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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6-12 15:01:52 来源: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位于车位使用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的基本情况

1.1本次转让使用权的车位为甲方开发的“安达如苑”商品房地下车位,用途:该车位仅作为停车专用,不得另作他用;车位编号为:。车位使用面积为。

1.2地下车位室内墙面为普通水泥砂浆粉刷、涂料刷白,水泥砂浆地面。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甲方划好车位分隔线;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安达如苑”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三、转让价款

3.1转让按其座落位置以“个”为单位计价;

3.2甲、乙双方约定该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此价款中不包含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四、付款方式

4.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交付期限与方式

5.1甲方于地下车库竣工验收合格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将车位交付给乙方。

5.2车位使用权的交付以双方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为标志,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视为甲方已完成交付。

六、使用管理

6.1乙方应遵守停车管理人员指示和车辆停放规则有序停放;

6.2停车场专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全体车位使用权人承担;

6.3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的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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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乙方应按上述使用使用规格面积及必要的公摊面积之和支付物业管理费、采暖费、卫生费等费用;

6.5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用途,或利用该空间放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害物体,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一切后果。

6.6乙方如需将该车位使用权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应当将转让或出租范围限定于本小区范围内的其他业主,涉及相关手续的变更,乙方须事先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并向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备案登记。

七、其他

7.1若根据市政或小区整体规划的需要,在不影响乙方对车位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而在乙方车位前后设置有变压器、配电箱、地下车库人行出入口、管网等公共设施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不得据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7.2乙方已明确知悉本车位仅为使用权转让,不能办理合同备案登记、产权登记和租赁登记备案等手续,乙方已充分认识到可能产生的各种影响,乙方保证不因此向甲方要求任何补偿、赔偿、退款或提出其他任何主张,相关问题或损失由乙方自行解决、承担。

7.3 乙方签订本协议时,视为认可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交付时须同时签署《临时管理规约》及《车位服务协议》等,并严格遵守。

7.4如遇战争、抗击自然灾害等国家人防紧急状态,乙方无条件服从国家需要,不得阻挠国家行为实施。

八、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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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2篇: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本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由以下协议当事人于

日 签订。

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蓝天·卢浮9号”车位使用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的基本情况

1.1本次转让使用权的车位为甲方开发的“蓝天·卢浮9号”商品房地下车位,用途:该车位仅作为停车专用,不得另作他用;车位编号为:

。(具体位置见附件一地下室车位布置平面图);

1.2地下室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甲方划好车位分隔线;

1.3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蓝天·卢浮9号”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三、转让价款

3.1转让按其座落位置以“个”为单位计价;

3.2甲、乙双方约定该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50000元/个(大写:十五万元/个)。(此价款中不包含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做如下处理(不作累加):

5.1逾期在 30 日之内,自约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0.1% 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5.2逾期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解除协议的,乙方按照转让价款的 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0.1% 的违约金。

六、交付期限与方式

6.1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并于商品房正常交房后 天内将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 6.2车位使用权的交付以双方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为标志,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视为甲方已完成交付。

七、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车位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0.01%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八、使用管理

8.1乙方应遵守停车管理人员指示和车辆停放规则有序停放;

8.2停车场专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全体车位使用权人承担;

8.3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的予以配合;

8.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用途,或利用该空间放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害物体;

8.5如果因乙方车体过大影响其他业主停放车辆,甲方有权单方决定为乙方调整车位,乙方应补足相应的费用;

8.6乙方如需将该车位使用权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应当将转让或出租范围限定于本小区范围内的其他业主,并于物业管理公司备案;

九、其他

9.1若根据市政或小区整体规划的需要,在不影响乙方对车位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而在乙方车位前后设置有变压器、配电箱、地下车库人行出入口、管网等公共设施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不得据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9.2 乙方签订本协议时,视为认可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须同时签署《临时管理规约》及《车位服务协议》等,并严格遵守。

十、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1.1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附件一:地下室车位布置平面图

附件二:车位使用权交接书

车位使用权交接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蓝天卢浮9号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根据上述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第六条约定,甲方已于

日向乙方交付该协议项下之车位使用权。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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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甲方: 电话:

通讯地址:

乙方: 车位编号: 二期9-14栋 号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鉴于:

根据规划和设计要求, 项目车位系甲方单独建设,单独核算成本,建设成本未计入商品房销售价格。乙方为方便生活,要求受让停车位的使用权。

乙方已向甲方购买了坐落于 市 区 路 项目 栋 号房屋,双方已签订了《 商品房买卖合同》。

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就乙方受让甲方开发的 项目____________号(此车位编号为方便记录所用,最终编号以交付使用时甲方编号为准)车位使用权事宜作如下约定:

1、本协议车位使用权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整), 乙方选择如下第 种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乙方应于

日前将本协议车位使用权总价款支付给甲方,甲方在收齐前述总价款后向乙方提供收款收据;若乙方延迟交付前述总价款达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收回本车位,且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将本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他人。

2、车位使用年限为项目交付后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乙方已清楚了解该车位的基本情况、位置及周边环境等相关情况,并已实地查看,已清楚了解乙方仅具有该车位使用权,甲方不再为乙方另行办理该车位的权属证书。

2、甲方于 项目正式交付6个月后(2016年12月31日)将本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如乙方未按时交付相关价款的,甲方有权延迟交付本车位或解除本协议并收回车位。

3、乙方须自行前往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应按照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的统一收费标准向物业管理机构缴纳本车位物业服务费,车位服务费自甲方将本车位交付乙方之日起开始交纳。另交付之日起该车位相关权利和风险同时转移。

4、乙方应服从小区物业公司的管理规范,该车位仅用于停放机动车辆,不得用做宿舍、仓储或存放危禁物品以及其它有碍观瞻的用途。

5、车位已达到设计使用功能和指标,双方办理交接后,乙方不得作任何添附和改动,以免影响楼房承力结构或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如因乙方过错致使车位及配件损坏或其他违约行为,乙方应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6、在符合相关设计标准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该车位周边及出入通道等可能存在对车辆出入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高度、弯道、坡道、墙、柱、护栏、管网、消防栓等,乙方对此表示充分理解。

7、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并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日常维护、维修工作并缴纳管理服务费用。

8、当发生战争或者因国家利益需要,国家有权对乙方该车位实行无偿征用,乙方不得拒绝。

9、若乙方不再是本项目的住宅业主,则本车位应在转让住宅同时转让给本项目的其他业主。乙方不得将本车位转让、出租给本项目住宅业主以外的第三人。

10、甲、乙双方的通知以本协议书所载明的电话、传真、地址等为准,任何一方应确保其联络方式的真实性、准确性。若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二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因未通知所产生的后果由未通知方承担。

11、若因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执行,则本协议自被撤销或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不再执行。甲方将按照政府有关车位租用市场指导价格标准收取车位使用租金,将合同总价款扣除乙方已经使用车位年限的租金后将余额无息退还给乙方,双方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12、乙方承诺车辆限高1.8米。

13、非因甲方原因导致车位无法交付的,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同意受让其他车位使用权作为替换并按照具体定价支付车位使用权款,或双方直接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车位使用权价款。

14、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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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地下车位使用权的相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地下车位位置、面积

1、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位于***小区地下停车场号地下车位(以下简称“该地下车位”)。

2、该地下车位的面积约不小于12平方米,具体位置详见附图。面积如有误差的,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乙方不得以此向甲方提出主张。

二、使用期限

1、自该地下车位移交之日起至年7月5日止。

2、本协议使用期限届满后,甲方同意将该车位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1、该地下车位使用权的转让价款,其计算方法为按个计价,即该地下车位使用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该价格不因面积等任何因素而予调整。

2、支付: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同时,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3、甲方在收到乙方交纳的转让价款后,开具收款收据。

四、管理服务费

1、该地下车位的管理服务费的计费方式为按个计算,车位服务费暂定为每月100元,最终由甲方聘任的物业服务企业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规定的标准为准。

2、乙方须在办理该地下车位手续时,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并按该协议约定的标准交纳车位服务费及其它费用。

3、该地下车位收取的车位服务费用为停车场养护费用。此费用作为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物业服务企业对停车场的保洁、维修保养、秩序、线路指引标志等除保管之外的监督管理服务。

4、该地下车位车位服务费的起计日为该地下车位移交之日,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甲方移交的,自甲方应当移交之日为起计日。

五、地下车位的移交和使用

1、乙方付清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及车位服务费后,甲方应当于2012年7月30日前移交该地下车位。

2、乙方需自行前往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车位移交,如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正常移交的,车位使用期限不予以顺延,车位服务费等相关费用自本协议约定的使用起始时间开始,由乙方承担。该地下车位移交乙方的同时,使用权即归乙方;

3、该地下车位仅作为停车使用,不得改为其它用途;

4、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保证遵守国家、大连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等各种规定,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乙方在使用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和责任,由乙方自行解决、承担;

5、乙方使用该地下车位应当遵守甲方、物业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要求及小区物业管理的相关要求。

6、乙方保证所停车辆不超过高度 2.1 米、宽度 2.1 米、长度 4.8 米,符合停车场地面承受压力要求,停放车辆的水平投影面积小于该地下车位面积且不妨碍相邻车位的使用,以符合车位的要求。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将该地下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或其聘任的物业公司仅提供车位停放服务,并非保管关系,甲方及物业公司对停放车辆发生的损毁不承担责任;

3、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物业公司负责该停车场日常通行秩序维护,保证乙方正常使用;

4、甲方或聘任的物业公司负责该停车场的卫生保洁工作;

5、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物业公司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协助检查,不得阻挠。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按期付清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后,乙方是该地下车位的唯一合法使用者。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或允许第三方使用该地下车位;

2、乙方所停车辆型号、高度、宽度必须符合该停车场规定及车位使用要求;

3、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以下物品:

(1)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

(2)禁止运输、收藏的物品,如枪支、弹药、爆炸物、毒品、走私物品等;

(3)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生物留置。

4、乙方在使用期间,应爱护该停车场的公共设施、设备及其它车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共设施、设备和其它车辆损坏,由乙方承担因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乙方在车场内离开车辆时应尽到包括锁好防盗锁、关闭电路、锁好门窗等谨慎检查义务;车内存放贵重物品、现金的,责任自负;

6、乙方不得在停车场内乱扔废弃物,有义务对因油品泄露、强酸强碱等原因导致地下车位污损进行清洁、维修;

7、乙方不得在停车场或地下车位进行车辆修理、维护、刷洗,不得将漏油车辆开进停车场;

8、乙方应当按甲方或管理企业规定的进出时间使用地下车位,乙方车辆在进入停车场后应当立即停放于该地下车位,乙方并应当立即离开停车场;

9、乙方应当遵守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物业公司制定的关于本停车场及该地下车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七、保管

甲、乙双方明确双方之间仅为地下车位使用权有偿转让的关系,并非保管关系。 若乙方需要保管服务,乙方应当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物业公司提交保管服务的书面申请,另行签订保管合同。在乙方交纳保管费、车辆钥匙、行驶证件、乙方身份证明等物品、材料、证件,并在双方对车辆进行验收、封存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公司提供保管服务。具体保管合同双方另行签订。

八、保险

乙方应当为在该地下车位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包括车辆盗抢险等保险,并在使用本地下车位前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公司出示保单,留存复印件。

九、特别条款

1、双方确认:甲方转让的仅为该地下车位的使用权,并非所有权;乙方不得自行办理、也不得要求甲方办理该地下车位的产权登记或租赁登记备案等政府手续。

乙方已理解上款内容之含义,并明确其所受让的是地下车位使用权。

2、该地下车位使用期间,在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将该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第三方,并应明确告知第三方该地下车位无法办理合同备案登记、地下车位产权登记或租赁登记备案等政府手续,并保证该第三方不向甲方要求任何补偿、赔偿、退房或提出其他任何主张,因该第三方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移交该地下车位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本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日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达180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并应当承担本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10%的赔偿金。

2、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期支付地下车位使用权的转让价款、管理服务费等任何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逾期款项日万分之五的赔偿金,逾期达30日仍未全额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效或解除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该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20%的赔偿金。

4、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及有关规章、制度的约定及操作规程停放车辆,对于任何不符合本协议及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停放车辆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一、特别条款

如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效或解除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交还该地下车位并承担自该地下车位移交之日至交还之日止的使用费(按每日 10 元计算)、管理服务费。乙方已交纳的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扣除上述费用后由甲方无息返还(如系乙方原因造成本协议解除的,将同时扣除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金)。

双方上述对本协议无效情况下的处理约定,独立存在,不因本协议无效而失效。

十二、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该地下车位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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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甲方(出售人):身份证号码:乙方(购买人):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

签订本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紫薇臻品小区地下 146号停车位。(以原

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使用权购买协议为据。)

二、产权约定

甲方保证对上述停车位享有合法的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

确保上述车位使用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鉴于此车位为二手转

让,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原甲方与开发商所签订的车

位使用权购买协议所约定的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20000元(大写:

贰拾贰万元)整,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

款。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等办理移交手续。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必须服从和遵守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六、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约收存

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该车位原建设方向甲方转让车位的协议书原件;

三、该车位原建设方向甲方转让车位的收据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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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位使用权 转让协议书

甲方:

乙方: XXXXX地下机械车位使

用权转让协议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

地 址

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协议:

一、甲方同意转让已建成的

小区地下车位使用权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

小区地下车位编号: 的使用权,该地下车位使用年限直至该小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到期为止。甲方转让的车位仅供乙方停车使用,对此,乙方愿意接受甲方转让的该车位使用权。

二、该车位 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定之日支付 元转让费,甲方向乙方出具统一有效的收款收据。

三、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时向乙方交付该车位,并在交付时保证基本的照明及该车位的分隔线。

四、乙方因使用不当或者其他人为原因而使甲方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和给予修复。

五、乙方在使用本地下机械车位时,应服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统一管理,并缴纳相应的物业费用。

六、乙方在使用期间,未经物业公司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改造。

七、本地下车位属使用权转让协议,只能作为该物业使用依据。

八、乙方在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在物业管理公司登记备案之前,不得擅自将该车位转让。

九、乙方承诺使用时保证安全,不堆放易燃易爆等相关的违禁物品,由此而产生的消防责任由乙方自

1 行承担。

十、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提交昌吉市人民法院管辖。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手写字体及打印字体均为本协议的有效字体。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XXXXXXX地下车位使用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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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青岛仟和置业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隆海.东方华庭小区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乙方受让的停车位位于地下负一层号,具体车位位置以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不小于2.5米*5米。

二、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2011 年 10月 16 日起至隆海.东方华庭小区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之日止。

三、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使用权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1)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并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全部转让金(定金自动转为车位转让款)。

2、违约责任:

(1)乙方如果延迟付款,自乙方应付款之日起七日内仍未支付完毕全部车位转让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且有权将乙方所定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还。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定金后,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不得将该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否则双倍返还定金。

3、使用期间,乙方须与本小区物业公司签订《停车服务协议》并承担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法律法规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使用限制

1、乙方受让的车位系自用小客车使用。

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使用功能。

3、乙方要将该车位使用权出租或转让给第三方的,须将出租或转让范围限定在本

小区内并书面告知物业公司,乙方对第三方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乙方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4、如遇战争、抗击自然灾害等国家人防紧急状态,乙方无条件服从国家需要,不得阻挠国家行为实施。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使用权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须注意使用并维护该停车设施,如因乙方过错致使停车设施损坏或致其他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并交纳相应管理服务费用。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契约收存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青岛仟和置业有限公司乙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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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转让协议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丙方(见证方): 浙江原创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红石中央花苑的地下车位(车位号:C2-29)转让与乙方,现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该车位签订本协议。

1、甲乙双方约定该车位转让价格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元整,

2、上述车位转让款在甲乙丙三方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当天, 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甲方需保证该车位权属清晰无争议,且取得该车位的款项已付清。甲方需配合乙方及见证方办理相关车位使用权过户手续。

4、如政策允许该车位可以办理产权证,甲方需无偿配合乙方及见证方办理产权证及相关过户手续。办理产权证及产权过户手续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如该车位权属不清晰或由于甲方未缴清该车位的相关费用,致使乙方无法合法取得该车位的权属,则甲方同意退回给乙方人民币万元整,同时本协议终止,双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6、由于甲方现已将该车位出租给其他人使用至2010年12月31日,致使乙方自2011年1月1日开始才能实际使用该车位。双方约定在2011年1月1日前若乙方需使用车位由甲方在该小区另行租车位给乙方暂时使用。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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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使用权出售协议

甲方(出卖人):石家庄市华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电话:86043771

乙方(买受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对甲方的地下停车位作了充分了解,现决定购买地下停车位,并经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开发建设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购买开发的华域城区地下停车位号,设计用途为。该车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以土地使用年限为准,如遇到国家及省、市政策调整,按新调整政策执行。

二、计价方式和价款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照“个”计算该车位价款,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协议签订同时,乙方一次性支付车位价款为人民币元,

(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四、交付期限

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地下停车位交乙方使用。但如果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遭遇不可抗力,如遭遇大气问题(雨天、风雪、冰雹等原因),或因国家、省、市政府有关政策调整造成工程停工的交付期限顺延。

五、交接

地下车位达到使用条件后,甲方应当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交接验收。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该地下停车位不予办理相关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乙方享有该地下车位使用权。乙方使用该地下车位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乙方转让本车位使用权时需书面通知甲方及物业公司,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转让。

3、乙方对该地下车位仅作为普通轿车或相应尺寸车辆停车使用,在使用期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4、乙方地下车位的使用应遵守该小区物业公司制定的停车场管理规定。

5、车位所涉及建筑、设施在使用期内的维护保养由使用人承担。

6、乙方不得擅自该变与该车位的有关公用的设施的使用性质,乙方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使用人共同使用该车位有关的公用部位的设施。

七、其他

1、乙方自行承担该车位物业管理的有关费用。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公共享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2、乙方如解除与甲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则本协议自动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责任方承担本协议解除的责任。

八、本协议所列买受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应准确,若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延误,责任均乙方承担。

九、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于年月日签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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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车库)使用权转让合同

FX--2006—020

3车位(车库)使用权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FX--02-[200]第[]号)

本车位(车库)使用权转让合同由以下合同当事人于年月

日在市(区/县)签订。

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

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车位(车库)使用权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车位(车库)基本情况

1、本次转让使用权的车位(车库)(以下简称“车位(车库)”)位于___小

区第_____(幢/座)(地下/地上)____ __层____号,结构为____________,用途为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_(具体位置见附件

一车位(车库)平面图)。

2、随该车位(车库)一并转让使用权的附属设备、设施: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使用年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车库)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该车位(车库)

与本小区同期开发的房屋相同年限的使用权。

第三条 转让价格

双方约定该车位(车库)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__元(大

写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天内,乙方一次性将总价款以(现

金/支票/其他)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交付方式

甲方应于乙方付清的所有价款后7天内将车位(车库)交付给乙方使用。车

位(车库)使用权的交付以双方签订车位(车库)使用权交接书为标志,如乙方

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车位(车库)使用权交接书,视为甲方已完成交付。

第六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 逾期在十天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

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

履行。

(2) 逾期超过十天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照

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

甲方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

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七条 承诺与保证

1、乙方对该车位(车库)的各项基本情况均做了充分了解。

2、乙方承诺在使用该车位(车库)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道,

爱护公共设施、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自行承担并按时交纳因使用该车

位(车库)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用、电费等所有费用。

3、乙方保证不擅自改变该车位(车库)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以及附属设备、设施。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附件

一、车位(车库)平面图

附件

二、车位(车库)使用权交接书

车位(车库)使用权交接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车位(车库)使用权转让合同》(合同编号为FX-[]-02-[200]第[]号)。根据上述车位(车库)使用权转让合同第五条约定,甲方已于年月日向乙方交付该合同项下之车位(车库)使用权,同时移交上述车位(车库)使用权转让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约定的所有附属设备、设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第11篇:二手车位转让协议

二手车位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 _ _ _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负层号,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剩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全部付清。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定金,并将上述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

第12篇:车位转让协议(修改)

车位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转让车位与乙方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车位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1、位臵:

2、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3、产权证号(预售许可证号):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计价方式:

2、转让价款:

(此价格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3、支付方式:

4、若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乙方有权要求退回车位。 乙方退回车位的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乙方已付价款退还给乙方,同时支付已付价款利息。

乙方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产权登记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价款由乙方补足;超出3%部分的价款由甲方承担,产权归乙方所有。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产权登记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价款由甲方返还乙方;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价款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

三、使用年限:

该车位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协议项下使用年限为该车位使用年限的剩余期限。

四、车位的交付:

1、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将该车位交付与乙方。

2、该车位交付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1)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3)已取得该车位的权属证明;

五、产权登记:

(一)初始登记

甲方应当在年月日前,取得该车位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如因甲方的责任未能在本款约定期限内取得该车位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退房的,合同继续履行,自出卖人应当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权属证明之日止,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并于出卖人实际取得权属证明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

(二)转移登记

1、该车位交付使用后,甲、乙双方共同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权属转移登记。

2、如因甲方的责任,乙方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乙方有权退回车位。乙方退回车位的,甲方应当自退回车位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乙方不退回车位的,自乙方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并于乙方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____日内由甲方支付。

六、前期物业服务:

(一)甲方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资质证号为:_________ ___________。

(二)乙方已详细阅读有关物业服务的全部内容和业主临时公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并承诺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车位管理费。_

(三)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第_________种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

1、按照年收取,乙方应当在每年的月日前缴费。

2、按照半年收取,乙方应当分别在每年的月日前和月日前缴费。

3、按照季收取,乙方应当分别在每年的月日前、月日前、月日前和月日前缴费。

七、专项维修资金:

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交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应当自受托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买受人提交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

买受人自行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在商品房交付【时】【之日起_____日内】,向物业管理企业出示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

八、用途的改变:

乙方受让的该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任意改变该车位的使用用途。

九、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因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时,有过错的一方应按转让价款的%向无过错方支付违约金。

2、本协议生效后,若乙方未按约按时支付转让价款,应按日元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日未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十一、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与乙方需另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便于向有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

2、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签章:

甲方(签章):

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2010年

签订地点:日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月

第13篇:车位转让协议(样板)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合同双方方兹同意转让条款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人防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位置详见车位附图。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鸿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停车场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使用年限内甲方的一切权利义务也一并转让给本合同乙方,甲方须将该合同及其附件一并交付乙方保管。

2.使用年限:该车位使用年限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鸿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停车场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使用截止日期止。即自本合同生效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项下使用年限为上述车位使用年限的剩余期限。

3.甲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立即负责将该车位交予乙方使用。在此之前,甲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车位之杂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等),并配合乙方到 小区管理处备案及取得相关物业管理部门的使用权证明手续。如果以后开发商 xxx房地产开发公司 或管理处 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知甲方办理该车位的相关产权确认手续及其它合法权益,甲方有义务通知并配合乙方办理。

4、该车位使用权的转让费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00.00 )。乙方须按下述方式付款:

甲、乙双方完成使用权移交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全部车位使用权

转让费人民币 元整(小写:¥ 00.00 )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甲方在收到转让款后应向乙方开具等额收据。

5、甲方不能按上条规定交付车位予乙方使用时,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该车位售价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期超过三十天,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逾期支付除定金之外的余款,则甲方有权没收定金。

6.该车位是以签约时之现状售予乙方,甲方须保证对上述该车位享有完整使用权和处分权,有关该车位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使用权纠纷、债务等事宜,甲方应在转让完成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乙方无须负责,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引起的乙方一切损失。甲方保证没有并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否则甲方按本次转让价双倍赔偿给乙方。

7.甲乙双方均清楚该车位在只有发展商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状态下签署本合同,若因前述产权原因发生任何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8.该车位移交后,由 公司负责车位的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车位管理费。

9.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可以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并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10.自本合同签订时起,甲乙双方就该车位之使用权转让关系确立。 11.本合同附图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可提交佛山市人民法院裁决。

转让方(签字、盖章):

受让方(签字、盖章)

年 月年 月

日 日

第14篇:个人车位转让协议

个人车位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 _,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 ____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 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剩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全部付清。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 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5篇:启城国际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材料)

编号:

禹宏·启城国际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出卖方(甲方):怀远县禹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电话:0552-878266

6、8838777

买受方(乙方):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为“启城国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合法拥有该项目地下车位的所有权。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及明确各自的义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启城国际地下车位使用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地下车位编号

乙方自愿购买由甲方开发并拥有的启城国际项目的地下车位,编号为:。

第二条转让金额

该车位按间计价,转让金额为元/间,乙方在签定本协议时一次性付清,所缴金额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

第三条使用期限

地下车位的使用权期限与所购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一致,但政府有规定的按政府规定执行。

第四条 地下车位权属、使用及管理约定

4.1.双方明确,乙方仅享有该车位的使用权,没有产权;乙方行使该使用权,不可违背国家防空方面的法律法规、物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2.乙方不可改变该车位用途,严格遵守启城国际地下车位使用相关规定,服从启城国际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并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按时交纳车位物业管理费;

4.3.乙方应合理使用该车位,因不当使用车位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4甲方收取的地下车位使用费,及今后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的物业费,均不包含车辆保管费。甲方及物业管理单位对乙方的车辆保管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协议书的生效及其他

5.1.本协议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地下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2.本协议由甲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经办人签字:代办人签字(盖章):

日 期:2013年月日日期:2013年月日

第16篇: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为了方便乙方在小区地下停车场停放车辆,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地下停车场车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地下停车场编号为( )车位的使用权。该地下停车场由甲方开发建设并投入使用,甲方对该停车场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

二、甲乙双方同意第一条商定的停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此价格中不包含停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车位使用费共计人民币( )元,凭该协议和缴费凭证领取停车位使用证书,取得该车为的使用权。

四、乙方所购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行他用。乙方也不得任意改变该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相关设施。若损坏或由此产生的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貌费用外,还要赔偿造成他人损失并承担后果。

五、乙方使用汽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六、乙方所受让的地下车位按有关规定,无法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但是享有与所购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做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处理。

七、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要借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八、甲方有权先期委托物业公司对地下车场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视为认可甲方之委托车位的管理方式。

九、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享有转让、继承的权利,涉及相关手续的变更,乙方须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同意后,签订变更协议,并且乙方需甲方支付相关手续费,手续费按照原车位转让价款的百分之二收取(其中1%交车主委员会使用)。

十、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等同。

附件:车位平面图的有效复印件。

甲方:乙方:

代表:身份证:

第17篇: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山地转让协议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的协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山地使用权转让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愿意将位于平方米的山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转让给乙方,转让补偿金为人民币元。该土地的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该地块实为长米,宽米。

二、乙方必须对该地块拥有完全自主权,并对地块主权负全责,造成争议由乙方负全责。

三﹑山地转让金元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山地转让后,该山地使用权归乙方永久性所有,乙方可以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与甲方无关。

四、该地块转让后,如遇国家或有关政策部门依法对该地块进行征收,征收补偿的全部资金归乙方所得。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在场人(签字):

村民代表或见证人(签字):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六日

第18篇: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因经营上的债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大厦________楼________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共计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使用权抵给甲方所有。现就此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于该房屋是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_________公司牵头集资兴建,目前房屋的产权证做在___________公司名下。乙方对该房屋拥有永久性使用权,乙方保证该房屋无其它任何明示或隐性的债务。

二、乙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后,将该房屋的使用权让渡给甲方,并确保甲方能独立完整地使用。鉴于该房屋的土地因系划拨土地,无土地使用权证,现该房屋所在的_____大厦被___________公司抵押给了_____________。今后如遇产权登记、使用管理及抵押责任等方面的问题,由甲方与_______________公司协商处理,如需乙方配合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三、鉴于该房屋产权证做在___________公司名下,本转让协议需经_____________公司确认方可有效。

四、该房屋使用权转让后,原乙方享有的权利和本协议生效后涉及该房屋应履行的义务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担。凡本协议生效前因该房屋使用过程中所涉及的任何债务或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该房屋使用权转让后,原房屋已出租的,由乙方通知承租户。出租房屋未到租赁期的房屋租金,自本协议生效后由甲方收取;若乙方已收取了租赁期内全部租金的,乙方将未到租期期间的租金付给甲方。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并符合本协议第三条条件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公司、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各执贰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第19篇: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毛咀村塘头村民组集体土地专业笺

塘头村民组集体土地部分使用权转租协议

转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肖基长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郑华国精米加工厂

村民组(以下简称丙方):毛咀村塘头村民组

村委会 (以下简称丁方):庐江县白湖镇毛咀村民委员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法规,经丙方民主决议通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丁方鉴证,现就甲方拥有的塘头村民组集体所有土地部分使用权转租于乙方,相关权益事宜协议如下:

第20篇:商铺使用权转让协议

协议编号:

商铺使用权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按照平等、互利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转让物业坐落、面积:

甲方将坐落在石家庄市东岗路46号世奥花苑号楼的第号商铺(建筑面积平方米)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附平面图)

二、使用权转让期限:

自_2011 年7月 _1_日至 2021 年_ 6月 30日止。

三、使用权转让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商铺使用权转让费价款为(大写)写:¥元)。乙方需于本协议签定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使用权转让费用。

四、使用权保证金:

乙方同意于协议签定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使用权保证金,支付标准按照使用权转让费价款的2%交纳,共计(大写)元,(小写)元。用于甲方房屋结构、设施不受人为破坏的保证。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经甲方验收合格确认无其他应当扣除保证金情形的,甲方将全额无息返还。

五、使用权转租及再转让:

乙方对上述房屋仅享有使用权、转租权,乙方及转租第三方,应履行协议的全部责任,如承租第三方未承担部分,由乙方履行。乙方转租的时间不得超过本协议时间,转租协议要报甲方备案。

乙方在使用和转租期间,不允许进行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非法经营或活动,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乙方及承租第三方全权承担。

乙方在转租期间,发生任何与承租第三方的经济纠纷,由其双方自行解决,甲方无连带责任。

如遇房屋已出租在先时,乙方应尊重并履行原有的租赁协议条款;

--

乙方自本协议签定之日后的第二天起,即可依据原租赁协议收取相应租金回报; 乙方对上述房屋仅享有使用权、转租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再转让使用权,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交纳的房屋使用权价款和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甲方的责任: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达到交付使用毛坯标准。

七.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合理、合法使用房屋,协议期满,将完好房屋交还甲方。

乙方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但装饰、装修前须向甲方报送书面方案,经甲方同意书面确认后方可施工。

乙方应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及水、电、暖等费用。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协议总价款的3%。

2)协议期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本房屋,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每日按协议总价款的0.1%计算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使用费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经甲方验收房屋并扣除违约金、资金使用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后,由甲方将剩余资金使用费退还乙方(不计息)。

九、协议的变更、解除:

本协议一经签定,双方都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房屋使用权价款、保证金不予退还:

1) 乙方擅自将房屋使用权再转让;

2) 乙方利用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 乙方拖欠各种应交纳费用超过10000元且拖欠累计达60天的;

4) 乙方的行为依本协议已经构成根本性违约的;

5) 乙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或协议约定的行为的;

6) 乙方装修时严重破坏房屋结构和设施设备的;

7) 乙方转租协议未报甲方备案的。

十、协议的续签:

乙方获得的房屋在使用期限届满前90天内,可提出续签申请,在同等条件下拥有房屋使用权的优先购买权或承租权,但最终以双方另行订立的协议为准。

十一、房屋交还:

房屋使用权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继续购买使用权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则乙方应当在十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

若本协议提前解除,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下达的书面交房通知单十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 乙方对房屋的装修不可移动部分,归甲方所有(不做任何补偿),乙方不得故意损毁;因乙方对房屋进行的二次装修而对房屋原有设施造成影响的,必须于使用期限届满前修复,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并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免责条款:

遇到以下几种不可抗力情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 自然灾害;

2) 政府或有关机构宣布的禁令、法令、紧急状态、管制、戒严或其他劳资纠纷而引

起的公共设施的停止或中断;

3) 非甲方过错引起的侵害、盗窃、抢劫及其他刑事案件;

4) 因市政需要,政府或有关机构对与房屋相关的行政区划、道路名称、门牌号进行

变更等;

5) 根据法律政策改变、市政规划等政府行为限制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免责

情形。

十三、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裕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代理人:

(签章)

电 话:乙 方: 代理人: (签章) 电 话:

日期:年月日

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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