形成一个内部动画文件了。

第12篇:课件教学设计

多媒体教学课件

《江南春》课件

黑龙江省海伦市逸夫小学韩冰

《江南春》是小学一篇古诗,这个单元的几篇文章为我们展现了色彩斑斓的江南的美景。《江南春》就是一篇文质兼美,生动展现大自然美景的古诗。文章里描写的景物清新优美;抒发的感情真挚而又醇厚;行文语言优美生动活泼;整篇文章溢满了童心童趣。正如作者所说:“只要你带着满怀的好心情,带着丰富的想像,走进山林,那‘山中的众朋友’就会一个个向你走来,把你带到如诗如画的世界中去。在这样世界里,我们能充分感受人与自然的和谐。

学习这样充满童心童趣的古诗,小学生学习时有热情,积极性高,从他们自身角度而言:他们好想像,易模仿,能够勇于探索,积极思维,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达到感情的共鸣。但低年级的学生年纪小,他们单纯而又复杂,幼稚而又成熟,在学习上更多的是在感性的世界里流连,走上理性的台阶有一定的难度。另一方面,从接触古诗来讲,学生在以前的生活学习里已经接触了一定量的古诗,因此学习这样体裁的文章并不陌生,他们可以简单的处理朗读,初步的感知古诗文内容,能够进行语言浅层次的品析。就文本而言,学生学习中在达到情感的共鸣上有一定障碍。

基于以上对文情学情的分析,确立本课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为:真心感受,人于自然和谐共处,激发学生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的情感。知识与能力目标为:初步感知课文,了解作者所访之友;引领学生朗读,体味文章真情美景;精心品析,探寻文章精妙笔法;用心描绘,

揣摩运用积累提高。过程与方法目标为: 通过示范引导,合作探究,自主发现,运用积累,一步一步扎实有效开展活动,完成教学目标,在过程中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

在实际的教学中怎样化难为易,引领学生深入的感受课文,达到感情上的共鸣,有较好的知识积累,在设计中,我充分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 回归朗读本色

朗读是语文课堂教学的首要任务,也是语文回归本色的一条路径。韩军老师的新语文教育理念中把“美读吟诵”作为回归语文教育之本的重要手段.在本课的设计中充分强调朗读这一教学方式,在教学中首先放手让学生自读,初步感知课文;在“做朗诵家”这一环节中我通过示范引导,让学生学习朗读;然后让学生自主练习朗读,在进入环节二精心品析的过程中,由男女生分别集体扮演朗诵家进行朗读;在结尾全体同学朗读最后一段,告别山里的众朋友。在朗读中力争入情入境,在情境中寻觅真情体验。朗读方式上也多种多样:有示范读,有个体读,有男生女生分读,有集体合读。朗读贯穿课堂,尽量在学生精彩的朗读中回归语文本色,激发学生自信。

二 训练品析能力

单元提示中:品味文章优美的语言是一种艺术享受,要在朗读、整体感知基础上揣摩欣赏文章精彩的句段、词语。《江南春》一文诗文优美,许多美点都要求教师带领学生在课堂上精心品析,领略其中的妙趣,为学生走入文本,走入作者心灵构建沟通的桥梁。在教学设

计中分为两个步骤:共同赏美,自主寻美。共同赏美中与学生共同欣赏古坊、树林画面,进行方法示范,探究叙述人称的变化,丰富的想像。再组织学生分小组自主寻美,发现文章其他精彩的地方,着重与语言与情感,简述理由。以此来探寻文章精妙的笔法。

三 深化描绘积累

《语文课程标准》(试验稿)指出:“语文教学要注重语言的积累,感悟,运用,注重基本技能的训练,给学生打下扎实语文基础。”学习《江南春》这样优美的诗文,朗读品味是前提,积累学习才是根本,在设计中,尽量强化积累这一学生收益的根本,设计了用心描绘这一环节,首先播放一段优美的山水风光视频,然后让学生模仿或者自己创造用文字来展现片子里优美动人的风光。然后交流。在这种实践练习中增强学生的积累,让学生课堂收获既有思想,又落实处。

四 创设情境氛围

《江南春》一文中,作者用动情的语言给我们描绘了诗情画意的画面,在实际教学中,如何让山中的朋友立体鲜活起来呢,多媒体成为本课必不可少的手段,在设计中我通过多媒体把朋友请到学生面前,让学生如临其境,朗读以图片作为背景,描绘时播放视频风光,再现美景,努力让学生入情入境,从而激发学生感情上的共鸣。

五 诗意行文主线

诗文主要特点是:形散神聚,在《江南春》的童话的世界中,朋友与作者亲如一家,它的背后向我们展示了人与自然的和谐。设计中:我带领学生用我们的心去感受作者的心,课堂开始,我与学生画心引

入,课中通过朗读品析描绘进行心与心的交流,在交流中引起共鸣走向心与心的融合,课的结尾课件模拟心心融合。最终让读者,诗人,大自然交融为一体,让课堂主线与散文的“形散神聚”交相辉映。

走进《江南春》,走进美丽的大自然,走进诗人的心,这是一曲自然的颂歌,这是一幅优美的画卷,这是一首和谐的乐章,我由衷的希望通过我的教学,我们的学生会真心爱护自然,我们的世界会更好!

第13篇:升国旗教学课件

设计思想:

这节课要面对的是一群刚入学不久的娃娃。他们的阅读经历很浅,他们的阅读方法几乎为零。对他们的阅读要求,课标上有法可依——“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一个“趣”字,是课堂教学的主旋律,一个“实”字,是课堂教学的主目标。

教材内容分析:

《升国旗》是北京版一年级教材(上)中的一首小小诗歌,全文只有五句话。描写了同学举行升旗仪式的场面,表达了同学们对国旗的尊重和热爱。语言浅显易懂,贴近儿童生活,学生不难理解。文中配有插图,有助于学生观察想象。

教学目标分析:

1、能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让学生知道五星红旗是我国的国旗,激发学生热爱祖国的思想感情。

2、学会书写“升”字。

教学重难点:学生能有感情地朗读课文,表达对国旗和祖国的热爱。

教学准备:多媒体课件

教学过程设计:

一、生活引出新篇章

1 师:今天老师为同学们带来一首歌曲,仔细听,这是什么歌曲?(国歌)每天的什么时候,我们总能听到这首歌曲?(升国旗的时候)

2 揭题:今天我们来学习第二课《升国旗》,先请一位同学来拼一拼课题(出示课题)。

3 指名学生拼读,再指名学生直呼后全班齐读:2升国旗。

4 下面请同学看老师写升国旗的“升”,注意看清笔顺。(师范写生字)指名回答共有几画,并书空,后一起书空。

二、细读课文。

(一)初读指导

1 师:同学请看,图上画的是谁,在干什么,请说一说。

学生看图说话。

2同学们说的真好,那课文中是怎样写升国旗的呢?自由的把课文读一读,读书时要做到读准字音,不丢字,不加字,把你认为难读的字或者句子多读几遍。

3学生自由朗读课文。

4指名读,大家评。

5教师:要想把书读好,只要闯过三道读书关,谁就是我们今天的读书小明星,大家有没有信心?我们要闯的第一道关是读准字音。

6 请学生开火车读生字(出示带有拼音的生字),去掉拼音,你还认识它们吗?(开火车读,齐读)生字又组成词来考大家,你会吗?(课件出示词语,学生齐读)

7师:同学们真棒,下面进入第二关 “读通句子”这一关有点难,加油吧!

8 谁告诉老师,课文一共有几句话?谁先来试试?(指名读,男女分读)谁能把这五句话连起来读通顺?(指名读,齐读)

师:同学们真棒,把句子读得又对又响亮,你们看,喜洋洋给你们送礼物来了!

9带着胜利的微笑,比比谁能最先闯过第三关“读好课文”如果你能把这篇课文读得又对又有感情,那就是今天的读书小明星,有信心吗?

(二)书声朗朗表情意。

1 指导朗读第一句——“五星红旗,我们的国旗。”

师:我们的国旗是什么?(出示:五星红旗,我们的国旗。)

师:你知道五星红上面的五颗星分别代表什么吗?(出示课件介绍国旗)

指名感情朗读,比赛朗读,读评结合。

2.指导朗读第二句——“国歌声中,徐徐升起。”

师:当嘹亮的国歌响起,当鲜艳的国旗高高升起,同学们,你会想到些什么呢?

生:我会想起在电视上看到的天安门广场上升旗的情景。

生:我想起了奥运会上,每当我们中国的运动员得了金牌的时候,就会升五星红旗。

师:看到这一幕,当时你的心情怎样?

生:我感到特别激动,特别自豪!

师:你能用你的朗读,把你的心情告诉大家吗?

生感情朗读:国歌声中,徐徐升起。(全班鼓掌)

生:我还想到了“神州五号”飞船身上印着我们的国旗,杨利伟叔叔的宇航服上也有。

师:呀!你真了不起,想到了这一点,你知道为什么上面印着国旗吗?

生:因为那代表我们的祖国!(鼓掌)

师:是啊,想起“神州五号”上天的那一刻,全国人民载歌载舞,欢庆胜利,你能读出你的感受吗?

生感情朗读

……

3.指导朗读第

三、四句——“望着国旗,我们立正。向着国旗我们敬礼”

师:那国旗升起来的时候,我们同学们又是怎么做的呢?

学生看图描述后读句子。

师:为什么要向国旗立正敬礼呢?(表示尊敬)对,五星红旗代表我们的祖国,所以,尊重国旗,就是热爱我们的祖国。你能把你的尊重热爱用朗读表达出来吗?(生读)

4.指导朗读第五句——“五星红旗,我们爱你!”

师:了解了五星红旗,你最想对五星红旗说些什么?谁能用一句话来说一说。(指导朗读最后一句话)

现在,闯关的最后时刻到了,谁能带着你的尊敬和热爱把这篇课文读好,你将成为今天的读书小明星。

指名学生有感情的朗读课文。齐读课文。

5.教师总结:非常高兴我们班同学能在课堂上积极大胆地展示自己的才华,从你们明亮的大眼睛里,我看出你们每个人都可以把课文读好。欢迎大家下课有时间来读给老师听。

三、书写 “升”谱尾声

1、请同学回忆“升”的笔顺并书空。

2、说一说怎么记“升”,并组词。

3、观察“升”字在田字格中的位置。

4、描红,仿写。

四、作业

1、有语气地朗读课文。

2、向你的朋友介绍一下国旗。

五、板书设计

立 正

2升国旗 五星红旗 热爱国旗

敬 礼

第14篇:教学课件设计

《英语》(选修 6)(人教版)Unit 4 Global warming 教学课件设计

旬阳县 蜀河中学

吉明哲

一、内容介绍

Unit 4 Global warming的中心话题是“全球变暖”,通过阅读使学生了解以下内容:什么是“全 球变暖”;导致全球变暖的原因是什么;不同专家对于全球变暖所产生的影响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如何使全球变暖的危害最小化;杂志期刊类文章的题材特点。本节课是该单元的阅读课,它与本单元的语言知识学习(词汇和语法)和语言技能运用(从听、说、读、写四个方面介绍全球变暖所产生的影响和现实生活中人们切实遭受到的危害)构成了本单元的结构主体。本节课的总体目标是通过阅读课文了解全球变暖所引发的一系列变化,并理解专家对这一变化所导致的结果做出的不同断;帮助学生掌握有效的阅读策略和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在输出环节指导学生运用所学的词汇和语言技能表达自己的观点。 教学目标分析 :

1.通过阅读课文复习巩固本单元新学词汇;锻炼学生克服生词困难、根据上下文推测句意、理解语篇内容的能力。

2.通过使用阅读策略,培养学生的阅读理解能力;同时在教学过程中尽可能多地给学生机会锻炼口语表达能力。

3.指导学生从题目和首段内容中理解文章的题材,并预测文章内容;对细节信息点进行推理判断。

4.为学生引入一个崭新的概念:对于同一事件,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观点,而事件本身的结果也确实具有不确定性,不要用固定的思维模式去考虑问题。本节课围绕文章信息点设计了五个覆盖文章主旨要义的问题,从设计策略的角度讲,遵循了由易到难的流程,尽量做到层层递进、环环相扣,让学生逐步加深对文章的认识与理解。另外,在授课前,安排学生查找和整理关于“全球变暖的解决方案”的资料,在输出环节进行交流展示。

二、课件具体说明

本课件共有 31张,具体内容如下:

1.第 1张为学习目标和任务呈现,2—7张为导入环节,通过观看图片故事引导学生设身处地的感受全球变暖所给人类带来的生产、生活、环境、文化等方面的影响; 2.第 8—13张为预读部分,旨在帮学生构建一种认知图式;

3.第14—17为浏览阅读任务:学生快速扫读全篇,训练基本阅读技能,完成两道难度较低的问题;

4.第18—19张为跳读任务: 旨在培养学生搜寻关键句子的能力,从而快速理清文章主旨要义和结构脉络; 5.第20—25张,为精读任务:(1)学生仔细阅读文章第

三、五段,了解Janice Foster与George Hambley的不同观点;(2)信息加工处理,判断、推理选择; 5.第26—27 张为讨论活动:(1)学生仔细阅读文章,解释地球变暖的产生和形成过程 (2)讨论地球变暖可能产生的后果;

6.第 28—29 张,为阅读总结归纳活动:要求学生根据所给文字信息,对照课文填出关键词组,总结复述全文; 7.第 30张为课后作业任务,按照相关性和少而精的原则,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布置了两项任务:(1)听读并复述改写课文,下一节课做口头汇报;(2)预习语言应用部分学习内容;

8.第31张,结束课堂,再现格林兰岛屿画面,引人留恋深思,激发保护环境和地球意识。

三、教学反思

1.《普通高级中学英语课程标准》在七级语言技能目标中提出,学生应该能“理解主旨和要义,理解文中具体信息(事实和细节),作出判断和推 理,理解作者的意图、观点和态度”。本课设计专门的活动,在体验和实践中,培养学生相应的阅读技能和认知策略。

根据《阅读试题的设计原则》中所指出的:“设计阅读测试的考点时一定要以信息为目标围绕信息设计考点。并且要尽量覆盖文章的内容。”本课指导学生从文章首段开始,关注其杂志性质的文体形式;对细节信息点进行推理判断;并围绕文章信息点设计了五个覆盖文章主旨要义的问题;最后以两次对全球变暖的原因和解决办法的讨论来结束本节课,对整篇文章是一个很好的拓展和延伸。本节课的设计策略遵循了由易到难的流程,尽量做到层层递进、环环相扣,让学生逐步加深对文章的认识与理解。

2.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主体观。教学活动以学生在课堂上做事为主,教师的作用是负责组织、引导、帮助和监控,引导学生学会认知、学会做事,让学生经历获取知识的过程,关注学生各种能力的发展,促进其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态度与价值观的全面发展,建立学生自主探索、合作学习的课堂模式,创设和谐、宽松、民主的课堂环境。真正把学生当成获取知识、发展自我的主人,切实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主体观。

3.建立“以能力为中心”的教育观。在传统教学中,教师注重学生在课堂教学中接受现成的知识和结论。这种教育影响了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能力,教师在课堂上应该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独立思考、自主发现,让学生由“学会”转变到“会学”。 要给学生更多的机会,把归纳总结的过程留给学生,让他们去思考,从而展开活动。比如,本课在设计环节中引导学生最终总结出全球变暖原因的流程图,启发学生的发散思维,引导学生的批判性思维。设计课时可以设计两个难点,这样可以更好地显示出教师的指导作用和聪明才智,比如,在讨论环节,要求根据所给图片和文章内容,引导学生总结出全球变暖影响的三个主要方面(气候、自然环境和人类社会)。 4.高中英语的教学目标和指导思想中提到:“要使学生的国际视野更加宽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本节课是一个关于环保的话题,并且是站在国外科学家的高度来看待全球变暖,极大地开阔了学生的视野。同时全球变暖也是一个贴近现实生活的话题,课堂上学生了解了全球温度的变化情况,分析了全球变暖对人类社会和环境的影响,并且探讨了切实可行的办法,这个过程培养了学生的人文情感,提高了学生自发性质的社会责任感。这些都升华了英语语言的学习过程,这也是英语教学的理想目标。 日 期:2016-12-25 地址:725721旬阳县蜀河中学

信箱:936755914@qq.com

第15篇:狼教学课件

《狼》教学课件

辛兴初中

孙松兰

第一张幻灯片:【出示课题】

蒲松龄 第二张幻灯片:【检查预习】

1、读课文,注音:

缀行甚远 屠大窘 积薪其中 苫蔽成丘 眈眈相向 目似暝

意暇甚 止露尻尾 前狼假寐 狼亦黠矣

2、解释:

惧: 从: 故: 驱: 窘: 恐: 顾:

瞑: 暴: 毙: 股: 寐: 黠: 缀: 弛:

3.注意加线的词在句中的含义:

止有剩骨 止增笑耳 一狼得骨止 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问其故

恐前后受其敌 盖以诱敌 顾野有麦场 弛担持刀 其一犬坐于前

意暇甚 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 一狼洞其中 禽兽之变诈几何哉 第三张幻灯片:【链接材料】

蒲松龄,字留仙,号柳泉居士,清朝山东淄川人,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他自幼勤学、聪敏,但一生考场不利,自学成才,在家乡设馆教书,创作了许多鬼怪故事,后来汇编成书,即《聊斋志异》。

《聊斋志异》是我国著名的文学作品,是文言短篇小说集。作者通过谈狐说鬼,讽刺当时社会的黑暗、官场的腐败、科举制度的腐朽。作品的艺术成就很高,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故事曲折离奇,人物形象鲜明生动。很多篇目已改编成电影电视,为大家所熟悉。郭沫若曾评价《聊斋志异》:“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 老舍也评价过蒲松龄“鬼狐有性格,笑骂成文章”。 第四张幻灯片:【学习目标】

1.疏通字词,晓畅文意。2.反复吟诵,理解寓意。 第五张幻灯片:【合作探究】

1、看文中哪些地方反映了狼的性格特点,哪些地方反映了屠户的性格特点。能不能结合具体语句分析一下呢?

2、作者想通过屠户和狼的故事来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第六张幻灯片:【拓展延伸】

1、学生联想带“狼”字的成语。

2、学生质疑:狼这种动物是否没有优点或可爱之处呢? 第七张幻灯片:【检测训练】

一、给下列加点字注音或根据拼音写汉字。

缀( ) 窘( ) 苫蔽( )( ) 奔倚( ) 数刀毙之.......( )( ) 隧( )入 尻( )尾 chí( )担持刀 ..dān dān( )( )相向 目似míng( ) 意xiá( )甚 狼亦xiá( )矣 假miè( )

二、填空。

1、《狼》的作者 , 朝著名文学家,初一年时我们曾学过其文章《 》,本文选自文言短篇小说集《 》。

2、《聊斋志异》中的“聊斋”是作者的

名,“志异”的意思是 。

3、请写出点明全文主旨的句子:

第16篇:《月光曲》教学课件

《月光曲》记叙了德国著名音乐家贝多芬谱写钢琴曲《月光曲》的传说,它告诉我们贝多芬是一位同情劳动人民的伟大音乐家。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月光曲》教学课件,欢迎阅读。

教学目标;

1、学生能够正确认读本课的生字。

2、初读课文,了解课文内容。抓住贝多芬的言行举动及感情变化,体会《月光曲》的创作过程。

3、初步了解贝多芬是个同情、热爱穷苦人民的音乐家。

教学重点、难点:

1、了解课文内容。抓住重点句子体会《月光曲》的创作过程。

2、贝多芬感情变化的原因。

课时:

第一课时

教学准备:

相关课件

教学过程:

一、导入:

1、引导谈话,引出关于贝多芬的相关资料及《月光曲》。

2、板书课题,齐读课题。

二、初读课文,整体感知

1、自由朗读课文,边读边思考:课文讲了一个怎样的故事?

2、检查字词。

蜡烛 陌生 琴键 恬静 陶醉

记录 莱茵河 入场券

盲姑娘 霎时间 微波粼粼

注意强调:“券”的读音。

3、指名学生说说课文讲了一个怎样的故事。

三、再读课文,深入感悟

思考:

A、贝多芬为什么要走进茅屋为盲姑娘兄妹弹奏曲子的?

B、贝多芬弹完一曲,为什么又弹一曲?

1、出于对穷兄妹俩的同情。

贝多芬听到了兄妹俩的对话,这使得他一定要走进茅屋,为兄妹俩弹琴。

理解:“这首曲子多难弹哪!我只听到人弹过几遍,总是记不住怎样弹,要是能听一听贝多芬自己是怎样弹的,那有多好啊!”这句话的意思是什么?(热爱音乐)

理解:在盲姑娘说这句话以后,哥哥的心情会怎样?(难过、无奈)

姑娘的话,:“哥哥,你别难过,我不过随便说说罢了。”意思是什么?(真的随便说吗?)

出示盲姑娘兄妹俩的对话,朗读对话,做到有感情朗读。

引导体悟:你觉得贝多芬听了兄妹俩的话,会怎样想、怎样做呢?

小结:正是由于兄妹间的谈话,使得贝多芬深受感动,为了哥哥的矛盾心情,为了了却姑娘的心愿,为了这位懂事的姑娘,他决定进去为姑娘弹曲子。

2、是因为盲姑娘爱音乐懂音乐,是贝多芬先生的知音。

过渡:贝多芬一共为盲姑娘弹了多少首曲子?当弹完第一首曲子后,盲姑娘的心情怎样?(引导找出相关句子)

请学生读盲姑娘的话,体会。“弹得多纯熟啊!感情多深哪!您,您就是贝多芬先生吧?”

这段话,标点很重要,先连用了两个叹号,说明姑娘说话时的语气很坚定,而且感情非常激动。

②“您,您就是贝多芬先生吧?”可看出,姑娘在听过曲子之后,马上做出了判断,而且心情是异常的激动。

盲姑娘说“多纯熟啊!”“多深哪!”说明姑娘很懂音乐, 很爱贝多芬的曲子,很爱贝多芬的曲子,因为只有贝多芬本人,才能把自己创作的曲子表现得淋漓尽致,姑娘虽然看不到贝多芬,但她可以用心去感受,这对于一个家境贫穷的小镇上的人来说是很难得的。

思维补白:贝多芬没有回答,其实他的心理是怎么想的?

正是由于姑娘对音乐的热爱与理解,使贝多芬感到找到了知音。再说贝多芬曾经说过:“我们的艺术应当只为贫穷的人造福。做到这一点,我将是多么幸福。”他很激动,也很同情穷兄妹,所以要再弹一曲给盲姑娘听。

四、小结:

贝多芬深为兄妹俩的情而感动,又为找到了这样一位知音而感到兴奋。这又是一个和谐、幽静的夜晚,茅屋的一切是那样的打动人,月光是那样的轻柔,这一切的一切,怎能不激起贝多芬的创作灵感呢?贝多芬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即兴创作了《月光曲》。

【课文】

一百多年前,德国有个音乐家叫贝多芬,他谱写了许多著名的曲子。其中有一首著名的钢琴曲叫《月光曲》,传说是这样谱成的:

有一年秋天,贝多芬去各地旅行演出,来到莱茵河边的一个小镇上。一天夜晚,他在幽静的小路上散步,听到断断续续的钢琴声从一所茅屋里传出来,弹的正是他的曲子。

贝多芬走近茅屋,琴忽然停了,屋子里有人在谈话。一个姑娘说:“这首曲子多难弹啊!我只听别人弹过几遍,总是记不住该怎样弹;要是能听一听贝多芬自己是弹的,那有多好啊!”一个男的说:“是啊,可是音乐会的入场券太贵了,咱们又太穷。”姑娘说:“哥哥,你别难过,我不过随便说说罢了。”

贝多芬听到这里,就推开门,轻轻地走了进去。茅屋里点着一支蜡烛。在微弱的烛光下,男的正在做皮鞋。窗前有架旧钢琴,前面坐着个十

六、七岁的姑娘,脸很清秀,可是眼睛瞎了。

皮鞋匠看见进来个陌生人,站起来问:“先生,您找谁?走错门了吧?”贝多芬说:“不,我是来弹一首曲子给这位姑娘听的。”

姑娘连忙站起来让座。贝多芬坐在钢琴前面弱起盲姑娘刚刚才弹的那首曲子来。盲姑娘听得入了神,一曲完了,她激动地说:“弹得多纯熟啊!感情多深哪!您,您不会就是贝多芬先生吧?”

贝多芬没有回答,他问盲姑娘:“您爱听吗?我再给您弹一首吧。”

一阵风把蜡烛吹灭了。月光照进窗子来,茅屋里的一切好象披上了银纱,显得格外清幽。贝多芬望了望站在他身旁的穷兄妹俩,借着清幽的月光,按起琴键来。

皮鞋匠静静地听着。他好像面对着大海,月亮正从水天相接的地方升起来。微波粼粼的海面上,霎时间洒遍了银光。月亮越升越高,穿过一缕缕轻纱似的薄云。忽然,海面上刮起了大风,卷起了巨浪。被月光照得雪亮的浪花,一个接一个朝着岸边涌过来……皮鞋匠看看他妹妹,月光正照在她那恬静的脸上,照着她睁得大大的眼睛,她仿佛也看到了,看到了她从来没有看到的景象,在月光照耀下的波涛汹涌的大海。

风停了,浪静了,月光下的大海是无比安详和美丽。

兄妹俩被美妙的琴声陶醉了。等他们苏醒过来,贝多芬早已离开了简陋的茅屋。他飞奔回客店,花了一夜工夫,把刚才弹的 ——《月光曲》记录了下来。《月光曲》就这样谱写而成了。

第17篇:《珍珠鸟》教学课件

《珍珠鸟》这一课让我明白了只要我们都具有一颗爱心,就会创造出和谐的世界。下面是关于珍珠鸟教学课件的内容,欢迎阅读!

教材说明:

《珍珠鸟》是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七年级下册第六单元第一课。学习这个单元,要求学生在理解课文内容的基础上,调动已有的知识储备,结合自己的生活体验,大胆地发表自己的见解。这个单元以写动物为内容。动物是人类的生存伙伴,动物与人类应共享生存空间。阅读文章,不但可以激发关爱动物、善待生命的情感,还可以引发对人与动物关系的深入思考。《珍珠鸟》的作者冯骥才就为我们生动地描述了珍珠鸟在“我”的细心照料、诚心呵护下由害怕人到亲近人的变化过程。告诉我们:信赖,往往能创造出美好的境界。

设计理念:

本课的教学以人为本,教师是学生学习的伙伴,注重课内外延伸,训练学生对信息的搜集与整理。自主探究,自主感悟,合作交流,让学生学会学习;在读中质疑,读中感悟,读中积累,让学生学会读书;学会倾听,学会欣赏,学会想象,给学生提供充足的表达机会,让学生学会表达。

教学目标 :

1、知识与能力:了解珍珠鸟的样子和特点,理解课文内容。

2、过程与方法:有感情的朗读课文,整体感知文章的内容,欣赏优美段落。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体会作者与珍珠鸟之间亲近、温馨的情感,领悟人和动物是和谐的。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是认识珍珠鸟在“我”的照料与呵护下发生变化的过程及感受作者的表达方法,难点是理解“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

教学准备:

准备珍珠鸟的图片资料、一首节奏舒缓配有鸟叫的音乐、一段配有音乐的自然风光的VCD。

教学过程 :

一、导入 新课

1、激趣导入 :同学们,听了音乐(配有鸟叫的音乐)你的脑海中浮现出什么样的画面,心中有什么样的感受?我们都愿意与鸟交朋友,可鸟是否愿意与我们交朋友呢?

2、探求新知:今天老师就和大家一起来学习冯骥才先生的《珍珠鸟》,看他是如何与鸟成为好朋友的。(出示课题,powerpoint幻灯片)

3、出示教学目标 :让学生在本课学习有明确的目标。(出示powerpoint幻灯片)

4、交流资料:同学们都查找了有关本课作家、作品及珍珠鸟等资料,请在小组内互相交流。(检查学生课前收集的资料,训练学生搜集、整理信息的能力,也是自主获取知识的表现)

二、初读课文,整体感知

1、学生感情朗读课文,读准字音,读通课文内容。

2、整体感知:说说通过读课文,你知道了些什么?(课文主要写了珍珠鸟的样子、习性、和我相处的过程;告诉我们“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

三、再读课文,理解文章主旨

1、找出文章主旨句:“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

2、拓展理解:就这个主题,谈谈你自己的感悟。(信赖能创造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也能创造出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国家、人与生活------的和谐之美;信赖,根源于真诚、爱心、尊重、理解、平等、坦诚------)

四、欣赏、质疑的探究学习

1、欣赏:作者是怎样把珍珠鸟写得如此可爱的呢?文中有许多吸引人的描写,你最喜欢哪一段,找出来,把你的感受、你喜欢的理由写在书的扉页;再有感情的朗读,细细的品味。(老师准备了合适的音乐,给朗读的学生配乐;先小组朗读,然后全班展示。)

2、质疑:对文章的某个句子的理解、文章内容等等,你还有什么不懂的问题吗?(小组合作、探究质疑)(让学生自主探究、自主学习)。

五、训练想象、强化表达

作者与小珍珠鸟之间的信赖,使他们成了亲密无间的朋友,可大珍珠鸟却总是生气地呼唤自己的孩子回到笼子里,这是一个很容易激发学生想象的情境,设计:如果你是大鸟、小鸟,你会怎么想?这一问题既加深了学生对主题的理解,又增强了学生的表达能力。(换位思考、合理想象、心理描写,强化了在读中训练表达,说与读、读与写的结合)

六、归纳积累、课外延伸

是啊,一只本是怕人的珍珠鸟,因为信赖,变得与人亲密、友好。信赖是一座桥,让人们彼此心灵沟通,真情相融;信赖是一把火,能融化心中的冰,照亮你前行的路;信赖是一缕缕阳光,普照万物,使自然更美,人类更美-------唯有了信赖,人与自然才会更和谐。可如今,放眼看去,河流污染、草木枯黄、水土流失------我们的地球妈妈正无力地呻吟着,面对此情此景,我们能做些什么呢?(一段美丽的山水风光VCD,配合舒缓的音乐,引导学生进入美的境界,并引发思考------课外延伸拓展)

教学反思

新课改的实施,要求我们必须有新的教学思想、教学方式。在本课的教学中,我能以学生为本,成为他们的学习伙伴,注重了课内外知识的延伸和拓展,提高了学生搜集、整理信息的能力。我不仅仅立足于传授知识,更想让学生体验一种求知的方法。自主探究,自主感悟,合作交流,让学生学会学习。教学中极力挑逗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由“要我学”的消极被动状态转变为“我要学”的积极主动状态,学生融入了情感、融进了课堂,课堂气氛轻松活泼,教学效果较为乐观。当然,不足之处还很多,如:对学生关于主题的理解启发还不到位;学生提出疑问的方法还没完全掌握,提得过于浅显,这是今后教学中应该注意的;关于大鸟、小鸟的想象,学生说得不错,如果能落在笔上就更好了------总之,这堂课不论成功多于失败,还是失败多于成功,带给我的收获是非常大的。

第18篇:教学课件珍珠鸟

《珍珠鸟》反思珍珠鸟是一篇文旨优美的课文,讲作家冯骥才与他养的珍珠鸟之间发生的故事,文章饱含着作者对珍珠鸟的关爱、尊重、喜爱。下面为大家提供了珍珠鸟的教学课件,欢迎借鉴!

教学目标

1、认读12个生字,能正确流利地朗读课文。

2、整体感知课文内容,了解珍珠鸟因为信赖而与“我”逐渐亲近。

3、研读课文第10段,通过换词比较,感受作者观察细致用词的贴切,感悟珍珠鸟对作者逐渐信赖的变化过程。并联系上下文,进一步感受作者用词的贴切。

4、探究珍珠鸟对“我”逐渐信赖的原因,是作者对它的不打扰,不管它,不伤害。

5、升华“信赖”的内涵并对“信赖”有自己的理解。

板块一 激趣导入,初读质疑

目标:了解珍珠鸟的特点,并了解课文的作者,并根据略读提示,了解学习课文的相关信息。

过程:

1、揭题

2、说说珍珠鸟是什么样子的呢?读一读。

3、读略读提示,明确学习要求:读通课文,“我”是怎样逐渐得到珍珠鸟的信赖?

板块二 整体感知,梳理情感

目标:

1、初读课文,根据珍珠鸟和人交往态度的变化梳理课文脉络。让学生理解课文的主要内容。

2、在交流的过程中找到中心句,并了解作者所要表达的中心就是“信赖”。

过程:

1、快速默读,课文写了我和珍珠鸟的交往过程中发生了哪些事情?

2、交流:珍珠鸟怕“我”;珍珠鸟生了小雏,小鸟和我慢慢熟悉;小鸟和我亲近;小鸟信赖我……(对学生的回答进行引导、整理)

3、是呀,作者写了和珍珠鸟交往过程中的点滴,那么你认为作者想表达的是什么呢?

4、找出中心句读一读。

5、是呀,因为信赖,这雏儿和作者慢慢熟悉,慢慢亲近,慢慢变成了好朋友。

板块三:研读文本,感悟变化

目标:

1、通过换词对比等方式,感受作者细致的观察,体会到作者用词的准确。

2、发现用词规律,并能联系上下文进行运用,体会到珍珠鸟逐渐信任“我”的情感并进一步感受作者用词的贴切

3、在前后细节的变化中提升对“信赖”的理解。

过程:

1、那么,课文的哪些自然段让你感受到了小鸟开始对我依赖了呢?

2、学生交流,并说说理由,师进行适当引导和指导朗读。(8~13)

3、小鸟在一天天长大,和作者也越来越亲近,不光在笼子四周活动,还跑到我的书桌上来了呢。我们一起去读读第十段,研究研究作者是怎样写出这小鸟对“我”的信赖的。

出示第十段前三句:渐渐它胆子大了,就落在我的书桌上。它先是离我较远,见我不去伤害它,便一点点挨近,然后蹦到我的杯子上,俯下头来喝茶,再偏过脸瞧瞧我的反应。我只是微微一笑,依旧写东西。

1、读读这段话,读懂了什么?

2、(亲近),从哪些地方看出来的呢?

3、(动词),圈出,并自己去读好这些动词,让人感受到亲近。

4、你能给这些动词换一换吗?(挨——靠、蹦——跳、俯——低、偏——转)

5、比较一下,哪个词更恰当。从而感受作者观察细致及用词贴切。

6、指导朗读,读出小心、警惕、不够放心。

出示第十段:渐渐它胆子大了,就落在我的书桌上。它先是离我较远,见我不去伤害它,便一点点挨近,然后蹦到我的杯子上,俯下头来喝茶,再偏过脸瞧瞧我的反应。我只是微微一笑,依旧写东西。它就放开胆子跑到稿纸上,绕着我的笔尖蹦来蹦去,跳动的小红爪子在纸上发出“嚓嚓”的响声。

1、来读读接下来的话,刚才是小心翼翼,那么现在呢?

2、(胆大、放心)从绕、跑、跳等词语来理解

3、小结:正因为有作者的细致观察,正因为有用词的精确,在我们的面前,一只淘气机灵的小鸟出现了,小鸟对“我”不断亲近的变化过程如电影一般浮现出来。

4、射:课文中还有许多细节也是前后可以相互比较的,也能体会到小鸟与“我”之间越来越亲近。找一找,体会体会。

5、学生交流:叫声与呼唤(学着呼唤,叫小鸟回家,体会用词贴切)

落在肩上与趴在肩上(居然趴在肩头睡着了。这小家伙如此胆大,如此放肆呢!不仅仅是信任,还有的是依赖呀。作者只用了这两个动作就让我们感受到了)

6、让我们齐读下面一段,重温这温馨的一刻。音乐中齐读十三段。

7、回归中心师接读:我笔尖一动,流泻下一时的感受:

生接读: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板书:美好的境界)

板块四 再次读文,探究根源

目标:

1、再读课文,通过作者对珍珠鸟的“不”的研读感受珍珠鸟信赖作者就是基于作者对它的不打扰,不伤害,对它生活的尊重。

2、重整课文内容,感受人与鸟的各谐相处。

过程:

1、默读全文,想想作者在与珍珠鸟的交往中是怎样对待的?(不打扰、不管、不伤害)

2、根据关键词再次整理课文内容。

3、作者的不闻不问,不管不顾是真的置之不理吗?

4、以不打扰、不管、不伤害、不惊吓才得到了珍珠鸟的信赖。

5、“信赖”,什么意思。信赖不仅仅是信任还有依赖。

6、正是因为作者尊重小鸟的生活,默默关注小鸟,才换来了小鸟的信赖,才有了那么动人的一幕。再读课文中心句。

板块五:讨论拓展,锤炼语言

目标:在练笔中,对信赖有自己的理解和体会。对“信赖”的内涵再一次提升。

过程:

1、课文学到这儿,你知道作者是谁吗?(冯骥才)有人说,冯骥才有一只生花妙笔,你同意吗?那他这支妙笔妙在哪里?原因何在呢?把你的想法说一说。

2、学生自主交流,指名分享。

用词贴切;描写形象生动;作者把他和珍珠鸟的交往写得非常细致;语言精炼,浓缩主旨……

3、是的,在课文中,作者的那一点感觉、一点情境、一点滋味都浓缩成了一句话,就是……

生齐读: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

4、拓展练笔:

其实美好的境界不仅存在于人与鸟之间,更存在于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想想生活中那些信赖创造的美好的境界,用“信赖是……”的句式,写写你的一点体会、一点感受、一点启示。

5、升华主题

这就是《珍珠鸟》给予我们的一点启示、一点体会、一点感受。信赖是如此美好,我们希望真诚总是充满生活的每个角落,让信赖之情流淌

课后反思

《珍珠鸟》是著名作家冯骥才的一篇散文,这篇文章文旨兼美,我很喜欢这篇文章。所以在教学设计时,主要想让学生领会文章的主旨,并能赏析文章本身。美国心理学家布鲁纳告诉我们:“教学不能是讲解式的,不应当使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而应当让学生自主地把事物整理就绪,使自己成为发现者。”如果在课堂教学中,学生通过课前的预习已经对教材有了一定的认识,并且还有了相当的背景材料,那么,在课堂上,我就要搭建交互性的展示平台,通过自读、自悟、自学、探究,加深对教材的感悟,让学生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再通过小组之间的合作交流,取长补短,互相影响,各有所获。反思以前上的课总是不能彻底的解放思想,经常不敢相信学生,生怕他们不会,说不出来,总喜欢按照自己所设计的问题循规蹈矩地牵着学生走,结果往往事倍功半,适得其反。学生学完课文后,都有一种“读完了就想说一说”的冲动,为此,在教学结尾,我让学生用一句话来表达出此时的感触,在表达中培养语感。为此,在教学结尾,我请学生在自己的珍珠鸟上写下你自己的感受,

信赖产生了神奇的力量,让我们心灵相通;

信赖创造了幸福生活,让我们在快乐中飞扬;

信赖是一抹阳光,让我们的生活五彩缤纷;

信赖带给我友谊,使我有了很多好朋友。

……

学生对动物的关爱,对同学的友爱,对信赖的理解,都在情感的体验中得到了感性的理解,在学生与文本、作者的对话中提高了道德的认识。学生有感而发,洋溢着浓浓的人文情怀,爱的力量在学生的生命活动中又一次得到了催生,相信爱心的滋润一定能够创造出美好的未来。

第19篇:出师表教学课件

出师表教学课件

1教学目的

一、背诵全文,培养学生文言文的阅读能力。

二、领会诸葛亮对蜀汉的忠诚和他作为政治家在治国方面的方针以及作为长辈对下一代的期望与教育的拳拳之心。

三、学习本文融议论、叙述、抒情于一体的.写作方法。

四、了解“表”的一般知识以及“以”的用法。

教学设想

一、古文忠君与爱国是一致的,故对诸葛亮忠于刘氏政权并为之鞠躬尽瘁的思想行为不求全责备。

二、学习本文,难点不在讲解而在背诵。老师要鼓励学生记忆、背诵的热情,在理解的基础上加强背诵。

第一课时

教学要点

一、解题、作者、背景、出师表。

二、老师指导阅读、分段。

三、研读

1、2段。

教学过程

一、解题,导入新课。

二、老师指导阅读课文(要求读得富于感情,有层次感),同时画出生字新词。

三、听写生字新词,给生字注音。

崩殂 恢弘 妄自菲薄 陟罚臧否郭攸之费祎 以遗陛下 裨补阙漏 猥自枉屈 夙夜忧叹 庶竭驽钝以彰其咎 咨诹善道

四、指导分段。

1 围绕“出师”思考以下几点:第一,在国家危急的形势下,作者出师前向后主提了哪几条治国建议?第二,作者采用什么方式向刘禅陈述他出师的理由?第三,在说明出师理由之后,作为臣下,是否还要请求皇上批准他出师并表达这次出师伐魏的决心?

2 讨论后分段,写段意。

明确:第一部分(1—5段)指明危机,提出建议。

第二部分(

6、7段)追忆往事,陈述理由。

第三部分(

8、9段)分清责任,表明决心。

五、研读第

1、2段。

1 结合文中注释阅读课文,并补充如下注释:

疲弊:比喻国家衰弱贫穷。

秋:引申为关键时刻。

盖:语首助词,可译为“原来”。

妄自菲薄:指过分看轻自己。

忠谏:忠于皇上的谏言。谏,读jiàn,臣下规劝皇上,向皇上提意见。 昭:读zhào,诏示,显示。

刑:名词活用为动词,用刑,受罚。

光:名词活用为动词,发扬光大。

臧否:形容词活用为动词,奖励惩罚,表扬批评。

恢弘:形容词活用为动词,扩大发扬。

2 指导分析第1段。弄清第1段中三句话的意思。

(1)提问:作者指出当时蜀国的形势如何?(读第1句)值此存亡危急之秋,内外大臣表现如何?(读第2句)内外大臣这样表现的原因?(读“盖追”句)内外大臣能如此,作国君的又当如何?(读第3句)诸葛亮向刘禅提的第一条建议是什么?

板书:开张圣听(广开言路)

(2)指导背诵:这三句话语意连贯,互为因果,要顺着思路默想、记忆,背诵。

(3)指导辨析词的引申义和“以”的连接作用。

①结合上下文,辨析词义,完成下表。

(“秋”的引申义学生回答可能有困难,教师可提示:民以食为天,秋天是收获的季节。)

②复习“以”的介词用法——当“用、把、拿、凭”等意思讲,分析“以”作连词的用法。“开张圣听”目的是“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以”连接目的,可译为“用”、“用来”。

妄自菲薄”结果是“以塞忠谏之路”,“以”连接结果,可译为“以致”。

“以”用作连词,连接的大多是句子,句与句之间有一种逻辑上的关系,在朗读时要注意“读断”。

(4)指导朗读。

3 指导分析第2段。

(1)作者在此向刘禅提出的另一条建议是什么?

板书: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赏罚分明

(2)提示背诵:宫中……若有……宜付……以昭……不宜……异法也。

六、布置作业。

1 默写

1、2段

2 预习3—7段:⑴对照注释力求会翻译。⑵思考哪些是议/

出师表教学课件

2教学设想

《出师表》是一篇上书言事的应用文,也是实用性很强的议论文。其中关于修明政治所作的阐述,对后世很有借鉴意义。这篇文章的写作风格却又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应用文迥异,作者以恳切的言辞,表达了真挚厚重的感情。多数学生是喜欢这篇课文的。除文中少数语句必须由教师解释外,绝大部分语句可以让学生对照注解,相互启发,自行弄清大意。但文章内容上的重点到底是什么,学生往往把握不住;对于诸葛亮是怎样突出他的论述重点的,学生更难以体会得深刻。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该把课文的重点、难点化成若干足以启迪学生思维的问题,并把这些问题按合理的顺序编排,进而把学生的阅读思考活动导向深人。

课时安排

2课时。

第一课时

教学内容和步骤

一、创设情境,导入新课

诸葛亮是中国人民智慧的化身,三顾茅庐火烧赤壁六出祁山等脍炙人口的故事在中国是家喻户晓的。诸葛亮的文才韬略令人倾倒。他撰写的《出师表》是汉末以来的杰作,文章质朴诚挚,志尽文畅,为后人所敬仰。今天,我们就来学习这篇杰作。

二、释题,思考下面几个问题

1.表这种文体的一般内容和作用。

明确:表的一般内容是议论和叙事,往往带有抒情色彩。它是古代奏议的一种,常用于向君主陈说作者对国家大事的意见、建议等。

2.出师表该如何理解呢?

明确:在出师前对国家大事的意见、建议。

3.本文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写的?

明确:写于蜀汉建兴五年蜀汉第一次出师伐魏之前,当时蜀汉已从犹亭战役的惨败中恢复过来,既与吴国通好,又平定了南方叛乱,所以诸葛亮决定北上伐魏。

4.诸葛亮写作本文的目的是什么?

明确:希望国内政治修明,有一个稳定的后方,使他北定中原的计划得以实现。

三、朗读课文。

1.教师范读。

要求:学生认真听读,注意生字的读音。

2.学生大声朗读课文两遍。

要求:读准字音,尽量读好句中的停顿。

3.正音。

崩殂(cú)

侍(shì)卫

陟(zhì)罚臧否(zàngpǐ)

郭攸(yōu)之

费棉(yī)

以遗(wèi)陛下

裨(bì)补阙(quē)漏

性行淑均(xìngxíngshūjūn)

行(háng)阵和睦倾颓(qīngtuí)苟(gǒu)全

猥(wěi)夙(sù)夜庶竭驽钝(shùjiénǔdùn)

斟酌(zhēnzhuó)以彰(zhāng)其咎(jiù)

咨诹(zōu)遗诏(yízhào)

4.朗读课后练习一中列出的长句子。

方法:读读,议议,请学生说说每句话的大意。

5.齐读课文。

要求:读准字音,注意句中停顿,尽量读得流利。

四、请在课文中摘引原句,说说诸葛亮对国家大事提出了哪些意见和建议

明确:

1.宜开张圣听。

2.昭平明之理。

3.宫中之事,悉以咨之。

4.营中之事,悉以咨之。

5.亲贤臣,远小人。

6.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

五、请把这六条意见进一步综合归纳,思考:诸葛亮是从哪几个方面提出建议的?其中最关键的是哪一条?为什么?

明确:四个方面的建议:

1.广开言路;

2.赏罚公平;

3.亲贤远佞;

4.励精图治。

其中最关键的是亲贤远佞。因为刘禅是个昏君,容易受坏人蛊惑,如不亲贤远佞,就会出现妄自菲薄,引喻失义,偏私,使内外异法等情况,再好的方针、政策也不能贯彻执行。而亲贤更重要。开张圣听,对贤臣亲之信之,要咨诹善道,察纳雅言等,都是开导刘禅要亲贤。

六、布置作业

1.熟读课文。

2.对照书上注释,试着口译全文。

第二课时

教学内容和步骤

一、本文是诸葛亮为北上伐曹而给刘禅上的奏疏。论理应当首先提出兴兵北伐的请求,接着说明理由以及此次北伐的战略计划等内容。但本文只在第

七、八两段各有一句涉及北伐,其余内容都与北伐无直接关系,而只是对刘禅提出劝告和建议,这是不是文不对题?为什么?

明确:这绝不是文不对题,而是因为诸葛亮此次上表虽然是为了请命出征,但主要意图却在于劝谏刘禅内修政理,并向他提出有关的建议。根据史料,我们知道,刘禅一贯平庸无能,朝政事无巨细,都由诸葛亮负责处理。此次诸葛亮出师北伐,势难匡误救失,对国内政局是很忧虑的,因此他只有提出建议并荐人自代。这正是针对蜀国当时朝廷形势而定的。

二、以上我们分析出的这些建议都是在文中第

1、

2、

3、

4、

5、8这几段中陈述的,那么,

6、7段在文中有什么作用呢?

1.朗读第

6、7段。

2.学生口头翻译第

6、7段。

3.讨论第

6、7段的大意。

(1)第6段是追怀先帝知遇之恩,概括写自己不顾危难,二十多年来以效忠先帝为己任。

(2)第7段侧重写先帝托孤后,五年来自己竭忠尽虑地具体谋划。

4.明确作用:这两段的作用在于说明此次出师伐魏乃秉承先帝遗志、事在必行之举,同时也是我竭尽忠诚,责无旁贷的职分。

三、再次朗读第

6、7段。思考:这两段和全文关系是怎样的?即出师伐魏与修明政治的关系是怎样的?

明确:

1.从本文写作的背景来看,修明政治是早在三顾茅庐时诸葛亮就提出的一整套战略中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现在重新提出,目的在于为出师伐魏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使北伐无后顾之忧,所以关系是十分密切的。

2.作为议论文来看,出师伐魏事在必行,正是叮嘱后主修明政治的论据。正因为诸葛亮必须出师进驻汉中完成兴复汉室的大业,所以不能不切嘱后主好自为之,不能不把斟酌的损益、进尽忠言的重任委之于攸之、棉、允。

3.从表达方式上看,

六、七两段可以说突出地体现了表以陈情的特点。《三国志,诸葛亮传》把这份上书原称为疏,《昭明文选》始定名为出师表,大概正是充分注意到它在表达上的特色。以陈情的方式叙自己报效先帝的衷曲,不仅增强了感染力,也大大加重了所提建议的分量:修明政治这件大事可是关系重大得很啊!不能不靠你后主自谋啦!千万不可有负先帝啊!不尽之意尽在其中。

四、第

6、7段没有直接谈修明政治的问题,但却有力地服务于这一中心,那么请找一找,还有哪些话也起到类似的作用?

明确:第1段开头两句。第一句起首以先帝创业立言,唤起刘禅对自身所负重任的重视,接下来讲形势严重,说明修明政治的必要性。第二句讲幸赖先帝善于用人,还有一批忠臣志土,说明修明政治尚具备有利条件。从表达上看,语意凝重,定下全文基调。

五、诸葛亮是在向刘禅提建议,但文中提到陛下不过七次,而提到先帝却有十三次之多,这是为什么?

明确:不难看出,诸葛亮事事都以先帝之意为依据,句句都借先帝之口说出,既不失人臣之礼,更无教训人主之嫌,使刘禅听了,忠言而不逆耳,十分得体;同时也表明他本人处处念及先帝之遗德、遗训,时时不忘先帝之殊遇重托,既能表明自己的心迹,又容易以情打动刘禅。文中虽然明提陛下只有七次,但暗提陛下尚有五处(即诚宜开张圣听之前,宣付有司之前、两次悉以咨之之前、则责攸之之前),实际共十一处,或表忠诚,或表心愿,或提具体建议,表明诸葛亮处处为刘禅着想,使再昏庸的皇帝也不能无动于衷了。

总之,受恩感激,,(报先帝,忠陛下的思想感情,贯穿全篇,字里行间洋溢着对刘备父子的无限忠诚。

六、综合全文,概括中心思想和写作特点

1.中心思想:指导学生自己归纳,教师进行抽查。

2.写作特点:本文主要特点是议论、叙述、抒情相结合,这种把真挚感情融于议论、叙事之中的表现手法值得借鉴。

七、布置作业

1.背诵全文。

2.小作文:从《隆中对》和《出师表》看诸葛亮的政治才能。

第20篇:英语口语教学课件

英语口语是一门重要的技能,下面就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英语口语教学课件的相关文章,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果你觉得不错的话可以分享给更多小伙伴哦!

英语口语教学课件

1、教学简述:

本节课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及教学重难点的设定都是以英语《课程标准》为准则,从学生的已有知识水平出发,并以交际法语言教学为理论依据。在本堂课中,为了训练目标语言,我设置了各种不同的任务让学生来操练目标语言,并在课堂的最后让学生扮演医生和病人,模拟看病的过程,让学生在交际的同时,体验生活。通过这个活动,把生活中的交际场合搬进课堂,使课堂变为一种具体的社会交往环境,使教学过程成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一个交际过程。这大大地增强了学生的兴趣。交际法教学让学生参与,有时伴有情景或模拟场景,这样让学生更能贴近生活,学生成了主角,自然而然地他们就对英语感兴趣,把学英语当作一种乐趣。

2、教材分析:

本课是一堂口语课,学习对象为八年级生。本课的话题选自八年级(上)Unit2 What’s the matter? SectionA

在学习了身体各部分单词的基础上,要求学生学会谈论自己及他人的健康状况,本课的核心语言项目是 “Ask and answer about health”。学会用 “What’s the matter?” 来询问他人身体状况。通过教师丰富的肢体语言使用让学生了解本课的教学重点-疾病的表达方式,从视觉上激起了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通过结对练习,游戏和角色扮演等多种任务的训练巩固所学的基础语言材料:I have a … You should/shouldn’t…让学生有更多发挥的空间,创造口语练习。

3、学情分析:

八年级是学习英语的关键时期,这个阶段的学生活泼、好奇心和求知欲望强。比如像本课所涉及的有关健康的话题是他们之前从未接触过的,因此,他们渴望用英语来表达。另外,八年级学生的心理特点反映在学习英语的能力上,他们模仿和记忆的能力特别强。

4、教学目标设计:

Objectives: By the end of the seion, most students will be better able to acquire the required information.1.Knowledge Objectives:

1) Be able to master the pronunciation, meaning and spelling of the names of diseases: fever, sore throat, sore back; stomachache, headache, toothache, cold, cough;

2) Be able to learn the expreions of giving advice: lie down and rest, drink hot tea with honey, see a dentist, take this medicine;

3) Be able to talk about health problems by using “What’s the matter? I have a…” and give advice by using “You should…You shouldn’t…”

2.Ability Objectives:

1) Be able to talk about one’s health problems and give advice fluently;

2) Be able to role play doctor and patient;

3.Moral Objectives:

1) Improve the cooperative spirit through pair work and role playing

2) Care more about yourself and your family members’ health.

5、重点难点设计:

The teaching Focus

1).Master the names of diseases: fever, sore throat, sore back; stomachache, headache, toothache, cold, cough;

2).Master the expreions of giving advice: lie down and rest, drink hot tea with honey, see a dentist, take this medicine;

3).Talk about health problems by using “What’s the matter? I have a…”and give advice by using “You should… You shouldn’t…”

本节课的内容是之前学生没有接触过的,因此他们没有一定的知识储备。让他们在45分钟内掌握较多单词的发音及意思有一定的难度。另外,由于八年级学生年龄和生活经验的限制,在谈论如何给合适的建议时,会遇到一定的困难。因此本节课的教学难点设置如下: The Teaching Difficulties

1).Students may find it difficult to remember all the target new words in the cla;

2).Students may find it difficult to give appropriate advice to the certain disease because of their limited life experience.6、教学策略与手段:

1).学生的学习准备;2).教师的教学准备;

3).教学环境的设计与布置;4).教学用具的设计和准备。

7、教学过程:

Step1 Warming up

Greet Ss by asking them: How are you today? Then I’ll tell Ss that I’m not feeling well today (Write the sentence on the blackboard and guide Ss to read it.) and get Ss to gue the reason freely.If Ss can’t get the answer, I’ll tell them that I didn’t have a good sleep last night.So I have a headache.(I say this by doing a gesture)

设计说明:通过师生间的问候,拉近彼此的距离,使学生快速融入英语课堂。要求学生猜测老师身体不适的原因,从而激发学生的背景知识,并为之后的知识输入做好铺垫。 Step2: Presentation of words about diseases

1).Show Ss a bandage and tell them there is something wrong in the place where the bandage lies.Then get Ss to gue the health problems.When I do an action, ask Ss: “What’s the matter?”(write it on the blackboard) For example, when I put the bandage on the stomach, ask Ss: “What’s the matter with me?” Help Ss say: “I’m not feeling well.I have a stomachache.” Then teach the other target words: fever, sore throat, toothache, sore back in the following way: Put the bandage on the other part of body and get students to ask: What’s the matter? Then get other Ss to gue the problem.2).Use body language to guide Ss to gue another two names of diseases: cold, cough.

3).Show Ss pictures of diseases half hidden, and get Ss to gue the names of diseases: fever, sore throat, toothache, sore back, cold, cough.

设计说明:老师在课堂上出示医疗用具-绷带,能充分唤起学生的好奇心,使其积极地参与到教学活动中。通过绷带所绑的不同位置和肢体语言,自然地引出有关疾病的单词。这种教学单词的方式简单而且直观,更易被学生接受。八年级学生喜欢猜测的活动,所以,运用半遮图片可以让学生巩固所学的单词。

Step3: Pair work

Put the bandage on the part of a student’s body and ask: “What’s matter?” and guide him to use the pattern: I’m not feeling well.I have a… Then ask Ss to work in pairs and talk about health problems by using the bandage given and using the target language: What’s the matter? I’m not feeling well.I have a …

设计说明:八年级学生的表演欲望强,所以,在结对活动中,为每一小组提供绷带,这样可以激发学生的参与性,扩大参与面,使更多的学生开口说英语。

Step4 Presentation of expreions of giving advice

1).Tell Ss that I have a cold/cough, ask them: What should I do? Ss may give different answers, collect their answers and help them to use: You should/shouldn’t do… Then show some pictures of other diseases mentioned before and ask them to give advice to each problem by using target language: You should/shouldn’t do… During this activity, some phrases will be learned: lie down and rest, drink hot tea with honey, see a dentist, drink lots of water, take some medicine.

2).Show Ss two bags.In one bag, there are pieces of paper with problems , there are pieces of paper with advice in the other one.Have a competition between boys and girls.Take turns to get paper.For example, one boy gets one paper with problem, and one girl get one paper with advice.The girl should say: What’s the matter with you? The boy should answer the question according to the problem he got by saying: I’m not feeling well.I have a…If the girl got the right advice, she should answer it according to her paper: You should… If it is not, she should say: You shouldn’t, then give the right advice.The one who makes right sentence can get one point.

设计说明:向学生展现有关疾病的图片,这样不仅可以帮助学生复习新知,而且还可以自然 地引入新的话题—针对疾病给建议。然后,通过在男女间开展说疾病给建议的配对游戏,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并巩固句型。同时,使学生增长相关常识,加强健康意识。 Step5 Making a conversation

Show Ss the picture in Section A 3a, ask them to look at the picture, and suppose they are the doctor, what they will ask the patient.Collect Ss’ answers and lead in the sentence: When did it start? Show the sample dialogue and ask Ss to complete it according to the picture orally.A: What’s the matter with you?

B: I’m not feeling well.I have a _______.

A: When did it start?

B: About______ ago.

A: Oh, that’s too bad./ I’m sorry to hear that.You should/shouldn’t ________ and you should/shouldn’t ________...

B: Yes, I think so.

A: _________________.

B: Thank you, doctor.

设计说明:通过教材中的图片复习目标语言。另外,通过让学生自由讨论,扩充医生与病人的对话,这样使英语对话更加完整,更加贴近实际,也为下一步骤的角色扮演活动降低了难点,做了充分的铺垫,使学生感到有话可说。

Step6 Role playing

Ask Ss to make a four -people group, one of them is a doctor, the other three are patients.Ask the Ss to role play the dialogue above.Then ask several groups to perform before the cla by using some tools: bandage, a uniform, a stethoscope.Ask other Ss

8、作业设计

Give advice to the following problems as much as poible: sore throat, toothache, headache, cold.Choose one to make a dialogue

9、教学反思:

1) 在英语口语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用英语来思维的习惯,从而能流利地使用英语。

2) 如何帮助学困生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内树立英语信心,消除他们开口难、怕说错的顾虑。

中文教学课件
《中文教学课件.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