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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收购公司简介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3-01-04 21:09:53 来源:公司简介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粮食收购委托书

单 位 授 权 委 托 书

致粮食局:

我司委托本司员工,性别,身份证号:收购证事宜,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有关文件,我司均予以认可,请贵单位予以协助,谢谢! 委托期限:

委托人(盖公章):

年月日篇二:粮食委托收购合同

粮食委托收购合同

甲方:鄄城县金翔宇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维护正常的夏粮收购市场秩序,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具体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收购地点、数量

收购地点: 。收购数量:新产的小麦,以实际收购数量为准。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新产小麦,甲方支付乙方代购费用 元/公斤。

三、代购费用须在收购结束前按实际收购数量结清下欠手续费。

四、乙方必须确保甲方委托收购的小麦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的价格,以当地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挂牌收购价格即政府公布的市场参考价格为准。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所需收购资金贷款,由甲方提供,按具体收购地点,根据收购量提前一星期划拨到乙方所在地农发行帐户,作为专项代收购资金由乙方使用。

六、乙方给甲方代收的小麦品质必须达到三等以上标准,甲方派员监督化验全过程,出库时在乙方代购点检斤验质,(调拨化验单和发货明细表必须由双方人员签字)。

七、根据收购进度和乙方安排的调出计划,拉运车辆由甲方自行解决,包装、装车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在收购期间,由乙方负责收购期间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拉运期间甲方应严格按规程操作,粮食出库后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有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根据需要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首先应通过协商友好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依据《合同法》有关条款,在乙方所在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有效期限: 年月 日至 年月日。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鄄城县金翔宇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日篇三:粮食收购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粮食收购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编号: 许受[200 ]第 号

申请人:

经审核,您提交的粮食收购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符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规定和要求,现予以受理。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审核,符合条件的将发证,不符合条件的也将告知原因。

附:粮食收购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鄞州区贸易局年月日 注:本通知一式二份,申请人、机关办理人各存一份。

推荐第2篇:粮食收购合同

优质稻购销合同

甲方:四川省县米业有限公司

乙方:县粮油购销公司

为充分发挥“米”的品牌效应,做大做强米产业,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如何利用各自经营优势,强强联合,形成有机产业链,发展“米”原料基地,保障甲方的原料供应,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

守。

一、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发展种植下列稻谷品种:“一类稻”为“丰优香占”;“二类稻”为“泸香615”、“菲优188”、“”、“”等品种。

二、品种种植区域布局上,乙方要严格按各品种的种植要求合理安排,避免因布局不当造成减产损失。

三、在水稻生产过程中,甲方协助乙方对农户进行技术指导。乙方应督促农户按甲方制定的《优质稻种植技术规程》进行生产,确保稻谷品质优良。

四、乙方对上述稻谷品种应单收单储。向甲方提供的稻谷品质必须达到新国标三级以上的标准,品种纯质率达98%以上。

五、乙方在二oo七年度,提供给甲方“一类稻”丰优香占万公斤、“二类稻”万公斤。

六、甲方与乙方对上述品种的结算价格为:“一类稻”比普通杂交稻同期收购价格高15%—20%;“二类稻”比普通杂交稻同期收购价格高5%—10%。普通杂交稻是指“岗优、川丰、ⅱ优”等圆粒型稻谷。

七、稻谷购销履约地点为甲方仓库。

八、上述稻谷品种的稻种由甲方统一组织,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供购种计划,并提交部分购种预付款。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稻种按成本加购销种直接费用作价,不赚取利润。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和县粮油总公司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二oo七年月日二oo七年月日

推荐第3篇:粮食收购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交售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收购方: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一、粮食品种、等级、质量、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及交货数量

品种

等级数量质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及数量水份杂质时间数量时间数量合计金额:仟 佰 拾 万 仟 百 拾 元 角 分

二、交售方交售粮食,必须完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

三、收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交售方式:______________

四、运费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方法: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损耗:______________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包装要求:______________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定金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给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期限: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下列_______种方式解决。a: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____份;合同副本____(存____) 当事人

交售方收购方名称住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电话电挂开户行账号邮编税务证号鉴证方

主体资格

交售方1. 完成粮食定购任务的农民()2.国有农业、农垦企业的直属单位()经办人:鉴证机关(章)年月日收购方1. 国有粮食收储企业()2. 国有农业、农垦企业()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人市收购的企业()4.其他允许入市收购的企业()5.收购粮食资格证明()其他情况

制定单位: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刷单位:安徽省工商局印刷厂

推荐第4篇:粮食收购管理制度

粮食收购管理制度

1.目的: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对收购的粮食质量进行认真抽检鉴定,把好入库质量关。确保充足合格的小麦储存。

2.范围:

适用于市场粮源,公司取样、一验、化验、二验、计量、入库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审批并监督实施 3.2.各岗位职责要求: 3.2.1.扦样

粮食到场后必须按规定扦取有代表性的样品,每份一公斤。扦样做到扦取面(上、中、下、前、后)不少于30%。小车要逐袋扦取。扦取的样品要由扦样员填写扦样单装入样品袋内,由初验人员送到化验室,不得将样品交售粮人,以免出现弄虚作假。

3.2.2检验质量

初检人员根据操作规程,对每一份样品都要严格认真地检查鉴定质量。要求化验人员不能与售粮人对面接触,实行密码检验,避免出现验人情粮等问题。检质后按要求填写购粮入库单,并做好检验质量记录,对有疑问的要保留样品。退货不收的粮食要做好记录,保留样品。

3.2.3.每日复检进行质量对照

对每日入库的粮食都要分部位扦取样品,进行检验,对照初检质量。并将对照结果及时通知初检人员,以便及时修正检验中出现的偏差,以保证依质论价政策的正确执行,又可保证接收入库的粮食质量合格。

3.2.4.认真登记质量台帐

初检员要逐笔登记收检验台帐。化验员要按规定分品质,日期认真登记入库质量台帐,仓号、数量要一致。

3.2.5.认真检斤计量

对入库粮油要认真过秤,验收数量。做到检斤及时、准确、迅速,以加快粮食接收速度。记好票据,写明型态号,经保管人员现场验收卸粮后,准确称取皮重,按规定核减掺杂扣重并计算净重。 4.财务付款:

4.1.财务主管按流程单据审核有无漏项按单价*总质量进行审核签章 4,2。售粮人评票据经总经理签批 4.3.签批后由付款部门审核付款

收购部

2015年5月2日

推荐第5篇:粮食收购流程

粮食收购流程

第一环节:入门登记

主要工作:登记员对售粮人进行登记,完成对售粮人的身份证刷卡、车辆信息登记、并确认所携带的结算银行卡为售粮人本人姓名(与所提供的身份证为同一人)开户。登记员输入车牌号,制作IC卡,填写《售粮检验卡》

操作流程:入库管理——登记管理点击《登记制卡》,刷IC卡,身份证、填入品种、承运人、车辆拍照后点击保存。 售粮人需提供:售粮人二代身份证

返还售粮人:售粮人二代身份证、售粮检验卡 提供给承运人:IC卡 第二环节:扦样和封闭检验

主要工作:售粮人将售粮检验卡交扦样人扦样,扦样人扦样后你,将《售粮检验卡》正卡随同样品教检验人员。检验人员在对粮食样品检验后,填写《售粮检验卡》并签字,直接通过电脑录入粮食的水分、杂质等检验信息。并根据检验值自动确定粮食等级,自动计算扣量、扣价比例。(如检验室没有电脑可交下一环节电脑操作人员录入)

操作流程:毛重环节

主要工作:检验员通过IC卡读取车辆对应的登记信息,收购系统自动读取地磅上的毛重值并保留存秤上的影像资料,并对车辆上的物品,装粮袋进行清理,在称值保存后打印内部流转单给售粮人。

操作流程:入库管理——检斤管理,刷售粮人的IC卡获取单据信息,待地磅重量稳定后点击(保存并打印)选择内部流转单(称毛)

售粮人需提供:IC卡 返还售粮人:IC卡 提供给售粮人:内部流转单 第四环节:卸车环节

主要工作:售粮人将内部流转单交给作业地的保管员,卸车完毕后保管员将实际入粮仓房货位号、对粮食的复核意见填写到内部流转单上,该环节保管员不操作软件,以上信息由检验员代为录入。

售粮人需提供:内部流转单 返还售粮人:内部流转单 第五环节:皮重环节

主要工作:卸粮结束后,车辆再次上磅除皮,售粮人将IC卡、保管员签字的内部流转单交检斤员,检斤员通过IC卡读取车辆的对应的登记、检验、毛检信息、将保管员反馈信息录入到系统中,系统自动读取地磅上的皮重值并留存存秤上的影像资料,车辆上的物品、装粮袋进行核对,自动计算出扣量值和净重值。检验员打印内部流转单存档,并将IC卡返还。

内部流转单必须质检人员、接粮入库人员,过磅人员及仓库管理员签字签单。

质检标准

每超0.5%扣量0.75%,不足0.5不增减。

1、玉米测产使用的水分折干方式一般采用国家适用于收储单位的公式,折水率=(1—实测水分%)÷(1—14%),如实测水分为17%,则折水率为96.5%,不是97%,比简单的按照实测水分—14所得的结果稍高。如所测水分为30%,则折水率为70%÷86%=81.3%。

2、可以扣除烘干造成的成本分担,是一笔不少的费用支出,一般国家粮食收购时,都是配用SFY-60E粮食快速水分测定仪,3分钟极速测定粮食水分含量,减少粮库的烘干、收购成本,所以对于一些粮食水分造假行为可以完全控制。

3、杂质对实际杂质(或杂质总量)指标低于或高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杂质(或杂质总量)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价0.75%,每高0.5个百分点扣价0.75%,扣量0.75%;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价、增扣量矿物质指标超过标准规定的,加扣价0.75%(荞麦除外),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荞麦中矿物质指标每低或高于标准0.1个百分点,增扣价0.5%,低或高不足0.1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价。

人员设定

仓库管理员2人:

1.入库前准备工作

1.1完成储备根的入库任务

入仓作业准备粮食入仓前,要检查仓房,确认仓房无破损。渗漏、返潮等现录,门窗和照明灯等能正常使用要清仓肩,有活虫时进行空仓杀中采用国家允许使用的杀虫剂进行杀中处理,制定空仓杀虫方案,经批准后实施好隔离工作。 1.1入仓粮食质量要求

入粮时,按批量扦取样品,检测粮食水分和杂质含量入仓粮食水分含量水分,控制在本地安全水以下。杂质含量应严格控制在1.0%以人内。对于水分、杂质含量超标的粮食。应过干燥,清理,达到要求后,方可入库。

2、完成粮面平整、防护及仓房设施 2.1入仓作业要求

粮库管理人员要对入仓全过程进行跟踪检查,保证入仓粮食符合储存要求。由于入粮时间短,任务重,粮食入仓后,粮面极不平整,为达到储粮规范化管理要求,在库领导精心组织下,以仓储为主,认真做到不怕脏、苦、累,严格按要求认真仔细的平整粮面、拌防护剂,清扫仓内卫生,铺设工作道,压平粮面。对仓房、楼梯、护栏、爬梯进行了防锈处理,解决了部分仓窗关闭不严的问题,油漆了仓外的电源箱、消防箱、通风口,粉刷了仓墙上的锈迹,整修了仓内爬梯,对风机进行了密封处理。

3、加强储粮管理,确保粮食安全。 3.1预防作业要求

储粮安全既是我库的工作重点,又是仓储的工作要务,为了确保粮食安全,仓库保管员付出了艰辛的代价。由于入粮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按期完成,部分仓内粮食未进行清杂,粮堆内杂质多,加上入粮产地多,质量参差不齐,所入库的粮食在不同程度上都存在害虫、老鼠、鸟类等危害,给储粮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我们要做以下几点: 3.1.1环境巡查

应检查库外有无残粮、垃圾、平草等,并及时清理干净检查仓顶、仓甓、门窗、挡水墙等是否完好,特别是在大风、雨雪等恶劣条及时检查仓房设施、通风设备、熏蒸器具、气调系统、挡鼠板、防雀防虫网确保各项设施性状完好、正常使用。

3.1.2 防鼠措施

清洁并保持库区环境卫生,硬化仓库四周地坪,封堵鼠洞密实库房地坪、墙 角、檐口洞缝隙在仓门处安装防鼠板 3.1.3 防雀措施

防能措施仓门悬挂防雀帘,在仓窗、排风扇口、环流风机罩、简易仓囤檐口及通风口等位置安装防能网,所有穿墙管道、配电间电缆管两端应密实处理电箱门要密实无缝隙。 3.2 储粮检查作业要求

不定期清扫仓内外卫生,时刻保持清洁,达到仓内面面光,仓外三不留标准,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对于粮温高、粮食稳定性差、安全性差的实际问题,对储粮进行了机械通风。为了更好地完成通风工作,每天库房会进行通风,每个星期会去库房踩粮面,防止粮食结露,我每天都要进仓观察和进行电脑测温,及时掌握粮食水分的变化,如遇大雾天或阴雨天,半夜都要起来及时关闭仓内窗户及通风口。

质检员2人:

一、严格执行工艺检测制度、认真掌握工艺测定指标。

二、做到现场检验,㡲执行操作规程。

三、及时填写当时的测定记录

四、认真执行产品管理制度,按照检验室各人员职责条例的规定,负责产品的全面质量分析工作。

五、做好各项检验工作,不断提高检测水平,全面开展好项目检验,努力学习有关分析检验方面的专业知识。

六、在对客户的化验定等时,工作要认真、严格,不徇私情。

对质量检验要求:

①质量检验员要负责稻谷采购入库前质量把关,对每班生产出库稻谷检验水分、出糙率、爆腰率、杂质等项全面检验一次,填好检验单,不合格稻谷不收购,不进车间。进入生产线后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允许也生产车间。

②质量员按规定的时间对储存的原料和产成品进行检测,发现质量有变化,及时提出处理办法,防止更大损失。

③质检员对车间生产过程中产品质量每三十分钟感观检验一次。按合格产品规定的标准,对每班生产产品进行两次实测检验,将检验单及时报生产副经理。

④质量员负责包装物入库前按合同要求的质量检查验收,不合格坚决退回。

⑤把好成品包装这一最后质量关,不合格产品不准打包。质检员要随时检验打包质量。包装贷的封口、缝口质量,小包装二氧化碳气充气真空程度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⑥产品销售出库前必须进行检验贴上质量合格标签,否则不准出售。

⑦质检员失误、漏检、数字不准或营私舞弊,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财会2人:

一、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一) 设置和登记总帐和各明细账,并编制各类报表。

1、编制总长科目余额表,并与有关明细账核对,保证帐帐相符。

2、编制会计报表。各种会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及时使报送政府有关部门。

3、协助办公室建立低值易耗品台帐。

4、各类帐户设置应做到齐全、明晰、同时设置和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表

(二) 根据工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登记总账和明细帐,账户应按币种分别设置。

(三) 会同其他部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及时清理往来帐。

1、根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设计下发清查明细表,定期组织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和物资、应收帐款、银行存款和现金进行盘点清查。

2、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坏帐损失,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专项报告。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后方的进行会计处理。

(四) 编制和保管会计凭证及报表。

负责编制公司的转账凭证、记账凭证并分月编号,做到规格化。每月终了,要整理会计凭证和资料,集中保管。年终办完财务决算后,应将全年的会计资料收集齐全,整理清楚,分类排列,以便查阅。需要归档的会计资料,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归档。

(五) 负责控制财务收支不突破资金计划,费用支出不突破规定的范围。

(六)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固定资产管理、材料管理、资金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对于固定资产、商品、材料、低值易耗品等手法、转移、领退和保管,都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手续制度,明确责任。

(七) 负责成本核算和利润核算

1、拟定本公司成本核算办法,编制成本、费用计划,加强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核算成本和费用。

2、编制成本、费用报表,编制;利润计划,办理销售款项的结算业务;负责销售和利润的明细核算。

3、正确计算销售收入、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以及其他各项收支。

(八) 核算工作。

二、出纳员岗位职责

(一) 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有关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公司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

(二)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险恶,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 “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三) 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

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示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的报销期限,并由使用支票人在支票登记薄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转账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 ,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四) 编制和保管会计记账凭证。

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填齐,附有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的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并正确使用会计科目。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应按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月装订成册,加盖封面、封底、盖章归档。

(五) 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1、根据记账凭证,逐笔按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日结。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时及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未达帐项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2、出纳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六) 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责赔偿,保险箱密码要保密,保管好钥匙,不得转交他人。

(七) 保管有关地税、国税的计算机代码因帐、空白收据和支票。出纳员说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财务章、法人印章由财务经理负责保管。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薄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过磅1人、加工师傅2人。

门卫1人:

1、公司员工一律凭《入门证》入厂,外来人员须登记,经允许后,方能进厂。

2、骑自行车、各种机动车、畜力车必须停车,接受门卫人员检查。

3、各种物资出门必须出示出门证、发货票,经检验无误后,方可放行,下班以后,物资一律不准出门,必须时须经总值班签字后方可放行。

4、除因工作需要外,非本厂员工不准进入厂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辱骂、殴打门卫人员者,要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按《治安管理条例》处罚。

5、监督安全防火、防盗工作,发现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严格控制院内吸烟,对吸烟者劝说无效者,要进行严惩。

6、搞好厂区卫生,厂坪经常打扫,保持厂区干净,整洁,并保管好院内一切物品。

火警:119

盗警:110

推荐第6篇:北方粮食收购合同范本

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益,无论做什么,我们都得有合同意识。所以我们需要懂得一些必备的合同知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方粮食收购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北方粮食收购合同范本(一)

甲方(收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乙方(出售方):________姓名: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为适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发展“订单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订单品种、等级、质量

订单粮食(油料)品种为:____________;等级、质量按国家______等粮食质量标准执行。

二、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按下列第______项协商价格向甲方交售粮食(油料)公斤;

(1)政府或者政府主管部门在当年公布的保护价;

(2)在当年公布的政府保护价的基础上加价______%;

(3)当期市场价格:

(4)议定价格(每公斤______元)。

2、改变交货日期,应事先通知对方,重新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三、交货方式

由乙方按合同约定时间送往______粮站(粮库、企业),运费自理。

四、验收方法

1、验收地点:货到粮站(粮库、企业)验收。

2、验收方法:由甲方指定人员采用感官鉴定与仪器检验相结合方祛,当场以合同标准验收。

五、货款结算办法

乙方交售粮食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在______天内以现金或支票向乙方支付货款。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拒收或少收粮食的,应偿付乙方应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5-25%)的违约金。

2、甲方在收购粮食时压级、压价或者以多称少的,并加倍偿付级差、克扣部分的价款。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拒交、少交粮食,或者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乙方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该批货款总值的______%(2%-20%)的违约金。

2、乙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3、乙方对甲方验收粮食提出的异议,应在当天内做出处理;如乙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乙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由双方协商决定。

2、粮食因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3、执行议定价格时,如遇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其调价幅度高于或者低于议定价格15%的,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合同,也可以单方面宣布解除合同。

九、担保条款

为确保本合同的履行,双方同意按货款总额的______%(1%-10%)各支付保证金交双方约定的机构(名称:______)代为保管。若一方违约,按《合同法》第115条办理。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解决。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日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交保证金代保管机构。

甲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乡____村____组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方粮食收购合同范本(二)

甲方:____(购方)

乙方:____县(市)____乡(镇)____村____户(售方)

为进一步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加快“订单农业”的发展,保护种粮大户的利益,甲方与乙方协商就____年粮食生产收购事项订立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确保合同履行。

一、品种数量

乙方种植的粮食品种、面积向甲方交售的数量为_____。

二、收购价格

甲方对乙方合同内的粮食实行全面收购,收购价格在国家规定的同等级粮食收购价的基础上实行价外补贴,每50公斤补贴____元。

三、结算方式

乙方将粮食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购点,由甲方验收合格后,当场付清全部粮

款和补贴款。

四、权利义务

1、乙方合同内的粮食必须交售到甲方指定的粮站,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交售的粮食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甲方不得压级压价。

3、乙方在交售粮食时可要求甲方提供预约、优先验收结算等服务,甲方不得收取服务费用。

五、预购定金

1、甲方在合同签署之日预付给乙方粮食“预购定金”____元。

2、甲方预付的粮食“预购定金”在乙方交售粮食时由甲方收回或在售粮款中扣除,“预购定金”不计利息。

六、违约行为

(一)以下行为视为甲方违约: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条款收购合同内的粮食的;

2、甲方未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论价、压级压价的;

3、甲方未当场付清全部售粮款和补贴款的;

4、甲方其他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

(二)以下行为视为乙方违约:

1、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非主观因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售合同内粮食的;

2、乙方其他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乙方将不返还“预购定金”,并可要求甲方赔偿运输、保管等方面的费用。

2、乙方违约,乙方需向甲方双倍返还“预购定金”,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八、变更与解除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一致同意,以书面方式达成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义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一份。

4、本合同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

乙方:____县(市)____乡(镇)____村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

推荐第7篇:粮食收购资格申请报告

粮食收购资格申请报告(样本)

粮食局:

本申请者属于(或拟成立) 性质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具有 万元的注册资金,具备 万元以上的自有资金能力;拥有符合粮食储存条件的 吨自有粮食仓容或 吨3年以上有效租赁合同的粮食仓容及其必要的其他仓储设施;具有 名初级以上技术资格证的粮油质量检化验专业人员;年粮食收购量为 吨(个体工商户填写)。

本申请者承诺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省政府有关规定,依法从事粮食收购活动,依法履行粮食经营者的各项义务。告知售粮者或者在收购场所公示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损害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利益;及时支付售粮款,不拖欠,代扣任何款项;建立粮食经营台帐,定期向收购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粮食收购、销售、库存等经营数据;在粮食储存、运输、销售等经营活动中执行国家卫生标准;保持必要的库存量,必要时服从和服务于政府的宏观调控,按要求承担应急任务;依法接受监督检查。现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申请粮食收购资格。

特此报告。

申请者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推荐第8篇:粮食收购资格申请书

附件1

粮食收购资格申请书

北京市粮食局:

我公司于 年 月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一、说明申请人申请粮食收购资格的理由。

二、介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住所、注册资本(资信证明或银行证明)、年经营量及用途、相关检化验和仓储设备设施、专业人员资质等情况。

特此申请粮食收购资格,并承诺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合法、有效,请审批。

附件:(请将申请材料顺序列出)

申请人(盖章):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1 -

推荐第9篇:粮食委托收购合同

粮食委托收购合同

甲方:鄄城县金翔宇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维护正常的夏粮收购市场秩序,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具体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收购地点、数量

收购地点:。收购数量:新产的小麦,以实际收购数量为准。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新产小麦,甲方支付乙方代购费用元/公斤。

三、代购费用须在收购结束前按实际收购数量结清下欠手续费。

四、乙方必须确保甲方委托收购的小麦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的价格,以当地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挂牌收购价格即政府公布的市场参考价格为准。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所需收购资金贷款,由甲方提供,按具体收购地点,根据收购量提前一星期划拨到乙方所在地农发行帐户,作为专项代收购资金由乙方使用。

六、乙方给甲方代收的小麦品质必须达到三等以上标准,甲方派员监督化验全过程,出库时在乙方代购点检斤验质,(调拨化验单和发货明细表必须由双方人员签字)。

七、根据收购进度和乙方安排的调出计划,拉运车辆由甲方自行解决,包装、装车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在收购期间,由乙方负责收购期间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拉运期间甲方应严格按规程操作,粮食出库后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有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根据需要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首先应通过协商友好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依据《合同法》有关条款,在乙方所在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鄄城县金翔宇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乙方:

年月日

推荐第10篇:2#粮食收购合同书

粮食收购合同书

甲方:湖北龙池米业有限公司

乙方:车号:

为了确保完成今年的粮食收购任务,根据龙池米业粮食收购方案,结合粮食市场收购行情,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兼顾粮农经济利益的原则,特签订粮食收购合同如下:

一、收购品种:2010年生产的一类优质稻谷、二类优质稻谷(丰两优系列、华安50

1、黄华占、6

326、杨良优)。

二、收购质量: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按公司当天公布的收购质量标准执行)。优质稻谷必须达到国标优质稻谷二类以上标准(含二类)。

三、合同数量:

四、收购价格:随行就市(按龙池米业当天的挂牌

收购价格执行)。

五、收购方法及时间:

1、乙方将符合收购质量标准的2010年生产的优质稻谷送到甲方院内,经甲方验质员检验合格后入库,数量以地磅称重数量为准。

2、检验、计量后的稻谷一律经输送机输入仓,水

杂超标的按龙池米业当天公布的扣价扣量办法执行;其它指标按国标执行,超标拒收。

3、包装随车退回。

4、售粮时间截止2010年12月31号止。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组织资金和仓容、电子磅、输送机、

收购器材、劳力等方面的准备、待乙方货到验收入仓后现金支付货款。

2、乙方负责组织车辆和收购人员,收购符合甲方

质量要求的2010年产一类优质稻谷和二级类质稻,并单送到甲方院内经检验、计量、复检、清杂后输送入仓。

3、乙方所送2010年生产的优质稻谷必须均匀一致,不得异品种互混、不得掺杂使假、不得装头盖面。入仓过程中必须执行龙池米业的业务流程和手续制度,维护

好龙池米业正常的收购秩序。

4、乙方不得在甲方院区内和大门口拦截客户或与农民及其它售粮客户串通完成合同数量,一经发现即取消合同。

七、奖励办法: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单车单号(指定车号)送往甲方优质稻合同数量达500吨以上的(含500吨),甲方按每吨10元付给乙方运输费用(凭售粮发票数量为准);

2、乙方组合车队完成1000吨优质稻的,甲方按每吨5元付给乙方运输费用(凭售粮发票数量为准);

3、乙方组合车队完成3000吨优质稻的,甲方按每吨10元付给乙方运输费用(凭售粮发票数量为准);

4、售粮发票作为返奖依据,不得改动,涂改后的售粮发票为无效发票。

八、未尽事宜:

收购期间粮食价格随行就市,由甲方根据市场周边县市的行情及国家的有关政策制定,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以上事项如与国家政策相违背,以国家政策为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二0一0年八月日

第11篇:粮食收购先进个人事迹

xxx,男,34岁,现在我库购销部担任副科长职务,托市期间,带领4个同志克服各种困难,驻点近4多月,连续蹲守2个收购点,团结一心,保质保量地收购800多万斤小麦,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扎实做好收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托市收购一开始,该同志就带领4个同志,到下面蹲点收购。为了使大家熟悉业务,首先带领大家认真学习国家托市收购政策,培训操作技能,努力做好入库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就进入了工作状态,为收购工作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加快进度,保质保量多收粮

托市前期,各收购企业及粮贩争相收购,粮价上升,粮源一度紧张。他就带领同志们想办法,搞好宣传,利用各种关系,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宣传我们国有企业收购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没有交通工具,就借装卸工的自行车,走乡串户,向收粮大户和农户做宣传,让国家惠农政策家喻户晓,争得了农户和粮贩的信任。在他们的积极努力下,收购量很快大增,一天有时收购20多万斤。按照我库统一安排,为争赶进度并保证质量,他们连轴转,全天侯值班,随来随收,从不滞留当天的车辆。收购中,明确职责,分工协作,要求把关人员严把入粮关,发现不合格的粮食一律拒收。多次拒绝粮贩的贿赂,对粮贩的无理取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以理服人,维护了企业的利益和形象。

节省费用,扎实苦干

为节约费用开支,从入仓准备中的清仓消毒到封仓、施药,以及设备的日常维护,现场的清理,下雨路面的平整,样样都是带领大家自己动手,仅此为库可节省费用近万元。有一次,正值雨季,连续几天下雨,来交粮的车辆滞留了好几天,雨一停,他就马上组织其他同志卸车,20多吨下来,他们个个累得像泄了气的皮球。那些交粮的客户都伸出了大拇指,连连称赞,并要请他们吃饭,却让他们婉言谢绝。他们不请外员,轮流做饭,每天都要骑自行车到好几里外的集市去买菜,为企业节省了费用开支。

以身作则,勇于奉献

在收购中,他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把方便留给别人,把困难留给自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为了让同志们多休息,自己常常是加班加点;为了让同志们回家多做些家务,自己却很少回家,对自己家里的事务很少过问。近4个月,他几乎没有回过家。在他的影响和带动下,他所带领的几个人,个个都以收购点为家,兢兢业业、扎扎实实地工作,园满完成了收购任务,为企业做出了突出贡献。

第12篇:粮食收购资格申请报告

粮食收购资格申请报告

:

本申请者属于(或拟成立)性质的法人(或其他

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具有万元的注册资金,具备万元以上的自有资金能力;拥有符合粮食储存条件的吨自有粮粮仓容或吨3年以上有效租赁合同的粮食仓容及其必要的其他仓储设施;具有名初级以上技术资格证的粮油质量化验专业人员;年粮食收购量为

吨(个体工商户填写)。

本申请者承诺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省政府有关规定,依法从事粮食收购活动,依法履行粮食经营者的各项义务。告知售粮者或者在收购场所公示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损害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利益;及时支付售粮款,不拖欠克扣任何款项;建立粮食经营台帐,定期向收购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粮食收购、销售、库存等经营数据;在粮食储存、运输、销售等经营活动中执行国家卫生标准;保持必要的库存量,必要时服从和服务于政府的宏观调控,按要求承担应急任务;依法接受监督检查。现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申请粮食收购资格。 特此报告。

申请者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第13篇:粮食收购入库管理制度

粮食收购入库管理制度

目的: 严格检查质量,必须组织有关部门和检验人员,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对入库的粮油质量进行认真检查鉴定,把好入库质量关。

一、扦样

接收入库的粮油,必须按规定扦取有代表性的样品,每份一公斤。扦样做到扦取面(上、中、下、前、后)不少于30%。小车原则上要逐袋扦取。扦取的样品要由扦样员填写扦样单装入样品袋内,由粮库工作人员送到化验室,不得将样品交售粮人,以免出现换样等差错。

二、检验质量

门检化验员根据操作规程,对每一份样品都要严格认真地检查鉴定质量。一般要求化验人员不能与售粮人对面接触,实行密码检验,避免出现收人情粮、验人情粮等问题。检质后按要求填写购粮入库票,并做好门检验质记录,对有疑问的要保留样品。退车不收的粮油要做好记录,保留样品。

三、每日复检进行质量对照

库存化验员对每日入库的粮油都要逐型态分部位扦取样品,用仪器进行检验,对照门检质量。并将对照结果及时通知门检化验员,以便及时修正检验中出现的偏差,以保证国家依质论价政策的正确执行,又可保证接收入库的粮油质量合格。

四、认真登记质量台帐

门检化验员要逐笔登记收粮门检台帐。库存化验员要按规定型态逐日认真登记库存粮油质量台帐,型态号、数量与保粮区的型态号、数量一致。

五、认真检斤计量

对入库粮油要认真过秤,验收数量。做到检斤及时、准确、迅速,以加快粮油接收速度。记好票据,写明型态号,经保管人员现场验收卸粮后,准确称取皮重,按规定核减掺杂扣重并计算净重。

六、依质分类保管

1、五就近: (1)入库的粮油结合晾晒,就近晒台堆放。 (2)结合烘干,就近烘干塔堆放。 (3)结合储藏,就近仓库堆放。 (4)结合加工,就近加工厂堆放。

(5)结合调运,就近铁路专用线或沿江码头堆放。

2、六分开:

(1)品种分开:对入库的粮油按大类品种分开堆存。如稻谷要区分籼、粳稻、糯稻,又分早熟、中熟、晚熟;大豆要区分种皮颜色和粒型;小麦区分红麦、白麦、花麦、软质麦和硬质麦;玉米要分黄玉米、白玉米和杂色玉米、粘玉米、粳玉米等。

(2)等级分开:入库粮油要按其容积重、纯度、含粮率,成品粮精度,色泽、气味等规定的等级分开堆放。

(3)干湿分开:入库粮油要按水分含量、安危程度分开堆放,对受潮的危险粮更要单独处理,防止混堆造成霉变坏粮。

(4)商品粮和种子粮分开:入库的商品粮和种子粮及可以用来做种子的商品粮分开堆放。必要时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持种子粮的纯度、活力和发芽率,以备应付突发的灾害对种子的需求。

(5)新陈分开:对入库的粮油要区分新粮陈粮,分开堆放。

(6)有虫粮与无虫粮分开:入库的粮油要检验有虫无虫,严格区分,对有虫粮单独堆放保管。

七、统筹安排接收作业

1、在劳动力组织上,做到合理调度,专兼结合。

2、在器材装具方面加强管理,统一调动,及时周转,保证供应。

3、在仓容能力和储粮场地上,要统筹规划,积极挖潜、合理摆布型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2年9月25日

第14篇: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审批:

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审批:

1、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及审批概况

所有在本市内从事向粮食生产者收购粮食的粮食经营者必须经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资格,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进行粮食收购。申请从事粮食收购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粮食经营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经营资金筹措能力:个体工商户经营资金在3万元以上;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经营资金在20万元以上。

(二)具有必要的粮食仓储设施:个体工商户拥有或租借5万公斤以上粮食仓储设施,并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拥有或租借20万公斤以上粮食仓储设施。仓储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租借的仓储设施,期限应在一年以上。

(三)具备相应的粮食质量检验、保管能力:具备与所经营的粮食品种和规定的检验项目相适应的粮食检验仪器设备和开展检验工作的场地。一般收储企业必须具备检验粮食等级、水分、杂质等常规指标的仪器设备;储备粮存储企业还应具备检验粮食储存品质和卫生指标的仪器设备;具有或聘用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检测和保管专业人员。

2、办理程序

申请粮食收购资格,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申请粮食收购资格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重庆市粮食收购资格申请表》,提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申请材料。

(二)受理。对属于本辖区管辖范围的粮食经营者,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提交材料齐全,并合法有效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之日即为受理。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可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应及时告知申请者需要补充、修改完善的内容,补正之日即为受理。

(三)审查。自受理之日起,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者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检验仪器和设施进行实地核查,也可以对申请人提供的有关专业人员进行询问。

(四)决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须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者作出答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发给《粮食收购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者作出书面说明,并告知申请者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法律依据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4、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申请粮食收购资格时,须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仅限新设企业)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资信证明;

(4)企业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有效合同;

(5)出具粮食质量检验、化验仪器、计量工具的发票等证明;

(6)保管人员、检验人员从业资格的有效证件。

原来从事粮食收购业务的经营者须同时提交上一年度粮食购销情况年报表。

5、规定时限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须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者作出答复。

6、办理结果查询

江北区粮食局业务管理科电话:67855042

7、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67855042

第15篇:《山东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摘录

《山东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摘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粮食收购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粮食收购者),应当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第七条 粮食收购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一般条件;

(二)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200吨以上的粮食仓储设施;

(三)具备一定的经营资金筹措能力,自有资金达到20万元以上。

(四)具有水分测定仪、容重器、天平、磅秤等检验化验仪器和计量器具;

(五)具有相应的粮食检验化验技术人员和保管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粮食收购者申请粮食收购资格,应当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申请书;

(二)开户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证明;

(三)仓储设施的产权证明或者有效租赁合同;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化验仪器和计量器具合格的证明材料。

(五)检验化验技术人员和保管人员的基本情况。

粮食收购者属于新设立的企业的,除需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第十一条 粮食收购者应当按照国家粮食经营政策和粮食质量标准,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在粮食应急状态期间,应当执行国家和省的特别规定。

第十二条 粮食收购者应当告知售粮者或者在收购场所公示收购粮食的品种、价格和质量标准,按质论价,并及时支付售粮款,不得拖欠。

粮食收购者不得采取欺诈、囤积居奇等非法手段操纵粮食价格;不得接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委托代扣、代缴任何税、费和其他款项。

第十三条 粮食收购者应当向收购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等有关情况。

第十四条 粮食收购者应当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制度,并将粮食收购、销售和库存的基本数据和情况按规定上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及商业秘密的资料,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粮食经营台账的保留期限不得低于3年。

第十五条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粮食收购活动的监督检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粮食收购者经营场所进行检查;

(二)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粮食收购者经营情况;

(三)调阅粮食收购者经营情况资料、凭证;

(四)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可以向当地粮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粮食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按照各自权限及时查处。

第16篇: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报告

**县粮食局2011年度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报告

**市粮食局:

按照**市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的通知》(*粮办(2012)1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对辖区内在2011年4月底以前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粮食经营单位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于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1年4月底,**县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粮食经营单位(含个体户)共37家,其中,国有企业3家,民营企业21家,个体户13家。参加2011年度审核的共31家,其中,国有企业2家,民营企业19家,个体户10家,均已通过审核;1家国有企业、2家民营企业和3家个体户因不参加年审或停业等原因被取消粮食收购资格。

二、核查工作组织情况

(一)审核机关自查工作情况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对我局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我局的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机构设在局监督检查股,配备了专职人员,建立了审核审批工作制度,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工作得到了保障。在受理粮食收购许可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审核审批程序,认真落实国家粮食局有关市场准入的通知精神,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行政许可事项,并定期公示审核结果、按照规定报告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和变化情况;建立了粮食收购资格管理档案,实行了一户一档、分类管理;并将粮食经营者的有关信息录入了计算机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二)2011年度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工作开展情况

首先做好宣传。我们将省、市局的有关通知要求和核查需用的表格印发各相关单位,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查;其次,在对各单位提报的

1/3

材料进行审查时,我们重点看其所登记的经营场所、仓容等内容有无发生变化,并与《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对照。第三,要求其在提报审查时要将粮食经营统计台账一并送审,并结合我们平时的监督检查记录,检查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第四,对部分单位的有关重要事项,还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对现场情况制作了笔录。

三、2011年度粮食收购资格核查结果

参加检审的31家企业(户)均通过了年度核查。另6家企业(户)的

情况分别是:

1、**省**谷物储贸有限公司因转行经营,自愿申请予以注销。

2、**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一方面因取得粮食收购资格以来一直未实

际开展粮食收购活动,另一方面因经我局多次催告而不参加年审,所以报经主管领导同意后,予以注销。

3、中央储备粮**公司**直属库**收购站经我局多次催告而不参加年

审,所以报经主管领导同意后,予以注销。

4、**县***镇**粮油购销门市部、**县刘**粮油购销门市、**县**粮

油购销站等3家个体户因停业或转行,自愿申请予以注销。

以上被取消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名单),我局将正式发函通报县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参加年审的19家民营企业中的14家为我县粮食系统原14个基

层粮食管理所改制后由返聘上岗人员出资组建的民营性质的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这些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以“**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身份挂靠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从事政策性粮食的收储管理,经营中实行“报账制”,不进行独立核算;而其作为独立法人的身份,基本上并未从事粮食购销经营活动。所以这14家企业提交的年度粮食经营报表中基本都是空白。

(二)我县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13家个体户,由于规模较小,大多数

经营者既是老板又是员工,没有取得粮食质检、保管等专业资格或聘请配备专业人员;多数户的粮食质量检验设备也不齐备。鉴于参加年审的这些老板答应以后按要求参加相关专业培训并考取相关资格,经研究我局准予其通过年度审核。

(三)目前市场上未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而实际从事粮食收购经营

的个体户为数不少。因我们无法定性其算否“经纪人”,也无法强令其必须前来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所以存在较大管理盲区。对此,我们已与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调,由工商管理部门通过开展查处取缔无证经营专项活动,敦促一批经营规模相对较大的经营户主动向我局提出申请,待我们审查完善后视情授予粮食收购资格。

特此报告

2012年3月21日

第17篇:粮食收购合同优质稻购销合同

粮食收购合同-优质稻购销合同

优质稻购销合同

甲方:四川省县米业有限公司

乙方:县粮油购销公司

为充分发挥“米”的品牌效应,做大做强米产业,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如何利用各自经营优势,强强联合,形成有机产业链,发展“米”原料基地,保障甲方的原料供应,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发展种植下列稻谷品种:“一类稻”为“丰优香占”;

“二类稻”为“泸香615”、“菲优188”、“”、“”等品种。

二、品种种植区域布局上,乙方要严格按各品种的种植要求合理安排,避免因布局不当造成减产损失。

三、在水稻生产过程中,甲方协助乙方对农户进行技术指导。

乙方应督促农户按甲方制定的《优质稻种植技术规程》进行生产,确保稻谷品质优良。四、乙方对上述稻谷品种应单收单储。

向甲方提供的稻谷品质必须达到新国标三级以上的标准,品种纯质率达**%以上。五、乙方在二OO七年度,提供给甲方“一类稻”丰优香占万公斤、“二类稻”万公斤。

六、甲方与乙方对上述品种的结算价格为:“一类稻”比普通杂交稻同期收购价格高**%—**%;

“二类稻”比普通杂交稻同期收购价格高5%—**%。普通杂交稻是指“岗优、川丰、Ⅱ优”等圆粒型稻谷。

七、稻谷购销履约地点为甲方仓库。

八、上述稻谷品种的稻种由甲方统一组织,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供购种计划,并提交部分购种预付款。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稻种按成本加购销种直接费用作价,不赚取利润。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和县粮油总公司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二OO七年月日二OO七年月日

第18篇:粮食收购储存安全工作方案

粮食收购、储存、经营安全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相关粮食收购政策和规定,为认真做好企业粮油收购、储存和经营中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粮食收购、储存、经营过程安全,现制订公司粮油收购、储存、经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组建机构,加强领导,成立粮油收购、储存、经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 XXX 成 员:XXX XXX XXX

二、粮油收购、储存、经营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措施。

1、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责任书安全责任签订落实到具体岗位,落实到每个人。

2、每半年开展一次大检查,对库区内仓房、消防设施、机械设备、用电线路逐一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重点:一是储粮仓房和储粮设施的安全状况。主要是对正在使用和将要投入使用的仓储设施,进行牢固程度、使用寿命和危险等级的全面检查和确认。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悬挂警示标志、设置隔离带等措施。二是粮食通风机、输送设备和电源。主要是粮食通风机、输送机、进出仓系统等设备工作运转情况,切实保持各类设备设施性能良好、结构完整。

3、进一步加强粮食收购、储存、经营各环节安全管理, 要对各储存仓房和每个经营环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一是收购、储存现场确定人员(仓房保管员)负责安全,疏导场内人员和车辆;二是粮食仓库严格落实消防责任(各仓责任保管员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及时清扫种类易燃废弃物,并采取必要的防火防护措施;三是对输送设备启动前要进行全面检修并进行运转测试,确保技术性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四是要严格执行通风机、输送机等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制度,坚决杜绝设备带病运转。五是严格落实仓库出仓作业安全责任(责任保管员为责任人),粮仓出库作业必须2人以上,必须有至少1人监护,进仓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对于出库初始阶段形成的粮坑角度大、坑底深,容易造成坍塌事故,必须加强防范。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第19篇:粮食收购许可证办理一般程序

关于粮食收购许可证办理程序方案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阳光权力的原则,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内部操作):

新办粮食收购许可证办理一般程序

一、首先由申请人到所在地工商部门申请注册,工商部门出 据《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申请人持工商部门出据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到泗洪县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服务窗口,咨询粮食收购许可证办理程序和所需申报材料,凡申报材料齐全的,窗口经办人进行受理、登记并要求申请人填写江苏省粮食收购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窗口经办人根据申报材料内容,签出申报材料齐全、条件符合意见后转到后方承办股室。

三、后方承办股室组织人员进行实地审核,凡条件符合的,签 出实地审核报告,条件符合意见后,报局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

四、局领导审批后(同意办理),转给承办股室进行证件办理。

五、承办股室证件办理后,转交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服务窗口,由窗口经办人发放给申请者。

补办粮食收购许可证办理一般程序

一、粮食经营者“粮食收购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因保管不妥丢 失的,由丢失者持书面申请到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服务窗口登记后,转承办股室负责人签出同意补办意见,方可补办。

二、粮食经营者企业名称、法人变更的,必须持有工商部门出据的《企业名称、法人变更通知书》,到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服务窗口登记后,转承办股室负责人签出同意理办意见,方可办理。

三、(待定)粮食经营者“粮食收购许可证”正本、副本全部丢 失的,根据情节,一般性丢失的,必须登报声明,原粮食收购许可证”正本、副本作废后,持报纸到承办股室核对底册后,由承办股室上报局领导审批补办。因被盗、火灾导致原粮食收购许可证”正本、副本不存在的,需要及时补办的,必须提供公安、村以上相关证明,到承办股室核对底册后,由承办股室上报局领导审批补办。

四、落款及印章使用。凡新办、补办、企业名称、法人、经营地点变更的“粮食收购许可证” 正、副本,统一落款泗洪县商务局,盖泗洪县商务局钢印。凡补办“粮食收购许可证”单一正本或副本的,落款为泗洪县粮食局,盖泗洪县粮食局钢印(因原证件落款为泗洪县粮食局)。

五、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网上办公)。

购销调控股

二0一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20篇: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

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保护粮食生产者和收购者的合法权益, 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向粮食生产者收购粮食以及与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监督相关的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和监督检查不得向申请者和被监督检查者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条 直接向粮食生产者收购粮食必须经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称审核机关)审核资格,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称登记机关)登记。

第五条 审核粮食收购资格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 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 资格条件

第七条 申请从事粮食收购的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经营资金筹措能力;

(二)拥有或通过租借具有必要的粮食仓储设施;

(三)具备相应的粮食质量检验、保管能力。

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既要鼓励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从事粮食经营活动,搞活粮食流通,又要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既要有利于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的形成,又要符合本地实际情况;既要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又要遵循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规则的原则,并应与毗邻地区协调、衔接,提出粮食收购资格的具体条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第八条 凡常年收购粮食并以营利为目的,或年收购量达到50吨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必须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年收购量低于50吨的个体工商户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无须申请粮食收购资格。

个体工商户申请粮食收购资格的条件是须具备筹措经营资金3万元以上的能力。

第三章 资格申请与审核

第九条 尚未登记的新设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申请粮食收购资格,应向与其设立时应到的登记机关同级的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机关提出申请,审核合格后进行工商登记。

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申请粮食收购资格,应向与其设立时所到的登记机关同级的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机关提出申请,审核合格后到登记机关进行变更登记。

中央直属企业所属企业收购粮食,应到其登记机关同级的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机关申请资格。

第十条 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机关应在其办公地或其他公开场所公布申请粮食收购所需的全部申请材料,明示申请和审核程序及期限等有关信息,提供有关申请材料的填写示范文本。

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机关不得要求申请者提供与收购资格审核无关的材料,对申请者提供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材料,审核机关应依法保密。

申请者对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机关公示的有关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资格审核示范文本内容有疑义的,有权要求审核机关予以说明、解释。审核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应当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第十一条 粮食收购资格申请者可以亲自到审核机关办理,也可以委托有关组织和个人进行;可以将有关材料直接送达,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方式提出申请。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电子政务方式进行粮食收购资格的申请和审核。

第十二条 申请粮食收购资格时,须向审核机关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仅限新设企业)复印件;

(三)资信证明;

(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

(五)有关检验、化验仪器和设施证明材料。

原来从事粮食收购业务的经营者须同时提交上一年度粮食购销情况年报表。

第十三条 对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内的审核事项,审核机关应及时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目录及材料格式进行形式审查。

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审核机关能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应当场作出决定;不能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必须在自接到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逾期不作出决定的,视为受理。

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存在错误、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可以当场修改的,应允许申请者当场进行修改和完善;不能当场修改完善的,应一次告知申请者需要修改完善的内容。

无论受理与否,审核机关都必须向申请者出具加盖本机关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十四条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审核机关应根据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者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

如有必要,审核机关可以对申请者的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检验仪器和设施进行实地核查;也可以对申请者提供的有关专业人员进行询问。

第十五条 审核机关自受理之日起,须在十五日内向申请者作出答复。符合规定条件者,应发给《粮食收购许可证》;认为申请者条件不符的,应向申请者作出书面说明,并告知申请者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逾期不向申请者提供书面通知的,视为授予资格。

审核机关应定期将审核结果在指定的媒体或场合公示。

第十六条 审核机关工作人员办理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时,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不得牟取其他利益。

第十七条 《粮食收购许可证》的格式文本由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规定,由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印制。

粮食收购资格由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的,有关粮食收购资格的申请、受理等材料的格式文本由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印制。

粮食收购资格由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的,有关粮食收购资格的申请、受理等材料的格式文本由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规定、印制。

第十八条 粮食收购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粮食收购者从事跨地区粮食收购的,只需持有效粮食收购资格证明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到收购地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即可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收购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再审核资格,不得有任何歧视行为。

第十九条 本办法实施前批准的粮食收购者,可继续从事粮食收购活动;但应在本办法实施后的三个月内重新向审核机关申请粮食收购资格,经审核未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不得再继续从事粮食收购活动。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要求,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

第二十一条 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下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粮食收购资格审核中的违法行为。

地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每季度结束后十日内将本辖区内的上一季度的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情况报上一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下列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

(一)粮食收购者是否具备粮食收购资格;

(二)粮食收购者《粮食收购许可证》所登记的内容有无重大变化;

(三)粮食收购者有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的《粮食收购许可证》的行为;

(四)粮食收购者是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粮食收购政策。

第二十三条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通过要求粮食收购者报送书面资料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在本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查处粮食收购者在收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四条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粮食收购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公布监督检查情况。

第二十五条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粮食收购者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取被检查人的财物,不得牟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六条 粮食收购者必须积极配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有权拒绝监督检查过程中的任何违法与非法要求。

第二十七条 粮食收购者在其资格授予机关辖区外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应接受其收购活动所在地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收购活动所在地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处理结果抄告该收购者的资格审核机关。

粮食收购者违法经营,按规定需要取消粮食收购资格的,应由其资格审核机关作出决定。

第二十八条 粮食收购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审核机关暂停或取消其收购资格:

(一)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

(二)粮食收购者有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条件的;

(三)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

(四)粮食收购者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

(五)粮食收购者未按规定报送有关粮食收购数据的;

(六)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政策的。

第二十九条 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将监督检查总结报告报送上一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十一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粮食收购监督检查通报机制。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把取消粮食收购资格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告知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或注销登记。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粮食收购者违法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有权向收购活动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对举报人要求保密的,有关部门必须为举报人保密,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实施细则,由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中“以上”、“„内”包含本数。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粮食收购公司简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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