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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劳动合同范本(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5-11 18:01:22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深圳市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本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2014年03月03日起至2015年03月02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 月/日

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二)试用期为1个月,从 2014 年 03 月 03 日起至2014 年04月02 日止。(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行政专员

乙方的工作地点 深圳福田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29F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

周工作40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人力资源保障(劳动)部门批准,乙方

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推荐第2篇:深圳市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诚信守法、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试用期为________________(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________小时(不超过40小时)。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四、工资待遇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乙方每月工资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每月工资________ 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执行。

(三)甲方每月________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乙方从事________作业,可能产生________________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________次。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社会保险费的负担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四)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公开,并告知乙方。

(二)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各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各市计划生育的规定。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九、合同解除

(一)合同到期前,甲乙双方或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符合发放经济补偿金条件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发放经济补偿金。

(三)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及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

十、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及时办理终止合同的相关手续。

(二)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办理续订手续。

十一、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劳动合同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条款

1.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七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

2.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五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应当严格履行。

3.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部发[1995]309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

4.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5.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最低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限额的劳动报酬。

但下列各项不得作为最低工资的构成部分:

(1)加班工资;

(2)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

(3)按规定不属于工资的其他费用。

6.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条规定,标准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应得的劳动报酬。但不包括下列各项:

(1)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劳动报酬,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年底双薪以及按季度、半年、年结算的业务提成等;

(2)无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如一次性的奖金、津贴、补贴等。

7.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工资支付给员工本人。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委托银行发放的,应当将工资存入员工本人帐户。用人单位以现金形式支付员工工资的,应当由员工本人领取,并在工资支付表上签收。员工因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但应当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员工死亡的,工资由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领取。?

8.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9.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员工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的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的月工资。月工资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10.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根据《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推荐第3篇:深圳市劳动合同

深圳市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诚信守法、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3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试用期为________________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3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___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___小时(不超过40小时)。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四、工资待遇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乙方每月工资______元(其中,试用期每月工资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执行。

(三)甲方每月___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推荐第4篇:深圳市劳动合同英文版

LABOR CONTRACT OF SHENZHEN

Party A (the Employer)Party B (the Employee)

Name:Name:

AddreSex:

Legal Representative:ID No.:

Addre:

Contact person:

Telephone:Telephon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bor Contract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Labor Contract Law”) and other applicable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based on the principles of equality, free will, good faith, compliance with law and mutual negotiation, Party

A and Party B hereby enter into this Contract and agree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contained herein.

Article 1 Contract Term

1.1 Both Parties agree to determine the term of this Contract by ____of the following methods:

1.1.1 Fixed term: from _____to_____.

1.1.2 Unfixed term::

1.1.3 Completion of certain work as the term: from _____to completion of _____work.The standard on completion of the work shall be _____.

1.2 The probation period shall be none (the probation period shall be included in the term of this Contract.In case of no probation period, fill “none” in the blank).

Article 2 Contents of Work

The Party B shall act as (position or type of work) sales engineer, who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sale of printing equipment of the plastic packing department of Party A and other work in China, and shall report to the relevant responsible persons of Swi Headquarters and Thailand Branch Company.

Article 3 Working Time

3.1 Standard working time system shall be adopted for Party B, that is, Part B shall work 8 hours per day and 5 days per week, without additional remuneration for overtime work.

3.2 Any extension of work time as required by Party A’s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 shall be governed by Article 41 of the Labor Law.

Article 4 Salary and Treatment

4.1 Party A shall formulate the salary system according to law and notify Party B thereof.The salary paid by Party A to Party B shall not be lower than the minimum salary iued by the local municipal government in that year.

4.3 Party A shall pay the salary to Party B on the 30th day of each month.Party A shall pay to

Party B the salary at least once in each month by means of currency.

4.4 The overtime salary, salary during vacation, leave and particular circumstances shall be

governed by th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such as the Regulations of Shenzhen Regarding

Payment of Employee’s Salaries.

4.5 Other provisions on salary as agreed by both Parties: within the valid term of this Contract,

performance bonus shall be determined based on the net sale price of equipment (i.e., the price

after the freight and the expenses for installation and commiioning are deducted).The contracts

for sale of spare parts and components and for installation shall not be included in the plan on

performance bonus.

Article 5 Labor Protection and Labor Conditions

5.1 Party A shall,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n labor protection of the State,

provide the labor and operation places and neceary labor protective articles in conformity with

the health standards of the State, so as to practicably ensure the safety and health of Party B in the

production and work.

5.2 Party B will be engaged in the operation of/that may cause the profeional danger of/ ,

so, Party A shall take the protective measures of/and arrange Party B for medical check/

time each year.

5.3 Party B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refuse to operate if Party A commands the operation in violation

of rules and regulations or forces Party B to run risks in operation; Party B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require Party A to rectify the acts of Party A endangering the safety of his life and health or report

such case to the competent departments.

Article 6 Social Insurance and Welfare

6.1 Party A shall handle the procedures for social insurance for Party B according to law, and the

payment of social insurance premium shall be governed by the laws, regulations and rules

regarding social insurance.

6.2 If Party B is sick or suffers job-unrelated injury, Party A shall provide the medical treatment

period and medical treatment in accordance with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State.

6.3 If Party B contracts an occupational disease, or suffers job-related injury or death, Party A

shall handle the cas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such as the Law on

Prevention from and Treatment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and the Regulations on Job-Related

Insurance.

6.4 Party B shall be entitled to legal holidays, annual vacation, marriage leave, maternity leave

and funeral leave, etc., according to law.

Article 7 Labor Discipline

7.1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formulated by Party A according to law shall be made public and

notified to Party B.

7.2 Party B shall consciously abide by th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at the level of State,

province and city and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formulated by Party A according to law, comply

with the operation regulations in safety, be subject to the management of the Company, and

complete his working tasks timely.

7.3 Party B shall consciously abide by the provisions on family plan at the level of State, province

and city.

Article 8 Change

This Contract may be changed upon agreement reached by both Parties through consultation.Any

change of this Contract shall be handled in writing.

Article 9 Revocation

9.1 Prior to expiration of this Contract, any revocation of this Contract by both Parties or either

party in advance shall comply with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9.2 If the conditions on payment of economic compensation are met, Party A shall pay to Party B

the economic compensation according to law.

9.3 If this Contract is revoked by both Parties, Party A shall provide a written certificate to Party B,

and timely handle the relevant procedures for revocation of this Contract.

Article 10 Termination

10.1 Upon expiration of this Contract or satisfaction of the conditions on termination of this

Contract as agreed by both Parties, this Contract shall be terminated.In case of such termination,

Party A shall provide a written certificate to Party B, and timely handle the relevant procedures for

termination of this Contract.

10.2 If both Parties agree to renew this Contract upon expiration of this Contract, the relevant

procedures shall be handled within 30 days prior to expiration of this Contract.

Article 11 Liability for Breach of Contract

11.1 Party A’s liability for breach of contract:

.

11.2 Party B’s liability for breach of contract:

.

Article 12 Dispute Resolution

Any labor dispute between both Parties shall be resolved through consultation, failing which, it

may be submitted to the Labor Dispute Mediation Committee of the Company for mediation, or it

may be submitted directly to the Labor Dispute Arbitration Committee for arbitration.In case of

no objection to the arbitration award, both Parties must perform the award; should there be any

objection to the award, either party may bring a lawsuit in the people’s court.

Article 13 Other Matters Required to be Agreed by both Parties:

The information on the clients and the busine secrets of the Company shall not be disclosed to

any third party.

Article 14 Miscellaneous

14.1 Any matter not covered by this Contract or any terms hereof in violation of the applicable

laws and regulations shall be governed by the applicable laws and regulations.

14.2 This Contract shall be based on the following rules and regulations.

i) The Labor Contract Law; and, ii)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or the Personnel Manual) iued by the Company.

14.3 This Contract shall become effective upon the date when it is signed or sealed by each party.Alteration or signature for either party without written authorization shall be null and void.

14.4 This Contract shall be executed in quadruplicate, of which Party A keeps three and Party B keeps one.

Party A: (seal)

Legal representative: ________________

(Principal responsible person)

Date: _________Party B: (signature) __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第5篇:深圳市新版劳动合同

劳 动 合 同

(适用全日制用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 姓名 住所 性别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

(主要负责人) 号码 联系人 户籍住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劳动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

(二)试用期为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

乙方的工作地点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 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甲方经于乙方协商,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乙方的工资。

1、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元;试用期内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元。

2、双方约定以 确定乙方工资。

(三)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 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 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 作业,可能产生 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 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 次。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 4

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劳动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 5

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 6

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经济补偿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一)项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三)项、第

(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六)项、第

(七)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八)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5、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八)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发放标准应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

付经济补偿的,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一、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第6篇:深圳市劳动合同版

深 圳 市

劳 动 合 同

(适用全日制用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1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 姓名: 地址: 性别: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有固定期限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 乙方的工作地点: 深 圳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以标准工时制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特殊岗位无法界定工时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二)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三)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依据劳动法相关制度与规定

四、劳动报酬

2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深圳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乙方每月基本工资 元。

(三)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〇根据岗位具体情况参照《劳动法》执行。

〇法定节假日按 %计算,双休日及其他加班按 %计算。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作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按照公司的相关福利制度执行 。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车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必要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生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度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3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甲方保留要求赔偿并诉诸法律的权利。

4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受贿,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存在隐患因违法行为被正式拘留等前科的。

7、乙方提供虚假证件,或恶意编造不真实工作经历等欺骗行为的。

(六)有下列形式之一,甲方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

一、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1.在乙方付出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甲方支付乙方的薪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具体工资标准依乙方所从事岗位和工作的不同按甲方薪酬分配的有关制度执行;

2.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和岗位,包括调入与甲方有关联关系的公司,甲方可按调整后的工作岗位性质调整其工资。3.乙方无论何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都对工作交接负有责任,必须按甲方规定程序进行工作交接。乙方不按此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时,甲方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必要时将诉诸法律;

4.乙方应遵守公司相关的制度和员工守则,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开除乙方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其它

6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受权代理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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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

宝安区

劳 动 合 同

甲方 ( 用人单位 ) 乙方 ( 员工 )

名称 : 姓名 :

住所 : 性别 :

法人代表 : 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 现住址 :

电话: 联系电话 :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局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一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 一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 合同期从 _____年 月 _ 日起至 _ _ 年 月_ 日止。

2、无固定期限 ,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

3、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 从 年 月 日起至 ( 工作 ) 完成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认试用期限(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______以甲方公司的《岗位职责说明书》为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同甲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 , 即每日工作___ 小时(不超过8小时), 每周工作___小时(不超过40个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 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家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假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劳动报酬

( 一 ) 乙方正常工作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__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_______元/周):

2、计件工资:__________(70%以上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以完成的,本项约定方为成立):

3、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 )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元/月(不得低于第(—)款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同一岗位最低工资,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 三 )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 , 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 四 ) 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卷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 五 ) 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 六 ) 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__日(或____周)。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 一 ) 甲方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保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二 )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 三 ) 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列》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 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 乙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_______作业,可能产生___________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________________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______次。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已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终止本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 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发放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方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一、争议处理

甲方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协调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十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十

三、其他

(一)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规定有抵触的,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第8篇:深圳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深圳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颁布时间:1999-01-01

执行时间:1999-01-0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劳动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管理行为,促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巩固和完善,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区劳动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劳动行政部门统筹全市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区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经市、区劳动行政部门行政委托的计划单列单位、保税区劳动人事部门和镇劳动管理站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用人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第四条 劳动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劳动行政部门设立劳动合同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工作。

用人单位应当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工作。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人员纳入企业劳动管理岗位资格培训范围,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保证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并全面履行。

第二章 劳动行政部门劳动合同管理

第七条 劳动合同管理机构职责是:

(一)负责调研并起草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政策;

(二)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三)宣传、贯彻劳动法律法规及规章、政策,总结推广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经验;

(四)编印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规范文本;

(五)办理劳动合同鉴证;

(六)指导用人单位和员工依法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七)审查集体合同;

(八)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九)指导开展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人员上岗前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十)审查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予以备案。

第八条 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

(二)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三)经过劳动合同管理资格培训,并通过考试获得《劳动合同管理人员上岗证》。

第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含续订)和变更劳动合同,由劳动合同管理机构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劳动合同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经审查合格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管理机构应予鉴证,盖鉴证章并注明鉴证日期。

经审查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管理机构不予鉴证,并书面提出修改意见;对经修改合格的劳动合同,应予鉴证。

第十条 劳动合同鉴证应当审查以下内容:

(一)劳动合同双方的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劳动合同双方是否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含续订)和变更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

(四)劳动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形式是否规范、文字是否准确;

(五)劳动合同双方是否亲自或书面授权他人签字、盖章;

(六)劳动合同中外文文本意思是否一致。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鉴证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登记、编号;

(二)审查;

(三)制作《劳动合同修改意见书》;

(四)盖鉴证章并注明鉴证日期;

(五)对审查合格的劳动合同附件予以备案、存档;

(六)将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信息录入劳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管理机构应于收到劳动合同文本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鉴证或发出《劳动合同修改意见书》。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鉴证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无效劳动合同予以鉴证,给劳动合同当事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劳动监察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及劳动合同管理情况;对不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第十五条 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签订、履行和管理劳动合同情况实行年度审查。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年审办公室的规定报审。用人单位不按时参加年审或未通过年审的,劳动监察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章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负责劳动人事管理工作的部门应对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实行规范化管理。其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制定本单位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三)依法制定与劳动合同相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依法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含续订)变更、解除和终止手续;

(五)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

(六)检查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劳动合同争议;遇重大问题,应依法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并直接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

(七)依法办理集体合同签订(含续订)、变更、解除和终止手续,并依法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八)按规定办理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年审;

(九)保管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文本及与签订(含续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有关的文件,并及时归档;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的专(兼)职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和掌握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三)经过劳动合同管理资格培训,并通过考试获得《劳动管理岗位资格证》。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采用市劳动局开发设计的深圳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并用该系统报盘参加年审。

第十九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自招用员工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不得招用尚未与原用人单位办结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员工。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须经员工本人、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后方能生效。

员工、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正当理由确实不能亲自签字的,可书面授权他人代签。未经书面授权、私自以员工或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名义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律无效;因代签无效劳动合同给员工或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代签人负责赔偿,用人单位并可对本单位的私自代签人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员工签署,并规定明确的授权范围、代理权限和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书应一式三份,分别由委托人、受委托人和劳动行政部门劳动合同管理机构保管并存档。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自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行政部门劳动合同管理机构办理鉴证。

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

(二)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非深圳户籍员工劳动合同鉴证的,应提交《用人单位用工手册》;

(四)办理深圳户籍员工劳动合同鉴证的,应提交《员工手册》;

(五)劳动合同附件;

(六)劳动合同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与其富余人员、下岗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但其劳动合同(或协议)与在岗员工的劳动合同在内容上应有所区别。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在劳动合同(或协议)中就不在岗期间的有关事项作出规定。

第二十三条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要变更劳动合同,应当书面通知对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1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与通知方进行协商。

劳动合同变更后,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对变更的事项加以说明或重新订立,并签字盖章。

第二十四条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需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员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重新订立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第二十五条 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办结劳动关系转移手续。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办结劳动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六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在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内部变换工作单位的,应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和员工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用人单位应及时调查核实,进行调解,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制定与劳动合同内容相配套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一般应包括:

(一)招聘录用员工管理制度;

(二)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三)劳动保险管理制度;

(四)考勤管理制度;

(五)员工岗位工作行为规范;

(六)技术培训及劳动合同考核办法;

(七)员工奖惩制度;

(八)保密制度;

(九)根据需要建立的其他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违背的,应及时进行修改。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应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董事会讨论通过,并向全体员工公布。

未向全体员工公布的规章制度无效。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以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

(一)劳动合同订立台帐;

(二)劳动合同履行台帐;

(三)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台帐;

(四)员工医疗期台帐;

(五)各类专项协议签订意向台帐;

(六)违约合同登记台帐;

(七)其他必要台帐;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并依法对本单位劳动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变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重新处理;员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向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本单位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接受其监督并对其负责。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深圳市劳动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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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

2、

3、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

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

2、无试用期

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 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 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 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员工 。 乙方的工作地点 甲方工厂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8 小时(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不 得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 时工作制。

(二) 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 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劳动报酬

(一) 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____种形式 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统一法定最低工资标准 /月( 元/周);

2、计件工资:___________(70%以上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以完成的,本项约定 为成立);

3、其他形式:月薪制(含加班工资,如另需支付加班工资,按法定工资标准为计算加班工资基数)

(一) 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元/月(不得低于第

(一)款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 同一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三) 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四) 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 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五) 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 22 日(或周_____)。如遇节假日或 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 疗期各医疗期待遇。

(三) 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无 。 。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 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 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好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 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 乙方从事 / 作业,可能产生 / 职业危害,甲方应采 取 / 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 / 次。

(四)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 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 乙方就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早该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 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 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 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

(二) 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三)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终止本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

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发放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依 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一、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依法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提起诉讼。

十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乙方已阅读、知晓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同意遵守。 2) 甲方平时张贴公布的公告、通告、通知等,无需乙方签名,视为乙方默认。

3) 如乙方在试用期满后未按规定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乙方同意甲方 扣除一个月应发工资作为赔偿损失。

4)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的地址为乙方的通讯地址,甲方可按此地址向乙 方邮寄通知、公告等资料,如存在拒收、查无此人或非乙方本人签收等情形,属于乙方的责任,视为已送达。

十三、其它

(一) 规执行。

(二)

(三)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理人:(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规定与现行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

推荐第10篇:深圳市最新劳动合同

劳 动 合 同

(适用全日制用工)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 姓名 住所 性别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

(主要负责人) 号码 联系人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

(二)试用期为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 乙方的工作地点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 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基本工资,并根据实际情况发放岗位津贴、证书津贴、特殊津贴、绩效奖金。具体标准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并以甲方实际发放及乙方实际收到的为准。

(二)甲方有权根据经营情况、乙方的工作表现或工作能力等适时调整乙方工资。

(三)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 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 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 作业,可能产生 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 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 次。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经济补偿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一)项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三)项、第

(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六)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

(七)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八)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八)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发放标准应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1篇:深圳市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

MK-HR-01版/修:A/2第- 1 -页,共2页

深圳明嘉服装有限公司

[深圳市劳动合同]补协议书

甲方:深圳明嘉服装有限公司

乙方:

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甲乙双方就原《深圳市劳动合同》未明确事项作如下补充说明,甲方申明此《深圳市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书》是本着公平合理、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并非公司强制性行为。

第一条:原《深圳市劳动合同》第四条劳动报酬第二项所述工资是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决定的。若员工为甲方管理人员,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确保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初始工资额为1000元/月,考核工资及绩效工资根据现实表现核定,试用期员工工资按标准工准的80%计算;若员工为甲方的普通工人,则其每月工资为其实际计件数量的累计值,即计件工资。

第二条:公司按年度支付员工工龄补偿金,是对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的一种奖励,该补偿金的数额在工资表中按月分摊显示,集中发放。集中发放的日期定为该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的第六个月第一周发放。工龄补偿金的标准为:30元/月。

第三条:原《深圳市劳动合同》第四条劳动报酬第五项所述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内容为:若甲方因银行转帐、资金周转等问题造成工资需延迟发放时,应提前通知乙方,延长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天。

第四条:乙方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即表示乙方完全了解和认同深圳明嘉服装有限公司规章制度中所列明的一切规定,合同期内,若因乙方无视甲方规定给公司或第三者造成损害时,甲方将按法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按法律程序追究乙方的经济和刑事责任。

第五条:乙方在甲方入职后,需无条件按甲方的规定接受月度业绩考核,合同期内若乙方连续两个月的业绩表现达不到甲方的要求,则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已无法胜任

《深圳市劳动合同》补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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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HR-01版/修:A/2第- 2 -页,共2页

其工作岗位或有消极怠工行为,甲方有权在不预先通知的情况下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并且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乙方在甲方入职时,所提供和填写的数据(包括:身份证件、学历文件、体检证明等)均需真实有效,若因乙方提供虚假资料给甲方造成损失时,其后果均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合同期内,若乙方非正当理由且不能按正常手续提前一个月辞职,则甲方将扣除乙方一个月的工资(不低于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对甲方的损失补偿;若乙方确因服役、重大疾病、亲人病危等不能按正常手续提前一个月辞职(即:急辞工,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则甲方将扣除乙方月平均工资的30%作为对甲方的损失补偿;

第八条: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产生纠纷时,乙方应首先向甲方单位的行政人事部反映情况以维护自身权益不受损害,经协调无效时,乙方可向所属地区的劳动监察部门请求支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附件为《深圳市劳动合同》的补充说明文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与原《深圳市劳动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以上所指规定及规章制度等系指甲方制定的《厂规》、《员工守则》及相关行政制度等,乙方需在仔细阅读后,且在完全理解和认同的前提下签字确认。

甲方:(盖章)深圳明嘉服装有限公司乙方:(签名或指膜)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深圳市劳动合同》补协议书

- 2 -

第12篇:广东省深圳市劳动合同样本

劳 动 合 同

(适用全日制用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 姓名 住所 性别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

(主要负责人) 号码 联系人 户籍地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

(二)试用期为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 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

乙方的工作地点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 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人力资源保障(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人力资源保障(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甲方经与乙方协商,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乙方的工资。

1、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元;试用期内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元。

2、双方约定以 确定乙方工资。

(三)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 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 作业,可能产生 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 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 次。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

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经济补偿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一)项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三)项、第

(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六)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

(七)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八)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八)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发放标准应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

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10

第13篇:劳动合同适用于深圳市劳动合同签订

劳 动 合 同

员工姓名员工编号

劳动合同

编号:

甲方: 深圳市苏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紫荆会分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香蜜湖中国娱乐城大剧院

乙方:

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性别:

通讯地址:电话:

深圳市苏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紫荆会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以及公司当地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员工守则和规章制度,与“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

下简称“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期为 3 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

3、本合同期满即自然终止,如合同期满之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劳动合同。

第二条 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

1、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岗位工作,工作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香蜜湖中

国娱乐城大剧院,工作内容为,以及部门主管或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

作内容。

2、乙方应按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3、甲方有权根据经营和工作的需要,或根据乙方的能力和工作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

岗位、提升或降低乙方的职务,并相应调整乙方的工资。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

安排并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调整工作岗位并不变更本合同的期限。

第三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工作时间

1、甲方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执行国家劳动、卫生

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安全和卫生教育。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对

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

制定的相关制度,接受甲方的教育培训。

2、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按甲方

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

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乙方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劳动过程中严

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由于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出现工伤事故,

乙方应负一定责任,并应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4、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种工作制。甲方对乙方执行的休假制度,乙方已

通过甲方的规章制度了解并知晓。

(1)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

过40小时。

(2)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月薪)工作制的,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5、乙方具体的上下班时间按甲方的规定执行。乙方在工作日当天的就餐及休息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国家和公司所在地的现行薪酬标准,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乙方合同基本工资为人民币元,员工入职签订的《员工工资结构说明书》作

为本合同工资部分的重要附件。发薪日为次月的15日发放上月工资。甲方发放工资

后,乙方如对工资、加班工资、考勤记录等有异议,应当在收到工资之日起3日内

向甲方书面提出异议。否则,视为甲方已经按乙方的劳动时间全额发放工资。

2.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工作岗位发生变化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资予以

相应调整。

3.如果乙方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甲方将给予适当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4.甲方实行工资保密制度。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甲方其它员工透露自己或他人

工资,也不得询问、讨论其它员工的工资,否则构成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

将按《员工守则》的有关规定惩处。

第五条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待遇

1、甲方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按合约中的基本工资购买,由乙方承担的部分,甲方应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乙方在合同期内所享有的法定节假日,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经提供相关医疗诊断证明,同

时按公司规定的请假程序进行请假并获得批准,需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甲方应按

国家规定确定乙方的医疗期,其医疗期内的工资按国家或当地相关规定执行,并根

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4、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按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 劳动纪律、奖励和处罚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均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

2、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员工守则》、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劳动纪律;遵守甲方确定的

工作程序、工作职责;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

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服从甲方工作安排;接受甲方的工作考核,忠于职守。

3、乙方如违反甲方《员工守则》、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劳动纪律的规定,甲方将按《员工

守则》或规章制度的规定给予必要的行政或经济处罚,包括解除本合同。

4、在本合同期内,除甲方事先书面许可的之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营或兼职任何

其它职业。

第七条 保密条款

1、乙方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

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在本合同期内

以及本合同终止后,除甲方事先书面许可的之外,乙方不得向任何其它人透露甲方

的商业秘密。

2、下列文件、信息,都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

(1) 甲方的客户名录、供货商名录、进口商名录;

(2) 与甲方生产经营和办公有关的所有价格信息;

(3) 甲方的各种培训材料、配方、食品制作(烹制)的流程;

(4) 甲方的商业发展规划、投资计划、财务资料、人事资料;

(5) 甲方的各类报告、意见书、合同、书信(电子邮件)、电话记录、规章制度、

工作流程、笔记等;

(6) 其它任何甲方确定为商业秘密的非公开信息。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其它人转让、出借或违反甲方的要求使用甲方

的商业秘密。乙方也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甲方以外的其它经济组织和

个人谋取经济利益。

4、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为甲方书写、编制的各类报告、意见书、合同、客户名录、书信

(电子邮件)、电话记录、笔记等的所有权以及相应的著作权都属于甲方。

5、乙方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应谨慎保管,不得遗失、泄露或擅自备份。

6、乙方如违反保密条款约定的,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且视为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7、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性质,甲方可以另行与乙方签订保密协议。

第八条 劳动合同变更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劳动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隐瞒疾病、伪造学历

和履历);

(2) 严重违反甲方《员工守则》、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擅自以各种形式收受第三方任何形式的礼券、礼品、

现金、旅游、宴请等,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4)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

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

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

作的;

(3) 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

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做好工作交接。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但须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2)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规定劳动条件的。

第十一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合同期内,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将另行

签订服务协议,在服务期限内,乙方因个人情况辞职或离职的,应按双方签订的服

务协议或甲方规章制度中的规定赔偿甲方。甲方给予乙方住房、住房补贴、车辆等

特殊待遇的,乙方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相应返还甲方

已给付的特殊待遇。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违约,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给对方造

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若隐瞒实际情况,与其他公司签订合同而致本合同无效或违反法律相关规定,

导致甲方或第三方利益受损的,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和第三方的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

第十三条 其它

1、甲方制定的员工守则、现行和今后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职责、

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甲

方已将其员工守则和现行的规章制度完整的、全面的、真实的向乙方作了说明。乙

方已充分理解了上述员工守则和规章制度的内容,并完全同意员工守则和规章制度

的各项规定。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确认,甲方有关文书在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

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通讯地址为甲方邮寄送达的有效联系,如

有变更,乙方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以变更后地址为有效通讯

地址。如因乙方提供通讯地址有误或未履行变更通知义务导致不能送达的,本合同

乙方填写的地址仍为其有效通讯地址,甲方发出邮寄信件之日为送达之日,乙方自

行承担送达不能的结果。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乙方签署并声明:

1、就本合同条款内容本人已详细阅读并理解,对合同条款内容表示同意;

2、本人已经阅读且愿意遵守甲方的《员工守则》和公司所有现行规章制度,并且甲方

已经向本人做了充分的说明和解释,本人表示完全的理解和接受,并自愿遵守。

乙方:

年月日

附:《员工守则》

第14篇:深圳市标准劳动合同样本

劳 动

市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 姓名 住所 性别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

(主要负责人) 号码 联系人 户籍地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劳动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

(二)试用期为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

乙方的工作地点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 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人力资源保障(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人力资源保障(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甲方经与乙方协商,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乙方的工资。

1、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元;试用期内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元。

2、双方约定以 确定乙方工资。

(三)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

作业,可能产生

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 防护措施,且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乙方。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劳动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经乙方要求甲方缴纳,超过一个月仍未缴纳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人力资源保障(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经济补偿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据本劳动合同第九条第

(一)项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依据本劳动合同第九条第

(三)项、第

(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据本劳动合同第九条第

(六)项、第

(七)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八)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5、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八)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发放标准应按《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一、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甲方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 7 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四、其它

(一)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或劳动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8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9

年 月

(主要负责人)

第15篇:广东省深圳市劳动合同样本

劳 动 合 同

(适用全日制用工)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 姓名 住所 性别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

(主要负责人) 号码 联系人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

(二)试用期为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

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

乙方的工作地点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 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乙方每月工资 元(其中试用期每月工资 元)或按

执行。

(三)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 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 作业,可能产生 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 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 次。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经济补偿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一)项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三)项、第

(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六)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

(七)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八)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八)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发放标准应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

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年9

月 日

2011最新深圳劳动合同范本

来源:法律快车劳动法 作者: 时间:2011/05/06 2011最新深圳劳动合同范本

2011最新深圳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质:

地址

乙方: 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城镇(农民)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款确定: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

岗位(工种)工作,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劳动报酬。

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 元;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的定级工资为 元。

乙方月工资为 元。

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应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又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由于生产(工

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九、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 %。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二、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编码:

乙方(签名):

鉴证人员(盖章):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第16篇:深圳市劳动合同(适用全日制用工)

深 圳 市 劳 动 合 同

(适用全日制用工)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员工)

名称姓名住所性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

(主要负责人)号 码联 系 人住 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如实填写)

1、有固定期限:从年日起至月

注:一般为一年,工程师、财务、业务、主任级以上等重要岗位人员为二年。

2、无固定期限:从 年日起。

注:10年以上工龄者填写此项。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示是。

注:仅限于短期工。

(二)试用期为 60天(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注:新进人员(1)签约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者,试用期为一个月;

(2)签约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者,试用期为二个月;

(3)签约期限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合同者,试用期为六个月(工厂暂

无此种情形)。续签人员及签约期限三个以内者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式工种)因甲方经营所需,乙方同意在不变更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情况下,接受甲方安排的不在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内的工作。 乙方工作地点 甲方及与甲方关联企业所在地。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一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期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同意按照甲方的请假休假制度处理。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

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乙方每月工资元(其中试用每月工资元)或按加班工资据实依法结算执行。

(三)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执行。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甲方可根据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结果、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不可低于国定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

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

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

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作业,可能产生职业危害,

甲方应采取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次。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

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

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

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经济补偿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一)项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三)项、第

(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六)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七)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八)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八)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发放标准应按《劳动合同法》和

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十

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已熟知甲方的规章制度并接爱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得兼职其他单位工作,不得从事与甲方具有竞争关系的事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甲方商业秘密。

(4)乙方保证在甲方工作期间使用任何知识均与前受聘单位无关,乙关承担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或任务,均不会侵犯前聘单位的商业秘密。

(5)乙方通讯地址为接受甲方通知唯一合法有效地址。如乙方通讯地址变更,应书面通知甲方。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2009月01月01日年月日

第17篇:深圳市劳动合同(适用全日制用工)

劳 动 合 同

(适用全日制用工)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

姓名

住所

性别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

(主要负责人)

号码

联系人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日起至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二)试用期为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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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乙方的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

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乙方每月工资

元(其中试用期每月工资

元)或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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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三)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 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

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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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乙方从事

作业,可能产生

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

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

次。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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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中国薪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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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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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一)项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三)项、第

(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六)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

(七)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八)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八)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发放标准应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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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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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年

海量人力资源资料下载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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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深圳市公司劳动合同(唯一完整版)版

劳 动 合 同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 深圳市米博士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住所:

性别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

(主要负责人) 号码 联系人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

(二)其中试用期为 3 个月, 从2013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乙方未向甲方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要求,视为乙方不同意以原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 : 。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经营需要调整工作内容;甲方也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业绩适当调整乙方职务;但乙方因能力或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数量等经营考核指标的,应当服从甲方的岗位调整安排。调整工作内容或者职务后的工资,不低于调整前三个月平均工资的80%。

甲方经营过程中如有需要,乙方应当协助其他部门的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 甲方办公室所在地、或甲方专营店所在地

具体地点依据所从事的岗位需要确定;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经营需要调整工作地点,甲方也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业绩职务适当调整工作地点。乙方同意遵循甲方“全员轮岗”制度。

共7页,第1页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乙方每月工资 元(其中试用期每月工资 元).

(三)根据甲方《全员持股方案》,乙方获得甲方股权收益。

(三)甲方每月18日前发放上月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加班需获甲方审批同意,如未经甲方审批同意私自加班或乙方处理非公司事务,致使考勤卡或签到表显示超过工作时间,均属违规行为,不能按加班计算,以主管确认为准。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为了财务结算工作的准确性,每月的最后一日各部门汇总绩效评定和工资结算至财务部,财务核实后尽快发放,最迟不得超过次月18日,此处提到的每月18日发放的是前个月的工资;乙方对工资所含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工资条3日内书面提出并到甲方人力资源部核对,否则逾期视为乙方已作认可,双方不存在争议。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缴交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其工资总额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将根据甲方的薪酬福利制度确定。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共7页,第2页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

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涉及劳动权利义务的文件,另一方没有异议或者已部分履行,视为双方已变更相应内容。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共7页,第3页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违反法律或公司规章制度达到解除条件的行为。

甲方向乙方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即生效,乙方应当按照通知书要求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有上述所列情形之一的,但甲方未行使单方解除权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以不续签下期劳动合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共7页,第4页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经济补偿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一)项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三)项、第

(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六)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

(七)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八)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八)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发放标准应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支付日期内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在届满日或者甲方发出解除通知日起3日内办完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

(二)项和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有权自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试用期为三日内)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和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共7页,第5页 乙方在该期限内擅自离职的,按旷工处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乙方出现下列情形,属于“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指部门主管在试用该人员后,经过认真负责的了解和考查,最终给出书面意见认为该试用期人员无法胜任任职岗位,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1、乙方向甲方提供不真实的证件、个人资料、履历等身份资历资料信息;

2、上班时间玩与工作无关的游戏,炒股票;或下班时间在公司玩游戏影响同事被投诉的。

3、未经允许,自行拆卸电脑配件的;

4、由于个人的原因没有服从工作安排,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

5、在公司内外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6、乙方未履行甲方规定审批手续连续旷工2日或以上;或者累计旷工2日/月的。

7、其他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三)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1、偷窃、占有或者破坏公司或其他员工的财物的;

2、遗失公司重要财务或者资料的;

3、伪造工作业绩,材料或者数据的;(如假生产记录,假签名等);

4、玩忽职守,不负责任,导致项目失败,或者导致发生事故,使公司财产或者信誉蒙受较大损失的;

5、乙方未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经客户多次投诉或者主管多次警告仍无效的;

6、泄露公司机密信息,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

7、在公司任职期间从事其他兼职工作获得额外经济利益的;

8、其他属于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行为。

(四)乙方确认在入职前已经过相关培训,甲方已向乙方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情况。

(五)乙方应当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商业秘

共7页,第6页 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企业内网信息,企业自行开发的软件、数据库、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企业会议既要、客户名单、营销计划、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源、劳动报酬、产销政策等。

(六) 基于甲方业务形成及衍生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完全归于甲方所有,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损害甲方权益。 十

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共7页,第7页

第19篇:深圳市劳动合同管理疑难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

深圳市劳动合同管理疑难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 时间:2012-11-02 10:03来源:劳动仲裁网作者:admin 点击:594次

深人社专纪[2012]11号

为应对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全市管理水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2年8月组织召开了全市劳动合同管理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如下:

一、建筑企业与非法承包、转包、分包施工人所招用的劳动者的关系问题。依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建筑企业与非法承包、转包、分包施工人所招用的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但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建筑企业应承担连带责任。

二、餐饮企业与厨房大厨所招用的劳动者的关系问题。若劳动者同时受企业管理,符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劳动关系的确认条件,则餐饮企业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若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完全由厨房大厨管理,不符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劳动关系的确认条件,则餐饮企业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但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餐饮企业应承担连带责任。

三、桑拿按摩企业与只拿提成、小费劳动者的关系问题。若劳动者同时受企业管理,符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劳动关系的确认条件,则桑拿按摩企业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若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且不符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劳动关系的确认条件,则桑拿按摩企业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

四、企业搬迁劳动关系处理问题。企业在深圳行政区域内搬迁的,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得要求经济补偿。企业搬迁至深圳行政区域外的,员工如果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企业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五、三来一补企业升级转型劳动中劳动关系处理问题。三来一补企业升级转型后,企业如果承接了原企业的权利义务的,则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员工以企业升级转型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六、劳务派遣劳动者适用问题。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和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经协商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七、女职工违法计划生育问题。女职工违法计划生育仍然适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有关条款,用人单位不得以女职工违法计划生育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规章制度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20篇: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甲方:成都天亿物流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聘用乙方:为我公司员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12年1月8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2012年1月8日至2017年1月8日,为期5年。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

3、合同期限至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管理。

4、工资待遇3000元,包括社会养老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差旅费按当天计算。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12年1月8日

深圳市劳动合同范本
《深圳市劳动合同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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