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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综合督查报告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2-26 09:01:51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环保督查案例

督查案例

某北方省会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 冬季大气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一、基本情况

冬季大气污染十分严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缓慢,该市重污染天气集中发生在采暖期。2015年采暖期(1月1日至4月19日,10月20日至12月31日),PM2.5、PM

10、SO2和NO2等4项指标平均浓度分别是非采暖期(4月20日至10月19日)的3.55倍、2.63倍、8.88倍和1.83倍.2013年至2015年,该市重污染天数分别是55天、40天和42天,其中发生在采暖期的重污染天数分别是50天、37天和42天。2013年至2015年期间的6次重污染天气,均导致高速公路全线封闭、机场关闭,还有1次导致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停课,对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媒体高度关注,群众反应强烈。仅2015年第四季度,该市就发生了4次重污染天气,其中11月初的重污染过程最为严重,PM2.5小时峰值达到932微克/立方米,PM10小时峰值达到973微克/立方米。

2015年达标天数同比减少15天,PM 2.5、PM

10、SO 2和NO 2平均浓度较全国74个重点城市均值分别高出27.3%、10.8%、60%和30.8%;2015年采暖期共有4个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均值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后十。

二、违法事实

(一) 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到位

2013年至2015年,市委市政府仅召开7次会议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2014年全年常委会,常务会或专题会均未研究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2015年重污染天气发生后,市委市政府未召开常委会,常务会或专题会研究应对措施。

贯彻落实“大气十条”目标责任不到位。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实施“大气十条”后,省政府2014年1月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同年5月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该市到2014年9月才印发《**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5年5月市环保局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市督查案例

2015年大气污染整治行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才初步明确市政府各部门分工。截至2016年7月底,该市18个县(市、区)只有6个县(市、区)出台了“大气十条”实施细则,其中1区和1县是2016年才出台的。

2013年11月4日,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定建立治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但直至2014年3月才由市环保局印发《**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在联席会议主要职责中明确:“分析研判重污染天气状况下的环境空气 质量监测、分析和气象预测、预报,研究部署预警、应急和防治工作;研究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整合各部门职能优势,共同推进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组织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指导、督查相关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后各项措施的落实。”但是2013年至2015年历次重污染天气发生前后,均未针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召开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

(二)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推进缓慢

1、燃煤电厂及锅炉超标排放严重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工作缓慢。2014年9月,市政府印发《**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政发【2014】14号),对所有燃煤机组和燃煤锅炉的污染防治设施的升级改造提出了要求,要求全面达标排放。但是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工作推进缓慢,截至目前,**市在用的52台燃煤电厂锅炉中,还有14台尚未完成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143家10蒸吨以上燃煤企业的455台10整吨以上燃煤锅炉中,仅完成除尘脱硫脱硝改造146台。 2015年11月8日第五十一次市政府常务会还在研究**热电厂、第三热电厂、**集团等7个机电组脱硫脱硝项目。对**热电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勘查发现,总厂2台75吨锅炉脱硫设施在建,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分厂脱硫脱硝设施正在进行土建。

该省人民政府2016年3月印发《**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要求“完成燃煤锅炉达标治理”而《**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 中,未对燃煤锅炉达标治理工作加以部署。

2、燃煤电厂及锅炉监管不到位,自动监控数据长期缺失,自动监控数据应用转办机制建立工作滞后,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督查案例

该市16家燃煤电厂,有4家电厂由于未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未联网、未验收、未开展有效性审核等原因长期没有监控数据。2016年3月24日,该市环保局才建立自动监控数据超标转办机制。2014年7月以来,该市16家燃煤电厂(52台锅炉)中,有9家电厂自动监控数据多项污染物月均值长期超标。2014年7月以来,该市16家燃煤电厂中,市监测站对12家电厂(总计35个点位)开展了107次监督性监测,其中有63次超标,超标率为59%。

455台(143家企业)10整吨以上燃煤炉除55台停用外,对234台开展了日常监督性监测,31台监测超标,166台未开展监测。2015年10月1日以来,环保部门仅对24家不达标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其中按日计罚3家。

3、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缓慢、不严不实而且违规新建小锅炉

**省和该市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到2015年底,除必要保留以外,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整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但是截至2015年底该市建成区仍有1052台10整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尚未拆除,未完成目标责任书任务。

该市2015年淘汰建成区内10整吨及以下燃煤锅炉455台,中央环保督查组以督办单形式要求**省对该市**区和*区燃煤小锅炉淘汰清单内的小锅炉情况进行现场核实。2016年8月4日至6日,省环保厅组织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对该市南岗区和香坊区120家单位,165台燃煤锅炉进行现场核实,其中有48台尚未淘汰,淘汰工作不严不实。督察组对该市2015年淘汰的455台10整吨锅炉进行比对,发现59台是重复的。督查组对其中2家企业、3台锅炉进行了现场勘查,发现这3台锅炉仍然存在,尚未淘汰,其中有1台还是2015年新建的。 国务院2013年9月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但是根据该市市场监督局提供的2013年10月以来新增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情况,2013年10月至12月新增143台,2014年新增319台,2015年新增265台,2016年至今新增84台,全市2013年10月以来合计违反新建10蒸吨以下的燃煤小锅炉811台。 督查案例

4、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任务不明确,黄标车淘汰任务未完成。国务院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大气十条”均要求“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省和该市签订的《**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到“2015年底基本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经该市政府同意,市环保局印发《**市2015年大气污染整治行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任务由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公安交警局、环保局、各区、县(市)政府配合。《**市2015年淘汰治理黄标车实施方案》(哈公通【2015】10号)明确“市交通局组织淘汰2005年前注册的9987台营运类黄标车”。但截至2015年底,哈尔滨市只注销了3039台的营运手续,其中既注销营运手续又注销车辆仅为446台,全市仍有5644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尚未淘汰。

三、追究责任情形

1、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大气污染十条”目标责任不到位,造成多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力,燃煤电厂及锅炉超标排放严重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工作缓慢;大量火电企业和燃煤锅炉企业长期超标排放;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缓慢、不严不实,而且违规新建燃煤小锅炉。2013年至2015年哈尔滨市12369来信来电举报中,关于燃煤锅炉污染问题约占10%;中央督查组受理的来信来电举报中,关于燃煤锅炉污染的问题约占12%,群众反应强烈。2015年12月23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组织观看了省政府委托新闻媒体拍摄的该市25处锅炉冒黑烟视频片,从侧面反映出该市燃煤锅炉超标排放现象突出,污染严重。

2、该市政府2015年淘汰燃煤小锅炉清单中有29%的淘汰数据为虚报,在中央环保督查组提出督办要求后,仍然多次修改核实情况数据,弄虚作假隐瞒事实,工作不严不实。国务院2013年9月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后,该市政府未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新建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导致2013年10月以来,全市新建10蒸吨以下的燃煤小锅炉811台。

3、截至2015年底,该市只注销了3039台的营运手续其中既注销营运手续又注销车辆的仅为446台,全市仍有5644台201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尚未淘汰。督查案例

推荐第2篇:年终综合督查情况的报告

年终综合督查情况的报告

关于**县*年经济发展

年终综合督查情况的报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赴**督查组一行29人在**的带领下,于1月2日—5日对**县2003年度经济发展综合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走访基层干部和群众、召开座谈会、张贴公告、设立接待室接待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在听取县委、县政府全面汇报的基础上,重点督查了财政税收、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利用外资、减轻农民负担、基本工资和生活费发放、环境保护、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工作。同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和县级领导班子建设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督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县2003年经济发展的基本估价

督查组对**县2003年经济发展的总体评价是:围绕“三治兴县”,突出发展主题,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发展迅速,来势喜人,特色鲜明,重点突出,心齐气顺,风正劲足,政通人和,社会稳定,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呈现出“一快二高三多”的鲜明特点。

“一快”即经济发展速度快。国内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外商直接投资、实际利用内资、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等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均以两位数的速度快速增长,有的甚至接近成倍增长。

“二高”即经济运行质量高,税收上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工业增加值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都呈大幅度越升,干部工作热情高,形成了想大事、谋发展的浓厚氛围,形成了干实事,促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多”即投入资金多,2003年是该县历史上固定资产投资最多的一年;建设项目多,新上项目100多个;特色亮点多,小水电开发、城镇建设、教育发展等各项工作亮点纷呈,特色鲜明,成效显著。

督查组认为,**县2003年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必将对今后的发展产生重大的积极的影响,通过考察**的各种现实有利因素和良好势头,**县的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已经步入了增速提质的良性发展的轨道,**这片红色的土地必将成为一片新的热土。

**县2003年经济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政收入提速保质,财力保障逐步增强。财政总收入迈上5000万元台阶,达到了5059万元。完成地方财政收入400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45。上划中央“两税”1059万元。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51.75,比上年增加4.51个百分点。工业税收占一般预算收入的60.25,增加37个百分点。历年赤字全部消化,摘掉了“赤字县”的帽子,确保了基本工资、“三条保障线”重点支出。

(二)工业发展势头强劲,三大支柱基本形成。大力发展以能源工业、能耗工业、农产品加工业为支柱的特色工业。全县完成工业增加值1.24亿元,增长35.1,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520万元,增长32.3,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38.2。小水电开发继续红火,高耗能企业再上规模,农产品加工业做大做强。全县建成投产电站达到80座,装机8万千瓦,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10家,高耗能企业发展到20多家。三大支柱工业成为**县工业发展的主力军和财政增收的主渠道,实现增加值占全县工业增加值的三分之二强,所创税收占全县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强。

(三)农业结构有效调整,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干部示范、大户带动,加快发展竹木、中药材、有机茶、草食牲畜、食用菌、无公害蔬菜等产业,做大做强竹胶板厂等农业龙头企业,产业链条进一步延伸,产业结构有效调整,六大农业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成为高效农业的有力支撑。全年完成农业增加值1.69亿元,增长5。

(四)城镇建设亮点纷呈,生态特色日益显现。依托山青水秀、气候宜人的生态优势,**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建设生态县的发展战略和生态县城、秀美山城、休闲边城的“三城”目标,一手抓生态保护,一手抓生态建设。以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为契机,大力实施硬化、美化、亮化、绿化、净化工程。县城罗霄广场、影剧院、人民医院门诊大楼、移动通信大楼等一批标志性建筑相继竣工。三台山公园建设全面启动,凤岭公园规划完成。城镇品位有效提升,水在城中、城在山中、人在林中的特色和生态县城、秀美山城、休闲边城魅力日益显现。

(五)投资需求强力扩张,项目建设卓有成效。举全县之力搞项目建设,形成了向上争项目、向外引项目、向内找项目和以项目论政绩的浓厚氛围,项目建设成效显著。全年新上大小项目118个,其中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7个。项目建设有力地拉动了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91亿元,同比增长36.5,其中产业项目投资15140万元,增长81.3。

(六)发展环境全面优化,招商引资再创佳绩。**县把优化投资环境作为振兴经济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提出了“硬环境在全省20个贫困县中创一流,软环境在郴州、赣州、韶关

推荐第3篇:某省公路建设市场综合督查报告

xx省公路建设市场综合督查报告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xx年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的通知》(厅公路字〔20xx〕xx号),xx督查组于20xx年xx月xx日至xx日对xx省公路建设市场进行了督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公路建设市场总体情况

情况概述。

(一)规章制度建设。

(二)依法行政。

(三)市场准入与动态监管。

(四)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五)工程招标投标。

(六)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

(七)督查整改落实情况。

(八)其他(如有)。

二、督查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一(全称)

项目概述(含建设标准、建设里程、项目法人,以及具体建设管理模式)。

(1)项目总体情况。

(2)项目基本评价。

对项目在基建程序履行、项目法人(含项目法人组织机构、建设管理、合同履行等)、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工程招标投标、

参建单位履约、工程进度和合理工期、工程设计变更、概算执行、建设资金到位及管理使用、从业单位执行有关规定(含公路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质量管理和工程实体质量状况(包括工程实体质量抽检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和工程现场生产安全状况等方面进行评价,问题严重的当场提出整改要求。

(3)适当总结好的做法、经验。对汇报材料中提到的典型做法、材料进行核实。

(二)项目二

(三)项目三

… …

三、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全省建设市场和各个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共性问题。

(二)项目一。

(三)项目二。

(四)项目三。

… …

四、有关意见和建议

结合检查发现的问题、国内外经验提出建议。

二Oxx年xx月xx日

推荐第4篇:全区环保督查工作方案

全区环保督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掌握全区环保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推动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中心的各项环保工作的落实,按照自治区加强督查工作的要求,拟组织开展全区环保督查行动,特制订此方案。

一、督查的主要内容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减排工作的通知》(内政发[2008]79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2009年减排项目进展情况。

2、全区2009年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污染防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3、对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调研。

4、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情况。

二、时间安排

2009年5月初,大约一周时间。

三、人员安排

督查工作分成4个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

第一组:自治区环保局局长苏青带队。成员:李剑、郝庆文、王树晓、董英华、张卫东、韦和章、记者1人。督查范围: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赤峰市。李剑、韦和章负责材料汇总。

联系人:张卫东 15304716466

第二组:自治区环保局副局长高震风带队。成员:赵福全、哈伦、顾永瑞、赵巍峰,记者1人。督查范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赵福全、赵巍峰负责材料汇总。

联系人:赵巍峰 1370471702

2第三组:自治区环保局纪检组长吕慧卿带队。成员:王龙、赵军、韩西钢、曹江营、武勤,记者1人。督查范围:兴安盟、通辽市、呼伦贝尔市督查工作。王龙、武勤负责材料汇总。

联系人: 武 勤 1384811211

4第四组:自治区环保局副巡视员杜俊峰带队。成员:莫晓莲、白志峰、张山狮、石俊业,记者1人。督查范围: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督查工作。莫晓莲、石俊业负责材料汇总。

联系人: 石俊业 1331487088

2每组返回后,尽快形成督查报告,由局办公室统一汇总形成我局督查报告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

四、督查方法

采取听汇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实施。

五、其他事项

1、办公室负责确定参加人员,拟制方案、通知,协调各盟市做好迎检准备。

2、监督管理处负责提供重大建设项目清单、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资料及项目建设情况。

3、污染控制处负责提供各盟市2009年减排项目清单,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项目进展情况。

4、宣教中心负责协调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5、机关事务中心负责车辆保障。

6、督查过程要轻车简从,各盟市应简化迎送方式,严格控制陪同人员数量和随行车辆,坚决杜绝各种铺张浪费行为。

推荐第5篇:加强环保督查力度

加强环保督查力度

【背景资料】

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制度性安排,中央环境保护督查2017年将首次覆盖全国。通过督查,重点了解省级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推动被督察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境保护督查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

【标准表述】

我国近年来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并深刻影响着老百姓的生活,雾霾、水污染、垃圾污染等环境问题层出不穷,环境保护越来越成为全社会的热门话题,环境治理问题已刻不容缓。

第一,实施综合环保督查是适应当前环境形势的需要

当前,我国环境形势正处在局部有所改善、总体尚未遏制、形势依然严峻、压力继续增大的阶段,环境问题已经逐渐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在政府的强力主导下,全社会的环境投入在增加,公众的环境意识在提升,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在显现。

第二,实施综合环保督查是适应新常态的需要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各地面临经济转型、产业调整、发展放缓等诸多发展压力。同时,又面临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值趋高的环境压力。实施环保综合督查,旨在强化政府的环保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加强各方力量的统筹,加大污染源监管,调动社会公众参与。

【具体措施】

第一,突出压力传导,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系统化”督查,保持高压态势,切实起到督促地方尤其是基层区县一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的目的。

第二,坚持问题导向,问题在哪就里监督检查哪,确保问题最终得到解决。 第三,明确督查重点,“督政”方面,要突出县级党委、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情况;“督企”方面,要紧盯大型企业的达标排放情况,认真督促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和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同时严查“散乱污”企业整治和取缔情况。

第四,强化整改落实,发现的问题要加大督办力度,将问题责任落实到人;同时责成相关方面进一步调查处理、追究责任,并定期向社会公开。

第五,保证督查质量,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单位)绝不姑息,及时要求地方环保部门调查取证,依法予以处罚。

推荐第6篇:环保督查期间工作总结

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环保督查期间工作总结

中央环保督察组从8月11日至9月11日进驻NBHJHJM省,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支持区政府成立环保督查协调工作组,第一时间抽调能力强、作风硬的优秀执法干部支援区环保督查协调组工作。同时大队成立了以大队长为组长,副大队长和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临时应急工作组,全力以赴接受和处理环保督查案件。在此期间,执法大队全体人员不分机关后勤和一线执法中队,全员参与轮流上岗,从早上7点到晚上9点,全方位、全覆盖的对全区重点街路、重点部位、重点行业进行全天候巡查监管,坚决打击各类影响市容环境的违法行为,使辖区整体环境得到了明显提升。

其实,早在今年五月份,执法大队就已经提前介入,对全区范围内的占道加工、占道摆桌、露天烧烤、餐饮油烟排放等现象进行排查整改。清理占道加工20余处,规范占道摆桌70余处,取缔露天炭类烧烤50余处,更换环保炉具80余个。对于群众反映较多的油烟排放问题,执法人员广泛排查登记餐饮企业2000

余家,督促整改安装油烟净化设备180余套,及时遏制了信访高发态势。

在环保督查期间,我大队共接到环保督查案件14件,这些案件主要分为三方面,一是露天炭类烧烤类案件3件,占道经营扰民案件2件,餐饮油烟排放案件9件。每接到一个案件,我大队都非常重视,大队长亲自督办,亲自带领执法队员深入现场核查情况,了解详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初报和终报各项案件情况,结案率达到100%。

下步,我大队将继续保持严格监管,坚决维护良好市容环境。

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2017年9月19日

推荐第7篇:自治区环保督查内容

2016年自治区环保督查内容:(7月11日)

1、国家级自治区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围绕《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2号)、《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2、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各地州市及其重点县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情况,包括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研究部署、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督促检查及工作成效、责任追究和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自然资源负债表等工作推进情况。

3、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包括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区域性、流域性突出环境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偷排偷放、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监测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问题,重大环境信访问题,重大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等,及时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和处理情况。

4、2016年自治区环保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包括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安排的重点工作,主要有:“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重点区域规划环评、排污许可证制度、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制度、地方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环保体质机制改革等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推荐第8篇:督查报告

督查报告

现将十月份的督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亮点

1、国庆长假期间,各中心安排对人员轮休进行了具体安排,坚持值班制度。水电、运输、维修、印务中心保证了全校的供电、供水、用车保障、印务服务和日常的维修工作。根据学校的计划安排, 9月30日至10月8日是研究生新生的报到时间段。为了做好新生报到和入住的准备工作,宿管中心放弃了节日休息,办公室成立了临时“迎新服务点”,帮助新生办理相关手续,还提供帮助新生搬运行李等服务,入学的新生在入校伊始就感受到了浓浓的亲情与温暖。

2、饮食中心在东苑餐厅三楼专为回族同学开设了清真餐厅,并配置了专用餐具、洗消设备,聘请了专业烹制清真菜肴的回族师傅。整个餐厅的环境整洁、卫生,饮食品种丰富。通过对部分同学的询问我们了解到,在此就餐的同学们都比较满意。在设立这个餐厅的过程中,经理倾注了大量精力。从设计、布局到食堂开始营业,他经常在学生中争求意见,亲自在建设过程中督导检查各项工作,以求最大限度地满足同学们的需求和取得他们的满意。

3、国庆长假期间婚宴、同学聚会以及学生家长和外来探望亲朋好友的客人较多,国庆节过后《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创刊五十周年庆典大会、“曾祥芹学术思考国际研讨会”、河南省高校遗传学教学研讨会、全省教育督导室主任会等多项会议、庆典活动在我校召开和举办。这月内入住率高、工作量大,接待中心领导组织全体职工加班打扫卫生,配置、检查各种用具,增加菜肴花色品种,保证了顾客在吃、住等生活方面舒心满意,赢得了客人的一致好评。

4、校园中心的同志为了庆祝国庆和迎接研究生新生入校,在校园各处摆放了多种花盆造景,为校园增添了节日的喜庆、祥和而温馨的气氛。深秋之际,树叶枯黄败落得多,负责保洁工作的同志每天坚持不厌其烦地将草坪里和马路上的树叶清扫干净,并对草坪和树枝进行了修剪。

5、修建中心为保证师生行走安全,对各条道路的路灯和地砖进行了检查和维修。在冬季来临之前,本月上旬已提前组织职工对全校教学区和家属区的暖气进行了试水,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为冬季供暖作好充分准备。其中,他们已完成了生物楼供暖系统与供暖地面主管道的维修改造工程,其它问题也正在加紧施工解决中。

二、存在的问题

教学区的栾树,特别是学生区南北道路上的栾树病虫害较为严重,需要灭虫。

推荐第9篇:督查报告

关于春节前后社会维稳及安全生产

督查报告

——第七督查组(阿都、格宜、龙场)

根据市委、政府办公室宣办电[2010]9号文件要求及市政法委的具体部署和安排,我督查小组于2010年1月16-18日对阿都、格宜、龙场三个乡镇的春节前后社会维稳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就督查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提高认识,理清督查思路

在接到工作安排后,我们再次召开了督查小组人员会议,对文件作了认真学习领会,开展讨论,提高认识,形成共识,明确细化工作目标、重点、理清了督查思路。

(一)再认识。此次督查是市委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六次全会及1月12日全市维稳及安全生产会议的重要举措,是贯彻各行业安全生产要求的再部署。我们必须站在对党和人民负责的高度,站在市委、政府要求的高度认真开展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安全发展,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祥和、平安、快乐的春节。

(二)再明确。明确督查内容和目标:一是社会稳定。 1

通过督查矛盾纠纷、信访、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化解整治工作,使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明显减少。二是安全生产,通过对各安全生产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督查,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总量。最终达到安全保隐定,稳定促发展,发展促和谐的目标。明确督查方式:查看,认真查看会议纪录、工作管理措施、排查记录、生产现场。访和听,充分听取乡镇领导的汇报、生产负责人和生产生活群众的意见建议。议, 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查看现场期问,时时肯定成绩,严格指出问题,加强督促落实。

二、督查基本情况

按文件要求和督查思路,督查小组于

16、

17、18日分别对阿都、格宜、龙场进行了严格督查,一定程度掌握了三乡镇维稳和安全生产的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贯彻市委全会和1月12日维稳安全会议情况。三乡镇都对维稳会议作了贯彻和部署。市委全会暂未全面贯彻学习。阿都乡主要领导已安排办公室主任,要求各站所、村委会积极准备,疏理问题交办公室,待“两会”结束后,对市委四届六次全会和春节前后维稳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贯彻落实部署。

(三)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三乡镇对矿山、道路交通、森林消防、民爆物品、危化品、成品油等重点安全领域基本建立了相关安全措施。但对供水、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具体措施尚无。其它方面的措施不够健全。各部门都对隐患进行了认真排查,综合治理正在进行中。

(三)社会维稳工作落实情况。三乡镇都对社会维稳工作高度重视,对热难点问题,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苗头排查和解决做了大量工作。调处纠纷中,阿都09年调处82起,龙场40起,格宜矿村纠纷基本调处完毕。对热难点问题,阿都与贵州接边区有偷、盗现象,实行村民联防,效果好。格宜对洗铅影响人员安全、水源安全的工作已清理完毕。龙场对220KV变电站建设使四个石厂需搬迁和沙松田煤矿的矿地纠纷的调处,综合预防工作正在进行中。防邪方面,阿都有两个正规基督教点,朱副书记已两次与负责人进行过沟通。格宜、龙场可能有邪教点,排查暂未进行。三个乡镇无治安混乱区。

(四)三乡镇对生活困难特殊群体生活保障工作正在积极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正在准备中。

三、主要隐患、困难和问题

阿都:格阿公路征地补偿款未兑清,大多数群众能站在修路为他们带来好处的高度未上访,09年少数人到乡政府反映,1人到市政府上访。该乡有散装汽柴、油销售点,虽然数量少且配有灭火器,但仍存隐患。农村电网改造率不足60%,电线老化面大。

格宜:12家食品小作坊和4家小酒厂虽有证,去年送检也合格,但监管困难,存在不确定困素。格阿公路有两处塌陷达60公分深、3米长。一些农户建房施工占道,影响行车安全。李树春上访影响突出。

龙场:矿地纠纷中,目前沙松田煤矿与龙陵三溪村纠纷,18日已上省政府群访。平川220KV变电站建设可能引发纠纷,协调正在进行中。在“886”工程整镇推进中,施工安全、电力安全隐患大。交通安全压力大,龙高公路标志牌尚未安装,村庄、岔口多。

四、督促、指导情况

提出三点总体要求:

(一)认清大形势,分析当地实际,充分提高认识。要认识到当今国际经济信息一体化发展势不可挡,当前全国为应对金融危机所采取的一系列扩大内需政策加大实施,交

通、建筑领域发展迅猛,社会利益分配格局多样化发展,各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各级领导务必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抓安全、保稳定的思想和行动不得松懈。

(二)健全措施,认真落实。各乡镇、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指导方针,围绕执法、教育、综合治理三条主线开展工作,并结合贯彻市委全会和全市维稳安全全议精神,健全细化各部门安全措施。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把责任制落实当成安全生产的核心内容抓实。

(三)创新管理和服务手段、措施。重点在教育上创新,采取多种方式、方法、载体进行。要转变执法理念,创新综合治理联合机制。

当前具体要求:在当前关键时期,要立足当前形势,分清主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对查出隐患,及时整治,实行一案一领导一责任制。

(三)对乡镇牵涉无执法权、困难大的隐患,及时向相关执法部门汇报,争取支持。

(三)把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当作当前头等大事来抓,特别是在防寒、重大违章上加强管控,各乡镇要在辖区主要路口设立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点并配备一辆专车进行专门巡逻、检查、宣传教育,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事故总量。

(四)认真排查矛盾纠纷、热难点问题,并做好调处和整治,使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明显减少。

对其他行业安全,各乡镇按行业安全要求,做好常规工作。

五、建议

根据督查乡镇反映并结合实际,向市委政府提出几点建议。

(一)煤炭主管部门要与土地管理部门加强协作,管理煤矿越界开采带来的安全和纠纷问题。

(二)商务部门要研究并协助边远乡镇解决无正规加油站的问题。

(三)公安、安监部门要建立民爆物品长效的批、用、管协调机制。

督查人员:李学艾、黄毓飞、陈魁

二O一O年一月十九日

推荐第10篇:督查报告

(2)

赤城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赤城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督查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文件(张政办传〔2011〕253号、张清欠办〔2011〕3号)精神,按照县政府主要领导有关批示,县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安监、住建、人保、信访、工会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通过深入群众走访、直接到乡镇和企业调查、联系基层工会组织了解、实地摸排、明察暗访等形式,就全县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是否拖欠情况进行了专题督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现状

1、以龙关、炮梁、田家窑区域内的矿山企业为代表的全县内的矿产企业的农民工工资实行月发制,无论是在建设期还是采选期工资基本月结,无拖欠现象。

2、部分施工单位由于层层转包导致部分农民工工资未及时给付,通过督导、协调,解决了绝大部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其中已妥善解决的包括:

(1)东方怡景小区工程拖欠问题。该工程由张家口东方苑公司开发,河北凯隆公司承建,雇佣农民工大部分为我县本地人,2011年9月份因开发企业迟付施工企业工程款造成拖延农民工工资,后经住建部门积极协调督促,开发企业及时支付了工程款,20多农民工的12多万元工资得到妥善解决。

(2)万和大厦拖欠问题。该工程由北京中油恒润开发公司开发建设,2011年拖欠农民工工资100多万元,经劳动、住建部门多方协调,督促建设和施工方达成协议,妥善解决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3)银丰矿业第五采区拖欠问题。该公司拖欠35名农民工工资65万元,在劳动监察大队督促下,已全部结清。 (4)张唐铁路赤城某段拖欠问题。该问题由劳动部门牵头协调,已顺利解决。

(5)东卯七星山庄拖欠问题。该工程拖欠农民工资80万元,材料费320万元,承包人为江苏宿迁人已不知去向,由东卯镇、农工部、财政局、发改局、农业办、农开办协调资金180万元,于1月10日上午拨付至东卯镇。

(6)东万口塞外仙都拖欠问题。该工程无任何建设手续,后发生农民工讨薪事件,由劳动部门牵头负责协调,使该事件得到妥善解决。

(7)茨营子巨源铁矿拖欠问题。该问题由法院介入,通过法

律程序解决。

二、正在协调解决中的问题:

1、永泰佳苑小区工程。住建局于2012年1月4日出面约见了施工方和开发方,对此事进行了协调,议定开发方分别于2012年1月6日和2012年1月15日各支付施工方100万元,用于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督导组正深入跟进。

2、安康中心工程。城关镇周里沟村朱立军等12人反映安康中心拖欠农民工工资16万元,承包人(天津人)已联系不上,此案短时间内解决难度较大。

3、田家窑镇官地沟村村通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镇宁堡乡张银海反映官地沟村村通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18万元,调查显示,此案工程多次转包,责任主体不清,相关当事人说法不一,正在进一步协调处理中。

4、镇宁堡乡野马盘村护林坝工程。据该村刘海亮等人反映,2009年给野马盘村修坝,该村拖欠工资17万元。当时工程修建属村委会行为,时任干部已经入狱,村委会无集体收入,此案解决困难。

5、炮梁乡九年一贯制学校等工程。据赤城镇居民反映,邵怀国承包炮梁乡政府、九年一贯制学校、雕鹗中学等工程,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资共计55.5万元,此案很多环节尚不明确,正在跟进处理中。但据炮梁乡主要负责人介绍,该问题属于可控范畴。

目前,全县建筑工地因冬季酷寒已全面停工,工人放假。全

县乡镇主要领导均表示本辖区内建筑工程领域无其他农民工工资拖欠矛盾隐患。

三、存在问题分析及相应建议

1、部分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不够,容易发生资金断链等问题,造成无力支付工资款。相关部门应加大施工企业准入资质审核力度。

2、部分工程在承包过程中,层层转包现象严重,造成责任主体不清,责任不明,甚至部分施工企业和个人利用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讨要剩余施工款项。希望有关部门对此加强监管。

4、农民工普遍法律和自我防范意识较差,一旦拖欠发生,不习惯用法律维权。相关部门应加强此方面知识的普及工作。

5、相关部门囿于职责权限以及部分项目性质原因,未形成有效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机制,多部门应统筹协作,积极建立。

6、村村通工程全县欠账较多。据统计,在2004—2010年间,修建村村通公路856.25公里,共拖欠工资款2356.45万元,属全县各乡镇不同程度存在的共性问题,希望早日解决。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解决 农民工工资 督查 报告

报:申县长、白县长、贾县长、苏县长、路主任 赤城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2年1月13日印 (共印10份)

第11篇:督查报告

一、当前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重要性

为政之要,贵在务实,重在落实。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与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督查督办就是一项必不可少的环节。它是确保政令畅通及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的重要手段,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落实好“三优两促进”总体工作思路的有效措施。20xx年,市局提出了努力实现税收收入增长16%和走在全省地税系统前面的目标。迁安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全年财政收入“跨千过百”目标,并把今年作为全市的“工作落实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税收形势和越来越高的工作要求,我们需要破除按部就班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创造性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开拓创新,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在此过程中,做好督查督办工作,对于提高执行力、推动工作落实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把握督查督办工作的内涵。督查督办,就是监督检查、督促办理。从字面上理解,其基本涵义包括监督、查看、推动、考察、查究几层意思。从根本上说,它是对领导安排部署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也是对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检查,是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环节和工作方法,更是推动决策落实、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手段,而对其内涵的准确把握事关督查督办的效果。

(二)纠正督查督办工作认识上的偏差。在日常税收工作中,往往一些工作决策比较好,但就是落实不够到位、不够好。这不仅使上级的工作思路和领导安排的工作在基层的落实达不到预期效果,而且还滋生了一些不良习气。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现象?根本的原因在于决策与实施之间缺少督促检查这个重要环节,或者说督促检查这个环节出了问题。工作实践充分表明,督查影响落实,落实影响效果,进而影响形象。因此,针对以上状况,必须在克服“三化”问题上下功夫,把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当做进一步转变作风、推进落实的重要工作来思考并运作。一是克服简单化。抓督查习惯用简单询问法,不深入基层,不到现场检查,这种督查只触其表,未及其里。二是克服形式化。听、看、查、问等形式一起上,所有程序都到位,只了解现象,不深究问题,不利于发现和解决不落实的根本问题。三是克服主观化。简单类比,凭经验判断现象和问题,难以增强效果。

(三)充分认识督查督办工作的重要作用。一是督查督办是顺利实现决策目标的重要保证。一项决策都有其明确的目标,目标只有通过决策的执行系统实施才能实现。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督促检查手段,在决策的执行过程中就有可能出现不落实的环节和不落实的问题,如果落不到实处,就收不到应有的效果。二是督促检查是修正和完善决策的有效途径。正确的决策,源于实践,通过开展积极有效的督查督办,可以及时了解决策执行中的情况、经验和问题,把决策变为现实的一个桥梁,也是进一步发展原有的决策的一个重要途径。三是督促检查是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措施。实际工作中,影响决策落实的因素很多,但工作作风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存在采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扯皮推诿,敷衍应付,互相“踢皮球”久拖不决等现象。通过督促检查,要加快办事节奏,逐步形成一种唯实、务实,讲实效、办实事的良好风气。

二、积极改进督查督办方法,扎实推动工作落实

(一)坚持“三位一体”开展督查,强化抓落实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建立完善的目标绩效督查机制,把“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纳入督查督办活动全程,进一步激发各级抓落实的内动力和能动性。一是建立目标分解机制。年初下发文件,对全年工作要点进行分解立项、明确督查重点,要求各单位据此上报年度督查工作要点,突出关键指标和重要工作督查的分值比重,将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列出实施步骤和时间表,加强目标体系督查的刚性化。二是实施责任落实机制。坚持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责任划分,明确主管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主体,制定下发责任分解意见,把“粗”任务变细、“虚”责任变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层督一层”的责任链。三是探索绩效考核机制。坚持将日常督查结果与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相结合,细化考核项目,把决策督查和专项督查办理结果贯穿于目标绩效考核全过程,实现督查考核一体化。增加民意调查目标,采取部门互评、社会调查问卷等形式,调查对各部门工作的满意度,注重倾听民意、关注民生。

(二)坚持“四轮驱动”开展督查,凝聚抓落实的合力和推力

树立“大督查”观念,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坚持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督查部门、基层单位“四轮驱动”,形成强大督查落实合力,有效推动工作落实。一是主要领导抓全局、当龙头。着眼全局,围绕大事,亲自督查,着力凸显和发挥主要领导在督查工作中的龙头作用,强化抓落实的动力。强力推进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二是分管领导抓局部、当调度。按照领导职能分工,坚持将每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梳理成若干个条块,根据落实进度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呈报督导提示卡,由分管领导直接协调、督导落实。三是督查部门抓调研、当参谋。改变“重督轻谋、重查轻馈、重批轻办、重上轻下”的做法,凝聚和发挥各单位的督查力量,重点在“谋出新举措”上下功夫,做到决策前有建议、决策中有谏言,使督查工作成为抓落实重要的一环。四是基层单位抓具体、当干事。在完善基层督查工作网络的同时,重点采取重点安排督查、定期通报督查、基层“一把手”签字反馈等举措,引导基层自我加压、自我督查,强化执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三)坚持“三措并举”开展督查,深化抓落实的成果和效能

改变间接督查、电话督查等传统方式,把工作阵地向基层延伸、向一线延伸,实现阵地前移。一是拓展督查领域。确立“上级局部署的专题推进任务必督、年初确定的全年目标任务必督、重点工作的启动与开展必督、领导批示的交办事项必督”,“关键动作必查、薄弱环节必查、棘手问题必查、掣肘现象必查”的“四必督、四必查”的工作定位,强化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在拓宽督查视野,延伸督查领域,转变督查方式上进行大胆的探索与实践,形成“重大决策策划领导查,重点任务分解协调职能部门查”的督查模式。二是重点推进一线督查。对重要事项采取“一竿子插到底”,到现场摸实情,入户调查听真声,深挖问题寻求解决途径,及时督导纠正偏差,直到问题的解决。在实际工作中采取杀“回马枪”的形式,对督办事件进行反复督导,避免敷衍塞责、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对时间跨度长、涉及部门多的工作部署,通过召开调度会的形式,召集相关单位集中研究解决办法,督促工作事项落实,加快办结速度,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第12篇:督查报告

“双联”工作进展情况督查情况汇报

全市“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开展以来,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动员部署,积极深入开展基层调研,力求切实把“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部门当前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主要情况作一总结。

一、主要做法

(一)及早行动,务求实效。为将“联村联户、为民富民”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迅速响应,积极对接并进行实地调研,了解联组农民种植、养殖、受教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业合作社等整体情况,通过发放民情联心卡,填写入户调查表,及时掌握了农户第一手资料,并根据实际制定了本部门单位实施方案,做到了有的放矢、务求实效,为行动深入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明确思路,整体推进。全市“联村联户、为民富民”办公室主任会议召开后,各单位各部门迅速向联组干部职工传达了全市“双联”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双联”办公室主任会议主要精神,结合自己实际,每个联组单位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帮扶工作的总体思路:一是坚持政策引导。要求广大干部职工积极从致富门路上谋发展。通过学习政策、宣传政策,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了解党的富农惠农政策,从而

1 在思想上有新的改变。二是坚持整体帮扶。即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集集体之力,为村民切切实实办一两件大事、实事。三是坚持实物帮扶。提倡广大干部职工集中捐款,为帮扶村民购置春播化肥等实用物品,以解决村民的实际困难。

(三)加强调研,强化政策宣传。为全面掌握农户家庭生活、生产情况,尽快建立完善帮扶工作重点,各单位部门领导多次带队到联系村组进行实地走访、调研。经过调查走访,联组单位全面掌握并了解了全组村民家庭的基本生活、生产状况,为全面科学地制定帮扶计划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联组单位继续加大了“支农、惠民、强农、富农”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联户干部与农户促膝长谈,面对面交流对党的富农政策的理解,进一步拉近了干部和广大群众的联系,增强了农民致富增收的信息和决心。

(四)贴心帮扶,稳步推进。一是重点解决联系村组供水管道畅通、文化室建设、道路照明、养殖规模扩大制约等瓶颈难题。各部门单位通过多种努力,向上积极争取项目扶持,并筹措急需资金,解决资金匮乏难题。二是春耕之前送化肥入户,为农户送去了温暖。3月底,正是我市春耕备耕阶段,为给农户增收致富添砖加瓦,部门单位党员、职工个人纷纷自愿捐款,为帮扶农户每家送去优质化肥,减少了农户春耕支出,促进春耕生产顺利实施,为增收打下了基础。三是向村民小组捐赠网络信息设备。为解决村民了解农业种

2 植技术及农资农产品信息缺乏,没有获取信息的必要渠道的问题,各帮扶单位利用一切有利条件,向联系村组赠送电脑、书籍、印发宣传手册等形式,并组织农业技术讲座,以使联组农户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业科技信息,拓宽增收致富渠道。

二、主要启示

(一)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进一步认识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重要性,认清这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把握节奏、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分期分批进行,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不能抱着一劳永逸的态度,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二)吃准吃透政策是前提。吃透政策,才能切切实实帮助农民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可以通过集中辅导和讨论交流的方式,让干部职工首先理解惠农政策,对基层的主要问题和情况心中有数,知道该看什么,该去宣传什么,指导什么,才能有的放矢、游刃有余地做好群众工作。

(三)依靠群众是关键。对行动感受最直接、最真切、最具体还是人民群众。全市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要取得实效,就得做好群众的工作,要善于从群众的实践中汲取营养,觅得良策,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依靠群众的力量解决问题、推进工作。

(四)加强部门协作是保障。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是省委、市委的重点行动,要切实做到对农民在政策上引导,困难物资上帮扶,就得加强与发改、农林、财政、科技等部门和企业的沟通和联系。只有整合全部力量,联合集体之力,才能推进“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落到实处,使“联村联户”真正成为为农民办实事、谋发展的长远之举。

第13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督查报告(推荐)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督查报告--国务院医改简报第90期 2015年7月20日

按:为了解各试点地区的做法、进展和成效,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督促试点地区按照要求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近日国务院医改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由部级领导带队,组成12个督查组,对有国家试点县的29个省份开展督查工作。督查立足现有政策,着眼机制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定量考核,深度剖析原因,指导地方实践,为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奠定基础。现刊发督查报告,供参考。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督查报告

一、进展和成效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取得了积极进展和阶段性成效。实践证明,中央所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是正确的,地方蕴含着巨大的创新能力,在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都形成了一些模式,只要能够“连点成面”,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就一定能够将改革推向深入。

(一)总体进展。2014年改革呈现的新特点包括:一是组织领导更加有力。省级医改领导小组普遍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工作重点,有9个省份医改工作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负责常务工作的同志牵头,8个省份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纳入省(市、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中予以统筹推进。二是政策体系更加完备,各地普遍制定了配套政策。几乎所有的省份都明确了县级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具体补偿办法;超过半数的省份细化了人事制度改革的内容,多集中在完善职称评聘办法方面;近半数的省份完善了药品招标采购机制,改革的重点是增强医疗机构的参与度;近1/4的省份探索推进县级医院管理体制改革。三是试点范围进一步拓展。除1011个国家试点县外,地方还自行确定了352个县(市)作为省级试点。国家级和省级试点总数已达1363个,覆盖全国69%的县(市),其中12个省份实现了试点全覆盖。四是更加注重问题导向,着眼进行制度设计。各省份结合自身实际,先进行调研测算,广泛倾听医院院长、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梳理县级医院面临的主要问题。

(二)多渠道的补偿机制初步建立。截至2014年12月1日,全国66%的县(市)取消了药品加成,国家试点县基本已全面取消,10个省份全面取消。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除北京市(尚未实施)和浙江省主要依靠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青海省和陕西省主要依靠增加政府投入补偿外,其他省份均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

各省份普遍按照“有升有降”的原则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提升了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赢得了医务人员的普遍欢迎;通过降低检查、检验等价格,减轻了患者就医负担。部分第一批试点的省份根据价格调整后医院的实际运行情况,实行了“二次调价”,进一步提高价格调整的科学性和系统性水平。

部分试点县改变“就加成补加成”的补偿模式,将因取消加成而增加的财政补助与医院提供服务的数量、绩效考核情况等挂钩,鼓励多劳多得。通过改革,医院经济运行正在步入良性轨道。医院总收入合理有限增加,收支结构得到优化,2013年药占比较2011年降低了7个百分点。

(三)政府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2012年以来,东、中、西部地区省级财政分别投入28.51亿元、14.00亿元和23.29亿元支持改革,共计65.80亿元。62.3%的试点县2013年政府卫生投入占一般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都高于2012年。

2014年,在经济下行压力普遍增加、财政收入增速有所放缓的情况下,试点县县委、县政府仍尽力落实对县级医院的财政投入。约有18%的试点县能够保障对县级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资金,超过60%的试点县政府全额保障离退休人员费用。各地普遍叫停了县级医院举借新债,山东、河北、安徽和陕西4省明确了县级医院债务的处理办法。

(四)药品招标采购机制改革积极探索。各地在改革药品招标采购机制方面,着力要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一个平台、两个办法”,即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在省级招标采购平台上采取不同的招采办法。二是药品招标与采购脱节,医疗机构降价动力不足。

安徽省制定了《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常规用药目录》,明确县级医院常规用药采购金额不低于80%。县级医院药品全部实现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价格比政府指导价平均下降37%,与集中招标采购前平均价相比,实际降幅达到10%左右。

部分省份采取措施增强医疗机构在药品招标采购中参与度。一些地方如福建、湖北和江西,省级招标采购平台确定最高限价,以设区的市、县(市)为单位或省属医疗机构联合等方式,在最高限价范围内议价采购,做到量价挂钩。由于改革刚刚启动,效果尚未显现。还有一些地方如广东和重庆,省级平台主要承担服务和监管职能,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在平台上自主议价进行采购,采购价格实时公开,发挥平台的价格发现功能。这种分散采购做法也带来议价能力下降的问题,特别是在价格信息公开后,不少厂商宁愿放弃个别医院乃至个别地区的市场也不愿降价。

(五)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试点县普遍通过加强医保基金管理,确保基金运行安全,控制医药费用过快上涨。57%的试点县探索实施了按病种付费,13%的试点县探索实施了按人头付费,10%的试点县探索实施了按床日付费。

但需要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支付方式改革所覆盖的患者数仍然有限。例如,在开展按病种付费的试点县中,只有24%的试点县按病种付费覆盖患者数占总住院人数的比例超过了10%。二是同一病种在不同地方覆盖的病例数量差别很大,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和按病种付费存在“挑肥拣瘦”,不利于控制费用。

为了解决这两方面问题,各地深化支付方式改革从提升医保经办能力和理顺激励机制两方面“双管齐下”。一方面,注意总结、学习、推广适合自身实际的试点县支付方式改革的成熟经验。另一方面,通过采取医保基金“超支分担、结余留用”的办法,调动医疗机构参与改革的积极性;通过对医务人员遵守临床路径等情况进行奖惩,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六)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不断健全。县域内公立医院数量不多,管理体制相对单一,试点地区的改革主要着眼于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办医权力分散于多个部门,且都没有有效行使对医院的管理职能。二是县级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落实不到位。

法人治理结构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在县政府层面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的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为成员,代表政府履行办医职责。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承担日常工作。这种模式搭建了决策平台,有利于各有关部门围绕县级医院改革发展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提升决策效率。二是在单个医院层面成立理事会。这种模式多存在于县级医院被托管或接受社会捐赠的情形。这种模式下,理事会建立了利益协调机制,有利于平衡各相关方的利益诉求,共同促进医院发展。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整合了办医权力,试点县普遍对县级医院开展绩效考核,强化对医院的激励约束。

试点县县级公立医院普遍具有中层干部聘任权、年度预算执行权、收入分配权;建立了管理委员会等法人治理结构的县级医院一般还有副职推荐权;部分试点县进一步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改变由行政部门组织招聘医务人员的模式,实行医院自主招聘、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取得了较好效果。

(七)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有所创新。编制管理办法得到创新。安徽、江西等省创新编制管理方式,实行编外人员控制数管理,作为购买服务的依据,编外人员控制数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与编制内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用人机制逐步完善。试点地区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是盘活存量岗位,增加增量岗位对人才的吸引力,一是改革岗位总量核定办法,将编内外人员统一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为实现以岗定人奠定了基础。二是优化岗位结构,提高县级医院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对县级医院正高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即评即聘”。三是全面推行聘用制度,通过成立保洁服务中心、安全保卫中心等稳妥安置落聘人员。

分配制度改革的激励作用开始显现。改革后试点县县级医院医生和护士平均年收入得到增长,对医务人员的问卷调查显示,64%的医务人员认为与一年前相比,收入有所增加,但其中大多数认为只是少量增加,近3/4的医务人员理想中的收入水平为现实水平的1.5倍以上。65%的医务人员对工作表示满意, 87%的医务人员认为改革对解决县级医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作用。

(八)分级诊疗格局开始破题。基本模式是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为成员建立医疗联合体,以县级医院的技术能力带动基层发展。建立区域性的临床检验、影像诊断、病理诊断、消毒供应中心,促进优质医疗资源集约共享,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安全。

发挥基本医保对医疗机构行为和患者就医选择的调控作用,主要做法有三方面:一是调整报销政策。包括拉开不同等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的差距和起付线差距,对双向转诊病人不重复计算起付线等。二是改革支付方式。在明确县乡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的基础上,从部分病种起步实行分级诊疗,围绕病种明确诊疗规范、转诊标准和报销政策,探索通过实行定额付费引导患者在基层就诊,实行总额预付引导县级医院下转病人。三是实行约束性措施。青海省明确参保患者需住(转)院的,在统筹地区内实行逐级上转程序,转诊审批是患者办理住院手续和医保基金结算的必要依据。

(九)人民群众开始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一是患者费用增速逐减。改革后县级医院次均诊疗费用和人均住院费用增长率都得到了有效控制,2013年增长率分别为3.2%和6.3%,均低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二是县域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高。64%的试点县患者县域外就诊比例已控制在15%以内;48%的试点县在10%以内,基本达到了大病不出县的目标。三是人民群众对医改进展总体肯定。问卷调查显示,96%的受访患者对当次就诊体验感到满意。96%的患者对当前医改总体比较满意。46%的患者认为医改对解决当前公立医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用明显,另有35%的患者认为能解决部分问题。

二、困难和问题

各地改革进展不平衡,各项改革任务进展也不平衡。由于改革时间尚短,配套政策还不完善,体制机制改革还需要继续深入推进,改革成效尚未充分体现。

(一)破除“以药补医”的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县级医院逐利机制不同程度存在。县级医院医药费用水平与人民群众期盼有一些差距,具体原因包括药品价格虚高的问题比较普遍,县级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没有全部补偿到位,部分医院医务人员收入与业务收入间接挂钩等。

(二)县级医院债务负担较重,影响运行新机制的建立。债务负担给医院正常运行带来较大经济压力。造成这种现象主要有部分县级医院床位规模、设备配备和技术引入超越功能定位,财政投入落实不到位两方面原因。

(三)改革的综合性有待加强,政策设计的可操作性需要进一步提升。改革距离“三医联动”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最终影响了改革成效。县级医院体制机制改革进展不明显,支付方式对医疗机构的激励约束效果有限,药品生产流通、招标采购等方面改革进展迟缓。这些问题的出现,有些源于改革任务缺乏配套文件的支撑;有些源于存在现有政策障碍,地方在政策创新方面往往畏手畏脚。

(四)分类指导尚需强化,针对性有待提高。一些省份的试点方案没有做到分类指导,没有围绕省内不同区域县级医院面临的改革发展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制定差异化的政策,也没有针对不同规模县级医院服务能力、管理水平和经济运行的不同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

(五)组织实施机制尚未理顺,改革存在“肠梗阻”。部分地方的机构改革尚未完成,工作还处于磨合过程中。一些地方改革由分管领导牵头,对调整利益格局怕承担改革风险,推动改革缺乏压力和动力。县级政府囿于权限,政策创新的空间有限。

(六)县级医院服务能力亟待提升,改革的技术和管理支撑不够,制约了体制机制改革发挥作用。由于缺乏成本核算、临床路径、信息化等内部管理的支撑,不少体制机制改革在运行过程中并未产生理想效果。县级医院服务能力与群众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也影响了“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这一改革目标的实现。

三、意见和建议

(一)坚定信心,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当前,不少省份已经在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地方也已在改革的各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中央层面要及时总结经验,制订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凝聚共识,明确责任,攻坚克难,协力同心,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强分类指导,确保2015年全面推开改革。

(二)坚持联动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和协同性。要坚持三医联动,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纳入县域医改的总体范畴中,统筹谋划医疗、医保、医药三方面的改革问题。坚持上下联动,进一步巩固基层医改成效,夯实网底,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带动作用,不断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坚持区域联动,以设区的市为单位,统筹研究城市医院与县级医院、公立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协同发展问题。坚持内外联动,将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与外部政策调整、政府职能转变等结合,同时推进社会办医。

(三)以建新机制为重点,完善县级医院改革配套政策。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打响了县级医院破除以药补医的“第一枪”,要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效,将改革向纵深推进,必须不失时机全面推动补偿机制、价格调整、药品采购、医保支付、人事分配、法人治理、监管机制等体制机制综合改革,中央层面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建机制制定更具可操作性的配套政策。

(四)明确功能定位,完善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明确县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方面的责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县域内卫生资源规划并向社会公开,加强区域规划的约束引导作用,纠正制止盲目扩大建设规模和负债建设势头。以县级医院功能定位为基础,确定县级医院的床位规模、建设标准、设备配置标准、人力资源配备标准和专科发展要求,做到“五配套”。以县级医院为龙头,推动建立县级医院与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不断完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

(五)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紧紧围绕降低患者县域外就诊率、实现“大病不出县”为目标,加快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创新卫生人才使用评价,制定更加符合县域医疗卫生发展状况的职称评定办法。制订县级医院专科能力建设规划,将县外转出率较高的临床薄弱专科作为建设重点,在对口支援、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信息化建设、临床路径管理等方面形成政策的叠加效应。出台有利于吸引人才在县级医院工作的优惠政策,研究设立专科特设岗位,合理确定财政补助标准,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加强县级医院人才队伍建设。

(六)理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发挥省级政府的改革统筹和政策创新作用,围绕中央顶层设计出台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改革实施方案,建立省级层面的督导考核制度。要充分调动地市级政府组织推动改革的积极性,在价格调整、药品采购、收入分配、医保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鼓励设区的市组织所辖县(市)突破现有政策藩篱,大胆探索,为改革创造经验。试点县政府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同志要具体负责,切实将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务院医改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政策,对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地区,要收回有关补助资金。

(七)加强培训和宣传。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在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文件出台后,要及时对省、市、县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开展政策培训,同时围绕政策实施加强技术培训,明确各项改革的操作办法,提升改革者落实政策的能力。要通过舆论宣传,一方面让医务人员切实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提升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合理引导各方预期,营造有利于改革拓展和深化的社会氛围。同时不断总结挖掘县级医院综合改革的典型经验并予以宣传推广。 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

第14篇:株洲环保综合督查试点的初步成效和启示(定稿)

株洲环保综合督查试点的初步成效和启示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刘尧臣

去年5月,环保部决定由华南环保督查中心在我省株洲市开展为期一年的环保综合督查试点,至今已基本结束。这是新形势下探索环保工作新途径的一次重要尝试。为了了解和借鉴试点中的成功经验,我最近带有关方面的同志专程赴株洲作了一次调查,颇受启发。

这次试点选择株洲这个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矛盾比较突出的老工业城市,定性为综合督查,很有针对性。部领导为试点工作确定了十分明确的指导思想,要求着眼全局,突出宏观督查,推动构建长效机制,整体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华南环保督查中心不负重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呈现出几个鲜明的特点:一是督查的范围广,层次深。从一开始即将该市的整个经济活动纳入视野,分别从市、县党委政府的经济工作决策和指挥层面,发改、财政、经信、国土、环保、住建、农林水等各相关部门经济管理和执行层面,企业经济运行落实层面三个大的层次作全面剖析,从政府到企业,又从企业到政府相互追溯,力求对环保工作的方方面面把清脉搏;二是督查的形式和方法多样。不仅派驻工作队伍,还安排干部到当地环保部门挂职,不仅广泛全面收集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涉及经济活动的一系列现有资料,还派人多次列席

第15篇:省环保督查整改台账

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16年7月16日至8月16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1月15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省委、省政府反馈了环境保护督察意见,严肃指出了存在的环境保护推进落实不够有力、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比较突出、部分地区环境形势十分严峻、局部地区生态破坏较为严重、一些突出环境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等5个方面的问题,明确提出了坚决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强化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有关问题整改落实、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等4个方面的意见建议。这次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的环境保护督察,是对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的一次“全面体检”,是查找和解决我省环境问题的一次“把脉会诊”,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我省工作的重视和关心。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问题切中要害,精准深刻,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使我们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增强了抓好整改的责任和动力;意见建议客观中肯,具体明确,完全符合我省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使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努力方向和工作着力点。我们完全赞同,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深刻反思、主动认领,绝不回避、绝不推诿、绝不遮掩、绝不护短。全省各地、各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以对中央负责、向中央看齐的态度,把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做到全面整改、抓紧整改、彻底整改。现就抓好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建设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最普惠的民生,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问题导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持续改革创新为动力,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促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加强生态系统建设,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河南,为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作出应有贡献。

二、整改原则

(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河南省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管地方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本地区整改和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厘清责任边界,层层传导压力,全面压实责任,切实推动整改。

(二)问题导向,全面整改。对照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逐句分析,逐条归纳,逐项盘点,逐一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拉单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做到不查清问题不放过、不查清责任不放过、不整改到位不放过,确保问题不遗不漏、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结果高质高效。

(三)长短结合,有序推进。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限时解决;需要阶段推进的,立即着手,抓紧整改,稳步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发力推进,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保证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四)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既从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考核问责等方面提出整改措施,又针对督察反馈意见,在改善大气、水、土壤、生态环境质量以及推动结构调整、化解过剩产能、防范环境风险、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科学有效的整改措施,建立完善相应的环境保护制度,上下联动,点面结合,全面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五)统筹兼顾,推动工作。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纳入全省大局,与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注重实效,全程推动,加强协调,互促互进,加快补齐我省生态环境短板,以督察整改推动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切实把督察成果体现好、运用好、巩固好。

三、主要目标

到2017年,全省优良天数达到200天以上,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66微克/立方米以下,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108微克/立方米以下,四大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52.1%以上,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断面比例降至18.1%以下,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6%,设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率达到94%。

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空气和水环境质量明显提高,森林覆盖率持续增长,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其中,全省省辖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四大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57.4%,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断面比例低于9.6%,省辖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5%,省辖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8%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7%,森林覆盖率达到25%,“三区两线”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达到70%。

四、整改措施

认真对照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5个方面的问题和4个方面的意见建议,梳理出95项整改任务,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具体见附件)。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环境保护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纳入省委、省政府中心组学习和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体现在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讲话和重要文件中,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充分认识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环境、环境质量就是生活质量、保护环境就是保障民生,建立健全推动环保工作落实的保障机制,实行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督查制度,切实做到领导力量到位、资金投入到位、执法检查到位、督导问责到位。

(二)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执行《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豫办〔2016〕33号)和《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豫办〔2016〕32号)有关要求,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形成推动环保工作的强大合力。省委、省政府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省委常委会将听取环境保护工作汇报纳入省委季度重点工作及要事预安排,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省政府常务会原则上每季度研究1次;各地党委至少每季度、政府至少每月研究1次环保工作,及时解决环境保护重大问题。健全完善生态文明考核机制,优化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方面的指标体系,加大环境保护内容在考核体系中的权重,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考核列入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将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生态效益、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实绩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予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

(三)切实加快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煤炭、玻璃、电力、钢铁、水泥等过剩产能,全面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和生产线,有力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组织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和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排查整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实施关闭淘汰,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限期整改。加快提高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实施以梯级和高值化利用为重点的先进生物质能示范工程,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快速发展,合理开发利用地热能。大力实施气化河南工程,加快产业集聚区集中热源改造,推进电代煤、气代煤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逐步降低煤炭消耗比重,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燃煤煤质,全省产业集聚区基本建成集中热源。全面推广使用国家第五阶段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所有加油站、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

(四)深入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持续打好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精确、精细”,聚焦重点源头、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狠抓控排、控煤、控尘、控车、控油、控烧“六控”措施落实。积极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对省辖市城市建成区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面实施拆除或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对工业燃煤锅炉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对城市新开工工地实行全过程监控,对渣土运输车实行自动密闭改装,淘汰全省所有黄标车,建立完善扬尘污染“一票停工”、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等长效机制,强力推行秸秆禁烧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全面启动全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河长制”,出台实施方案和专项工作方案,推进产业集聚区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八小”企业,整治九大重点污染行业,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强化总磷污染防治,依法关闭、拆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建立环境流量调度机制,推进水系连通和中小河流治理,力争提前一年达到国家下达我省的“十三五”水质目标。开展全省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出台《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工程,对受污染地块实行用途管制,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目标要求。

(五)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强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全面排查沿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破坏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加大湿地保护资金投入,开展湿地恢复,加强三门峡水库、小浪底水库库区绿化,建设沿黄两岸防护林,强化对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依法打击违法采砂、采矿、开垦等问题。推进矿山生态保护工作,系统梳理自然保护区内采矿权现状,分类提出差别化的补偿和退出方案,分步推动解决自然保护区内采矿权问题。开展“三区两线”范围内露天矿山开发及矿山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对拒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的在建矿山、生产矿山,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向社会公布,严肃依法查处。防范赤泥库和各类尾矿库环境风险,提高尾矿库准入标准,严把新建项目、闭库项目审批关,研究推广尾矿充填、综合利用、干式堆存、高标准建库等技术方案,深入开展赤泥库和各类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加强尾矿库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各类尾矿库环境风险。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以持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落实,解决影响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对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紧盯不放、一查到底、坚决追责,涉及到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部门查处,从严从重打击监测数据造假、完成环保目标任务造假、问题整改造假等恶意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环保守法守规常态化。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河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由省委书记谢伏瞻、省长陈润儿负总责。省委、省政府成立河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省长陈润儿任组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翁杰明,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许甘露,副省长张维宁任副组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监察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南黄河河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全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反馈整改组和案件查办组。省环境保护厅厅长李和平任办公室主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环境保护厅有关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厅、商务厅、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负责同志任办公室成员。办公室主要负责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会同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及有关部门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反馈整改组由省环境保护厅牵头,主要负责制定、对接和上报督察整改方案;案件查办组由省监察厅牵头,主要负责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及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的其他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按照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对照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亲自抓、负总责,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整改落实,确保圆满完成环保督察整改各项工作任务。各项整改事项的责任单位切实负起责任,细化措施,把握进度,相互配合,推进任务落实到位。同时,各地、各部门对照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切实堵塞漏洞。

(三)严格督导检查。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制定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台账,挂账销号,挂牌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强化问责,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过程中态度含糊、工作不力的,该通报的通报,该问责的问责,该追责的追责,确保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20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清单,以及督察中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十分突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恶化、达不到国家重点任务目标考核要求,或者党政领导干部在环境保护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滥用职权,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依法依规依纪调查处理到位。同时,对领导不负责、监管不到位、企业不守法导致生态破坏、污染严重的,公开曝光,重拳出击,铁腕治污,严肃追责,确保全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五)及时公开信息。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及时通过中央和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省委、省政府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20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的调查处理意见,征得中央环保督察组(国家环保督察办)同意,按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附件:河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 河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

2016年7月16日至8月16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1月15日,督察组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涉及我省5个方面问题和4个方面的意见建议。为贯彻落实督察组和省委、省政府督察整改工作要求,切实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制定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关于环境保护推进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主要包括思想认识、部署落实、考核问责等方面的18项整改任务。

(一)2013年以来,河南省对环境保护工作思想认识尚有不足,部署落实和考核问责不够有力。全省环境保护责任虚化、压力衰减,环境保护推进不够有力,重增长、轻保护情况普遍。

整改目标:将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压实,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整改措施:

1.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绿色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河南等纳入省委、省政府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研讨、专家辅导、印发学习成果等,提升环境保护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2.认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3.落实《河南省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和《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充分运用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生态效益、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实绩考核结果,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落实。

4.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督查机制,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定期就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

责任领导:穆为民,朱焕然,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政府(责任单位不分先后,下同)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二)在督察组与省级领导谈话中,多数同志反映,河南省在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时,一些地方不少同志存在“短痛论” “条件论”和“过程论”。有的认为,河南省主要矛盾是发展不足,当前阶段环境污染不可避免,不如放开手脚在短期内牺牲环境换取增长;有的认为,当前全省大气污染严峻形势主要受地形、降水、风力等外部条件影响所致,不愿从自身工作方面查找原因;还有的认为,污染问题是多年发展累积的,治理起来必然需要一个长期过程,目前国家环境保护要求过高、过严。有些同志反映,在干部绩效考核中,未充分考虑环境变差因素。

整改目标:全省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充分认识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环境、环境质量就是生活质量、保护环境就是保障民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

2.以五大发展理念教育培训为引领,依托各级党校、“三学院两基地”等教育阵地和平台,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列入主体班次的必修课程,通过高级研讨班、专题培训班和实地调研、实践锻炼等形式,引导领导干部形成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思维方式。

3.将中央关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充分体现在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讲话和重要文件中,引导全省各级各部门把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4.严格落实《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予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

责任领导:孔昌生,穆为民,朱焕然,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三)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南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主要通过省委、省政府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集体研究不多。经核查有关记录,2013年至2015年,省委召开常委会100次,研究议题456个,环境保护议题2个;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79次,研究议题348个,环境保护议题10个。

整改目标:省委、省政府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环境保护工作。

整改措施:

1.省委常委会将听取环境保护工作汇报纳入省委季度重点工作及要事预安排,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省政府常务会原则上每季度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确定全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总体思路、工作要求和主要目标,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环保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大气、水、土壤等环境保护重大专项工作等事项,纳入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省长议事会议题。

责任领导:穆为民,朱焕然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四)2015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河南省委、省政府虽然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等文件要求制定了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工作方案,但由于部门职责不清,贯彻落实不力,导致许多工作任务推进缓慢。

整改目标: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和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切实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地方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环保工作格局,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整改措施:

1.省委、省政府已出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明确了各级党委和政府、5个党委部门、38个政府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同时结合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我省相关文件,将环保重点工作任务明确相关部门,做到分工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2.省委、省政府已出台《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追究。7月份以来,各地党政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已对工作推进缓慢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和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对部分环境违法违规企业单位和空气污染指数不降反升地区的地方政府进行公开约谈,对重点治理任务推进缓慢、不作为、慢作为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

3.按照有关部门工作职责、目标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严格实行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生态破坏严重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责任领导:穆为民,朱焕然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环境保护厅

配合单位: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已完成,长期坚持

(五)随机抽查鹤壁、濮阳两市,近年来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环境保护工作也很少见。

整改目标:建立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政府定期研究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整改措施:

1.各地党委至少每季度、政府至少每月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及时解决环境保护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完成各项环保目标任务。

2.市委、市政府不定期召开议事会,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研究解决环保问题,安排部署具体工作。

3.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和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建立完善督查督办制度,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落实。

责任领导: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和政府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六)2015年,在省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中,郑州市考核结果为未完成,但省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中,郑州市考核结果为优秀。

整改目标:建立科学合理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体系。

整改措施:

1.针对2015年度市县考核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在今后考核评价工作中进一步完善措施。

2.修改《河南省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工作办法》,加大节能环保类指标权重或实施“一票否决”制,推动市县考核工作科学发展。

责任领导:翁杰明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人:刘伟

配合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统计局,省环境保护厅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办法修改,长期坚持

(七)2014年全省空气质量全面下降,但17个地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考核体系,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终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整改措施:

1.2015年对《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增加“PM10或PM2.5年均浓度与上年度相比不降反升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条款。当年,省政府对考核不合格的郑州、平顶山、新乡、焦作4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省环境保护厅对郑州高新区和管城区、平顶山新华区、新乡卫滨区、焦作开发区实施区域限批。

2.2016年严格依据《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省辖市实施“一票否决”,并约谈相关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

责任领导:张维宁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

责任人:李和平

完成时限:2017年1月完成上年度考核,长期坚持

(八)2015年8月修订的《河南省产业集聚区考核评价办法》,涉及污水、垃圾处理等方面考核权重出现下降。

整改目标:完善产业集聚区考核评价体系。

整改措施:根据环境保护需求和产业集聚区发展实际,修订《河南省产业集聚区考核评价办法》,适当提高污水、垃圾处理等方面的考核权重。

责任领导:翁杰明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人:刘伟

配合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统计局

完成时限: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办法修改,长期坚持

(九)2008年河南省委、省政府要求县县建设产业集聚区,这为推进产业集约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截至目前,全省183个产业集聚区仍有61个未按规定建成投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整改目标:产业集聚区全部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整改措施:

1.对全省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梳理,建立台账,全面掌握项目建设情况。

2.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协同推进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其中对已建成投运的,加强日常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建成未正常运行的,明确整改时限,尽早稳定运行;对正在建设的,督促其加快建设,尽早投运;对尚未开工建设的,尽快完善前期手续,早日开工建设。

3.对目前产业集聚区废水量较少,确需依托原有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污水集中处理的,加强配套管网建设,确保产业集聚区排放的废水全部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领导:张维宁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

责任人:李和平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时限: 2017年12月底前全部建成产业集聚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十)89个产业集聚区规划发生重大调整而未依法开展规划环评。

整改目标:89个产业集聚区完成规划环评,建立完善规划与规划环评协调联动机制。

整改措施:

1.督促89个产业集聚区加快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调度,对编制完成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尽快组织审查工作。

2.建立规划与规划环评联动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凡未完成规划环评的,不予批复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翁杰明,张维宁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

责任人:刘伟,李和平

完成时限:2017年6月底前完成89个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长期坚持

(十一)新乡市获嘉县产业集聚区以煤化工产业为主,紧邻县城而建。

整改目标:加快完成居民搬迁工作。

整改措施:

1.获嘉县政府制定产业集聚区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

2.在工业园区安装高精度气体在线监测报警器,加强中新化工厂区周边监测预警,及时应对大气污染扰民问题。

责任领导:王登喜

责任单位:新乡市政府

(十二)三门峡义马产业集聚区义马气化厂等多家煤化工紧临建成区,需严格排查,限期整改隐患。

整改目标:加快完成居民搬迁工作。

整改措施:

1.义马市委、市政府把居民搬迁工作纳入相关单位年终目标考核,开展有针对性的督导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对工作推进不力,任务完不成的严肃问责。

2.相关企业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搬迁方案,做好居民搬迁工作。

责任领导:安伟

责任单位:三门峡市政府

(十三)洛阳孟津县在永金化工20万吨乙二醇项目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后,又规划建设36万平方米安置社区,部分位于卫生防护距离内。

整改目标:按时完成居民搬迁工作。

整改措施:孟津县委、县政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与洛阳永龙能化有限公司协商,将防护距离内的3栋居民楼交付给永龙公司使用和监管,并妥善做好后续工作,彻底解决项目卫生防护距离问题。

责任领导:刘宛康

责任单位:洛阳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3月底前

(十四)焦作豫农生物科技产业园或存在违规引进限制类产业,或侵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环境污染严重问题,不仅带来大量环境问题,也制约产业集聚区可持续发展。

整改目标:解决产业集聚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推动园区可持续发展。

整改措施:开展产业园区全面排查工作,对存在违规引进限制类产业、侵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依法依规整改到位;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

责任领导:徐衣显

责任单位:焦作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3月底前,长期坚持

(十五)洛阳嵩县产业集聚区或存在侵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违规引进限制类产业,或环境污染严重问题,不仅带来大量环境问题,也制约产业集聚区可持续发展。

整改目标:解决嵩县产业集聚区侵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问题,严格控制引进限制类产业和严查环境污染问题,推动产业集聚区可持续发展。

整改措施:

1.嵩县政府将嵩县产业集聚区压占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部分从产业集聚区规划区中调出,并按程序上报审批。

2.对产业集聚区内入驻企业进行排查,对限制类产业,实施搬迁或转产;对环境污染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责任领导:刘宛康

责任单位:洛阳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3月底前,长期坚持

(十六)濮阳范县产业集聚区或存在环境污染严重,或违规引进限制类产业,或侵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问题,不仅带来大量环境问题,也制约产业集聚区可持续发展。

整改目标:解决产业集聚区内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推动园区可持续发展。

整改措施:

1.组织开展产业集聚区内拉网式排查,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关闭;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实施取缔。

2.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查,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清理拆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违法项目。

责任领导:宋殿宇

责任单位:濮阳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查,2017年3月底前完成拉网式排查和整改工作,长期坚持

(十七)全省环境质量形势也十分严峻,2015年全省PM10浓度均值135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80微克/立方米,两者浓度在全国31个省(区、市)排名分别位列第三和第一。2016年上半年,全省PM10和PM2.5浓度分别为144微克/立方米和77微克/立方米,均位列全国第二,目前河南省已成为全国大气污染最严重地区之一。

整改目标:持续开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国家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到2017年,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达到108微克 /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66微克 /立方米以下,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00天以上。

整改措施:

1.坚决打好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扬尘污染治理,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管控措施,对1.1万家项目工地进行综合整治。突出燃煤污染防治,全部完成统调机组超低排放任务,推动电能替代、天然气替代煤工作,减少煤炭消费总量。推进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完成3492台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1785台工业锅炉提标治理、103台水泥粉磨站治理、1426台工业炉窑提标治理、329家表面涂装企业、124家包装印刷企业和80家石化企业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治理任务。加强劣质散煤管控,以现有2358个散煤销售点为重点,依法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经营行为,坚决取缔劣质散煤销售点。强化油气污染治理,查处黑加油站点1.1万家,查扣油品1499.7吨,拆除加油机7024台,罚款1325.83万元,治安拘留3935人。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淘汰20.9408万辆黄标车和19.3533万辆老旧车,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任务。截至2016年12月底,我省PM10浓度为1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2%;PM2.5浓度为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8%;优良天数196天,同比增加13天,空气质量有效改善,努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建立完善扬尘污染“一票停工” “黑名单”,环境执法“双随机”、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排污许可等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对城市新开工工地实行全过程监控,完成渣土运输车自动密闭改装,大力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对工业燃煤锅炉开展超低排放改造,研究制定超低排放地方标准,实施钢铁企业一级清洁生产水平改造,建成重点行业全覆盖的自动监控体系。加快推进电能、天然气和清洁型煤替代散煤,全省产业集聚区基本完成集中热源建设。完成有机化工行业VOCs综合治理,开展餐饮行业VOCs污染治理,制定印发VOCs排放标准。淘汰全省所有黄标车,继续提升普通柴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严格实施重污染天气应对应急管控,精准实施水泥、钢铁、铸造等重点行业错峰生产。持续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责任领导:许甘露,张维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十八)全省四大流域干流水质虽然总体稳定,但一些支流污染问题突出,与2013年相比,2015年全省纳入监测的16个重点小流域有5个污染程度明显上升,占比31%;纳入国、省控监测的49条河流94个监测断面中,14条河流24个断面污染程度明显上升,分别占比29%和26%。

整改目标:确保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力争2019年达到国家下达我省的2020年水质目标,省辖四大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57.4%,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断面比例低于9.6%,省辖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到2017年,四大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52.1%以上;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断面比例降至18.1%以下。

整改措施:

1.着力解决部分河流断面水质变差的问题。加大双洎河、宏农涧河、包河、沱河治理力度,要求限期整改。做好全省地表水总磷污染防治工作。开展造纸、焦化、氮肥、农副食品加工、毛皮制革、印染、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电镀等九个重点污染行业专项治理。做好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调整工作,依法开展畜禽养殖清理拆除工作。截至2016年12月底,国家94个水污染防治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54个,占57.4%(达到国家要求的高于51.1%的目标),劣Ⅴ类水质断面12个,占12.8%(达到国家要求的低于19.1%的目标)。全省18个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县(市)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135个)水质达标率达到81.7%。

2.全面启动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印发《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制定《河南省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制度》、《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奖惩制度(试行)》2项制度,出台淮河、海河、黄河、长江、饮用水源、南水北调中线、黑臭河流、农村、突发环境事件等9个攻坚方案。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厂总磷、总氮等所有污染因子稳定达标排放。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制革、印染、造纸、炼焦、塑料加工、电镀、染料、农药等 “八小”企业,整治造纸、焦化、氮肥、农副食品加工、毛皮制革、印染、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电镀等九大重点污染行业,工业企业外排废水达到当地水环境质量要求和总量控制要求。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依法关闭、拆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建立完善环境流量调度机制和主要闸坝联合调度机制,建设跨流域、跨区域水资源调配工程。采取截污纳管、面源控制、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生态净化、活水循环、清水补源等措施,力争省辖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减少农业农村面源污染。

责任领导:许甘露,张维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二、关于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主要包括新增燃煤小锅炉问题突出、油品质量管控不到位、过剩产能化解和落后产能淘汰存在薄弱环节、矿山环境治理工作滞后、环境处罚资金收缴不到位等方面的25项整改任务。

(十九)河南省有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存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大气十条”“水十条”明确的目标任务有些没有完成,环境保护工作处于被动地位。

整改目标:对有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存在的环保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倒逼责任落实。

整改措施:

1.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环保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进行责任追究。

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形成党委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共同监管、片区责任到人、工作任务具体、信息反馈流畅、奖惩渠道明晰的工作机制,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责任领导:翁杰明,张维宁

责任单位:省监察厅,省环境保护厅

责任人:刘荃,李和平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二十)2013年9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要求,除必要保留的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应于2017年底前全部淘汰。

整改目标:完成全省18个省辖市建成区所有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

整改措施:组织对城市建成区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锅炉全部拆除或改造为清洁能源。

责任领导:许甘露,张维宁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

责任人:李和平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二十一)2013年9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各地原则上不得新增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但2014年至2015年,河南省质监部门新注册10蒸吨/时及以下锅炉2713台。

整改目标:2014年至2015年新注册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2713台全部注销。

整改措施:

1.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2713台以及2016年上半年新注册的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实施全面整改,撤销锅炉的注册手续。

2.严把注册关口,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规定开展锅炉注册登记工作,对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明令禁止准入的锅炉,不予注册登记。

责任领导:徐济超

责任单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责任人:李智民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二十二)现场随机抽查洛阳、商丘、新乡等地,发现一些新注册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还安装于城市建成区,且多数没有配套治污设施。

整改目标:省辖市建成区禁止新建10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

整改措施:

1.组织对城市建成区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锅炉全部拆除或改造为清洁能源。

2.严把注册关口,省辖市建成区内禁止新增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责任领导: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完成锅炉拆改,长期坚持

(二十三)全省商品煤煤质监管主要责任部门频繁更换,工业和信息化、质监、工商、环境保护等部门均未组织开展煤质检查。

整改目标:质监、工商、工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商品煤煤质标准、流通、生产加工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燃煤管控和污染防治。

整改措施:

1.2016年12月31日前,制定《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河南省散煤质量快速筛查暂行办法》,《民用洁净型煤》(河南省地方标准),为燃煤管控提供技术性支持。

2.组织开展全省散煤销售点拉网式排查,对无照、无手续散煤销售点和燃煤散烧单位下达关闭取缔通知书,责令业主限期自行拆除设施、清理场地、处置库存散煤。

3.组织开展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和燃煤散烧单位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全面强制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位于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经销散煤为劣质煤等4类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和燃煤散烧单位。

4.加强对生产加工环节煤炭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检工作,加大对煤炭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生产加工环节煤炭质量监督抽检的覆盖面,严厉打击生产加工劣质煤炭产品违法行为。

5.严格落实《河南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禁止购销和使用劣质散煤;要求各地定期对保留的散煤销售点散煤质量进行抽检,凡销售达不到煤炭商品煤质量标准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责任领导:徐济超,张维宁

责任单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责任人:李智民,马林青,王照平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二十四)郑州市为方便本地煤矿销售,在制订煤质标准时,未对灰分提出要求。

整改目标:明确煤质灰分标准。

整改措施: 2016年7月19日,郑州市政府印发《郑州市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明确规定“全市民用煤煤炭质量达到灰分≤32%、全硫含量≤0.4%,发电企业和其他工业企业使用灰分≤32%、全硫含量≤0.5%的低硫优质煤”,并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

责任领导:程志明

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

完成时限: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十五)新乡市制定的煤质标准宽于河南省的标准要求。

整改目标:执行省颁布洁净型煤质量标准,落实《河南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河南省商品煤质量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加强生产加工环节商品煤质量监督,加大工业企业使用燃煤质量抽查力度,制定严格的洁净型煤质量标准,依法查处违规生产、加工不符合质量标准商品煤的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王登喜

责任单位:新乡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二十六)发展改革部门未按照省蓝天工程要求制定燃煤总量控制方案,也未将控煤目标分解落实到有关地市和企业。

整改目标:制定燃煤总量控制方案,将控煤目标分解落实到有关地市和企业。

整改措施:

1.2016年9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加强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目标控制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6〕1136号),对各地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工作重点。

2.研究制订全省“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分解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督导各地制订出台燃煤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把控煤目标分解到县(市、区)和重点企业。

3.督促大气污染重点城市制订煤炭减量替代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实现煤炭消费减量目标。

责任领导:翁杰明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人:刘伟

完成时限:2017年6月底前,印发全省“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2017年年底前,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制订出台燃煤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将控煤目标分解至县(市、区)和重点企业。

(二十七)新乡市2014年和2015年原煤消费量分别为1646.0万吨和1782.8万吨,同比上年分别增长6.5%和8.3%。

整改目标:从2016年开始,新乡市年均煤炭消费下降3%以上;到2018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627万吨以内。

整改措施:

1.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与能源消费总量,加快提高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优化能源结构,降低原煤消费总量。

2.出台奖补政策,扶持城市燃气供热和热电联供、高效能工业用气,实施管道天然气“镇镇通”工程,加快推进“煤改气”“电能替代”示范点任务建设。

责任领导:王登喜

责任单位:新乡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二十八)河南省2015年应全面供应国四标准车用柴油,但据调查,中石油、中石化2015年供应河南省柴油总量517.3万吨,其中,低于国四标准的普通柴油占比46.6%,河南省其他渠道供应柴油约508万吨,基本都不能满足国四标准要求,导致大量普通柴油作为车用柴油使用。

整改目标:全面供应国五标准车用乙醇汽油和柴油。

整改措施:

1.省政府2016年9月7日印发了《河南省推广使用国家第五阶段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质量升级工作方案》,严禁国五以下油品进入河南省。

2.加快国五油品质量升级置换,严格监控油品的“进、销、存”等各个环节,统筹铁路、汽运、管输三种方式,并对油库进行施工改造。2016年10月28日全省中石化系统内所有在营站点完成国五油品置换,11月1日全省中石油系统内完成国五油品升级置换工作,比国家规定的国五推广要求提前两个月。

3.加强车用柴油质量监督检查,加大油品质量检测频率,严禁加油站以普通柴油冒充车用柴油销售,对查出的违规加油站严厉查处。将乙醇汽油封闭运行纳入监管范围。

4.加大宣传力度,下发政府通告6500份,设计印发海报2000张、宣传折页20万份,引导公众支持配合油品升级。

责任领导:翁杰明,张维宁,舒庆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中石化河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河南销售分公司

责任人:刘伟,焦锦淼,焦德才,马生荣

完成时限: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十九)全省黑加油站点数量众多,并长期销售低劣质油品,直至2016年7月才开展黑加油站查封取缔工作。

整改目标:全面取缔所有黑加油站。

整改措施:

1.建立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出台规范性文件,由商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明确监管权责,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监管工作机制。

2.持续打击“黑加油站点”不放松,对加油站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对发现的 “黑加油站点”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的案件线索,顺线追踪,依法予以打击。

责任领导:许甘露,徐济超,舒庆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公安厅

责任人:焦锦淼,马林青,吕宏跃

完成时限:2017年3月底前,长期坚持

(三十)工商部门虽对正规加油站油品进行抽查,但对抽检不合格的没有采取有效惩罚措施。

整改目标: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依法对油品不合格加油站从严处罚。

整改措施:

1.加强成品油油品质量监管,加大油品质量抽检工作,严厉打击成品油质量违法行为,做到对油品来源查不清的不放过、违法事实查不清的不放过、处罚不到位的不放过。

2.对抽检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进行公开发布、及时曝光。

3.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建立完善大要案件挂牌督办制度。

责任领导:徐济超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责任人:马林青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三十一)2014年全省开始部署油气回收治理工作,但完成时限一拖再拖,截至目前仍有近半任务没有完成。

整改目标:全省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全部完成。

整改措施:

1.开展现存合法加油站摸底排查,7762家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对新发现的加油站,责令立即停业整改。

2.2016年12月底前,全省2663辆油罐车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11辆老旧油罐车全部收回道路运输证,退出运输市场。

责任领导:翁杰明,张维宁,舒庆,徐光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责任人:李和平,张琼,刘伟,焦锦淼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三十二)2013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严禁新增钢铁产能,但永城市闽源特钢2014年10月新建1080立方米高炉和60吨转炉各一座,并于2015年建成投产。

整改目标:关停1080立方米高炉,完成产能置换。

整改措施:

1.关停1080立方米高炉,制定关停设备监督方案,按月监督关停设备情况,确保设备封存完好。

2.依法依规推进1080立方米高炉产能置换工作。

3.做好职工安置和社会稳定工作。

责任领导:翁杰明,张维宁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永城市政府

责任人:王照平,刘伟,李中华

完成时限:2017年4月1日前

(三十三)安阳市有关部门将汇鑫特钢2台不足60平方米烧结机违规认定为一台111平方米烧结机。

整改目标:严格依纪依法处理,杜绝此类事件。

整改措施:

1.对汇鑫特钢烧结机进行重新核定,属于淘汰范围的坚决予以淘汰。

2.对有关部门乱作为行为,予以严肃追责。

责任领导:王新伟

责任单位:安阳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三十四)洛阳市洛钢集团36平方米环形烧结机应于2011年前淘汰,但仍在生产。

整改目标:拆除落后生产设施。

整改措施:孟津县成立洛钢集团烧结机淘汰工作领导小组,专人驻厂,统筹推进,督促企业完成烧结机淘汰工作。

责任领导:刘宛康

责任单位:洛阳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三十五)随机抽查新乡市水泥产能情况,就发现寰宇建材、金马建材、原平水泥、天泰水泥等企业落后水泥磨机仍未淘汰到位,部分设备正在生产运行。

整改目标:淘汰寰宇建材、金马建材、原平水泥、天泰水泥等企业落后磨机等落后产能。

整改措施:

1.立即淘汰寰宇建材、金马建材、原平水泥、天泰水泥等企业落后产能。

2.结合产业发展方向,严格按照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每年提出淘汰落后产能具体实施方案,分区域明确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责任领导:王登喜

责任单位:新乡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完成4家企业淘汰,长期坚持

(三十六)2010年以来,全省煤矿环境恢复保证金仅使用约2亿元,账户沉淀约28亿元。截至目前,全省需修复治理矿山面积达8.11万公顷,其中无主矿山2.78万公顷。

整改目标:督促煤矿企业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减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存量,实现煤矿地质环境应治必治、应治皆治。全面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责任,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及时治理;“三区两线”历史遗留问题恢复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整改措施:

1.改革企业已缴存保证金的使用返还方式,消化账户沉淀资金;允许煤矿企业集团在同一县(市)行政辖区范围内不同煤矿间调剂使用已缴存保证金,加快具备治理条件的治理项目尽快实施。

2.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方案,开展“三区两线”范围内露天矿山开发及矿山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3.组织编制省、市、县三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规划,对“十三五”期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做出详细安排。

4.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工作,系统查明在建矿山、生产矿山、废弃矿山、政策性关闭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类型、分布、规模和危害程度,进一步明确各类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责任主体。

5.开展煤矿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履行情况专项核查,向社会公布应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工作煤矿及项目名单。

6.督促各级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建立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库。

7.将煤矿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情况、治理工程进度等纳入“两随机一公开”监管体系,对拒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的在建矿山、生产矿山,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向社会公布,严肃依法查处。

责任领导:翁杰明,徐光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

责任人:朱长青,王东伟

配合单位:省政府国资委,省环境保护厅

完成时限:2017年1月底前出台新的煤矿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使用与返还办法,3月底前完成煤矿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法定义务情况专项核查工作。2016年底前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方案和“三区两线”范围内露天矿山开发及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意见;2017年底前完成全省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工作;2018年6月前完成省、市、县三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工作。

(三十七)截至2015年,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自然保护区设立采矿权118宗,其中,70宗是在自然保护区划定后违法设立的,矿区面积达294.5平方公里。

整改目标:清晰界定各类自然保护区范围,系统梳理自然保护区内采矿权现状,分类提出差别化的补偿和退出方案,分步推动解决自然保护区内采矿权问题。

整改措施:

1.完成各类自然保护区勘测定界工作,并公布各类自然保护区范围。

2.按照公布的自然保护区范围,系统查明自然保护区内采矿权的现状,提出分类处置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退出时限。

3.按照分类处置方案对自然保护区内已设采矿权进行处置,确保非经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采矿权逐步退出。

第16篇:环保督查表态发言(3分钟)

表 态 发 言

2017年5月19日

各位领导:

我镇4处隐患被市列为挂牌整治督办事项,其中协同整改1处、牵头整改3处。环保方面,中央督察组交办配合整改信访件1件,市县督察反馈牵头整改问题6件。根据要求,表态如下:

一、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对列入清单的隐患、问题,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按照各级要求,围绕问题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见底见效,集中力量整改,全力以赴落实,坚决整治好、整改好。

二、紧扣时限要求抓整改。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倒排时间、挂图作战。在规定时限内能迅速见效和完成的,迅速行动,立行立改;解决周期较长的,倒排时序,加快推进。对环保问题突出的企业,按照限期整改、达标复产、建议搬迁的思路推进整改。对“石材加工企业”和违法违规环保项目,坚决关停。

三、压实工作责任抓整改。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紧拎在手、靠前紧抓,抓调度、抓督查、抓问题解决。同时,层层传递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统筹有度、措施有力、推进有序、落实有效,确保不懈怠、不含糊、不拖全县后腿。

第17篇:项目综合督查工作建议

项目综合督查工作建议

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2012-8-16

县委政府:

下半年工作,固定资产投资是重中之重。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直接体现是项目推进的质量和速度。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搞好投资项目的综合督查工作,根据近期督查工作的体会及三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基本到位的实际,按照下半年全县经济运行分析会上杨波县长的明确要求,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就如何更加有效地开展好项目综合督查,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调整督查工作格局,实行面上督查与分片包干相结合,定期督查与跟踪督促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两办督查室及原项目督查组负责面上督查,三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按照《镇宁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派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镇党办通字【2012】144号)划定的监督范围,分别具体督查监督范围内单位部门涉及的投资项目。纪工委(监察分局)内部再根据人员特点进行细化,做到督查任务明确、督查对象清楚、督查要求具体,责任落实到人。三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与面上督查组加强协作沟通,及时掌握、反馈和处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使督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纪工委(监察分局)再在责任区内实行一周一督查,重点项目专人负责,不间断跟踪,全过程督查的工作方式。使 1

专项督查具体化,进一步提高项目推进的速度和质量。

二、调整督查工作方式,实行行政督查与效能监察相结合,奖励与惩罚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工作办法。

将行政督查与效能监察相结合,充分发挥行政效能监察的职能优势,制定内容具体,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督查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内容包括“出勤情况,推进情况,对象评议,领导考核等”,对督查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确保督查工作健康、有序、有效进行。同时对项目实施的责任单位制定《项目推进绩效考核办法》,内容包括“主要领导重视程度,项目单位具体评议,工作方法实际效果”等内容,实行一周一考核,一月一兑现,一季一总结。对推动项目落实成绩突出,工作确有明显效果的,通报表扬,物质奖励,直至提拔重用;对工作不努力、不尽责、推诿扯皮、延误工作的,通报批评,影响年终,直至行政问责。把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真正落到实处,通过严格考核,考出压力,奖出动力,激出活力。

三、不断完善领导联系与部门负责相结合,推进项目与培养干部相结合的工作格局。

实行县委常委定期或不定期听取联系领导的项目推进工作情况汇报,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等,通过充分发挥县几大班子领导联系帮扶企业的重要作用,有力推动部门负责的

具体落实。

同时将干部培养与项目推进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树立引进好项目是人才,推进项目落实是英才,扶持项目健康成长、发展壮大是雄才的人才观。通过明确后备干部驻点帮扶、在项目挂职锻炼、参加督查、跟踪服务等多种形式,在项目推进中培养干部,在项目落实中发现干部,在项目成长中用好干部。把项目建设与督查工作作为培训干部、检验干部和发现干部的平台,实现推动工作和培养干部“双赢”。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

第18篇:综合督查自查汇报材料

2011年度第一次公路工程综合督查

——外环线维修3标项目自查汇报材料

编制:外环线维修工程3标项目经理部

2011年5月14日

汇报材料

一、工程简介

外环线维修工程三合同起点桩号为K27+340、终点桩号K37+674,全长10.334公里。自2010年7月22日开始施工至2010年年底,我部已完成了K27+340-K37+674全线内、外圈基层挖补及回填工作。 本年度我标段自2011年3月30日开工,截止到目前,我标段已完成内外侧基层挖补工作,完成挖补23万m2,我项目部计划在5月6~日~5月20日完成全线4cm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罩面工作。

二、质量保证措施

1、建立质量体系与质量管理责任制

在本项目中,我单位将一如既往的贯彻我单位的质量方针,依据业主要求,严密组织,精心施工,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质保体系,选派有丰富施工经验的人员进行逐级管理,建立质量管理责任制,明确到人,确保工程全程在质量管理体系下运作。

2、质量管理保证措施

1).原材料控制

工程开工前完成对本工程所用原材料等材料的市场调查、采购,并且按规定取样,送具有相应资格的试验室进行了检验或试验,确保工程所需原材全部合格。在施工过程中配合监理按照规范要求对原材料进行规定频率的抽检,在原材料方面把好质量关,确保了工程各部位的质量要求。

2).施工机械设备

施工组织安排的主要施工机械(包括备用机械)在工程开工前全部到达施工现场,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在施工期间保持状态良好,保证满足施工质量的需要。并且安排了主要施工机械的备用设备及应急施工方案,以保证施工质量,确保工期要求。

3).施工质量控制

在沥青施工前我项目部按照设计给出的目标配合比,详细审批沥青拌和场的沥青混合料的生产配合比,在沥青混凝土的摊铺作业当中,我单位根据路面设计宽度选择了合适的摊铺机,并设定了摊铺机台数,在罩面施工时为保证油面纵缝全部热接缝要求,使用3台摊铺机梯队作业,安排专人认真检查记录了每车来料沥青混凝土的达到现场的温度及碾压温度,使用符合规定的碾压设备按照初压、复压、终压的要求进行分段、连续碾压,重点对纵缝接茬处的碾压进行质量控制,确保了表面层的平整度、压实度和整体性。对沥青混合料,按频率取样检测送第三方试验室做马氏试验,对沥青混合料的稳定度、沥青含量、流质、密度等各项指标全部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交工前,按频率钻芯.

隐蔽工程、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的检查验收坚持自检、互检、专检的“三检制”。以班组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施工班组在上、下班交接前须对当天完成的工程的质量进行自检,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及时予以纠正。各工序工作完成后,由分管工序的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人员组织工班长,按技术规范进行检验,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

坚决返工处理,直到再次验收合格。工序中间交接时,做到有明确的质量交接意见,每个班组的交接工序都须当严格执行“三工序制度”即检查上道工序,做好本工序,服务下道工序。每道隐蔽工程、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完成并经自检合格后,邀请监理工程师验收,做好隐蔽工程、关键工序验收质量记录和检查签证资料整理工作。所有隐蔽工程、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未经签字认可的,禁止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隐蔽工程、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项目,经返工自检和复验合格后,重新填写验收记录,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发出复检申请,经检查认可后,及时办理签认手续。

4).成品的检测

对已完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时进行自检,检测项目包括高程、宽度、厚度、平整度、压实度及外观质量,并配合监理按照规定的抽检频率进行了抽检,检验合格后,填写完整的自检资料和中间交工证书上报监理签字。

验收按竣工文件编制要求整理各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验收记录,并按ISO9000 质量标准《文件、资料控制程序》分类归档保存。工序施工中的施工日志、隐蔽工程、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验收记录、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记录等资料齐全。

3、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生产目标

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目标为:“五无一杜绝”,“一创建”。“五

无”即:无工伤死亡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和机械事故,无火灾、洪灾事故,无倒塌事故,无中毒事故;“一杜绝”即:杜绝重伤事故;“一创建”即:创建天津市安全文明工地。

2).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成立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专职安全工程师组成的安全领导小组,其中,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项目副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项目总工程师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工程师负责安全工作的落实,督促工人按有关安全规定进行生产。各施工队设专职安全员,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管理本辖区日常的安全工作。

3).制度保证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管理活动。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安全考核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分析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等。由各级安全组织监督检查,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网络,做到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工前有布置,工中有落实,工后有讲评。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开工后每周召开一次项目安全工作例会,及时总结前一时期的安全工作,同时针对前一施工周期内出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方案,为下一阶段的施工提供安全保障。

4).安全保证技术措施

围挡施工前先根据疏导方案,配合交管部门在相关路段利用非高峰期设置分道线、限速等警示标志,在施工范围一定路段内设置交通安全和导向疏导标志,施工区域全部使用水马隔离墩封闭,并用锥形

标和拉绳(带小三角彩旗)进行简单围挡,确保交通有序,施工安全。

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须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夜间要有专人看管。

做好技术交底中的安全交底工作,保证施工人员安全。

所有参施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工地安全员均持证上岗,认真负责。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交通导行是龙头项目,必须保证交通导行按时完成,必须保证交通导行期间的交通安全和施工安全。在交通导行路段的两端及沿线,按照国标要求设置交通标志标牌,夜间开放警示灯,并安排专职交通协管员,协助交警指挥、疏导车辆,保障施工安全和交通安全。

夜间施工,施工现场设置足够的照明装置。

项目经理部设专职安全员,各作业队设义务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检查,随时消灭安全隐患。技术人员做好技术交底中的安全交底工作,保证施工人员安全。

所有参施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与施工无关人员谢绝入内。

第19篇:上半年工作综合督查情况通报

县文广新局2013年上半年工作综合督查

情况通报

7月2日至4日,局督查组对照《文广新局(台)2013年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全局(台)各部门、单位上半年工作进行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文化广电宣传工作

1、广播宣传灵活多样。今年上半年电台节目设置进行调整后,播出形式更加活跃,内容更加充实,受到广大听众的欢迎。据统计1-6月份广播电视台共制作播出电视《来安新闻》144期,《一周要闻》27期;广播《来安新闻》160期,《今日来安》栏目共制作播出24期,其中《永阳纪事》6期,《活力来安》6期,《文艺广场》12期,县电台制作播出《永阳五彩路》78期,《农家乐园》78期,《周日文艺》、《相声小品》各27期。

2、精心组织,在省、市广播电视新闻奖评中硕果累累。今年3月份滁州市2012年度广播电视节目政府奖评选中,来安广电台选送的6件作品共获四个评奖项目中的3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1

2个三等奖的好成绩;在4月份全省广电新闻宣传评比中,有1篇作品获二等奖、2篇作品获三等奖。

3、全力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展现来安美好形象,努力冲刺全市第一方阵。今年上半年在对外宣传上,坚持县外即外的理念,鼓励新闻记者在省、市台多上稿、上好稿。新闻记者人人有任务,周周有命题,局(台)按时督查,兑现奖惩,使得外宣工作得到顺利开展,1-7月份,县广电台在滁州市台《滁州新闻》联播栏目中共用稿154条,得分309分,名列全市第四位,1-6月份在安徽卫视《安徽新闻联播》中用稿18条,名列全市第三。从而较好地宣传推介了来安,为展现来安的美好形象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年初按照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制定了‚来安县文广新局(台)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工作计划‛,坚持做到把‚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与全县开展的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讨论结合起来,与作风教育月活动结合起来,与局编审技术委员会工作结合起来,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上半年先后开展了播音点评和培训、采访拍摄培训、组织参加第三届‚新闻奖‛评比等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全局干部职工职业道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上半年,各分管领导及各股、室、部能按年初《来安县文广新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以加强党

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入手,不断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政自律意识,使全体党员干部能自觉遵守反腐倡廉各项规章制度,没有一起违纪案例的发生。

四、党建工作情况

上半年,各支部能按《来安县文广新局2013年党建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开展‚大练兵‛、‚反腐倡廉建设推进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学习战斗堡垒作用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五、行政管理

1、安全生产:对发射台空调线路整改,更换演播室空调导线,制定局里安全生产活动月和百日督查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综治工作:对‚两个排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落实零报告制度,明确责任,注意活动信息报告,着手制订严厉打击非法安装地面卫星接收设施违法活动的实施方案。

3、计划生育:落实计生年度奖惩,大力宣传全县计生创‚国优‛工作的进展。今年以来,县文化馆组织文艺创作骨干,围绕计划生育工作,创编出小品《计生专业户》、小戏《家庭**》,改编创作歌曲《回娘家》,使广大群众更加直观的在耳濡目染中得到教育,增强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意识;县图书馆积极筹措资金,购进一批计生相关知识的书记,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增长知

识面;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文物所、电影公司、剧场各单位能够落实属地管理,积极推进计生创‚国优‛工作。

4、民生工程:迎接市首次民生工程综合督查。

5、招商引资: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二○一三年七月十日

第20篇:医疗机构综合督查工作小结

民勤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10年第四季度医疗机构综合督查工作小结

武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医疗监管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与就医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与和谐,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强化依法执业,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安排,我所组织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开展了第四季度医疗机构综合督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小结如下:

一、综合督查情况 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和现场抽查等方式进行了综合督查,督查的具体结果是:

(一)依法执业。3家医疗机构均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配置的大型医用设备均有《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所抽查的54名医护人员均持有相应的有效资质证书和执业证书上岗执业。所查医院均未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未发现将科室和房屋承包、出租的情况。临床用血规范,开展临床用血业务的医疗机构血液全部来自武威市中心血站。

(二)院务公开和投诉举报。3家医疗机构均严格落实了甘肃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院院务公开的通知》文件精神,按要求对医疗机构概况、医务人员基本信息、医疗服务基本情况、医疗服务时间、药品价格及收费等在医院醒目处进行了公开,为广大患者就医提供了便捷服务。所查医院均有接受投诉举报的具体执行、监督和管理机构,在医院显著位置公布了投诉举报的地点、时间和方式,除县人民医院设有专用的投诉举报场所外,其他医疗机构均无专用场所和专职负责接待人员。

(三)治理过度医疗和医疗服务质量管理。3家医疗机构均开展了医生“四排队”和分析工作,落实了医疗机构“八排队”制度,定期对患者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建立了医疗事故重大差错报告制度,落实了院长行政查房、三级查房和药剂师查房制度,建立了处方权相关制度,开展了处方权管理工作。在本季度3家医疗机构患者平均住院日为8天,平均住院费用为1697.78元,平均门诊费用为61.14元,单病种平均费用为1447.67元,大型医用设备(CT)检查阳性率平均为53.47%,彩超检查阳性率平均为53.85%。

(四)公共卫生及健康咨询开展情况。所查3家医疗机构均按照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的实施方案(试行)》要求,设立了公共卫生科,开展了疾病统计与分析工作,设有专职的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员,能够对传染病信息进行审核和疫情自查。预防接种单位具备资质证书,预防接种人员均持有有效的执业资质证书上岗,疫苗接受、购进记录真实、完整。医院感染预防控制措施到位,能够定期开展医疗器械、用品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医疗废物处置符合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

1.除县人民医院外,其余2家医院虽然成立了投诉举报相关部门,但未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未提供专用的场所和设施,未建立投诉举报管理档案。

2.各医院虽然对疾病进行了统计和疾病谱排序,但由于无统一的统计、分析标准,疾病谱排序和分析对临床指导无实际意义。

3.目前为止,我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未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和职业病诊断资质,职业病依法上报工作空缺。

三、今后打算

在今后的综合督查工作中新问题、新挑战将会不断产生,我们将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探索新思路、不断完善监督方式方法,以学补拙,努力完成综合督查工作任务,提高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水平。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环保综合督查报告范文
《环保综合督查报告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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