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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管理承诺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1:34:12 来源:承诺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印章管理承诺书

印章管理承诺书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要求,兹有 总经理 已知晓对公司印章印鉴负有保管、使用审核责任和义务,并郑重承诺在任职期间将严格管理公司所有印章印鉴(包括但不限于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及业务部门章),以避免公司印章印鉴管理及使用审核风险。我承诺严格执行集团《印章管理规定》,并愿意以个人和家庭财产对因公司印章管理或审核不严引起的经济纠纷和刑事责任作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特此承诺

承诺人:

间:

(印模留底)

推荐第2篇:印章管理责任承诺书

印章管理责任承诺书

为公司印章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印章的合法性、权威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明确印章的加盖责任,特制定印章管理责任书如下:

1、所管理印章名称:

2、印章使用必须做到以公司利益为重,必须按公司规定范围使用。每加盖一次印章必须认真仔细阅读需要加盖文件的内容,不能确定的应及时咨询相关部门。

3、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详细登记,严禁在空白表格、空白证明材料和空白便函上加盖印章。

4、在管理和使用印章中,如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保管不当及使用不当给公司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将视其后果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相应责任。

5、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主管部门上报。

6、违反公司《印章管理、保管及使用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责任人予以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7、保管人变更后,出现在负责期内的问题,有权追究其责任。

承诺部门负责人:

推荐第3篇:印章承诺书

使用项目部印章承诺书

公司:

项目部”印章一枚,就印章保管和使用事项向分公司特作如下承诺:

1、该印章由我项目部同志专职保管和负责用印。

2、该印章使用范围:

(1)签订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2)签订本工程建筑设备租赁合同;

(3)签订本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

(4)向当地主管部门、往来单位报送与项目部相关资料用印;

(5)该印章除上述(1)到(4)条用印外,不得用于对外承包、担保、融资等与本工程无关事项。

3、印章使用前必须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审批表必须报分公司负责人审批,或电子稿审批。

4、印章保管和用印负责人必须保管好经审批的“印章使用审批表”和用印资料复印件,并及时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

5、每月填写的“印章使用登记表”必须于月底前上报分公司。

6、如不按印章使用流程办理,或不按规定在印章使用范围外用印,发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项目承包人和印章保管责任人共同承担。

7、为了提高项目部印章管理和印章保管用印负责人的工作责任性,承诺人愿意向分公司缴纳壹佰万元保证金,同时承诺用个人资产进行抵押担保。

承诺人(项目承包人):

承诺人(印章保管责任人):

日期: 承诺人今向公司领用“有限公司

推荐第4篇:印章管理责任承诺书.06.13

印章管理责任承诺书

因工作需要现由我管理重庆三义通风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合同专用章、财务章及发票专用章各一枚。为保持公章、合同章、财务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安全性,维护公司利益,我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严格履行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妥善保管公司印章、不私自委托他人代管,不随意放置印章。如果因保管不慎出现丢失、损坏或被盗,立即报告行政主管副总。保证在使用印章时严格按照批准流程,未经相关领导批准决不盖章。经批准盖章的要认真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

二、我所管理的印章只能在下列范围内使用,超出下列范围我拒绝盖章,否则我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规盖章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公司公章使用范围为:

A.公司内部文件,对外承诺文件,经济或法律纠纷文件,诉讼文件,公司章程修订、合并、分立、增资、减资、清算、解散等文件;

B.上报税务相关材料及本公司工程款所需而开的收据;

C.上报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材料(异地备案、资质类申报、资质类年检、企业评先、报表、文明工地、优质工程等);

D.上报工商部门相关材料(营业执照申报、年检、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申报等); E.招投标相关文件(报名材料、资格预审材料、答疑文件、投标文件、报价单、确认文件等);

F .项目结算相关文件(预决算书、结算报告、定案单等);

G.企业技术等相关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竣工图、竣工资料); H.对外介绍信、员工档案、职称、培训、注册师考试、工程款清欠等。

2、合同专用章使用范围为:企业合同、协议类的文件,批准人为总经理。

3、法定代表人名章:仅限于项目招投标及支票的被书,批准人为总经理。

4、财务章使用范围为:仅限于支票的被书,批准人为总经理。

5、发票专用章使用范围为:仅限于公司开出发票所盖而用,批准人为总经理。

三、保证不在下列印章禁用范围内盖章,否则我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54

印章的禁用范围:任何形式的对任何法人和其他组织及自然人的担保、任何形式的借据、任何形式贷款、任何形式的欠条、任何的空白页、任何的(除本公司员工外)收入证明。法定代表人批准的特殊情况除外。

四、领导层的批准权限只能在下列范围内进行,超出下列范围我拒绝盖章。否则,我愿接受承担由于违规盖章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公章的批准人是总经理、各主管副总经理,具体权限为:总经理A、B(B经总经理授权后由财务部经理审批)以及A~H以外确需使用公章的; 经营主管副总E、F ;工程主管副总(总工程师)G ;行政副总经理C、D、H。

合同专用章批准人为总经理。

法定代表人名章批准人为总经理。

五、使用印章不符合规定,我愿接受公司通报批评并愿接受罚款1000元。同时承担由此造成法律责任,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我本人进行赔偿,与重庆三义通风设备有限公司无关。

六、其他违规使用印章所造成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同样由我本人承担。

七、公司各印章预留印鉴:

受诺人:重庆三义通风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承诺人:

年月日

55

推荐第5篇:印章保管承诺书

印章保管承诺书

篇1:公司印章保管承诺书

公司印章保管承诺书

本人现就保管公司印章做如下承诺:

一、本人将在《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下,保证印章使用的安全化、合理化,保障公司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并提高工作效率,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保管印章数量:

三、保管印章种类:□公章 □法人章 □签字章 □财务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 □部门章(部门名称) □其他种类章

四、领取印章日期:

五、保管期限:年年 6 月 3 日止。

六、保管范围:日常印章使用、管理、保存等工作。

七、保证做到印章保管安全、隐蔽、使用方便。将所保管印章放置在指定位置,不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八、在日常使用中,保证忠于职守、在使用印章时仔细阅读用印内容、核实用印数量。用印规范,印章端正、清晰。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将可能导致的经济损失。

九、保证不在空白纸张或任何未经批准的资料上盖章,同时严格禁止他人有以上行为。对于离职人员,任何情况下均不可为其加盖印章。不将印章外借,不自行或将印章交予他人带离办公区域或工作场所。

十、保证离职时或调转岗位时将所保管的印章、《印章使用申请表》、《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一并交接给公司指定接收人。

一、使用印章时,使用人需填写《公司用章登记单》并由公司授权

的印章使用批准人签字手续完备后方可盖章,用章情况必须按要求填写好,以便检查。每半年将《公司用章登记单》提交集团人力行政部存档。

二、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借印章,并将印章带离工作区域,需经过总经理批准。申请中需列明外借的原因及归还时间。本人将与印章一并同行。印章外出后,只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三、保证不利用职务之便,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印章,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公司处罚,超过两次以上的,本人接受公司予以辞退。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本人愿意予以赔偿,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十四、如因印章保管故意或疏忽造成印章损毁或遗失等情况,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公司追究印章保管不利的行政、经济责任时,本人愿意接受处分,并赔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 承诺人:

日期:

篇2:印章保管承诺书

印章保管承诺书

本人现就保管 公司印章做如下承诺:

一、本人有责任保证印章使用的安全化、合理化,保障 公司的利益

不受到损害并提高工作效率,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

三、

四、

五、

六、

七、保管印章数量: 枚。 保管印章种类: 公司法定名称章领取印章日期: 保管期限: 年 月 日起至项目建设施工队入场止。 保管范围:日常印章使用、管理、保存等工作。 保证做到印章保管安全、隐蔽、使用方便,不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八、在日常使用中,保证忠于职守、在使用印章时仔细阅读用印内容、核实

用印数量。用印规范,印章端正、清晰、美观。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将可能导致的经济损失。

九、保证不在在空白纸张或任何未经批准的资料上盖章,同时严格禁止他人

有以上行为。

十、保证在项目建设施工方入场后将所保管的印章交接给 公司负责

人 。

一、使用印章时依据 公司负责人 签字盖章扫描后填写好

《印章使用登记表》,将用章情况按要求填写好,以便检查,经双方确认签字并扫描存档后可使用印章。

二、保证不利用自身关系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印章,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罚。

如给 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本人愿意予以赔偿,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如因印章保管故意或疏忽造成印章损毁或遗失等情况,立即向

公司负责人 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公司可追究印章保管不利的行政、经济责任时,本人愿意相关处罚,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及损失。

四、印章的使用范围:见附表

(一)

五、印章的禁用范围:任何形式的对任何法人和其他组织及自然人的担保、任何形式的借据、任何形式的欠条、任何的空白页、任何的收入证明等。

承诺人:

日期:

附表

(一)

具体办理业务用章范围如下:

篇3:印章保管承诺书

公司印章保管承诺书

本人现就保管公司印章做如下承诺:

一、本人将在《公司印章使用规定》的要求下,保证印章使用的安全化、合

理化,保障公司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并提高工作效率,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二、

三、

四、

五、的发生。保管印章数量: 枚。 保管印章种类:□公司法定名称章 □印章/印鉴 □签字章 □行政章 □人事章 □财务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 □领取印章日期: 保管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保管范围:日常印章使用、管理、保存等工作。

七、保证做到印章保管安全、隐蔽、使用方便。将各类印章放置在指定位置,

不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八、在日常使用中,保证忠于职守、在使用印章时仔细阅读用印内容、核实

用印数量。用印规范,印章端正、清晰、美观。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将可能导致的经济损失。

九、保证不在在空白纸张或任何未经批准的资料上盖章,同时严格禁止他人

有以上行为。对于离职人员,任何情况下均不为其加盖印章。不将印章外借,不自行或将印章交予他人带离办公区域或工作场所。

十、保证离职时或调转岗位时将所保管的印章、《印章使用申请表》、《公司印

章使用登记表》一并交接给公司指定接收人。

十一、使用印章时一律依据总公司负责人或总公司授权各部的印章使用批准人

签字确定的《印章使用申请表》后盖章,盖章后填写好《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将用章情况按要求填写好,以便检查。

二、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借印章,并将印章带离工作区域,需有经过总公司批

准的书面的携带印章外出申请,申请中需列明外借的原因及归还

时间。本人将与印章一并同行。印章外出后,只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保证不利用职务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印章,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公司处罚,

超过两次以上的,本人接受公司予以辞退。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本人愿意予以赔偿,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十

四、如因印章保管故意或疏忽造成印章损毁或遗失等情况,立即向上级领导

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公司追究印章保管不利的行政、经济责任时,本人愿意接受处分,并赔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

承诺人:

日期:

推荐第6篇:印章使用承诺书

使用项目部印章承诺书

公司:

承诺人今向

公司领用“

有限公司项目部”印章一枚,就印章保管和使用事项向

分公司特作如下承诺:

1、该印章由我项目部

同志专职保管和负责用印。

2、该印章使用范围:

(1)向当地主管部门、往来单位报送与项目部相关资料用印; (2)

3、印章使用前必须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审批表必须报分公司负责人审批,或电子档审批。

4、印章保管和用印负责人必须保管好经审批的“印章使用审批表”和用印资料复印件,并及时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

5、每月填写的“印章使用登记表”必须于月底前上报

分公司。

6、如不按印章使用流程办理,或不按规定在印章使用范围外用印,发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项目承包人和印章保管责任人共同承担。

7、为了提高项目部印章管理和印章保管用印负责人的工作责任性,承诺人愿意向

分公司缴纳壹佰万元保证金,同时承诺用个人资产进行抵押担保。

承诺人(项目承包人):

推荐第7篇:印章保管承诺书

印章保管承诺书

公司:

因受公司委托,本人现保管公司印章、法人章各一枚。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安全性,维护公司的利益,我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保证印章使用的安全化、合理化,保障公司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并提高工作效率,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保管印章数量: 枚。

三、保管印章种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印章/印鉴 □签字章 □财务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

四、领取印章日期:

五、保管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保管范围:日常印章使用、管理、保存等工作。

1、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须由用章人员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并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并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由公章管理人员复印需盖章的文件并保存归档方可使用。

2、印章的禁用范围:未经法定代表人同意,不得将印章用于任何形式的对任何法人和其他组织及自然人的担保、任何形式的借据、任何形式的欠条、任何的空白页、介绍信收入证明、离职证明、任何被涂改过的文件、有注明经手人签名而未签名的、合同、文件等落款时间与用印时间不一致的等。

七、保证做到印章保管安全、隐蔽、使用方便。将各类印章放置在指定位置,不私自委托他人代管,不得委托他人代盖。

八、在日常使用中,保证忠于职守、在使用印章时仔细阅读用印内容、核实用印数量。用印规范,印章端正、清晰、美观。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将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保证不在空白纸张或任何未经批准的资料上盖章,同时严格禁止他人有以上行为。对于离职人员,未经人力资源部门的审核,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为其加盖印章。不将印章携带外出使或将印章交予他人带离办公区域或工作场所。

十、保证离职时或调转岗位时将所保管的印章、《印章使用申请表》、《印章使用登记表》一并交接给公司指定接收人。

十一、如有特殊情况需携带外出使用,需要填写《携印外出使用表》,并经法定代表人批准。申请表中应列明外借的原因及归还时间,且本人应与印章一并同行。印章外出后,只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超出使用范围,由本人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保证不利用职务之便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复制印章,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壹万元的罚款处罚,并愿意接受单位的辞退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由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三、如因印章保管故意或疏忽造成印章损毁或遗失等情况,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公司追究本人印章保管不利的法律、经济责任时,本人愿意接受处分,并赔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

承诺人:

2

2015年3月30日

推荐第8篇:印章保管承诺书

印章保管承诺书

因工作需要由本人管理北京学校章,共计枚。为保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安全性,维护学校的利益,我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将在《学校印章使用规定》的要求下,保证印章使用的安

全化、合理化,保障学校、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的利益不受到损

害并提高工作效率,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保管印章数量:枚。

三、保管印章种类:□学校公章□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印章/印鉴

□签字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

四、领取印章日期:

五、保管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六、保管范围:日常印章使用、管理、保存等工作。

1、学校的公章的使用必须由使用公章申请人认真填写《使用公章

申请表》由执行校长的签字后经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或口头批准后,

由公章管理人员复印需盖章的文件并保存归档方可使用;

2、学校财务章仅限于学校财务管理方面使用,其他任何事项使用

加盖财务章均为无效。学校财务章由学校会计保存,学校会计对

相关人员使用财务章有监督权及拒绝权;

3、学校发票专用章仅限于学校出纳用于出具学校发票或收据使

用;任何其他事项均不得加盖学校发票专用章;

4、印章的禁用范围:任何形式的对任何法人和其他组织及自然人的担保、任何形式的借据、任何形式的欠条、任何的空白页、任何未经学校法务部门审核的收入证明、离职证明等。法定代表人批准的特殊情况除外。

七、保证做到印章保管安全、隐蔽、使用方便。将各类印章放臵在

指定位臵,不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八、在日常使用中,保证忠于职守、在使用印章时仔细阅读用印内

容、核实用印数量。用印规范,印章端正、清晰、美观。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将可能导致的经济损失。

九、保证不在在空白纸张或任何未经批准的资料上盖章,同时严格

禁止他人有以上行为。对于离职人员,未经法务部门的审核任何情况下均不为其加盖印章。不将印章外借,不自行或将印章交予他人带离办公区域或工作场所。

十、保证离职时或调转岗位时将所保管的印章、《印章使用申请

表》、《学校印章使用登记表》一并交接给学校指定接收人。 十

一、使用印章时一律依据总学校法定代表人或总学校授权各部的

印章使用批准人签字确定的《印章使用申请表》后盖章,盖章后填写好《印章使用登记表》,将用章情况按要求填写好,以便检查。

十二、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借印章,并将印章带离工作区域,需有经过

学校法定代表人批准的书面的携带印章外出申请,申请中需列明外借的原因及归还时间。本人将与印章一并同行。印章外出

后,只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保证不利用职务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复制印章,如有违反,愿

意接受学校壹仟元的罚款处罚,超过两次以上的,本人接受单位的辞退处罚。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本人愿意予以赔偿,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四、如因印章保管故意或疏忽造成印章损毁或遗失等情况,立即向

上级领导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学校追究印章保管不利的行政、经济责任时,本人愿意接受处分,并赔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

承诺人:

日期:

推荐第9篇:印章领用承诺书

印章领用承诺书

本人---------,现领到重庆建工集团贵州分公司金源华府项目资料往来专用章。

为此,本人承诺:从领到该印章之时起,对该印章的使用与保管负一切责任,同时严格按公司相关规定使用该印章,做好印章使用记录,决不公印私用,违规乱用。

该印章仅用于:项目与重庆建工集团物资供应部物料收取资料和公司授权内事项。

如因公印私用或未按公司规定使用印章造成的一切法律相关责任及经济责任均由本人承担,同时接受公司的相关处罚。

特此承诺!

印章保管人:

领用时间:年月日

推荐第10篇:项目部印章领用管理承诺书

印章领用、管理承诺书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部技术质量专用章,是代表本公司某一个项目部,为本项目部有关工程技术、工程质量之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为切实加强对本印章使用和管理,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和整体利益,现对该公章的使用和管理,本人郑重地向公司和总经理作出以下承诺:

一、保证在总经理授权的范围内,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好本印章。

二、建立本印章使用登记制度并由本人专人负责印章的使用和保管。

三、在本印章的使用上超越公司授权范围,本人愿受公司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如出现因本印章管理不慎、使用不当,从而给公司造成名誉、经济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五、本人在岗位调整时,保证配合公司主动做好本印章的移交工作。

印章领用、承诺人签字:

二0××年四月

印章印模:

第11篇:印章管理

*************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印章的管理,维护企业形象和合法权益,实现印张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印章的分类

公司的印章根据用途和类别分为: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二、各类印章的使用范围

1、公司公章的使用范围:

1)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资料;

4)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公司章程、协议;

6)员工的调动、任免及聘用。

2、合同专用章用於本公司与其它单位进行业务往来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3、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1

三、各类公章的保管和使用

1、公司公章的保管与使用:

1)公司公章由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负责保管与使用。

2)使用公章须履行登记手续,由经办人至公司综合管理部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写明用印事由,并经部门主管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用印。

3)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等,经由总经理审阅批准,同意后方可加盖公章。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事由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2、合同专用章的保管与使用:

1)合同专用章由公司综合管理部主任负责保管与使用。

2)任何部门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合同、协议、均需交综合管理部审核、把关,公司法人或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后方可用印。

3、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的保管与使用:

1)公司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主任负责保管;法人章由财务部出纳负责保管。

2)公司财务专用章与法人章不得交与银行出纳员自行保管和使用。

3)除正常的财务需要用到专用章与法人章外,其他事项必须经过财务部主任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法人章用印须履行登记手续,由经办人至财务部填写《法人章

使用登记表》写明用印事由,并经部门主管经理、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用印。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事由在空白书面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四、印张管理规定

1、各类印章的使用须严格登记程序,完成审批手续后方可用印;不符合规定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资料、合同等,公章保管人有权拒印。

2、任何情况不得携出各类公章或外借。若因工作需要,确须将印章带出,需提交申请,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承担一切责任。

3、各类公章的保管人严格执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得私自使用公章,不得外借,不因任何人指示、要求而违规用章。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事由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5、保管人员不在时有总经理指定人代管,双方做好印章的交接手续。

五、失职责任

由于审批人的过错决定或者印张保管人的过错行为履

行盖章手续而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赔偿或者由公司酌情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六、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第12篇:印章管理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级别:Ⅱ签发: 张屏

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目录

一.目的 二.定义

三.适用范围 四.职责 五.内容 六.其他

出自总经理办公室编号AM-Ⅱ-4-4 生效日期2010年5月27日版次第三版

本文件所有复印、打印版本均为无效版本,最新有效版本见公司网主页“公司规章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印章的统一管理,明确印章在业务工作中的作用,明确管理、使用印

章的责任和权限,规范印章刻制及使用流程,制订本规定。

2、定义

2.1 行政公章

公司行政公章是指“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章,用作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函件、证明、介绍信、向上级机关报送的有关计划、决算、对外签订的协议、合同和有

约束力的文件等。 2.2 合同专用章

公司合同专用章是指“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公章,用作以公司对

外签订的协议、合同等。 2.3 业务专用章

2.3.1 对外业务专用章是指对外联系频繁或工作性质决定需有印章的部门,可以

申请刻制业务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只能用于所规定专项业务,但不包括签订的合

同、协议等有法律效力的业务,如人事专用章、人事专用章(1)、财务专用章等。

2.3.2 内部业务用章是指公司内部开展业务工作需要使用,不能对外使用,如专

业部门检验员章、检验章等。 2.4 党工团印章

党工团印章是指只限于党工团组织开展活动及出具有关证明使用,具体范围参照

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5 法人印

法人印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如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印为“尹同跃印”

本文件所有复印、打印版本均为无效版本,最新有效版本见公司网主页“公司规章制度”

等。

3、适用范围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各非法人单位的部门各种印章的管理。

4、职责

4.1 总经理办公室

4.1.1 负责公司行政公章、法人印的统一刻制、保管及使用;

4.1.2 负责按要求刻制公司非独立法人部门各类印章,以及印章启用或废止时的

通知下发工作,并做好备案;

4.1.3 负责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印章管理的监督和审查; 4.1.4 负责作废印章的销毁。 4.2 法律与知识产权部

4.2.1 负责对公司印章的刻制及使用提供法律支持; 4.2.2 对各部门领取非业务类用章时会签审核意见;

4.2.3 在办理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设立程序时,负责按本制度规定申请刻制其公章 及法人章;

4.2.4 负责“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保管与使用。 4.3 国际公司:负责报关专用章及报关法定代表人私章的保管与使用。 4.4 财务总部:因工作需要,财务总部各放置一枚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法人私

章“尹同跃印”和一枚公司分管财务副总经理私章“方德才印”,由财务部负责

其2 枚私章的保管与使用;同时负责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及发票专

用章的保管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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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各非法人单位的部门:

4.5.1 负责相关业务专用章的保管及使用,明确单位保管人和责任人;各单位有

印章刻制需求时,须按流程向总经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各单位一律不得私自刻制 印章; 4.5.3 各单位有用印需求时,须持有效的签字单到总经理办公室用印。 4.6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负责自行保管本子公司的印章,制定相应的印章管理、

使用规定,并接受奇瑞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对印章管理、使用及其制度执行情况

的监督审查。

5、内容

5.1 印章刻制

5.1.1 公司行政公章由总经理提出、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批准后交总经理办公室

按规定刻制。

5.1.2 负责对外业务专用章由各所需业务单位申请,经单位第一责任人审核,由

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交总经理办公室按规定刻制。 5.1.3 党工团印章由党工团组织提出申请,由分管领导审核,公司党委书记批准,

交总经理办公室按规定刻制,原则上二级党工团组织不再刻制印章。申请和刻制

的有关情况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1.4 公司其它类业务章,由使用单位提出,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交总经理办

公室按规定刻制。

5.1.5 合同专用章的刻制,必须由法律和知识产权部提出,经相关部门会签、经

管会审核批准后,交总经理办公室按规定刻制。

5.1.6 原则上,非法人单位的部门不得刻制部门印章,在制度生效前已刻制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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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印章仅限于对部门内部奖励证书等内部文件使用,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 5.1.7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公章及法人印章,一律由奇瑞公司法律与知识产权部

在办理此类子公司设立程序时,按流程通过奇瑞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刻制;其它印

章,原则上也需由奇瑞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统一按规定定点刻制,如因特殊原因确

需自行刻制的需经奇瑞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同意,并在印章刻制完毕后将印章样式

报奇瑞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5.1.8 各单位申请刻制各类印章,必须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附件一),经权

限领导批准后,由总经理办公室专人负责按《印章刻制申请表》要求到公司定点

刻字社刻制;其中对于非业务类印章的刻制,总经理办公室需进行确认是否合规,

无对外法律效力印章的刻制样式原则上不允许使用圆型或椭圆型。

5.1.9 印章刻制完成后,由总经理办公室专人负责领取印章并在印章备案表上登

记备案,由总经理办公室下发到单位并明确保管人和责任人后方可使用。 5.1.10 如因印章破损、组织机构变更等原因,需重新刻制印章的(含全资及控 股子公司印章),在按规定(5.4 条)进行印章销毁的同时,填写《印章刻制申

请表》,部门第一负责人(子公司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批准,经总经理办公室

确认印章名称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的,无需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即可进行刻制。 5.1.11 印章刻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提出刻制印章的部门承担。 5.2 印章保管

5.2.1 公司行政印章、法人印章统一由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 5.2.2 各类对外业务专用章由各部门领导明确部门保管人和责任人,并指定专人 保管。

5.2.3 党工团组织印章由党工团部领导明确单位保管人和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保 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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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如印章保管人和责任人变更,需填写《印章保管人变更申请表》(附件二),

交到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5.2.5 对于由总经理办公室保管的非业务类印章,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需自行 保管,需拟相关印章管理制度并填写《非业务类印章(部门)领取申请表》(附

件三),交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送至法务部会签、总经理办公室审核,最后报公

司总经理批准。

5.2.6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章及法人章原则上均由奇瑞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统一 保管,如确因工作需要可由子公司部门申请,拟定印章管理制度并填写《非业务

类印章(子公司)领取申请表》,经子公司法人审核后送至法务部会签、总经理

办公室审核,最后报分管该子公司的奇瑞公司副总经理批准。

5.2.7 印章须妥善保管,如不慎丢失要及时向总经理办公室报告说明,并采取适

当方式声明作废。对乱用或严重失职加盖印章、丢失印章的部门和个人要追究相 应责任。 5.3 印章使用

5.3.1 公司行政公章使用

5.3.1.1 公司行政公章“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使用须由用印人填写《印章

使用申请表》(附件四),由公司分管领导或所授权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用印;如

果有权限的领导直接在需用印文件上签字,可不需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直接 用印。

5.3.1.2 公司行政公章的使用可分为以下几类:对外文件类(红头文件、介绍信、

外面单位要求的固定格式表格、保险单以及非红头文件汇报材料);内部文件(公

司内部奖励等)。

5.3.1.3 如有协议类必须使用公司行政公章,而不使用合同专用章,必须经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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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和知识产权部领导同意,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或需用印文件上签署“同意

使用公司行政公章”等字样后方可用印。

5.3.1.4 任何人不能在空白书面文件上加盖公章,公司印章不允许外带。 5.3.2 原则上,非法人单位的部门不允许刻制部门印章;在制度生效前已刻制的

部门印章仅限于对部门内部奖励证书等内部文件使用,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使

用流程同公司行政公章的用印流程,也可参照本制度5.3.9 条由公司各分管领导

授权以简化印章使用流程。

5.3.3 公司合同专用章由法律与知识产权部按《合同管理规定》使用。 5.3.4 党工团组织印章的使用,需经党工团组织负责人批准,使用范围由公司党

工团部负责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5.3.5 在奇瑞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保管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章及法人章,经子公

司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批准后用印。 5.3.6 由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自行保管的印章,按照经奇瑞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法

律与知识产权部审核后的此类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管理。 5.3.7 各类对外业务专用章,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用印。 5.3.8 法人印原则上经法人代表本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用印。 5.3.9 印章的使用授权如非全部授权,相关部门必须详细注明授权的事项,不可

使用模糊的词语,否则视为无效。授权格式见《印章使用授权申请表》(附件五)。

5.3.10 所有印章禁盖空白文件(包括内容空白、不完整,日期空白等)。 5.4 印章销毁

5.4.1 机构名称变更,或印章有破损、字迹不清时,要及时向总经理办公室申请

更换印章,同时将作废印章交总经理办公室在已经用印的文件法律时效范围内保

管,并定期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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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印章销毁必须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附件六),经部门负责处理日常事

务的领导批准,持有效申请表和待销毁的印章交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备案,由总经

理办公室声明作废并定期销毁。

6、其他 6.1 附件

附件一《印章刻制申请表》

附件二《印章保管人变更申请表》 附件三《非业务类印章领取申请表》 附件四《印章使用申请表》 附件五《印章使用授权申请表》 附件六《印章销毁申请表》 附件七印章管理流程图

6.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公司印章管理规定》(AM-Ⅱ-4-4,第二版) 废止。

6.3 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制定:王莉莉奚家志 单位审核:曹筱荣 管理服务部审核:方琳 公司领导批准:张屏

第13篇:印章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各类印章管理,促进学校综合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印章的用途规定

1、学校行政公章,代表江苏省洪泽中学的法定名称,用于以学校名义开展的各类公务活动;

2、以学校名义上报、下发的正式文件,视发文卡片盖章。

3、以学校名义向上级报送的报表及资料。

4、学校外出人员介绍信,职工探亲、领取邮件。

二、印章的刻制

1、刻制学校行政公章,应持上级主管单位批准的正式公文及单位介绍信,在公安局(分局)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到公安局(分局)指定单位刻制;

2、学校各部门刻制公章,必须由部门提出申请,经校行政主要领导批准后,由校长指定人员按规定统一办理;

3、刻制过程应严格按保密要求办事,任何人不准留样或仿制。

三、印章的启用

1、在选择确定印章启用日期之后,应提前向有关单位发出正式启用印章通知。校内部门公章或业务印章的启用由校领导决定,并由校长在校内发出通知。

2、启用印章通知应附印模,同时报上级单位备案,启用通知应立卷归档,永久保存;

四、印章的管理

1、党支部印章由党支部负责保管和使用,校印、校长特制章由校长负责保管和使用。校内各部门印章也应指定专人专管。各部门印章管理,要制定印章使用与管理措施,加强对保证印章的绝对安全。

2、印章的管理,重在选择好场所和人员。学校各类印章应放在办公室保险柜中保管,管理人员必须政治素质好、保密观念强、责任心强、敢于坚持原则。

3、印章管理人员不准将印章委托他人代管、代取、代用,不得随意将印章放在桌上或不加柜锁放在办公室抽屈内,如果发现印章被滥用或盗用,应立即报告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为了严格手续,增强制约关系,学校公章和校长特制章应分人保管。

5、印章管理人员要注意及时清洗和保养印章。

五、印章的使用

1、印章管理人员对超出范围和特殊用印的,要履行批准手续。在报经校长或主管校长同意使用后。印章管理人员应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填写用印内容与用途,并由经办人员和审批人要签字,以示负责。

2、对于不超出范围的用印,印章管理人员要做到了解内容和留存原始材料,以便备查。对虽在规定范围内的用印,但对情况不甚熟悉的,也要及时请示主管领导。

3、对于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荣誉证书及应届、往届学历证明(成绩证明)等,要在逐一核对要盖章的名单与原始名册完全相符的前提下,予以盖章。

4、补办学生证,应与在校生的学生名册相核对,无误后方可盖章,或由班主任(或专业管理人员)亲办。

5、对于有领导签批意见的文件,需要加盖公章的,应对签批意见进行登记。

6、一般不允许将学校各类印章带出办公室外,更不允许带出校外(特殊情况要按程序批准),印章不允许在脱离印章管理人员的监督下使用。

7、不允许在空白凭证或空白介绍信上施印。

8、用印要严肃认真,盖出的印章要端正清晰,便于识别。学校正式公文要在文末的落款处盖章,并将印章盖在成文日期上方,做到上不压正文,下不压日期。

9、用学校行政公章代章,只在同级机关之间进行或为下级单位代章。

六、印章的停用

1、因某种原因停用某种印章时,应向有关单位发出通知。

2、作废印章采用三种办法处理:(1)上缴批准成立单位切角封存;(2)填制印章作废卡片,连同作废印章交省档案馆或学校综合档案室立卷备查;(3)由本校自行销毁,销毁过程要有监督人员在场并留下印模,以备查考。

第14篇:印章管理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

国发〔1999〕25号

1993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国发〔1993〕21号),对于规范和加强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的管理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政府机构的变化,有些条款已不再适用。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现对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的制发、收缴和管理规定如下:

一、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为圆形,中央刊国徽或五角星。

二、国务院的印章,直径6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一),由国务院自制。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的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二),由国务院制发。

四、国务院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的印章,正部级单位的直径5厘米,副部级单位的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

三),由国务院制发。

五、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印章,正部级单位的直径5厘米,副部级单位的直径4.5厘米,经国家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认定具有行政职能的单位的印章中央刊国徽,没有行政职能的单位的印章中央刊五角星,国徽或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四),由国务院制发。

六、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五),由国务院制发。

七、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的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六),由国务院制发。

八、国务院部委的外事司(局)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七),由国务院制发。

国务院部门的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法定名称中冠“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国家”的单位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八),由国务院制发。

九、自治州、市、县级(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特区、林区,下同)和市辖区人民政府的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发。

十、地区(盟)行政公署的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十),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发。

一、乡(镇)人民政府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十一),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发。

十二、驻外国的大使馆、领事馆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十二),由外交部制发。

十三、国家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或直属单位的印章,直径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排(图十三),分别由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制发。

十四、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直径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十四)。制发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十五、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所刊名称,应为法定名称。如名称字数过多不易刻制,可以采用规范化简称。地区(盟)行政公署的印章,冠省(自治区)的名称。自治州、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印章,不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市辖区人民政府的印章冠市的名称,乡(镇)人民政府的印章,冠县级行政区域的名称。

十六、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人民政府的印章,可以并刊汉字和相应的民族文字。

十七、印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字体为宋体。

八、印章的质料,由制发机关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十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印制文件时使用的套印印章、印模,其规格、式样与正式印章等同,由国务院制发。

十、国务院有关部委外事用的火漆印,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

二十一、国务院的钢印,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自制。

地方外事机构、驻外使领馆钢印的规格、式样,由外交部制定。

其他确需使用钢印的单位,其钢印直径不得大于4.2厘米,不得小于3.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报经其印章制发机关批准后刻制。

二十二、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其他专用印章(包括经济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等),在名称、式样上应与单位正式印章有所区别,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可以刻制。

二十三、印章制发机关应规范和加强印章制发的管理,严格办理程序和审批手续。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刻制印章,应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

二十四、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

二十五、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加强用印管理,严格审批手续。未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印章。

二十六、对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者,要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查处。如发现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印章所刊名称单位举报。具体的印章社会治安管理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二十七、过去有关印章管理的规定,如有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印章社会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及非常设机构的印章刻制、建档、变更、缴销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印章指公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

本办法所称公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

本办法所称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名章。

第四条 公安机关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对印章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度,确保印章管理安全规范化和信息科学化。

第二章 印章管理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买卖印章,不得非法制作、使用印章。

第六条 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印章制发,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 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各级组织、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发机关的印章管理部门开具公函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即办理并出具准刻证明。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办理准刻手续的经办人员,需持刻制单位的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人名章准刻手续的,同时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证明。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准刻手续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准刻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 需要到外省、市、县(区)刻制印章的,凭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有关申请材料,到刻制地同级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

第十条 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应当到公安机关批准的刻制单位刻制;刻制单位将刻制的印章向公安机关办理印鉴备案后,方准启用。

第十一条 需要更换印章的,须公告声明原印章作废后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印章遗失、被抢、被盗的,应当向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公告形式声明作废后,按照前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第十二条 印章规格、式样、印文和质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刻制的印章可以并刊汉字和相应的民族文字。印章不得单刊外文,因工作需要可中、外文并刊。

需要刻制中、外文并刊印章的单位除持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外,还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到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第十三条 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只能申请刻制一枚单位法定名称章。

需要刻制套印章、钢印章的,依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印章实行年审制度。

第十五条 印章停止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将印章全部交回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封存;逾期不交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收缴。

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要登记造册,并于十日内送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需预存两年,无特殊情况的,预存期满后予以销毁。

第十六条 有历史纪念意义需要长期保存的印章,由收藏保存机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公告,批准后可不予销毁,由申请单位收藏保存。

第三章 印章经营单位管理

第十七条 经营本办法所指的印章业务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 经营场所和设施符合国家消防和治安管理的规定;

(三) 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无诈骗、招摇撞骗、伪造印章等违法犯罪记录;

(四) 符合公安机关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资质条件;

(五) 设有印章保密工房和成品保管仓库。

第十八条 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不得将印章业务转包他人经营。

第十九条 承接刻制印章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应查验公安机关出具的备案或准刻证明;

(二) 登记委托刻制印章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办人的姓名和公民身份证号码,按照规定逐项登记印章名称、式样、规格数量,并保存五年,以备查验;

(三) 指定专人负责承接印章业务,保管制作的印章以及销毁作废章坯;

(四) 对超过三个月无人领取的印章,应当登记造册,送交原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处理;

(五) 每月10日前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印章制作情况。

第二十条 从事印章经营业务应当在批准的固定场所内进行。

第二十一条 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治安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治安防范工作:

(一) 教育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 制定并落实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三) 监督从业人员认真执行承接刻制印章查验证明和登记工作;

(四) 对公安机关检查发现的治安隐患及时整改;

(五) 发现涂改、伪造备案或准刻证明等可疑情况以及案件线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第二十二条 外商独资、中外合作和中外合资企业不得经营本办法所规定的印章业务。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经营印章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 定期对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治安隐患,限期整改;

(二) 发现可疑情况或者案件线索,依法调查处理;

(三) 依法对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非法制作或者使用印章的,除收缴非法印章外,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买卖印章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未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的,予以警告,并限期补办;逾期不办理的,制作的印章为无效印章,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对委托刻制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刻制外文印章或擅自刻制中外文并刊印章及违反规定刻制两枚以上单位法定名称章的,收缴违法制作的印章,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逾期或不进行年审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将印章业务转包他人经营的,收缴违法制作的印章,取消其经营资格,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对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未查验准刻证明和履行登记手续的,对承制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处取缔。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对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予以警告,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伪造本办法规定的印章,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监督管理印章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应当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印章准刻证明的式样由公安部统一制定。

第三十五条 印章载有密级信息的,可由印章制发单位自行建档保存。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安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施行。

第15篇:印章管理

第一章 印鉴管理

印章是公司凭信的标志,具有法定性和效用性。公司印章的保管与使用是极为严肃的,为此特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公司和各部门印章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并指派专人保管。

第二条各部门需用公司印章的文件必须是部门主管领导审定的正式文本,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参见附表),注明时间、内容、用途、份数等,经总裁签字批准,如文件需要存档,除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上签字外,还应在正式文本上签字。总裁签字后于行政部用印,用印时填写《用印登记表》(参见附表)。

第三条非签约等特殊情况,不得携带印章外出,必要时须经公司领导批准,由行政部安排专人执章陪同前往,用后及时归还。

第四条凡授权有关部门管理使用的印章要严格用印制度,认真履行登记签字手续,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印章须有专人保管,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第五条印章的销毁

(一) 因更名、损坏等原因需刻制新印章时,应报总裁批准,由使

用部门将旧印章交回行政部档案室。

(二) 如因业务需要继续使用旧印章时仍按印章批准权限办理。

(三) 交回的作废印章由行政部档案室存档,统一管理。

第16篇:工程项目部印章管理与使用承诺书

XXXX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部印章管理与使用承诺书

本人因具体实施公司承接的工

程,于年月日领用质地规格的

印章壹枚(印模见左下角)。为落实责任,承诺

如下:

1、本人知晓《XXXX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印章管理规定》及其补充规定精

神,知晓工程项目部行政印章是非经济类印章的规定,保证严格按照公司所规

定的本枚印章保管与使用的责任范围,规范地保管与使用好本枚印章;

2、不用本枚印章签订工程合同或工程分包合同和机械设备、周转租赁及材

料采购类经济契约;

3、不用本枚印章开具任何内容的欠据;

4、不用本枚印章出具任何形式的经济结算凭条;

5、不用本枚印章为他人他单位提供任何责任的经济担保;

6、不擅自刻制冠有“XXXX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字样的任何印章,工程

竣工交付后六十日内,由本人负责将本枚印章送交公司印章管理部门;

7、如因本人保管和使用本枚印章造成公司信誉或经济损失的,由本人承担

全部的经济赔偿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附:印模

承诺人(签字、手印):

年月日

第17篇:工程项目部印章管理与使用承诺书

XXXX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部印章管理与使用承诺书

本人 因具体实施公司承接的 工程,于 年 月 日领用质地 规格 的

印章壹枚(印模见左下角)。为落实责任,承诺如下:

1、本人知晓《XXXX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印章管理规定》及其补充规定精神,知晓工程项目部行政印章是非经济类印章的规定,保证严格按照公司所规定的本枚印章保管与使用的责任范围,规范地保管与使用好本枚印章;

2、不用本枚印章签订工程合同或工程分包合同和机械设备、周转租赁及材料采购类经济契约;

3、不用本枚印章开具任何内容的欠据;

4、不用本枚印章出具任何形式的经济结算凭条;

5、不用本枚印章为他人他单位提供任何责任的经济担保;

6、不擅自刻制冠有“XXXX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字样的任何印章,工程竣工交付后六十日内,由本人负责将本枚印章送交公司印章管理部门;

7、如因本人保管和使用本枚印章造成公司信誉或经济损失的,由本人承担全部的经济赔偿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附:印模

承诺人(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第18篇:公司印章保管承诺书

印章保管承诺书

本人现就保管公司印章做如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在公司相关印章使用规定的要求下,保证印章使用的安全化,保障公司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并提高工作效率,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本人保管印章数量:

枚。

三、保管印章种类:□公司法定名称章

□印章/印鉴

□签字章

□行政章

□人事章

□财务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

□法人代表章

□其他

样章:

四、领取印章日期:

五、保管范围:日常印章使用、管理、保存等工作。

六、本人保证做到印章保管安全。将各类印章放置在指定位置,不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七、在日常使用中,保证忠于职守、在使用印章时仔细阅读用印内容、核实用印数量。用印规范,印章端正、清晰、美观。

八、保证不在在空白纸张或任何未经批准的资料上盖章,同时严格禁止他人有以上行为。对于离职人员,任何情况下均不为其加盖印章。不将印章外借,不自行或将印章交予他人带离办公区域或工作场所。

九、保证离职时或调转岗位时将所保管的印章和印章保管相关的材料一并交接给公司指定接收人。

十、使用印章时一律依据公司负责人或公司授权各部的印章使用批准人签字确定的《印章使用申请表》或相关文书后盖章,盖章后填写好《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将用章情况按要求填写好,以便检查。

一、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借印章,并将印章带离工作区域的,需有经过公司批准的书面的携带印章外出申请,申请中需列明外借的原因及归还时间。印章外出后,只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

十二、保证不利用职务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印章,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公司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本人愿意予以赔偿,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十三、如因印章保管故意或疏忽造成印章损毁或遗失等情况,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公司追究印章保管不利的责任时,本人愿意接受处分。

承诺人:

承诺人部门负责人:

期:

第19篇:印章保管承诺书(推荐)

印章借用承诺书

:

一、借章事由:

二、印章类别(名称):

三、印章数量:枚

四、用章日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人郑重承诺:在借用印章期间,我将严格按照联社印章管理使用相关规定,确保印章管理使用安全、规范。如违反规定给联社造成损失的,本人自愿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人(保管人):

借用日期:年月日

第20篇:公司印章保管承诺书

公司印章保管承诺书

本人现就保管公司印章做如下承诺:

一、本人将在《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下,保证印章使用的安全化、合理化,保障公司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并提高工作效率,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保管印章数量:

三、保管印章种类:□公章□法人章 □签字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部门章(部门名称)□其他种类章

四、领取印章日期:

五、保管期限:年年6月3日止。

六、保管范围:日常印章使用、管理、保存等工作。

七、保证做到印章保管安全、隐蔽、使用方便。将所保管印章放置在指定位置,不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八、在日常使用中,保证忠于职守、在使用印章时仔细阅读用印内容、核实用印数量。用印规范,印章端正、清晰。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将可能导致的经济损失。

九、保证不在空白纸张或任何未经批准的资料上盖章,同时严格禁止他人有以上行为。对于离职人员,任何情况下均不可为其加盖印章。不将印章外借,不自行或将印章交予他人带离办公区域或工作场所。

十、保证离职时或调转岗位时将所保管的印章、《印章使用申请表》、《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一并交接给公司指定接收人。

十一、使用印章时,使用人需填写《公司用章登记单》并由公司授权

的印章使用批准人签字手续完备后方可盖章,用章情况必须按要求填写好,以便检查。每半年将《公司用章登记单》提交集团人力行政部存档。

十二、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借印章,并将印章带离工作区域,需经过总经理批准。申请中需列明外借的原因及归还时间。本人将与印章一并同行。印章外出后,只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保证不利用职务之便,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印章,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公司处罚,超过两次以上的,本人接受公司予以辞退。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本人愿意予以赔偿,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十四、如因印章保管故意或疏忽造成印章损毁或遗失等情况,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公司追究印章保管不利的行政、经济责任时,本人愿意接受处分,并赔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

承诺人:

日期:

印章管理承诺书
《印章管理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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