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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述廉报告 住建部(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1-26 08:35:16 来源:述职述廉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住建部

住建部:此次调控不同08和11年 中央再不管地方要乱

宏观经济北国网-半岛晨报2014-05-25 07:30

住建部密集调研地方楼市下滑程度

全国楼市库存激增、部分城市大幅降价引发高层关注

全国楼市库存激增、部分城市大幅降价的市场表现,引发了中央层面的关注。日前住建部兵分几路密集调研地方楼市,实地了解房地产市场下滑程度,并集中在5月24日向国务院高层汇报工作。

紧急摸底地方楼市

“此次住建部的调研除了有部里自己的例行调研任务之外,也是出于中央的要求。 ”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中央层面对楼市的关注度很高,因此要求住建部将目前市场波动较为明显、政策有所调整的城市情况摸底汇总上来。 ”

上述接近住建部的人士透露,早在今年4月底、5月初的时候,住建部的司局级官员就去个别城市了解过情况,近期由于市场变化比较快,舆论压力也相对较大,因此住建部再度赴各地调研,摸底市场情况。“这次选取的城市,主要是一线城市、二线重点城市以及热点区域中的三线城市,这些城市的楼市波动具有代表性,有的城市政策上也存在一些调整。 ”该人士告诉记者,除了珠三角区域,还有长三角区域的浙江、江苏等库存较严重的省份。

以住建部在珠三角区域的调研来看,此次参与广州座谈会的有7个代表城市,包括惠州、肇庆、韶关、珠海、佛山、中山、广州,其中佛山高明区已暗中救市。上述参与广州座谈会的政府人士透露,政府目前重视成交量能不能提升。有了成交,开发商资金可回笼,投资不会受太大影响,经济就不会出现严重问题。如今令政府头疼的是,如何消化供应过剩问题。

指明调控方向

“中央再不派人来,地方真要乱套了。 ”上述参与广州座谈会的政府人士表示,由于中央一直保持沉默,地方感到很困惑,由于摸不清中央的态度,多地只能偷偷救市,手段也是五花八门。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住建部人士确认,除北上广深之外,其他城市的限购政策可以自行调节,尤其是库存过大的地方,但不会明确发文。

上述参会人士告诉记者,在座谈会上住建部官员专门提及此事,发表此言论的是原住建部法规司副司长徐宗威,目前已退休,不能代表住建部的声音。该人士还透露,住建部官员在座谈会上表示,地方确实有自主调控的权利;但是不能把是否放松限购当做刺激楼市、谋求短期经济增长的手段;需从面向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角度,从公共服务配套的完善、新型城镇化的推进等几个方面来解决楼市泡沫软着陆的问题。“有些中心城市,住房仍是稀缺资源,暂时不能放松限购。谈及佛山救市行为时,住建部官员在座谈会上说,‘佛山自作主张放松限购,这是它的权利,但政府将来能担得起责任吗? ’”上述人士告诉记者。

“住建部官员在座谈会上强调,不能因有关房地产调整将影响到地方财政、银行等方面的声音乱了阵脚,此次调整是市场自发调整,如果人为中断,未来房地产市场将出现硬着陆,后果更可怕。 ”上述人士称。

关注央行“喊话”效果

“从目前来看,中央对房地产市场应该不会再出台‘一刀切’政策,但为保下半年的经济平稳,未来在金融、投资等方面出台一些导向性政策也是可能的。 ”上述接近住建部的人士向记者表示。

上述参与广州座谈会的政府人士透露,会上,住建部特别要求惠州对光耀地产做专项材料报告,以了解涉及民间借贷的规模和影响到底有多大。“此外,住建部官员还十分关心5月12日央行‘喊话’放松个贷后,商业银行是否‘听话’。

据了解,目前仅有工行将贷款腾挪增加了房贷规模,要求深圳辖区内的支行加快住房贷款的发放,其余银行均未遵照执行。 ”上述人士说。

他还透露,住建部官员在座谈会上强调,限贷并不是行政干预手段,而限购是在经济、税收手段不到位的情况下被迫出台的下策,符合目前中国经济的需要。

“中央希望银行不要拖后腿,也要求开发商降价走量,但会上开发商和银行各执一词。开发商抱怨银行不放款,降价了资金也回笼不了。银行人士则称,银行并没有停止放款,只是上浮了利率。 ”深圳一位参与座谈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返回腾讯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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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2篇:住建局副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述 职 述 廉 报 告

2010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建设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立足本职,开拓创新,较好完成了分管的各项工作任务。现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水平

加强学习是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领导干部的内在要求。我始终坚持做到:一是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平时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和邓小平理论,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领会其实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认识,认清形势。二是学习业务知识。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科学决策能力。并结合自身特点,努力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管理等业务知识,拓宽自己的知识领域,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三是学习领导艺术。在工作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虚心向领导和身边的同志学习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注意观察和思考问题,处处做有心人,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

二、立足本职,确保分管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办公室日常管理:办公室是局党委日常工作运转的关键环节,是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协调内外的枢纽。为此,我们从作好日常工作做起,相互协作,形成精诚团结、干好本职工作的强大合力。一是保证办文、办会质量。在通知、请示、

报告的编写上,坚持反复研究,认真推敲,保证了文件的质量,全年起草、制发大型综合性文字材料30余份,上报各类信息70多条,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了有效服务;在会议、活动的组织上,我们从前期准备,到现场服务,直至会后落实,每一个环节都考虑周到,安排妥当,确保了会议、活动的高质量进行,全年成功组织股级以上干部会议40多次。二是文件收发管理有序。坚持正确传递、快速流转、准确无误的工作原则,做到文件不积压、不丢失、不泄密,使文件收发工作始终保持着畅通、高效的运行状态。三是后勤保障全面落实。值班工作进一步加强,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科室干部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坚持周二卫生劳动日,保证卫生区的整洁干净;全面落实廉政建设,坚持“从俭、节省”原则,最大努力压缩机关经费开支。

——建筑业管理:加强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对于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是严格开、竣工手续办理。严把建筑工程开工、竣工手续,手续齐全的一次办结,手续不齐的一次告知,并全程帮办,进一步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全年共办理施工许可33项、竣工备案4项,并及时将资料规范归档入库。二是完成了建筑企业资质审查。按照省建设厅的要求,共有16家建筑企业报省建设厅进行资质审查。三是建立工程项目数据库。建立健全了建设工程项目数据库,加强动态管

理,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依据。四是建筑市场进一步规范。全年对全县在建工程进行了两次质量、安全、工程手续联合大检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工程,依法下达整改、停工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责令补办相关手续,共下发整改通知单14份,停工通知单3份,整改各种问题50余项,建筑市场的法制性、规范性得到进一步增强。五是进一步强化技术培训。10月26日,与******中专学校联合,对我县在岗建筑企业农民工进行了为期15天的技工培训,参加的建筑企业8家,共计106人。通过培训,有效提高了我县农民工的技术水平和文化素质。

——招投标管理:出台了《***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规则》和《***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手册》两个文件,对招投标登记备案、发布公告、投标报名、组建评标委员会、开标、评标、确定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全面加强了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监管力度,保证了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2010年共完成招标报建项目29项,总投资约1.5亿元,招标项目全部使用工程量清单招标、低价中标,累计节约资金475.2万元,建设工程报建率100%,公开招标率100%。

——农村危房改造:在完成2009年1200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基础上,争取到中央、省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665.2万元,对我县**********等13个乡镇1593户农村危房进行改造,目前工程建设已全部完成,正在进行验收。

三、廉洁自律,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爱岗敬业、廉洁自律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本要求。为此,我时刻牢记“三个代表”的要求,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增强自律意识,加强党性锻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一是加强学习,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上的讲话和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认识到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廉洁自律的必要性和违法违纪的危害性,增强了在新形势下拒腐防变的能力,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含糊、不动摇。二是严于律己,不断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坚定性。我把加强自身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参加“创先争优”和“三双”主题教育,着力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风气,着重在服务宗旨、工作作风、廉洁从政方面找差距、挖根源,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深处来剖析自己,时刻牢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绝不能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取私利。三是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2010年,我时刻牢记《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坚持凭党性办事、按原则办事,认真落实廉政承诺,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没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行为;没有利用职权多处购房现象,没有兼职领取报酬或奖金的行为;没有公款变相旅游和高消费娱乐行为;没有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费用的行为;没有让下属为本人及家属办私事的行为;经常教育和严格要求家属、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能够按照规定,客观

真实地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一年来,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具体表现在:理论学习和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够;在工作方式方法上有待进一步改进等等。今后,我将再接再厉,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综合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创造性地开展好本职工作,不辜负组织和领导的期望。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推荐第3篇:区住建局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区住建局局长2010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2010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区政协的精心指导和区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区住建局较好地完成了区委区政府和市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按照区委关于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述法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本人履职、廉政、学习、学法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述职

部分

(一)抓好主要指标,市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1、市里下达给区的交通目标为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为100%。据市有关部门统计,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为100%。

2、下达给区的建筑业产值为15亿元,预计到年底完成产值20.6亿元,增加值5.5亿元。

3、下达给区的生态文明指标是绿化覆盖率达到41.9%,力争41.92%,截止目前我区绿化覆盖率已达到41.9%。

4、市政府下达的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占总户数比重确保1.36%,力争达1.3%,截止目前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比重下降到1.29%。

(二)抓好项目建设,有力推动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重点项目建设

建设局包办服务的重点项目有三个:旅居酒店年底建成营业,进度达到序时要求;亿力未来城年底二十四幢竣工交付,满足进度要求;古淮河文化广场根据现场进展情况以及进入冬季施工情况来看,预计整个广场建设年底基本建成,满足进度要求。

2、旧城改造项目

(1)继续推进列入市政府旧城改造工作责任状的9个项目:区卫生防疫站地块、十排房地块、怡心园地块、军营西路北侧地块等4个地块完成拆迁,健康东路南侧圩北路东侧地块、富强种子市场地块、奥林大厦地块等3个地块正在拆迁过程中,和平路市委党校地块和健康东路南侧圩北路西侧2个地块准备拆迁。

(2)列入市政府2010年旧城改造工作责任状为8个地块:华新桥东北角地块、圩西小学地块、水门桥东北角地块、华能小区西北角地块、在水一方地块、中液公司生活区地块、人民剧场地块和卫生防疫站北侧地块。到目前为止,华新桥东北角地块、圩西小学地块、水门桥东北角地块、在水一方和华能小区西北角地块等5个地块已经挂牌成交。开始拆迁的地块有4个:华新桥东北角、圩西小学、水门桥东北角地块、人民剧场地块。

(3)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0年第5号)交办的4个地块工作情况:西安路3号微机研究所地块地上建筑物已经拆除完毕,临时围墙已建好,方案正在审批;西安路9号公交修理厂地块,因公交加气站搬迁选址问题未解决,故暂未深入推进;西安路10号盖克斯公司地块,因为翔宇中学搬迁选址问题影响,区政府已向市政府书面请示,要求保留该地块上的翔宇中学,市政府已同意,盖克斯与西郊村均已出具同意土地挂牌意向协议书,目前规划部门调整用地红线及设计条件已经到位,土地挂牌前的手续准备就绪,近日即将挂牌;西安路11号景泰彩印地块,今年8月31日由上海鹏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摘牌,土地成交价为7580万元(135.07万元/亩),开发商正在做方案设计。

(4)2010年市、区新增3个改造地块工作情况:市供销总社地块,今年7月8日由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摘牌,成交总价27500万元(1300.85万元/亩),该地块住宅部分拆迁已经完成;电信大厦北侧地块,项目已立项、取得规划红线及设计要点,与投资商的合作框架协议已经签定;金玉良缘地块,项目已立项,规划红线及设计要点尚未确定,有意向的开发商已经做出了初步方案设计。

3、拆迁工作

年内在拆项目35个,其中往年积存项目6个,其中万达广场、会展中心、灰场路安置小区、十排房项目已全面完成,越河小区、南水北调项目由于体量较大,尚余部分尾数。新拆项目27个,拆迁总面积约52.8万平方米,总户数3328户。其中巨一广场、微机研究所、漕运西路中段、漕运西路西段、万达5号地等5个新开拆地块已拆净;华新桥、康居花园、颐高数码港等尚未拆净但已保证了项目钻探、打桩和开工建设;文苑小区、会展中心、九二五厂、灰场安置小区、万达广场等5个积存多年的拆迁项目完成扫尾工作。位于淮海中心商业区核心地段的雨润拆迁项目在奖金期签约率达98.2%,茂业百货项目、水门桥东北角在奖金期内签约率100%,创造了淮安拆迁新速度。

(三)抓好行业管理,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推进

1、住房保障

(1)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63户,危旧房改造117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33户,使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比重下降到1.29%。

(2)已经完成2次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申请住房保障的宣传发动工作(5月17日、9月12日);已经完成290户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工作(其中非拆迁共有产权181户,拆迁共有产

权109户)。

(3)已经完成两批实物配租(4月份36户,9月份24户)在保家庭年度复查工作,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年度复查工作已于10月20日开始,11月底全面结束。

(4)完成供应公共租赁住房202间,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和旺旺食品有限公司均配建职工宿舍,其中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宿舍楼两幢,共计106间,旺旺食品

有限公司职工宿舍1幢,共96间。

(5)7月31日完成了全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状况调查工作,并将纸质材料全部装订成册,所有数据于8月31日前全部录入江苏省住房保障系统。

(6)我区承担康居花园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拆迁任务,目前民房已经拆迁139户,还有5户正在洽谈中。

2、物业管理工作

我区共有生活大院和居民小区281个,其中实施物业管理小区73个,其余208个小区中很多是破产、改制企业生活大院,而且多为以前实行物业管理的老小区,基本上是产权单位自己管理,长期重建轻管,物管收费标准较低,远不能满足小区环境卫生、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绿化、公共秩序管理需要,影响了物管服务质量和水平。我们针对物业管理中的现状,建立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纳入社区统一管理”的物业管理模式,将物业管理中的日常监管、生活大院长效管理等职能下放到街道、社区。一是明晰权属关系。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国家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明确街道办事处与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社区居委会与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物管公司在具体托管项目上归街道办事处及所属的社区居委会领导,业务上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小区物管招投标必须有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参与;对不具备市场化物业管理条件而无人管理的住宅区由所在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管理服务。二是建立投诉受理机制。各街道成立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解站,负责受理业主委员会、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投诉;社区居委会负责协调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矛盾纠纷。区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在业务上指导,在政策掌握上把关。三是积极解决积存问题。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牵头,开展对老小区综合整治改造、生活大院环境卫生整治、主城区开发建设项目质量集中整治、旧城改造和建立生活大院长效管理措施等工作,使生活小区多年积存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形成了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互相促进、互利双赢的良性互动局面。

3、交通工作

积极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公交和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确保全区农村客运班车通达率稳定在100%。有效推动城市公交车发展,于9月28日开通了市区与新区间的免费班车,极大地方便了经常在新区与市区之间往返的居民。

4、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及白蚁防治工作

我局一直积极开展区管道路、排水基础设施的养护维修工作,全区基础设施完好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我们建立了详细的巡查台帐和维修计划台帐,将日常维护与长效管理工作结合起来,采用定期巡查维护、按交办意见及时维护、重点时段重点维护等多种方式,保证了区管道路、街巷路面和人行步道平整、完好、畅通;区管下水道排水畅通,区管范围内园林绿化整洁、完整。今年我们对区属范围内1000多条巷道近200公里的管网进行了全面疏浚,共更换窨井框盖578套、雨水井框盖480套、修复损坏路面9800平方米,共疏浚管网21万米。

通过规划建绿、修路增绿、开发带绿、治脏补绿、见缝插绿等多种方式,以生态景区和游园绿地建设,单位和社区环境绿化综合整治为突破口,统筹安排,科学规划,绿化建设从求“广”到求“精”,力求提升绿化的生态价值,新区白鹭湖大道、徐州街、曦园路等新建道路以经典的规划、精致的建设、精细的管理,达到了一路一特色,一路一景观的美化效果,对北京新村、北京路中学、机关一号大院、区西安路街道办服务中心、八二医院、食品学院宿舍区、健康新村等单位(居住区)实施拆墙穿绿工程;在春季绿化中,建成了承德路游园、淮海西村、黄河南居委会西侧游园和北京新村游园,总共完成绿化面积18公顷。

白蚁防治工作也圆满并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新建房屋白蚁防治面积达到46万平方米,完成防治收入99万元,对外灭治蟑螂、红蚂蚁、装饰装修等创收共计20万元。

5、安全生产与信访稳定工作

(1)坚持每季度到区重点项目工地进行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并加以落实,到目前为止,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2)加快资金回笼,加大业务争取力度,壮大企业实力,大大减轻了系统各单位的信访压力。对历史遗留的重点信访人头,在重点时期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不间断稳控,全年未发生一起非正常上访事件。

(3)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我们采取有力措施,帮助农民工合法维权。及时处理农民工投诉事件,经多方协调处理,均已妥善解决,未出现农民工非正常上访事件。

(四)抓好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1、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我们按照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梁学文6月4日《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的讲话精神,迅速召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局党委要求全体党员深刻认识到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握活动的要求,并要求局办公室及时成立工作机构并制定详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求各支部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帮扶工作

春节期间,我们专门安排6000多元经费为淮海街道54户困难家庭送去了米、油等生活用品;积极为京沪路三坝村的被征地农民提供就业机会,为他们推荐就业岗位;中秋国庆期间,我们又安排7000多元经费,上门慰问淮海街道繁荣社区30户困难家庭、工农社区24户困难家庭、京南社区7户特困家庭、2户失地农民和2户军转干。

3、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今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8件,是全区最多的部门之一,内容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规划、交通、物业管理、廉租房等多方面。我们始终严格按照“三见面”原则,确保给每一位代表、委员以满意的答复。保证了办理工作的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4、法治建设、综治与平安创建工作

我们进一步健全了法治、综治与平安创建工作的组织,深入开展“平安小区”、“平安工地”、“平安拆迁”等工作,完善大调解机制,健全大防控体系和基层基础建设,做好“五五普法”迎检验收工作,完善领导干部下访、信访包案等制度,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综合治理与平安创建工作。为让群众进一步了解住建系统办事程序,我们将所有办事流程公开发布,还多次组织人员参加区里组织的依法行政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述廉部分

1、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在思想上筑起一道廉洁自律的防线。根据年初签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时刻对照检查,经常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和规定,经常性地开展活动,一年来,责任范围内的党员干部没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2、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和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执行《廉政准则》规定的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八个禁止和52个不准,没有违反准则的行为。能时刻与党中央、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对党的政策的领悟能力,服从上级安排,全面完成上级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

3、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基层一线,注重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三、述学部分

今年来,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和局党委制定的实施方案,按照党委统一安排制定学习计划,学习了《邓小平文选》、《构建和谐社会读本》、《依法行政》等读本。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的有关精神,参加区领导干部培训班,专程赴杭州参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班,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以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区里组织的各种专题辅导,认真听取辅导报告,坚持业务学习,多次参加淮安市城市规划及各专业规划的论证、评审,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积极参加手机党校在线学习,切实提高了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养,在线学习这种方式有效的解决了工学矛盾问题,半年的学习时间完成了全年40分的学习目标任务。同时在学习过程中,本人撰写了2万多字的学习笔记和2篇调研文章。

四、述法部分

1、学习法律知识情况。今年以来,我能够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别建筑工程施工和管理法律规定,积极参加班子中心组学法、法律培训和各种普法活动。

2、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完善了决策程序,建立《领导班子重大事项议事规则》,重大事项依法决策。重大决策前,邀请专家充分论证,进行评估,尽量避免或减少决策失误,没有发生因违背法律法规而造成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

3、依法开展行政工作情况。积极推行行政公示制,对行政执法依据进行疏理,并进行公示。通过公示牌将行政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权限、办结案期限等职权目录以流程图、公示栏等形式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我们还通过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聘请行政执法行风监督员,发放行风评议监督卡等措施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执法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全方位改进机关作风。为促进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科学有序,我们还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在对反馈意见和建议逐条逐项进行梳理分类的基础上拿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案。

4、个人守法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法律制度,平时做到慎言慎行,当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好住建系统一班人。

推荐第4篇:县住建局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县住建局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县委组织部: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领导的帮助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下,本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十七大、十七届历届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住建局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突出协调配合,强化对外宣传,服务管委工作,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也存在一定不足和问题。按照县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现将本人一年来的自身建设和工作情况等报告如下:

一、自身建设情况

(一)思想政治建设情况。我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学习放在自身建设的首位。为此,我特别注意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增强了适应形势发展与变化的能力。通过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更加深刻地认识了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协调能力。

(二)廉洁自律情况。日常工作中,保持着人民公仆的一身正气,做到不吃私、不贪污、不行贿受贿,从未发生过任何违规现象,没有给领导添麻烦,没有给党的形象抹黑,使自己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中,始终不忘自己的工作位置,令行禁

止首先从自身做起,时刻用榜样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仔仔细细做事,在群众中树立一名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履行岗位职责,开展工作情况

服务是办公室工作的“重头戏”,也是检验办公室工作水平的“试金石”。工作中,我始终坚持把优质服务贯穿于各项工作全过程,着力提升办公室工作的整体水平,逐步实现服务的前置化、高效化和精细化。作为局办公室,工作系统性、综合性和政策性都很强,学习尤为重要。对此,我着重强化了办公室人员在文字写作、办事程序、网站管理、大屏幕操作及网络舆情监督等方面的学习。通过系统的学习,使办公室人员熟练掌握了各项业务技能,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是强化团体合作意识。办公室承接着分解各单位工作,协调处理好相关单位关系,可以说工作是千头万绪,临时性、应急性工作较多。为使办公室工作能够有序开展,根据办公室人员自身情况,对化管理,确保城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3、全面提升质量监督水平。6人次、受理质量投诉31起。制定了《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保证资料管理的通知》,规范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方法,加大对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资质审核力度,规范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

行为。制订了《关于加强建筑门窗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加强对建筑门窗分包企业的管理,提高建筑门窗节能质量。下发了《关于加强县政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强化县政安排专门人员每天至少三次巡查,每周一通报,细化验收部位,合理确定关键质量控制点,落实工程参建

针对这些问题,今后,一是深入基层走访民情,了解民众所需所求,适时的对工作进行调整,为领导做好参谋;二是加大对落实事项的督导力度,对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时时关注,定期督导汇报,对难点工作帮助查找分析问题根源,协调相关部门及时高效完成。三是通过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对管委重点活动、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宣传报道,增加与业主互动交流,创新对外宣传方式。此外,今后还将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定期对部门、个人工作、机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指导施工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城建档案规范标准要求收集、整理、立卷,从源头上保证了进馆档案的质量。积极拓宽城建档案信息的社会利用渠道。

推荐第5篇:住建局主要领导述职述廉报告

述职述廉报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2017年)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在局班子成员的通力协作下,我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带领住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本人“德、能、勤、绩、廉” 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德”方面,通过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站位 为切实提高自身政治站位,始终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改造自己、提升自我的首要任务,不断增强自身党性修养和综合素质。围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本人能够积极参加县委中心组、县政府党组集体学习,深入系统地学习了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最新理论成果。自觉用政治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言论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向省市县委基准看齐。立足工作需要,认真学习住建工作涉及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主动向领导学、向群众学、向实践学、向书本学、向同行学,努力掌握干事创业、推动发展所需的新思想、新知识、新本领,切实增强驾驭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全年累计撰写学习笔记3万余字,心得体会4篇,写学习交流研讨材料4篇。通过学习,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有了显著提升。

二、在“能”方面,通过实践积累,不断提高解决问题能力

本人能够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按照熟悉掌握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式,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共同完成复杂的工作任务;能通过调研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建议,具有较强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指导工作中,能够先学一步,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深思熟虑后,指导拟定出一系列工作方案,并经充分征求意见后组织实施;在工作过程中,坚持靠前指挥,能够找准工作重点、难点,抓住主要矛盾,有的放矢的解决问题,确保了诸如棚户区改造、安全生产、项目建设等工作不断推进;在协调工作中,能够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整个住建团队及每名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共同攻坚克难,完成了一个个复杂繁重的工作任务。

三、在“勤”方面,通过勤奋努力,不断提高部门工作质量 在工作中,本人能始终保持勤奋踏实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激情工作。全年无迟到早退现象,周末,节假日很少休息,具有较高的责任心。面对新形势,身为单位主要领导,能清醒认识自己肩负的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双十条”规定,带领住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踏实的工作作风迎接各种挑战。在改进调查研究上,除了到相关基层单位调研外,更加注重深入基层,讲求实效,注重落实,主动服务。全年共组织重点调研5次;督促班子成员开展调研活动17次。在精简会议内容和会议次数上,能够做到非重要不开会,开会讲重点,不说空话、套话,先后精简会议20多次。在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能够积极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事项,严守节假日期间廉

洁自律各项规定,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在厉行勤俭节约上,不发放不必要的文具等办公用品,带头节约日常消耗。

四、在“绩”方面,通过创新举措,不断加快城市建设步伐 按照“重点工作上台阶、难点工作求突破、亮点工作创特色、整体工作争一流”的要求,我将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推动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各项重点工作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探索建立了“1+N”联系包抓机制,将城市建设项目挂靠到***个党支部及全体干部职工身上,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城区绿化亮化和农村危房改造等各项重点工作均取得明显进步,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亿元的投资计划。截至目前,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先后维修改造*****等9条道路****公里,*******建成投用,********全面贯通,为区域经济发展开辟了新的增长带;埋设各类供排水管网*****公里,城市供水率和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了*****%和*****%。投入资金*********多万元,完成****************等景观绿化,新增城市绿化面积****万平方米,城市绿化率达到*****%,完成*****条城市道路两侧*****栋建筑亮化。改造换热站***座,

二、三级供热管网****公里,供热质量持续改善。

五、在“廉”方面,通过以身作则,做到廉洁奉公 能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言行一致,能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对工作实事求是,能严格按照优秀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单位各项管理制度,能将廉洁奉公的职业作风贯穿于整个工作中,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能够全程参与拟定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组织召开住建系统党风廉政会议,细化分解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在党委会及干部职工大会上,能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并带头贯彻执行。今年以来,在充分调查研究了施工质量安全、棚户区改造、农危房改造、行政审批等容易出现廉政风险的环节后,先后牵头查找单位内部廉洁风险点****个,并以“悬挂上墙”的方式进行公示。同时,在政治上、思想上、理论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维护组织决定,执行组织决议,没有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严格遵守经济工作纪律,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群众工作纪律,没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来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在一言一行中起表率作用。

自任职的以来,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大力支持下,我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肯定,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理论学习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与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的结合不够紧,存在时松时紧的现象;三是部分重点工作推进还不够理想。在新的一年里,我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局各项重点工作,促进住建事业不断进步。

推荐第6篇:市住建委分管领导述职述廉报告

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住建委确定的工作思路和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讲政治、顾大局、求突破,狠抓工作落实,分管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思想、工作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

深入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

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党纪条规,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结合实际把学习内容与贯彻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密联合起来,结合我市“十二五”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通过对党的基本理论和中央、省、市委会议精神的学习和深刻领会,进一步增强了加快城乡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理清思路、科学决策、转变作风、创新发展、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全面做好办公室服务工作。一是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围绕城建重点项目建设、“争先进位年”活动、双联共建等重点工作,做好会议准备、材料起草、督查件办理等工作,保障了机关的正常运转。二是着力提高办文办会工作质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共处理各类公文???件,收发传真电报??件,筹备会议??多次,做到了“零失误”。三是建立健全督办制度。加大对领导交办的事情、基层单位上报的请示事项的督办力度,并由专人负责登记注册后,落实到科室、人员、时间,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四是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以搞好“三个服务”为宗旨,立足工作实际,加强内部管理,通过强化培训、健全激励考核机制等,不断促进工作职能转换和工作作风转变,办公室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提高服务水平,交易中心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实现房屋登记的网上办公。完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预警预报和省市县三级联网系统的稳定运转,实现了与省、县的网络互连;全面完成商品房网上备案,方便了企业和购房人,提高了备案实效;按照《房屋登记薄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完成了电子登记薄备份工作。同时,加强了对房产中介的管理,制定了管理办法,实行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二手房市场。二是严格按照《登记技术规程》落实各项业务工作。自《登记技术规程》实行以来,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交易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熟练掌握了《规程》的原则、依据、法律原理。截止目前,已有??名同志持有“房屋登记官”资格证书。三是员工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为方便群众办理业务,积极推行“预约服务”、“错时、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大宗集体办证业务”(当事人预约现场服务),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内容”,实现了“ab角”服务体制。四是全面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出台了《工作人员岗位职业道德规范》、《交易中心规范用语》、《工作人员办理业务时的基本要求》及《干部考核机制》等制度,严格遵照各项制度规定,及时进行总结、考核制度落实情况。同时,制定了电话回访制度和主任轮流带班制度,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得到全面提升。

(三)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做好物业管理工作。一是调研开发了“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为提高行政效能,调研开发了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成后将有效促进物业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目前,系统平台正在进行最后的验收环节。二是物业管理法制框架进一步完善。出台了《城区物业服务用房管理暂行办法》,调研起草了《物业管理办法》和《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三是物业资金监管工作成效显著。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的监管机制,强化监管力度。截至目前,共计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亿元,收缴物业质量保修金???万元,解决市民所反映的维修事项???件。四是群众居住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督促已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认真做好各项环境整治工作,城区???个小区环境明显改善。

(四)狠抓工作落实,乡镇科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扎实推进农村新居建设。截至到今年第三季度,全市完成新居建设???户,数万名群众改善了住房条件,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新农村建设进程。二是全力抓好农村危房改造。严格按照市政府制定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坚持“三最”原则,通过规范、透明的操作程序,把一批农村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和一般贫困户确定为补助对象,让真正需要的老百姓受益。今年前三季度,共完成危房改造???户。三是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开展保留村庄环境整治、新型农村社区设施配套、撤并村庄清洁家园工程等工作措施,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四是加强示范镇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快示范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全力加快城镇化建设

步伐。

三、坚持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

严格按照上级的规定来要求和约束自己,坚持原则,明辨是非,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工作中,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正确对待工作、职务和名利,认真学习遵守《廉政准则》有关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的侵蚀。在生活中,严于律己,慎重交友,努力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严格要求好家属、子

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树立了自身的良好形象。同时,经常组织分管科室的同志们开展廉政教育,分管科室没有出现违规违纪现象。

四、存在的不足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一年来,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照上级的要求,仍然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对学习的重视程度不够,在新知识的学习掌握上缺少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受一些阶段性工作的影响,不能完全做到统筹兼顾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定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最终达到思想有一个新提高、作风有一个新转变、各项工作有一个新起色。

(一)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切实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打牢理论功底。特别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觉悟,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自觉、严格、认真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牢固树立创新观念和服务观念。学习政治,增强政治敏锐性;学习政策,把握好正确发展方向;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决策水平;学习外地经验,促进工作开展。

(二)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推动各项工作争先进位。全力做好办公室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住建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当好参谋助手,着力提高办文、办会质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努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力做好物业服务登记工作,积极推行《物业承接检查验收办法》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加快建设房屋应急维修机制和平台建设,特别是“两站一中心”建设,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以示范镇建设为抓手,全力加快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新居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规范程序,严格标准,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加大水、电、路、绿、亮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城镇的品味和吸引力,全力打造示范镇。

(三)增强宗旨意识,打牢立身做人的根基。坚持把改进工作作风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城乡建设工作的现状和第一手资料,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人生追求。在工作实践中,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筑牢自己的思想道德防线。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做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以只争朝夕、锐意进取的精神,锤炼作风,强化本领,磨练意志,自觉做弘扬优良作风的表率。

(四)强化自律意识,增强政策纪律观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秉公用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反对庸俗奢侈,始终保持健康有益的生活情趣,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反对贪图享乐、铺张浪费。慎初、慎独、慎微,经常自查自纠、防微杜渐,以严格自律的实际行动、树好形象,让领导满意、让组织放心。

推荐第7篇:住建部工作总结

在期待与厚望中扎实奋进

——2014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回眸

2014年即将过去,回眸这一年的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迎着困难前行,不断开拓创新,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较为满意的答卷。

这是人民群众满怀期待的一年,作为经济发展的主力部队、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力量,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推进的各项工作和改善民生息息相关;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寄予厚望的一年,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这也是充满困难与挑战的一年,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房地产市场迅速变化。

变期待为行动,化厚望为动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积极应对挑战,努力扎实奋进,谱写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辉煌篇章——

用数字说话,2014年是全面完成任务、成绩可圈可点的一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700万套,基本建成480万套,改造农村危房260万户;新增轨道交通运营里程280公里;完成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7亿平方米;全国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2.5%,自来水管网漏损率下降0.5个百分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量达35亿立方米;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4%。

靠行动攻坚,2014年是力治社会诟病之处、工作务实拓展的一年。针对社会上诟病甚多的建设工程质量问题,9月,全面启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短短数月,初见成效,反响很好;针对城市基础设施存在的种种困难和问题,10月,召开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验交流会,统一思想,学习典型,寻找出路;针对农村生活垃圾问题,12月,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五年专项治理行动,共同认识,共同行动,反响强烈。

以改革解缚,2014年是贯彻中央决定、全力推进改革的一年。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任务很重,牵头或参与改革31项。对公积金管理进行必要的改革,《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改稿已经完成;强力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改革,建设工程五方主体的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下放3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25项职业资格评价和认定;在6个城市启动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实现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推进标准的管理体制改革和造价的计价机制改革;开展市县“多规合一”的试点工作。

凭作风制胜,2014年是深入问计基层、研究重大问题的一年。应对复杂局面、破解难点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转变作风、率先垂范,真正做到了不调研不决策、不调研清楚不决策。为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数十次和专家学者座谈,并走访知名学者,具体求教城市规划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到若干个省深入调研,向20个省、市、自治区直接取经,就房地产市场有关问题,问各地情况,寻解决之道。

不负党的厚望,无愧人民期待。2014年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基本“收官”,成果堪称丰硕。

辞旧迎新日,展望未来时。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谋划“十三五”长远发展的重要一年,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更加任重道远。

推荐第8篇:住建部新文件

索 引 号: 000013338/2014-00410 发文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文件名称: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主题信息: 建筑市场

生成日期: 2014年09月01日 有 效 期:

主 题 词: 文

号: 建市[2014]130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我部决定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现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9月1日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

工程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国民经济投资效益、建筑业可持续发展。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两年治理行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使全国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1.明确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规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的终身责任和追究方式追究其责任。

2.推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要求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

3.严格落实施工项目经理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建质〔2014〕123号)规定,督促施工企业切实落实好项目经理的质量安全责任。

4.建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建设单位要建立五方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竣工验收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存。

5.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对检查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责不到位的,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规定,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及时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公布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

(二)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1.准确认定各类违法行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2014〕118号)规定,准确认定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2.开展全面检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违法发包行为,检查施工企业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检查施工企业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

3.严惩重罚各类违法行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

4.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让公众了解和监督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鼓励公众举报发现的违法行为。对查处的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及处罚结果一律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公布,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介的作用,震慑违法行为,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守法意识。

(三)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

1.创新监督检查制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方式,改变事先发通知、打招呼的检查方式,采取随机、飞行检查的方式,对工程质量安全实施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加强对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的监管,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虚假检测报告行为。

2.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统筹市场准入、施工许可、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质量安全、行政执法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量,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充足保障,保持监管队伍的稳定,强化监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水平。

3.突出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入手,狠抓工程实体质量突出问题治理,严格执行标准规范,积极推进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管控标准化活动,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4.进一步发挥监理作用。鼓励有实力的监理单位开展跨地域、跨行业经营,开展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形成一批全国范围内有技术实力、有品牌影响的骨干企业。监理单位要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现场项目部人员的配置和管理,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对非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理收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可依据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协商确定。吸引国际工程咨询企业进入我国工程监理市场,与我国监理单位开展合资合作,带动我国监理队伍整体水平提升。

(四)大力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

1.加强政策引导。住房城乡建设部拟制定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纲要,明确发展目标:到2015年底,除西部少数省区外,全国各省(区、市)具备相应规模的构件部品生产能力;新建政府投资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应率先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全国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的住宅新开工面积占住宅新开工总面积比例逐年增加,每年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明确本地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近远期目标,协调出台减免相应税费、给予财政补贴、拓展市场空间等激励政策,并尽快将推动引导措施落到实处。

2.实施技术推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技术体系并加以推广。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建筑产业现代化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和相关标准规范;培育组建全国和区域性研发中心、技术标准人员训练中心、产业联盟中心,建立通用种类和标准规格的建筑部品构件体系,实现工程设计、构件生产和施工安装标准化。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培育建筑产业现代化龙头企业,鼓励成立包括开发、科研、设计、构件生产、施工、运营维护等在内的产业联盟。

3.强化监管保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模式并严格监督执行,保障建筑产业现代化健康发展。

(五)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建市〔2014〕108号)总体要求,实施诚信体系建设。在2014年底前,具备一定条件的8个省、直辖市要完成本地区工程建设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诚信信息等基础数据库建设,2015年6月底前再完成10个省、直辖市,2015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完成省级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实现全国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

(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1.进一步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4〕112号)要求,指导和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在工人培养、权益保护、用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施工企业要加快培育自有技术工人,对自有劳务人员的施工现场用工管理、持证上岗作业和工资发放承担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管理全面负责。施工企业要建立劳务人员分类培训制度,实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

2.完善建筑工人培训体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研究建立建筑工人培训信息公开机制,健全技能鉴定制度,探索建立与岗位工资挂钩的工人技能分级管理机制,提高建筑工人参加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建筑工人培训工作,对不承担建筑工人培训主体责任的施工企业依法实施处罚。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充分利用政府财政经费补贴,培训建筑业从业人员,大力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3.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推进劳务人员信息化管理,加强劳务人员的组织化管理。

三、工作计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9月)。2014年9月上旬,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相关工作。2014年9月中、下旬,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治理行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10月1日前将实施方案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0月—2016年6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本行动方案和本地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治理行动。重点对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承发包情况、质量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4个月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主管部门每半年对本地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和治理行动督导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每半年组织一次督查。

(三)总结分析阶段(2016年7月—8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提高对治理行动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成立治理行动领导小组,针对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治理行动的重点、步骤和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落实责任,强化层级监督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县治理行动的领导和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严格追究责任;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地区和个人要进行表扬,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定期汇总各地开展治理行动的情况,并予以通报。

(三)积极引导,加大舆论宣传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广泛宣传,用客观的情况,准确的信息向社会传递和释放正能量,营造有利于治理行动的强大舆论氛围。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加强企业自律、树立行业标杆、制定技术规范、推广先进典型等方面的作用。

索 引 号: 000013338/2014-00404 发文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文件名称: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

主题信息: 工程质量安全 生成日期: 2014年08月25日 有 效 期: 2014年08月25日生效 主 题 词:

号: 建质[2014]12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落实,现将《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8月25日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

第三条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不得违法发包、肢解发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其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责任。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勘察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勘察、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对因施工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六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

(一)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二)发生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媒体报道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

(三)由于勘察、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尚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

(四)存在其他需追究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条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实行书面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等制度。

第八条 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项目负责人如有更换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程序,重新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第九条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建筑工程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执业资格,所在单位,变更情况等;

(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第十一条 发生本办法第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一)项目负责人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将其违法违规行为告知其上级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并建议对项目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四)向社会公布曝光。

第十二条 发生本办法第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对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一)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四)向社会公布曝光。

第十三条 发生本办法第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按以下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一)项目经理为相关注册执业人员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四)向社会公布曝光。

第十四条 发生本办法第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按以下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一)责令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四)向社会公布曝光。

第十五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公布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追究情况,将其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及处罚结果记入个人信用档案,给予信用惩戒。

鼓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开项目负责人终身质量责任承诺等质量责任信息。

第十六条 项目负责人因调动工作等原因离开原单位后,被发现在原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及有关规定,造成所负责项目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的,仍应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项目负责人已退休的,被发现在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及有关规定,造成所负责项目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的,仍应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且不得返聘从事相关技术工作。项目负责人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根据其承担责任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已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仍应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依法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的,除依照本办法规定追究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外,还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索 引 号: 000013338/2014-00406 发文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文件名称: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的通知

主题信息: 工程质量安全 生成日期: 2014年08月25日 有 效 期:

主 题 词:

号: 建质[2014]12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

定(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我部制定了《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反馈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8月25日

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

一、建筑施工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必须按规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必须在岗履职,不得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二、项目经理必须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负全责,负责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负责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项目经理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不得偷工减料;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负责组织质量安全技术交底。

四、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必须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取样检测,送检试样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不得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五、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参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的验收,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在验收文件上签字,不得签署虚假文件。

六、项目经理必须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模板支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带班;必须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必须组织起重机械使用过程日常检查,不得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

七、项目经理必须将安全生产费用足额用于安全防护和安全措施,不得挪作他用;作业人员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具,不得上岗;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八、项目经理必须定期组织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必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在隐患整改报告上签字。

九、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岗前质量安全教育,组织审核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未经质量安全教育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十、项目经理必须按规定报告质量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护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经理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项目经理履职不到位的,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按照规定程序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经理履职情况的动态监管,在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见附件1),同时对相应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记分管理(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见附件2),行政处罚及记分情况应当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布。

附件:1.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2.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

附件1 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按规定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经理的,对项目经理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3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三)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对项目经理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37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三、违反第三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三)未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四)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四、违反第四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三)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五、违反第五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参加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签署虚假文件的,对项目经理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37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六、违反第六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起重机械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七、违反第七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八、违反第八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法》第71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九、违反第九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十、违反第十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未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附件2 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

一、建筑施工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自项目经理所负责的工程项目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二、依据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类别以及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分为12分、6分、3分、1分四种。

三、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一)超越执业范围或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

(二)执业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过期仍担任项目经理的;

(三)因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未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

(四)谎报、瞒报质量安全事故的;

(五)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未开展应急救援的。

四、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一)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的;

(二)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施工的;

(三)未按规定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

(四)未按规定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见证取样的;

(五)送检试样弄虚作假的;

(六)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的;

(七)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

(八)未参加分部工程验收,或未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的;

(九)签署虚假文件的;

(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未在现场带班的;

(十一)未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的;

(十二)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的;

(十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十四)未组织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要求的。

五、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一)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的;

(二)未按规定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的;

(三)未按规定组织做好隐蔽工程验收的;

(四)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五)现场作业人员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具上岗作业的;

(六)未组织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或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

(七)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

(八)作业人员未经质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的。

六、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分:

(一)未按规定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

(二)未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的;

(三)未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四)未按规定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的;

(五)未组织实施质量安全技术交底的;

(六)未按规定在验收文件或隐患整改报告上签字,或由他人代签的。

七、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有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并按本规定进行记分;在一次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有两个及以上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分别记分,累加分值。

八、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超过6分的,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其负责的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增加监督执法抽查频次。

九、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该项目经理停止执业1年;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项目经理在停止执业期间,应当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其所属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程序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

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索 引 号: 000013338/2014-00409 发文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文件名称: 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号: 建市[2014]118号

主题信息: 建筑市场

生成日期: 2014年08月04日 有 效 期: 2014年10月01日生效 主 题 词: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我部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8月4日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建筑活动实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违法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或者肢解发包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五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发包:

(一)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

(二)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施工单位的;

(三)未履行法定发包程序,包括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未招标,应当申请直接发包未申请或申请未核准的;

(四)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

(五)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

(六)建设单位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的;

(七)建设单位违反施工合同约定,通过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选择其指定分包单位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发包行为。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转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第七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转包:

(一)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

(五)劳务分包单位承包的范围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劳务分包单位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

(六)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转包行为。

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违法分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第九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

(一)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二)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的;

(三)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的;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五)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六)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七)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

第十条 本办法所称挂靠,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前款所称承揽工程,包括参与投标、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施工手续、从事施工等活动。

第十一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挂靠:

(一)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二)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

(三)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

(四)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的;

(五)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

(六)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七)合同约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负责采购或租赁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者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挂靠行为。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有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发现分包单位有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发现建设单位有违法发包行为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或线索。

接到举报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受理、调查、认定和处理,除无法告知举报人的情况外,应当及时将查处结果告知举报人。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在实施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等工作中发现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进行调查,按照本办法进行认定,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对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其改正,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责令其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二)对认定有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七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三)对认定有挂靠行为的施工单位或个人,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对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对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取缔,并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对其他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按照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予以处罚。

(四)对认定有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依据《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五)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六)对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的,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其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注册执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应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予以相应行政处罚外,还可以采取以下行政管理措施:

(一)建设单位违法发包,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致使施工合同无效的,不予办理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等手续。对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同时将建设单位违法发包的行为告知其上级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并建议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二)对认定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可依法限制其在3个月内不得参加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招标投标活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并对其企业资质是否满足资质标准条件进行核查,对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资质审批机关撤回其资质证书。

对2年内发生2次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责令其停业整顿6个月以上,停业整顿期间,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对2年内发生3次以上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资质审批机关降低其资质等级。

(三)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在认定有转包行为的项目中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且不得再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对认定有挂靠行为的个人,不得再担任该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有执业资格证书的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执业资格注册;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终身不予注册。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查处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记入单位或个人信用档案,同时向社会公示,并逐级上报至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公示。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以外的其他专业工程参照本办法执行。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之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推荐第9篇:住建部管理办法

住建部建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本办法所称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办法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并严格考核。

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应明确其工作内容、职责权限和考核奖惩等要求。

第四条 施工现场带班包括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 (不具有操作性)

第七条 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对于有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的企业集团,集团负责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的,可书面委托工程所在地的分公司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本条所称“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详见《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质[2009]87号)的规定。

第八条 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第九条 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

项目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十条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时,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 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未执行带班制度的企业和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要给予企业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等相关责任主体的施工现场带班要求应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推荐第10篇:住建部[全文]

住建部:房屋征收按市价评估补偿 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今年1月公布实施后,住建部昨天发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了房屋征收补偿的评估办法。 其中规定,负责房地产价格评估的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征收房屋的价值将完全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不再综合政府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住建部表示,2003年12月1日原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同时废止。

房屋征收评估新流程

选定机构

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签订合同

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实地评估

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选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评估。

公示解释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间,估价师要对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

交付报告

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申请复核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申请鉴定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变化1 评估价格完全依照市场

2003年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规定,“拆迁估价应当参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和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昨天发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此进行了细化。“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在评估时点的平均交易价格。评估时,还要考虑到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等影响价值的因素。

【解读】 在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对房屋价值的评估,已经不再综合政府定期发布的“指导价”,而是完全按照市场交易的价格。

对此,北京市房协副秘书长陈志昨日表示,这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要求一致。

“《条例》中,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政府是征收的主体,那么对于房屋价值的判断,就应该采用第三方独立的判断才能公平。即便是第三方评估机构来评估价值,但如果政府还是设定一个指导价的话,就不能体现第三方的独立判断。所以,这是一个立法方面的进步,征收的成本更加向市场靠拢。”

变化2 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选

在原来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中规定,“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

而在昨天发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明确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至于评估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办法》表示,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

【解读】陈志表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一个指导思想,就是不能强行征收,要保证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由被征收人来选定评估机构,

取消了政府指定评估机构的权力,这是社会公平的体现,也尊重了被征收人的权利。

不过他认为,选定评估机构的办法,还需细化。“比如要拆一条街,那会涉及很多户,每一户都有自己的想法,但评估机构只能确定一家,如何协调就是一个问题。即便投票,也需要细化操作办法。可以想一下,现在一个小区成立业主大会,投票都那么难,更何况涉及人员更多、利益更大的房屋征收。”

变化3 评估更多体现土地价值

在原来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中规定,“拆迁估价的方法一般应当采用市场比较法。不具备采用市场比较法条件的,可以采用其他估价方法”。

而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明确,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解读】 陈志认为,过去,在房屋拆迁的补偿中,体现的主要是房屋的价值。但这其中,土地的价值也很大。而新的条例中,对于土地的价值有了更多的体现。

“比如,在王府井地区征收,可能这个地段的土地在征收后,要开发成商业,将来获得的利益很大。但如果仅按市场比较法,可能体现得不明显。那么可以假设它在征收后,将来开发项目,会取得多少收益。按照假设计算出的收益,来衡量应该补偿给被征收人的那部分。”

北京情况

北京拆迁补偿已参照市场价

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北京正在制订具体的征收指导意见,将在近期出台。

据了解,目前北京房屋征收政策,在很多方面已经和国家的新要求一致。 2009年,北京市住建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拆迁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价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参照近期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评估确定。并在当年4月的西城区西长安街拆迁中,首次试点根据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货币补偿,补偿基础价格定为3.07万/建筑平米。

拆迁补偿大事记

1991年1月

拆迁服从城建需要

国务院公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当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被拆迁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2001年6月

拆迁管理条例修订

鉴于原《条例》存在“补偿标准过低、强制拆迁的规定不明晰”等问题,国务院公布新修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当年11月起施行。

2003年12月

房屋拆迁进行估价

建设部发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对房屋拆迁过程中评估机构的选定、拆迁房价的评定等问题作出了规定。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2009年12月

建议审查拆迁条例

城市拆迁引发了一些群体性事件。北京大学五位学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要求对《拆迁管理条例》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建议国务院对其进行修改。

2011年1月

行政强拆退出历史

国务院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行政强拆退出历史。

2011年6月

征收评估用新办法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建部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11篇:住建部解读

住建部解读\"意见\" 棚户区将扩大优惠政策范围

2013-07-17 08: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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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日前对《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进行解读时表示,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扩大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范围。

住建部表示,按照现行政策并结合《意见》的规定,各类棚户区改造可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涉及的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免征或减半征收契税、个人所得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和通过收购筹集安置房源的,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给予支持,新建安置小区有线电视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通讯、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由各相关单位出资配套建设,并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二是棚户区改造项目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免收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白蚁防治费等项目;免收的全国性政府性基金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城市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城镇公用事业附加等项目。

三是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工矿(含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林区棚户区改造、垦区危房改造的,对企业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现行政策规定国有工矿企业、国有林区企业和国有垦区企业用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第12篇:述职述廉报告

2009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渭南市盐务管理局工会主席张喆

我于2009年5月18日经省盐务局提名,6月25日工会会员大会选举通过,市总工会同意任渭南市盐务管理局(公司)第一届工会委员主席职务,同时继续担任局办公室主任。2009年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局同志的关心支持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个人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方面

1、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为了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认真学习了党的有关方针政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理论文章,以及盐业有关知识、政策。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集中学习,坚持自学,撰写体会文章。牢固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踏踏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2、积极组织并参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本专题的学习,全面领会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把科学发展观理论落实到工作中去。

3、认真学习《工会法》知识,全面了解工会工作的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二、工作方面

1、工会工作

我局工会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总工会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工会法》,围绕我局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一是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制定了《工会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依托活动载体丰富文化生活。7月份选拔两名同志参加了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科学发展观在我身边”演讲比赛均获得了三等奖,9月份组织机关全体同志参加了渭南市“庆祝建国六十周年演唱会”并获得二等奖,以及“市第十一届运动会”等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机关的凝聚力、向心力明显增强,形成了健康和谐的工作氛围。三是深入开展调研活动,促进行业发展。10月下旬按照局党委的安排,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赴安徽定远盐场进行学习调研,一方面扩大了干部职工的知识视野,另一方面也增强了积极向上、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办公室工作

2009年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科室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紧紧围绕“科学统筹,务实高效”的工作主题,突出做好为“领导机构、业务工作、基层单位”三方面的服务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发挥科室职能作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后勤服务工作质量,扎实有序地开展工作。通过科室全体同志的辛勤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经营管理及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后勤服务保障。一是扎实做好事务性工作,确保了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二是积极发挥办公室的枢纽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收集整理各方面的信息,为党委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同时,对党委的决定也能认真传达贯彻和督促落实;三是在后勤管理上能严格按制度办事,强化管理,控制费用支出。一年来,车辆费用、差旅费、业务接待费、电讯费等均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达到了节支增效的目的;四是精心组织各类会议、大型活动,集中学习教育等集体性活动,促进了干部职工作风的转变,树立了机关的良好形象;五是为进一步深化盐业体制改革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3、党务工作

我担任机关总支委员会的组织委员,非常重视党务工作,能积极完成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在组织建设、制度完善、发展党员、收缴党费、党员学习教育等方面做了大量细致

的工作,全面完成了机关工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了我局党建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为盐业经营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三、廉政方面

能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及“十不准”等规定,积极开展“四廉洁”务实活动,坚持以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为准则,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厉。在工作中能严格执行费用开支标准和报批程序,全面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一年来没有出现任何违法乱纪和不廉洁行为。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按照党委的要求和广大干部职工的期望相比,自己还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抓的不是很紧,知识不够全面,思想上还不能完全适应飞速发展的形势的需要;二是工会工作开展的不尽人意,没有能很好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三是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不够强,有待于进一步锤炼;四是管理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等。

五、今后努力的方向

2010年,我将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尽快完善工会的相关制度,积极开展工作,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焕发出无限的工作热情,为盐行业的发展发出自己的光和热。

第13篇:述职述廉报告

2013年度述职述廉述德报告

会泽县农业局党委书记、畜牧兽医局局长黄剑毅

(2013年10月21日)

一年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部署。团结带领班子成员和广大干部职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奋工作,全面完成了县委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现简要总结报告如下:

一、强化思想作风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履职水平。采用各种方式加强学习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农村发展政策、农业科技知识等,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农业农村工作本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工作能力,做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廉洁自律,永葆共产党员本色。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所作的《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坚定不移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的重要讲话、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习近平总书记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批示以及各级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认真执行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始终坚持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把廉洁自律贯穿于工作、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工作中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班子成员,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做出决定,认3 -

现生猪存栏142.24万头,牛存栏53.70万头,山绵羊存栏61.53万只;肥猪出栏228.14万头,肉牛出栏24.62万头,肉羊出栏57.99万只,肉类总产量28.24万吨;畜牧业收入26.10亿元,畜牧业产值36亿元。

(一)整村推进,创新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认真推行“统一组织、分片包干、集中免疫、整村推进”的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整村推进”新模式,组建动物防疫工作队,集中人力、物力,逐村对畜禽进行集中免疫注射。全县21个乡(镇)实施了“整村推进”的防疫模式,在技术上推行“321”防疫新技术,即“三苗同步、二点注射、一次完成”(猪瘟+蓝耳病、口蹄疫3苗2针2点注射)的防疫新技术。截止9月30日,全县共免疫畜禽1453.49万头(只、羽),抗体监测和病原学原学监测合格率均达到了国家和省市要求。全县没有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

(二)科学发展,推进畜牧产业化进程。按照科学规划,适度规模发展的要求,全县累计建成标准化养殖小区151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大户)达到421户。加大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累计扶持培育龙头企业9家(市级龙头企业5家,县级龙头企业4家),在大明、康泉、恒源、仪兴、龙腾等建成6个万头猪场,引进四川天兆集团与隆升公司合作投资2040万元组建标准化核心原种猪场。累计建成养殖专业合作社100个,养殖产销协会32个。

(三)实效实用,推进畜牧业科技进步。全县利用农田(地)种植优质牧草地3.8万亩,推广农田种草3万亩,青贮饲料22万吨、氨化饲料6万吨、销售工业饲料8万吨。完成猪人工授精改良24.15万窝,牛冻精改良5.35万头,完成山羊改良配种5.51万只,绵羊改良配种1.96万只。举办培训班156期12190人(次),发放资料2.5万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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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格执法,强化畜牧兽医行政管理。兽药监管:为49户兽药经营户办理了兽药GSP认证,并发放了《兽药经营许可证》,清查兽药、饲料经营户350户(次),立案查处无证经营兽药、经营不合格兽药、饲料违法案件27起,案值8万余元,完成市级下达的监督抽检任务87个。检疫监管:以乡(镇)为单位产地检疫开展面达100%,规模化饲养场申报检疫和产地检疫率达100%,完成生猪产地检疫23.57万头,牛产地检疫7.18万头,羊产地检疫14.35万只,禽类产地检疫24.14万羽;监督检疫县城区上市猪肉胴体7.52万具。养殖监管:向规模养殖场(户、小区)派驻官方兽医人员进行监管,监管率达100%,督促指导476户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建立健全养殖档案,签订《畜禽养殖安全承诺书》257份,核发《动物防疫合格证》257个,养殖代码257个,办理引种审批8件,其中跨省引种2件;完成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检测2350份,未发现使用瘦肉精等违禁添加药物的现象。可追溯体系监管:强化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完成网上全年任务订购猪、牛、羊二维码耳标55万套,签收50万套,完成数据录入和上传137375个。无害化处理监管:严格执行农业部“四不准,一处理”措施,坚决杜绝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流入市场,共监督246个规模养殖场实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8498头。

(五)强化管理,抓实重点项目建设。全年完成和正在实施的项目中央、省、市财政投资3874.93万元,主要实施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养殖业建设项目、现代农业发展肉牛产业项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能繁母猪补贴保险、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项目等一系列重点项目建设。

(六)狠抓落实,全面推进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在全县406.5 - 5 -

万亩可利用草原中实行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其中禁牧52.67万亩,草畜平衡面积353.78万亩。涉及农户约11.1375万户。

四、今后努力方向

在下步工作中,一方面,我将认真履行农业局党委书记职责。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方针,按照牢牢把握党的执政能力、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一条主线”,突出思想作风、干部队伍、制度创新“三个重点”,切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制度“五大建设”,努力争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节约型“五型组织”的“1355”的党建工作思路,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促进全县农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另一方面,作为畜牧兽医局局长。我将立足岗位,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重点围绕《中共会泽县委、会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会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畜牧产业发展的决定》等文件要求,努力促进农业产业“四个主导产业、四个特色产业、四个传统产业”的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形成特色鲜明、优质高效、持续增长、和谐发展的现代农业体系。突出抓好“四大工程”,全力推进“四项进程”:一是突出抓好“强县创建”工程,全力推进“效益畜牧”建设进程;二是突出抓好“防护屏障”工程,全力推进“安全畜牧”建设进程;三是突出抓好“生态环保”工程,全力推进“生态畜牧”建设进程;四是突出抓好“素质提升”工程,全力推进“形象畜牧”建设进程,全面推进畜牧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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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述职述廉报告

述职述廉报告

2016年即将过去,作为基础分公司主任工程师,我主要分管岩土工程勘察工作。这一年来,在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紧紧围绕基础公司总体工作思路,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开拓市场,努力提高经济效益,解放思想,勤奋工作,保值保量的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2016年度工作,学习,廉洁自律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坚持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社会在发展,形势在变化,知识在更新,要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唯有不断地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结合今年“三严三实”“两学一做”,我加强了政治理论学习,认真的学习并领会基本原理和精神实质,提高自身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并将其运用于平时的工作中。二是坚持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和本领。今年以来先后脱产学习了《安徽省工程勘察施工作业人员职业标准》、《轨道交通与商业综合开发“一体化”及消防知识》、《大断面竖井型深基坑》、《城市地下空间防灾减灾技术》等专业知识,并先后两次参加了全国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学习。通过学习不仅丰富了自身专业知识而且还开拓了视野长了见识,为今后提高业务能力积累了经验。

在平时工作之余,我经常不断的充实自己,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挤出时间学习业务;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实际工作

能力。坚持学中干、干中学,勤于思考,勇于实践,学以致用,以自身带头学习带动身边工程勘察技术人员形成良好的学习气氛。

二、做好本职工作,全力以赴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今年以来受全球经济危机及我国经济增长指标下调的影响,工程勘察业务量相比往年有所减少,但本人仍然带领全体工程勘察技术人员及野外钻机人员积极应对、努力开拓外部市场,取得了较好成绩。工程勘察项目先后完成了《上海电气杜集生物质热电项目(详勘)》、《无为电石灰石破碎系统、年产100万吨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淮北众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产能置换4500t/d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程蒋山石灰石矿山破碎、矿山至厂区输送廊道、矿山工业场地项目》、《濉溪县南坪镇任楼矿塌陷区任圩村20MW光伏发电35KV变电站项目》、《淮北市中湖治理(一期)东区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项目工程》等大小工程勘察30余项。另外,地基处理注浆加固项目有:上海电气杜集生物质热电项目、太阳城C区基坑支护、金典苑幼儿园注浆加固等工程,工程质量100%合格,全年无一例轻伤以上安全事故,为基础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加强作风建设,以廉洁自律为准则,致力树立领导干部良好形象

公生明,廉生威,我深刻认识到清正廉洁对于各中层干部的重要性,始终把廉洁自律作为自己立身行事的第一准则。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八项”规定,在组织纪律上,坚持民主集中制,始终把自己置于组织之

中,以身作则,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堂堂正正做人,克己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励、自警。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一年来,我本人和科室工作人员奉公守法、廉洁自律,无违反党风廉政纪律的行为。

四、工作中的不足,今后的工作打算及努力方向

一年来尽管取得一些小成绩,但工作中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如下几个方面:

1、工程勘察野外工作效率低下,钻探质量不够精细。

2、土工试验室技术力量薄弱,实验数据不够精确。

3、市场开拓力不大。

4、个人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业务能力不够全面。应对这些不足,今后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1、学习、借鉴同行的先进管理经验、管理机制。

2、土工试验增加新生力量,尤其是新大学生,并进行外派学习。

3、努力利用各方面资源,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4、加强自身专业知识学习,尤其是基坑设计。

为了我单位工程勘察业务的全面发展,本人有以下打算:明年争取在业务上有所拓展,带领全科室专业技术人员在业务上继续精益求精,为公司的发展奉献自己的力量。

总之,在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职工的勤奋努力下,一年来,勘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培养了部分新人,但我们的勘察

队伍的素质、能力与大的勘察院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我一定会不断刻苦学习,戒骄戒躁,以扎实的工作、更显著的成绩,为基础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述职人:年

第15篇:述职述廉报告

述纪述廉报告

崇信县黄花乡学区校长 张崇霄

(2014年3月)

一年来,我始终以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做到严以律己、清正廉洁、恪尽职守、求真务实,较好地履行了岗位职责,圆满完成了本年度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现将自己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职情况

我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思想内涵,努力解放思想,认真查找思想差距、认识差距、作风差距、工作差距,努力提高自己思想政治修养和政策理论水平。

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加强自身锻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服从上级安排,顾全大局,坚决执行上级决策和战略部署,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党的教育事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各项纪律,发扬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反对奢侈浪费行为,厉行节约。

二、廉洁自律情况

廉洁是教师立教之本,作为一名光荣的教师队伍管理者,自己始终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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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校产及师生人身安全,力争在县局各项考核考评中取得优异成绩,努力办好学校,让一方群众满意。

成立学区校务委员会制度,形成重大事情协商,重大开支上会的机制,工作民主、透明。年初严格经费预算,给各校预算清楚了经费,让校长对自己的经费一目了然,并做出相应的学校预算。建立财务会签制度,严格审批各校各项开支,让钱花在明处,做到实事求是。深化财务公开,加强民主监督制度,设立公示栏、监督电话,对学区一些重大决定,财务收支,对教职工关心的焦点问题都实行公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开展了作风整顿活动,带头自查自纠、教师评教师、学生评教师、家长评教师,社会评学校的活动,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使自身得到锻炼和提高,引领校风、教风的转变。

我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倡导崇尚实干的作风,坚持办实事、重实绩、求实效。需要说明的是:住房情况,有住房一处,2003年购买,位于县城滨河路2号小区,面积126平方米,当时售价9.1万元。车辆情况,2012年7月购买丰田牌小汽车一辆,购车价11.18万元。办公用房情况,实行宿办一体,面积15.6平方米,符合县教育局《崇信县学校办公用房管理暂行规定》。人情消费方面,严格执行《崇信县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及教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近年本人及近亲属无婚丧嫁娶等事宜,未设宴请客,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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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述职述廉报告

述职述廉报告

本学年,我能积极按照两学一做要求和习总书记讲话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管理水平和学科专业素养,廉洁自律,努力做一名好教师、好助手,认真完成党和人民交给我的任务。

一、认真学习党的最新理论,学习群众路线、师德规范、学校管理理论及教科研理论,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己。我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党支部活动,从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中而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能认真学习各种党报党刊、书籍和杂志,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向先进、向同行、向书本学习了不少先进的学校管理的经验,以现代学校管理理论,充实了自己,提高了自己的管理水平。工作和生活中,我能做到廉洁自律,公平公正。平时,能积极引导我校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反“四风”活动,和其他教师比奉献,比业绩,专注于自己的本职工作,用自己的模范言行感染和教育学生。平时, 能与老师、学生和谐相处,以身作则,教育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二、在思考中实践,在实践中反思,不断提高分管工作的管理能力和教学效率。

1,作为学校领导班子的一员,我能积极协助校长和学校团队制订各种工作方案,目前我校正依据这些规划和方案,认真、有序地扎实实施。作为分管老三界小学工作,我能合理安排学校的各项工作计划,积极与教导处的同志商量村校教学的实施管理措施,科学安排各项教科研活动,不断调动各位教师的作用,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下半年,根据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的需要,进行义务教育均衡建设等各位面工作,使老三界小学在中心校的带领下,进行教学常规、校园安全、校园文化、功能室建设等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均衡验收工作。

2,在课堂教学中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构建和谐高效的课堂教学的研究活动,鼓励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学校根据教体局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订了教师校内教研活动方案。全体专任老师分成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四大组,从上课、备课、公开课、作业批改四个方面进行了综合考核,促进了他们专业成长。

3,毕业班工作是学校工作的十分重要的工作,作为六年级教师一员,我能及时与其他老师进行沟通,听取老师的意见,指导改进毕业班的教育、教学策略,改进对毕业班的管理措施。为了多渠道给学生提供成长的平台,我校结合教学实际,组织学生进行各种养成教育,师生在规范的办学条件下同成长、共发展。在执行学校常规方面,我能为教师作表率,带头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深入课堂听课(每学期校内外不少于20节),了解教师课堂的教学现状。平时,能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经常与青年教师谈心。为了加强教育教学管理,。

4,作为一名报账员, 我有条不紊地处理好各种财务工作,报表上报、账目整理、人事关系变动都及时有效地进行,保障学校后勤方面顺利进行,保障教师安心从教。

三、找准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做好本职工作。一年来,我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存在着许多不足,特别是对教育理论钻研不够,离“学习型领导、科研型领导”的目标还有不小的差距,在管理中缺乏精细化管理的策略;在校本教研特色的创建,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展,对学生评价方式的改革等多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教学中仍存在不少不足。这些,我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扬长补短,与广大教师齐心 协力,共同把我校创建为人民满意的学校努力。

第17篇:述职述廉报告

个人述职述责述廉报告

蒿沟乡中心学校 陈剑

本人陈剑,现任蒿沟中心校校长。一年来,在蒿沟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下,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推进素质教育,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因此,蒿沟中心校先后被评为宿州市“文明校园”、宿州市“五好关工委”,埇桥区“信息报送先进单位”、埇桥区“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园区“先进党总支”等。

下面,我将一年来本人履行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述职如下,请予评议。

一、凝心聚力,全力推进学校科学发展

多年的学校管理工作的实践,使我深深体会到:要搞好学校工作,必须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努力营造稳定、积极、向上的环境氛围,不断探索学校发展新路。一是抓好制度建设。为进一步调动全体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我们制订了《蒿沟中心校教职员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蒿沟中心校目标考核办法》、《蒿沟中心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施方案》等激励机制,努力实现教师福利待遇与教育教学质量的双丰收。二是抓好师资队伍建设。我们始终把建设一支专业精良、训练有素、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作为根本任务来抓,

实行“1+1”以老带新帮带活动,积极组织教师外出学习、交流,使我乡一大批青年教师正在脱颖而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得以提高。三是抓好生本教育实践。我们致力于树立新的教学理念,打破旧的教学模式,树立新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转变教学模式,把时间交回给学生,把方法教会学生,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实现教风、学风的良性互动, 推动学校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二、忠于职守、扎实工作、务求实效

我校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要求学校党员教师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并认真践行,努力使学校的校风文明、教风严谨、学风扎实、考风严格,努力打造规范化标准化校园,打造平安、书香、生态、信息、健康校园。加强学习,提高自己。注重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我坚定了党的信念,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使自己在工作中能较好地遵法、守法、用法,做到依法治校。重视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看名校特色,学管理经验,我进一步树立了新的教育观念,更新了学校的管理方法,以“保安全、提质量”为中心,规范办学行为;逐步完善了教师考核和奖惩制度,进一步调动了广大教师的积极性。

一年来,我们始终将安全教育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完善了安全工作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巡查,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每学期组织一次全校学生的安全技能演练,如安全自救、紧急疏散、消防逃生等;建立健全了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明确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了食品、交通、防

火、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知识培训。安全防范措施到位,有人防、物防、技防,全面推行校方责任保险,着力创建平安校园。

我们还认真完成了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中心校安排专门人员完成今年午、秋两季的禁烧工作,并调动全乡所有的教师利用端午节假期走进田间地头进行巡查。安排专人开展扶贫工作,走村串户,给所包保的扶贫户送去了温暖,努力使他们早日脱贫,坚决打好扶贫攻坚战。中心校对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坚决并且保质保量地完成,与乡党委政府保持高度的一致。

三、廉洁从教,不断加强自身作风建设

(一)率先垂范,严格自律。过去的一年里,我对工作认真负责,勤于思考,用心谋划学校建设和发展,恪尽职守。一切以学校工作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能够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之间利益关系。在公务活动中,能做到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在财务开支方面力求节约,坚决维护财务管理制度。

(二)民主管理,按章办事。凡需采购的物品、工程招标和服务,学校均首先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照规定的方案进行操作处置。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务由班子讨论决定,并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规范办学行为上,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建立收费公示制度,严厉查处、制止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三)廉洁奉公,依法治校。在利益面前,从不伸手,在名誉面前,主动让出。本着对党负责、对教育事业和对学校负责的态度,不

计个人得失,不怕累,不埋怨,勤思考,勤努力,勤奉献,树立了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依法办学,坚决按照各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办事,绝不做损害教育形象和领导班子形象的事,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大局。

回顾自己一年来的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探索和改进之处,如实行绩效工资后如何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校转型后党风廉政建设如何做到与时俱进等。对自己全年的工作,个人认为是称职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探索,扎实工作,争取更大的成绩。

第18篇:述职述廉报告

述职述廉报告

我自2008年4月担任××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以来,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镇长职责,与时俱进、真抓实干、廉洁自律,团结和带领干部职工和全镇人民攻坚克难,扎实工作,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将本人履行职责和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长期以来,本人坚持把学习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上,把学习作为开阔视野、提高素质、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一是注重理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坚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理解了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二是在实践中学习。坚持活学活用,应用所学知识深入调查研究,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灾后重建、招商引资、农村经济、集镇建设、城乡环境治理、计生工作等事关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上创新思路、明确目标,在干中学,在学中干,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开展。三是向群众学习,积累工作经验。长期以来,我注重从身边同事学习有益的经验,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注重学习基层创造的鲜活经验,推而广之;注重听取

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为科学决策、制定规划和各项措施积累了重要的依据。

二、履职尽责,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一)狠抓经济发展,努力提高人民收入

一是我镇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2010年全镇生产总值实现31348万元,较2005年增加10392万元,年均增长10.2%。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404元,较2005年增加1235元,年均增加257.4元。

二是立足镇情,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工作目标,从实际出发,大手笔写好“农”字文章,强力调整产业结构。培育壮大了“××湖水产养殖、特色林果、无公害蔬菜、传统养殖业”四大支柱产业,大力开展“助农增收、致富还贷”行动,全力打造移民区特色产业带建设。全镇粮食总产量稳定在7000吨,农业生产总值实现6970万元,比2005年增加1642万元,年平均增幅达6.3%。

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工业经济发展壮大。深入实施工业强镇战略,积极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大××建材产业园区建设力度,完成工业园区投资20598万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3677万元,夯实了工业经济发展平台,建成××市××水泥项目年产150万吨水泥生产线, 2011年全镇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可望突破5亿元大关,利润总额可达2500余万元。规模以下工业总产值可首次跃过亿元关,全镇经济走上了持续快速健康

发展的道路。

(二)抢抓机遇,全力以赴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牢固树立“抓恢复重建就是抓发展”观念,围绕“三年重建任务两年基本完成”总体目标,坚持尊重科学、民生优先,将灾后重建与统筹城乡发展、新农村建设、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全面实施,强力推进。

一是永久性住房重建基本完成。“5.12”大地震造成我98%以上的住房不同程度受损。其中,农房住房受损4456户,需重建1978户,维修加固2478户;城镇住房受损3540户,需重建703户,维修加固2837户。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精心谋划、科学决策,充分发挥受灾群众的建房积极性,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全镇农村和城镇永久性住房重建基本完成。

二是公共服务设施重建全面完成。“5.12”大地震造成我辖区内的基础设施几乎全面瘫痪,在两年多的恢复重建里,除镇政府行政用房外,村(社)办公用房、道路、桥梁、管网、学校、医院、广电通讯等民生和公益设施已经全面恢复并投入使用。

三是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征地拆迁和各项补偿资金兑付实现零误差,“××”公路、“××”公路建成投入使用。渔儿沟水库重建和小微水利恢复全面完成。

四是新村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城乡环卫体制机制基本建成,群众文明素养有了较大的提高,人居环境和城乡面貌显著改善。

(三)高度关注民生,推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确保农村转移支付金、退耕换林资金、粮食直补资金、家电下乡补贴等资金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积极稳妥的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大对合作医疗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做好扶贫解困和各项社会救助保障工作,切实解决好农村“五保”供养问题,按政策做到农村低保应保尽保。积极帮助地震、洪灾和地质灾害点农房重建户解决好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和实际问题。协调发展人口计生、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电力、通讯等社会事业,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齐头并进,蓬勃发展。

三、廉洁自律,时刻保持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一是摆正位置,甘当配角。做到了正确定位,积极当好党委书记的助手,积极履行职责,自觉维护党委的决策,贯彻党委的意图,树立党委、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是以身作则,廉洁从政。我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人民的重托,坚持执政为民,做好表率,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谦虚谨慎,不戒不燥,恪守党的纪律,以大局为重,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做人一身正气、为政清白坦荡,始终保持党员领导干部的高尚节操。

三是严格制度,刹风正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针对重点项

目的实施、重点工作的推进、重点环节的服务开展跟踪督查和效能监察,从制度上、机制上杜绝“三乱”,严肃查处执行力度不够、办事拖沓、服务质量差、损害群众利益等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政务、财务公开,大力推行“阳光政务”、“阳光财务”,进一步完善了乡镇财务管理制度。切实纠正执法不公,执法过错,侵犯公民利益等涉农问题,强化主管部门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坚持不懈地解决群众“三难”。强化首问责任制的落实,坚决杜绝漠视群众利益和处理问题拖沓,不到位的现象。

回顾几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在学习、生活、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比如学习不够深入刻苦,思想不够解放,创新精神不够,在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继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综合素质,脚踏实地,勤政廉洁,开拓创新,扎实工作。

第19篇:述职述廉报告

2016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基础部副主任 谢利苹)

本年度,本人紧密围绕学院党委工作思路,坚持项目驱动、制度管理,抓稳定求发展、抓内涵促提升。在学院党委的亲切关怀和各位同仁的帮助配合下,较好地完成了教学科研、基础部教学管理、基础部党总支建设、学院心理咨询中心运转等工作。述职述廉如下:

一、德

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增强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能够将理论学习作为重要任务,自觉做到勤学多思,努力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要求自己,强化党性修养,带领基础部党总支继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带领基础部思政教研室发挥思想教育主渠道作用,促进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京津冀一体化重大战略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能够顾全大局,从不争名夺利,不计较个人得失,在思想上、业务上不断地完善自己,更新自己,真正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育人观。

二、能

教学方面,担任国家法律文秘专业教学资源库《心理素质训练》课程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000个资源的建设任务;

1 承担的《毛概》、《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学生评教优秀;全年完成授课任务252节,超额完成系主任年工作量160课时的标准;作为学院督导组成员完成听课评课任务17节。

科研方面,在CSSCI来源期刊、国际级核心期刊《教育与职业》上发表论文一篇;出版《生态心理学的理论审视》、《心理契约:理论与应用》、《生态心理学的博弈分析》等专著三部;主持北京市教委“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研究”课题一项;主持学院党建重点课题一项。

三、勤

能够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出满勤干满点,全年无因私请假、调课等现象。特别是2016年5月学院承担贯通项目以来,从接到贯通招生任务到圆满完成招生也就四个月的筹备期。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暑假两个月,作为项目组核心成员,冒着酷暑没有休息一天,完成了贯通项目近60位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师资培训;投资600万建设完成了贯通项目所需的六间实验室(物理、化学、生物、语音、形体美术音乐)。牺牲整个暑假保障了项目顺利开局,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四、绩

(一)贯通项目工作

2016年5月贯通项目启动后,作为贯通项目主要负责人之一,筹备贯通项目的联建院校、师资招聘和培训、制定贯

2 通项目工作方案、拟定基础教育阶段人才培养方案、设置课程、申报和建设实训室、贯通项目师资管理和教学管理、撰写贯通项目相关汇报材料、迎接市领导和市教委、北京市教科院职成研究中心的贯通项目检查、组织贯通项目第一次期中考试、筹备家长会和招生宣传活动等,确保贯通项目平稳开局和顺利运行。

教学保障方面,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按照市教委关于贯通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开发了多元合作模式,统筹了北京市东城区重点中学22中作为合作院校,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的把关、师资培训、教学督导、学业评价等工作;此外,引入了实美中专学校、电气工程学校的骨干师资和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社会优质资源,体现职业教育特色,探索贯通项目基础文化教育特色,打造普教与职教融合的师资和管理队伍,为贯通教育夯实基础。

(二)英语工作

带领公共英语教研室团队在2016年6月份的英语AB级考试中,我院在不进行任何筛选的前提下,B级参加考试693人,通过516人,通过率为74.46%,高于北京市平均通过率(50.16%)24.3个百分点,在北京市参加考试的30所本科和高职院校中排名第2,本人在北京市高等学校英语AB级总结部署会做典型发言,进行经验介绍。带领公共英语教研室获得北京市高职院校2016年度英语写作大赛一等奖。组织

3 我院AB级考前辅导和筹备学院专升本推荐方案改革。

(三)思政工作

组织思政教师参加党办组织举办的学院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知识竞赛,荣获第三名;组织思政教师在全院学生中开展社会调查指导和评比。

(四)高职公共课程师资整合工作

全院基础课程师资整合后,基础部现有教工50人,来自五个系、四个校区。本人梳理了学科和人员归属、规范了量化考核办法。

(五)党务工作

除完成各项常规的党务工作外,获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优秀党课一等奖;2016年12月主持完成了基础部党总支和三个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推选出基础部党总支书记和总支委员、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建立健全了基础部党总支。

(六)心理咨询中心、工会、纪检、人事等工作 完成心理咨询中心1名专职人员招聘;担任基础部分工会主席,身先士卒带领本部门青年教工参加在顺义顺鑫农业度假村举行的青年教工培训和拓展;带领本部门;带领部门完成明法纪知敬畏征文等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材料;在纪检部门的展板评比中获全院一等奖。

五、廉

4 不断改进作风,无私奉献,注重廉洁自律。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能维护大局,注重团结,以诚待人。平时工作中任劳任怨,扎实细致。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上、政治上时刻与党中央及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在廉政建设中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以身作则,时刻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通过加强自身的建设,进一步坚定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把廉政建设变成自觉行动,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坚决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养成奉公守法,清廉为荣的作风。当然,工作中也有一些不足和问题,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克服,努力改进。

根据工作情况,本人自评考核档次为合格。新的一年里,本人将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在学院党委的正确指引下再接再厉,为学院发展和系部建设贡献力量。

2016年12月22日

第20篇:述职述廉报告

述职述廉报告

2015年12月18日

一年来,我镇教育工作在市教育局和镇党委、人大、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下,在班子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全体教职员工的配合支持下,紧紧围绕“建设生动活泼的校园,创办适合学生的教育,让每一个孩子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的工作主题,将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镇教育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教育事业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下面,我代表镇校务委员会作述职和个人述廉报告。

一、一年来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是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加强班子建设。教育要发展,班子是关键。首先我们坚持以理论学习为核心,引领思想,谋划全局。每周一的办公会,我们都要组织集体学习,每个班子成员都利用工作之余加强了自学。通过学习,充实自我,提高了谋划和管理学校工作的能力。其次是坚持制度建设为关键,民主团结,科学决策。我们建立完善科学决策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程序来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第三是坚持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凝集力量,推动发展。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市八届五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新《准则》、新《条例》,认真遵守省纪委的《八条禁令》和汨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目前,我镇一支“团结务 1

实,清廉高效,勇于开拓”的班子队伍已经形成。

二是教师的业务素质大面积提高。2015年,我镇各学校组织教师积极参加国培、省培及其他远程培训和市教育局组织的短期培训。其中参加“国培计划”中小学老师培训人数64人。“国培计划”(2015)送培到县项目走进汨罗,我镇除分配34人参加外,城关一小语文教师还主动参加了汨罗市小学语文现场(城关一小)培训,通过师德巡讲,语、数、外三科培训,大家一致认为收获很大。同时,我镇共有21位教师积极参加汨罗市“国培计划”(2015)“送教下乡”集中培训,组织45周岁以下在职语文专任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特别是各校立足校本培训工作,有效的提高了教师的业务素质。参加市校长、教师、幼师教学竞赛,共获5个一等奖,4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参加2015年汨罗市中学化学、生物教师实验创新大赛,获1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参加岳阳市化学实验操作和湖南省实验创新微课竞赛,获岳阳市特等奖和湖南省二等奖。参加汨罗市第二届教职工才艺展示大赛,获3个一等奖,3个二等奖。

三、教师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明显改观。中学校务会一班人在总结取得经验之时,能清醒认识学校工作中的不足,以倡导“荣誉之心”、“包容之心”、“进取之心”来凝聚人心。通过经典学习征文活动,篝火晚会、爬山、文艺晚会等活动来提升合力,形成了一个团结的行政班子,一个充满战斗力的班主任团队,一支充满正能量的教师队伍。一小以优秀的教师队伍确保发展,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带领老师读书,做思想者;带领老师健身,做运动者;带领老师生活,做幸福者,全体教职员工始终保持着饱满的精神状态。实验小学以创“平安学校”为契机,加强教师政治业务学习,组织教师开展各项活动,营造

了和谐、上进、团结、幸福的工作氛围。各学校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坚持坐班制、考勤制,并将考评结果与目标管理考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紧密挂钩,全体教职员工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明显改观。

(二)立德树人卓有成效

一是突出德育地位,围绕“德”字做文章。各学校都能坚持“立德树人”的方针,确立了“育人为本,德育为首”的德育地位,树立了“抓德育就是促质量”的质量观、教育观。认真落实好《汨罗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常规》,完善了德育管理网络,构建了全员参与的德育管理体系。德育处、学生会、团支部、少先队等机构健全,充分发挥作用。各校校风优良,学风浓郁、考风端正。校园生活有张有弛、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学生的言行规范,举止文明,让人如沐春风,展示了学生的良好形象,彰显了校园的蓬勃朝气。

二是注重扎实管理,围绕“细”字下功夫。各校健全了德育工作制度,明确了德育工作目标,细化了德育实践活动,建立了长效的德育工作评价机制,形成了自己的德育工作特色。各学校积极开展德育活动,将德育常规转化为学校德育特色。班级目标管理工作做得扎实,管理方案科学合理,评价细则切实可行,评价结果运用得当。

三是创新活动载体,围绕“活”字出实招。各学校以开展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为契机,组织了全校性的启动仪式,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展板、广播站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青少年普法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普及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邀请法治副校长、法律志愿者到学校为学生和家长进行法制讲座,开展了主题读书

及竞赛活动,特别是城关一小为每个学生家长发放了法制教育读本,组织学生认真学习4部法律,以班和校为单位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10月26日-27日,岳阳市召开的“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现场经验交流会,城关一小作为会议参观现场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同时各校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力求让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每一堵墙壁发挥教育功能,富有教育意义,形成学校“处处有文化”的局面,用优美的环境熏陶感染学生,形成浓厚的校园德育氛围。各校设计的德育活动主题明确,形式新颖,组织得力,效果良好。

(三)教学管理彰显内涵

一是办学理念与时俱进。组织学习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着力推进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各校积极引导教职工民主参与学校规划,对办学愿景、办学理念、办学思路、办学特色等进行了系统规划,科学管理、理性作为的意识明显增强。一年来,各学校、幼儿园发挥自身优势与特色,精细管理,加压奋进,创先争优,产生了很好的管理效益和质量效益,呈现百花竞放、精彩纷呈的良好态势,为学生全面个性发展提供了优质平台。

二是常规管理扎实高效。各校能以教学为中心,结合学校实际不断强化教学管理,细化教学常规,以集体备课和组内听评课为抓手,推进课程改革,促进教师教学教研工作上台阶。各学校进一步加强教研力量、投入教研经费,以教研组为单位开展组内听评课活动,组内教师参与听评课。与此同时,教导处加大督查力度,每月进行一次常规检查,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常规、优秀课堂、优秀教研组长、优秀反思,同时拿出经费进行奖励。

这些举措极大地调动了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和全体教师的教学、教研积极性。各校根据期初计划和教导处的布置进行组内听评课和常规检查,取得了形式、内容、实效的高度融合,为课堂教学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教导处推行的组内评课模式的推广运用极大层面地把教师关注目光吸引到了课堂,同时也调动了教师课改的积极性,逐步得到了老师们的认同和欢迎,并促进了教师课堂教学水平的提升。各校校长深入到教学第一线,教师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识明显增强,形成了良性机制。教师的教学计划环节规范,备课设计合理,重难点确定得当,教学程序设计精巧,对教学有指导意义。作业布置合理,注意了难度的分层设置,题型多样,突出了各学科的特点。作业批改精细,注重培养学生良好作业习惯。学生辅导工作进一步加强,作业面批、提问优先、集中培训、结对帮扶等方式加强了后进生辅导,提高了辅导效益。

三是教研管理规范有序。全镇各校教学研究管理有制度、有评价,评价结果运用较好。各校校本教研提前规划,主题明确,活动安排到月到周到人,可操作性强。各校认真研究教学研究工作的特点、规律、模式与方法,把校本培训作为教研工作的主要内容,培训有实效,提高了课堂效率,助推了教师专业成长。

四是教学改革更加深入。课堂教学改革逐渐深入人心,蓬勃发展。各校教师能依据学校实际、学生学情、教学内容选择合适的教和学的方式,教师的“放”与“导”处理得当,放得大胆、放得真心,导得及时、导得有效,主导和主体的双边配合相得益彰,进一步凸显了我镇中小学“问题导学,以学施教”、“以学定导,乐学启智”的课改主题。各校聚焦课堂教学,基本做到了每周都有研究课,上课必思,听课必研,听课必评,有深

度、有实效的研究有力地助推了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

(四)教学质量稳步攀升

我们充分发挥教育质量评价的杠杆作用,积极研究、不断完善我镇教育质量评价与监控体系,有力地推进了教育观念更新、教育方法创新,提升了教育教学水平。

质量评价发挥了正效应,凝聚了正能量,今年我镇的教学质量持续攀升。镇学校被评为汨罗市2014-2015学年度教育质量评价乡镇场系列优秀单位。小学教育质量评价以全市第一名荣获优秀单位的奖牌,其中德育工作、课程计划落实,实验小学管理水平、学生特长、六年级语数合格率、优秀率、生均分,四年级综合能力检测、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检测均居全市各乡镇

一、二名。在全市的初中毕业会考中,城关中学的合格率、优秀率均超全市6个多百分点,教学质量进入市先进行列。学生的个性特长发展继续彰显出强大的实力,在九月份举行的岳阳市中小学足球比赛中,城关一小荣获全市第二名:在汨罗市第三十届中小学艺术节文艺汇演中,实验小学的舞蹈《从林探险》和城关一小的舞蹈《映山红》分别获

一、二等奖;在书法竞赛中,共获4个一等奖,1个2等奖,2个3等奖;在汨罗市第44届中小学生田径比赛中,城关一小代表队荣登甲组榜首,城关中学代表居甲组第五名;在汨罗市第10届科技创新、大赛中,我镇共获3个一等奖,3各二等奖,4个三等奖,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

(五)生动活泼校园建设有声有色

一是积极营造创建氛围。建生动活泼校园,创适合学生教育,提可持续发展质量是我镇中小学今年的主要工作目标。各校积极响应创建活动,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公开信、举办亲子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设

生动活泼校园的意义,动员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生动活泼中小学教育创建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人民群众对这样的活动充分认同,为创建活动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有效推进课程建设。以往学校因师资条件、设备设施等原因课程计划落实不是特别好,课程门类不太齐、课时节数不太足、教学效果不太佳,如今得到了足够的重视,克服困难,很好地落实了课程计划。各校因地制宜开发特色校本课程,为学生发展提供个性化、选择性的学校课程,深受学生欢迎。

三是加强学生社团建设。各学校都根据学校师资条件、场地设施、学生兴趣特长成立了学生社团。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与特长,能积极参与各项社团活动,凸现了学生参与的全员性、全程性和全面性。加强了社团管理,保障了社团活动时间,建立了活动督查机制,保证了社团活动效果,开展了优秀社团评选。特别是城关一小开设了31个活动班级,并成立了学校活动课程督查组,增强活动课程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得到了教育局高度评价。11月4日,由团长顾明远带队的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农村教育改革发展调研团对城关一小“建生动活泼校园,促学生全面发展”实地调研,得到了领导专家的充分肯定。顾老并欣然为城关一小题词“把学校建设成儿童幸福成长的乐园”各校多姿多彩的学生社团活动,丰富了学生的课余生活,陶冶了学生情操,培养了学生能力,校园内焕发出了蓬勃的生机和活力。

(六)学前教育同步发展

学前教育是义务教育的基础工程。一年来,学前教育抢抓机遇,内抓管理,外树形象,取得了喜人的成绩,10月23日,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彭松建来城关中心幼儿园进行调研,对幼儿园办园理念、办园条件、园务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 今年上学期的教学质量评价中城关中心幼儿园再次摘取了全市第一的桂冠;在一年一度的市级幼师技能大赛中,城关幼儿园取得了两个一等奖,两个二等奖。各园的主要措施是:一是加强了园所文化建设,园所更漂亮。各幼儿园合理规范了园内布局,搞好了园内绿化、美化、净化、儿童化等“四化”工作,把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人文文化、活动文化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了别各具特色的“园训、园风、教风”。城关中心幼儿园作为全市最高等级的三星级幼儿园(全市仅两所),半年来共接待了三十多所幼儿园的参观、学习,并成功组织承办了2015年度全市幼儿园园长会。 二是加强了幼儿区域活动,内容更丰富。充分发挥城关中心幼儿园为岳阳市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与古仑中心幼儿园结对发展,有效加强了幼儿区域活动,较好地解决了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呈现出“组织性、目的性、常态化、有特色”的良好局面。三是积极开展了家园共育,联系更紧密。10月22日聘请了岳阳市教育系统家庭教育讲师团李团长为城关中心幼儿园部分家长作了《重在细节,贵在用心》的报告会。各园定期召开家长会、开放日,主动联系家长,及时反馈幼儿情况;建立家园联系卡,记录幼儿成长足迹;办好家园共育宣传栏或宣传册,引导家长关注孩子的成长。加强沟通和交流,让家长积极参与到幼儿园教育中来,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创造了条件。

(七)办学条件不断改善

今年截止10月底,全镇争取各级各类经费共计3618100元。其中教育费附加348100元,维修费53万元,体彩基金9万元,随迁就读费70

万元,运动场建设30万元,围墙改造35万元,薄弱学校改造费130万元,这些资金改造了中学综合楼及运动场,改造了一小的幼儿园围墙及运动场地,新建了校园内不锈钢停车棚,并对幼儿园内地面进行白改黑工程改造及一小后栋教学楼维修改造,新建了三小的综合楼及门卫室,并对三小食堂进行了煤改气工程建设,学校越来越漂亮,师生士气越来越高昂,带来城关教育越来越辉煌。

二、本人廉洁自律情况

本人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奉行“与人为善”、“多琢磨事,少琢磨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人生准则,把“权力的威信令人畏,使人不敢违;能力的威信令人服,使人不能违;情感的威信令人乐,使人不得违;而人格的威信更令人敬,使人不愿违”作为工作格言。坚持公道、正派、廉洁、豁达、敬业,为人真诚坦率,靠自己的人格魅力来管理人、影响人。参加工作以来,我一直尽心尽力干工作,一心一意谋发展,从没有因个人的工作和生活问题反映到上级部门或领导,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得到了老师、学生和领导及社会的认可。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首先,我始终加强自身廉政建设,主动接受廉政教育,提高自己的廉政意识。我经常把有关廉政的案例和一些新闻报道的案件和身边的反面典型作为警示材料来教育自己,做到警钟常鸣,防腐拒变。一个鸡蛋吃不饱,一个名声讲到老。我经常告诫自己,不能因一时的小利而毁了自己的一生,同时也毁了自己的整个家庭,人的一生中平安与声誉比金钱更重要,一时失足千古恨的傻事千万不能做。坚持用制度来约束自己,保护自己。在项目、工程建设方面,近四年我镇投入

办学条件改善的资金达一千八百多万元,无论大小建设项目,我从来没有打过招呼安排亲朋好友插手,总是经常督促各校严格按规按程序进行工程建设。在改善办学条件争取资金方面操了不少心,费了不少力,但从来没有领取任何补助和劳务费。镇学校办公用品等采买,我们坚持严格的采买制度,成立了由办公室主任、总务主任、纪监委员三人组成的采购小组,本人从未直接参与其中。

在加强作风建设方面,首先,坚持自己起带头作用。每天除开会外,八点之前准时上班,不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仅工作时间不打牌,其它时间也基本不打牌。在公务接待方面,做到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自己从来不签一张单。坚持勤俭节约,增收节支,招待费与往年比大幅降低。在用车方面,坚持既不公车私用,又不私车公用。每年生日从来不举行任何形式的庆祝活动。

我是一位普通的基层教育行政干部,在基层摸爬滚打了三十二年,经历了三个乡镇。我一直心存感恩之心。因为我的点滴进步,都离不开领导的关心和培养,同志们的支持和帮助,在此深表感谢。我也深知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中还存在诸多不足,如学习有所放松,深入学校进行教研教改还很不够,工作魄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我将加强学习,不断进取。我也相信,有教育局的高度关心,有镇党委、人大、政府的正确领导,有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有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归义教育的明天将更加辉煌灿烂。

谢谢大家!

述职述廉报告 住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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