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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对制度整改措施(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6-29 08:01:52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

一、履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住院号(门诊号)两项核对患者身份。为确保安全也可另加年龄、性别、床号等信息进一步确认患者身份,禁止仅以病房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二、医院建立有两种识别患者的方法,一是对清醒患者的双向查对,二是严格执行腕带识别制度。确认患者身份时应让患者或其近亲属陈述患者姓名。对新生儿、意识不清、因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可让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为无名患者进行诊疗活动时,须双人核对,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治疗。

三、诊疗查对

(一)医师在进行诊疗活动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诊断、过敏史等信息。开具医嘱、处方、检查(验)单时,再次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诊断、过敏史等信息。

(二)进行各种检查或治疗操作前,必须全面检查器械用品等是否适宜及完好,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部位等信息。

四、医嘱查对

(一)医师开具医嘱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诊断、过敏药物等信息。

(二)执行医嘱时,值班护士必须认真阅读医嘱内容,对模糊不清、有疑问的医嘱须与医师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三)处理医嘱,做到班班查对,护士长每周总查对二次。

(四)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应签全名。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五)所有医嘱须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特殊医嘱须有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六)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双方核实无误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完毕,医师要及时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保留至抢救结束,经两人核实后方可弃去。

五、医嘱执行查对

(一)值班护士必须认真阅读医嘱内容,并确认患者姓名、床号、药名、剂量、次数、用法和时间、填写各种执行卡。

(二)执行者应根据执行卡内容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时间、剂量、浓度、方法、有效期。

(三)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具体内容:

1、查药物有无沉淀、变质、混浊,安瓿、药瓶有无裂痕,瓶口有无松动;

2、查药物的有效期,配伍禁忌;

3、查针筒是否完好,有无漏气;针头是否锐利,有否带钩弯曲。

(四)对有疑问的医嘱核实后再执行。

六、输液查对

(一)认真核对输液卡与医嘱单上的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用法、时间。

(二)备药前要检查药品的名称、剂量、有效期、批号、药品质量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楚者不得使用。

(三)易致过敏的药物,给药前要询问有无过敏史,做过敏试验,过敏试验阴性者方可应用;使用毒麻、精神性药物时,要经二人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

(四)静脉推注或静脉点滴用药时,应在输液袋(瓶)、针管上注明患者的姓名、床号、药名、剂量、浓度、用法、时间。

(五)护士为患者输液时应认真查对,查对患者的姓名时,采用双向核对法,由患者陈述姓名,以确保注射安全。

(六)应用特殊药物时应在输液瓶(袋)上签署加药者姓名,以便核对。

七、口服用药查对

(一)中心摆药室护士将口服药送到病区后,由病区护士查对无误后方可发药。

(二)发药时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如有疑问,及时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三)按规定的时间配药及给药,并督促患者及时服用,提前或推后不得超过30分钟,以免影响药效。

(四)及时观察患者服药后的治疗效果及药物的不良反应。

(五)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八、输血查对

(一)血样采集查对

1、采血前须确认患者信息,将专用标签贴于试管。

2、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房/门急诊、血型和诊断,采集者签名。佩戴“腕带”患者应用“腕带”识别身份。

3、抽血时如有疑问,不能在错误的输血申请单和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核对,确认无误后重新填写(打印)输血申请单及标签。

4、医务人员将血样标本送至输血科,并与输血科工作人员当面共同核对患者相关信息。

(二)输血科查对

1、血样查对

(1)输血科人员收输血申请单时,要查填写是否规范,查临床诊断、输血目的、输血史和妊娠史、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输血前检查、申请医师及主治以上医师意见的填写是否清楚,查交费手续。

(2)输血科人员对血标本必须核对输血申请单上提供的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与实际患者是否一致。如果二者不一致,必须重新抽取标本、不允许修改错误标签或错误申请单。检查标本的数量与质量。受血者全血样本 3ml(EDTA抗凝),稀释和溶血的标本不能使用。

2、交叉配血查对

(1)受血者配血的标本必须是输血前三天之内的。

(2)配血者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 ABO 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 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3)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进行交叉配血实验。机器采浓缩血小板、血浆等应 ABO 血型同型输注。

(4)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实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实验结果。

3、发血查对

(1)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取血。

(2)取血与发血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实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3)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①标签破损,字迹不清;②血袋有破损,漏血;③血液中有明显凝块;④血浆中有明显凝块;⑤血浆呈乳糜或暗灰色;⑥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⑦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界面上出现溶血;⑧红细胞层呈紫红色;⑨过期或其它须查证的情况。

(4)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 2—6℃冰箱,至少 7 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5)血液一经发出后不得退回。

(三)输血查对

1、输血前,检查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

2、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输血记录单)共同到患者床旁确认受血者,并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液成分、血量,核对供血者编号、血液成分、与患者的交叉配血实验结果等。

3、输血后,再次核对医嘱及输血信息,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归入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24小时。

九、各种标本采集、送检查对

(一)标本采集严格按医嘱执行并认真核对申请单。

(二)采集标本时认真核对床号及姓名,并向患者说明采集标本的目的及注意事项,根据申请单所查项目的要求采集相应的标本。

(三)急症化验应及时送检,并与化验人员共同核对清楚,及时询问化验结果。

(四)常规化验结果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科室时,应及时查明原因,以免影响诊治。

(五)如标本不能及时采集时,应及时汇报。

十、饮食查对

(一)每日查对医嘱后,护士应核对病床上饮食标记,查对床号、姓名、饮食种类,并向患者宣传治疗膳食的临床意义,有更改时及时调换标记,并通知营养科及病人。

(二)发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三)开饭时,再次查对饮食是否正确。

(四)对禁食患者,应在饮食单和床尾设有醒目标记,并告诉患者或家属禁食的原因和时限。

(五)因病情限制食物的患者,其家属送来的食物,须经医务人员检查后方可食用。

十一、手术查对(含介入或有创诊疗操作)

(一)接手术患者时,手术室人员与病房护士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年龄、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及其标记、术前用药、所带的术中用药、病历与资料及术前准备完成情况等,填写手术患者交接记录单。应用“腕带”识别身份。

(二)手术前遵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医师、麻醉师、手术室护士的三方查对。

(三)查对无菌包外信息、包内灭菌指示卡的灭菌情况及手术器械是否符合要求。对使用各种手术体内植入物之前,应对其标示内容与有效期进行逐一核查。使用后将包外信息卡及植入物标签粘贴于《手术清点记录单》上。

(四)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时,术前与缝合前必须由器械和巡回护士双人清点纱布块、纱布垫、纱(棉)球、器械、缝针、线轴数目等;术前清点结束,巡回护士必须复述一遍,确保清点物品数目的准确性。术中临时增加或减少的物品,以同样方法清点、记录。术毕,再清点复核一次,并签字。清点物品数目不符时,不得关闭体腔或交接班。

(五)凡病情需要填入体内的纱布、纱条或内植物等应详细记录在《手术清点记录单》上,手术医师确认签字,以便取出时核对。

(六)手术取下的标本,器械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填写病理检验单,处理病理人员在病理标本登记表上签字后专人送检,并与病理科相关人员核对后分别签字。

(七)用药与输血应按要求进行查对。

二、供应室查对

(一)回收后的器械物品:双人查对名称、数量、初步处理情况及完好程度。

(二)清洗消毒时:查对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及配制时间、浸泡消毒时间。

(三)包装时:查对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质量、干燥度。

(四)灭菌前:查对器械敷料包装规格是否符合要求,装载方法是否正确;灭菌方法的选择是否准确;灭菌器各种仪表、程序控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五)灭菌后:查试验包化学指示卡是否变色、有无湿包。植入物及器械是否每次灭菌时进行生物学监测。

(六)发放各类灭菌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外观质量、灭菌标识等。

(七)随时检查供应室备用的各种无菌包是否在有效期内及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八)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要查对检测合格报告、有效期、包装的完好性。

十三、药剂科查对

(一)配方前,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处方日期;检查医师处方是否符合规定。

(二)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规格、数量、配伍禁忌、用药合理性。

(三)发药时,实行“四查、一交代”:即查对药名、规格、剂量、数量、用法用量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的性状、规格剂量、包装、标签等是否正确完好。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交待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门急诊发药窗口在发药时应呼叫患者姓名,讲清药品的名称、用法及用量。

(四)院内调剂各科室药品时必须在发送前核对无误后方能发出。病房护士收到药品后应当即点清药品和数量并签字。

(五)中药配方、配方后必须有专人复核。

四、检验科查对

(一)采集标本时,认真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检测项目等。

(二)收(送)检验标本应新鲜、查对标本类型和标本容器是否都相符、留取的标本是否合格、有无条形码等,如经查对不符,检验人员可将其退回(不收)重新采集。

(三)查对送检标本质量是否合格,标本量是否够用,抗凝效果是否达到要求,采集的标本是否符合检验项目的标准等。对不合格标本拒收;对拒收有难度的,电话通知或者报告单上有标注(如:重度溶血、样本量不足等)。

(四)检验时,应认真查对仪器性能、试剂质量、申请项目与标本是否相符;标本号、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病房号、床号等相符后再做试验。

(五)试验做完后必须逐项核对查对检验目的、结果、是否缺项等,无误后再审核,签上核对者姓名方可打印报告并发出报告单。遇疑难问题,应大家共同分析处理。

(六)检验后化验结果严重异常时,按照不同检验项目的复检制度和镜检制度重新测定或手工复查,并在报告单注明。

(七)发报告单时,应认真查对科别、姓名及检验项目。

(八)为必要时复查,需保留标本的项目(血型、痰片、淋病涂片结核菌涂片等)应按照规定予以保存。

十五、病理科查对

(一)接收标本时,需核对病理送检单及标本瓶签上的姓名、性别、住院号、送检科室、床号、有无标本、标本种类及数量、固定液有无干涸等;手术室送检的标本应两人同时查对,与送检人员严格核查后,签字确认。

(二)查看病理送检单中临床填写的相关内容例如病史、实验室检查、手术所见、临床诊断等是否详细、清楚,如有问题及时与相关科室联系。核实无误后,准确编号、登记。

(三)取材时复查姓名、住院号、临床诊断、标本类型及数量。

(四)病理医师取材后与技师核对组织块数。

(五)组织切片技师与病理医师交接时核对切片数。

(六)发病理报告时,医师查对临床病史、手术所见及临床诊断,如有疑问,与临床医师及时沟通核对。

(七)送报告时,核对姓名、年龄、住院号、科室,病理诊断,有无错漏字。

(八)首次诊断恶性肿瘤,应由高年资医师或科主任复验切片,并签署病理报告。

十六、医学影像科查对

(一)接收影像诊疗申请单时,须查填写是否符合规范(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主要临床表现、检查部位),查临床初步诊断,检查部位(左右是否清楚)与检查目的是否相符;查交费手续是否完善等。

(二)技术人员摄片和医师发报告进行X线、CT、MR诊疗时,各环节查对片号(检查ID号)、姓名、性别、年龄、申请科室、住院号(门诊号)、检查部位和目的与申请单是否一致,是否与患者一致,严防差错。

(三)在诊断治疗过程中,应查对比剂及药品名称、剂量、浓度、用法、有效期,查对比剂及药品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查患者有无碘、药物过敏史,应查安全急救措施是否完备,查对比剂或者CT增强、磁共振增强扫描的术前谈话,谈话签字,谈话医师、护士及技术人员签字、日期并注意观察术后反应。

十七、超声科查对

(一)登记时,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检查部位,查对检查、治疗。

前病人准备工作是否做好,并告知注意事项。

(二)检查时,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检查部位、目的。

(三)治疗时,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临床诊断、治疗部位、条件、角度、时间,查对药品名称、剂量、浓度、方法、有效期。

(四)发报告时查对患者姓名、科别、床号、住院号。

八、康复医学科查对制度

(一)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部位、种类、剂量、时间、有无医嘱、身体状况是否稳定。

(二)会诊时,查对患者科别、病房、姓名、性别、年龄、疾病种类等。

(三)低频治疗时,查对治疗部位、电极正反、电流量、次数、电源线有无漏电、仪器有无损坏。

(四)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物、患者有无心脏起搏器、患者有无发热、有无感染。

(五)针刺治疗前,检查针数和质量,取针时查对针数和有无断针。

十九、特殊检查室(神经特检、心脏特检、内镜、肺功能室等)查对

(一)检查前,查对科别、病房、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佩戴“腕带”患者应用“腕带”识别身份。

(二)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三)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住院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结果。

十、其他科室应根据上述要求,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二十

一、如因未执行本制度所致后果,由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发生医患纠纷者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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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开具医嘱、处方或者各种申请单、治疗单、手术单等医疗文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以及相关信息资料,加以核实。

(一)处理医嘱时,应查对医嘱是否符合书写规范,并在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二)各班应查对医嘱。输入电脑或处理医嘱者、查对者均需签全名,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并有记录(尚未取消医嘱本的,每班查对新医嘱,每周总查对一次)。

(三)对有疑问的医嘱,应查清后执行。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一)服药、注射、输液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三查指备药前查、备药中查、备药后查;八对指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及质量和有效期。

(二)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失效。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三)备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配药时应注意配伍禁忌。

(四)凡需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在试验前,应详细询问过敏史。试验结果应由执行者和复查者双签名。阴性者方可使用。

(五)发药和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核对无误后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

(一)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1、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病人所佩带的腕带、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及原始血型。

2、抽血(交叉)后须在试管上贴条形码,并在医嘱上写上采血者的姓名、采血时间,必须有双签名 ,并由护士亲自送达检验科。

4、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5、抽血时对化验单与病人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责任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化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

(二)输血查对制度

1、输血前病人查对:须有两名医护人员核对病历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病人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2、输血前用物查对:检查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有效期内。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震荡,勿加温,勿放入冰箱速冻,在室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

3、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单)共同到病人床旁核对床号、询问病人姓名,查看病人腕带、床头卡,询问血型,以确认受血者。

4、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滴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继续输注另外血袋。输血期间,密切巡视病人有无输血反应。

5、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进行核对医嘱,病人床号、姓名、血型、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的血型、献血编号、献血者姓名、产品号、采血日期,确认无误后签名。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输完血的血袋,在科室保留24小时后交给检验科。

四、手术室查对制度

1、接病人前,要查对病人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查对病人腕带、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前与缝合前清点纱布、纱布垫、缝针和器械的数目是否与术前相符。

4、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查单送检。

五、药房查对制度

1、配方时,查对处方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姓名、年龄,并交待用法及注意事项。

六、检验科查对制度

l、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床号、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并有验收登记。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并有结果登记。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并有记录。

七、放射科查对制度

l、检查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左、右)、位置、目的等。

2、拍照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位置、条件、中心线、时间、角度,确认无误后方可曝光。

3、签发报告时,查对楣栏是否填写完整、科别、病房、姓名、诊断意见。

八、理疗科及针灸科查对制度

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九、供应室查对制度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十、功能诊断科(心电图、超声波等)查对制度 l、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一、产房查对制度

1、严格核对产妇姓名、新生儿腕带、性别、防止错抱。

2、产妇和新生儿给予治疗和处理,要严格“三查八对”。

3、查产包、手术包、缝合包内灭菌指示剂,以及器械是否完整。

4、凡手术和会阴切开缝合,要在术前、术后清点敷料和器械。

二、饮食查对制度

l、每日查对医嘱后,以饮食单为依据,核对病员床前饮食卡,查对床号、姓名及饮食种类。

2、发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发放时,在病员床前再查对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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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对制度

1.目的: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2.范围:适用于标本检验的全过程。 3.内容

3.1 接收标本时要三查:查检验申请填写是否齐全;查检验申请及标本上的名字、床号、住院号是否一致;查检验申请是否合格。

3.2 填写报告时要三对:对检验项目是否遗漏;对结果是否传输错误;对结果与诊断是否相符。

3.3 出现异常检验结果时三要:要复查;要请教别人;要联系临床。

3.4 审核、分发报告时三注意:注意检验报告单整洁、清楚;注意血型必须第二者复查化验结果并双签名;注意将发生的问题进行登记,并接受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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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对 制 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每日总对,包括医嘱单、执行卡、各种标识(饮食、护理级别、过敏、隔离等),设总查对登记本。单线班处理的医嘱,由下一班负责查对。

2、各项医嘱处理后,应核对并签名。

3、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4、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一遍,经医师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完毕,医师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

5、对有疑问的医嘱须经核实后,方可执行。

二、发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发药、注射、输液等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

三查:备药时与备药后查,发药、注射、处置前查,发药、注射,处置后查。 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药品有效期。 一注意:注意用药后的反应。

2、备药时要检查药品是否在有效期内、标签是否清晰;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瓿、注射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瓶(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等。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备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麻醉药使用后须保留空安瓿备查,同时在毒、麻药品管理记录本上登记并签名。

5、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6、发药、注射、输液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7、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床号、姓名、主要药名、剂量,并留下空安瓿,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使用。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抽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1)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患者血型化验单上的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 2)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一名护士值班时,由值班医师协助)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3)抽血(交叉)前须在盛装血标本的试管上贴好写有病区(科室)、床号、住院号、患者姓名等的条形码,条形码字迹必须清晰无误。

4)抽血时对化验单与患者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师重新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如发现错误,应重新填写化验单和条形码,切勿在错误化验单和错误条形码上直接修改。

2、取血查对制度:取血时,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编号、输血数量、血型等是滞与交叉配血报告单相符,确保准确无误。检查血液有交期及外观,符合规范要求。

3、输在过程查对制度

1)输血前患者查对:须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核对供血者与患者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查实相符后进行下一步程序。

2)输血前血液及用物查对:检查血袋上的采血时间,血液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未过期、无溶血、无凝血、无变质后方可使用。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有效期内。

3)输血时查对:须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单)到患者床旁核对床号,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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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患者姓名,查看床头卡,询问血型,确认受血者后方可输血。

4)输血后查对:完成输血操作后,现次核对医嘱,患者床号、姓名、血型、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的血型、编号、供血者姓名、采血日期、确认无误后签名。将交叉配血报告单粘贴在病历中,将血袋冷藏保存24小时备查。

四、无菌物品查对制度

1、使用灭菌物品和一次性无菌物品前,应检查包装和容器是否严密、干燥、清洁,检查灭菌日期、有效期、灭菌效果指示标识是否符合要求。若发现物品过期、包装破损、不洁、潮湿、未达灭菌效果等,一律禁止使用。

2、使用已启用的灭菌物品,应核查开启时间、物品质量、包装是否严密、有无污染。

3、消毒供应中心发放一次性无菌物品的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记录内容包括物品出库日期、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灭菌日期、失效日期等。

4、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无菌物品的领取、保管。定期清点,分类保管,及时检查。确保产品外包装严密、清洁,无菌物品无潮湿、霉变、过期。

五、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患者接入手术室前:手术室接患者人员与病区当班护士核查患者科室、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与手术部位、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影像学资料等,手术患者均应配戴身份识别标识(腕带),不能将贵重物品(如手机、戒指、项链、耳环)、假牙等带入手术室。

2、患者进入手术室后,必须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并签名。由麻醉医师主持并埴写“手术安全核查表”,无麻醉医师参加的手术由手术医师主持并填写表格。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前,参加手术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巡回和/或洗手护士应全部到位,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核查表。实施手术安全核查表的内容及流程如下:

1)麻醉实施前:按“手术安全核查表”的内容,三方共同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此次核查由麻醉医师主持,麻醉医师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三方签名。

2)手术开始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识,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此次核查由主刀医师主持,三方签名。

3)患者离开方术室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此次核查由巡回护士主持,三方签名。

3、术中用药的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负责核查。

4、、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手术前、关闭体腔前后查对纱垫、纱布、缝针、器械等数目是滞与术前相符。

5、手术取下的标本,由洗手护士与手术医师核对后,由手术医师填写病理检验单送检,并进行登记与交接。

常宁市红十字会医院

201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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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护理核心制度) (1)医嘱执行与查对制度 ①要按时执行医嘱,根据医嘱内容正确转抄到各治疗单上,执行后必须及时签名并注明时间。

②所有医嘱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一般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患者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时,执行者须复述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用过的抢救药物空安瓿、空瓶须保留,经两人核对,补开医嘱后方可丢弃。

③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白班医嘱每日核对。早班医嘱由早班、主班核对,小夜班医嘱由小夜班、大夜班核对,大夜班医嘱由大夜班、主班核对,并签全名。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二次,核对时应至少由二人共同完成,一人对电脑,一人对各种执行单。护士长每周至少参加三次白班医嘱核对。 ④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录于各种治疗单上。

⑤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待清楚,并在护士交班报告上、护办室记事板上注明。

⑥实习医师无单独下达医嘱权,开出医嘱后需有上级医师签名,核实后方有效。 ⑦护士长每日下班前必须检查当日医嘱的各项治疗、护理完成情况,有情况及时处理。

(2)给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①执行医嘱及各项治疗护理时要做到“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时间、剂量、浓度、方法。

②清点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是否在有效期内、标签是否清晰;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密封瓶盖有无松动;输液瓶(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等。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③备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④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麻醉药使用后须保留空安瓿备查,同时在毒、麻药品管理记录本上登记并签名。 ⑤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⑥执行任何治疗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医嘱和向开具医嘱的医生问清后方可执行。 (3)输血查对制度

①采取血标本时,必须核对患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要求准确无误;凡两位以上患者同时配血时,血标本要分别采取。 ②输血时要严格执行“三查十对”, 三查:查血液有效期、查血液质量、查输血装置是否完好;

十对:对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血袋号、血量、血品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献血者条形码。

③输血前需经两人核对签名,准确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4)无菌物品查对制度

①使用灭菌物品和一次性物品前,应检查包装和容器是否严密、干燥、清洁,检查灭菌日期、有效期、灭菌效果指示标识是否符合要求。若发现物品过期、包装破损、不洁、潮湿、未达灭菌效果等,一律禁止使用。 ②使用已启用的灭菌物品,应检查开启时间、物品质量、包装是否严密、有无污染。

③消毒供应中心发放一次性无菌物品的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记录内容包括物品出库日期、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灭菌日期、失效日期等。 ④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无菌物品的保管。定期清点、分类保管,及时检查。确保产品外包装严密、清洁,无菌物品无潮湿、霉变、过期。 (5)手术室查对制度

①手术室护士接患者时,应查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术前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查患者有无佩带首饰、假牙、备皮情况;查血型、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X光片等。

②查无菌手术器械、敷料包名称、有效期及3M指示色带有无变化,包布有无破损,潮湿。

③查无菌包包内的指示卡有无变色,以及手术器械物品是否齐全,功能到位。 ④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器械护士与巡回护士要在术前、关闭体腔或深部组织前、后二人核对纱垫、纱布、缝针、器械等的数目,并有记录及核对者签名。 ⑤手术器械清点单,应有统一规格,必须术前、术中、术后,共同清点签名后夹入病历以备后查。

⑥术中输血时二人严格按“三查八对”的原则核对后执行。

⑦病理标本管理制度应遵循专人负责清点、登记、签收制度,认真执行四查四对制度。

四查:查标本固定液、查标本、查申请单、查标签。 四对:对姓名、对床号、对住院号、对标本名称。 (6)供应室查对制度

①准备器械包时,要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及功能。

②发放器械包时,要查对名称、消毒日期、3M无指示色带及数量。 ③收回物品时,要查对名称、数量、有无破损及清洁处理情况。

④灭菌时查温度、压力、时间、灭菌效果指示剂、干湿度,符合要求方可发放。 护理文书书写制度

(1)遵循“安徽省护理文书书写规范”进行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记录。

(2)按照分级护理制度的要求,护理人员对住院患者按护理级别执行各项护理措施,并做好记录。病情变化时随时记录。

(3)因抢救急、危重病人未能即时书写护理文书,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4)护理文书书写除特殊说明外,应当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书写,各项记录书写结束时应在右下角签全名。实习、进修与未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护士书写的护理文书,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指定的合法执业护士即时审阅,其修改意见、修改日期及签名用红色墨水笔书写,签于书写者的左侧。

(5)进修护士应取得合法执业资格并在当地医疗主管部门注册,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能力认定后方可书写护理文书。

(6)护理文书书写使用中文和通用的外文缩写,应用医学术语。患者述及的既往疾病名称和手术名称应加引号。

(7)护理文书应当文字工整,图表、字迹清晰,不出格、跨行;书写内容重点突出,层次分明,避免重复,语句表述准确、简练、通顺,符号、标点应用正确。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画在错字上(记录者用用蓝黑笔画双横线,修改者用红笔画双横线),然后更正,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辩,并注明修改日期、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8)各类护理文书楣栏共同项目包括:患者姓名、科别、病区、床号、住院号或病案号。各种表格栏内必须认真填写,无内容者画“/”。 (9)护理文书各项记录必须有完整日期,按“年、月、日”顺序填写(如2012.5.28),急诊、抢救等记录应精确到分。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公历)和时间(北京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计量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护理文书书写应规范使用汉字,简化字、异体字按《新华字典》为准,不得自行杜撰。杜绝错别字。

(11)护理查房、教学查房、疑难病例讨论、个案分析等护理记录,是护理人员通过对患者病情变化的分析讨论而提出的意见、评价和建议等,属主观性护理文书,暂不纳入病历管理,也不提供给患者(或其它法定代理人)复印、复制。

(12)对归档前的护理文书,应指定专人按我院制定的《护理文书质量评价标准》进行考核评价后方可归档。

推荐第6篇: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

1、医嘱查对制度:

(1) 处理医嘱时,应查对医嘱是否符合书写规范,并在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2) 医嘱应班班查对。输入电脑或处理医嘱者、查对者均需签全名,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并有记录(尚未取消医嘱本的,每班查对新医嘱,每周总查对二次)。

(3) 对有疑问的医嘱,应查清楚后执行。

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 服药、注射、处置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时间、用法。

(2) 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 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 易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要保留安瓿,以便必要时查对。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 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无误后方可执行。

3、输血查对制度:

(1) 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效期,血液有无凝块和溶血,血袋有无漏气,裂痕。

(2) 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是否相符,交叉配血试验有无凝集反应。

(3) 查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及申请输血量。

(4) 输血前需经两人核对无误方可执行,并由两人在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签全名及执行时间。

(5) 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24小时,以备必要时检查。

4、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1) 术前准备及接病人时,应查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部位(左、右)。

(2) 查术前用药,配血报告、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等。

(3) 查无菌包内灭菌指示剂是否达到要求,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4) 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核对纱垫、纱布、缝针、器械的数目是否与术前相符。

(5) 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核对后,再将标本与病理检验单同时送检。

5、供应室查对制度

(1) 准备器械包时,要查对物品名称、数量、质量及清洁度。 (2) 发器械包时,要检查物品名称、数量及灭菌日期。

(3) 收回器械包时,查对物品名称、数量、质量、有无破损及清洁处理的情况。

(4) 灭菌时查温度、压力、时间,灭菌后查灭菌指示带有无变黑及灭菌包有无湿包情况。达到灭菌要求后方可发出使用。

6、饮食查对制度

(1) 床头饮食卡应与医嘱相符。

(2) 病人就餐时,查对床头饮食卡与病人饮食种类是否相符,自备饮食与医嘱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 对特殊治疗饮食、检查饮食,护士应查对落实。

分级护理制度

1、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四个级别。

2、特级护理;(1) 病情依据: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 ① 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② 重症监护患者; ③ 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④ 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⑤ 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⑥ 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⑦ 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2)护理要求

①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随时严密监测生命体征(T、P、R、BP); ②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③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④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⑤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⑥实施床旁交接班;

3、一级护理;

(1) 病情依据: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 ① 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② 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③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④ 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 护理要求 ① 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 根据患者病情,定期测量生命体征(T、P、R、BP); ③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④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⑤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4、二级护理:

(1) 病情依据: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 ① 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② 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2) 护理要求 ① 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 根据患者病情,按常规给患者测量体温、脉搏、呼吸; ③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⑤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5、三级护理:

(1) 病情依据: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 ① 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② 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2) 护理要求 ① 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 根据患者的病情,按常规为患者测量体温、脉搏、呼吸; ③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6、质量标准: ① 床铺平整、清洁、舒适、无碎屑、无尿渍、无血迹。 ② 卧位舒适,符合病情和治疗要求。 ③ 口腔清洁,妥善处理口腔黏膜溃疡、出血等。 ④ 满足饮水、排泄的需求。 ⑤ 满足进食的需要。 ⑥ 皮肤清洁、完整无破损,会阴、肛门清洁无异味,指、趾甲、须发等洁净;穿刺点、伤口清洁。 ⑦ 各管道整洁、通畅、定期更换,摆放合理、需注明管道名称、置管时间及深度。 ⑧ 根据肢体功能,协助和指导适当的功能锻炼。

护士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要求

(1) 交班者在交班前应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按护理文书书写规范要求做好护理记录。 (2) 交班者整理及补充常规使用的物品,为下一班做好必需用品的准备。

(3) 交接班必须按时。接班者提前到科室,完成各种物品清点、交接并签名,阅读重点病人(如危重、手术、新病人)的病情记录。

(4) 交接班必须做到书面写清、口头讲清、床前交清。接班者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代不清,应立即询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生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

(5) 交接双方共同巡视病房,注意查看病人的病情是否与交班相符,重病人的基础护理、专科护理是否符合要求以及病室是否达到管理要求等。

(6) 对特殊情况者,如情绪、行为异常和未请假外出的病人,应及时与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联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向院部汇报。除向接班护士口头交班外,还应做好记录。

2、交班方式:(1)书面交班。

(2)口头交班。

(3)床边交班。

3、交班内容

(1)病人动态:包括病人总人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等人数,重危病人、抢救病人、一级护理病人、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变化的病人及死亡等情况。 (2)病人病情:包括病人的意识、生命体征、症状和体征、与疾病相关的检查结果,治疗、护理措施及效果(如各种引流管是否通畅,引流液的色、性状、量;输液的内容及滴数;注射部位有无红肿、渗漏);病人的心理变化,病人对疾病的态度,家庭、单位的态度和支持情况等。

(3)物品:包括常备毒、剧、麻药品、抢救物品、器械、仪器等数量及完好状态。

抢救及特殊事件报告处理制度

1、对于各科室进行的重大抢救活动及特殊病例的抢救治疗应及时向医院有关部门及院领导报告,以便使医院能掌握情况,协调各方面的工作,更好地组织力量进行有效的抢救和治疗。

2、需报告的重大抢救及特殊病例包括:

(1) 涉及灾害事故、突发事件所致死亡3人及以上或同时伤亡6人及以上的抢救。(2)知名人士、保健对象、外籍及境外人士的抢救。(3)本院职工的住院及抢救。(4)涉及有医疗纠纷或严重并发症患者的医疗抢救。(5)特殊及危重病例的医疗及抢救。(6)大型活动和其他特殊情况中出现的患者。

3、应报告的内容

(1) 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分类,伤病亡人员的姓名、年龄、性别、致伤及病亡的原因、伤病员的病情、预后、采取的抢救措施等。

(2) 大型或是和特殊情况中出现的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诊断、病情、预后及采取的医疗措施。

(3) 特殊病例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治疗抢救措施、目前情况、预后等。

4、报告程序及时限

(1) 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客商领导及院有关部门报告;参加院前、急诊及住院者抢救的医务人员向医务科、护理部报告:参加门诊抢救的医务人员向门诊部报告;节假日、夜间向院总值班报告。在口头或电话报告的同时,科室、病房应填报书面报告单在24小时内报医务处。

(2) 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院前总值班接到报告后应在10分钟内向院领导报告。

护理风险防范措施

1、对全体护理人员进行质量意识、护理缺陷安全教育,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对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树立“以人为本,满意服务”的服务理念,用真心、真情为患者服务。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断更新专用知识,熟练掌握高新仪器的使用,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4、进行各项护理操作均需履行告知程序,对新技术、新业务、自费项目、创伤性操作等需履行签字手续。

5、工作时间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随意脱岗。

6、维护全局,搞好医护配合,加强护患沟通。

7、按护理级别要求巡视患者,认真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按要求规范书写护理记录及一般患者护理记录。抢救病人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

8、进行各项技术操作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9、进行无菌技术操作时,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10、注意配伍禁忌,密切观察药物不良反应。

11、病房各类药品放置有序,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12、护理差错或护理投诉按规定及时上报科室领导及护理部,不得隐瞒,并保存好病历。

13、护理用具、抢救仪器要定期检查,保证处于备用状态,护理人员要熟悉放置位置,熟练掌握各种仪器的使用方法。

14、按规定认真交接班,危重患者、新患者、年老体弱、手术、特殊检查及突然发生病情变化等患者要床头交接班。

15、按有关规定使用一次性医疗物品,并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包装破损、潮湿、污染等现象发生。

16、按规定处理医用垃圾,防止再次污染及交叉感染,给患者带来伤害。

17、住院期间要保证安全,防止各种意外发生。

18、对专科开展的新项目及新技术应及时制定护理常规,以护理人员能够人员遵照执行。

护理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为了积极倡导、鼓励医护人员主动报告不良事件,通过学习“错误”,提高对才“错误”的识别能力和“免疫”能力,通过对不良事件的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提升保障患者安全的能力,特制度主动报告制度。

1、护理部将护理不良事件当做护理缺陷管理,列入护理专项管理。

2、护理不良事件包括:给药差错、意外跌倒、压疮、管道滑脱、意外事件等。

3、科室发生不良事件当班护士应主动及时汇报病区护士长,病区护士长24小时内上报护理部(严重事件应立即汇报)。

4、科室对发生的不良事件组织分析讨论,提出整改措施上报护理部。

5、护理部每月在护士长例会及时通报全院当月发生的不良事件,组织分析讨论,提出整改措施,各科室引以为戒。

6、对发生不良事件未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的科室和当事人,一经发现给予严肃的处罚。

护理差错、事故报告登记制度

1、各科室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

2、发生差错、事故后,要本着患者安全第一的原则,迅速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坏或将损害降到最低的程度。

3、当事人要立即向护士长汇报,护士长要逐级上报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24~48小时内上报护理部。

4、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以备监定。

5、差错、事故发生后,科室和病房要组织护理人员进行讨论,分析出现差错的原因,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根据差错的情节及对患者的影响,确定差错、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6、发生差错、事故的单位或个人,有意隐瞒,不按规定报告,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7、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不断改进护理管理制度。

护理堵漏差错报告登记制度

1、护理部设立护理堵漏差错登记表,科室发生堵漏差错时应及时上报。

2、发现者应立即查询核对及时堵漏并报告病区护士长,护士长48小时内口头或电话报告护理部》

3、发现者应在24小时内填写护理堵漏差错登记表,护理长应在1周内组织科室护士讨论,分析发生的原因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并提出防范措施。

4、护理部接到科室报告后应及时组织讨论分析发生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及完善相关制度,作为安全隐患,在各护理单元引以为戒,杜绝差错的发生。

5、鼓励护士主动报告堵漏差错事件,对发现者及主动报告者提出表扬。

患者跌倒的管理制度

1、当患者突然跌倒时护士应立即到患者的身边,检查患者摔伤情况,通知医生判断患者的神志,受伤部位,伤情程度,全身状况等,并初步判断跌倒原因或病因。

2、对疑有骨折或肌肉,韧带损伤的患者,根据摔伤的部位和伤情采取相应的搬运患者发法,将患者抬到病床,请医生对患者进行检查,必要时遵医嘱行X光检查及其它治疗。

3、对于摔伤头部,出现意识障碍等危及生命的情况时,应立即将患者轻抬到病床,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注意瞳孔、神志、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的变化情况,通知医生,迅速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4、受伤程度较轻者,可搀扶或用轮椅将患者送回病床,嘱其卧床休息,安慰患者,并测量血压、脉搏,根据病情做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

5、对于皮肤出现淤斑者进行局部冷敷;皮肤擦伤渗血者用碘伏清洗伤口后,以无菌敷料包扎;出血较多或有伤口者先用无菌敷料压迫止血,再由医生酌情进行伤口清创缝合,创面较大,伤口较深者遵医嘱注射破伤风针。

6、加强巡视,及时观察采取措施后的效果,直到病情稳定。

7、准确、及时书写护理记录,认真交班。

8、向患者了解当时跌倒的情景,帮助患者分析跌倒的原因,向患者做宣教指导,提高患者的自我防范意识,尽可能避免再次跌倒。

9、检查病房设施,不断改进完善,杜绝安全隐患。

10、发生跌倒即刻报告所在科室护士长,24小时内报告护理部,并填写患者跌倒登记表。

皮肤压疮报告登记制度

1、发现皮肤压疮,无论是院内还是院外带来的,均要及时上报登记。

2、24小时内上报护理部,由质控员到科室核查。

3、填写皮肤压疮观察表

(1) 在“压疮来源”一栏中,科外发生的要填清科室。 (2) 根据皮肤压疮情况分级分期,按要求填写。

4、积极采取措施密切观察皮肤变化,并及时准确记录,每周效果评价一次。

5、当患者转科时,请将观察表交由所转科室继续填写。

6、当患者出院或死亡后,将此表及时上交护理部。

7、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与科室月质控成绩挂钩。

各类导管脱落的管理制度

1、出现各类导管脱落时,护理应立即到达患者身边,酌情处理,同时又另一人通知医师,根据患者情况进行处理。

2、严密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根据医嘱进行重新置管或协助医师重新置管。

3、分析导致脱管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4、对于清醒的患者,应向患者做好宣教指导,提高患者的自我防范意识。对于躁动者,可适当加约束带保护,防止误拔出导管。

5、在为患者实施各种治疗(如翻身、拍背)时应为患者固定好各种导管,以防导管因牵拉等而导致的导管脱落。

6、填写患者管路滑脱登记表。

意外事件处理报告制度

1、患者发生意外后,立即协助患者卧床,测量血压、脉搏、呼吸并及时采取护理措施(必要时就地测量评估)。

2、立即报告主管以上、护士长。

3、观察患者有无损伤、骨折以及遭受意外后患者的精神状态等。

4、及时正确执行医嘱。

5、安慰患者并按上床护栏。

6、在护理报告中记录事件经过。

7、向患者家属报告事情的经过。

8、当班者填写一份患者意外事件报告单(一式二份)。报告中要详细说明事件发生的经过,认真填写表格上各项内容。填写妥后,交护士长核实并签名批注。正本交护理部,副本存在病房。

输血、输液反应的管理制度

1、发生输血输液反应时,应立即报告医生并停止输血、输液、更换输液(血)器,换输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遵医嘱给予抗过敏药物。

2、立即报告本病区护士长,及时汇报护理部。

3、保留未输完的液体(或血液)及输液(血)器,送检验科或输血科做热原反应、细菌培养检查。

4、病情紧急的患者准备好抢救药品及物品,配合医生进行紧急救治工作。

5、若一般过敏反应,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安慰患者,减少患者的紧张焦虑。

6、加强巡视及病情观察,做好抢救记录。

7、及时填写输血输液反应情况登记表,一式四份,分别送医院感染管理科、消毒供应中心、护理部,一份科室存底。

8、待培养结果出来后,科室要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上报护理部,护理部将整改措施再反馈到科室。

附: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流程及时限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护理不良事件发生

当班护士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密切观察病人

立即报告当班医生或主管医生及病区护士长、科主任

↙↘

根据医嘱采取补救措施,给予应急处置

报告护理部

护理部根据护理不良事件类别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协助指导处理

↙↘

科室组织分析、讨论

报告分管护理副院长

上报科室防范整改措施给护理部 院领导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时限

1、护理差错、事故

(1) 责任者立即报告病区护士长,护士长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报告护理部、科主任。

(2) 责任者在3天内提交书面差错经过及检查材料。

2、皮肤压疮

(1) 院外压疮:入院后24小时内报告护理部,由护理部质控员到科室核查。 (2) 院内压疮:立即上报。

(3) 院外压疮入院3天内未报护理部者,当院内压疮处理。

3、病人意外跌倒或坠床:发生跌倒或坠床事件,当班护士立即报告科室护士长,护士长24小时内报告护理部。

4、管道意外脱落:发生管道意外脱落,当班护士立即报告科室护士长,护士长24小时内报告护理部。

5、病人意外事件:发生意外事件,当班护士立即报告科室护士长,护士长24小时内报告护理部。

6、输血、输液反应:发生输血、输液反应,当班护士立即报告科室护士长,护士长24小时内报告护理部。

推荐第7篇: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必须经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执行医嘱时应注明时间并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2.每班护士核对上一班医嘱,下班前核对本班医嘱,大夜班查对全天医嘱。每周大查对一次,护士长参加并签名。每次查对后进行登记,参与查对者签名,在查对过程中,发现可疑处和差错及时更改和纠正。 3.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时医师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定无误后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开医嘱,执行者签全名,执行时间为抢救当时时间。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七对。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 2.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外观、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松动、裂缝。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4.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5.对易过敏的药物,给药前需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6.发药或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确认无误并向患者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及时与医生取得联系。

7.观察用药后反应,因各种原因患者未能用药者应及时报告医生,根据情况做好医嘱处理,并在护理记录中有记载。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根据医嘱,输血及血液制品的申请单,需经二人核对患者姓名、血型、床号、病案号、性别,并与患者核对后方可抽血配型。2.检查血袋上的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或溶血,并检查血袋有无破裂。

3.查对输血记录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含Rh因子)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是否相符。

4.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床号、血型,确认与交叉配血单记录单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开始输血。

5.输血完毕应将血袋于1小时内送回血库保留24小时,以备必要时复检。

6.输血记录单应保留在病历中。

(四)手术患者查对制度

1.术前准备及交接患者时,应做到六查十二对: 六查:

(1)到病房接患者时查; (2)患者入手术间时查; (3)麻醉前查; (4)消毒皮肤前查; (5)开刀时查; (6)关闭体腔前后查。

十二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间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左、右)、所带物品药品、药物过敏史及有无特殊感染、手术所用灭菌器械、敷料是否合格及数量是否符合。

2、手术患者要佩戴红色腕带。

3.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手术者与洗手护士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单送检。

4.当家属面取下假牙和贵重物品(戒指、项链、耳环等),并交由家属保管,无家属在场时需两名护士核对物品并做好记录签字。

(五)、供应室查对制度

1、回收器械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初步处理情况,器物完好程度。

2、清洗消毒时:查对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及配制浓度;浸泡消毒时间、酶洗前残余消毒液是否冲洗干净。

3、包装时:查对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质量、湿度。

4、灭菌前:查对器械敷料包装规格及化学指示卡是否符合要求,装放方法是否正确;灭菌器各种仪表、程序控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5、灭菌后:查试验包化学指示卡是否变色、有无湿包。植入器械是否每次灭菌时进行生物学监测。

6、发放各类灭菌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外观质量、灭菌标识等。

7、随时查供应室备用的各种诊疗包是否在有效期内及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8、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要查对批批检验报告单,并进行抽样检查。

9、及时对护理缺陷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改进。

(六)检查、化验查对制度

1、接送病人检查前,持检查单核对病人科室、床号、姓名、检查内容、部位、时间。

2、采集标本前护士接到化验单(条形码)后核对病人床号、姓名、检查内容及时间,并将条形码粘贴在相应试管上。

3、采集标本时再次将条形码上信息与病人姓名、床号、住院号核对无误后采集。

推荐第8篇: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查对制度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诊断等。

2、医师在进行各种检查或治疗操作前,应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与部位。操作前必须全面检查器械用品等是否适宜及完好。

3、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 ”:摆药时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4、医嘱须查对后方可执行,执行医嘱时,不明白要核查清楚。口头医嘱、医嘱不全、未签名、未注明时间、剂量、用法者不执行。执行后一定要签字。

5、抢救时,对口头医嘱,护士要重复一遍后,方可执行。使用急救药及麻醉药时,须经二人核对。

6、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7、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制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时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8、输血

⑴护理人员在给病人配血、抽血、验血型时,必须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领血前必须仔细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⑵输血前,应核对病人姓名、床号、血型(包括老血型)、种类、剂量、住院号、交叉实验单、反应卡、血袋号,需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输入。

⑶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9、医护人员在整理、抄录和执行医嘱时,必须认真、仔细、准确、及时,反对盲目执行医嘱,发现有不合理、错误或疑问时,应暂时停止,并及时向有关医师提出,待得到解决时再执行。

二、手术室查对制度

1、手术室接病人时,必须根据手术通知单,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

2、查对是否注射好术前用药及解大、小便。

3、手术护士、医师及麻醉人员手术前再次核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

4、有关人员要查无菌包内灭菌指标,手术器械是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合乎要求。

5、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由器械护士和巡回护士严格核对大纱垫、纱布、线卷、器械数目是否与术前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遗漏体腔内。手术切除的组织,原则上均应送病检。

6、使用麻毒限剧药物时,应仔细核对,并经二人复查后方可使用。

7、使用电灼前,医师应通知麻醉人员和护士并采取应有的安全措施。

8、各种注射完毕后,将安瓿留下,以备考察,待手术完毕后方可丢失。

三、有关科室查对制度

1、检验科查对制度

⑴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检查目的。

⑵送验标本应新鲜,收集方法和安放容器应正确,标本容器上应有标记,检验单应逐项

填写。

⑶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申请单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⑷经查对如标本不符合规定,标记和检验单字迹不清楚或可疑时,检验员可电话联系或要求重新提供或退回重办。

⑸检验时,查对检验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⑹检验后,复核结果。

⑺发报告,查对科别、病房。

⑻检验科应指定专人经常或定时检查试剂的准确性。

2、放射线科查对制度

⑴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及检查目的。

⑵发报告时,查对检查项目诊断、患者姓名、科室。

3、理疗科及针灸室查对制度

⑴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部位、种类、剂量、时间。

⑵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⑶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物。

⑷针刺治疗前,检查针数和质量,取针时查对针数和有无断针。

4、功能检查室(心电图、超声波等)

⑴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⑵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⑶发报告时, 查对科别、病房、姓名、性别。

5、药房查对制度

⑴配方前,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处方日期。

⑵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含量、配伍禁忌。

⑶发药时,实行“四查、一交代”:

①查对药名、规格、剂量、含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

②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

③查药品的质量、包装、标签和规格剂量等是否正确完好。安瓿针剂有无裂痕、各种标志是否清楚、是否超过有效期;

④查对姓名年龄;

⑤交待用法及注意事项。门急诊配药窗口在发药时应呼叫病人姓名,讲清药品的名称、用法及用量。

⑷药剂人员必须认真负责。配方时应检查医师处方是否符合规格和规定。

⑸院内各科室领发药品时必须在发送前核对无误后才能发出。病区护士收到药篮后应当即点清药品和数量。

⑹各种制剂在配置时,必须有人复核,制核双方必须签字。中药配方及煎药,配方后和煎前必须有专人复核。

推荐第9篇: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

1.医嘱查对制度

①处理医嘱后均须经第二者核对。

②处理医嘱者和核对者(非处理医嘱者)均须签全名。 ③按照《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执行医嘱后及时记录。 ④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⑤每周总核对医嘱一次,护士长参加并签名。总核对医嘱有登记,参与者均须签名。

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①服药、注射、输液时严格进行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②备药前检查药品的质量,注意有无变质,瓶身有无裂缝,注意有效期及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不得使用。 ③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④易致过敏的药物,使用前应询问病人有无药物过敏史, 使用毒、麻、限制药时要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⑤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

⑥发药或注射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与医嘱核对,核实正确向病人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师联系。

3.输血查对制度 ①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块或溶血、血袋封口及配血条是否完整。 ②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的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上有无凝集。

③查输血单和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血袋号及交叉配血报告,无误后方可输入。

④输血过程中发生反应时,应立即停止输血,保留血袋及输血器,以备送检,汇报医师进行必要的处理。

⑤输血完毕,血袋保留24小时,以备必要时检查。 4.饮食查对制度

①每日核对医嘱单、饮食执行单、病人床前饮食卡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②发治疗饮食时,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③开饭时在病人床边再次核对饮食种类。 5.手术查对制度 见部门规章制度。 6.供应室查对制度 见部门规章制度。

推荐第10篇: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

一、处理医嘱、转抄服药卡、注射卡、护理单等时,必须认真核对患者的床号、姓名,执行医嘱时应注明时间并签字。医嘱要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每周大查对一次,护士长参加并签名。每次查对后进行登记,参与查对者签名。

二、执行医嘱及各项处置时要做到“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对;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

三、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时医师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二遍,确定无误后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开医嘱(不超过6小时)。

四、输血:取血时应和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

三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及输血装置是否完好;

八对:姓名、床号、住院号、瓶(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种类及剂量。 在确定无误后方可取回,输血前由两人按上述项目复查一遍。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12—24小时,以备必要时查对。将血袋上的条形码粘贴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入病历保存。

五、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瓶标签上的药名、失效期、批号和药品质量,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摆药后须经两人查对后再执行。

六、抽取各种血标本在注入容器前,应再次查对标签上的各项内容,确保无误。

七、手术查对制度

1、六查十二对:

六查:(1)到病房接患者时查(2)患者入手术间时查(3)麻醉前查(4)消毒皮肤前查(5)开刀时查(6)关闭体腔前后查。

十二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间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所带物品药品、药物过敏史及无特殊感染、手术所用灭菌器械、敷料是否合格及数量是否符合。

2、手术取下标本,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无误后方可与病理检验单一并送检。

3、手术标本送检过程中各环节严格交接查对,并双方签字。

八、供应室查对制度

1、回收器械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初步处理情况,器物完好程度。

2、清洗消毒时:查对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及配制浓度;浸泡消毒时间、酶洗前残余消毒液是否冲洗干净。

3、包装时:查对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质量、湿度。

4、灭菌前:查对器械敷料包装规格是否符合要求,装放方法是否正确;灭菌器各种仪表、程序控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5、灭菌后:查试验包化学指示卡是否变色、有无湿包。植入器械是否每次灭菌时进行生物学监测。

6、发放各类灭菌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外观质量、灭菌标识等。

7、随时查供应室备用的各种诊疗包是否在有效期内及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8、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要查对批批检验报告单,并进行抽样检查。

9、及时对护理缺陷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改进。

第11篇: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

(一)基本要求

1、护士在执行任何一项护理、治疗工作时都必须思想集中,全神贯注,认真执行操作规范和查对制度。

2、执行任何操作、治疗都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即操作前、中、后各查对一次。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用法、时间、有效期,并注意用药前的过敏史、配伍禁忌和用药的反应。

3、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有否变质、混浊、沉淀、絮状物等,查看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二)医嘱查对制度

1、凡用于患者的各类药品、各类检查和操作项目,医师均应下达医嘱。护士转录医嘱必须准确、及时。

2、护士对可疑医嘱应与医生核对后再执行。在紧急抢救患者时,护士可执行口头医嘱,但必须复述,无误后执行,并保留所用安瓿,经2人核对后弃之。事后督促医师及时、据实补开医嘱并签名。

3、医嘱必须及时处理、核对并签署全名。护士交接班时应检查医嘱是否处理完毕,值班期间随时查看有无新开医嘱。医嘱转录整理后,须另一护士查对。

4、当日医嘱应执行三班查对制度并由查对者签名。即:主班查对日间全部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大夜班查对小夜班所有长期及临时医嘱;主班查对大夜班所有长期及临时医嘱,每周进行一次全病区所有已执行的长期医嘱的总核对。

5、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必须复述一遍,经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抢救用药的安瓿,经两人核对后在弃之。抢救结束后应补开抢救医嘱,由执行者签时间、签全名。

6、紧急医嘱应在15min内执行,要求先执行、后签署姓名和执行时间。凡需下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交待清楚,并做好记录。

(三)口服给药查对制度

1、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

2、用药前应检查药品质量、有效期和批号,做到三不用:不用标签不清或无标签药物;不用变色、混浊、沉淀药物;不用可疑(剂量、药名不清)药物。

3、药物摆放后必须2人核对(即摆放者、发放者各自核对),无误后方可发给患者。

4、发药时再次核对患者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及用法。

5、正确指导患者服药,如饭前药、饭后药、餐中药、服药顺序及注意事项。特殊药物如心律失常药、利尿药、激素、抗菌药等。必须看患者服用。

6、注意观察患者用药后的效果及不良反应。

(四)皮下、肌肉注射查对制度

1、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防止感染。

2、认真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

3、核对注射单与医嘱的一致性,核对患者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4、备齐药品再次核对安瓿上药名、剂量、浓度、有效期、批号、安瓿有无裂痕, 药物有无变质、混浊等。

5、到患者床边操作前再次核对患者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用法。

6、同时应用两种以上药物时,注意有无配伍禁忌,并应先注射刺激性小的药物。

7、选定正确的注射部位和适宜的注射用具。

8、注射后再次核对床号姓名、药名等,密切观察用药物反应。

(五)静脉用药查对制度

1、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防止感染。

2、认真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和操作规程。

3、认真核对药名、剂量、浓度和有效期,检查药液质量(药瓶有无裂痕,药物有无混浊、絮状物等)。

4、加药液前后必须按操作规程再次核对、检查。

5、为患者实施前后再次核对。

6、应用特殊药物使用医院统一标示,如硝酸甘油等应在输液上悬挂特殊药物标示。

7、抗菌素应现配现用。

8、输注化疗药物前应用生理盐水引导,注射后用生理盐水冲洗。

(六)输血查对

1、提血时必须与血库人员共同做好“三查”“七对”,“三查”即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和输血装置是否完好;“七对”即对受血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交配试验结果、供血者姓名、编号、血型及交配结果、采血日期、有效期。确认正确无误,在交叉配血试验单上有核对者签名后领回病房。

2、输血时必须按照“三查”“十对”的标准,由二名护士(或护士和值班医生)再次到床边核对,并同时在交叉配血试验单上和医嘱单上以“核对者/执行者”的格式签时间、签全名。

十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袋号、血型(包括RH因子)血液成分剂量、有效期、交叉配血实验结果(献血者和受血者).七注意:①、血制品从库中取出后30min内输入。

②、不能加温和剧烈摇晃。

③、输血前后均应输入少量生理盐水。

④、输血开始,应缓慢滴入,观察患者5--15min无异常方离开。

⑤、输血过程中严密观察,听取患者主诉。

⑥、两袋血之间一定要输入一定量的生理盐水,防止交叉反应等。 ⑦、输血完毕,输血袋送血库。

(七)手术查对

1、接手术病人时,应认真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仔细查对病人的姓名、性别、诊断、手术部位。

3、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术前与缝合前应清点纱布、纱垫、纱球、器械、针和线轴数等,术毕在清点复核一次。

4、手术取的标本,应及时登记,并查对科室、姓名、部位和标本名称。

5、术中用药和输血时,医生下达书面医嘱,执行者按临床科室查对制度进行查对。麻醉药、精神药、医用毒性药品必须二人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第12篇:查对制度

护理查对制度

(1) 医嘱查对制度

1) 所有医嘱需经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

2) 临时执行的医嘱,科室打印医嘱执行单后,需由当日管床的责任护士参与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实行核对与执行者双签名。 3) 临床科室每天对所有患者的医嘱必须总核对一次。病区护士长、护理组长应参与医嘱的核对。对于无法统一核对的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 需要转抄医嘱时必须写明日期、时间及签名,并由另外一人核对,转抄医嘱者与核对者均需签名。

5) 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核查,确认无误方可执行,安瓶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抢救后护士应及时核对医师补录的医嘱,并签上执行人姓名和时间。

6) 建立医嘱核对登记本,护士核对医嘱后签名确认。 7) 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和转抄。 (2) 使用药物查对制度

1) 护理人员必须掌握使用药物查对的内容和方法,并严格执行。 2) 使用药物过程中,护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三查:摆药后查(药师执行);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注射、处置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药品质量。 3) 备药、给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包装、外观、颜色、有效期等),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药名,剂量,并留下安瓿,经另一个核对并在药袋或药瓶上签名后方可使用。

4) 用药时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制度,邀请患者或家属参与安全核查。 5) 发药、注射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6) 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核查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物时,严格执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药[2005]438)号文件)。护士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安瓿及时交回药房。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核查有无配伍禁忌。 7) 护士长、护理部定期督查使用药物查对制度落实,跟踪存在问题整改。 (3) 手术患者查对制度

1) 手术室与临床科室间交接患者时,双方确认手术前准备皆已完成,主动邀请患者参与确认。手术室护士要与病房责任护士或组长一起,根据“术前准备核对单”查对患者术前准备落实情况,包括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手术部位术前标识,术前用药、输血前八项结果、药物过敏试验结果与手术通知单是否相符,手术医嘱所带的药品、物品(如CT、X片)。评估患者的整体状况及皮肤情况,询问过敏史。

2) 手术护士检查准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合乎要求。患者体位摆放是否正确,尽可能暴露术野和防止发生坠床和压疮。

3) 手术人员手术前(手术医师、麻醉师和手术护士)要根据“手术安全核对单”再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配血报告等。在麻醉、手术开始实施前时刻,实施“暂停”程序,由手术者、麻醉师、手术或巡回护士在执行最后程序后,方可开始实施麻醉、手术。

4) 洗手护士打开无菌包时,查对包内化学指示卡是否达标,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手术前和术毕缝合前洗手护士和巡回护士都必须严格核对,共同唱对手术包内器械、大纱垫、纱布、缝针等数目,并由巡回护士及时在手术护理记录单记录并签名。术前后包内器械及物品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留于体腔内。 5) 手术切除的活检组织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建立标本登记制度,专人负责病理标本的送检。

(4) 配血与输血查对制度

1) 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配血、输血查对制度及相关流程指引。输血查对制度通过“输血安全护理单”组织实施。 2) 护理人员必须掌握配血、静脉输血查对内容及方法,并严格执行。 3) 采集备血标本前,必须经过双人核对医嘱、备血标本条型码、输血申请单上的信息是否一致方能执行,执行后在输血申请单上双签名确认。

4) 输血前应检查血液的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外渗、凝血或变质等问题,所用的输血器具在有效期内、无质量问题。

5) 静脉输血过程中,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三查(血液质量、血袋包装、标签及有效期)八对(患者床号、姓名、血型、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的血型、血编号、供血者的姓名、采血日期)。

6) 静脉输血时必须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应主动邀请患者及家属参与安全核查。

7) 护士长、护理部应定期督查配血、输血查对制度执行情况,质量问题能有效持续改进。

(5) 饮食查对制度

1) 护士掌握饮食医嘱的内容,医嘱开出后,双人核对后打印执行单执行。 2) 每日查对医嘱后,以患者饮食执行单为依据,核对患者床前饮食标志,查对床号、姓名、饮食种类,并向患者宣传治疗膳食的临床意义。 3) 管床护士跟踪、核查患者实际饮食类别与医嘱、床头标志是否一致。 4) 特殊治疗发放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5) 对禁食患者,应在饮食和床尾设有醒目标志,并告诉患者或家属禁食的原因和时限。

6) 因病情限制食物的患者,其家属送来的食物,需经医护人员检查后方可食用。

第13篇: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的认真执行死保证护理工作质量、防止发生差错事故的有效措施。

一、“三查七对”、“一注意”内容

1、“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

2、“七对”:认真、严格核对床号、姓名、药名、药物浓度 剂量、用法和时间。

3、“一注意”:用药过程中,严密观察药效及副作用,做好有关记录。

4、特殊用药或特殊患者应注意 医嘱或药物说明书中药物输注速度的查对。

二、医嘱查对制度

(一)电子医嘱查对

1、电子医嘱查对适用于所有开具电子医嘱的护理单元。

2、护理人员在执行各项医嘱前应采用PDA或计算机认真核对患者身份与医嘱信息。

3、有执行条码的医嘱执行需用PDA扫描,执行者确认签字;无执行条码的医嘱在核对执行后应当在该项医嘱上点击确认执行。

(二)纸质医嘱执行查对

1、纸质医嘱查对适用于所有无法开具电子医嘱、仅能开具纸质医嘱的护理单元。

2、护理人员在执行各项医嘱前,应携带纸质医嘱单进行医嘱相应准备或到床旁进行患者身份确认及医嘱内容的查对。

(三)对模糊不清、有疑问医嘱的查对

1、对医嘱有疑问时,护士应主动询问主管医生,必要时请示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待医嘱核实后,方能执行医嘱。

2、处理流程:发现医嘱模糊不清、有疑问→询问主管医生→必要时请示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核实(修正医嘱)→遵医嘱执行

(四)口头医嘱查对处理

1、口头医嘱查对仅适用于抢救患者和手术过程时。

2、对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述一遍,无误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两人核对,医师补开医嘱后方可弃去。(五)电子医嘱执行后医嘱管理查对制度 为保障护理安全,护士应每班查对医嘱执行情况。如发现给药错误,应及时报告、处理,积极采用补救措施,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

三、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有无沉淀、混浊、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楚,不可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过敏药,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或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四、输血查对制度

1.、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

三查: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输血装置是否完好。

八对:姓名、床号、病案号、血瓶(袋)号、血型、交叉配血实验结果、血液种类、剂量。 2.、护士取血时,必须同检验人员一起核对无误后,方可取回;输血前交叉配血报告及血瓶(袋)标签内容必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3、输血期间严密观察,做好抢救准备工作。输血完毕,应保留血瓶(袋)24小时,以备必要时送检。

五、特殊饮食查对制度

1、按医嘱核对患者姓名、登记号、床号、饮食种类、量、用法及时间。

2、对患者进行饮食指导,如治疗饮食、检查饮食等特殊饮食应按医嘱给予特殊指导,特殊饮食如糖尿病饮食,低盐、低脂饮食,糖耐量检查饮食等。

六、标本采集查对制度

1、护士应掌握各种标本的正确留取方法。

2、采集标本严格遵医嘱执行。

3、标本采集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医嘱和检验单逐项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4、标本采集时要携带检验单再次核对确认病人(必要时病人参与确认)。

5、输血、配血抽取标本时,必须两人核对后抽取并签名

第14篇:查对制度

各种查对制度

一、总则

为了做好各项工作,避免差错,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我院特殊环节和特殊部门的《查对制度》。

所有部门在进行检查、治疗、处置及填写、分发报告单时,必须逐一认真核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床号、住院号、检查项目编号、诊断、检查治疗部位等项目。

二、医嘱查对

1.医嘱执行三班查对制度。即:日班查对夜班医嘱及当天上午全部医嘱;中班查对下午医嘱;夜班查对中班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对医嘱一次,并签上总对者的姓名。 2.非抢救状态下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时,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必须复述一遍经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且保留用过的安瓿;经双人核对后记录在医嘱单上。 3.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转抄者,均需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生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4.重整医嘱必须双人核对签名。

5.如遇使用青霉素等需要做皮试药物,必须有皮试结果后方可执行治疗。6.凡查对过的医嘱发生差错应由查对者与执行者共同负责。

三、护士操作查对

1.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

2.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方法。3.“一注意”:注意用药后反应

4.三看:看药物有无混浊、变质,看药品有效期,看安瓿有无裂痕和破损。5.物品检查:查注射器、输液器刻度是否清晰,包装是否完好及有效期。 6.发药或注射时,如病员提出提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7.各种药物试验之前都要询问有无过敏史。

8.使用毒、麻、限制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领药)。

9.任何治疗、操作前必须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在联合用药时,应注意药物之间的配伍,不了解的及时查询或询问,药品名标识不清的不能使用。

10.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年龄两项等项目核对患者身份,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11.在实施各种高危或有创操作(如PICC、ERCP等)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

四、输血查对

1.病人需输血,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送至血库。紧急输血直接电话通知血库。 2.血库工作人员到病区,带好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标签上注明病区、床号、日期)。紧急输血,血库人员到病区(急诊室)取输血申请单,当场将试管贴好标签。 3.由病区(急诊室)护士陪同进病房,共同核对(姓名、性别、年龄、床号和住院号)后抽血,完毕,由护士及本人在输血申请单(背面)签字。

4.血标本到血库后,先做血型鉴定(必须做正、反定型),再做交叉配血(血库当班人员做凝聚胺法),然后请另一位当班人员再次做血型鉴定(正、反定型均做)、交叉配血(盐水法)。如遇冷凝集现象时,请在输血交配单上注明情况,提醒所在病区的医务人员注意。确认配血正确无误后通知病区领血。

5.领血时,由护士和血库人员共同核对(三查十二对:检查血制品的有效期、检查血制品的质量、检查输血器装置是否完好;核对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血型交配试验结果、血制品种类及量、供血者编号、血型及交配试验结果、血制品种类及量、采血日期、有效期)后,在血液交叉配血检验记录簿上签字。 6.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7.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边再次做好三查十二对,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后,再次核对血液,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并挂输血牌以警示。

五、手术查对

1.手术患者均应佩戴腕带以便核查。

2.在术前讨论完成并开出手术审批单后,必须由经治医师再次核查病人的身份、诊断和拟进行的手术,并确认已经获得该病人的病历信息、相关检验病理及影像学检查资料、病人的知情同意书等有关资料。

3.术前一天病区护士应做好患者的术前准备工作并交班。

4.手术当天,手术室工勤人员接患者时应根据手术通知单核对患者的病区、床号、姓名,病区护士与手术室工勤人员进行交接。

5.患者在进入手术室前,手术室护士在手术室门口核对。

6.麻醉实施前: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7.手术开始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识,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8.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实际手术方式,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六、检验查对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七、病理查对

1.认真核对每一例申请单和送检标本及其标志是否一致。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送检科室和日期,患者临床病史和其他检查(检验、影像学)结果、手术所见以及临床诊断、取材部位及标本件数。并仔细核对病理检查申请单所注明的标本是否与实物相符,如不符时应立即与送检医师联系,并在申请单上注明。 2.核对病理检查申请单中的重要项目,未填写或漏填写,应立即与送检科室联系或退回重填。

3.核对无误后签收,并对符合规定的标本进行编号登记。

4.病理科验收人员应在已验收的申请单上签名并注明验收日期,及时、准确编号(病理检验号),并逐项录入活检标本登记簿或计算机内。

5.病理申请单、活检登记簿、放置标本容器、石蜡包埋块(蜡块)和切片的病理检验号必须完全一致。

6.病理报告由病理科核对姓名、病理编号、送检科室后,送达各送检科室,由护士或医生签收。签收单保存一年以上。

八、放射查对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性别、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性别、年龄、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九、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等)查对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检查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年龄、性别、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十、用药查对

门、急诊药房要一人收方、配方、一人核对、发药,每张处方均要双签名。 用药前,复核药品名称、剂量、给药方法,注意药品标注、批号、有效期;检查药品质量,安瓿、玻瓶有无破损、裂缝、渗液,瓶口封闭有无松动。如有不符合要求,绝对不用,保障安全。询问药物过敏史,注意配伍禁忌。使用毒药、麻醉药、限制药时要反复核对病员及药物各有关事项,遵照医嘱,严格执行。

十一、康复及针灸治疗查对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2.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十二、供应室查对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杜绝过期包发出。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十三、营养室查对

1.食品原料、调料品进库由厨师、仓库保管员检查核对其品名、数量、质量; 2.厨师切配、烹饪菜肴过程中由厨师长检查核对菜肴品名、数量、质量以及是否符合治疗膳食的要求;

3.治疗膳食发出前,由营养医师检查核对各病区治疗膳食的种类、数量以及是否符合治疗膳食的要求;

4.开饭时,由病区护士检查核对病人姓名、年龄、床位和饮食种类后,协助配餐员一起及时、准确地分发饮食。

2012年2月修订

第15篇:检验科查对制度

36、检验科查对制度

1、接收检验单时,要查填写是否符合规范,查临床诊断,检验标本和检验目的的填写是否清楚,查交费手续。

2、采集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

3、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4、检验时,查对试剂、检验项目和应插入的质控物,检验目的与标本是否相符。

5、检验后,查对检验项目,填写报告是否符合规范。查对检验结果与临床诊断是否相符,如发现严重不符或结果特别异常,要立即复查和查找原因并汇报专业主管。必要时,要与临床经治医师联系,不能简单发出报告,并作书面记录。

6、发送报告时,查对科别,病区和检验结果是否有遗漏。

第16篇: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 【目的】

通过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来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确保所执行的诊疗活动过程准确无误,保障每一位患者的安全。

【主要措施】

(一)健全与完善各科室(部门)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在标本采集、给药或输血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

1.临床科室2.手术室3.药房4.血库5.临床实验室6.病理科7.医学影像科8.理疗科及针灸室9.供应室10.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等电生理检查)11.其他科室等科室(部门)

(二)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

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三)完善关键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

即在各关键流程中,均有对患者准确性识别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文件。

1.急诊与病房、与手术室、与ICU之间流程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2.手术(麻醉)与病房、与ICU之间流程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3.产房与病房之间流程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四)建立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的制度

1.对实施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使用“腕带”作为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诊疗活动时辨识病人的一种必备的手段。

2.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等科室使用“腕带”,作为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诊疗活动时辨识病人的一种必备的手段。

第17篇:护理查对制度

题 目:护理查对制度 文件编号:HLZD--1 生效日期:2018年2月1日 修改日期:2018年1月1日

护理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一) 医嘱处理:医生下达医嘱后,护士应及时处理,有疑问医嘱必须询问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二) 医嘱查对: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每周大查对2次,护士长至少参加一次。每次查对后进行结果登记,参与查对人员签名。

(三)口头医嘱: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或手术进行中使用。医生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记录并复述一遍,确定无误后方可执行。保留用过的空药瓶,经两人核对后方可丢弃。抢救或手术结束后,医生应于6小时及时补开医嘱,执行者签全名执行时间(执行时间为抢救当时的时间)。

(四)重整医嘱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一)执行医嘱及各项操作时必须做到三查九对。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有效确认患者身份后实施操作。九对:床号(或就诊卡号、住院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过敏史。

(二)配置前检查药品的质量:有无变质、变色、浑浊、絮状物及容器有无裂痕、松动,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标签模糊不清或缺损不得使用。

(三)配置后检查药物有无浑浊、絮状、沉淀。

(四)易致过敏的药物:皮试前需详细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并确认皮试结果阴性后方可给药。

(五)麻醉、精神类药物:使用时必须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用后保留空安瓶。

(六)药物配伍禁忌: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注意配伍禁忌,注意用药后反应,做到现用现配。

(七)给药:发药、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后向患者解释并执行。口服药备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八)观察用药后反应:发现异常反应及时通知医生处理。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用药者,护士应及时报告医生,根据医嘱做好处理,并做好记录。

1 题 目:护理查对制度 文件编号:HLZD--1 生效日期:2018年2月1日 修改日期:2018年1月1日

三、输血查对制度

(一)输血前查对:两名医护人员核对,确保医嘱单、配血记录单、血型单、血袋标签上的信息一致,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三查:查血液有效期、血液质量(血液有无凝血块和溶血、血袋有无评破损)、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八对:对床号、姓名、住院号、血袋号、血迹量、血液种类、血型及交叉配血结果。无误后两人在输血记录单上签字。

(二)输血时查对: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配血记录单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床头牌、腕带,由患者陈述姓名、血型、有效确认受血者身份。再次进行“三查八对”后,予以输血。

(三)输血后查对:再次确认患者身份,核对配血记录与血袋信息是否相符。并于医嘱单、输血执行单上、输血护理记录单上签名。

四、标本采集查对

(一)依照医嘱下达的检查项目选择相匹配的标本容器。

(二)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有效确认患者身份后实施操作。八对:床号(或就诊卡号、住院号)、姓名、标本类型、标本容器、有效期、采集时间、标签(条形码)、采集量。

(三)交叉配血标本采集查对:两人持输血申请单、标签和试管到床旁核对患者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等,无误后方可抽血配型。抽血完毕再次核对标签与输血申请单信息、血样量、有无溶血等,无误后将标签贴于试管。

五、饮食查对制度

(一)每日查对医嘱后,按处置(饮食)单核对病人床前饮食卡,查对姓名、床号及饮食种类。

(二)在床旁有效确认患者身份后,按饮食医嘱悬挂或更换饮食标识。

(三)如为集中配餐,发放饮食时,应有效确认患者身份及饮食标识。

总结通过学习查对制度,让我们深刻认识查对制度在护理工作中的重要性、必要性,这一节内容让我们随时提醒自己,对工作的严谨,准确运用到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每一条是我们的工作提高质量、效率,

2 题 目:护理查对制度 文件编号:HLZD--1 生效日期:2018年2月1日 修改日期:2018年1月1日

才能更高品质的完成护理工作,更加高效,安全,通过这个月学习,科室每个人都学到了很多知识,提升自身专业技能。

第18篇:查对制度[全文]

查对制度

1.接患者时,手术室工人应与病房护士查对科别、床号、患者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分别在手术查对记录单上签字。

2.患者接到手术间后,手术医师、麻醉师、巡回护士分别在麻醉前、皮肤切开前及手术结束患者离开前,按要求进行安全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手术或将患者送出手术室。

3.体腔、深部组织的手术,术前、缝合体腔和缝合切口前、后应清点辅料、器械、纱布垫和缝针等。浅表手术要清点缝针、棉球和纱布等。

4.查对无菌包外3M胶带、包内灭菌指示卡、灭菌有效期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一次性无菌物品要查对名称、规格、有效期及包装是否完整。

5.术中取下的标本,洗手护士应与术者核对标本袋上所贴病理条形码、患者腕带与病历上患者姓名、住院号、标本名称等是否相符,无误后洗手护士与术者分别在病理标本登记表上登记、签名后将标本固定好放入指定位置。6.输血、输液按要求查对。

7.脏器移植手术,应查对供体血型、乙肝表面抗原、脏器保存情况及配型结果等。8.手术结束后,洗手护士要与器械清洗人员认真交接器械,确保数量准确、功能完好,并分别在器械交接记录单上签字。

交接班制度

1.认真交接各种物品并登记。

2.交接手术间、无菌间物品,门窗及水、电、气等情况。

3.手术未完中途换班,交班者、接班者在物品清单上备注栏内注明交接情况并签名,必须交接以下内容:

①病情及手术进行情况。 ②输液、输血及用药情况。

③术中所用纱布、纱布垫及器械的数目。 ④患者和病房所带的物品。 ⑤交清借用物品,术毕及时归还。 4.贵重器械与器械间护士进行交接。

手术物品清点制度

1.凡胸腔、腹腔及深部切口手术均需清点纱布、纱布垫、器械、缝针等。浅表手术要清点缝针、棉球和纱布等。

2.物品的清点必须在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关闭体腔后清点三次,每次清点两遍。

3.首次清点结束,巡回护士必须复述一遍,确保首次清点物品数目的准确性。

4.术中临时增加或减少的物品,以同样方法清点、记录。5.清点物品数目不符时,不得关闭体腔或交接班。

6.手术结束后,洗手护士、巡回护士分别在手术物品清点记录单上签字。

消毒隔离制度

1.进入手术室必须按规定更换手术衣裤、帽子、口罩、拖鞋,经风淋后才能进入无菌区。

2.有化脓性感染及换皮肤病者不得进入手术室,上呼吸道感染者必须戴双层口罩。

3.参观手术尽量安排在电教室。须进手术间参观者,按规定更换手术衣、裤,并在固定的手术间参观手术,不得随意更换手术间。特殊感染手术谢绝参观。 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及手术进行中的无菌原则。

5.各种无菌物品定点、定位放置。定期检查无菌包的灭菌日期及灭菌效果,双层包布的灭菌包在25℃条件下保存10-14天。

6.使用中干法保存的持物钳有效期为4小时;打开包装的干棉球、棉签、纱布以及开包的无菌敷料等,有效期24小时。 7.盛放消毒液、棉球的缸罐,每周灭菌两次。 8.每周清洗保养快速压力灭菌器一次。

9.一次性耗材使用前,严格检查合格证。有效期、包装等,建立入库记录,更换批号或生产厂家时必须进行细菌培养,合格后方能使用。

10.每日手术前1小时启动各手术间层流净化系统,净化1小时后方能进行手术。11.手术间回风口过滤网每周更换两次。保洁人员将过滤网清洁晾干后备用。

12.每月要对手术室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的手、灭菌物品、刷手水等进行生物监测,结果要符合要求,并记录存档。

13.特殊感染手术,应严格按特殊感染手术消毒常规进处理。

14.医疗废物按要求存放,针头、缝针、刀片等锐利物品放在锐气盒内统一焚烧。医疗废物的运送、焚烧要有严格的交接手续。

手术部位术前标识制度

1.手术医师应该在术前用划线笔对患者手术部位进行体表标识,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核对确认。

2.手术室工作人员在接患者时,依据手术患者查对记录单内容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核对,再次确认手术部位体表标识。3.手术医师、麻醉师、手术室护士、患者在麻醉开始前,应进行四方核对,特别是涉及侧别和相邻的部位的手术,要再次确认手术部位及体表标识。

标本管理制度

1.手术医师和手术室护士必须严格执行标本查对制度及登记制度,严防标本丢失。

2.巡回护士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标本名称等,按要求备好标本袋,并在标本袋标签上详细注明科别、患者姓名、住院号及标本名称等。

3.手术中切下的标本,洗手护士应及时按照要求放置好,处理多个标本时,经医师确认,巡回护士核对后,及时装进做好标记的标本袋内,以免混淆,最后集中装到大标本袋内。

4.手术结束后,手术医师通过医师工作站在病理报告申请单的相应栏内填写术中所见情况,打印病理条形码,贴在标本袋上。洗手护士应与术者核对标本袋标签、条形码及病历上患者姓名、住院号、标本名称是否相符,将标本固定好后放入指定位置,并在标本登记表上登记并签名。

5.当日标本尽可能当日送检,值班护士负责督促检查标本送检人员的工作。标本送至病理科后,送检人员应与病理科医师逐一核对,通过条形码扫描进行接收,无误后病理科医师与送检人员在标本登记本上双签名。

6.术中巡回护士通过“物流”送快速病理时,发送后应及时与病理科联系,确保标本安全到达。必须在收到快速病理报告单后,根据报告结果决定是否送患者回病房。

7.值班护士每日通过“日手术标本送检一览表”核对每日送检标本情况,防止标本丢失、漏送等情况的发生。

参观制度

1.参观者应提前与院长办公室联系,由手术室护士长统一安排,并按规定更换衣裤、帽子和口罩。

2.进入手术室后,到指定手术间参观手术。遵守手术室规定,不得任意走动和随意更换手术间。

3.参观者应严格遵守无菌技术原则,与手术台保持距离30cm以上,避免污染手术台。

4.学生见习由负责教师事先教育处联系安排,并通知手术室护士长。更换衣裤、帽子和口罩,由护士长为学生讲解有关制度和要求后,方可进入手术室。

5.参观学习结束后,按规定交回手术室衣裤、钥匙。

巡回护士职责

1.术前访视患者,了解患者的病情、手术名称及术中所需特殊用品等,根据需要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

2.检查手术间内各种药品、物品是否齐全,室内固定仪器设备以及物品是否适用,根据当日手术需要,落实、补充、完善一切物品。

3.保持手术间整洁、安静,随时调节手术间温度,一般室温维持在22-25℃,湿度40%-60%,防止患者着凉。

4.患者进手术间后,巡回护士按手术患者查对记录单、患者腕带等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年龄、住院号、所施麻醉等。患者被麻醉前、皮肤切开前及手术结束离开手术室前,再次与麻醉师、手术医师按手术安全核查表的内容要求进行安全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手术或将患者送出手术室。

5.安慰患者,解除思想顾虑,检查手术区的皮肤准备情况,患者的义齿、发卡和贵重物品是否取下。详细清点由病房带来的各种物品,如抢救患者,巡回护士与手术医师共同清点患者随身物品,贵重物品当面交于家属(有两人在场,之后三者在贵重物品交接本上签字),或术后待会病房与病房护士严格交接。 6.气管插管全身麻醉及神志不清的患者或儿童,应适当束缚在手术台上,专人看护,防止发生坠床。根据手术需要固定好体位,使手术视野暴露充分。注意患者舒适,避免受压部位损伤。

7.为患者建立静脉通路,协助麻醉师做好麻醉,注意观察患者输液是否通畅。输血和用药时,根据医嘱仔细核对,避免出现差错。

8.手术开始前,与洗手护士、手术医师共同清点器械、纱布、纱垫、缝针、棉球等物品,准备登记在手术物品清点单上并复诵一遍。9.患者准备就绪,协助手术者穿衣、盐水冲洗手套上的滑石粉、调节灯光,连接电刀、吸引器等。

10.手术中要坚持工作岗位,注意观察手术进展,随时供给收拾所需的一切物品。重大手术,充分估计术中可能发生的意外,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及时配合抢救。 11.监督手术人员的无菌技术操作,如有违反,立即纠正。随时注意手术进行情况。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安静。

12.在关闭体腔或手术结束前,和洗手护士、手术医师清点上述物品,以防物品遗留在体腔或组织内,切口缝合完毕再次清点,巡回护士与洗手护士共同查对后在手术物品清点单上签全名。

13.手术中途中调换巡回护士时,必须进行详细交接,交清患者病情、医嘱执行情况,输液是否通畅,查对清点物品,在手术物品清点单上双签字。

14.手术结束,协助术者包扎伤口,护送患者回病房,与病房护士交接患者病情及所带物品,在手术患者物品交接记录单上签字。15.整理、清洁手术间,一切物品归还原位,切断电源。

更衣室管理制度

1.更衣室设专人管理,保存室内清洁整齐。

2.换下的衣裤、口罩、帽子等放入指定位置,不得随意放置。3.保存淋浴室、便池清洁,勿随地乱扔杂物,防止阻塞下水道。 4.除参加手术人员,任何人不得随意进浴室洗澡。

5.参加手术人员应保持更衣室清洁整齐,严禁吸烟,谨防失火,爱护一切公务。

第19篇:医嘱查对制度

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应做班班查对。2.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3.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做好五不执行即口头医嘱不执行(抢救除外),医嘱不全不执行,医嘱不清不执行,用药时间、剂量不准不执行,自备药无医嘱不执行。 4.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述两遍,与医生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药瓶至抢救结束,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同时督促医生在抢救结束6小时内据实补齐医嘱并签全名。 5.整理医嘱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 6.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处置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即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品、剂量、浓度、时间、方法),注意用药反应。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药瓶、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楚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两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性药物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药瓶。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时方可执行。 输血查对制度

1.查采血日期,血液无凝血块和溶血,血瓶或血袋有无裂痕或破损。

2.查输血卡上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与血袋上标签是否相符,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3.查患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血袋号及血量。4.输血前配血报告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后并在配血报告单反面签名后方可执行。输血时需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5.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以备必要时检查。

临床科室查对制度

1.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2.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电脑一次。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4.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药品是要经常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化,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输血前要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需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第20篇:医嘱查对制度

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下一班查上一班,每周(护士长)大查对二次,包括电脑医嘱、各类执行卡,各种标识(饮食、护理级别、过敏、隔离等)。各科设有医嘱查对登记本,每次查对后应在医嘱查对记录上及时记录日期、时间、姓名和查对 结果。

2、医嘱递交后,由付班护士转抄,另一护士查对签名后交治疗护士和责任护士执行。

3、付班护士在转抄医嘱时,要认真审查医嘱,发现有疑问和错误医嘱时要及时与开医嘱医生商量、纠正,避免执行错误医嘱。如果发生争议,必须报告主任和护士长,主任和护士长认定后执行。

4、各项医嘱处理后,应有查对人签名。护士在执行各项医嘱前,必须经第二人查对后方可执行。

5、执行医嘱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

四查:备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查病情。

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6、麻醉药品等特殊用药,开医嘱医生必须是具有资质的医生,否则不准执行,麻醉药使用后要保留安瓿备查,同时在毒、麻醉药品管理记录本上登记并签全名。

7、药物准备后,应有第2人核对,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执行。清点和使用药品时,要检查药品标签、批号和失效期,检查瓶盖及药瓶有无松动与裂痕,安瓿有无裂痕,药物有无变色与沉淀,任何一项不合标准,均不得使用。

8、输血前要经两人查对(查对输血成分、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溶血现象、血袋有无泄漏、输血量、供血者与受血者的姓名与血型、交差配血结果等),并在医嘱单、输血单上两人签名,输血过程中注意观察有无输血反应,血液输完后保留血袋(病房保存2小时后交输血科再保存24小时备查)。

9、过敏药物给药前,要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用药史,并查对皮试结果。无误后,方可执行。

查对制度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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