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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科岗位职责卫生监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3-26 08:35:14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稽查科岗位职责

稽查人员的岗位职责

稽查人员协助稽查部经理完成以下工作:

1、协助主管及领班做好员工的培训和日常思想工作、调动积极性、稳定员工队伍;

2、

3、

4、

5、协助主管及领班严格检查和教育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记录辖区的问题,及时上报稽查部; 提出合理化建议,抓紧落实检查; 协助主管及领班负责检查记录员工的工作情况,了解辖区的卫生状况;

6、

7、

8、

协助主管及领班布置班组的人员调配; 对保洁服务的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每周及时详细填写工作报告并及时交付稽查部经理。

稽查部人员任职要求

1、

2、

3、

4、本辖区的各项保洁工作,达到质量合格、符合质量标准;按时巡视,对不合格项及时处理; 钻研业务,熟悉机械设备性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 增强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杜绝野蛮冒险干,切不可发生任何设备及人身安全事故;

5、

6、

7、稽查部经理指挥、维护公司及作业点的规章制度;注意自身仪容仪表、礼貌用语,做到爱岗敬业、各尽职守; 按时、按质、按量全面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篇2:稽查科岗位职责

稽查科岗位职责

一、科长岗位职责

全面负责以下职责: 1.负责依法对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以及市场秩序的监督稽查工作;

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组织制定全市药品抽验计划; 3.组织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负责对全市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

4.指导县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工作,开展对全市药品稽查人员的培训工作; 5.“药品快速检测车”使用管理工作; 6.负责对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的处理。

二、副科长岗位职责:

协助科长做好分管范围工作。

三、具体岗位职责

1.岗位名称:药品、医疗器械投诉和举报工作 1.1工作内容

(1)组织拟订有关药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制度规定; (2)负责对全市药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工作进行统计汇总,并提供分析报告; (3)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举报、投诉工作的核查、协调和查处。 1.2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1.3执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1.4工作规程

岗位人员按照领导批示办理,提出办理意见报科长审核;科长审核同意后,报局领导审批后发文(函)。

1.5投诉、举报查办程序

收到举报信后,根据举报内容转交有关县局或直接办理,起草转办函或答复意见,报科长审核或审批;由分管局长批办的,报分管局长审批。 1.6工作流程图 2.岗位名称:药品、医疗器械案件查处 2.1工作内容

(1)组织开展对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监督稽查;

(2)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化学药品、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等药品违法行为;

(3)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4)负责对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案件的督查督办。 2.2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2.3执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2.4工作规程:

岗位人员接到科长批转的资料后,起草转办函或组织查处,立案查处的按案件办理程序报科长审核;科长审核同意后,报分管局长审批;局领导审批后下达处罚决定书。 3.岗位名称:药品抽验 3.1工作内容

(1)制定全市药品监督抽验方式和工作重点;

(2)依法组织开展药品监督抽验工作;

(3)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3.2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国食药监市?2006?379号) 3.3执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3.4工作规程:

(1)起草年度药品抽验计划,讨论研究后报分管局长审批,下发相关单位;

(2)组织落实药品抽验计划的各项内容,并开展各项抽验工作,掌握药品抽验工作进展情况;

(3)根据假劣药品的发案特点,制定相应的药品监督抽验方式,报科长、分管局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4)对药品抽验不合格的品种,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5)对《药品质量公告》中的药品,组织依法查处,并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及时做出相应的处罚。 4.岗位名称:医疗器械抽验 4.1工作内容

落实全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任务。 4.2执法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国家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试行)》 4.3执法责任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4.4工作规程

(1)组织落实医疗器械抽验计划的各项内容,开展各项抽验工作;

(2)对医疗器械抽验不合格的品种,报科长、分管局长批准后作出相应的处理; (3)对国家局公告医疗器械抽验和省内抽验不合格的品种,依法及时做出相应的处罚。 5.岗位名称:指导和督查县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稽查工作 5.1工作内容

(1)组织拟定、部署和下发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工作计划;

(2)负责解答县局稽查工作的业务咨询;

(3)函复县局稽查工作的有关请示;

(4)指导、督查县局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工作。 5.2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5.3执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5.4工作规程:

(1)接收科长批阅的资料和相关意见;

(2)根据资料反映的实际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处理意见送科长审核,报分管局长签发(或送相关科室会签);

(4)将领导签发文件资料转发或电话告知县稽查部门;

(5)通过“网上稽查”系统告知或反馈工作处理情况。 6.岗位名称: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培训全市药监稽查人员队伍 6.1工作内容

(1)负责组织对全市药监稽查人员的业务培训、轮训工作;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药监稽查人员管理工作。 6.2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6.3执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6.4工作规程:

(1)制定全市药品监督稽查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考核、考评工作;

(2)组织建立全市药监稽查人员数据库;

(3)组织培训全市药监稽查人员队伍;

(4)临时抽调全市药监稽查相关人员开展突发性重大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主题词:执法 职责△ 通知

抄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依法治市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

六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7年4月3日印发

共印25份篇3:稽查岗位职责

政和分公司

公营车稽查员岗位职责

为加强运输纪律稽查(以下称运纪稽查)管理工作,规范运纪稽查行为,提高运纪稽查效能,有效预防、遏制违反运输纪律行为的发生,确保运纪稽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岗位职责:

一、运纪稽查是指本公司运纪稽查人员依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在执行公务和履行职责中,对所属公营车或协议委托客车驾乘人员遵守运输纪律、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和稽查的活动。

二、运纪稽查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重证据、讲事实,。

三、运纪稽查以明查、暗查、随机检查、重点抽查等多种方式进行,以真正起到预防、遏制违反运输纪律行为发生的效果。

四、运纪稽查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稽查工作一般应选择在安全、可行的地点进行。

五、运纪稽查人员在实施稽查过程中,必须有2名(含2名)以上人员在场,并佩戴公司稽查证,实行文明稽查、礼貌稽查。

六、执行“跟车暗查”方式的,运纪稽查人员必须携带公司安全服务质量满意调查表,在跟车过程中,依照公司服务质量管理规定要求,对驾驶员的表现进行认真考核和评价。如发现违纪行为或嫌疑,要认真确实掌握相关情况,待客车到达终点站时进行查处;如稽查人员只有1人,可电话联系终点站相关管理人员协助查处。

七、查处违纪行为时,须认真如实填写稽查记录,切实做到证据

充分、确凿,记录详细,手续完整,尽可能减少取证反复。

八、分公司每月安全运纪稽查不少于8次。

九、运纪稽查人员发现违纪问题应及时向分公司提交书面报告。如发现徇私情隐瞒不报者,视为共同违纪。

十、分公司接到运纪稽查书面报告,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作出处理决定,必要时书面上报上级公司。

一、运纪稽查结束后,运纪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归档、保存、备查。篇4:稽查员岗位职责

稽查员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稽查管理办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对本站的日常工作进行检查,并做好稽查记录;

三、负责检查票证人员是否按照规定验收、发放、回收和保管票、卡以及有关资料、手续是否健全;

四、负责检查收取的通行费是否按照规定上缴或解送银行;

五、负责检查本站各种工作数据与报表反映的数据是否相符;

六、负责本站图像、录像、交易记录、特殊事件等的审核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七、负责配合各级稽查人员开展稽查工作;

八、负责对各种逃费、漏费及绕路车辆进行查处。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推荐第2篇:东宁县卫生监督所稽查科工作计划

东宁县卫生监督所2011年稽查科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1年卫生执法监督稽查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依法行政、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勤政为民,保护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塑造公正执法、严格监督、服务社会、保障安康的良好卫生执法监督形象。

二、稽查内容

卫生监督执法稽查主要包括内部稽查和外部稽查两部分。

(一)内部稽查:

1、查文明形象,依照《卫生监督员工作规范》、《卫生执法人员着装风纪管理规定》、《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守则》等规定,查执法人员语言是否文明、举止是否得体、着装是否规范、服务是否热情、态度是否和蔼、是否积极维护良好的卫生监督员形象。

2、查职责履行情况,依照《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和《卫生监督员工作职责》等规定,查执法人员是否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有无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

3、查工作质量,依照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查日常卫生监督和预防性卫生监督指导是否科学、操作性强;办理案件是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制作符合规范要求,有无行政败诉及复议后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否做到反应迅速、听从指挥、处置得当、报告及时、领导满意。

4、查廉洁勤政,依照《卫生监督所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及《卫生监督员廉政勤政守则》,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有无违反“十不准”和其它执法违法情况发生。

(二)外部稽查

依照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查行政相对人依法履行职责义务情况,重点稽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无证上岗、重大卫生安全隐患未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未受到追究、逃避或拒绝、阻挠卫生监督检查等情况。

三、方法措施

按照整体工作进展情况,采取明查暗访、定期和不定期的方法进行,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举报、投诉箱。

四、时间安排

原则上每季度对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集中组织一次稽查,对执法风纪和职业道德方面,以日常掌握情况和突击抽查为主。

推荐第3篇:卫生监督稽查总结

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强化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卫生监督执法形象。按照市县年初卫生监督工作部署,我所深入开展了卫生监督执法投诉举报处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推进、卫生监督先进人物事迹宣传工作等稽查活动,现将专项稽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卫生监督执法稽查是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我所高度重视,成立了稽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对稽查内容、稽查范围、稽查形式、稽查原则等做了明确要求,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卫生监督执法稽查,并将稽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二、突出重点,认真稽查。

按照《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的要求,我所本着自查自纠、实事求是、强化规范的原则,定期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加大对执法全过程记录、卫生监督投诉举报、卫生监督执法先进人物事迹宣传工作的稽查力度。

(一)投诉举报处理制度稽查。为规范我县卫生监督执法投诉举报处理情况,我所制定了《卫生监督所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制度》,详细规定处理流程和时限,实行限时办结制;建立投诉举报信息登记、跟踪、反馈台账,形成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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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4篇: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总结

关于开展2014年卫生监督执法稽查和打击非法行医行动稽查工作汇报

为深入贯彻《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紧紧围绕着《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全面展开,始终坚持“提高素质、加强管理、依法行政、务实求进”这一工作理念,为进一步整顿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净化医疗服务市场,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我县集中开展了大规模的打击非法行医整治活动,通过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较好的完成了预期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卫生监督执法稽查

(一)卫生监督培训项目稽查

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卫生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我所2013年-2014年期间的培训工作进行了稽查检查。2013年,对全体卫生监督员开展了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的培训。年初进行了为期30天的集中学习培训,组织各类监督员培训12次共计44天,其中外出培训学习4次10人,内部培训学习34天,还邀请礼泉县检察院反渎局刘华副局长来我所为全体监督员进行了“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邀请我县法院原副庭长裴继昌向大家培训行政法学相关知识,收到了良好效果,我所职工每年积极参与网络培训学习,规定每人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2013年参与培训学习48人,共计已达到1253学时。2014年半年在网络上参加学习已达985.5学时,使广大卫生监督员的眼界开阔,业务知识逐步上升。2014年先后派2名同志参加了省卫生厅举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培训会”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业务知识培训会”,多次组织科长去外县监督所学习取经。2013年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卫生协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礼泉县卫生监督卫生协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礼泉县卫生协管工

1 作考核细则》,成立了礼泉县基本公共卫生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编辑、发放《礼泉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手册》500册,向各乡镇制作协管员岗位职责、工作职责等160张制度,对全县的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等进行了全面的摸底、建档工作,为今后的卫生协管服务提供了依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刚起步,工作艰巨,任重道远。为了把此项工作做好,所领导带领协管科长去武功、长武、兴平等县学习、初步实现工作运行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2013年11月21日,组织召开了“礼泉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培训会,各乡镇卫生院58名协管员及卫生监督所监督员共计70余人参加了培训,进行了为期3天的集中培训,共计18个学时,培训结束后。对58名协管员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均合格。2013年12月中旬,由巩所长和窦所长分别带领两组人员,对各乡镇卫生协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督导,对协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当面指导。

培训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

1.培训次数较少,应加大培训力度;2.培训内容单一。

(二)卫生行政处罚工作及处罚案卷的稽查 主要稽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法》、《执业医师法》和《母婴保健法》的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013年我所

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1.对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情况的稽查 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工作制定了方案,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为确保集中整顿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县卫生局制订并下发了《礼泉县2013年打击非法无证行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由县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卫生局分管副局长、卫生监督所所长任副组长,卫生局监督股、医政股、卫生监督所副所长为成员的集中整顿工作领导小组。2013年9月23日,我所召开了“打

2 击非法无证行医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检察院、公安局相关领导,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相关负责人及卫生监督所全体监督员参加了推进会。会上学习了卫生、检察、公安联合下发的“礼泉县打击非法无证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对该项工作做了细致的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确保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顺利进行。

2.2013年至今共移交无证行医案件42件,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医疗机构26家,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医疗机构3家,个人执业地址与批准地址不相符的医疗机构6家,执业人员执业地点未变更的医疗机构9家,共没收非法药品85箱、牌匾15张、血压计7台、听诊器6台、空气压缩机6台、牙钻2台、洁牙机1台、器械盘1个、收缴违法所得及罚款3.15万元,立案36起,移交公安机关20起,取缔无证行医8家,张贴打击非法行医公告15份。打击非法行医活动的开展,有效遏制了非法行医违法行为。

二、工作措施

根据《礼泉县2013年打击非法无证行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和安排部署,我所多措并举,扎实开展了基层医疗机构专项整顿活动。

1.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存在问题。要求各县级医院、民营医院、各乡镇卫生院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执业人员资质情况、诊疗活动等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及时、限期、认真整改。

2.对城区个体诊所、乡镇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发现一家“黑诊所”取缔一家,并对在检

3 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真正做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3.对整改情况逐个进行跟踪落实。对这次专项整顿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问题单位进行逐家跟踪,对其整改情况进行逐个落实,对责令限期改正的医疗机构,其整改期限到期后,监督员到现场监督核实,看其是否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三、整顿结果

1.医疗监督及打击非法行医工作

打非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任务,为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在我县每个乡镇卫生院设立一级医疗监测哨点20个,在全县村卫生室设立二级医疗监测点317个,下达监督意见书367份,规范执业行为、执业资质12家,共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医疗机构17家,取缔12户,共没收非法药品6箱、收缴医疗器械盘1个、空气压缩机1台、其他医疗器械3台,收缴违法所得及罚款4.6万元。打击非法行医活动的开展,有效遏制了非法行医违法行为。

2.打击非法医疗广告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利用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我所发现一处取缔一处,乡镇卫生院协管人员协助监督,发现非法广告立即上报。2014年5月13日,接群众举报,咸阳市桂林医院涉嫌在东庄百井村进行非法医疗广告宣传,接到举报后,我所派监督员立即前往查处,此院没有经过上级部门的批准,随意开展宣传活动,属于非法宣传,立即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并要求其限期

4 改正、予以警告。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震慑了违法医疗广告宣传行为,正确引导消费者。

四、今后打算

我所将以此专项检查整顿为契机,继续加强打击无证行医,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加大监督检查频率,切实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执业行为。

三、稽查建议

1、通过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发现卫生监督员更新业务知识的渠道、方式过于单一,更多地依赖于所内的集中培训,而培训的内容少而滞后。

2、开展的稽查工作涉及面还是比较片面,对于稽查员熟悉的工作开展的比较多,而对于生疏的专业稽查工作开展较少。

3、加强对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宣传,提升稽查工作高度,使得各级领导及监督员都能够理解和领会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意义,减少监督员对于稽查工作的抵触情绪,更加深入地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经过两年的发展,我们积极探索适合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模式和方法,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执法质量正在逐渐提高,监督队伍结构和素质不断改善,为我们今后的工作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推荐第5篇:卫生监督专项稽查

YI CHUN WEI SHENG JIAN DU XIN XI 省卫生监督专项稽查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督查组来我市督查

11月20至22日,以省卫生厅法监局刘焕腾副调研员为组长的全省卫生监督专项稽查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督查组一行四人对我市相关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组除检查市直单位外,还深入我市宜丰、袁州等地,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抽查监督现场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我市卫生行政许可、卫生队伍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学校卫生监督、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等各方面工作情况。反馈会上,督查组对我市卫生监督稽查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市相关工作领导重视、措施到位、监管有力、成效明效,同时,也对我市各地各单位存在的不足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市卫生局林国华副局长、市卫生监督所喻晓锋所长等领导全程陪同检查。 (综合科 季闽军) 2010年12月28日 总刊第53期

2010年第6期

我市举办两期全市卫生监督员培训班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12月14日-20日,我市在宜春温汤镇举办了两期全市卫生监督员培训班,来自市本级、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及乡镇卫生监督分所从事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人员共计150余人参加。市卫生局林国华副局长、市卫生监督所喻晓锋所长等领导出席开班仪式并作重要讲话。

此次培训班日程安排紧凑、授课内容丰富,紧贴监督工作实际,理论与实践并重,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指导性,培训达到了预期目的。 (综合科 曾玲、季闽军)

加强采供血单位监督管理 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按照我所《中心城区医疗机构“为市民解忧,促城区和谐”集中行动工作方案》要求,12月13-14日,市卫生监督所对市中心血站和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依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血站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重点检查了依法执业、工作人员执业资质、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方面情况。检查结果表明:上述单位均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未发现非法采供血行为,确保了临床用血安全。 (监督四科 李云松)

市卫生监督所开展2010年度下半年卫生监督执法稽查 11月23-24日,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全市2010年下半年卫生监督执法稽查。本次稽查以上半年稽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为重点,主要为执法文书制作管理、卫生行政许可和处罚、卫生监督员管理、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等。稽查表明:各县(市、区)对上半年稽查中提出的问题均进行了认真整改,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尤其是分户档案的管理和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实施更加规范和完善,执法文书制作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个别单位依然存在执法文书内容填写不规范,部分案件结案归档不及时等。 (稽查科 雷燕) 全市市政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验培训班在宜春举办

为确保全市市政集中式供水单位对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GB5479-2006)中水质常规指标的全面检测,提高检验人员的检测能力,杜绝饮水安全隐患,12月6日-24日,我市举办了全市市政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验培训班,分两批对各县(市、区)市政集中式供水单位中心实验室所有质检人员进行轮训。市卫生局林国华副局长、法监科丁国龙科长、市卫生监督所张松副所长参加了开班仪式并作了重要讲话。本次培训内容包括实验室标准化管理与质控、水质相关检验项目的最新常用方法与操作等。培训方式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即半天授课半天进实验室操作。培训结束后组织学员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检测人员资质证书。 (监督三科 彭波)

省卫生厅餐饮 级信誉单位考核组来宜评审

12月8日,省卫生厅餐饮A级信誉单位考核组肖经和一行四人来宜春,对我市博能宾馆申报餐饮A级信誉单位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组听取了博能宾馆的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材料,深入现场实地查看和询问有关人员,并按照江西省大中型餐饮业卫生许可量化评分表和日常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进行评分。通过严格审评,考核组对博能宾馆在食品安全方面投入的人力与物力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博能宾馆餐饮达到了A级信誉单位的要求,同时对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卫生局林国华副局长、市卫生监督所喻晓锋所长等全程陪同检查。 (监督一科 易平)

市卫生监督所完成本所分管小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为配合本辖区凤凰社区滩下居委会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10月20日至11月13日,市卫生监督所抽调专人为本单位的普查员参与此项工作。普查员早出晚归,放弃休息时间,逐家入户普查人员基本情况,认真核对各项统计数据,圆满完成了本单位分管小区的人口普查任务。 (办公室 吕超)

市卫生监督所圆满完成省下达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抽样工作

11月24日-12月1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全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市卫生监督所派出卫生监督员在市直管餐饮服务单位共抽食品样品240批次,其中熟肉制品80批次,面粉80批次,生食水产品80批次,圆满地完成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达给宜春市的抽样工作任务。 (监督一科 易平)

开展粮油食品专项检查 确保食品原料安全入市

11月2日至4日,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组织,市卫生局、市工商局、质监局、教育局、粮食局等部门联合执法,对我市中心城区的26所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托机构、19家餐饮单位及部分建筑工地食堂及贸易广场粮油批发门店等粮油质量进行专项检查。检查重点为:大米、食用油、面粉、面条及粮食制品质量、计量、产品标识、进销台帐等,同时,按规定抽样、封样、检测,凡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将依法进行处理。

(监督三科 彭波)

万载县卫生监督所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

为进一步推进“创业服务年”活动,为企业提供更优质服务,12月21日下午,万载县卫生监督所召开了服务对象座谈会,特邀了医疗机构、学校、公共场所、餐饮服务单位、厂矿企业等服务对象代表15人,恳请他们对该所工作以及卫生监督员的作风和服务水平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会上,钟桂云副所长介绍了该所2010年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代表踊跃发言,对卫生监督所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咨询了有关办证和卫生法规等方面的问题,钟桂云副所长现场给予了详细的解答,受到了代表们的一致好评。本次座谈会,共收集了意见和建议10条,该所表示会认真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更好的为企业服务。 (万载县卫监所 李恒)

万载县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置模拟演练

为了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11月9日,万载县卫生局组织开展了疑似霍乱暴发疫情现场处置模拟演练。演练假设该县青城镇大暴雨污染了农户的饮用水井,导致一农民剧烈腹泻、呕吐等,家中还有三名症状较轻的患者。当地卫生院初步诊断为疑似霍乱,立即电话报告县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按照《万载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立即成立了现场处置指挥部,抽调了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县医院、中医院共3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设立卫生监督组、检疫隔离组、流行病学调查组、采样检验组、环境消杀组、医疗救治组和群众组,并调配了3辆120急救车、1辆CDC疫情处置车、1辆卫生监督车参与应急演练。演练过程设4个科目:发现和报告行动;应急预案启动响应;现场应急处置及医疗救治行动;现场撤离行动。

随着现场指挥一声令下,6个应急处理组迅速赶往现场,同时开展现场隔离控制、医疗急救、采样检验、流行病学调查、疫点消杀、健康教育和预防性服药。整个现场处置工作规范有序、快速高效。

县卫生局局长魏福林作了点评,他认为此次演练组织安排得好,演练过程紧凑有序,面对突如其来的事件,各单位行动迅速,应急响应及时,指挥到位;处置工作配合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县人大副主任谢绍平、县政协副主席喻炽昌以及干部群众近200人观摩了演练。 (万载县卫生局 周桂英)

宜丰县继续教育充电忙

在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过程中,宜丰县卫生监督所针对本所卫生监督员整体素质参差不齐、服务能力相差较大的现状,确定3名业务精、素质高的卫生监督员为师资培训骨干,挤出办公经费专门装修好培训室,添置了电教设备,如投影仪、笔记本电脑、电视、多功能VCD等,定期开展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应用培训。此外,强化培训力度,积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2010年全所参加国家、省、市级培训人均达4.9次/人;通过自考、函授、业余学习等方式积极充电,全所监督员90%已取得大专学历、45%取得本科学历。 (宜丰县卫监所 赵永东)

高安市举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

为提升基层卫生工作人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11月25日,高安市卫生监督所举办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来自市直医疗单位、各乡镇卫生院、驻市厂矿医院等3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重点为我省卫生应急工作概述和现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媒体应对与沟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概述、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置、重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及大流行的应对等,培训结束时,全体学员还进行了考试。

(高安市卫监所 吴正华)

万载县开展医疗机构放射诊疗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放射卫生监管,强化放射诊疗机构的许可准入标准,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及公众的身体健康,11月2日-25日,万载县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检查重点是各放射机构的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人员执业资格、机房防护设施等,同时对各卫生院放射防护设施进行监测。检查结果表明,大部分单位能建立健全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和规范,制定放射事件应急预案,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健康检查及健康档案完备。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整改意见书。

(万载县卫监所 彭林长、杨小玲)

宜丰县开展学生托管机构卫生安全监督检查

近年来,随着留守儿童和无时间照料小孩的家庭增多,集就餐、辅课、住宿等服务功能的各类学生托管中心应运而生。为确保各类学生托管中心卫生安全,11月22日至25日,宜丰县卫生监督所组织监督人员对该县城区的18所学生托管服务机构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卫生安全监督大检查。执法人员就托管中心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厨房食品采购、加工、贮存,餐饮用具消毒,“四防”设施,寝室通风,传染病防治等内容开展监督,尤其是对食用油、大米、饮用水的采购索证、台帐登记进行了严格检查。

检查过程中,对1家学生托管中心使用变质大米的违规行为立案查处;15家安排学生就餐但又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改正;13家开展全托服务的要求其加强寝室消毒通风做好防病等卫生措施。 (宜丰县卫监所 赵永东)

樟树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整治 9月1日至10月31日,樟树市卫生监督所集中开展了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该所成立了由所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目标任务,整治重点为各餐饮单位是否采购使用“泔水油”、“地沟油”;是否采购、使用不合格散装食用油;是否索票索证,是否有废弃油脂和泔水处理记录等。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50人次,检查餐饮单位342家,其中使用品牌食用油的餐饮单位88家,使用散装食用油的餐饮单位120家;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208家;建立健全食用油采购索证台帐的餐饮单位162家,责令整改的餐饮单位12家。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餐饮服务单位按规定要求制作的各种台帐记录不全;“地沟油”知识宣传不到位,从业人员及消费者对“地沟油”知之甚少。活动期间共发放“地沟油”鉴别方法和食品安全法规相关宣传资料500余份。 (樟树市卫监所 李俊)

上高县卫生监督所开展生活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 为确保本县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卫生安全,预防水源性疾病发生,近期,上高县卫生监督所开展了全县生活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了市政集中式供水、企业和学校自建水厂等17个单位。检查重点为水源类型及水源防护;水质净化设施及消毒设施;供管水人员健康培训及输配水设备卫生许可状况;水质检测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要求各乡镇自来水厂和有自备水的各乡镇中、小学校要加强水源保护,坚持对蓄水池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做好水质净化处理,购置余氯检测仪器,严防水源性疾病的发生。检查过程中共随机抽取水样13份,并于12月23日已将水质检测结果及《加强乡镇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建议》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了汇报。 (上高县卫监所 余登龙)

政策法规

卫生部近日下发《卫生部关于切实落实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从增强履职意识、理顺工作机制、深化体制改革以及加强机构和队伍能力建设等四个方面,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下一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意见》强调,要增强依法全面履职的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权力即责任”的理念,顺应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转变观念,找准定位,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职业病危害、医疗与血液安全等突出问题,争取加快完善履职所需条件,创造性开展工作。

《意见》要求,各地要根据职能调整的客观需要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一方面要大力做好各项综合协调工作。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注重发挥政府管理社会的整体效能,进一步增强敏锐性和树立全局观,负起牵头和综合协调的责任,注重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要结合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准工作重点和难点,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执法工作。对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违法行为,要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意见》指出,卫生监督综合执法是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也是解决当前监督执法所面临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提高执法效能的重要举措。各地在推进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过程中,要在地方党委、政府主导下积极探索实施切合本地实际的卫生综合执法新模式,卫生行政部门要深入推进执法权的集中行使和综合管理,综合履行好食品安全与各项卫生监督职责,实行机构职能和资源的有效整合,防止多头执法和执法力量分散,切实提升监管效率,确保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各项工作不因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而削弱,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意见》提出,各地要按照国家“十二五”卫生规划和2010-2020年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和管理,健全省、地(市)、县、乡(镇)三级四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强化基层卫生监督服务保障能力。要切实加强执法力量配备,参照辖区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1-1.5名卫生监督员的标准,测算所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编制。要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的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切实提升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技术支撑水平。

推荐第6篇:卫生监督稽查文书

卫 生 监 督 稽 查 文 书

稽 查 笔 录

被检查单位或个人:

检查间 年 月 日 时 至 时 分 检查地点: 检查记录:

被检查人或单位负责人名 年 月 日 稽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卫 生 监 督 稽 查 文 书

文号:

稽 查 意 见 书

被稽查单位或个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稽查意见:

被稽查人或单位负责人签收: 卫生监督稽查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第7篇:卫生监督稽查制度

乌鲁木齐县卫生监督所稽查制度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卫生监督稽查是指对单位内部卫生监督员在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的监督和检查活动。

第三条 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县卫生监督所稽查科具体承担所内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并服从上级卫生监督机构稽查指导。

第二章 稽查职责

第四条 卫生监督稽查的职责是:

1、制订稽查工作计划;

2、检查科室和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

3、检查卫生监督员执法行为、文书制作、着装、证件证章使用等是否规范;

4、对单位内部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5、调查处理有关科室和人员执法活动的投诉和举报;

6、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履行稽查职责时应当忠于职守,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遇有与被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或其他有碍公正执法情况时应当回避。

第六条

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在履行职权时,各科室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干涉和阻挠。

第三章 稽查程序

第七条

县卫生监督所稽查科对检查发现、群众投诉举报、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的违法违规事件应当作好记录。经初步核实,对属于稽查范围、有明确违法违规行为人、案件来源可靠的,经所负责人批准立案查处,同时报县卫生局备案。对属于重大案件的,由县卫生局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科组织稽查。对不属于卫生监督稽查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

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在实施稽查前,应当全面了解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确定相应的稽查方案。稽查方案应当包括稽查目的、稽查内容及范围。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当2人以上,出示证件。

第九条

卫生监督员应当根据稽查的要求,提供与稽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和情况,如实回答提出的问题。

第十条

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在检查、调查时应收集有效的证据,并听取被检(调)查的卫生监督员的意见;依据有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对管理相对人进行现场检查、询问调查、谈话等,调查了解卫生行政执法情况。

第十一条 卫生监督稽查笔录应当交由被调查(检查)人员核对,核对无误后由被调查(检查)人员签字或盖章,拒绝签字的应注明原因。

第十二条 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在稽查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卫生监督行为规范的,可以当场予以纠正;对于拒不改正的,可暂扣其卫生监督证件证章。

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及时将稽查结果反馈给卫生监督员。 第十四条 在稽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应当于稽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稽查建议,稽查建议报所负责人批准后制作卫生监督稽查意见书,并报县卫生局。

第十五条 稽查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交由其他部门处理的,报经县卫生局批准后,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 被稽查科室和个人在接到卫生监督稽查意见书后,应当及时整改并在30日内将整改情况报县卫生局和稽查科。

第十七条 稽查结果将作为科室和个人考评的重要依据。对于稽查结果中明示需整改部分拒不改正或者整改不力的科室和个人取消其评比先进资格。

第十八条 稽查结案后应当将有关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从其规定。

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

一、为进一步规范我所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质量,保证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稽查处承担所内法律事务的归口管理工作和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稽查工作的指导任务。

三、对所内卫生监督的稽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一)具体行政行为中程序、实体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

(二)卫生行政许可、投诉举报案件查办的时效性;

(三)监督文书规范执行情况;

(四)监督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卫生监督员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

四、稽查处应定期针对上述工作内容开展稽查,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五、实施行政处罚,应由相关业务处室会同稽查处对案件进行合议,行政处罚文书经稽查处审核后报所领导审批;处罚实施后由稽查处负责对行政处罚文书(副本)进行归档。

六、被稽查处室和个人应积极配合稽查,如实反映有关监督执法情况,提供详实资料。

七、稽查人员在稽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要求有关处室和人员及时纠正。

八、稽查人员执行稽查任务时应制作相应的笔录,调取有关资料,必要时出具书面稽查意见书。

九、相关处室应按照稽查意见书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稽查处。

十、卫生监督稽查任务必须由两名以上稽查人员共同执行。

十一、稽查人员执行稽查任务时必须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守纪律。

二、稽查人员执行稽查任务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乌鲁木齐县卫生监督所 稽查制度、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着装管理制度

乌鲁木齐县卫生监督所二0一五年 上半年各科室业务稽查考核情况

乌鲁木齐县卫生监督所二0一五年 稽查工作计划、稽查工作小结、半年总结

推荐第8篇:卫生监督稽查(40)

亳州市卫生监督员考试题库

(卫生监督稽查)

一、填空题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4、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5、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以及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6、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7、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8、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9、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10、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12、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13、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 )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4、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5、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1)、(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16、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17、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8、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9、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1)、(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4)( 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20、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在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存在重大过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1)、(超越法定权限执法的)(2)(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导致行政行为有过错的)(3)(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4)(违反法定程序的)(5)、(不履行法定职责的)(6)(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二、单项选择题

1、被稽查的卫生监督机构对《卫生监督稽查意见书》有异议的,可以在( A )个工作日内向卫生监督稽查部门书面提出意见,要求重新调查处理。 A、15天

B、一个月

C、二个月

D、三个月

2、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进行检查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D )人。 A、5

B、3

C、4

D、2

3、被稽查的卫生监督机构或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卫生监督稽查意见书》既未提出异议,又不采取措施整改的,由( C )将情况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A、上级行政机关 B、同级行政机关C、卫生监督稽查部门 D、司法机关

4、《行政强制法》自( C)开始实施。

A、2011年6月30日 B、2011年7月1日 C、2012年1月1日

D、2012年7月1日

5、以下哪一项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D )。

A、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B、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C、扣押财物

D、责令停产停业

6、以下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方式的是( C )。

A、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B、划拨存款、汇款 C、吊销许可证、执照 D、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7、行政强制执行由( A )设定。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行政规章

8、以下不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规范是( D )。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行政规章

9、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 D )。 A、查封

B、扣押

C、冻结

D、代履行

10、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自当事人法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C )个月内。 A、一

B、二

C、三

D、六

11、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 C )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A、6

B、12 C、24 D、48

12、《行政强制法》中( C )日以内期限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A、5

B、7

C、10 D、15

13、执行对象为动产的,行政机关向( A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行政机关 B、被执行人 C、执行标的 D、上一级行政机关

14、经国务院批准,( D )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

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A、较大的市 B、设区的市 C、县级以上 D、省、自治区、直辖市

15、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 C )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16、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一般情况下( A )。

A、应当撤销 B、可以撤销 C、不予撤销 D、应当注销

17、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一般不超过( C )日。 A、10 B、30 C、45 D、90

18、下列属于特别许可的是( D )。

A、驾驶许可 B、营业许可 C、颁发毕业证书 D、持枪许可

19、以下哪一种行为属于行政许可( A )。

A、企业法人登记 B、婚姻登记 C、税务登记 D、户口登记 20、关于行政许可期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

A、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行政许可决定最长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 B、延长行政许可期限,应当经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

C、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D、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每个行政机关办理的时间均不得超过四十五日

推荐第9篇: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依据《北京市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今年我所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紧紧围绕着《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全面展开,始终坚持“提高素质、加强管理、依法行政、务实求进”这一工作理念,通过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较好的完成了预期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

导重视,为稽查工作提供人员和物质保证

随着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在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等方面,卫生监督稽查工作逐渐凸现出其重要作用。所领导班子对稽查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将稽查工作作为卫生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始终为稽查工作提供两个保证:一是提供人员保证。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卫生监督承担的工作越来越多,任务越来越重,在我所监督人员数量非常有限的情况下,稽查科基本能够保持2人。二是提供物质保证,为稽查科专门配置了笔记本电脑、照相机、投影仪、录音笔等取证工具,为促进各项稽查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建立稽查制度和相关稽查标准,是完善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我们采取了以制度抓管理的思路和稽查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制定出台了《内部稽查工作制度》、《卫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法规稽查科考核标准》、《**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完善,同时在各项稽查工作中制定稽查标准,实行分值稽查。稽查结束后下发稽查工作通报,及时与基层科室进行沟通。上述做法保证了各项制度落实到位,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

三、强化稽查,落实责任

一年来,我们围绕着装风纪、案件评查、投诉举报处理、中小型餐饮业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了内部稽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开展日常卫生监督稽查工作33次,被稽查科室122个次,稽查人数733人次,签发稽查意见书57份;开展专项卫生监督稽查工作20次,稽查科室96个次,稽查人数497人次,签发稽查工作通知书7份,稽查意见书2份。

(一)稽查工作涉及范围

1、采取日常稽查与专项稽查相结合的形式

将着装风纪稽查工作列为日常稽查工作内容,同时针对换装季节开展专项稽查。共开展稽查15次,被稽查对象473人次,基本情况良好,监督员都能够按照着装规定规范着装,非监督员均着便装;现场稽查时,监督员都能够做到亮证执法。针对换装季节开展专项稽查,并针对稽查结果进行通报,下发稽查工作通报2期,纠正不规范行为11人次。

将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书面稽查列为日常稽查工作内容,同时今年为进一步规范案件审核标准,推出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案卷书面专项稽查,对每一个案卷从立案到结案全过程进行追踪量化评分审核。通过对行政处罚案件的严格审核把关,逐步有效地提高了卫生监督员的执法办案水平。本年度开展案卷书面稽查12次,稽查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卷94卷,涉及监督员188人次,签发稽查意见书57份,发现问题415个。

2、根据工作重点适时开展专项稽查

针对专项稽查工作,法规稽查科分别制定了稽查工作方案,成立了稽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稽查范围和时间,确定了稽查工作内容,提出了稽查工作相关要求,开展专项稽查。专项稽查内容涉及:着装风纪专项稽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非法行医查抄取缔专项稽查,行政处罚案件的追踪稽查,生活饮用水专项稽查,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监督专项稽查、十七大卫生保障专项稽查、疫苗接种管理专项稽查、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与中小型餐饮业专项整治稽查等。

(二)落实责任,细致调查

结合本年度市所下发的《举报卫生监督机构及监督员规定》文件精神,针对今年受理8起对卫生监督员的举报投诉,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涉及我所卫生监督员20人。

四、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强化稽查知识内容

开展全体监督员法律法规培训19次,业务知识考试7次,涉及卫生监督员1539人次。

五、卫生稽查,成效明显

我所自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以来,通过抓落实,使各项稽查制度和相关措施深入人心,初步实现了“以情凝聚,以纪律约束,以制度规范”的目的,各项业务工作得到了明显加强。

1、下放稽查通报,加强与科室之间的信息沟通

本年度对于开展的稽查工作以下发稽查工作通报的形式,将稽查结果反馈给相关科室,共发放稽查通报6期,有效地加强了法规稽查科与科室之间的信息沟通,及时将稽查结果反馈到科室,促进整改。

2、开展所内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评查,提高做卷质量

10月底,法规稽查科制

推荐第10篇: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

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

为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本制度所称卫生监督稽查是指对单位内部卫生监督员(含卫生监督协管员,下同)在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的监督和检查活动。

2、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二、稽查职责

(一)卫生监督稽查职责:

1.制订稽查工作计划;

2.检查科室和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

3.检查卫生监督员执法行为、文书制作、着装、证件证章使用等是否规范;

4.对单位内部规范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5.调查处理有关科室和人员执法活动投诉和举报;

6.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履行稽查职责时应当忠于职守,恪守职业道

德,遵守法律法规。遇有与被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或其他有碍公正执法情况时应当主动回避。

(三)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在履行职权时,各科室(分所)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干涉和阻挠。

三、稽查内容:

1、管辖单位建档率;

2、许可证持证率、监督指导覆盖率;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率、培训率;

4、职业禁忌人员调离情况;

5、健康相关产品检验及不合格产品追踪情况;

6、卫生许可证的办理(审核)情况;

7、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突发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8、监督执法文书的书写质量;

9、卫生监督信息的完成情况;

10、监督员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

11、卫生监督员培训及考核情况;

12、职业卫生管理建档率;

13、职业健康查体率;

14、执业资格证持证率;

15、消毒质量监测覆盖率。

四、稽查程序:

1、稽查人员在执行稽查任务时应着装整齐,出示相关证件;

2、稽查人员在检查、调查时,应制作相应的笔录,调取有效的证据,并听取被检查、调查的执法机构和卫生监督员的意见;

3、稽查工作结束后,稽查人员应及时整理调查材料,提出稽查结论,并书面向上级报告

五、稽查人员的权利:

1、稽查人员在开展稽查工作时,有权要求被稽查单位和个人说明情况,提供详实资料,被稽查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配合。

2、稽查时发现有明显错误,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改正错误。

六、稽查人员的义务:

1、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不循私情,严守纪律,保守秘密;

2、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宴请,不得接受财务和其他形式的礼品或馈赠;

3、如因稽查需要进行现场检查时,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

七、稽查处理下列情况的,并发出整改建议或纠正错误建议书,同时报所长:

1、工作计划未落实的;

2、卫生许可,行政处罚中违反程序,实体内容发生差错的;

3、监督抽查及检验不规范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4、违反办事程序、工作制度的;

5、卫生监督员未遵守行为规范的;

6、信访、举报投诉未予处理,或处理不当的;

7、突发事件报告不及时,处置不当的。

上述情况中情节严重的,可予以通报批评。对稽查中发现有犯罪嫌疑的,经报所长及局领导批准后,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稽查意见的落实:

1、被稽查的卫生监督机构(科室,人员)在接到书面改进建议、纠正错误建议书或受到通报批评后,应当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2、整改不力的,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有权直接纠正其不当的行政行为。

九、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第11篇: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汇报

2011年**区卫生监督所开展

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在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我所认真贯彻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和省、市、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创先争优”和“三思三创”活动,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为出发点,积极探索和尝试了卫生监督稽查与落实执法责任、稽查结果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稽查模式,扎实开展了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1月-2011年9月,**区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总数为——件,其中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数为——件,举行听证案件数为——件,被依法认定为错案的案件数为——件。以上案件均自觉履行,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强制执行案件。对照《浙江省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自查,经办案件注重实体与程序的合法性,总体情况良好。

2011年1月-2011年9月,共新发卫生许可证314份,其中餐饮服务许可证145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169份。对照《浙江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要点(试行)》进行自查自评。

2011年1-9月开展内部风纪稽查9次,以着装、亮证、通讯为 1

主要稽查内容。

二、主要做法及成绩

(一)健全规章制度,明确稽查分工

为确保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全面实施,在区卫生局的直接领导下,我所成立了由所长 任组长,副所长任副组长,三位中层科长为专职稽查人员的“所卫生监督稽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以点带面、抓好重点、点上突破、面上收获”的稽查工作原则,于年初制定出台了切合实际的工作计划,对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实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为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为了强化执法责任,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保证执法的合法性、程序性、公正性,2006年以来,我所相继制定《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办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着装风纪管理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审核与稽查制度》等。

在着装风纪、举报投诉、行政处罚、卫生许可等方面,明确牵头科室、落实专人负责,在所季度考核小组领导下,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稽查。明确所办公室、综合科为所内部稽查的组成成员,牵头科室具体分工为,办公室负责着装风纪、举报投诉, 综合科负责行政处罚、卫生许可。

(二)强化风纪稽查,塑造良好形象

根据所制定的《着装风纪管理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办公室牵头每月一次进行监督员风纪稽查,稽查着装是否规范、出勤是否准时、通讯是否通畅。向社会公布监督员风纪稽查投诉举报电话。

今年来,共开展了9次监督员风纪稽查,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发现了个别监督员着装不规范,如:日常外出执法鞋子不规范;个别分所人员上班不准时等情况,对此,稽查人员将发现的问题报所季度考核小组,在该季度考核中扣发了问题科室和人员的奖金,对强化单位内部风纪起到了积极作用。

今年来,没有接到社会群众对监督员行风、纪律方面的投诉举报。我所日前被区纪委、区纠风办推荐申报为宁波市“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示范单位。

(三)重视举报投诉,回复及时高效

我所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畅通双向交流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卫生监督举报投诉电话96301已成为卫生监督工作对外的一面旗帜,对举报投诉的及时有效处理,直接关系到卫生监督对外的形象,关系到群众对卫生行政部门的满意度。为此,所对举报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规定了明确时限,一般情形,3日内到现场查处;紧急情形,1小时内

到现场查处。2011年1月-2011年9月,共处理投诉举报案件 起,办结 起,其中食品 起,医疗 起,公共场所 起,结案率达100%。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回复。

举报投诉案件查处以属地管理为原则,以非工作时间应急组直接查处为补充,按谁承办谁负责,落实对举报投诉人举报投诉事件处理情况的回复。办公室负责根据举报投诉结案资料,以对举报投诉人进行抽查回访形式进行稽查,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稽查结果与承办人的季度奖金挂钩。

我所目前处理各种投诉举报案件的时限均比省所、市所要求的时限提前(往往是即时处理),处理水平和能力也大大提高。投诉人对我所处理举报的时限和质量等方面非常满意,这既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

(四)重视案件审查,保证执法公正

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稽查,综合科对业务科室、分所提出的拟处罚案件,从证据、程序、违法事实认定、适用法律、执法文书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采取对不符合要求、证据不足的返回重作,并在所季度考核扣分、通报等形式,逐步提高执法人员文书制作和办案水平,防止行政复议变更和诉讼败诉。

在自由裁量方面,严格执行《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

规则》,规定罚没款金额5000元以下的,由综合科参加合议;5000元以上的,由所长审核;10000元以上的,由局长审核;从制度上防止行政处罚公权力的过度使用。

(五)案卷评议制度化,法制培训常态化

去年以来,我所组建成立所行政处罚案件审查专业人员库,每季度,由综合科抽取该库的人员,组成行政处罚案件质量稽查工作组,在已结案的案件中由各科室、分所提交案卷1份进行稽查评分,根据稽查评分情况,评出优秀案卷1件,并当场予以奖励。综合科在稽查评分结束3日内,案卷评议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并在单位内网中公布,以达到通过案卷评议、提高整体办案能力的目的。通过加强内部质控,今年以来,我所未发生行政执法过错事件,未发生因行政处罚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单位每季度对全体监督员进行一次以上的法制或业务培训,使培训工作常态化。综合科根据新的法制要求,及时对案件制作规范进行宣贯培训。

(六)加强许可稽查,提升窗口形象

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现场审查均由所办证中心的卫生监督员负

责,所考核小组规定,办证中心发放的卫生许可证质量由管辖分所、科室的卫生监督员进行评判,所季度考核小组进行抽查,从制度上加

强对卫生许可证的稽查。所综合科负责对公共场所及餐饮服务许可证受理、审查、发放等环节的稽查,每半年开展一次,使卫生许可稽查工作更全面,今年来,办证中心许可证发放质量总体良好。但在季度稽查考核中也有扣分,如分所反映的个别卫生许可资料存在缺项等,特别是缺少审批现场照片资料。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稽查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由于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开展的时间不长,参加过系统培训的人员不多,对所本级开展的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还处于稽查工作的初级阶段,特别是对专用稽查文书的书写和使用方面;由于卫生法制与监督稽查方面工作交流、学习培训机会较少,稽查人员相应的法律知识结构尚欠合理。建议上级业务部门加强对基层稽查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些实战性较强的培训。

(二)处罚案卷无法使用浙江省卫生监督信息系统

由于宁波市卫生行政部门在处罚案卷中引用了《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的规定,而“浙江省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的处罚软件未考虑,需要在自动生成的文档中作修改,使处罚软件成了登记册,处罚软件还存在不能识别标点的缺陷,需要在生成后的文档中作修改,失去了软件应有的价值,同时又增加了基层的工作量,建议

进一步完善使用“浙江省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的处罚软件。

今年,我所被宁波市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被省卫生厅评为“2010年度全省卫生监督工作考核前十名”、上个月被推荐申报“宁波市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示范单位”、在刚刚结束的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中荣获“三等奖”等。成绩属于过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贯彻落实上级卫生部门和本单位的有关规范、制度,进一步改进、完善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切实推进我区卫生监督事业的健康发展而努力奋斗。

**区卫生监督所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第12篇: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总结

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依据《北京市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今年我所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紧紧围绕着《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全面展开,始终坚持“提高素质、加强管理、依法行政、务实求进”这一工作理念,通过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较好的完成了预期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为稽查工作提供人员和物质保证

随着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在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等方面,卫生监督稽查工作逐渐凸现出其重要作用。所领导班子对稽查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将稽查工作作为卫生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始终为稽查工作提供两个保证:一是提供人员保证。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卫生监督承担的工作越来越多,任务越来越重,在我所监督人员数量非常有限的情况下,稽查科基本能够保持2人。二是提供物质保证,为稽查科专门配置了笔记本电脑、照相机、投影仪、录音笔等取证工具,为促进各项稽查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建立稽查制度和相关稽查标准,是完善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采取了以制度抓管理的思路和稽查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制定出台了《内部稽查工作制度》、《卫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法规稽查科考核标准》、《**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完善,同时在各项稽查工作中制定稽查标准,实行分值稽查。稽查结束后下发稽查工作通报,及时与基层科室进行沟通。上述做法保证了各项制度落实到位,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

三、强化稽查,落实责任

一年来,我们围绕着装风纪、案件评查、投诉举报处理、中小型餐饮业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了内部稽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开展日常卫生监督稽查工作33次,被稽查科室122个次,稽查人数733人次,签发稽查意见书57份;开展专项卫生监督稽查工作20次,稽查科室96个次,稽查人数497人次,签发稽查工作通知书7份,稽查意见书2份。

(一)稽查工作涉及范围

1、采取日常稽查与专项稽查相结合的形式

将着装风纪稽查工作列为日常稽查工作内容,同时针对换装季节开展专项稽查。共开展稽查15次,被稽查对象473人次,基本情况良好,监督员都能够按照着装规定规范着装,非监督员均着便装;现场稽查时,监督员都能够做到亮证执法。针对换装季节开展专项稽查,并针对稽查结果进行通报,下发稽查工作通报2期,纠正不规范行为11人次。

将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书面稽查列为日常稽查工作内容,同时今年为进一步规范案件审核标准,推出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案卷书面专项稽查,对每一个案卷从立案到结案全过程进行追踪量化评分审核。通过对行政处罚案件的严格审核把关,逐步有效地提高了卫生监督员的执法办案水平。本年度开展案卷书面稽查12次,稽查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卷94卷,涉及监督员188人次,签发稽查意见书57份,发现问题415个。

2、根据工作重点适时开展专项稽查

针对专项稽查工作,法规稽查科分别制定了稽查工作方案,成立了稽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稽查范围和时间,确定了稽查工作内容,提出了稽查工作相关要求,开展专项稽查。专项稽查内容涉及:着装风纪专项稽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非法行医查抄取缔专项稽查,行政处罚案件的追踪稽查,生活饮用水专项稽查,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监督专项稽查、十七大卫生保障专项稽查、疫苗接种管理专项稽查、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与中小型餐饮业专项整治稽查等。

(二)落实责任,细致调查

结合本年度市所下发的《举报卫生监督机构及监督员规定》文件精神,针对今年受理8起对卫生监督员的举报投诉,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涉及我所卫生监督员20人。

四、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强化稽查知识内容

开展全体监督员法律法规培训19次,业务知识考试7次,涉及卫生监督员1539人次。

五、卫生稽查,成效明显 我所自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以来,通过抓落实,使各项稽查制度和相关措施深入人心,初步实现了“以情凝聚,以纪律约束,以制度规范”的目的,各项业务工作得到了明显加强。

1、下放稽查通报,加强与科室之间的信息沟通

本年度对于开展的稽查工作以下发稽查工作通报的形式,将稽查结果反馈给相关科室,共发放稽查通报6期,有效地加强了法规稽查科与科室之间的信息沟通,及时将稽查结果反馈到科室,促进整改。

2、开展所内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评查,提高做卷质量

10月底,法规稽查科制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第一次所内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

六、稽查建议

1、通过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发现卫生监督员更新业务知识的渠道、方式过于单一,更多地依赖于所内的集中培训,而培训的内容少而滞后。

2、开展的稽查工作涉及面还是比较片面,对于稽查员熟悉的工作开展的比较多,而对于生疏的专业稽查工作开展较少。

3、加强对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宣传,提升稽查工作高度,使得各级领导及监督员都能够理解和领会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意义,减少监督员对于稽查工作的抵触情绪,更加深入地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经过两年的发展,我们积极探索适合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模式和方法,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执法质量正在逐渐提高,监督队伍结构和素质不断改善,为我们今后的工作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13篇: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

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

为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本制度所称卫生监督稽查是指对单位内部卫生监督员(含卫生监督协管员,下同)在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的监督和检查活动。

2、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二、稽查职责

(一)卫生监督稽查职责: 1.制订稽查工作计划;

2.检查科室和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3.检查卫生监督员执法行为、文书制作、着装、证件证章使用等是否规范;

4.对单位内部规范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5.调查处理有关科室和人员执法活动投诉和举报;6.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履行稽查职责时应当忠于职守,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遇有与被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或其他有碍公正执法情况时应当主动回避。

(三)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在履行职权时,各科室(分所)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干涉和阻挠。

三、稽查内容:

1、管辖单位建档率;

2、许可证持证率、监督指导覆盖率;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率、培训率;

4、职业禁忌人员调离情况;

5、健康相关产品检验及不合格产品追踪情况;

6、卫生许可证的办理(审核)情况;

7、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突发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8、监督执法文书的书写质量;

9、卫生监督信息的完成情况;

10、监督员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

11、卫生监督员培训及考核情况;

12、职业卫生管理建档率;

13、职业健康查体率;

14、执业资格证持证率;

15、消毒质量监测覆盖率。

四、稽查程序:

1、稽查人员在执行稽查任务时应着装整齐,出示相关证件;

2、稽查人员在检查、调查时,应制作相应的笔录,调取有效的证据,并听取被检查、调查的执法机构和卫生监督员的意见;

3、稽查工作结束后,稽查人员应及时整理调查材料,提出稽查结论,并书面向上级报告

五、稽查人员的权利:

1、稽查人员在开展稽查工作时,有权要求被稽查单位和个人说明情况,提供详实资料,被稽查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配合。

2、稽查时发现有明显错误,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改正错误。

六、稽查人员的义务:

1、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不循私情,严守纪律,保守秘密;

2、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宴请,不得接受财务和其他形式的礼品或馈赠;

3、如因稽查需要进行现场检查时,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

七、稽查处理下列情况的,并发出整改建议或纠正错误建议书,同时报所长:

1、工作计划未落实的;

2、卫生许可,行政处罚中违反程序,实体内容发生差错的;

3、监督抽查及检验不规范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4、违反办事程序、工作制度的;

5、卫生监督员未遵守行为规范的;

6、信访、举报投诉未予处理,或处理不当的;

7、突发事件报告不及时,处置不当的。

上述情况中情节严重的,可予以通报批评。对稽查中发现有犯罪嫌疑的,经报所长及局领导批准后,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稽查意见的落实:

1、被稽查的卫生监督机构(科室,人员)在接到书面改进建议、纠正错误建议书或受到通报批评后,应当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2、整改不力的,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有权直接纠正其不当的行政行为。

九、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第14篇:生产稽查科岗位职责

生产稽查科职责

一、概述:

稽查科是公司服务质量管理的检查督导部门,代表公司各部门、各岗位以及各级人员的工作。

质量及执行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奖罚和考评,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确保公司各项方针、政策和目标的顺利实施。稽查科下设稽查主管和稽查专员,具体负责工作质量检查督导、现场落实制度执行情况,违章违纪情况处罚,对公司生产部门相关数据的采集,为公司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稽查科结构:

稽查主管(主任) 直接上级:总裁助理 直接下级:稽查专员

三、稽查依据:

1、公司体系文件及相关规范、法律法规

2、工作类计划、方案、专案计划

3、会议决议事项

4、其他相关规定、措施

5、上级领导交代的各项事项

四、稽查专员岗位职责:

1、根据上级领导授权,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等对公司各岗位进行督导检查;

2、负责制定各项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3、采取常规检查、抽查、专项检查和不定期、不定时等方式,按公司统一的制度标准进行检查,检查结果随时报告相关部门,同时记录笔记,作为奖罚处理的重要依据;

4、协助部门负责人完成部门各项工作,向部门主管负责人报告工作;

5、根据领导要求,起草生产相关的报告、计划、决议等公文函件;

6、即时定期向部门负责人提交工作汇报;

7、会同有关部门制度、落实、检查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8、抽查各部门7S完成情况,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绩效考核;

9、负责公司稽查考核办法的制定、实施以及检查工作;

10、负责监督各部门工作情况,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

11、监督各生产车间机台效率及工作效率情况,并进行月末总结,报部门总管进行分析;

12、负责对生产车间AA%品锭子重量抽检,及时通知部门进行调整;

13、完成领导临时交代的任务。

第15篇:稽查科安全岗位职责

稽查科安全岗位职责

根据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相关要求,为加强我站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能够使线路小车正常经营,充分发挥小车的运输力,合理调配岗位,现将稽查科人员调整如下:

一、由马瑞民负责小车长线发班工作,在工作期间要按顺序,公平公正的发好每一班,杜绝无证车辆(黑车)经营。如有串线车辆,必须经过同意后,根据情况收取一定的费用,方可发班。一定要做好营运车辆的稽查工作,保持好站内的秩序及卫生。如未经允许私自承诺无证车辆装班,一次处罚100元。

二、由王建民负责乡村线路校车的发班工作,在上岗期间必须摆放好停车牌,认真检查各线车辆的到位及安检情况。需及时收取发班费,对未交或欠交的车辆要及时追缴。搞好停车场的秩序、卫生以及站内的安保工作,对站内停放的私家车进行收费工作和打黑工作。及时掌握车辆的动态,如在当班人员检查时,发现未按要求做好工作一次处罚100元。

三、由郭建、张玉泉负责对进站旅客的“三品”检查工作,主要针对打火机、管制刀具以及携带的危险品“三不进站”。在工作中按岗位职责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中如有因工作失误造成的后果,“谁在岗、谁负责”,提高服务质量,如在当班检查中发现不负责任,有脱岗、串岗、不按时上岗的情况一次处罚100元。

根据各岗位的职责要求,以上岗位人员必须在上岗期间,按企业的要求做好本岗工作,并肩负客运站的保卫工作。如有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听到命令后必须及时到位。在上岗期间必须着安保装备,所有装备“谁领取,谁负责”,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乌苏市客运站 2013年9月24日

第16篇: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

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卫生监督稽查是指卫生监督机构对其内部及下级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卫生监督员在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的监督和检查活动。

第三条 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第四条 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主管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卫生监督机构应当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第二章 稽查职责和人员

第五条 卫生监督稽查的职责是:

(一)制订稽查工作制度、计划;

(二)检查卫生监督机构和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

(三)检查卫生监督员执法行为、文书制作、着装、证件证章使用等是否规范;

(四)对卫生监督机构内部管理工作作出评价,提出建议;

(五)调查处理有关卫生监督机构和人员执法活动的投诉和举报;

(六)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六条 卫生监督机构应当选任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好的人员担任卫生监督稽查人员,专职负责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第七条 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定期对卫生监督稽查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担任卫生监督稽查人员。

第八条 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履行稽查职责时应当忠于职守,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遇有与被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或其他有碍公正执法情况时应当回避。

第九条 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在履行职权时,任何个人和科室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干涉和阻挠。

第三章 稽查程序 第十条 对检查发现、群众投诉举报、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的违法违规事件应当作好记录,经初步核实对属于稽查范围的,有明确违法违规行为人、案件来源可靠的,由稽查人员所属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批准立案查处,同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对不属于本部门稽查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 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当二人以上,出示相应证件。

第十二条 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在实施稽查前,应当全面了解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确定相应的稽查方案。稽查方案应当包括稽查目的、稽查内容及范围。

第十三条 卫生监督员应当根据稽查的要求,提供与稽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和情况,如实回答提出的问题。

第十四条 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在检查、调查时应收集有效的证据,并听取被检(调)查的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员的意见;依据有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对管理相对人进行现场检查、询问调查、谈话等,调查了解卫生行政执法情况。

第十五条 卫生监督稽查笔录应当交由被调查(检查)人员核对,核对无误后由被调查(检查)人员签字或盖章,拒绝签字的应注明原因。 第十六条 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在稽查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卫生监督行为规范的,可以当场予以纠正;对于拒不改正的,可暂扣其卫生监督证件证章。

第十七条 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及时将稽查结果反馈卫生监督员。 在稽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应当于稽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稽查建议,稽查建议报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制作卫生监督稽查意见书。卫生监督稽查意见书应当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八条 稽查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交由其他部门处理的,报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九条 被稽查单位在接到卫生监督稽查意见书后,应当及时整改并在30日内将整改情况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稽查单位。

第二十条 稽查结果应当作为卫生监督机构及卫生监督员考评的重要依据。对于稽查结果中明示需整改部分拒不改正或者整改不力的卫生监督机构及卫生监督员取消其评比先进资格。

第二十一条 稽查结案后应当将有关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7篇:县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汇报

县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汇报

为深入贯彻《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今年我所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紧紧围绕着《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全面展开,始终坚持\"提高素质、加强管理、依法行政、务实求进\"这一工作理念,通过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较好的完成了预期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稽查工作

(一)领导重视,为稽查工作提供人员和物质保证

随着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在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等方面,卫生监督稽查工作逐渐凸现出其重要作用。所领导班子对稽查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将稽查工作作为卫生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始终为稽查工作提供两个保证:一是提供人员保证。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卫生监督承担的工作越来越多,任务越来越重,在我所监督人员数量非常有限的情况下,稽查科挂靠在办公室基本能够保持3人。二是提供物质保证,为稽查科专门配置了照相机、录音笔等取证工具,为促进各项稽查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建立稽查制度和相关稽查标准,是完善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我们采取了以制度抓管理的思路和稽查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制定出台了《卫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卫生监督员着装风纪管理规定和风纪风貌定期检查制度》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完善,同时在各项稽查工作中制定稽查标准,实行分值稽查。稽查结束后下发稽查工作通报,及时与基层科室进行沟通。上述做法保证了各项制度落实到位,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

二、卫生监督网络培训工作

根据延安市卫生监督所关于举办《县级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管理员培训会议的通知》的安排和《推广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平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所领导高度重视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工作,积极履行职责,迅速安排部署,即派三名监督员去市监督所培训,随后成立了卫生监督网络培训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网络培训平台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网络培训管理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培训推广工作的部署和督导检查,积极落实推广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平台工作实施方案。网络培训管理员,负责对本所卫生监督员的注册工作,开展网络培训平台登录方法、学习指南及注意事项等平台使用的培训指导,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在编在岗卫生监督员7人登录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平台参加培训并将培训人员名单和实施方案及时上报到市监督所,要求参训人员按时完成卫生部选修课程,在线培训班课程的学习和录入离线培训情况。

为保证网络培训学习工作顺利运行,网络培训管理员对受试人员开展了一对一的培训,培训指导工作重点是监督员在线培训网上操作流程和课程学习的技术培训。确保每名受试人员都能够熟练使用网络培训平台。及时收集受试人员对网络培训功能、课程资源、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意见,通过电话或QQ和市所稽查科及时沟通,协调解决试点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同时为网络培训人员网上学习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经过一个月的学习,10名网络培训人员已经能够熟练应用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平台进行在线学习

三、卫生监督信息网报工作

(一)完善制度,加强领导。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所制定了《**县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制度》,成立了卫生监督信息报告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做到了依法统计、规范管理,严格审查核对数据,确保了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规范管理,确保报告工作质量。为配合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的正式运行,按照省、市卫生监督所有关要求,所领导专门召开卫生监督信息报告会,并在会议上强调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及时限性,并着重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鉴于信息报告工作的延续性,各科室延用往年数据统计报告人员,确保该项工作的准确性;二是为保障信息报告工作准确及时完成,要求各数据报告人员及时与系统管理员及时联系,及时了解数据工作的新要求、新信息;三是做好信息分析利用工作,为卫生行政部门的决策提供数据参考。与此同时,要求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实行统计报告负责制\"谁填报,谁负责\",保证了信息报告规范、准确,彻底杜绝了虚报、漏报。

截止到目前,我单位共填报被监督单位377家,其中公共场所218家、生活饮用水4家、学校卫生41家、医疗机构114家;建库率达100%;经常性卫生监督257次,其中公共场所207次、生活饮用水4次、放射卫生2次、学校卫生31次、医疗机构12次;监督覆盖率达67.72%。

**县卫生监督所

第18篇:卫生监督工作稽查方案

苏尼特右旗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卫生监督工作稽查方案

按照卫生部《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为加强卫生监督工作管理,增进制约机制,规范卫生监督员行为,逐步建立科学规范、调控有力的卫生监督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使我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本稽查工作方案。

一、稽查目的

稽查工作的主要目的是掌握各科室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便有的放矢地采取针对性措施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依法做好各项卫生监督工作,树立“卫生监督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二、稽查内容 1.管辖单位建档率;

2.许可证持证率、监督指导覆盖率;3.被监督单位食品索证情况; 4.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率、培训率; 5.卫生许可证的办理(审核)情况; 6.执业资格证持证率;

三、稽查要求及方法

1.辖区内公共场所。要求:对所管辖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检查、监测、体检、培训、卫生学评价)记录齐全,各种资

1 料填写完整,无缺项、漏项。

2.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持有率、监督指导覆盖率。要求:从业单位应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未进行年审或卫生许可证过期的均视为无卫生许可证;对辖区内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以现场检查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等卫生监督文书为准。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率、培训率。要求: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应持有本年度有效健康证明;要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无培训合格证不得上岗。(不能提供培训合格证的,管辖科室应能提供培训报到人员名单、培训成绩单和培训试卷)。

4.监督员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要求:卫生监督员要廉洁自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兑付承诺内容,做到办事程序合法、工作制度以及政务公开透明,无越权查处、滥用职权等违反卫生监督员工作纪律的现象发生。方法:查阅社会对卫生监督员行为的举报、投诉材料以及监督所对该举报投诉的核查材料。

5.卫生许可证的办理(审核)情况。要求:办理(审核)卫生许可证时,必须到场验收,依据实际验收情况写出规范的验收报告,并按监督所《卫生许可证办理(审核)需提交的基本材料》的有关规定,提供必要的材料,履行正规程序。

方法:统计截止到稽查月份及稽查月份当月各科室办理(审核)卫生许可证的数目、类别。

6.健康相关产品检验及不合格产品追踪情况。要求:监督科室应规范报样,合格产品的检验评价结果应在3个有效工作日内送至被监督单位;发现不合格产品时,要依法采取行政措施或指

2 导被监督单位进行整改后再次抽样检验合格,不合格产品的追踪情况以评价报告或相关卫生监督文书为准。

四、稽查时间安排

每半年对执法责任落实情况集中组织一次稽查。

3

第19篇:卫生监督所稽查工作总结

襄垣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稽查工作

总 结

为了使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我所今年专门成立了稽查科,制定了稽查工作计划,全面开展了卫生稽查工作,按照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要点,全面完成了卫生监督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

一、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稽查工作有序进行。所里成立了稽查科后,科室首先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学习《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制定了工作计划,明确了稽查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全面开展卫生稽查工作。

二、从培训入手,以稽查风纪风貌为切入点,努力提高监督员整体执法水平。

结合蓝盾行动,我所开展执法执纪的学习培训,年内全员培训了两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10次以上;不定时风纪风貌稽查4次,通过稽查工作开展,风纪风貌明显进步,塑造了良好卫生监督执法形象,同时也迎得了社会好评,文明执法蔚然成风。

三、开展了卫生监督文书的稽查工作。

为了提高卫生监督队伍执法过程文书的规范化,年内共进行了两次卫生监督文书的稽查工作,共抽文书十余份,对文书中存在问题下达了稽查意见书,通过对文书的稽查,规范了执法的文书书写,同时也引起了广大监督员的足够重视,执法文书水平有所提高。

四、积极完成了监督信息的网报工作。

全面开展卫生监督网报工作。并且对各科室的信息网报进行了稽查,做到了网报与实际卫生监督工作相符合,坚决杜绝虚报、瞒报现象,使监督信息客观科学。

以上是我们稽查工作的开展情况,稽查工作是一项比较新的工作,与稽查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一定要扎实把稽查工作与卫生监督执法结合在一起,为稽查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而努力。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第20篇:卫生监督科工作总结

2010年卫生监督科工作总结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我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结合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将食品卫生、公共场所监管作为长态监管的重点内容狠抓落实,全力以赴,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与长态监管相结合,狠抓落实,全力以赴。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835人次,车辆2713辆次,检查食品卫生及公共场所单位11402家次,办理新户703户,年审换证2598户;量化分级1951家,督促整改2403家,从业人员体检25786人,餐具采样1191家4047件,公共场所空气监测采样233家,联合执法271场,取缔无证经营373家,收缴违法生产经营工具3045件,罚款75400元,处理12345投诉件及省市督办移送件373件,电话投诉773件。海(淡)水产品采样霍乱监测150份,合格率100%。

一、加强效能建设,激发工作活力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今年是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第二年,卫生监督所领导坚持经常深入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第一线,现场监督指导卫生监督工作,同时根据《区2009-2011年度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的要求,下发了《关于建立中小餐馆和五小店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制》的通知,采取以街镇为单位,分片包干,任务到组,责任到人的办法,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制。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将卫生许可证的审批权完全交给行政窗口审批,并采取事后监督的办法进行抽查。

2、加强对卫生监督人员的培训。坚持组织卫生监督员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有关法律法规,学习掌握有关执法程序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

3、加强执法案卷归档工作。为进一步提高监督执法案卷质量,今年我所在区法制办的指导下对全年的处罚案卷按照处罚程序分门别类进行规范整理,并按照区档案局的要求装订归档。全年结案36件,罚款75400元。

二、依法履行职责,开展监督工作

1、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餐桌安全 ⑴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

为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按照《福建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学校、托幼机构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开展为期2个月的学校、托幼机构及周边中小餐馆的整治工作。对我区内94家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的食堂及周边中小餐馆259家进行拉网检查,监督覆盖率100%,量化分级率100%,共出动执法人员412人次,车辆131辆次,检查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及中小餐馆752家次,收缴违法生产经营工具316件。

⑵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

根据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工作要求,我们开展为期半个月的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36人次,车辆28辆次,检查食堂及中小餐馆232家次。此次专项检查我所结合在北大路的《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活动,设立“地沟油”典型案例专栏并公布了举报电话。整治中我们要求各餐饮单位应健全并完善食用油索证索票制度,检查中未发现不合格食用油。

⑶严防不合格一次性筷子流入餐饮服务环节

根据严防不合格一次性筷子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工作要求,我们开展为期20天的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72人次,车辆56辆次,检查中未发现餐饮单位使用来路不明的一次性筷子行为。

⑷严防“烤鸭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

根据省市关于统一查处福州餐饮使用致癌烤鸭油的部署,我所结合地沟油专项整治在前期摸底的情况检查辖区内烤鸭店、卤货店、超市自制自售熟食部、大酒楼烧腊间23家,其中有8家有生产烤鸭,但均未发现不合格烤鸭油流入市场。

⑸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文件精神,我所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对辖区内的建筑工地食堂在自查的基础上开展专项复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车辆11辆次,检查工地食堂2家。要求各工地食堂应亮证经营,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建立完善索证索票制度以及落实餐具消毒、生熟分开等制度。检查中,对于食堂存在的“三防”设施未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不健全以及餐具消毒未落实等问题,监督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已整改到位。

⑹开展诚信宣传月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福建省2010年诚信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我所结合实际工作,以北大路、津泰路“诚信一条街”的18家餐饮单位为重点,结合创建文明城市,以点带面,共出动卫生监督员551人次,车辆 237 辆次,检查经营单位731家次,指导索票索证639家次,严厉查处违法经营餐饮单位2家,罚款4000元。

2、严格卫生检查许可,推进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⑴严把“准入关”。严格按《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卫生许可证申请办证和年审换证的日常管理,严把审查办证关,不仅对新建、改建、扩建单位加强预防性卫生监督,还对年审换证的单位,逐家进行实地审查和技术指导,督促设施落实到位,健全各项卫生制度,促使经营者改善经营环境,提升卫生档次,做到达标一家,发证一家。

⑵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对已取得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定期进行拉网式检查,积极督促从业单位健立健全健康管理制度、采购食品索证验收制度、餐具消毒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促使经营者改善经营环境,提升卫生档次。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有条件办证的督促整改,限期办证;无生产经营条件的单位,坚决予以取缔。

3、强化公共场所监管,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根据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实施方案,我们在去年对辖区内的住宿业展开量化分级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全面开展复评量化工作,以量化促评级,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效率和公共场所自身管理水平。

4、加大力度,认真做好投诉件查处工作

坚持24小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值班,接到投诉,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全年处理12345投诉件、省市督办移送件及电话投诉件,件件都能及时落实并反馈。

三、全力以赴,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1、继续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小餐馆长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综[2005]325号)的精神,在街镇的牵头组织下,卫生、工商、环保、执法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联合执法。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十街镇每周定期安排一天(周三或周五)对辖区中小餐馆进行专项整治,重点取缔无证经营,严格查处拒不整改的餐饮单位,形成高压打击态势。全年联合执法271场,取缔无证经营373家,收缴违法生产经营工具3045件,罚款62000元。

2、对有证经营单位进行拉网检查,逐家规范。卫生监督员分片包干,任务到组,责任到人。重点检查持证经营单位是否做到亮证经营,员工是否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是否健全台帐索票索证、是否落实餐具消毒制度。继续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年检查食品卫生及公共场所单位11402家次,量化分级1951家,督促整改2403家,从业人员体检25786人,餐具采样1191家4047件,公共场所空气监测采样233家,

四、突出重点,做好各项监督保障工作

⑴对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等的关键环节进行有针对性地监督保障,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两会”、“五一”、国庆、中秋5.18海交会、全国“铁人三项赛”、APEC、泛珠会议、中科院年会等专项检查活动。要求餐饮单位做好食品采购台账登记,健全索证索票,严把采购关,落实消毒制度,三防到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会议接待单位认真落实供餐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客房的通风设施、空调滤网清洗、二次供水卫生及消毒间,布草间的规范,员工培训到位,持证上岗,消毒到位,做好消毒记录,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⑵抓好“考场”周边食品安全。为预防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高考期间广大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我们认真部署,落实责任,从6月1日开始,对高考考点在内的所有中学周边的食品卫生经营单位开展了一次全面专项整治,包括福州一中、二中、三中、格致中学、教育学院附中、十八中、十九中、杨桥中学、铜盘中学、十一中、闽江学院附中等11所中学。

五、开展卫生监督检测,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⑴开展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监测

根据《福建省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监测方案》的要求,我所联合疾控中心根据方案对南京军区总医院幼儿园的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餐具进行了监测。

⑵对辖区内申请年审换证的餐饮单位餐具采样1191家4047件,合格916家,合格率76.9% ⑶对辖区内申请年审换证公共场所空气监测采样233家,合格230家,合格率98.7% ⑷对外环境中海(淡)水产品进行监测。海(淡)水产品采样霍乱监测150份,合格率100% ⑸奉献爱心,争先创优,免费检测水样。六月以来,我市迎来了连续的暴雨,在积极投身降灾减灾工作的同时,免费对辖区内的二次供水进行了抽样检测。

六、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卫生安全意识

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卫生安全: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在山姆会员店广场宣传《食品安全法》,共分发各类宣传材料650份,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和食品安全意识。

结合诚信宣传月活动,以北大路、津泰路“诚信一条街”为重点,共发放“鼓楼区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通知”、“鼓楼区餐饮业及公共场所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5000多份,并与餐饮业主签订卫生承诺书2000多份,接待群众食品安全咨询56人次。

区卫生监督所

2010.11.08

稽查科岗位职责卫生监督
《稽查科岗位职责卫生监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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