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康派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公司印章、人名章管理规定
本制度的核心规定:
凡是需用公司印章者,均需按照规定流程,填制“印章使用申请单”,并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方能使用。
未填制“印章使用申请单”、或未经相关领导批准的,均不得使用印章。
一、印章管理责任部门:
办公室。
二、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统一由办公室办理,办公室需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后到公安机关指定专营单位刻制印章。任何部门、个人不得私自刻制公司印章、人名章。
2、各职能部门因公需要刻制印章时,须由用章申请人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详附件),再交办公室处理。
三、印章保管
1、公司章、人名章、合同专用章、法人人名章由办公室法务主办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总监保管。
2、法定代表人授权印章管理人掌控印章,应签发印章责任书,规范印章授权人的用章范围和行为,以及违规用章的后果。
3、当印章被盗、损毁、遗失时,印章管理责任人应第一时间告知办公室,并尽快做出书面报告,阐明原因,说明利害,由办公室根据情况依据相关法规妥善处理。
四、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
1、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公章。
2、公司对外签署投资合同、材料采购等合同,盖合同专用章。
3、以公司名义对国家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法人代表署名,盖法人人名章。
4、人名章用于内部审核、外部审核专用。
五、办公室不予盖章的情况
1、未完善用章使用申请手续的;
2、“印章使用申请单”上部门负责人或公司分管领导的签字为复印件的;
3、印章使用申请人不在场,委托他人进行盖章的。
六、印章的回收和废弃
1、工作结束后,需将章交回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保管。
2、印章需要更换或者废弃的,由办公室到工商局完善相关手续。废弃印章需由办公室妥善保管3年后,方可销毁。
北京康派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01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