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岗位职责

印章审批人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2-17 08:35:32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印章使用审批制度

印章使用审批制度

1、街道党委、办事处公章统一由专人保管。

2、使用公章必须根据工作权限经主管领导和办事处领导签字。

3、开具街道党委办事处介绍信须持有街道党委办事处领导签字的条子。

4、使用印章必须在办公室内,严禁将印章带出机关使用,若有特殊情况,确须要带出使用,必须经领导批准,并由专人监管。

5、对不符合印章规定,印章管理人员有权不予盖章,若发现有违章使用印章现象,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湖滨办印章使用审批表

湖滨办印章使用审批表

说明:

1、盖章前主管领导需对文件内容出示证明的用途进行把关检查。

2、印章保管人对不符合用印手续的要予以拒绝,凡使用印章的应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中进行详细笔记日期内容、份数、经办人和审批人。

推荐第2篇:审批岗位职责

朝阳区卫生局 行政许可岗位责任制

一、行政许可工作严格执行受理、审核、审定、发证的程序。

二、局长职责:

1、负责行政许可全面工作;

2、负责签署医疗机构设置、执业登记及重大、复杂、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许可审定意见。

三、主管局长职责:

1、负责分管工作中的行政许可工作;

2、负责签署除局长签署事项以外的行政许可审定意见。

四、卫生监督所所长职责:

1、负责公共卫生的行政许可工作;

2、负责签署除局长签署的公共卫生行政许可审定意见。

五、科长职责:

1、对本科室分管的行政许可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2、涉及联审或审核项目,应按时限提出本部门意见;

3、遇重大、复杂、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许可事项,需要到现场进行实质性审核的,必须到现场;

4、负责签署本科室行政许可范围内的审核意见。、对管辖范围内的各监督科室的卫生许可证复验工作进行指导,并

1 负责卫生许可证资料的审核、签发、打证工作:

六、工作人员的职责:

1、做好卫生许可证的受理工作;

2、按各项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实质性审查及现场审查;

3、做好卫生许可证的制证工作;

4、送达法律文书及许可证件;

5、及时做好行政许可归档工作。

推荐第3篇:刻制印章审批办事指南

(一)印章刻制业设立审批:

1.特种行业开业申请审批表(原件2份);

2.县级以上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3.企业法人、治安责任人、从业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4.企业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复印件1份,验原件);

5.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安全验收意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法律依据:本实施办法规定。

(二)公章刻制审批:

1.成立该单位的有关文件、政府批文、证照(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2.开具刻章证明或申请报告(详细列明需刻印章的名称、数量、附上印章样模)(原件2份);

3.刻章登记卡(首次办理由公安机关核发)(原件1份);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5.经营性法人单位还应提供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 此外,不同情况刻制公章还须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申请刻章:

(1)市编制委员会文件、市政府批文或本部门上一级主管单位的有关文件、有效凭证;事业单位还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2)刻制印章的申请报告(由刻制印章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或加具同意刻制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1份)。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国发〔1993〕21号);《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 2.其他组织申请刻章:

(1)社会团体:须持有市民政局核发的《社团登记证》及刻章介绍信(附上章的名称、数量及样模)(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法律依据:《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1998年10月18日民政部、公安部令第1号)。 (2)外地驻深机构、境外企业驻深办事处:须持有深圳市人民政府驻深办事机构管理处核发的《驻深机构登记证》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核发的《国内外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刻章申请由深圳市人民政府驻深办事机构管理处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法律依据:《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

(3)幼儿园和其他教学培训机构:须持有市(区)教育局核发的《注册证书》或《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刻章申请由发证教育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法律依据:《社会力量办学印章管理暂行规定》(1991年8月21日国家教委、公安部令第17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2000年1月19日民政部、公安部令第20号)。 (4)职工培训机构:须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招生办学机构注册证》、《办学许可证》或同意成立培训中心的批复,刻章申请由发证部门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法律依据:《社会力量办学印章管理暂行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

(5)各单位的工会:须持该单位成立的政府批文及上级工会下发的成立该工会文件,刻章申请由市总工会或区工会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法律依据:深圳市总工会组织部《关于我市各区工会组织刻制印章的规定的通知》(深工组建〔1991〕91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

以上(3)、(4)、(5)项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还须持市民政局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及刻制印章证明。

(6)单位的党组织、纪检部门等:须持成立该单位的政府批文及成立该党组织的文件,刻章申请由上级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非独立单位的党支部委员会一般不予刻章。

法律依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我省党组织印章党徽样式的通知》(粤委办〔2003〕75号)。

(7)医疗机构、私人诊所:须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8)记者站、杂志社、报社等新闻出版部门:须持广东省或深圳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的批文及证书,刻章申请由深圳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9)单位团委:须持成立该团委的文件,刻章申请由上级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10)基金会:须持批准成立该机构的文件,由市(区)政府及市(区)民政局出具刻章证明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11)各单位的内部保卫部门:须持成立保卫部门的文件及市公安局保安管理部门批准成立保卫科(处)的批复,刻章申请由上级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12)临时展销会、比赛组委会等:只准刻公章,须持市政府有关批文,刻章申请由主办单位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印章样模需注上年限(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13)临时筹建单位:一般不予刻章,确因工作需要只审批公章。基建单位:须持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建设局核发的《筹建许可证》;企业筹备阶段不允许刻章;行政、金融机构筹备的分别须持政府批文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批文(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14)企业的清算组刻制公章:须持有法院的介绍信、指定成立清算的函及民事裁决书,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成立清算组的决定”文件,由律师办理。

(15)律师事务所:须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成立的批复文件;刻章申请由发证机关(市司法局等)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企业申请刻制印章:

(1)新成立的企业: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刻章申请(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2)申请刻制企业各类专用章:单位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个体工商户:经营负责人签名的申请报告,并经经营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居委会、公安派出所、个体经营者协会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经营负责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4)法定代表人为境外人员的外资独资、合资企业申请刻制印章: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中方负责人办理,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中方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刻章申请(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4.商业性银行、金融机构刻制印章:须持《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申请报告(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法律依据:根据国务院,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教委、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委,深圳市人民政府等多家机关对印章管理规定的文件制定。

推荐第4篇:业务印章保管岗位职责

1.认真保管好各类业务印章,做到人离章收、下班入库保管。确保各类业务印章无丟失、无去向不明等事故的发生。2.按规定使用印章,严格按业务类型加盖印章,不得违规用印,不得在空白凭证上预盖各类业务印章。3.对需加盖印章的业务凭证要认真审核,审检凭证是否合法、合规,经办事由等要素是否齐全。对用途不明、事由不清的业务凭证坚决不予加盖印章。4.坚持印、证分管制度,坚持印章交接制度,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签发空头回单和一切结算担保证明。5.印章保管员不得私自将业务印章带出,如需外出办理有关业务,必须报经主任同意并派员一同办理。6.其他工作人员因工作需带业务印章外出办理业务时,必须经主任同意,并出具临时借条,并登记业务印章使用登记簿后方能交出。

推荐第5篇:人资印章管理规定

人力资源部印章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合理使用人力资源部印章,规范和严肃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确保印章在使用中的安全,杜绝发生失误,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人力资源部印章适用范围:

1、对公用于公司提交到劳动局、社保局、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资料,用于办理员工集团网入网手续资料,以及提交给保险公司的业务资料。

2、对私用于公司出具的在职证明、离职证明、薪资证明(收入证明)、工作年限证明(仅适用员工在***公司期间的工作年限)等与人事信息相关的证明。

3、用于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协议以及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资料;用于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员工临时工作证。

4、对内以部门名义发布的公告、通知、决定等;对外需以部门名义发送的文件、证明、函件及其他资料;以部门名义,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有关事宜确需盖章的。

5、对本范围之外的文件资料,确需盖人力资源部印章的,盖章人可填写《人力资源部印章使用审批表》(见附件三),经行政总监审批通过后方可用章。

三、人力资源部印章保管和使用:

1、人力资源部专用章由人力资源经理保管并依据人力资源部印章的适用范围和印章申请使用流程,监督、控制用印过程,并在此过程中行使使用权;

2、印章使用地点在保管人的工作区,特殊情况应经行政总监书面批准后方可带出使用;《人力资源部印章外带记录表》见附件二;

3、印章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间和节假日必须将印章锁于柜中,防止印章丢失。印章保管人(或在其监督下派专人)应及时清洗印章、添加印油,确保印章清晰;

4、确需盖人力资源部印章的,应经人资经理同意后,由人资经理或文员盖章,同时应做好盖章备案记录;使用印章时应填写《人力资源部印章使用登记表》(见附件一),填写用印理由,获认可后连同用印文件一并交印章管理人。

四、印章使用注意事项:

1、印章保管人在使用印章时,对于不符合盖章范围/要求的文件,有权拒绝。印章保管人需严格按照公司制度使用印章,不得假借职权盗用印章或将印章作为私人用途使用。如果保管人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2、涉及到员工其他方面的证明如婚姻状况、计划生育方面、员工配偶及家庭成员的个人经济方面的担保证明、虚假证明、空白证明/介绍信/劳动合同/证件、商业性合同/协议等一律不予以盖章。离职证明必须是员工离职生效以后开具,不可提前开具。原则上人力资源部不给予离职员工开具两次以上离职证明;

3、人力资源部开具的相关证明应有固定格式,且在职证明、薪资证明均有“用途说明”的文字叙述。“用途说明”的内容为:“本证明仅限于员工个人(用途待填写) 之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并对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不承担法律责任”;

4、用章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人力资源部印章使用登记表》及文件使用用途等内容。填写虚假内容者,一经查实,将按公司的相关规定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附则

1、本制度未尽事宜,另行规定或参见公司其他规定的相关条款。

2、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3、本制度自总裁签批之日起开始执行。

六、附件和记录:

1、附件一:《人力资源部印章使用登记表》

2、附件二:《人力资源部印章外带记录表》

3、附件三:《人力资源部印章使用审批表》附件一:《人力资源部印章使用登记表》

附件

二、《人力资源部印章外带记录表》

附件三:《人力资源部印章使用审批表》

推荐第6篇:公司印章、人名章管理规定

北京康派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公司印章、人名章管理规定

本制度的核心规定:

凡是需用公司印章者,均需按照规定流程,填制“印章使用申请单”,并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方能使用。

未填制“印章使用申请单”、或未经相关领导批准的,均不得使用印章。

一、印章管理责任部门:

办公室。

二、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统一由办公室办理,办公室需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后到公安机关指定专营单位刻制印章。任何部门、个人不得私自刻制公司印章、人名章。

2、各职能部门因公需要刻制印章时,须由用章申请人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详附件),再交办公室处理。

三、印章保管

1、公司章、人名章、合同专用章、法人人名章由办公室法务主办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总监保管。

2、法定代表人授权印章管理人掌控印章,应签发印章责任书,规范印章授权人的用章范围和行为,以及违规用章的后果。

3、当印章被盗、损毁、遗失时,印章管理责任人应第一时间告知办公室,并尽快做出书面报告,阐明原因,说明利害,由办公室根据情况依据相关法规妥善处理。

四、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

1、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公章。

2、公司对外签署投资合同、材料采购等合同,盖合同专用章。

3、以公司名义对国家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法人代表署名,盖法人人名章。

4、人名章用于内部审核、外部审核专用。

五、办公室不予盖章的情况

1、未完善用章使用申请手续的;

2、“印章使用申请单”上部门负责人或公司分管领导的签字为复印件的;

3、印章使用申请人不在场,委托他人进行盖章的。

六、印章的回收和废弃

1、工作结束后,需将章交回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保管。

2、印章需要更换或者废弃的,由办公室到工商局完善相关手续。废弃印章需由办公室妥善保管3年后,方可销毁。

北京康派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011年1月1日

推荐第7篇:人资印章使用规范(上传)

人资印章使用规范

1.总则

1.1为规范公司人资印章管理工作,防范风险,维护公司利益,

特制定本规范。

1.2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公司人资印章的各项管理工作。

1.3本规范所指公司人资印章为“XXXXXXX”印章,以下简称

“印章”。

2.印章的管理

2.1印章由人力资源中心指派专人管理。

2.2印章必须由保管人妥善保管,不经人资中心总监批准不得

转借他人。

2.3印章管理人离职时,须办理印章移交手续。

3.印章的使用

3.1印章须经本制度所规定的履行审核手续后方可使用。

3.2印章的使用范围

3.2.1 员工个人收入证明、在职证明、离职证明、资格申报、

等级考试报名表等。

3.2.2 经公司领导批准开具需要加盖印章的各类介绍信、证明

及其他材料。

3.3印章使用流程

3.3.1 使用印章时,经办人须将所需用章的文件经本部门负责

人签字同意。

3.3.2印章管理人盖章时须对文件签署情况予以核对,无误的盖

章,否则不予办理。

3.4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法律

顾问审核签字,方可用印。

3.5印章管理人对所加盖印章的文件当场登记并复印一份备案,及时归档保存,所归档保存文件内容必须与《印章使用登记台帐》所登记内容一致。

3.6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人资中心,对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按审核程序,经人资中心领导批准后携带使用。

4.责任

4.1印章管理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遗失。

4.2必须严格依照本制度规定程序使用印章,不得擅自使用。

4.3违反本制度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及经济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违纪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5.附则

5.1本制度经公司研究通过后施行,由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解释。

推荐第8篇:监事人岗位职责

监事人岗位职责

(一)检查公司财务并向董事会报告;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必要时可提起诉讼。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能按规定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有权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双向传达董事会的决策;

(七)有权监查公司运营状况并向董事会汇报,但不能直接干涉公司的管理及运营;

(八)根据董事会决策合理监事,不可因利益或个人因素偏袒任意一方;

(九)承担监事相关的法律责任。

推荐第9篇:人伤岗位职责

人伤核损岗位工作内容

一、工作内容

确定医疗费赔偿责任范围的损失项目和赔偿金额。

二、工作流程

(一)整理、审核索赔单证

1.审核单据齐全、有效性,医疗费发票是否与事故发生时间相符,检查和治疗费用是否与事故相关。

2.医药费参照医保标准,根据医保用药范围核定赔偿金额。3.审核伤残鉴定书伤残等级准确性。

4.审核病假证明、护理证明、后续医疗费证明单据是否合理性,根据《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出具审核意见

6.针对特殊重大案件需配合人伤经理人到医院进行调查,了解伤情,收集伤者治疗资料。

5.填写《医疗费用审核表》

三、工作要求

(一)医疗金额小于10000元案件需在1个工作日内,预估金额大于1000元案件3个工作日内需完成。

(二)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不得拖延。

(三)积极配合人伤经理人员审核人伤案件。

推荐第10篇:信贷业务审批人资格考试判断题

信贷业务审批人资格考试(中级)复习资料

三、判断题

1、未评级客户是指因财务制度不健全而不能评级的客户。(X )

2、在客户授信额度内,客户办理信贷业务可以不提供担保。( X)

3、在办理信贷业务时,贷款行不得接受保证人提供的一般保证。( V)

4、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之日起到贷款到期之日止的贷款管理。( X)

5、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对借款人发放的,期限为一至五年(不含一年含五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占用。(V )

6、项目临时周转贷款到期时,如项目建设计划内资金暂时不能到位,可以办理展期。(×)

7、信用等级在BBB级(含)以下企业的项目贷款由总行直接审批。(V )

8、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经我行认定具备承兑资格并建立票据合作关系的企业签发并承兑,在指定日期由我行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V )

9、对能够提供100%保证金或符合总行规定的全额低风险反担保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可转授权开户行直接办理。( V)

10、出具非融资类人民币保函必须以真实的商品交易或工程建设项目为依据。(V )

11、客户的即期信用等级是我行掌握发放贷款的基本依据。( V)

12、对能够提供低风险担保方式的客户,办理信贷业务时可不受其信用等级的限制。(V )

13、在客户授信额度内,客户办理信贷业务可以不提供担保。(X )

14、对同一客户的流动资金贷款,如某笔贷款发放日与后一笔贷款发放日在30个工作日内,应视为同一笔贷款,按照单笔贷款审批权限审批。(V )

15、为保全信贷资产而办理借新还旧的,原贷款为不良贷款的,仍按不良贷款进行统计、监测和管理。(V )

16、对生产经营正常,成长性好,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客户均可办理中期流动资金贷款。(X )

17、经一级(直属)分行批准,可以对客户不评定信用等级,并按AA-级(含)以上客户掌握发放贷款。(X )

18、项目贷款重定期限不论原贷款金额大小一律报总行审批。( X)

19、对能够提供100%保证金或符合总行规定的全额低风险反担保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可转授权开户行直接办理。( V)

20、非融资类人民币保函金额不能敞口,期限可以敞口。( X)

21、未取得环保部门许可的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只要企业有还款能力,也可以给予贷款支持。(X )

22、不具备贷款主体资格和基本条件的客户不属于贷款的对象。(V )

23、某企业本年实现销售收入568万元,上年实现销售收入432万元,其销售增长率为131.48%。(X )

24、企业的融资总额可以超过其最高授信额度。( X)

25、政府或行政机关可以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X )

26、立卷区存放业务执行中的要件类、管理类、保全类档案等。( V)

27、权证类档案要存放在行内业务库中。(V )

28、信贷业务档案的存放规则是“一户一档、一笔一卷”。( V)

29、流动资金贷款可以用于项目建设上。(X ) 30、信贷管理系统的数据信息不需要保密。(X )

31、企业报表的登录不得超过次月15日。( V)

32、信贷员生成利息台帐必须在本月完成。( V)

33、信贷综合管理系统的使用人员对自己录入修改的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V )

34、据贴现的期限最长不超过9个月。( X)

35、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X)

36、单笔贷款资产风险度=该笔贷款方式风险系数×企业信用等级系数。( X)

37、对风险度大于0.6的贷款可以不予发放。(V )

38、审查贷款时应注意贷款用途的生产性、正当性、合法性。( V)

39、贷款抵押都必须经过登记。(X )

40、直接法计算现金流量时,从销售收入开始。( V)

41、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0年以上的贷款。( X)

42、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X)

43、银行承兑汇票余额是银行各项贷款余额的组成部分。(X )

44、生产企业的资产负债控制线一般为70%。(X )

45、流通企业的资产负债控制线一般为65%。(X )

46、反担保人是非融资类人民币保函的主要当事人之一。( X)

47、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V )

48、土地所有权可以抵押。(X )

49、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质押。(V )

50、再贴现是指商业银行将贴现所获的未到期票据向中央银行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转让给中央银行的票据行为。( V)

51、深圳发展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质押可作为低风险信贷业务的担保方式。( V)

52、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X)

53、外汇担保项下人民币贷款中,借款人提供的质押外汇币种仅限于美元、欧元、德国马克、法国法郎、意大利里拉、瑞士法郎、日元、港元和英镑。( V)

54、A级客户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流动资金贷款总额的50%。( V)

55、对BBB级(含)以下客户一律不得发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V)

56、对同一客户的流动资金贷款,如果某笔贷款发放日与后一笔贷款发放日在30个自然日内,应视为同一笔贷款,按照单笔贷款审批权限审批。(V )

57、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V )

58、未进行营业执照年检的客户可以办理贷款借新还旧。(X )

59、为保全信贷资产而办理贷款借新还旧的,原则上只办理一次。(V )

60、借款人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决定提前归还贷款,而无须与贷款人协商。(×) 6

1、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 V) 6

2、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合称为不良贷款。( V)

63、借款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应划分为次级类贷款。(X ) 6

4、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应划分为次级类贷款。(X )

65、借款人经营亏损,净现金流量为负值,应划分为次级类贷款。(V )

66、连带责任保证对债权人利益的担保强度要大大高于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利益的担保强度。(V )

67、贷款作为商品的价格并不是它的价值的反映,而只是它的使用价值的反映。(V ) 6

8、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 V)

69、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V) 70、借款人向第三者转让债务不需征得贷款人同意。(X )

71、信贷管理工作必须遵循:服务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原则。(X )

72、向我行申请贷款的客户 ,应当是工商行政机关(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境外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X) 7

3、申请中长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投资的比例,不受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限制。(×)

74、贷款人有权了解所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X ) 7

5、借款人不需征得贷款人同意后,有权向第三人转让债务。(X )

76、对借款人与担保人同属一集团的企业,贷款不需审查。未经授权的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的担保无效。(X )

77、对只办理低风险信贷业务的客户,不评定信用等级不准直接办理信贷业务。( X) 7

8、新开户的企业经我行评级、授信后,还要再进行建立信贷关系的审批,才可直接申请贷款。( X ) 7

9、对一国家债券质押贷款,要审查国家债券是否可以作质物。( V )

80、对有“不得转让”、“委托收款”字样或被拒绝承兑、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期限的票据,在审查票据真实性无误后,可接受作为质物。( X )

81、总行将通过对信贷检查手段,对低风险信贷业务实行逐户、逐笔、全过程监控。( X) 8

2、凡我行提供信贷服务(包括提供担保、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的法人客户,原则上都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对可能为之提供信贷服务的法人客户,不必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X ) 8

3、对应付贷款利息余额超过半年应计利息的客户,信用等级调降为BB级(含 )以下;对超过一个季度应计利息额的客户,信用等级调降为BBB级(含)以下。(V ) 8

4、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否定意见的企业,其信用等级可直接定为BB级。( X ) 8

5、在客户授信额度内不必再核定分项授信额度。( X )

86、客户授信额度的有效期限最长为一年且可得超过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限。( X ) 8

7、《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V )

88、一笔贷款设定两种以上担保方式时,各担保方式不可以分别担保全部债权, 可以划分各自担保的债权范围。( X )

89、贷款行应当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我行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担保的合法性、有效性和效益性。( X )

90、保证人为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当要求其出具书面承诺。( X )

91、一外商投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用财产抵押取得贷款时,应当要求抵押人出具该企业同意的书面证明。(X )

92、以共同共有财产抵押的,应当要求抵押人出具该财产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X ) 9

3、新增贷款的保证单位信用等级原则上应在A-级(含)以上。( X )

94、如借款人只能提供由A-和BBB级客户作保证,需报二级(直属)分行审批。( X ) 9

5、对存量贷款办理借新还旧和还旧借新时,应尽量将高风险担保转换为低风险担保。( V ) 9

6、贷款行经过审查确认借款人提供的担保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不需经贷款审查委员会或有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与担保人订立贷款担保合同。(X )

97、贷款行可以就单笔贷款分别订立担保合同,也可以与担保人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签订的借款合同订立一个担保合同。( V)

98、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为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贷款本息未受清偿之时半年。( X) 9

9、由抵押人、出质人办理抵押质物财产保险,保险期间应长于借款合同期限;因抵押物、质物灭失毁损取得的保险金,应当优先偿付贷款本息。(V )

100、借款合同履行期间,贷款行应对贷款资产和设定的担保同时进行检查和管理。(V )

10

1、贷款行对抵押或质押的物品、票据、权利凭证和有关文件应实行专门管理。( V) 10

2、贷款行拟同意借款人延期还款的,如果此贷款设立的是保证担保,应事先取得保证人同意继续担保的书面证明。( V)

10

3、处理抵押物、质物或质押权利所得价款,应当首先偿付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和应付的违约金。(X)

10

4、根据我行国债质押贷款的管理的要求,可用于质押的凭证式国债,是指2001年(含)以后财政部 发行的。(X)

10

5、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凭证式国债作质押,从商业银行取得人民币贷款,到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业务。(V )

10

6、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额度起点为10万元,每笔贷款应不超过票面金额90%。(X ) 10

7、单位在金融机构办理定期存款时,金融机构为其开具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正式书》应作为质押的权利凭证。( X )

10

8、自然人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公民。(V ) 10

9、自然人担保的具体方式:抵押、权利质押、质押加保证。(V )

110、在我行贷款五级分类中,称后两类为不良信贷资产。( X )

1

11、在我行贷款五级分类中,关注类是指债务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和其他债务,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X ) 1

12、信贷业务涉及国家、企业、银行秘密,档案管理人员、调阅人员,均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V )

1

13、在信贷档案管理中,权证类和要件类档案原则上存放原件。( X )

1

14、测算单笔贷款风险度时,贷款风险度等于客户信用等级系数乘于贷款方式系数。( V ) 1

15、AA-级(含)以上客户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同样受“30个自然日”制度的限制。( X ) 1

16、贷款展期后,新的贷款期限加上原贷款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贷款利息应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 V )

1

17、为保全信贷资产而办理贷款借新还旧,其中原已属于不良贷款的仍按不良贷款进行统计、监测和管理。( V )

1

18、除为保全信贷资产外,对一户企业办理贷款借新还旧贷款,贷款的总额可超过(超过部分用于清偿积欠利息)该客户的办理贷款借新还旧贷款余额。(X ) 1

19、循环贷款额度不受客户流动资金授信额度限制。( X)

120、对能够提供全额低风险担保的企业,申请办理各项流动资金贷款时,可不受该企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和信用等级限制。(X )

1

21、我行项目贷款的审批权限,不受总行转授权的限制。( X )

1

22、企业向银行申请出具项目贷款意向书,是为了解决客户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问题;向银行申请出具项目贷款承诺函,是为了客户报批项目建议书的问题。( X ) 1

23、项目贷款意向书在不约定贷款额和责任条款下和项目贷承诺函都不具备法律效力。( X )

1

24、项目贷款意向书和项目贷承诺函只能由总行和一级(直属)分行对外提供。( V) 1

25、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分支机构必须经上级机构授权。(V )

1

26、根据银行承兑汇票管理规定要求,承兑审批权集中于二级分行(含)以上机构。(V ) 1

27、在客户授信额度内,客户办理信贷业务可以不提供担保。( X )

1

28、在办理信贷业务时,贷款行不得接受保证人提供的一般保证,而应接受保证人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 V )

1

29、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之日起到贷款之日止的贷款管理。(X )

130、出具非融资类人民币保函,必须以真实的商品交易或工程建设项目为依据。(V ) 1

31、核定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可以低于定量计算结果,单不得超过定量计算结果。( X ) 1

32、发放担保贷款时,要对借款人与担保人的关系进行认真审查。(V )

第11篇:印章

二、从字义上分: (一)

姓名字号印:印文刻人姓名,表字或号。现代人也有刻笔名的。

(二)

斋馆印:古人常为自己的居室、书斋命名,并常以之制成印章。

(三) 书简印:印文在姓名后加“启事”、“白事”、“言事”者。今人有“再拜”、“谨封”、“顿首” 者,此种印专用于书简往来。 (四) 收藏鉴赏印:此种印多用于钤盖书画文物之用。收藏类印多加“收藏”、“珍藏”、“藏书”、“藏画”、“珍玩”、“密玩”、“图书”等字样。鉴赏类多加“鉴赏”、“珍赏”、“清赏”、“心赏”、“过目”、“眼福”等字样。校订类印多加“校订”、“考定”、“审定”、“鉴定”等字样。 (五) 吉语印:印文刻吉祥的语言。如汉印中常见的“大利”、“大幸”、“长乐”、“长幸”、“长富”、“宜子孙”、“长康寿”、“永安宁”、“日入千石”、“日利千万”等,皆属此类。

(六) 成语印:属于闲章之类。印文刻以成语、诗词或风月、佛道等语,一般钤盖在书画上或珍藏。 (七) 肖形印:也称“象形印”,“图案印”,刻有图案印章的统称。古代的肖形印,一般刻有人物,动物等的图象,取材多样,有龙、凤、虎、犬、马、鱼、鸟等,以古朴取胜。肖形印多白文,有的纯图画,有的加有文字,汉印中多有于姓名四周附以龙虎或“四灵”(青龙、白虎、朱雀、玄武)。 八) 署押印:也称“花押印”,系雕刻花写姓名的所签之押,使人不易模仿,因作为取信的记。这种印信,始于宋代,一般没有外框。

闲章,是印章的一脉,是区别于姓名字号章的一类。广义地讲,它滥觞于战国及秦汉时的“吉语”、“成语”、“祝辞”印。从狭义上区分,一般是指起始于宋代的诗词文赋类的印章。

闲章内容是“包罗万象”的,粗略归纳,大致有以下的几类。

一、诗词类。由于印面大仅枣栗,故多是摘诗词中的精彩名句。若明汪泓所刻“半潭秋水一房山”、汪高垲所刻“闹红一舸”之类。

二、文句类。也多是指录古来文土妙言或自出心声。当然,也有以全文人印者,如清周芬即在方寸的印石上不厌其烦地刻了李白《春夜宴桃李园序》的一百十七个字,字若芝麻,很是粗工。

三、箴言类。文人好以警句自励、自律。若明苏宣刻有“君子有常体”、清张宏牧刻有“动正用和”。

四、吉语类。文士也多撷以人印,若清赵次闲刻有“永受嘉福”,清蒲华有“愿花长好月长圆人长寿”印,清吴昌硕刻有“美意延年”等印。

五、记事类。若近人杨度尝请齐白石刻有“前生浙江杭州观音寺僧圆净”印。

六、寓意类。此类印非用者道出,每不可释解其心结。如大画家陆俨少上世纪50年代被错划“右派”,为表明其受国本旨及冤屈心情,曾令笔者刻有“越人”、“我自爱桐乡”等印。

七、述志类。此类印或为人,或为艺,多有座右铭的意味。又如明归昌世刻有“闭门读奇书开门迎高客出门寻山水”更是总结了生平志趣。

八、诫谏类。这类印多为处世哲学中自我反省、自我警示告诫的文句。清代上海籍的篆刻家王玉如尝刻有“勿因私仇使人兄弟不和勿因小利使人父子不睦”,更是直接到似是诲人,也似自诲了。

九、纪年类。若清金冬心就使用过“龙年丁卯”的印的,清赵次闲就刻过“丁亥生”、“猪”肖形的两面印。大画家谢稚柳的“龙年七十九”,这类印在书画家中尤盛行。

十、履历类。其中也包括里籍等。如清邓石如就刻有“家住灵岩册下香山溪边”印,赵时枫刻有“家住灵岩册下香山溪边”印,赵时枫刻有“祖籍隶慎国今居六代都”印。

十一、生肖类。以生肖图案作印是近今风尚,一般为书画家钤记用。

十二、鉴赏收藏类。一般以斋馆名、姓氏附以“藏书”、“藏画”、“珍藏”、“赏玩”、暂得”、“过目”等。

十三、世系类。由传统的家谱世系引申而来,若明汪关刻有“弥勒后身”印,清黄均刻有“大痴后人”印。

十四、自嘲自谱类。若清赵之谦刻有“为五斗米折腰”,清陈鸿寿刻有“我书意造本无法”,清黄易刻有“画梅乞米”,齐白石刻有“老夫也在皮毛类”,李可染的“白发学童”,皆可玩味。

十五、若清吴让之刻有“人因见懒误称高”。齐白石衰年,每为屑小所作伪品所扰,无奈之余,刻有一印,文日“吾画遍天下伪造居多"。

二字闲章

B 抱朴 百忍博雅步月奔腾补勤

C 畅神 畅怀苍润 传神粹美翠微澄怀 藏珍 长乐 长庆 春归

D 独醒 独乐顿悟 滴翠多福达观达智

F 飞雪 飞霜扶疏 浮翠阜康福寿福禄 奋击 奋发

G 归真 归朴孤高 孤贞国香广博广裕 瑰富 耕云

H 弘毅 怀德寒碧 寒烟惠风含芬鹤寿 华旦 华英 合欢 厚福 鸿福 鸿祯

J 精诚 居德济世 静观隽雅寄情极致 吉祥 吉庆 锦绣 嘉祥

K 旷达空翠

L 乐道 乐天励精 流辉流风淩云兰馨 兰芝 烂漫 灵犀 灵慧 龙升 龙光 龙虎 龙凤

M 妙境 妙善墨痴 墨缘墨趣墨狂梦蝶 鸣谦 鸣翠 魔韵

N 弄月凝霜

Q 清旷 清心清真 清芬清暑清阴清梧 求索 琼枝 谦和 鹊喜 庆祥

R 仁寿

S 守拙 神德慎独 慎思尚志舒畅舒扬 素澹 素秋 随风 随缘 书缘 师心 升恒 肃慎

T 天趣 天香天祉 天禄听雨听月听涛 图强 腾飞 踏浪

W 无我 无逸万福万寿五福舞翠

X 心画 洗心逍遥 笑傲馨远雪浪雪影 薰风 啸风 衔月 写心 祥瑞 祥祯 戏浪 雄飞

Y 养拙 养真养性 怡心雅趣雅集云龙 云游 吟雪 吟秋 吟风 幽馥 逸翮

Z 真纯 真趣制怒 致远造极醉墨醉舞 争春 早芳 祝福 中瑞 正祥 至诚 贞仁 逐鹿

三字闲章

B 不容易抱赤心碧连天白玉脂伴君醉

C 常无欲春之声催春回

D 德润身 德不孤达心志道无穷道心清得天趣 东篱菊 独暄妍 度秋声 蝶恋花

F 奋则勤

G 龟鹤寿广陵涛观沧海

H 华而实翰墨缘和为贵寒彻骨唤春归

J 金石寿 静者安净无尘江南好解语花将进酒

K 苦寒香

L 乐逍遥陇头春淩云飞淩云竹

M 梅花雪穆以温满庭芳

N 南山寿

P平芜碧平常心癖於斯

Q 庆云集 清且俭清入骨千秋月千杯少全无敌 强其骨

R 人长寿仁者寿如椽笔

S 四时春 四海春思无邪师造化水竹居说丰年 少则得 守静笃

T 天行健天如水

W 瓮头春物外游舞春晖无双品

X 下水船 惜寸阴惜分阴惜秒阴香满座香如故 香风远 香盈袖 闲自香 雪霜枝 潇湘雨

Y 一枝春 一段香养其拙艺无涯意自如游於艺 饮清露 欲淩云 雁影遥 雁南飞

Z 志於道 知不足醉春风醉歌行正气歌致虚极

四字闲章

B 百忍成金百花齐放百福具臻博学笃志博学笃行博学济世 博学慎思 博学悠远 博古通今 博览精思 博爱向善 笔走龙蛇 笔精墨妙笔情墨趣笔歌墨舞抱朴含真抱璞藏真抱璞守拙把酒临风半生若梦 冰心玉壶 冰清玉洁 碧云黄叶 白发学童八面威风比翼双飞

C 宠辱不惊澄心清神澄怀观道长乐无极长风万里 长风破浪 长绳系日 长笑放歌 长毋相忘 春和景明 春华秋实 春风化雨春风雨露春风得意春风桃李 春在天涯春树暮云春池洗砚曾经沧海诚毅和爱 诚朴雄伟 从善如流 啜菽饮水 吃亏是福 草情篆韵彩笔淩云寸阴是竞 惨澹意匠叱吒风云椿萱并茂呈祥献瑞

D 敦厚周慎敦品修学砥节励行淡泊明志澹定自若 澹定从容 道法自然 道履曼茀 对酒当歌 叠云长风 登云钓月 登高望远淡怀卓识达者为师度德量力 笃行有为笃静悟初德厚流光丹桂飘香大巧若拙 大爱无疆

E 鸥语涛声

F 防微杜渐法贵天真风花雪月风调雨顺风鹏正举 风雨同舟 风雨鸡鸣 风神洒落 泛水约风 繁花似锦 飞花点翠 飞举冲霄飞鸿越海飞云含碧飞黄腾达 奋发踔厉奋图精进敷析渊微福域同登福如东海 福惠双修 凤凰来仪

G 高风亮节高风峻节高情远致高山流水高蹈自守 高瞻远瞩 刚健中正 光风霁月 光明磊落 广结法缘 过犹不及 归真返璞归璞返真耕云种月孤云雁影 公诚勤朴格物致知敢为人先肝胆相照

H 浩气长存厚积薄发厚德载福厚德载物汉书下酒 皓月禅心 浑厚华滋 和风清穆 和风秋云 和若春风 和气致祥 惠风和畅花意竹情华夏龙腾含英咀华 海运飞鹏河山带砺河清海晏好学深思翰不虚动 翰逸神飞 翰海腾龙 浑金璞玉 寒云远征寒塘鸣翠鹤路云天海棠春醉怀仁慕德

J 见贤思齐俭以养德敬慎不败敬慎无忒敬胜者吉 敬业乐群 进德修业 教学相长 精研覃思 精骛八极 精进努力 精思擘画惊浪奔雷君子无逸及锋而试 剑气斗牛举案齐眉嘉文懿行嘉福成基九朽一罢 积水成渊 积善余庆 吉星高照吉祥如意锦上添花锦羽春晖景星庆云

K 宽仁厚德开巻有益困知勉行空谷足音鲲鹏万里

L 老当益壮老骥伏枥励精图治励学敦行镂月裁雪 绿玉含露 篱落疏影 龙腾虎跃 龙吟虎啸 龙兴华夏 龙翔狮吼 兰馨素室兰馨松寿兰馨松盛兰风桂露 兰亭稧后兰亭韵事兰臯比翼乐此不疲灵芝瑞露 揽辔澄清 力争上游 力挽狂澜 俪福百益鸾飞凤舞柳浪闻莺芦荡飞雪鸾凤和鸣莲开并蒂

M 眠云卧石眠沙踏浪敏事慎言敏而好学梦笔生花 妙造自然 妙笔簪花 妙法理数 梅开五福 穆如清风 墨海游龙 墨韵诗魂民富国强民殷国富秒分应惜鸣琴而治梅鹤同春明德惟馨

N 宁静致远鸟语花香南极星辉

O 鸥语涛声

P平淡天真鹏程万里披肝沥胆破浪乘风 普天同乐 普奏华章 培兰育桂

Q 清风峻节清风朗月清芬可挹清兴高怀强学力行 气吞云梦 晴风暖翠 浅翠深黄 秋月春风 秋原驰猎 秋林饮露 秋露成珠秋水素翎千里清秋千秋功业 千难一易秦汉遗风勤能补拙勤则不匮勤慎亷和 勤思会学 谦虚谨慎 琴心剑胆 卿云歌起前车可鉴锲而不舍青萍结绿群英集萃器宇轩昂

R 人夀年丰人杰地灵仁者无敌仁言利博任重道远 日新其德 熔金合璧 如日中天 瑞气盈门 瑞气集门 瑞气云集瑞彩祥云

S 思逐风云思接千载思逸神超神游千古神与物游 神气宛然 神气晏如 神龙腾飞 神酣笔畅 室雅人和 书为心画 书魂琴韵书画同源书画延年松竹含韵 松风水月松风雪霁松鹤遐龄松鹤延年疏影横斜 适者长寿 岁月无情 诗酒余音 水到渠成 生龙活虎审微见远实事求是 熟读深思 审攻得当 四海升平时和岁丰时雍道泰世泰时丰

T 天长地久天道酬勤天朗气清天下为公天锡纯嘏 停云落月 苔枝缀玉 踏月寻桂 同舟共济 同登寿域泰山北斗推陈出新太平盛世

W 为政以德为人师表为善最乐温故知新问梅消息晚翠淩寒悟道归真 无欲则刚 闻鸡起舞 闻过则喜 万马奔腾万事如意万象更新五风十雨毋息半途吴越同舟物我两忘握发悬钟

X 先忧后乐心即是佛心旷神怡心驰神往心慕手追 心手双畅 心随天籁 心静兴长 闲云野鹤 行云流水 行为世范 杏花春雨晓月清香雪裏梅花雪乡雁迹 学海无涯学海泛舟学贵有恒学造风云潇洒出尘 息妄归真 新禧万福 向纸三日 香流翰墨霞唤椿庭

Y 颐性养寿逸志不群逸兴雅怀游艺依仁言为心声 一苇可航 一默如雷 月明风清 月皎林疏 幽谷鸣春 幽节孤芳 野岸秋声远清归雁与时俱进勇攀高峰 勇者不惧勇猛精进勇往直前永不放弃业精於勤 云天一啸 云起龙骧 玉澜无影 语妙天下 饮马投钱与人为善以荣增愧 雅抱冲矜 愚公移山 艺海无涯艺苑新声尧天舜日莺歌流翠意在笔先

Z 知白守黑自强不息志存高远止於至善彰往察来 正本清源 泽如时雨 栉风沐雨智者不惑智珠在握 智水仁山战无不胜众妙之门众星拱北众善奉行中华崛起 祖国腾飞 祖国万岁 坐言起行 醉步溪月 中流砥柱忠信笃敬壮志淩云 择善而行 钟灵毓秀芝兰玉树濯古来新珠藏泽媚 珠联璧合 种德收福 紫气东来振迅天真

五字闲章

书存古气中 何处不思量 四座无凡兵 飘然思不群 博学而约取 萤窗万卷书静专神自归 闻一以知十 为学心难满 好学近乎知 以文常会友 以日新为道 往来无白丁 自有闲中益 观往以知来 酌古又斟今 心与浮云闲 高空看过云 佛从心上见 静坐对众妙任心即为修 山色有无中 闲读白云中 一切从心生 无法本是道 心孤欲近禅

六字闲章

花雨禅心俱寂 岂能尽如人意 独于闲处开看

七字闲章

道莫求悟本无迷 长竿放去随波浪 放下身心如敝帚 水在瓶中云在天忙中争得作闲人 浮生适意即为乐 长恨此身非我有 字字看来皆是血 昨日之日不可追 好书悟后三更月 重帘不卷留香久 不薄今人爱古人 腹有诗书气自华 红袖沾香处读书一帘疏雨琴书润 万里山川供笔札 人读花笺字句香

闲章、起首章、压角章、盖章注意事项、章法、首字领篇、布白守黑、向背顾盼、点画呼应、兼合茂密、协调匀

闲章:闲章主要起着衬托、点缀和平衡轻重的作用。其内容通常采用警句、名人名言、景观成语、幽默佳话等。闲章的内容不仅与正文有着内在的联系,也往往能体现出书家的思想情怀。

起首章:起首章多为长方形、椭圆形,内容为警句、雅语等,盖在起头的第一与第二字中间右侧,补于空档。

压角章:压角章多为刻有斋馆名或籍贯的方形章,盖在左下角,表示压角,镇边不漂浮的意思。与起首间遥相呼应,起着适当平衡作用。

盖章注意事项:(1)一幅作品用印之后,即表示全盘结束,不能像签发文件那样,再补写是时间地点等字句;(2)落款名章及其它闲章,不能像更正图章那样,盖在书写的字上;(3)要用篆书印章,不能以隶书或者楷书的印章来代替;(4)要有书画印泥,不能用会计的红印油,以免作品渗透浮油。

章法:章法就是对一幅书法作品进行全盘的安排,又称作是大布白,或者叫篇章结构,是书法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一幅作品的艺术要求,不仅需要把每个单字写好,而且应当把众多的字结合成完整的篇章。无论字与字间、行与行间,以至无头地脚、题款用印,都须作一番总体设计,合理布局。

首字领篇:作品开笔的第一字,是由谋篇布局所决定的,它起着排头兵的管带作用,它的笔调轻重、结构大小及体势意态,将引导着后面的一行字,进而牵涉到数行字,意义重要。也就是说,第一行字的大小,一般不超过首字范围,无论欹(qī)侧歪斜,都要以首字的中心线为准,第

二、第三行都以首行为标尺。

布白守黑:就一个字来说,点画着墨经过之处为黑,笔画之间的小空隙为白。而在整幅作品上,写字的地方为黑,空余的地方为白。一张完整的作品,首先必须在四周留出一定的空白,其次是正文与落款要各占合适的位置,既表现出统一的整体,避免散乱,又不彼此排挤,显得局促。目的使整幅作品雅致自然,落落大方,观赏起来感觉舒适明快。

向背顾盼、点画呼应:书写作品时凡左右相迎的字,称为相向,则应注意既要舒展,又要回避,互不侵犯为佳。点画讲究呼应,这是书法审美对结字的基本要求,如上一笔的收笔与下一笔的起笔之间,或上一部分与下一部分之间,都须笔断意连、气势贯通。

兼合茂密、协调匀称:一幅作品在书写时要注意字形结构,必须疏密匀称,宽窄肥瘦具有适当的比例。笔画小的字,写得开展一些,笔画多的字,写得紧缩一些,才符合结构的平衡规律。否则,太疏则间架松散,太密则体势臃肿。

补笔与救笔:书法创作中每一笔都要写得称心如意是不容易的,往往写着写着会出现“走神”之笔。遇到这种情况时,可在后几笔中随形就势的进行补救。补救时要注意取其形态之势,有时也可收到妙趣天成、意想不到的效果。

书法创作六忌:一忌雷同,缺乏变化,如线条都一样粗细,走势都向一个方向,缺乏生机;二忌剑拔弩张,造作滞板,缺乏自然情趣;三忌肥胖臃肿,形似墨猪;四忌筋骨外露,枯燥乏味;五忌狂野放荡,不守法度;六忌非字非画,不伦不类,无法辨认。

柳体笔画特征:柳公权用笔方圆并施,骨力遒劲。大多数笔画以中锋行笔,藏锋起笔,回锋收笔。笔画中棱角分明,或圆润婉转,或挺拔瘦劲,或雄浑粗重,变化丰富,风格鲜明。

柳体楷书特征:柳公权的楷书结构工整,中宫收紧,四周放开,处于颜体与欧体之间,既不过分肥胖,也不过分瘦峭,方圆适宜,骨力遒劲,被后人称为“颜筋柳骨”。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作品为《神策军碑》与《玄秘塔碑》。

印章的种类 印章种类繁多,基本上可分为官印和私印两类。 官印:官方所用之印章。历代官印,各有制度,不仅名称不同,形状、大小、印文、纽式也有差异。印章由皇家颁发,代表权力,以区别官阶和显示爵秩。官印一般比私印大,谨严稳重,多四方形,有鼻纽。 私印:官印以外印章之统称。私印体制复杂,可以从字意,文字安排,制作方法,治印材

齐白石制印 料以及构成形式上分成各种类别。 1.从字义上分有

姓名字号印: 印纹刻人姓名,表字或号。汉人名多一字,其三字印,无“印”字者即字印。字印自唐宋后始以朱文二字为正格,也有于姓下加“氏”字的。现代人也有刻笔名的,也属此类。

斋馆印: 古人常为自己的居室,书斋命名,并常以之制成印章。唐李沁有“端居室”一印,约为此类印章的最早者。

书简印: 印文在姓名后加“启事”,“白事”,“言事”者。今人有“再拜”,“谨封”,“顿首”者。此种印专用于书简往来。

收藏鉴赏印 :此种印多用于钤盖书画文物之用。它兴于唐而胜于宋。唐太宗有“贞观”,玄宗有“开元”,宋徽宗有“宣和”,皆用于御藏书画。收藏类印多加“收藏”,“珍藏”,“藏书”,“藏画”,“珍玩”,“密玩”,“图书”等字样。鉴赏类多加“鉴赏”,“珍赏”,“清赏”,“心赏”,“过目”,“眼福”等字样。校订类印多加“校订”,“考定”,“审定”,“鉴定”,“甑定”等字样。

吉语印: 印文刻吉祥的语言。如汉印中常见的“大利”,“日利”,“大幸”,“长乐”,“长幸”,“长富”,“宜子孙”,“长康寿”,“永安宁”,“日入千石”,“日利千万”等,皆属此类。秦代小玺有作“?疾除,永康休,万寿宁”。也有在姓名上下附加吉语者,多见于汉代两面印中。 成语印:属于闲章之类。印文刻以成语、诗词,或牢骚、风月、佛道等语,一般钤盖在书画上。成语印盛行于宋元,传贾似道有“贤者而后乐此”,文嘉有“肇锡余以嘉名”,文彭有“窃比于我老彭”,皆《离骚》中语,令忍忍俊不禁。成语入印是从秦汉吉语印演变而来的,随一时游戏,然当求其隽永笃雅,不能信手臆造。 肖形印:也称“象形印”,“图案印”,刻有图案印章的统称。古代的肖形印,一般刻有人物,动物等的图象,取材多样,有龙、凤、虎、犬、马、鱼、鸟等,以古朴取胜。肖形印多白文,有的纯图画,有的加有文字,汉印中多有于姓名四周附以龙虎,或“四灵”(青龙、白虎、朱雀、玄武)。 署押印:也称“花押印”,系雕刻花写姓名的所签之押,使人不易摹仿,因作为取信的凭记。这种印信,始于宋代,一般没有外框。元代盛行的多为长方形,一般上刻姓氏,下刻八思巴文或花押,又称“元押”,“元戳”。 2.从文字安排上分有 白文印、朱文印、朱白相间印、回文印 3.从制作方法上分有 铸印、凿印、琢印、喷印、激光雕刻印、光敏印。 4.从冶印材料上分有 金印、玉印、银印、铜印、铁印、象牙印、犀角印、水晶印、石印等,今人尚有木质印、塑料印、有机玻璃印、光敏印等。 5.从构成形式上分有 一面印、二面印、六面印、子母印、套印

第12篇:劳人科岗位职责

劳人科岗位职责

1.科长

⑴ 在中心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劳动人事科的全面工作。 ⑵ 负责组织机构、定员、岗位班制及岗位职责制定工作。 ⑶ 严格执行定员纪律、搞好劳动力配备、合理安排使用。

⑷ 负责执行上级有关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

⑸ 负责管理干部日常考核。

⑹ 负责干部档案管理及人事组织系统的日常维护。 ⑺ 负责填报各种人事报表。 ⑻ 负责劳动用品发放的审核工作。

⑼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资政策,做好职工考核工作。 ⑽ 贯彻执行劳动保险、退休、退职的政策法规。

⑾ 贯彻执行上级“工效挂钩”精神,制定所绩效考核办法。 ⑿ 负责审核劳动定额、计件工资执行情况、制定保证措施。 ⒀ 负责科室工作计划和总结,保证所方针目标实现。

⒁ 负责与劳务派遣公司的沟通联系,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聘用、把关,配合部门做好人员管理。

⒂ 负责与劳务承揽公司的协调,确保劳务承揽业务保质保量完成。 2.社保管理兼离退办主任

⑴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统筹工作的政策规定。

⑵ 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的日常工作。做好个人年度收入统计审核工作。

⑶ 负责掌握“四险一金”交纳情况,按路局要求建立健全“手册”与台帐。 ⑷ 会同财务科按规定比例收缴“四险一金”。 ⑸ 负责医务劳动鉴定工作。

⑹ 负责退休人员的办理及证件办理工作。

⑺ 贯彻执行劳动保险的各种规定,核定退休、退养、退职职工工资。 ⑻ 负责办理在职及退职职工《医疗手册》及IC卡,职工家属医疗证及职工、家属医疗保险工作。

⑼ 按月上报保销在职职工及退休职工在非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规定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资料。

⑽做好每季度末月职工供养亲属医疗补助审核、结算及上报工作。 ⑾做好职工与路局医院及路局医保的协调工作。

⑿受理参保职工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题的解释工作,提供相关服务。 ⒀建立健全医保工作的各类台帐。 ⒁做好退休职工的殡葬工作。 ⒂完成科长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3.劳资员

⑴ 负责劳动力管理的具体工作。 ⑵ 负责劳动技能鉴定工作。 ⑶ 负责办理职工工作证。

⑷ 负责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入档及时、卷宗整齐、分类清楚。 ⑸ 坚持保密制度,借阅档案有记录,按时归还,确保档案不丢失。 ⑹ 负责工人技师考评、上报管理、总结工作。 ⑺ 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管理及到期后的续签工作。 ⑻ 掌握工资种类、标准、等级、和各类工资区的划分。 ⑼ 负责职工年休假的统计汇总工作。

⑽ 做好职工工资调整工作,做好各类人员工资提薪工作。 ⑾ 负责统计汇总考勤,掌握各部门出勤率,人员动态。 ⑿ 负责统劳报的月、季、年度报表的填报工作。 ⒀ 负责劳动工资范围内的统计上报工作。 ⒁ 负责建立工资统计台帐。 ⒂ 负责全所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⒃ 完成科长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第13篇:专业技术人负责人岗位职责

专业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1.图纸会审:接到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后,按施工技术与质量管理中的图纸会审规定,组织图纸会审,找出图纸中的问题和疑问并进行汇总,安排有关技术人员、施工工长阅读并熟悉图纸,参加有建设单位组织的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签署会审记录。

2.按施工技术与质量管理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审批的规定,制定重要部位的施工方案、总进度控制计划、材料、成品、半成品、预制构件加工等计划,制定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措施,组织均衡生产,根据标价编制生产用料、用工计划。

3.工料分析:结构件、钢木制品等,作好施工的分部(分项)工料分析,作为签发的任务单、限额领料和经济核算的依据。

4.做好建筑物定位放线、引入水准控制点的技术、安全交底工作;以及进度计划,图纸、技术、质量、安全、方案和经济责任的交流。

5.做好施工翻样与加工订货工作:

(1) 按分部工程和工种绘制翻样图;

(2) 委托外单位加工(或申请资料)的构件翻样;

(3) 模板翻样;

(4) 钢筋翻样;

(5) 其他翻样工作:包括皮数杆制作、修改设计或选用标准构件时,某些尺寸

须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确定,装修复杂的工程,还需绘制装修施工翻样图等;

(6) 按相关规定做好原材料、半成品的技术试验及检验:现场配制品(入混凝

土、砂浆等)的适配工作,按试验室出具的适配报告,换算成现场配合比,挂牌操作;

(7) 做好计量器具的准备、使用、维护、保养、检定、测试工作;

(8) 编制企业内部的施工工艺卡,由企业的技术管理部门编制,并经由管部门

(质量安全、材料供应、机械设备等部门)会审签证后,经项目技术主管审查批准,然后发给班执行;

(9) 做好“四新”试验、试制的技术准备工作,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进场

时必须出具正式的出场合格证或材料化验单,对检验证明有怀疑时,应补做检验;

(10)做好相关技术工作。

云南安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

二零一一年月日

第14篇:人劳部岗位职责

人劳部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国家关于人事、劳动工资、职工教育、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

二、负责人事任免、调动、奖惩、职称评定及相关人事工作,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切实掌握在册职工动态情况。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负责办理职工接收、转正、定级、调资等事项,及时办理职工调动、退休、辞退、除名、死亡等相关手续。

四、负责劳动工资、奖金、临时工工资、加班工资、离退休人员补助、各种津贴、补贴等核定与审批发放工作。

五、负责办理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保险福利事宜,按规定及时办理其核定、申报、缴纳等工作。

六、负责编报人事、劳资、职工教育、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各类报表。

七、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一切临时性工作。

第15篇:某银行信贷独立审批人管理办法

某银行信贷独立审批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信贷审批体制,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规范信贷业务独立审批人管理,根据《某银行信贷业务审批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独立审批人是指根据行长授权,专职独立从事信贷业务审批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 按设立方式分为本级行独立审批人、上级行派驻独立审批人。

本级行独立审批人是指从本级行辖属范围内具备资格的人员中选拔设立独立审批人,并在本级行任用,该审批人由本级行选拔、聘任、考核和管理,其审批权限由本级行行长转授;

上级行派驻独立审批人是指上级行对下级行以派驻方式设立独立审批人,该审批人由上级行选拔、聘任、考核和管理,其审批权限由上级行行长转授,下级行行长不具有单独审批该类信贷业务的权限。

第四条 独立审批人实行专业岗位管理,可以按个人、法人、三农业务等分别设相应的独立审批人岗位。

第五条 独立审批人岗位序列由低到高设臵初级、中级、高级和资深四个级别。

第六条 独立审批人数量根据业务需要配臵,成立信贷业务审查审批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独立审批人设在中心;未成立中心的,单独设立独立审批人岗位。

原则上,总行最低设臵高级独立审批人,一级分行可设臵各个级别的独立审批人,二级分行(及达到视同二级分行转授权条件的支 1 行)最高设臵高级独立审批人,县级支行最高设臵中级独立审批人。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七条 独立审批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自律,有较强的事业心与责任感,身体健康。

(二)熟悉、了解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政策、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掌握农业银行各项信贷基本制度及有关规章制度,熟悉各类信贷业务处理流程;能够正确理解、执行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以及有关信贷管理制度、办法。

(三)掌握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论,熟悉各类风险的识别、计量和监测方法。

(四)有较强的综合分析、风险识别和独立判断能力。

(五)在前任岗位业绩优良。

第八条 初级独立审批人除应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若为大学专科学历,需同时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二)从事信贷工作4年(含)以上。

第九条 中级独立审批人除应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若为大学专科学历,需同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从事信贷工作6年(含)以上。

第十条 高级独立审批人除应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从事信贷工作8年(含)以上。

第十一条 资深独立审批人除应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从事信贷工作10年(含)以上。

第十二条 在信贷业务经营管理中成绩特别突出,或有其他专长的,经一级分行(含)以上有权认定行批准,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拥有注册会计师(CPA)、注册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律师从业资格证书、注册资产评估师等证书者优先考虑。

第三章 资格认定

第十三条 独立审批人资格实行聘任行初审、上级行认定的制度。但一级分行聘任的中级(含)以下独立审批人无需报总行认定;派驻下级行的独立审批人由派出行认定;总行独立审批人由总行认定,初审与认定合并进行。

第十四条 对拟聘任的独立审批人,由聘任行信贷管理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提名,并按照规定条件进行业务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并经本级行人事部门审查、党委审定,由人事部门向认定行人事部门提交下列书面材料,申请对拟聘任的独立审批人资格进行认定:

(一)资格认定表,主要内容包括拟聘任人的简历,工作业绩,奖惩情况,聘任行相关部门意见,聘任行行长签发的资格初审意见。

(二)拟聘任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 3 证明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由人事部门与原件核对相符后上报。

(三)认定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五条 认定行人事部门收到认定资料后,转交信贷管理部门进行业务资格审查,然后交人事部门审核并起草签报报主管行长及行长审定。总行为认定行的,行长审核后需报董事长审定。

第十六条 认定行人事部门将认定结果以发文或其他有效方式通知聘任行,聘任行按规定聘任独立审批人。

第十七条 独立审批人任职期满后续聘的,可不再进行资格认定。

第四章 权利与责任

第十八条 对独立审批人实行授权管理,由聘任行行长对其授权,独立审批人权限小于分管行长权限。对上级行派驻的独立审批人转授权可不受驻地行禁止转授权规定和转授权比例限制。

根据独立审批人级别、能力和业绩以及驻地行经济发展程度、客户资源状况等条件确定不同的信贷审批权,并根据业务办理情况动态调整。

第十九条 独立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有关政策和制度规定审批信贷业务。不同级别独立审批人享有不同事权:资深及高级独立审批人可审批各类信贷事项,中级审批人可审批除集团客户增量授信、固定资产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以外的信贷业务,初级审批人只能审批低信用风险信贷业务、一定额度(具体额度由一级分行确定)以下的个人和小企业信贷业务、授信额度项下短期信用业务。

第二十条 独立审批人拥有以下权利:

(一)对提交审批的信贷业务,有权独立决定贷与不贷并就额 4 度、期限、利率、方式、限制条件等要素提出具体审批意见。

(二)对提交审批的信贷业务,有权要求相关部门解释说明有关情况并补充相关资料;对审批中出现的重大疑虑,有权到有关部门和经营行核实查证,确需到客户实地查证的,需客户部门或经营行相关人员陪同;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信贷业务,有权拒绝审批。

(三)查阅驻地行及所辖机构信贷档案、业务报表、信贷相关会议文件等资料,了解所审批信贷业务执行及管理情况。

(四)按规定主持中心合议会议。

(五)按照信贷制度规定拥有的其他权利。第二十一条 独立审批人负有以下责任:

(一)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合规尽职,客观公正。

(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对外泄露客户商业秘密及我行信贷业务调查、审查意见和审议内容。

(三)正确处理信贷业务发展和风险防控的关系,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审批工作效率。

(四)在书面授权范围内按规定审批信贷业务,承担审批责任;不得越权或变相越权审批,不得违反程序、减少程序或逆程序进行决策。

(五)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信贷调查人员的调查意见、审查人员的审查意见以及部门委员、专家委员的审议意见。

(六)其他按照信贷制度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

第二十二条 在专业岗位序列建立之前,信贷业务独立审批人暂按行政级别执行,不受聘任行职数限制:

(一)总行聘任独立审批人行政级别最高为总经理级。

(二)一级分行聘任独立审批人行政级别最高为正处级。

(三)二级分行(含处级支行、可以视同二级分行转授权的支行)聘任独立审批人行政级别最高为正科级。

(四)县级支行聘任独立审批人行政级别最高为副科级。

对于派驻独立审批人的,派驻独立审批人行政级别不受被派驻行限制,但受派出行独立审批人行政级别限制。

第二十三条 独立审批人由聘任行管理,本级行独立审批人的行政、工资等关系归本级行管理;上级行派驻独立审批人的行政、工资等关系归上级行管理。

第二十四条 独立审批人向聘任行分管行长报告;由聘任行人事部门会同信贷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相关客户部门对独立审批人进行考核评价,每年至少考核一次,每半年至少评价一次。考核评价结果报认定行备案。

第二十五条 对独立审批人的业绩考核评价内容包括独立审批人审批信贷业务笔数和金额、审批质量(包括业务合规性、决策科学性、资产质量等方面)、审批效率等。对信贷业务不良率设定一定的容忍度(原则上不高于全行相应业务品种的平均不良率且不高于所在区域金融机构相应业务品种的平均不良率),审批业务不良率在容忍度之内且不存在道德风险和违规的,不扣减其考核得分。 第二十六条 根据考核结果对独立审批人给予不同的薪酬待遇。

第二十七条 独立审批人实行聘任制,聘任期一般为2年,到期根据工作表现,经考核称职及以上等级的可以续聘。上级行派驻独立审批人在同一地连续任期最长不超过2届,达到2届的应实行异地轮换。

第二十八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及时解聘独立审批人;

6 解聘由聘任行人事部门提出建议,党委审核后报认定行人事部门审查、起草签报会签信贷管理部门后报主管行长及行长审定。

(一)在年度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不称职的。

(二)在信贷审批中明知或应该发现风险却忽视或未发现风险,或在明知风险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审批信用,致使发生重大风险的。

(三)有其他重大违规行为或受到记过(含)以上纪律处分的。

第二十九条 因工作中出现重大过失以及因道德风险而被解聘的独立审批人,解聘后不得再聘任独立审批人岗位。

第三十条 独立审批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严格按照《某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等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十一条 信贷业务因难以合理预测的不可抗拒因素,出现风险或造成损失,若独立审批人按制度规定办理业务,勤勉尽职,无主观故意,没有道德风险,可按规定免除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专业岗位序列建立之后,独立审批人任职条件须满足在全行岗位体系中其所属岗位层级的基本任职条件。

第三十三条 独立审批人经认定后,自动具有专家委员资格,可以专家委员身份参加贷审会。

第三十四条 信用卡独立审批人管理事宜由总行比照本办法制定单项管理办法予以规范。

第三十五条 一级分行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对管理、考核、薪酬等内容进一步细化,报总行备案后实施。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某银行总行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7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某银行信贷业务独立审批人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第16篇:银行信贷独立审批人管理办法(材料)

信贷独立审批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信贷审批体制,提高******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审批质量和效率,规范信贷业务独立审批人管理,根据《******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及相关制度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独立审批人是指根据行长授权,独立从事信贷业务审批的专业人员。独立审批人根据调查、审查、(审议)情况结合专业判断按规则进行独立审批,不受任何其他人干预。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三条 独立审批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自律,有较强的事业心与责任感,身体健康。

(二)熟悉、了解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政策、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掌握本行各项信贷管理制度及有关规章规定,熟悉各类信贷业务处理流程;能够正确理解、执行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以及有关信贷管理制度、办法。

(三)掌握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论,熟悉各类风险的识别、计量和监测方法

(四)视野宽阔,思维面广,具有较强的信息获取能力和综合分析、风险识别和独立判断能力。

(五)具有较强的会议组织能力和主持能力。

第三章 资格认定

第四条 独立审批人实行资格认定制度,经本行行长办公会审定。

第四章 权利与责任

第五条 对独立审批人实行授权管理,由本行行长对其授权,分级审批。

第六条 独立审批人按照程序、政策和制度规定在权限内审批信贷业务。独立审批人审批信贷业务具体范围和权限由授权书确定。

第七条 独立审批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提交审批的信贷业务,有权独立决定贷与不贷并就额度、期限、利率、方式、避险措施、限制性条款和管理要求等要素提出具体审批意见。

(二)对提交审批的信贷业务,有权要求相关分支机构解释说明有关情况并补充相关资料;对审批中发现的重大疑虑,有权到有关分支机构核实查证,确需到客户实地查证的,需相关部门或相关分支机构人员陪同;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信贷业务,有权拒绝审批。

(三)有权查阅分支机构信贷档案、业务报表、信贷相关会议文件等资料,了解所审批信贷业务执行及贷后管理情况。

(四)有权拒绝各种不正当干预。

(五)有权向总行反映本行信贷业务审批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按照信贷制度规定享有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 独立审批人履行以下义务:

(一)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合规尽职,客观公正。

(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对外泄露客户商业秘密及本行信贷业务调查、审查意见和审议内容。

(三)正确处理信贷业务发展和风险防控的关系,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审批工作效率。

(四)在书面授权范围内按规定审批信贷业务,承担审批责任;不得越权或变相越权审批,不得违反程序、减少程序或逆程序进行决策。

(五)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信贷调查人员的调查意见、审查人员的审查意见以及分支机构的审议意见。

(六)经常了解国民经济形势及各类与信贷业务相关的经济信息、行业信息、企业经营管理信息,不断学习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的信贷政策制度等。

(七)按照信贷制度规定应履行的其它职责。

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

第九条 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独立审批人与分支机构就信贷业务管理和审批工作进行必要、有效沟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保证信贷业务健康、有效发展。

第十条 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本行人力资源部要定期组织对独立审批人的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宏观经济、经济理论、财务管理、企业经营管理、风险管理、法律

法规,以及信贷政策制度等,以提高独立审批人政策执行、风险识别、合规经营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

第十一条 建立定期调研制度。独立审批人自己或会同专职审议人等每年要组织进行专题调研,不断更新对项目、客户的感性认识,提高审批能力。

第十二条 建立专项审计制度。审计部门每年将独立审批人审批的信贷业务纳入专项审计范围,实行离任审计和不良贷款专项审计,以评价其尽职履责情况。

(一)离任审计。独立审批人离任审计比照现行同级别干部离任审计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不良贷款专项审计。独立审批人审批的信贷业务不良率达到容忍度或短期内集中发生不良时,应进行不良贷款专项审计,确认不良发生的原因,形成审计报告报本行党委。本行党委根据审计结论决定是否采取中止独立审批人工作、或解聘独立审批人、或更换独立审批人等必要措施。

第十三条 建立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对独立审批人工作的考核评价分为年度考核评价和聘任期满考核评价。定期考核评价结果向本行党委报告。

第十四条 对独立审批人的考核评价主要从职业操守、大局观念、专业水平、决策能力和勤勉敬业、审批信贷业务的质量、审批数量、审批效率和综合评价等方面进行评价,评价采取百分计分制。

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对独立审批人给予表彰,并视情况给予年度考核加分:

(一)通过信贷审批有效制止重大信贷风险发生,避免我行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做法受到本行采纳,并被推广应用的。

第六章 独立审批人问责与免责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及时解聘独立审批人:

(一)在年度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不称职的。

(二)在信贷审批中明知或应该发现风险却忽视或未发现风险,或在明知风险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仍然审批通过,致使发生重大风险的。

(三)有其他重大违规行为或受到记过(含)以上纪律处分的。

第十七条 因工作中出现重大过失以及因道德风险被解聘的独立审批人,解聘后不得再聘任独立审批人岗位。

第十八条 独立审批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严格按照《******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和有关程序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由于宏观经济政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调查和审查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不真实、限制性条款和管理条款不落实、贷后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独立审批人审批的信贷资产质量出现问题的,经本行党委认定独立审批人按制度规定审批业务,勤勉尽职,无主观

故意,没有道德风险的,可直接免除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银行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17篇:银行信贷审批人会议工作规程

青海银行信贷审批人会议工作规程

(宁青银字(

2004~58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和《青海银行基本制度》中的有关规定,为提高信贷决策水平,防范信贷风险,总行审贷分离工作由原岗位分离到目前的部门分离,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部门之间应做到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强化决策体制制约,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 信贷审批人会议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第一条 青海银行信贷审批人会议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货币政策及本行经营方针,研究建设信贷经营管理架构,分析信贷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状况,制定一定时期的信贷政策、管理制度和营销策 略。 第二条 总行信贷审批人会议人员 9 名,由总行主管信贷管理和其他相关业务的副行长及总行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中:牵头审批人 1 名,由总行主管信贷管理工作副行长担任,副行长 2 名,信贷管理处,风险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公司业务处、个人业务处负责人各一名及管理行行长一名,稽核处负责人和信贷管理处 2 名贷款专职审查人员可参加会议,但无表决权;公司业务处参会人员对直贷项目无表决权;管理行行长对本行项目也无表决权。 各管理行审批人会议人员可参照总行审批人会议人员组成,至少不低于 5 人,并将组成人员名单报总行信贷管理处审查批准,方可履行审批人职责,不得随意变更,若有变更须经总行审批,对未经审批的人员,总行不予认可。

第18篇:印章管理制度

2015印章管理制度

第1篇: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印章的统一管理,凸显印章在业务工作中的作用,明确使用印章的责任和权限,规范印章雕刻及使用流程。

2、适用范围

公司各种印章的雕刻和使用。

3、职责

3、1总经办:负责公司行政公章、法人印、合同专用章的统一雕刻、保管及使用,负责按要求刻制公司各类印章以及印章启用前的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公司作废印章的销毁。

3、2公司分管领导:负责用印文件的审批;

3、3采购部:负责报关专用章及报关法定代表人私章的管理及使用。

3、4计财部:因工作需要,财务部放置***公司法定代表人印鉴章一枚,由财务部负责其私章的管理及使用。

3、

5、各单位需持有效的签字单到管理部使用对外印章。

4、内容

4、1定义

4、

1、1行政公章是指\"***公司\"公章,用作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函件、证明、介绍信、向上级部门报送的有关上行文、计划、统计、决算及有约束力的文件等。

4、

1、2业务专用章

4、

1、

2、1对外业务专用章是指对外联系频繁或工作性质决定需有印章的部门,可以申请刻制业务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只能用于所规定专项业务,但不包括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有法律效力的业务,如人事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

4、

1、

2、2内部业务用章是指公司内部开展业务工作需要使用,不能对外使用。

4、

1、3党工团印章

党工团印章是指只限于党工团组织开展活动及出具有关证明使用(),具体范围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

1、4法人印

法人印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

4、

1、5合同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是指用于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4、2印章雕刻

4、

2、1公司行政公章由总经理提出交总经办按规定刻制。除公司刻制行政公章外,公司下属各单位原则上一律不准刻制行政公章。

4、

2、2负责对外业务专用章由各所需业务单位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交管理部按规定刻制。

4、

2、4党工团印章由党工团组织提出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由分管领导审核,公司党工团负责人批准,交管理部按规定刻制,原则上二级党工团组织不再刻制印章。申请和刻制的有关情况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

2、5公司其它类业务章,由使用单位提出,经单位负责人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交总经办按规定刻制。

4、

2、6合同专用章的刻制,必须由法律和销售等相关部门提出,经分管公司领导审核后交管理部按规定刻制。

4、

2、7申请刻制各类印章,都必须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附件一),按印章刻制流程逐级签字,持有效的刻制申请表交由管理部专人负责到公司定点刻字社刻制。

4、

2、8印章刻制完成后,由总经办专人负责领取印章并在印章备案表上登记备案,由总经办下发到单位并明确保管人和责任人后方可使用。

4、3印章使用

4、

3、1公司行政公章用印,应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附件一),原则上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用印。任何人不能在空白书面文件上加盖公章,公司印章不允许外带,特殊情况例外。

4、

3、2党工团组织印章,使用时需经党工团组织负责人批准。使用范围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

3、3各类对外业务专用章用印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用印。空白文件严禁用印。

4、

3、4法人印使用时原则上需经法人代表本人签字批准,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附件二),持有效申请单到总经办用印。

4、

3、5合同专用章使用有关程序参照公司有关合同管理规定执行。

4、4印章保管规定

4、

4、1公司行政印章、法人印、合同专用章统一由总经办指定专人保管。

4、

4、2各类对外业务专用章由各部门领导明确部门保管人和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保管。

4、

4、3党工团组织印章由总经办领导明确其保管人和责任人。

4、

4、4如印章保管人和责任人变更,需填写《印章保管人变更申请表》(附件三),交到管理部备案。

4、

4、5印章须妥善保管,如不慎丢失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说明,并采取适当方式声明作废。对乱用或严重失职加盖印章,丢失印章的部门和个人要追究相应责任。

4、5印章销毁

4、

5、1印章有破损、字迹不清、机构名称变更,要及时向总经办申请更换印章,同时将作废印章交总经办,并定期销毁。

4、

5、2印章销毁必须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附件四),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持有效申请表和待销毁的印章交总经办登记备案。由总经办声明作废并定期销毁。 第2篇:集邮协会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市集邮协会(以下简称本会)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会及其各县(市、区)和行业集邮协会。 第三条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本会印章的刻制均须报会长批准,由秘书长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并向邯郸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备案。

2、印章启用应报会长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第四条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本会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本会公章和秘书处公章由秘书长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分别有会计和出纳保管。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工作人员私自将本会印章带出本会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征得秘书长同意,并经会长批准,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会长批准,方可带离本会。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秘书长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本会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时须经会长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秘书处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第五条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本会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本会公章;

2、凡属业务范围内(除会费收取、接受捐助等以外)的加盖秘书处章;

3、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本会业务、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秘书处审核、会长领导批准,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3、严禁在空白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会长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会长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协议类文件须报秘书处备案。 第六条违纪处理

一、违反以上规定者,本会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本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本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印章保管员应将《印章使用签批单》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秘书处汇总存档。第3篇: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特制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条例。

第二条公司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及各职能部门章。 第三条刻印

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交由综合管理部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综合管理部刻制,部门章一般为椭圆章。第四条印章的使用

1、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到综合管理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

2、公章由综合管理部经理或专人保管。各部门需要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总经理核准,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涉及到人事调动盖章的,还需董事长同意。

3、合同章:合同章由综合管理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对外合同,盖章前须先到综合管理部处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总经理审批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董事长同意后方可盖章。

4、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银行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5、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

6、其他职能部门章,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格该章的使用管理办法。

7、各类印章的使用登记薄要由专人严格保存管理,不得损毁或遗失。第五条印章的废止、更换

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总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废止或缴销。

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总经理核准并签批遗失处理办法后,交由综合管理部按批示处理,如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按规定登报申明。

3、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根据相关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经总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管理部按批示处理,并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第六条印章保管人的责权

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综合管理部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1、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

2、公章、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财务章的保管人对印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未经审批同意擅自使用的,保管人对使用结果负全部责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3、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纳,既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严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独立带离公司使用,保管人如遇需带公章、合同章外出办事使用时,需与办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办理工商等年检等事务,需将表格带回公司盖章。

第八条公司高层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出差的,须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并及时归还。

第九条开具个人相关证明,需由分管副总经理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结果由签批人与保管人以情节共同负责。 第十条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第十一条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印章使用规定,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如违规使用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本制度从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二o一一年九月一日 第4篇: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由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应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四条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公章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两人分别保管,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各印章保管人员名单须报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备案。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征得其部门主管同意,并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带离公司。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时须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第五条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3、严禁在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签字用印的领导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合同协议类文件须报印章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银行印鉴章管理

一、印鉴章保管要求

1、二枚印鉴章必须分开保管,不可一人同时保管使用,一般情况,财务负责人和会计各保管一枚印鉴章。

2、上班时间,印鉴章必须放在带锁的抽屉中,休息或离开位置时必须上锁;下班时印鉴章必须放入柜,不得随意摆放。

二、印鉴章带离财务部门,必须进行登记注明用途,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时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印鉴章带离必须是公司内部2个人员,同时一定是财务部门和综合办各出一人。

三、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文件,必须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进行登记。

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单据(如收据、优惠券等)上,必须有本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财务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盖章。

四、刻制印鉴章,须经财务负责人书面申请,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报集团公司审批后,予以刻制。第七条违纪处理

一、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印章保管员应将《印章使用签批单》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相关行政部门汇总存档。第八条附则

《印章使用签批单》 《印章移交表》 《印章管理责任书》

第19篇:印章管理

*************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印章的管理,维护企业形象和合法权益,实现印张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印章的分类

公司的印章根据用途和类别分为: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二、各类印章的使用范围

1、公司公章的使用范围:

1)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资料;

4)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公司章程、协议;

6)员工的调动、任免及聘用。

2、合同专用章用於本公司与其它单位进行业务往来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3、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1

三、各类公章的保管和使用

1、公司公章的保管与使用:

1)公司公章由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负责保管与使用。

2)使用公章须履行登记手续,由经办人至公司综合管理部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写明用印事由,并经部门主管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用印。

3)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等,经由总经理审阅批准,同意后方可加盖公章。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事由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2、合同专用章的保管与使用:

1)合同专用章由公司综合管理部主任负责保管与使用。

2)任何部门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合同、协议、均需交综合管理部审核、把关,公司法人或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后方可用印。

3、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的保管与使用:

1)公司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主任负责保管;法人章由财务部出纳负责保管。

2)公司财务专用章与法人章不得交与银行出纳员自行保管和使用。

3)除正常的财务需要用到专用章与法人章外,其他事项必须经过财务部主任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法人章用印须履行登记手续,由经办人至财务部填写《法人章

使用登记表》写明用印事由,并经部门主管经理、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用印。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事由在空白书面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四、印张管理规定

1、各类印章的使用须严格登记程序,完成审批手续后方可用印;不符合规定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资料、合同等,公章保管人有权拒印。

2、任何情况不得携出各类公章或外借。若因工作需要,确须将印章带出,需提交申请,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承担一切责任。

3、各类公章的保管人严格执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得私自使用公章,不得外借,不因任何人指示、要求而违规用章。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事由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5、保管人员不在时有总经理指定人代管,双方做好印章的交接手续。

五、失职责任

由于审批人的过错决定或者印张保管人的过错行为履

行盖章手续而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赔偿或者由公司酌情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六、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第20篇:印章管理办法

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明确集团印章的刻制、发放、保管、使用及废止程序,规范和监督集团印章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集团各类印章的管理,财务印章的具体使用管理按照集团财务相关规定执行,各分公司、子公司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第三条 定义

(一)印章,指集团在对外经营活动中,为明确公司权利义务关系,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以及在对内管理过程中,为行使职权而作为重要凭证和工具使用的各类印章、印鉴;

(二)本办法中的“集团”指xxxxx,“公司”指的是各有关分公司及集团所属其他子公司。

第四条 职责划分

(一)综合部

1.负责对印章的刻制、发放、使用范围、丢失公告、废止公告、印章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并建立台账;

2.负责对集团公章的保管、使用管理等工作;

3.核对集团公章签盖申请审批权限,并按照权限要求用印签章;3.负责将公章审批单整理归档;

4.结合OA审批管理做好电子审批单据的归档整理;

(二)法律事务部

1.负责对集团合同专用章的保管、使用管理等工作;

2.核对集团合同专用章签盖申请审批权限,并按照权限要求用印签;3.负责将合同专用章审批单整理归档。

(三)财务部

1.负责对集团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的保管、使用管理等工作;2.核对集团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签盖申请审批权限,并按照权限要求用印签;

3.负责将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审批单整理归档。

(四)其他部门

1.根据业务需要提出用章申请;

2.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按权限经集团领导审批后,持审批单到相关印章管理部门申请使用印章。

第五条 审批权限

(一)分管副总裁

1.审核分管部门提出的用章申请;

2.分管范围内的,不涉及集团业务的一般事务类印章使用批准权;

(二)总裁

1.审核集团印章更名、刻制、遗失废止公告等申报事项;2.负责权限范围内的集团一般性业务印章使用、携带外出的批准。

(三)董事长

1.负责批准集团印章更名、刻制、遗失废止公告等申报事项;

2.负责总裁权限范围以外,涉及集团重大业务的印章使用、携带外出的批准。

第六条 印章类别

集团法人章(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

第七条 印章使用程序

(一)印章使用人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按类别经集团领导审批后,按照用章类别到相关印章管理员按照用章要求进行使用印章;

(二)如遇到紧急情况,需要使用印章,不能及时填写审批表时,由申请人当面电话或信息请示总裁(董事长)同意后,可先行使用印章,并在《印章使用审批单》上注明情况,事后进行补签手续;

(三)印章管理员在接到《印章使用审批单》后,审查确认签批手续是否完备,并且在规定的位置加盖相符的印章。印章加盖完毕后,原则上要求留原件一份,特殊情况的可留复印件以备后查,涉及到公司机密的文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办理;

(四)合同(发文)审批通过后,需要加盖合同专用章(公章)的,不再另行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合同(发文)审批单作为用章的审批文件。 第八条 印章使用原则

(一)对外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用章时,原则上要求对方先行盖章,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我方先行盖章时,经办人应在《印章使用审批单》中注明情况说明;

(二)印章审批权限按照“

五、审批权限”规定执行;

(三)合同协议经集团审批后,经办人应在30天内办理完毕印章使用手续,超过时限的应重新办理用章审批手续;

(四)印章管理员对未经批准用印的文件,严禁私自用印,违者将按照严重违纪处理,造成严重损失的,将按照法律法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严禁在各类无具体内容的文件上用印,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申报表格、收据、合同中未填写数额等情况,如确实在我方签章时无法明确或确需在经办现场填写,经办人需在审批表中说明,获得批准后方可使用印章。

第九条 印章的刻制

(一)集团各类印章的刻制由相关需求部门提出申请,并附有申请印章的“使用规则”,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经集团批准后刻制;

(二)印章刻制申请批准后,由综合部负责到有公安部门备案的刻章单位进行刻制并进行公安备案,刻制完毕后根据类别分别由相关部门负责保管使用;

(三)印章如发生丢失、损坏、被盗时,印章使用人、管理人应及时向集团汇报,并写出书面报告,由综合部负责在有关媒体刊登丢失、废止公告,经集团审批后,由综合部负责补刻。

第十条 印章的保管和移交

(一)集团综合部负责集团公章保管;法律事务部负责合同专用章保管;财务部负责财务专用章及发票专用章、法人章等印章的保管,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保管专用印鉴;

(二)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以及法人章由集团财务部负责统一保管、使用,公章及合同专用章由各分公司、子公司自行保管、使用,参照本办法制定管理办法,报集团综合部备案。各分公司、子公司总经理为印章管理使用第一责任人,每月5日前将上月使用印章情况复印件经总经理签字后,发至集团综合部;

(三)如办理有关业务需要携带印章外出时,申请人应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注明借用时间和办理业务内容,经总裁批准后方可借出,在携带外出时应做好封存,使用时由两人现场监督,使用完毕后现场封存,在规定时间交还保管部门;

(四)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或岗位调动工作移交内容中,持有印章的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先归还印章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持有印章的员工办理岗位调动时,需向接任的员工办理印章移交手续,如无人接手工作时,应将印章交至集团综合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印章带走及随意交给他人保管;

(五)凡申请领用新用章的部门,必须同时交还旧章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一条 印章的废止

(一)综合部做好废止印章的登记情况,明确注明废止印章的名称、时间、具体内容等;

(二)因机构变动、名称更改、印章磨损等原因停止使用的印章,由综合部负责统一封存,一般情况下,封存5年后,经董事长批准,由综合部负责统一销毁处理;

(三)印章废止由综合部填写《印章废止审批单》,经董事长审批后予以办理。 第十二条 检查督导及责任追究

(一)集团督导领导小组负责对印章管理、使用等方面进行检查督导,定期就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按照本办法要求进行管理使用的,将追究相关印章管理员的责任;

(二)印章加盖错误、丢失、被盗等行为均属于印章管理员的严重失职行为,发生上述事件时,印章管理员应书面报告情况经过,并视情节予以记过、通报批评、严重警告、辞退等处分,并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办法由集团综合部负责解释及修订,经公司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1.《印章刻制申请表》 2.《印章使用审批表》 3.《印章废止审批表》

印章审批人岗位职责
《印章审批人岗位职责.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