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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扶贫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7-23 08:34:39 来源:其他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金融扶贫

***银行2016年金融扶贫情况汇报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吉安市委市政府发文要求在脱贫攻坚战中作示范、带好头(〔2016〕3号)文件精神,力争完成井冈山市在2016年率先脱贫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1、政策支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行范围内高度重视,多次开展金融扶贫专项会议,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以及具体方案。并成立金融扶贫专项领导小组,从上至下,层层落实。

2、坚持“精准扶贫”,扶贫下沉,给予贫困人员实在的优惠。

3、坚持统筹兼顾与因地制宜特色相结合。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立足井冈山本地的特色,在茨坪、龙市、厦坪、新城区等地因地制宜开展金融特色产品开发。

三、工作措施

1、创新扶贫工作方式与方法,扶贫贷款与产业风险补偿机制相结合。与市扶贫与移民办、市财政局签订了2016年扶贫产业贷款相关方案,对64个贫困村进行产业扶贫贷款扶持,该64个村均是由红卡户、蓝卡户组成的专业合作社,迫切需要发展。我行给予每户贷款10至20万元,基准利率的方式,给了专业合作社良好的发展机会,又减轻了贫困户的利息支出,实现了真正的扶贫目的。

2、开展切实有效扶贫活动。继续搞好牵手致富、访贫问苦送温暖活动。总结以往经验,创新工作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我行直接对接井冈山东上乡曲江村,实现精准扶贫对接。向该村的4个红卡户和13个蓝卡户的孤寡老人、重病患者等送去慰问金共计30000元整及生活物资。

3、创新精准扶贫模式,实现扶贫方式的可持续性。2015年1月1日起,4年内由我行股东***公司让渡股权600万收益给井冈山600户红卡户。我行股金分红后,分红的收益首先支付给***公司,之后由***公司按照相关红卡户比例将所获得股金分红全部让渡。

4、加大扶贫贷款支持力度。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在2016年重点创新扶贫特色产品,逐步加大对贫困户和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力争每年涉农贷款增量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四、存在问题

1、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缺位。目前我行暂未与担保机构合作,对部分稍差的农户、小微企业暂无法提供有效的贷款支持。相对金融扶贫的范围有限。

2、整体产业发展较为薄弱。井冈山市农业基础较弱,旅游产业发展相对为特色突出产业,工业进程整体产业集群不高,产值较弱。相对金融扶贫支持风险较大。

五、政策建议

1、建立区域、部门联动机制。强化政府部门与银证保等金融机构联合,进一步完善横向协作机制。市财政局、市扶贫办、人民银行等政府部门以及各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整体联动机制。建立金融精准扶贫联席会议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计划,统一具体宣传内容和口径,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有效凝聚各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形成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整体合力。

2、争取财税政策的支持配合。争取市财税部门的支持配合,建立财政奖补、贷款贴息、担保基金、风险补偿基金等金融配套措施,相应缓解金融扶贫的风险。

推荐第2篇:金融扶贫工作汇报

金融扶贫工作汇报

金融办

今年以来,县金融扶贫攻坚指挥部紧紧围绕“学习借鉴金融扶贫‘卢氏模式’,组织发放扶贫贷款”的目标任务,加强信贷规范管理,扩大资金使用效益,扎实做好金融扶贫各项工作。2019年,共新增扶贫小额贷款户贷户用28户100万元,累计投放591户2810.5万元。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完善卢氏模式,提升“四大体系”建设水平

1.金融服务体系。规范县、乡、村三级金融扶贫服务机构管理,确保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工作到位,目前,全县各乡镇、街道全部建有金融服务站,所有行政村均有金融服务部,全面开展扶贫小额信贷相关的政策宣传、贷后管理等工作,金融扶贫三级服务体系作用发挥良好。

2.信用评价体系。建立了信息采集系统,印制下发了信息采集标准,截止目前,共采集并进行农户等级评定14.3万户,同时,将评定结果全部反馈到乡镇金融服务站及贫困户家中,激励贫困户建立良好信誉。

3.产业支撑体系。协同督导县发改委依托主导产业,组织搞好带贫企业、带贫合作社及扶贫产业项目建设,持续提升产业带贫能力。

4.风险防控体系。扶贫小额信贷严格按照“5万以下、3年以内、两免一补”执行基准利率进行。县财政注入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700万元,用于扶贫小额信贷的风险补偿。对每月按时付息、且满一年户贷户用贷款的用户进行贴息,每半年为一个周期,8月份,已发放年度扶贫小额信贷贴息20.45万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10户。

二是规范小额信贷发放。

2.做好企业带贫。坚持“体现差异化,着重带动未脱贫贫困户增收”的工作原则,主要对无劳动能力、无技能、无项目的贫困户进行覆盖。为全县除享受户贷户用贷款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金融扶贫帮扶资金,分别对已脱贫享受政策的贫困户2681户,每户发放456元金融扶贫帮扶资金;对未脱贫2259户贫困户,发放1000元的金融扶贫帮扶资金。此次共计发放347.8万元,于6月28日发放到位。

3.落实好精准扶贫企业贷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的通知》,将以上精神和要求转发至金融扶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学习。要求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认真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筛选企业,重点选择带动能力强、产业基础好、带贫效果明显的涉农企业等作为贷款主体,目前,带贫企业材料正在市扶贫办审核。

三、完善预警监测,提升风险防控水平。

1.加强统计监测。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核实,紧盯贷款动态,定期分析研判,抓早抓小,形成上下贯通的风险防范监测。

2.提前做好还款准备。对到期还款企业提前两个月进行跟踪,督促相关单位做好还款准备,防止出现到期未还款或逾期问题。目前,我县无逾期贷款。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对符合申请扶贫贷款的贫困户实现应贷尽贷。根据我县户贷率低,贫困户内生动力不足,无发展生产项目,结合我县实际,我办印发《郏县金融扶贫指挥部进一步加强小额信贷工作的意见》,鼓励贫困户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发展我县特色产业,为贫困户建立连接机制,实现应贷尽贷。

二是做好行业扶贫政策落实。定期召开金融扶贫工作座谈会,及时传达省、市、县工作精神,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对申请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督促责任银行加快办理流程,提升办理效率。

三是抓好贷后管理。组织金融机构与贷款主体建立定期回访机制,了解贫困户或企业使用贷款情况,严防改变贷款用途,充分释放金融扶贫信贷资金的最大效益。

推荐第3篇:金融扶贫机制

新时期我国金融扶贫的机制与模式创新研究

1.关于金融扶贫机制设计问题

金融扶贫与财政扶贫是两种不同方式的扶贫方式,在国家的整个扶贫失业中而这缺一不可。金融扶贫机制的设计需要考量财政扶贫,发挥金融业的作用,处理好盈利性金融业和政策性扶贫二者的关系,且金融扶贫需发挥主体作用。无论是财政扶贫还是金融扶贫,存在的问题大体相同,主要原因就是政府扶贫制度不合理。扶贫机制的设计需要明确政策制定者与政策实施者之间的关系和贫困人口与政策实施者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继续沿用“财政扶贫+金融扶贫+社会扶货”的战略体系,运行机制转变为政府机制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唐绍祥,2006)。有学者曾对环首都贫困县扶贫机制存在的问题提出创新扶贫项目选择和扶贫资源整合机制,确保扶贫机制的长效性以及通过机制创新,变“扶贫”为“防贫”等建议。广东省梅州市拾荷村创建了地区性的拾荷模式金融扶贫机制,实现了由传统的资金扶贫、项目扶贫向制度扶贫、机制扶贫转变,走出了一条运用金融机制扶助贫困山村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谐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路子(王敬力,2011)。为更好的扶贫,需要通过发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与合作性金融的作用,加强金融支农力度,不断完善金融扶贫机制。大型金融机构在金融扶贫中的作用很大,但近年来支农力度开始下降,这就需要运用信息不对称理论、激励相容理论和博弈论等机制设计理论有效引导大型金融机构,并结合我国国情和当地实际情况设计具有适用性和执行性的机制,以提供农村金融服务(王庆国,2009)。并且各种金融机构在机制设计理论指导下通过整合各反贫困力量,建设横向传递机制(赵曦,2009)。刘娟(2010)对消除绝对贫困、减少相对贫困和实现城乡共同目标这三层次目标在不同扶贫任务和地区差异上提出“开发扶贫与救助扶贫”两轮驱动扶贫机制,并提出健全扶贫对象识别、扶贫资金投入管理、扶贫项目瞄准、产业扶贫等机制。而韩伟等(2013)则认为其存在一定缺陷,为更好实现目标,在此基础上进行完善和创新。他们提出企业、政府和个人多主体参与的扶贫系统机制构建,此系统拥有启动、培育和发展三层联动扶贫机制、实施保障机制和绩效评估与反馈机制,分别对三层次目标有针对性的进行扶贫,各个主体积极参与以实现脱贫。湖北省通过实践建立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可持续金融扶贫机制,制定了60余项本土的扶贫措施和5类扶贫开发举措。贫困地区的脱贫得到一定改善,但距离形成金融扶贫投入———扶贫地区经济增长———金融资产保值增值———金融资源再投入的良性循环机制还有一定距离。可持续发展金融扶贫机制能让金融扶贫在效率与公平之间实现平衡,我国需要积极践行(胡德,2013)。

2.关于金融扶贫模式问题

成立初期中国实行主要依靠政府自上而下的小规模的救济式扶贫到现在的以农村小康社会为目标的综合型扶贫阶段,国内的金融扶贫模式也在不断改变。我国最初是具有明显政府干预色彩的国家扶贫贴息贷款模式。改革开放到2000年间,金融扶贫以注重社会效益的福利性贫困为主要模式,政府意志主导。但这种模式最终给农村地区带来很大的危害,导致金融机构几乎不涉足金融扶贫工作。在严重的寻租行为和低下的资金使用效率下,国家开始对扶贫贴息贷款体质进行改革,对扶贫贴息贷款实施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下放管理权限,引入竞争机制。曾有人提出在农信社和互助资金结合上探索扶贫开发的新模式,如扶贫贷款风险保证金模式、扶贫担保公司模式、委托贷款模式等,充分发挥农村金融的作用(黄承伟等,2009)。扶贫贴息贷款深入推进,从奖补资金模式、担保基金模式、民间金融中介模式、国际援助模式发展到至今的政府积极引导和扶持的模式,扶贫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杨谊,鲁志新)。甘肃省贴息资金为贫困农户发展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证,农户贷款渠道拓宽,贷款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李文瑞,2012)。但国有商业银行、小额信贷机构、农村信用社和政策性金融机构等在商业化趋势下金融扶贫工作存在一定问题。在拥有政策和体制机遇条

件下,政府部门不断推进金融扶贫模式,从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改革、创新以及政府扶持等多渠道强化。徐荟竹等(2012)认为我国可以依据具体情况吸收国外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多元小额信贷和农业保险各方面模式的经验教训,建立合适的政府积引导支持的金融扶贫模式。农业银行作为农村金融机构之一,一直以来积极参与金融扶贫,推进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金融服务、扶持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培育贫困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发放贴息贷款、支持农村小额信贷扶贫机构、强化农村地区基础金融服务。但存在很多制约因素,需不断完善,且探寻与商业化经营的结合点(农村产业金融部课题组,2013)。商业银行具有政策性金融机构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无法比拟的优势,能有效关键性的资金问题,扩大扶贫贴息贷款规模。美国、印度、泰国和巴西等国的商业银行在金融扶贫中发挥很大作用,通过其可行性分析,杜晓山(2013)提出了商业银行参与金融扶贫的举措。不同类型的金融要采取不同的金融扶贫模式,现在的金融扶贫开启了新的发展阶段,金融扶贫要充分发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制金融的作用,坚持体制上与商业性金融融合、目标上与政策性金融一致。且强调其不同于财政支农和资源的完全市场化自由配置,强化其主体地位,处理好政府与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之间的关系。

推荐第4篇:金融扶贫政策

金融扶贫政策

1、为什么要开展金融扶贫?

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战略思想,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强化金融支持,完善服务体系,解决好“贷给谁、谁来贷、怎么贷、如何还”等关键问题,打通金融扶贫绿色通道,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撑。

2、什么是“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模式?

答:建立“政府搭台增信、银行降槛降息、企业农户承贷、保险兜底保证”的“政府十银行十企业十贫困户+保险”多方联动扶贫贷款模式,简称“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模式。

3、扶贫贷款主体是什么?

答:贫困户:有贷款意愿、有生产经营能力、有与贷款要求相符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能够带动贫困户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和扶贫龙头企业:贫困户自愿参加,实行资金、技术、采购、生产、加工、销售等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和对贫困户脱贫有带动作用的企业。

4、扶贫贷款用途是什么?

答:用于发展符合我县规划的扶贫产业,不能用于个人消费,如买房、购车及其他个人消费品。

5、扶贫贷款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贷款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由拟放贷款银行负责审核。贷款个人年龄不超过60岁,贷款用途符合我县发展规划和脱贫攻坚规划。个人资信度好,具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在合作银行开立结算账户,没有任何未解决的法律纠纷和不良信用记录。

农民合作社、扶贫龙头企业、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依法注册登记,持有有效执照和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法纳税,有扶贫龙头企业资质或带动一定数量的贫困户。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资产负债比例合理,优先支持上市挂牌企业。承担扶贫任务经济组织带动的贫困户不低于本经济组织股东户数的30%。

6、扶贫贷款产品有几种?

答:目前我县开展的扶贫贷款有2种产品。

(1)扶贫小额贷款。只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合作银行在贫困户评级授信的基础上,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为贫困户发放5万以下3年以内扶贫小额信贷,由贫困户自主周转使用。

(2)产业发展贷款。主要用于承担扶贫任务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扶贫龙头企业、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也可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

7、扶贫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贫困户小额贷款单户不超过5万元;家庭农场贷款不超过100万元;农民合作社贷款不超过300万元;县级扶贫龙头企业贷款不超过500万元。

8、扶贫贷款有哪些费用? 答:贷款费用由贷款利息、保证保险费、担保服务费组成,贷款利息:建档立卡贫困户5万元以下小额贷款执行国家基准利率,产业发展贷款在国家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不超过45%。保证保险费:贷款额度的1.2%。担保服务费率贷款额度的1.0%。

9、扶贫贷款期限是多少?

答:根据发展的产业、用途和银行规定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含展期)不超过3年。

10、扶贫贷款程序是什么?

答:按照“政银企户保”模式申请扶贫贷款要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申请。建档立卡贫困户、合作社、家庭农场贷款向村金融扶贫服务站提出申请,扶贫龙头企业贷款向所属乡镇金融服务部提出申请。

(2)调查。乡镇金融扶贫服务部要在收到村金融扶贫服务站申请后,由金融服务部主任牵头,组织驻村精准扶贫工作组成员、村“两委”干部和市场经营主体负责人等,与金融机构信贷人员一起,组成工作组入户实地调查,客观、公正地评价贷款对象条件,并出具调查报告,连同贷款担保申请、与贫困户签订的利益分配协议(扶贫小额信贷除外)等材料报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

(3)审核。对各乡镇金融扶贫服务部报送的扶贫小额贷款申请材料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对贫困户的需求综合评定,选择推荐放贷合作银行。建立产业发展贷款推荐担保评审机制。 (4)担保。在确定合作银行的同时,将贷款推荐意见提交扶贫担保公司审核。扶贫担保公司与贷款银行、贷款主体签订担保合同。贫困户产业发展贷款5万元以上部分贷款可用住宅、承包土地经营权、经济林权等资产进行反担保。 (5)保险。合作保险机构在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安排专门人员,随时办理贷款保证保险手续。

(6)放款。贫困户与合作银行签订贷款合同,银行放款。

(7)用款。贫困户将扶贫小额贷款用于生产经营,也可以在扶贫部门和乡镇政府的协调下,与股份合作经济组织、所在村的村委会共同签订资产收益扶贫股份合作协议,资金到社,权益到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采取“保底收益十按股分红”形式与贫困户确定股权收益。

(8)还款。贫困户按照贷款合同,按期还款。 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扶贫龙头企业、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贷款参照以上流程执行,可用住宅、建设用地、厂房、设备、承包土地经营权、经济林权等资产和订单、仓单质押进行反担保。

11、扶贫贷款贴息有什么规定?

答:(1)实行分类贴息。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或5万元以下产业发展贷款由财政扶贫资金分年度按基准利率100%进行贴息;对贫困户使用产业发展贷款5万元以上部分按1%利率的给予贴息;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扶贫龙头企业、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申请的产业发展贷款,带动20户以下贫困户脱贫的按2%利率的给予贴息;带动20户及以上贫困户脱贫的按2.5%利率的给予贴息;带动30户及以上贫困户脱贫的按3%利率的给予贴息。

(2)按照“先收后贴”的方式,贫困户还清本息后,带凭证到本乡镇金融扶贫服务部申请贷款贴息,乡镇金融扶贫服务部初核后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进行联审,确认并公告公示7日后,通知县财政部门将贴息资金通过银行卡拨付贫困户。

12、扶贫贷款出现风险怎么办?

答:(1)建立管理机制。银行、保险公司、乡镇村金融扶贫服务机构对大额资金进行受托支付,小额资金由乡镇及驻村工作组监管,避免“贷而不用、贷后他用”。 (2)建立熔断机制。当乡镇贷款不良率达到3%时,暂停该乡镇贷款业务,由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或该乡镇金融扶贫服务部会同合作银行、合作保险公司进行调查,找出原因,提出整改方案。

(3)建立追偿机制。发生贷款损失后,由银行牵头,按合同约定向贷款对象进行追偿。对恶意逃避金融债务的贷款对象,由司法部门严厉打击,依法追缴清偿,同时按程序列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对失信者个人在生活、生产、消费等方面进行全面制裁。

(4)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扶贫贷款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而造成不良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推荐第5篇:金融扶贫方案

固安县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金融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农村普惠金融建设,充分发挥金融在扶贫开发中的杠杆和支撑作用,切实提高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实效,根据《河北省金融扶贫指导意见》(冀金办字〔2016〕6号)、《河北省“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实施意见》、《河北省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廊坊市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廊政金办〔2018〕1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以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为主要对象,建立政、银、保、企联动扶贫新机制,创新金融产品服务,推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确保现行标准下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如期实现稳定脱贫。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策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金融资源的撬动作用,促进和激励金融机构对接、创新信贷产品,加大对贫困户的信贷支持力度。

(二)坚持加大投入与防控风险相结合的原则。在推动金融机构持续加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贷力度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和积极探索贷款风险分散和化解机制,促进金融精准扶贫信贷投入持续增长。

(三)坚持典型示范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各乡镇、园区要按照“抓点带面、示范引导、逐步实施、统筹推进”的方法,先摸清辖区内建档贫困户贷款需求情况,然后重点选择贷款需求的贫困户进行帮扶,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的工作思路,逐步实施,全面推开。

三、主要举措

(一)确定贷款对象、扶持重点、承办机构

1、贷款对象: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贫困户。各乡镇、园区会同村街、金融机构对建档贫困户贷款需求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整理出符合贷款对象条件的贫困户。贷款对象由所在乡镇、园区及涉及村街进行认定。

2、扶持重点:支持建档贫困户参与产业扶贫开发或者国家鼓励支持的生产经营项目,增加生产性收入。

3、承办机构:县联社、县农行人保财险固安分公司等金融机构。

(二)丰富政银农合作的模式。

1、“政府+银行+保险+贫困户”直接帮扶模式。适用对象主要是有脱贫创业意愿、家庭内有劳动力、无资金支持的单一贫困户。主要做法是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金、建立小额信贷人身保险保障,增加风险补偿金和完善风险补偿金动态补充机制,对扶贫小额贷款进行财政贴息,为扶贫小额信贷的发放起到撬动作用。金融机构加大与贫困户沟通协作,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支持贫困户脱贫。

2、“政府+实体+银行+保险+贫困户”精准扶贫结对实体经济模式。适用对象是因病、因残致贫,家庭无劳动能力致贫的贫困户,即无经营能力的贫困户。主要做法是实施“政府搭台、企业唱戏、银行帮扶、农户受益”互动共赢格局。在全县范围内选出一批符合产业规划、发展前景好、生产规模较大、经营管理规范、经济效益好、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扶贫经济组织,参与全县金融产业扶贫。组织动员一批没有能力自主创业的贫困户,与扶贫经济组织结成帮扶对子,贫困户把评级授信获得的小额扶贫贷款投资到结对企业,贫困户在帮扶企业中取得务工收入和每年不低于投资额一定比例的投资分红,从而实现企业发展,贫困户增收脱贫、银行贷款风险降低、脱贫目标任务完成的多方共赢效果。

(三)建立风险补偿和保险保障机制。

1、用扶贫资金设立担保贷款资金。依据《河北省“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实施意见》(冀扶〔2016〕15号),用扶贫资金设立担保贷款资金,建立资金池,促进资金集中投放和统筹使用,通过与金融资本结合,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将“资金池”资金存入承办银行,增加银行营业性收入,激发其投放贷款积极性。

2、鼓励保险业积极参与金融扶贫工作。保险业金融机构要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建立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合作机制,落实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增加信用,为金融机构分担风险。通过创新发展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特色农业保险,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在金融扶贫工作中的作用。

(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1、创新精准扶贫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信贷管理机制,做到信贷管理与金融扶贫工作的有效对接,研究制定为扶贫户量身定做的特惠金融产品,简化贷款程序、减少贷款环节、优惠贷款利率,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信贷服务提供快捷绿色通道。完善落实“两权”抵押管理办法,促使农业资源和农民资产向资金顺利转化,解决农民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抵质押难的问题。

2、推进普惠金融建设。加快建设惠农金融服务室,实现行政村全覆盖,不断丰富惠农金融服务室功能,建设集自主银行、反假货币工作站、金融消费维权受理站、金融知识宣传站等功能为一体的便民金融服务中心。推动利用新兴电子支付方式,开发支付服务市场,填补其基础金融服务缺项,大力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户金融服务相对缺失的问题。

3、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金融服务档案,对有贷款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信息采集、评级和授信,建立扶持对象“名单式”管理机制。在全县调查筛选需要扶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贫困农户等,对其进行“名单式”管理,对所筛选的扶持对象建立“一户一册”的扶持台帐。同时注重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成果运用,根据农户信用等级发放小额信用贷款(为贫困户提供的五万元以下、三年期内免担保、免抵押、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财政全额贴息的信用贷款),发挥信用在推动经济发展和金融扶贫中的作用。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实施扶贫贷款贴息。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专项资金作为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科学合理安排年度贷款贴息资金预算规模,采取基准利率全额贴息或差异化贴息等方式进行。县扶贫办审核后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县财政局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贴息项目予以贴息。所有贴息必须按照中央、省相关政策执行。

2、控制信贷风险。按照《河北省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冀扶办联【2015】13号)要求,我县建立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用于补偿可能形成的不良贷款损失。补偿对象为使用扶贫小额信贷产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县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县扶贫办负责编制风险补偿资金投入年度预算、监督风险补偿资金执行及使用安全、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会同财政局做好风险补偿审核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审核风险补偿金年度预算编制、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3、实施创业担保贷款。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加强协调联动,在全县进一步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大力推进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开展。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经办金融机构发放,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突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创业就业的支持。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参照《河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银石发〔2017〕69号)执行。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县扶贫办的统一领导下,组织相关人员具体研究金融扶贫的模式和路径,共同研究解决金融扶贫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确保金融扶贫资金规范安全运行。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金融办、扶贫办、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教育局、卫生局、林业局、国土局、住建局、人民银行、银监办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各乡镇、园区参与的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金融办,定期召开会议,互通信息、相互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动形成政府部门牵头、金融机构全面参与、市场主体整体推进的金融精准扶贫新格局。

(二)明确工作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强化领导职能。金融办统筹规划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整体推进工作,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扶贫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做好扶贫支持对象的规划,监督政策性扶贫资金的合理、规范、有序使用;财政局要做好政策性扶贫资金的按时、足额拨付及监管工作;工信局做好相关担保机构扶贫担保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工作;人民银行、银监办要加强各金融机构金融扶贫工作的整体协调和推动,积极协调银行相关产品对接,配合扶贫办做好金融扶贫对象的规划;各金融机构要做好扶贫信贷的营销和贷后管理,强化风险管控,确保扶贫对象精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方案分工制定细化方案,确保扎实推进金融扶贫工作。

(三)严格督查考核。建立金融支持精准扶贫考核评估制度,明确考核目标,重点加大贴息信贷资金的流向和使用监督检查,杜绝信贷资金挪作他用或弄虚作假骗取信贷资金等行为,对于将贴息信贷资金挪作他用或骗贷等行为,除收回信贷及贴息资金外,还要追究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对落实到位、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部门进行表扬、表彰,要将金融精准扶贫信贷考核指标作为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多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开展金融精准扶贫信贷政策的宣传培训,努力提高乡村干部和贫困户对金融精准扶贫信贷政策的认识,加强对扶贫政策措施、对象用途、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的理解和掌握,引导贫困户树立诚信意识、信用意识,用诚信、守信规范贫困户的贷款行为,努力营造群众靠金融谋发展、促增收、早日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良好氛围。

(五)做好信息反馈。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制度,各相关部门、金融机构要在每月初将各种相关数据信息以及金融扶贫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上报县政府金融办,金融办收集、整理后要加以研究、反馈,每季度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对于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同时,要及时总结和反馈此项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全面推动金融扶贫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附件:固安县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固安县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李庆辉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刘兴元

县政府副县长

张秉娟

县政府副县长

员:

赵军涛

县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王国生

县财政局局长 王志良

县审计局局长 段泊蛟

县农业局局长 张志勇

县教育局局长 王卫涛

县工信局局长 岳英华

县卫计局局长 郭

县人社局局长 王雅维

县残联主席 孙东振

县扶贫办主任 刘建坤

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高秀存

县人行行长 王爱国

县银监办主任 徐国辉

县农行行长 张增华

县信用联社理事长 岳

人保财险固安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刘建坤同志兼任。

推荐第6篇:金融扶贫的源头活水

金融扶贫的源头活水

农行百色分行的“产业回家”金融扶贫实践

本报记者 徐友仁

本报记者 徐友仁

7.43亿元贷款能做什么?

在广西百色市,可以直接帮助37800名妇女创业就业。通过妇女创业、小额信贷、创建巾帼科技示范基地、技能培训等渠道,组织引领外出务工妇女返乡创业就业,为5万多名留守儿童找回了妈妈,促进了家庭的稳定和谐。

“九分山石一分地”。位于西南边陲的广西,属于典型的“老、少、边、山、穷”地区。随着扶贫攻坚的开展,百色市正开辟出一条依靠特色产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路子,而在这条路子的探索中,被赋予支农重任的农业银行的信贷资金,托起了许多贫困农民的未来和希望。

金融扶贫从“输血”到“造血”

中央把“开发式扶贫”确定为我国农村扶贫工作的基本方针,也就是要增强贫困落后地区的造血功能,给农民源源不断的增收渠道。那么金融扶贫又该扶什么?

在石漠化地区的百色市,农行找到了答案。“扶贫是场攻坚战,关键在于产业扶贫。”

农行广西百色分行行长农成群说:“农民要想富,必须有产业和项目的带动,不把产业发展起来是没有希望的。”通过龙头企业形成产业化,带动农民脱贫致富,成为农行广西百色分行的金融扶贫路径。

农成群提出的是许多贫困地区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贫穷,为了生活,当前,百色市外出务工妇女约100多万人,留守儿童近13万人,是贫困地区特殊的社会现象。这对家庭乃至社会都是一个隐患。如何组织引领外出务工妇女返乡创业就业,是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

中年妇女罗小星是田阳县坡洪镇局盛村的农民。2014年元月,她和丈夫韦忠友把附近的4个行政村,近十个屯零散的500亩土地整合、改造,种植百香果和红心蜜柚,成立田阳县龙友百香果种植专业合作社。

吸引记者的是,该合作社以“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贫困户)”连片开展种植,统一管理,农户与合作社签订协议,贫困户通过争取上级产业项目扶持资金或物资入股实现分红的模式运营,引领130多名外出务工妇女回家创业就业,做大百香果产业。

见到记者和农行员工,罗小星赶忙迎了上来,讲起她这几年的脱贫之路。这位质朴的壮族妇女总是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她告诉记者说:“儿子不满两周岁,为了生活,她和丈夫以前长期在广东打工,他们一年到头才能回家和小孩团聚一两次,有的同村妇女甚至几年才见一次。父母长期不在身边,对孩子的成长影响很大,孩子因此性格扭曲,学习成绩不好。”

如今,罗小星在家门口创业,她和合作社的130名妇女,每天放学时间到了,她们早早就下班在路口等待自己的子女放学一起回家。这温馨的一幕,放在两年前,那是一个奢望,因为那时她们还在广东打工。

改变她们生活的,是农行的金融扶贫贷款扶持,而在当地人称之为“产业回家 留住妈妈”的创业思路指导下,她们已成为具有现代养殖技术和金融意识的新时代农村妇女。

一个惠及千万

贫困农村妇女的“民生金融”

随着“产业回家 留住妈妈”扶贫工程的开展,在百色市许多像罗小星的农村妇女已经从中得到了实惠。

在采访中,“产业回家 留住妈妈”这一词汇不时地出现在当地妇联干部、农村妇女和农行人的话语中,使记者对“产业回家 留住妈妈”顿生浓厚的兴趣。这是一个怎样的计划?在当地,这个扶贫工程为何引起人们的注意?

一路上,从农成群的话中,记者对“产业回家 留住妈妈”有新的认识。3年前,农行百色分行与市妇联决定联合实施“产业回家 留住妈妈”扶贫工程,这是按照百色市“稳健增长、推进改革、优化结构、创新驱动、保障民生”的工作要求和经济发展新常态战略开展的。充分发挥妇联群团组织的纽带作用,以“巾帼科技示范基地”的创建为抓手,依托基地带动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妇女种养大户的发展,扶持一批全市妇女创业就业示范基地,推动女大学生实现就业创业实践基地,鼓励妇女投身经济新领域、新业态,带动妇女就业创业发展,实现“留住妈妈,关爱留守老人儿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美丽百色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目前,百色市开展的“产业回家 留住妈妈”产业式扶贫不仅覆盖全市所有贫困户,还探索出一个已具雏形的普惠金融扶贫路子。这个路子的核心是“政府引导、妇女参与、农行跟进、部门协作、整体推进”。

“产业回家 留住妈妈”工程的核心,是如何支持帮助城乡妇女解决生产发展资金问题,更好地满足妇女自主创业、扩大生产的资金需求,增加妇女创业收入。主要服务方式以农村妇女贷款业务为切入点,对符合农行贷款对象和条件的广大城乡妇女根据产业规模资金需求发放农户小额贷款、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贷款和个人助业贷款。2015年农行百色分行累计发放贷款5亿元支持广大城乡妇女发展种养产业、妇女手工编织,推动种植产业、养殖产业和手工编织产业发展。

以凌云县平怀村为例,近年来,全村有158位妇女得到农行贷款900多万元发展种桑养蚕,取得良好成效,给妇女们创造了在家门口创业就业的机会和平台,有340位外出务工的“妈妈”们返乡创业就业。她们组建了桑蚕协会、桑蚕生产专业合作社,为桑叶种植、小蚕共育、大蚕养殖、桑园管理及蚕茧销售等环节提供全面的指导和服务,提高农民种桑养蚕的积极性。全村现有桑园6345亩,仅此一项全村农民人均收入就达5874元。平怀村的发展模式,有效结合了当前正在开展的新一轮精准扶贫工作,既帮助在家妇女实现创业,也吸引更多的外出“妈妈”回家创业就业致富。

据介绍,3年多来,农行百色分行累计贷款金额7.43亿元,帮助37800名妇女提供就业岗位,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效辐射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探索解决

“贷款难、难贷款”问题新路径

担保难一直是农户贷款难的最大障碍。农行百色分行以政府增信机制将财政支农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发挥政府增信和风险补偿作用,从而可以摆脱传统抵押担保对于农户贷款的束缚,让广大农户及创业妇女更加方便地获得发展生产所需要的资金支持。

这是一种大胆创新。政府风险补偿基金由各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全额由本级或上级政府财政部门提供,并拨付至基金管理单位在农业银行开立的账户。以风险补偿基金为农业银行对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扶贫龙头企业等对象发放的贷款提供担保或风险补偿。目前,农行百色分行确定的风险补偿基金担保放大倍数为10倍。

对此,农行百色分行成立专门工作团队,要求“一把手”要亲自负责组织推进此项工作。尽力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及时摸清掌握各地方政府在增信机制建设上的动态。各支行“一把手”亲自带队与财政、农业、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沟通汇报。同时,请求各级妇联发挥自身优势,采取灵活方式向当地政府汇报,力助农行争取成为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或者其他政府增信担保机构的主要战略合作银行和基本账户开立行。

最近,对已经与政府达成初步合作意向的县支行,农行百色分行提出要紧跟地方党政重点工作,制定农户贷款政府增信机制业务的金融服务方案,以促进当地产业经济发展为重点,结合当地经济发展规划、资源禀赋、特色产业等情况,研究制定个性化金融服务方案,明确金融支持重点、工作目标和措施,实现产业与金融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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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7篇:银行金融扶贫工作计划

2018银行金融扶贫工作计划

建立金融支持精准扶贫考核评估制度,明确考核目标,把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有机结合,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措施不当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落实到位、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部门进行表扬、表彰。单列扶贫信贷指标,作为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以下是由聘才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借鉴参考。

2018银行金融扶贫工作计划范文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面改进和提升扶贫金融服务,增强扶贫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推进农村普惠金融的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深刻内涵和工作任务,精准对接金融需求,精准完善支持措施,扎实创新完善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以发展普惠金融为根基,全力推动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到村到户到人,努力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都能按需求便捷获得贷款,让每一个需要金融服务的贫困人口都能便捷享受到现代化金融服务,为实现到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撑。

1.开发式扶贫原则。坚持以产业发展为引领,通过完善金融服务,不断培育壮大地方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扩大其对扶贫对象增收和脱贫致富的引领带动作用。

2.商业可持续原则。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政策扶持为支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引导金融资源向扶贫开发倾斜。

3.因地制宜原则。立足我市实际,根据各乡镇的产业特点、资源禀赋和农村经济发展趋势,创新开发适合当地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力争实现“一村一品”、“一乡一策”。

(一)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

1.推行小额扶贫贷款。市政府以省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为基础,通过市财政配套投入等方式,设立XX市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担保,市财政局、市农办(扶贫办)负责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市政府指定XX市XX有限公司作为运作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的专门工作机构,按照“政府搭台、多方参与、市场运作、中介服务”的原则,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小额贷款工程,向建档立卡贫困农户中有贷款意愿、有创收增收项目、有创业就业潜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农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除担保抵押、扶贫贴息支持”的小额扶贫贷款,解决贫困户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

2.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支持。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扶贫产业,带动贫困群众就业创业,充分发挥我市38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用,创新农业经营方式,扶持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金融机构对能够带动贫困户发展的农林牧渔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在原有贷款额度的基础上,按每带动一户可申请增加5万元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并给予财政贴息,有效发挥龙头示范带头作用,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3.开展“银村共建”活动,实施精准扶贫整村推进。以我市近年来持续开展的“银村共建”活动为基础,组织辖区内金融机构对36个贫困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文化素质、劳动力、耕地资源、技术优势、扶持项目及贷款需求等情况进行调查,建立贫困村、贫困农户的信用档案。各家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业务特点,以“银村共建”活动为载体,采取“因地制宜,一村一品”的措施,积极探索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新路径,努力创新信贷产品,强化金融服务,突出对当地农业特色产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和带动,精准落实小额扶贫贷款等扶贫信贷产品,通过银村共建活动创建“扶贫示范村”,以点带面,推动全市36个贫困村整村脱贫。

4.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加大精准扶贫信贷投入。充分利用我市成功入选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市)的契机,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确权颁证、价值评估、流转、处置等抵押贷款的配套措施,发挥XX公司的担保增信作用,力争试点期间累计实现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融资5000万元,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成为我市金融机构广泛接受的贷款抵押担保物,贫困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担保能够更加便利获得银行融资支持。同时,积极引导涉农金融机构探索开展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进一步拓展抵押担保物范围,为贫困户提供更广泛可融资担保范围。

5.提供贫困户建房贷款,支持易地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市政府依托XX公司成立扶贫搬迁投融资平台,承接易地搬迁扶贫任务,为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提供长期贴息贷款服务。市农业发展银行要积极加强合作,加强信贷管理,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做好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对接。加大对自愿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和危房改造扶持力度,为国定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提供长期贴息贷款,省定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搬迁可在原址新建,结合造福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统筹推进,优先做好危房改造,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

6.对贫困户子女发放助学贷款,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要在近年已开展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基础上,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力度。其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为1XX元,市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贴息。延长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至2年,解决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就学资金困难。

7.积极创新金融信贷产品。除推行小额扶贫贷款外,金融部门要积极创新信贷产品,大力发展林权抵押贷款、仓单、应收账款质押和电商创业等信贷业务,通过细分贫困群体资金需求特点,量身打造扶贫专属信贷产品,精准对接扶贫人口创业和产业化扶贫项目资金需求。创新推出“担保金.扶贫贷”、“万通宝.扶贫贷”、“普惠卡.扶贫贷”以及“支农贷”、“农村重点产业小额担保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家庭贷”、“助商通”、“简易贷”“新农村建设贷款”等信贷产品。探索“公司+基地+贫困户+征信”、“合作社+基地+贫困户+征信”、“公司+合作社+基地+贫困户+征信”、“企业+家庭农场+征信”、“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征信”等抵押担保方式,提高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金融可获得性。

8.发挥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金融机构的互补优势。在原有涉农金融机构的基础上,引导辖内更多的非涉农金融机构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形成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协调配合、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通过创新信贷管理体制、探索和改进服务方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将精准扶贫金融服务落到实处。

9.切实降低贫困户融资成本。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承贷机构在利率上要给予适当优惠,同时市农业局(农办)、林业局、人社局、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好财政贴息资金的杠杆作用,落实好相关贴息和补助政策,切实降低扶贫贷款成本。

(二)大力推进贫困地区普惠金融发展

1.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加快推进贫困区域金融网点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设置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和自助机具的布局,逐步扩展和延伸支付网络的辐射范围,扩大贫困区域金融服务覆盖面。进一步优化助农取款服务点,切实满足贫困地区农民各项支农补贴发放、小额取现、转账、余额查询等基本服务需求。支持贫困区域助农取款服务点与农村电商服务点相互依托建设,促进服务点资源高效利用。推广农村地区手机支付业务,推动“助农取款+”在贫困地区的应用,提高综合服务水平。深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推动支付服务进村入户。

2.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信用与信贷联动。推进精准建档和信用建设有效融合,逐步提高信用评级结果的运用率,形成以信用促扶贫的良好局面。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社区”以及“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活动,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各类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推动贫困户“建档、评级、授信”三同步,提高贫困地区低收入农户的申贷获得率,对贫困信用户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手续简化,体现守信价值。

3.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强化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和权益保护,严厉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制售使用假币等非法金融活动,保障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畅通消费者投诉的处理渠道,完善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优化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公平、公开共享现代金融服务的环境。根据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需求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深入实施农村金融教育“金惠工程”,组织金融机构利用“农村金融服务站”、“流动金融服务车”等宣传平台和服务载体,深入贫困乡村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等现场宣传,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知识素养和风险责任意识,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4.创新扶贫保险产品和服务,扩大贫困地区农业保险覆盖范围。鼓励保险机构建立健全乡、村两级保险服务体系。扩大农业保险密度和深度,通过财政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改进和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贫困户融资提供增信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建立健全针对贫困农户的保险保障体系,全面推进贫困地区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险业务,缓解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灾返贫问题。

(一)建立健全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人行、农办、财政局、农业局、银监办和各金融机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开发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行。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加强政策互动、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整体推进我市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开发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找准金融支持的切入点。市人行要加强与市发展改革、扶贫、财政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规划信息。指导金融机构认真梳理精准扶贫项目金融服务需求清单,准确掌握项目安排、投资规模、资金来源、时间进度等信息,为精准支持脱贫攻坚奠定基础。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对接扶贫部门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深入了解贫困户的基本情况和金融服务需求信息,建立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实行“一户一档”。

(三)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信贷资源倾斜配置。市人行要积极争取支农再贷款规模,优先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倾斜,增加贷款投放。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支农再贷款资金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对贫困户贷款比例不低于使用支农再贷款总规模的30%。使用支农再贷款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降低贷款利率水平, 切实降低贫困地区涉农贷款融资成本,充分发挥支农再贷款和再贴现等政策的引导作用和撬动效应。

(四)加强监测考核,确保扶贫工作精准到位。市政府将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工作纳入金融机构绩效考评,市人行要及时了解该项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创新开展金融支持扶贫开发专项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并将考核和评估结果作为差异化监管的重要依据,促进金融政策在贫困区域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五)加强总结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积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以及村组、社区等公共宣传栏,大力开展金融扶贫服务政策宣传,增进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对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政策的了解,增强其运用金融工具的意识和能力。及时梳理、总结精准扶贫金融服务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成功案例、工作成效,加强宣传推介和经验交流,营造有利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2018银行金融扶贫工作计划范文2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赣南苏区同步进入小康社会为统领,全面做好贫困群体的金融服务,初步建成全方位覆盖贫困群体的普惠金融体系。

(一)金融扶贫开发体系日趋完善。完善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商业性金融机构网点持续下沉,不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着力消灭金融服务盲区,争取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乡)。

(二)信贷投入总量持续增长。通过创新金融产品,逐步加大对贫困户和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力争每年全市涉农贷款增量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三)融资结构日益优化。通过加强对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市培育,鼓励引导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债券市场进行融资,拓展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渠道,实现直接融资规模同比增长。

(四)风险保障体系逐步健全。通过创新发展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特色农业保险、医疗、养老等保障保险,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和地位,健全贫困群众的风险保险保障体系。

(五)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创新精准扶贫担保模式,破解贫困群众无抵押、无担保的瓶颈;努力推进贫困群体金融知识普及,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使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一)着力增强贫困群体“造血”功能。坚持以产业发展为引领,通过完善金融服务支撑,促进贫困群体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增强贫困群体“造血”功能。

(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坚持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政策扶持为支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坚持统筹兼顾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立足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的实际,各县(市、区)和各金融机构根据产业特点、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按照因地制宜原则,创新扶贫开发金融服务方式。

(一)完善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体系。推进普惠金融,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尽快完成农信社改制为农商银行工作目标,推动涉农银行业机构开展类似于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模式改革,引导邮储银行加快乡村营业网点布设步伐,鼓励村镇银行分支机构向乡镇延伸;纵深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加快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行政村全覆盖工作,切实满足偏远农村各项支农补贴发放、小额提现、转账等基本服务需求,消灭金融服务盲区,争取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乡)。鼓励在重点或大型乡镇设立专业支农的小额贷款公司。鼓励人保财险、中国人寿等保险机构完善乡镇营销服务部的布局,创新保险机构在乡镇行政村的服务方式。

(二)引导信贷投放向贫困群众和贫困地区倾斜。以我市油茶、脐橙、花卉苗木、养殖等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业产业等为扶持重点,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农发行、农业银行、农信社(农商银行)、村镇银行、邮储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加快扶贫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加大对有条件的贫困农户小额农贷投放力度,扩大贫困农户贷款覆盖面,大力实施产业金融扶贫;积极搭建平台,有效对接国家开发银行等扶贫开发贷款,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针对扶贫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推出切合实际的信贷产品,重点支持“公司+合作社+贫困户”、“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等产业发展模式,切实加大对其信贷支持力度,实施就业金融扶贫;落实好现有国家济困助学信贷扶持政策,对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加大对农村校舍改造等项目贷款的支持力度,开展教育金融扶贫;支持农村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改扩建等项目贷款,开展保障金融扶贫。

加快推进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的推广运用,在全市推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适当扩大对林权、果园证抵押贷款的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实行优惠利率;适时探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赣州银行、农信社每年要新增不少于3亿元的扶贫专项贷款额度。涉农金融机构要做好“财政惠农信贷通”的发放工作,各金融机构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满足扶贫对象的信贷需求,加快扶贫贷款的审批流程,充分保障扶贫对象合理续贷需求。确保涉农贷款增量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增速高于全市贷款平均水平。适当提高对扶贫贷款的风险容忍度。配合“雨露计划”、“金蓝领工程”等就业扶贫措施,加大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对贫困家庭成员的信贷支持力度,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相关贴息政策。

(三)借力资本市场推动扶贫开发。建立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融资后备库,支持符合条件的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多种债务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的规模和比重。筹建覆盖四省九市的区域性农产品交易市场。对油茶、脐橙等我市优势农产品设立期货品种开展研究论证。探索筹建扶贫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四)建立保险行业精准扶贫长效机制。鼓励保险行业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贫困户的特点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开拓农村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产品,推动实现农民小额贷款“手续简便、无抵押、无担保”。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保险工作,推进油茶、茶叶、花卉苗木、水稻、生猪等地方特色优势农业保险,力争加快将柑橘(脐橙)、烟叶、油茶、白莲等农业保险纳入中央、省级财政补贴范围;创新发展天气指数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等新兴产品。关注特殊人群的保险保障,积极发展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推广低保、五保、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的意外保障制度;探索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新模式。鼓励保险机构降低保险费率,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由财政出资为贫困户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等保障保险。

(五)创新精准扶贫担保方式。将贫困户和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列入“小微信贷通”的重点支持范围。由市县财政统筹资金,组建赣州市扶贫开发担保机构,为扶贫对象等提供贷款担保,免收担保费用;提高对扶贫开发担保机构代偿损失的容忍度,对扶贫开发担保机构的代偿损失,由市政府、各县(市、区)政府、扶贫开发担保公司、协作银行按比例共同承担。

(六)加快推动精准扶贫金融知识普及。搭建市、县、乡三级金融培训平台。充分发挥市委党校、市金融研究院以及驻市高校的平台作用,面向各金融机构开展小额信贷业务和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面向基层干部进行农村金融改革、小额信贷、农业保险、资本市场等方面的宣传培训,提高运用金融杠杆的意识和能力;借助县、乡两级平台(如,农民培训学校),对贫困群体开展专项金融教育培训,提高贫困群体的诚信意识,使农民学会用金融致富,当好诚信客户。

(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强化政府部门与银证保等金融机构联合,进一步完善横向协作机制。由市金融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赣州银监分局、人民银行等政府部门以及驻市各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整体联动机制。建立金融精准扶贫联席会议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计划,统一具体宣传内容和口径,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有效凝聚各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形成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整体合力。

(二)健全管理制度。市农业银行、农信社(农商银行)、村镇银行、邮储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要本着利民、便民、惠民的原则,制定金融扶贫工作实施办法;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

(三)建立考核机制。建立金融支持精准扶贫考核评估制度,明确考核目标,把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有机结合,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措施不当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落实到位、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部门进行表扬、表彰。单列扶贫信贷指标,作为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

推荐第8篇:金融扶贫亟须“活血化瘀”

金融扶贫亟须“活血化瘀”

随着党中央国务院扶贫脱贫攻坚战的全面打响,金融精准扶贫也进入了快车道,金融在助推扶贫脱贫工作中已成为不可或缺的“生力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金融扶贫工作中,还有一些“瘀血”和“梗阻”影响了金融扶贫工作的顺畅开展和灵活发力,亟须“活血化瘀”、“通筋活络”。

金融扶贫工作中的

“瘀血”不容小觑

农村金融市场的硬伤与金融扶贫需求多元化之间矛盾形成的“瘀血”。金融扶贫需要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通力合作和密切配合,需要资金市场和资本市场相辅相成。但在贫困地区尤其是贫困的农村,金融市场呈现为资金市场一枝独秀,资本市场“隐身藏影”;金融扶贫也基本上由银行机构冲锋陷阵,保险和担保机构缺位。这种格局一方面由于缺乏保险产品的保障和担保机构的保证,使贫困户在获得银行贷款时难度增大;另一方面对于能够带动贫困户脱贫的企业由于资本市场欠缺,融资渠道单一,直接融资变成可遇不可求的奢望。

扶贫金融产品缺乏特色与金融扶贫需求多样化之间的矛盾所形成的“瘀血”。金融扶贫需要有适合贫困户和产业扶贫需要的丰富多样的金融产品,需要能够覆盖各类脱贫群体需要的个性化、特色化的金融产品,在实践中虽然金融机构也推出了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等产品,但缺乏针对产业扶贫、带动扶贫、特殊贫困户、专业合作社等需要的信贷产品及金融产品。这一方面影响了带动脱贫产业的发展壮大,另一方面也不利于金融扶贫的深入开展。

扶贫贴息政策的谨慎性与金融扶贫快捷便利要求之间的矛盾所形成的“瘀血”。金融扶贫要求金融机构办理扶贫业务时手续简便、时间快捷,减少各种不必要的环节,开辟“绿色通道”,提高金融扶贫效率。但为了得到政府贴息和优惠,在办理扶贫金融业务时,金融机构不得不按照政府要求的村委会、乡镇部门、扶贫部门、财政部门等多个部门层层“签字画押”式的审批认可方式执行,这一方面延长了金融扶贫产品的到位时间,另一方面也增加了金融扶贫产品的审批环节,加大了金融扶贫产品可获得的难度。

扶贫金融机构盈利的内在冲动与扶贫微利的外在刚性之间的矛盾所形成的“瘀血”。金融扶贫要求金融机构保本微利、让利于贫,这样一方面金融机构资金成本和扶贫创利收入之间空间收窄,另一方面扶贫金融小额分散、多户等特征也加大了金融机构的管理成本。而金融机构本身的逐利性与创利性的特性,会驱使金融机构对于扶贫只是被动按照要求去做,而不能用心积极主动扶贫,出现了“惜贷”、消极应付等现象,扶贫的效果会大打折扣。

扶贫金融机构流动性的内在要求与扶贫长期性的外在需求之间的矛盾所形成的“瘀血”。扶贫脱贫是长期持久工程,扶贫产业也基本上以农业产业为主,这客观上要求金融扶贫产品要具有长期化的特征,尤其对于贷款更需要中长期限。但对于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类金融机构而言,这容易造成融资和投资的期限错配,存款和贷款的期限错配,不利于安全管理,也有悖于流动性监管指标要求,因此金融机构更愿意办理期限短的业务,发放短期贷款。

扶贫金融风险控制的强制性与贫困户本身弱势之间的矛盾形成的“瘀血”。贫困户尤其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60%以上都属老弱病残,或者已有贷款有的已产生不良记录,这些贫困户怕子女结婚或看病贷不上款,贷款意愿较差,贷款有效需求不足。而金融机构出于自身资金安全和风险控制的要求,对这些不符合业务准入条件的贫困户基本上“拒之门外”。这样就只能通过企业、专业合作社或能人大户带动脱贫,而这些企业一般属落后产业,具有投资周期长、见效慢、收益不确定、资金需求量大的特点,再加上政府风险补偿资金不到位或贴息不到位,使金融机构在这部分贷款发放上畏首畏脚,“惧贷”现象时有发生。

四大创新实现金融扶贫

“活血化瘀”

思维创新,行气活血用心扶贫。一是要有政治大局思维。要充分认识到扶贫脱贫工作是党和国家全面实现“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的头等大事,是民心工程,既是政治任务,也是大势所趋。因此,金融扶贫工作要树立政治社会责任远大于经济利益的观念,真抓实干做好扶贫工作。二是要有担当责任思维。金融扶贫脱贫肯定隐藏着比正常业务要高的风险,并且还可能面临一定的损失,责任担当尤为重要,一定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魄力,秉持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去扶贫,不推诿、不塞责、不逶过、不懈怠。三是要有敢破敢立的思维。金融扶贫没有经验可谈,只能面对扶贫的实际情况,打破常规和习惯思维,走出条框限制,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降低门槛,放宽条件,让利于贫,开辟绿色通道,实现金融扶贫的全覆盖。四是要有善做善成的思维。要用“钉钉子”的精神和“工匠”精神,持之以恒,坚持不懈,一抓到底,敢出妙招,借力发力,攻坚克难,全面做好金融扶贫工作。

机制创新,散寒化瘀靶向扶贫。一是建立汇报请示机制。基层金融机构及时将扶贫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需要政府解决的问题反馈给当地人民银行,由人民银行梳理汇总后,提出初步解决建议,向当地政府主要领导或政府扶贫脱贫领导小组组长进行汇报请示,妥善予以解决。二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定期或不定期研究金融扶贫工作,及时通报政府产业扶贫计划,实现金融扶贫和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社会扶贫等的交流对接,各部门联动、协作,形成一个扶贫团体,实现同心、同向、同力、同步扶贫。三是建立激励奖惩机制。政府要坚决执行有关金融扶贫激励奖励政策,及时足额建立扶贫风险补偿基金、金融扶贫贴息补贴基金。人民银行及监管部门对于金融扶贫机构的扶贫产品要给予政策上的优惠、监管上的松绑,为金融机构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扫除“障碍”。四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要组织建立金融扶贫工作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设置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考核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予以引导。同时要加大对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从多个层面激励金融机构多扶贫、强扶贫、真扶贫。

产品创新,攻下逐瘀特色扶贫。一是银行类金融机构要深入调查研究,针对不同的群体开发设计不同的信贷产品,尤其是针对贫困户开发设计信用贷款、两权质押贷款、农机具抵押贷款等,针对专业合作社及能人大户开发设计联保贷款、订单贷款、仓储物抵押贷款等,针对带动脱贫的企业开发设计应收账款抵押贷款、库存产品抵押贷款、供销合同抵押贷款等。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整体发力,以实现信贷产品的广辐射、全覆盖。二是保险机构要针对贫困户增收、新上产业项目、企业和大户带动等开发设计涉及各个环节和领域、涉及生产生活方方面面、费率低的保险产品,真正使保险走向贫困、走向实惠、走向贴心。三是债券及证券机构一定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网络资源,多开发推出一些适合贫困地区直接融资的手机网络产品,让贫困地区的企业也能从“网店”上融资。或者和银行类金融机构充分合作,走深度融合的全面代理之道,真正使资本市场走进农村、走进贫困地区。四是担保机构要紧贴贫困提供低门槛、低费率、不需要反担保的担保产品,扩大担保的广度和深度,助力扶贫脱贫。

模式创新,温经化瘀精准扶贫。一是对于贫困户的小额贷款,可采取“5321”信贷模式,即5?f元贷款额度,3年贷款期限,贷款免担保抵押,贷款利息由政府一贴到底。二是对于有贷款意愿,但又没有劳动致富能力的贫困户贷款,可采取“五位一体”信贷模式,即政府+银行+保险+实施主体+贫困户,由政府确定的实施主体(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能人大户等)和贫困户签订帮扶协议,实施主体使用贫困户的贷款,并且为贫困户提供收入。当贷款出现风险时,由保险、政府负责清偿90%以上的贷款本金,银行负担10%的损失。三是对于不符合贷款准入条件,但又不属于社会兜底的贫困户贷款,可采取“企业带动”信贷模式,即由企业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享受一定的贷款优惠政策(如利率优惠、政府贴息等)、为贫困户提供简单的、力所能及的工作,并支付给最低工资的企业贷款。(侯龙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临汾市中心支行;刘志平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安泽县支行)

推荐第9篇:金融扶贫活“样本”

金融扶贫活“样本”

田东县以作为全国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县为契机,以特色产业为基础、以阳光信贷为契机、以农金村办为载体、以信用评定为手段、以保险担保为支撑、以风险补偿为保障,金融扶贫工作创新突出 “六大举措”,促使金融扶贫实现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由“扶富”向“扶贫”转变,成为农村金融扶贫工作的活样本。

为了实现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田东县在南北两翼山区和河谷地区实施差别化的金融发展战略,把农村金融改革与扶贫攻坚、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将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向两翼山区和贫困地区延伸,实现改革目标与实际需要的统一,做到改革试点与扶贫工作相联动,让贫困的农户发展有资金、增收有希望,脱贫有冲劲,促进农村经济全面、持续、均衡发展。

一是落实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量主要用于当地的政策,建立独立考核机制,促进金融资本回流农村。二是督促、引导县域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调整信贷结构,把握信贷投向,减少盲目投向“非农”领域大额贷款的冲动,以服务“三农”为重点,集中信贷资金,加大涉农贷款的投放力度,满足“三农”资金需求,不断提高涉农贷款的总量和比重,确保在农村吸收的存款大部分用于涉农贷款。三是构建邮储资金回流机制,遏止地方资金大量外流,有效增加“三农”和县域经济建设资金。

从2011年开始,田东县在所辖的57个村街中有选择地选出9个开展“贫困农户发展生产资金互助协会”试点工作,县财政投入每个村15万元作为启动资金,用于帮扶贫困农户发展生产,让一部分的贫困农户通过“资金互助协会”逐步实现脱贫,引导更多农户加入协会。互助资金实行“民管、民借、民用、民还,周转使用,滚动发展”的运行方式。这一做法是一条既帮扶银行信贷无法覆盖的最贫困农户,又实现扶贫资金的循环可持续利用的新路子,“资金互助协会”以参与式帮扶为理念,资金直接投入到农户自己选定的项目,使农民拥有了一个自己管理的“小银行”,提高了村民的创业增收能力。截至目前,在9个村试点中,已有3520户贫困农户加入“资金互助协会”,1640户贫困农户通过“资金互助协会”的帮助逐步实现脱贫。

为探索通过金融途径帮助贫困村群众持续增收,破解贫困村农户的信用建设难题,切实增强贫困农户融资能力,扩大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受益面,田东县自2013年以来,以获取全国第一个“信用县”为契机,以全县34个非信用村的贫困村为重点,在全县国定、区定的41个和县定的16个贫困村中全面开展“信用村”创建工作,在贫困村中建立农户信用档案,纳入全县网络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动态管理,为加快贫困村屯群众脱贫致富步伐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截至目前,在累计向4.7万户农户发放无需联保、担保、抵押的小额贷款提供有效的贷款支持中,贫困信用农户有10447户,占22.23%,有力地促进了全县贫困村“三农”经济快速健康持续发展,达到了精准扶贫的效果。

田东县自2008年12月启动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以来,针对在农村地区的行政村金融服务空白问题仍较突出的实际,决定在各行政村建立金融服务工作室,并在祥周镇中平村先行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在全县162个村街全面推进,着力破解农村地区农户贷款难、结算难和金融知识匮乏的“三难”问题。同时,整合银行机构、人寿保险、人保财险、担保公司、村级等多方资源,提高村级“三农金融服务室”服务齐全度和工作效率,实现金融普惠。2009年以来,田东县“三农”金融服务室依托农户信用评级和征信体系建设成果,为农民小额贷款提供服务,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培训,累计为15086户农户办理小额信用贷款41599万元。

田东县出台奖励政策,鼓励能人成立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用信息评定作为全县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部分之一,通过将贫困户就近纳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切实解决他们发展生产缺技术、少信息、无经验、没门路等实际困难和问题,引导贫困农户抱团发展,推动贫困村整体脱贫。同时,依托“三农金融服务室” 和“贫困农户发展生产互助金协会”,构建“特色产业+合作社+信用评级+信贷+保险+担保”金融扶贫模式,推动“公司+农户+信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信贷”等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模式,对行政村特色农业合作社和贫困农户开展小额金融扶持,将金融服务的触角延伸到金融机构无法覆盖的层面。

此外,田东县通过成立并支持“思林竹海资金互助社”和“祥周鸿祥资金互助社” 2家互助社,有效带动了全县竹子、香蕉、芒果等特色产业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共建立19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吸纳17000多户农户,其中贫困农户3400户,占20%。

以农村土地改革为突破口,是探索破解“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为让农民拥有的生产要素、财产权利能够自由、有序地流动,获得更多的收益,2012年以来,田东县开展农村土地和房屋确权登记,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农村房屋产权流转,逐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农村土地使用管理体系,并于同年12月成立广西首家田东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出台了《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暂行)》。该中心开展农村产权(包括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农村房屋所有权等11类)交易信息发布、产权交易鉴证、产权抵押贷款、农村资产评估、农业项目投融资、政策法规咨询等一条龙服务。田东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功能的完善,扩大了抵押担保物范围,增加了对贫困村的信贷投放,打造适合贫困村特点的产业,有效提高了贫困农户收入。截至目前,该中心累计主持农村产权交易57宗,交易额1.8716亿元。

推荐第10篇:金融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优秀]

金融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X市发〔201X〕X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扶贫开发金融支持与服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X南X区同步进入小康社会为统领,全面做好贫困群体的金融服务,初步建成全方位覆盖贫困群体的普惠金融体系。

(一)金融扶贫开发体系日趋完善。完善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商业性金融机构网点持续下沉,不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着力消灭金融服务盲区,争取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乡)。

(二)信贷投入总量持续增长。通过创新金融产品,逐步加大对贫困户和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力争每年全市涉农贷款增量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三)融资结构日益优化。通过加强对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市培育,鼓励引导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债券市场进行融资,拓展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渠道,实现直接融资规模同比增长。

(四)风险保障体系逐步健全。通过创新发展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特色农业保险、医疗、养老等保障保险,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和地位,健全贫困群众的风险保险保障体系。

(五)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创新精准扶贫担保模式,破解贫困群众无抵押、无担保的瓶颈;努力推进贫困群体金融知识普及,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使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基本原则

(一)着力增强贫困群体“造血”功能。坚持以产业发展为引领,通过完善金融服务支撑,促进贫困群体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增强贫困群体“造血”功能。

(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坚持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政策扶持为支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坚持统筹兼顾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立足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的实际,各县(市、区)和各金融机构根据产业特点、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按照因地制宜原则,创新扶贫开发金融服务方式。

三、政策措施

(一)完善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体系。推进普惠金融,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尽快完成农信社改制为农商银行工作目标,推动涉农银行业机构开展类似于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模式改革,引导邮储银行加快乡村营业网点布设步伐,鼓励村镇银行分支机构向乡镇延伸;纵深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加快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行政村全覆盖工作,切实满足偏远农村各项支农补贴发放、小额提现、转账等基本服务需求,消灭金融服务盲区,争取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乡)。鼓励在重点或大型乡镇设立专业支农的小额贷款公司。鼓励人保财险、中国人寿等保险机构完善乡镇营销服务部的布局,创新保险机构在乡镇行政村的服务方式。

(二)引导信贷投放向贫困群众和贫困地区倾斜。以我市油茶、脐橙、花卉苗木、养殖等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业产业等为扶持重点,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农发行、农业银行、农信社(农商银行)、村镇银行、邮储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加快扶贫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加大对有条件的贫困农户小额农贷投放力度,扩大贫困农户贷款覆盖面,大力实施产业金融扶贫;积极搭建平台,有效对接国家开发银行等扶贫开发贷款,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针对扶贫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推出切合实际的信贷产品,重点支持“公司+合作社+贫困户”、“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等产业发展模式,切实加大对其信贷支持力度,实施就业金融扶贫;落实好现有国家济困助学信贷扶持政策,对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加大对农村校舍改造等项目贷款的支持力度,开展教育金融扶贫;支持农村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改扩建等项目贷款,开展保障金融扶贫。加快推进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的推广运用,在全市推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适当扩大对林权、果园证抵押贷款的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实行优惠利率;适时探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X州银行、农信社每年要新增不少于3亿元的扶贫专项贷款额度。涉农金融机构要做好“财政惠农信贷通”的发放工作,各金融机构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满足扶贫对象的信贷需求,加快扶贫贷款的审批流程,充分保障扶贫对象合理续贷需求。确保涉农贷款增量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增速高于全市贷款平均水平。适当提高对扶贫贷款的风险容忍度。配合“雨露计划”、“金蓝领工程”等就业扶贫措施,加大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对贫困家庭成员的信贷支持力度,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相关贴息政策。

(三)借力资本市场推动扶贫开发。建立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融资后备库,支持符合条件的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多种债务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的规模和比重。筹建覆盖四省九市的区域性农产品交易市场。对油茶、脐橙等我市优势农产品设立期货品种开展研究论证。探索筹建扶贫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四)建立保险行业精准扶贫长效机制。鼓励保险行业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贫困户的特点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开拓农村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产品,推动实现农民小额贷款“手续简便、无抵押、无担保”。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保险工作,推进油茶、茶叶、花卉苗木、水稻、生猪等地方特色优势农业保险,力争加快将柑橘(脐橙)、烟叶、油茶、白莲等农业保险纳入中央、省级财政补贴范围;创新发展天气指数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等新兴产品。关注特殊人群的保险保障,积极发展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推广低保、五保、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的意外保障制度;探索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新模式。鼓励保险机构降低保险费率,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由财政出资为贫困户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等保障保险。

(五)创新精准扶贫担保方式。将贫困户和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列入“小微信贷通”的重点支持范围。由市县财政统筹资金,组建X州市扶贫开发担保机构,为扶贫对象等提供贷款担保,免收担保费用;提高对扶贫开发担保机构代偿损失的容忍度,对扶贫开发担保机构的代偿损失,由市政府、各县(市、区)政府、扶贫开发担保公司、协作银行按比例共同承担。

(六)加快推动精准扶贫金融知识普及。搭建市、县、乡三级金融培训平台。充分发挥市委党校、市金融研究院以及驻市高校的平台作用,面向各金融机构开展小额信贷业务和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面向基层干部进行农村金融改革、小额信贷、农业保险、资本市场等方面的宣传培训,提高运用金融杠杆的意识和能力;借助县、乡两级平台(如,农民培训学校),对贫困群体开展专项金融教育培训,提高贫困群体的诚信意识,使农民学会用金融致富,当好诚信客户。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强化政府部门与银证保等金融机构联合,进一步完善横向协作机制。由市金融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扶贫办、X州银监分局、人民银行等政府部门以及驻市各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整体联动机制。建立金融精准扶贫联席会议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计划,统一具体宣传内容和口径,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有效凝聚各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形成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整体合力。

(二)健全管理制度。市农业银行、农信社(农商银行)、村镇银行、邮储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要本着利民、便民、惠民的原则,制定金融扶贫工作实施办法;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

(三)建立考核机制。建立金融支持精准扶贫考核评估制度,明确考核目标,把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有机结合,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措施不当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落实到位、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部门进行表扬、表彰。单列扶贫信贷指标,作为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11篇:金融扶贫政策宣传词

睢县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广播宣传词

(每天早中晚滚动播出3次)

A:春生,这么高兴,遇到啥好事了?

B:叔,我申请8万块钱的扶贫贷款,只用5天就批下来了,准备养牛类,年利息只有4.35%,并且不要任何抵押和担保,以前让找公务员担保可难为死我了。现在只要按时还上利息和本金,五万块以下的全贴息,5万以上不贴息,一户最高能贷到20万呢。

A:这么好的政策,那我也去贷点盖几间房去。 B:叔,扶贫贷款只能用来发展致富项目,盖房子、买车这叫消费贷款,贷不出来。村支书,还有咱的驻村书记还要签字、监督钱咋用呢,糊弄不过去。再说,你的年龄还符合,18-60周岁有劳动能力,有发展项目,家庭成员信用好的都可以申请扶贫贷款。

A:春生,你跟你海华兄弟也准备跟着乡里种几亩地的芦笋,可以申请吧。

B:海华兄弟你俩太有眼光了,芦笋可是咱县的主导产业。你去村里写个贷款申请吧,村支书、驻村书记、银行信贷员把关后,乡里再审核过关后,统一交到县里,几天就下来了。

A:春生,这贷款可以用多长时间?

B:叔,可以贷3年,但是得1年1还,1年贴一次利息,根据贷款钱数按照4.35%进行贴息,5万块钱的贷款可以贴2175块钱呢。但是这钱得按时还,1年有2次不按时还利息就不能贴息了。

A:肯定还,听支书说了,咱个村要是有7%的贫困户不按时还本,咱这个村都暂停放贷款了。到时候人家急着用贷款,不得天天到我家来啊,俺家丢不起这个人。

B:叔,你快去吧,村长让我给强奶奶送信去,咱村里扶贫车间用贷款,奶奶自己生活,还有病,没有劳动能力,可以申请带贫。

A:那我可以吗?

B:叔,户成员都在60以上,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才能带贫,您可以到扶贫车间打工啊。

A:这国家的扶贫贷款政策真好。有劳动能力、有发展项目的可以自己贷款,无劳动能力的可以有企业带贫。企业也受益,利率是4.35%,每带动1户还有2%的贴息。只有产业发展了,我们才能长久受益。小儿,还是信用社、农行、德商银行、邮政银行这4家银行在做吧。

B:是的,贷款流程、还有这几家银行的联系方式,咱村室有,你家发的宣传纸上也有。

第12篇:精准扶贫的金融之路

精准扶贫的金融之路

精准扶贫的金融之路

【农村金融时报】编者按:“我国扶贫开发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再次强调要“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去年,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扶贫办、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支持领域、重点工作、保障政策措施和加强组织领导等五方面的内容。与以往“大水漫灌”的财政扶贫相比,可持续的金融扶贫走出了中国扶贫的新路子。近期,《农村金融时报》记者作为人民银行组织的中央媒体采访团之一,深入金融服务精准扶贫第一线,行走在河南、湖南、青海的贫困地区,见证着各地风生水起的金融扶贫战役。

湖南:产业扶贫的金融大门“产业化金融扶贫,金融机构支持企业,企业带动贫困户。如今脱贫致富已不再是当年农户高风险的‘单打独斗’了。”说这话的是人民银行湖南长沙中支行长马天禄。顶层设计先发力。人民银行长沙中支下发了《湖南省金融“两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推进金融“两支一扶”(支农、支小和扶贫开发)的“1+N”工作机制,提供了“央行引导、政府支持、银行聚力、产业带动、精准投入、互利共赢”的总体思路,开启了湖南产业化扶贫的金融大门。以湘西为例,将农户集中起来发展产业是湘西扶贫的特点,而产业建设主要靠金融支持。人民银行长沙中支副行长侯加林解释:“通过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人口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既有助于分散金融机构支持扶贫开发的风险,也能有效拓宽精准扶贫金融服务辐射范围,其支持效果好,风险也好把控。”当《农村金融时报》记者来到湘西实地采访时,深切地感受到了金融支持产业化扶贫的力量。“资金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走、产业跟着市场走”便是对湘西精准扶贫思路最准确的表达。户参股的“十八洞村”模式走进十八洞村,好天气让整个村落显得朝气蓬勃。“习总书记就是在我们村第一次提出‘精准扶贫’的,我们要做的有模有样。”湖南湘西州花垣县县委书记罗明对记者说。罗明告诉记者,目前花垣县在推进精准扶贫的过程中缺资金、缺技术、缺市场,而其中最缺的是资金。县政府连同人民银行探索了3个解决方法,即大户带动、推广小额贷款、探索新做法。“如今,‘跳出十八洞办产业’成了我们的核心动作。”罗明说。在位于十八洞村外的一片田地上,1000亩猕猴桃茁壮成长,这正是十八洞村的产业。在县政府的指导和帮助下花垣县十八洞村苗汉子果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采用“公司+农户+基地”的模式种植湘西特产猕猴桃。该公司注册资本为600万元,法人代表石志刚出资306万元,占股51%;十八洞村全体村民占股49%,其中非贫困人口每人自出资金100元,贫困人口每人自出资金50元,不足部分由财政扶贫资金解决。预计种植项目还需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随着人民银行湘西中支开展湖南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域经济金融情况、小额信用贷款发展、扶贫贴息贷款等系列专题调研后,了解当地情况,在人民银行的政策引导下,华融湘江银行为该公司提供了贷款,并由政府全额贴息支持产业发展。资金发放到位后,猕猴桃基地焕然一新。项目实施后十八洞村每户村民年均可增收2.6万元,产业区的农户土地流转每人年均可增收2000元以上,劳务收入每人年均可增收1万元。“以后打算将种植基地投保,再建成观光园来采摘,这样收入就更有保障了。”该基地负责人石志刚说。产业辐射的“老司城”模式风光秀丽的湘西,蕴藏着丰富的旅游资源。不久前刚申遗成功的老司城遗址就是湘西旅游业的一处宝藏。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针对湘西产业发展特点,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推出“一线一片”文化旅游扶贫贷款系列产品,正是按照“央行引导、银行支持、政府配套”总体思路,灵活运用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及金融市场管理等政策工具组合的“1”,整合县金融政策、产业扶持、扶贫政策、财政激励等多方政策资源的“N”,通过“1+N”杠杆撬动“两支一扶”信贷投入,有力地支持美丽湘西旅游业发展。“老司城成功申遗后,通过老司城旅游的带动,1至9月份,全县实现旅游收入14.27亿元。”湘西永顺县副县长李选锋谈起老司城的旅游业,显得信心十足,“老司城旅游业发展的背后,是人民银行金融政策的引导,是农行等金融机构主动对城镇化建设和文化旅游业建设的支持,是大产业发展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真实写照。”据记者了解,老司城景区将在2016年1月1日正式开始营业,其旅游产业为原住民提供了相关延伸产业的大量就业岗位,目前该村每个劳动力月均收入可达近3000余元。多种合作的“溪州米业”模式“我们如今已经是政府精准扶贫的示范合作社了。”永顺县松柏镇溪州米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邓宇说。“专业合作社+农户阶段式合作+银行信贷支持”是该合作社的运营模式,邓宇介绍:“在合作初期,我们与农户达成土地托管协议,农户不承担合作社经营成本,以托管的土地直接参与分红。当分红资金累计达到3万元以后,土地转变为长期租赁,农户以获得土地租金收入为主。模式很成熟,但我们苦于周转资金短缺。”邓宇说。人民银行出台的《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农户、农村、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之间相互合作、互利互惠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新需求,健全“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提高农业金融服务集约化水平。得知该合作社的资金需求后,永顺农商行随即展开对接,发放为期半年的贷款200万元填补资金周转缺口。湖南省联社湘西州办事处负责人吴振华告诉记者,因该合作社承担社会责任,带动贫困户脱贫,其贷款享受全额贴息。当下,当地村民已经享受到金融扶贫带来的红利。截至目前,合作社社员达358户,年创造产值553万元。农民通过参与分红及劳务收入等形式,一个3口之家的年收入可达到1万元以上。64岁贫困户黄祥龙就是受益者之一。当记者来到他家时,精神抖擞的他正陪着孙女在玩耍,脸上笑意正浓。“我老伴瘫痪13年,家里经济一直困难。以前收入4000多元一年,现在人民银行和农商行帮我加入合作社后,收入达到7000多元一年。精准扶贫很到位!”黄祥龙说。“扶贫一定能带来双赢,老百姓赚钱了合作社才能发展壮大。”邓宇说出了他的理念。

河南:精准扶贫的典型样本“十三五”即将拉开帷幕。作为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最后5年,中国的扶贫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如何做到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来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呢?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金融扶贫立足于开发式扶贫,坚持可持续性原则,既讲资金投入,又讲风险防控,着力增强扶贫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与以往“大水漫灌”的财政扶贫相比,市场化可持续的金融扶贫似乎走出了中国扶贫的新路子。在拥有众多贫困县的河南省,《农村金融时报》记者看到了金融扶贫诸多成功的案例。人民银行河南郑州中支货币信贷管理处科长秦向辉告诉记者,对于河南的金融扶贫,2013年人民银行郑州中支便牵头联合河南省扶贫办等7部门印发了《关于实施河南省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工程的指导意见》,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地方法人机构,以及邮储银行、农行等国有银行机构构成了县域金融的主力军,将小额信贷产品做大,同时依托农业产业链既支持企业又支持农户。如今,金融机构开始意识到县域金融是一片蓝海,机构在这个区域议价能力远高于城市。由此,可持续的金融扶贫大规模开启。“三位一体”扶贫开发模式兰考县经济发展水平长期在河南排名倒数,近几年来,在这个国家级贫困县,各方人士与当地群众一起,见证着精准扶贫带来的力量。兰考县堌阳镇因盛产泡桐,近年来从事以泡桐为主材的民族乐器生产的小微企业,逐步在此形成了生产基地。随着民族乐器市场需求不断增长,企业急需资金扩大生产规模。在去年6月,中行兰考支行依托乐器行业协会,创新发放了“兰考乐器通宝”十户联保贷款,授信2800万元。堌阳镇乐器行业协会会长、成源乐器音板有限公司总经理汤二法告诉记者:“我们有了发展,还解决1500多人就业,带动周边300户贫困户增收。”位于兰考县孟寨乡的坤盛牧业有限公司,在农行兰考支行采用“风险补偿基金+政府承诺”增信机制的80万元资金支持下,引进一批种羊扩大了生产规模。今年该公司就新吸纳贫困人口20人就业,将帮扶人数提高到42人。“要将金融作为撬动兰考经济的重要支撑。”在采访过程中,兰考县副县长杨志海对记者强调。对此,人民银行开封中支行长赵继鸿告诉记者,人民银行经常与政府、企业和农户交流,探索如何通过支持企业来带动周围贫困户脱贫,农户需要什么,有什么样的金融产品、服务模式等。现如今,人民银行兰考支行已经建立了政府担保贴息、金融贷款支持、企业带动贫困户的“三位一体”金融扶贫开发模式,并在今年6月推动农行兰考支行与兰考县扶贫办、财政局签订《兰考县政银扶贫富民工程合作协议》,实现“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实现有效精准扶贫。“有了金融支持,有了政策和产品创新,才有兰考的脱贫致富。要让老百姓知道现在农民有金融的支持。”如今这些感触,杨志海说得掷地有声。“惠民小贷”+龙头带动“人民银行、邮储银行和中原农险上门服务,这下我和老伴儿就放心了。”说这话的人叫周三超,是大别山集中连片扶贫开发区重点扶贫县周口沈丘县付井镇郭岗村人。他给记者讲起了他的故事:“去年我就尝到了邮储银行惠民小贷的甜头了,5万元的贴息贷款帮助我养牛净赚10万元。不过今年初,牛染上了肺病,到手的利润全部赔了进去。我不甘心,就想到了上次人民银行来调研时推销的小额扶贫保险。现在好了,贷款和保险全部到位。”说到此,老周喜上眉梢。老周口中的“惠民小贷”是邮储银行周口分行在沈丘县率先试点推出的金融扶贫专项信贷产品——惠民扶贫铁西小额担保贷款。该项贷款是由人民银行郑州中支联合河南省扶贫办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扶贫小额贷款的实施意见》,引导邮储银行率先在河南省推出的一项精准扶贫金融产品。据悉,此项贷款中,项目贷款贴息3%,到户贷款贴息5%,贫困户只需承担很少甚至零利息,找村干部、个体商户或公务员担保,就能获得此类贷款。截至9月末,该分行已累计发放此项贷款1.36亿元,为2291家贫困户脱贫致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周口永欣饲料有限公司是河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走进该公司的厂房区,引入眼帘的是几个鲜红的大字:发挥集群优势,促进三农发展,创新回报社会。该公司总经理李俊武说,“公司+农户”的发展模式,目前已实现发展订单农户1万余户、养殖户5000余户,为农民及养殖户带来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逾10亿元。当然,取得成绩背后是金融机构给力的支持。2015年,由于人民银行周口中支向沈丘联社发放了支农再贷款1亿元,直接降低了涉农企业融资成本。目前,该公司已获得沈丘联社发放的低利率涉农贷款3500万元,使他们在承担扶贫事业这项社会责任上越发有底气。走出特色产业新路子河南信阳素来有“一红一绿一白”之说。“红”是指信阳是革命老区,“绿”指的是信阳绿茶,而“白”却代表了信阳的贫困县。其辖内淮滨县现有贫困村97个,贫困人口8.3万人。因地处淮河中上游,船舶建造业成为当地传统优势产业,淮滨也成为河南省最大的造船基地之一。淮滨县江淮船厂造船电焊工人熊康乐告诉记者:“来船厂打工脱贫的工人有很多。拿我来讲,我之前就是贫困户,几年前开始在江淮造船厂工作,现在已脱贫了。有好多跟我一样之前在外地打工的都回来了,外面打工不如家乡的船厂挣钱多。”据不完全统计,造船业间接解决当地劳动就业岗位1.5万多个,创收6亿多元,成为当地脱贫致富的支柱产业。“产业壮才能造血强。”淮滨联社办公室员工欧阳建军向记者表达了该联社的理念。该联社和其他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淮滨支行的引领下,针对造船业资金需求大、抵押担保难的实际问题,为该行业量身服务,推出“船舶之星”、船易贷、船权抵押贷款等创新产品,并与保险公司协商适当帮助船东降低保费。截至9月末,该联社办理船舶贷款522笔,余额9.42亿元,为周边5个乡镇近3万农民工解决了就业问题,成为产业扶贫的典型样板。 青海:金融扶贫的信用之道11月的青藏高原,气温已达零度以下。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的青海省,拥有着奇异多变的地势和多元化的民族文化融合,是我国除西藏以外最大的藏族聚居区。高寒缺氧、生态环境脆弱、基础设施薄弱等客观因素,使青海成为全国较为特殊的贫困地区,也是国家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但这并不能阻挡青海人脱贫的决心。“精准扶贫对象难确定、信用评级难展开、风险分担机制难落实以及工作联动机制难到位是青海开展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所面临的四大难题。”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行长林建华说。带着以上4个难题,人民银行西宁中支出台并正在组织实施《金融支持精准扶贫青海行动方案》、《贫困户信用评级办法》、《扶贫开发金融服务主办银行制度》、《精准扶贫金融服务三级联动机制》、《青海省扶贫开发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指引(试行)》等意见办法。眼下,一场由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领导的金融支持精准扶贫青海行动,正在这低气温、高海拔的条件下如火如荼地开展着。贫困户信用档案当先首当其冲要解决的便是选定精准扶贫对象,并建立起信用档案。在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龙羊峡镇后菊花村,当《农村金融时报》记者走进48岁的村民崇育山家中时,一只只雪白的獭兔正在各自的笼子里进食。獭兔养殖是当地特色,皮毛价值高,村里已经有了成熟的养殖专业合作社。“以前一直想养兔子,但苦于没有资金,家庭条件困难也不够格去申请贷款。”崇育山说,“精准扶贫以来,我家被评为信用户之后,在共和农合行贷款1万元建了兔棚,6月进了230多只兔子,今年会增收1万多元!”像崇育山这样生产能力、有金融服务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正是青海省精准扶贫金融服务的对象之一。据了解,人民银行西宁中支在全省建立了统一的《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内容包括贫困户生产、生活等情况,贷款需求额度、用途、期限等信息;制定了专门针对贫困户的信用评级办法,重点围绕诚信度、家庭劳动占比、家庭劳动技能、上年度家庭人均收入等要素进行评级,使贫困户的评级标准和评定方法与一般农户有所区别。现在通过人民银行和农合行的工作开展,后菊花村已评定信用户20户,其中17户已拿到贷款,平均每户1万多元。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松多乡马营村村民杨春祥也是信用证的受益者之一。今年49岁的他从小患有小儿麻痹症,无法外出打工也不能承担重体力活,是典型的贫困户。自从人民银行和互助农商行来家里登门调查,将其评为贫困信用户,办理了福农卡后,老杨被银行授信5万元。他告诉记者,葱花土鸡是马营村的特色,村里有现成的条件,养鸡也不费劲。“以前养鸡规模小缺资金,现在有贷款了,后半年我养了800多只鸡,到年底能都卖出去的话可以收入2万多元。”“贫困户中有一部分想发家致富,想贷款但是贷不上,银行想发贷款但怕收不回来,政府想担保但不敢担保,这几乎成了我们扶贫的心病。在人民银行和涉农金融机构的努力下,建立起了信用评级体系。如今,老百姓通过能人带动和金融机构的扶持,确确实实得到了好处。”龙羊峡镇委书记扎西向记者表示。据了解,截至11月,青海省已完成6517户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建档工作,在460多个贫困村中评定贫困信用户13810户,目前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信用户信用贷款未出现不良。主办银行着力服务建立扶贫开发金融服务主办银行制度是青海省金融支持精准扶贫的又一特点,目的是为明确扶贫开发金融服务主体。林建华介绍说:“我们在省级层面联系省扶贫局与选定的两家主办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在每个县由主办银行的分支机构向当地人民银行和扶贫部门提出申请,经审定后确定为县级主办银行。目前全省所有贫困县均已确定扶贫开发金融服务主办银行。”主办银行在享有政策支持和风险防控资金配给的同时,要确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信贷支持目标,按照扶贫风险防控资金5倍以上的规模发放贷款。据邮储银行青海分行行长罗志安介绍,在今年7月被定为主办银行之后,该分行便与青海省扶贫开发局签订合作协议,在青海六盘山片区、藏区两个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向能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专业合作组织、能人大户和已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等发放贷款50亿元,目前此项目以发放贷款3300万元。海北州海晏县联社理事长韩明山作为主办银行代表之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农信社目前已对贫困户建档评级,对有能力发展并有金融需求的贫困户发放全额贴息贷款。“人民银行再贷款的低息支持,降低了我们的成本,作为扶贫工作的主办银行,我们尽可能的让利给农户。”此外,据共和农合行行长李庆忠介绍,自获得主办银行资格以来,该行还给达不到评级标准的农户采用联保的增信方式,发放了14万元的贷款。截至11月16日,该行在共和县发放5100万元扶贫贷款,充分发挥着金融精准扶贫主办银行的作用。互助农商银行作为互助县的金融扶贫主办银行,还推出了“福农卡”,贫困户拿到“福农卡”后可在全省任意网点办理贷款业务,简化贷款手续,且1-5万元以内的贷款实行基准利率。董事长陈敏说:“如今按照既定计划,我们正在有序推动金融扶贫工作,预计明年6月能完成全县建档立卡,实现金融精准扶贫全覆盖。”

第13篇:金融扶贫贷款实施程序

郾城区金融扶贫贷款实施程序

(一)贷款申请。贷款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借款申请,由村“两委”先期调查,驻村第一支部书记、联户干部把关。贷款企业向所在地乡镇(街道)、区扶贫办和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供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协议及相关证明。

(二)乡镇(街道)推荐和部门审核。农户贷款申请由村支书、驻村第一支部书记推荐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需在5个工作日内,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审核签字,将扶贫贷款推荐以及申请材料报送贷款银行。企业贷款申请由所在地乡镇(街道)、区扶贫部门进行初步审核,然后将扶贫贷款推荐以及申请材料报送贷款银行。

(三)实地调查。对于贷款申请,本着缩短时间,提高效率原则,可在村“两委”、驻村第一支部书记协助收集贷款材料后,由乡镇、街道统一提前预约,银行与扶贫部门等共同进行实地调查。

(四)银行放贷。银行根据审核的贷款对象,按照正常贷款程序,提出贷款调查评定意见,及时发放贷款。放款情况报送乡镇(街道)和区金融办、区扶贫部门备案。

(五)贷后管理。

第14篇:开发性金融扶贫政策措施研究

开发性金融扶贫政策措施研究

摘要: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我国人口与资源发展不均衡等问题日益突显。特别是在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性领域,“两基一支”领域的建设资金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国务院在2015 年3 月20 日正式批准《国家开发银行深化改革方案》,明确了我国开发性金融机构的地位。开发性金融作为金融扶贫的一种,为了弥补体制落后和市场失灵,运用金融机制和市场化的运营模式,以中长期投融资为手段,发挥政府与市场间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十三五”是国开行大步迈进国际一流开发性金融机构的重要时段,作为中国特色开发性金融实践的开拓者,国家开发银行将开发性金融的融资优势充分利用起来,将重视金融发展目标与社会发展目标更好地结合起来,为社会的进步发展提供强大的内生动力。

关键词:开发性金融;扶贫政策;措施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13-47-2

1 概述

作为国务院明确批复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河北分行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将集中、大额、长期、保本微利的优势与河北省产业脱贫、基础设施脱贫、生态环保脱贫、教育脱贫等精准脱贫政策紧密对接。形成了以下一系列措施:①《规划》加《意见》。②直接扶贫总体情况。③基础项目扶贫。④教育扶贫加助学贷款。⑤精准扶贫重点领域。⑥支持企业转型升级。

2 棚户区改造

国开行河北分行发挥好开发性金融在投资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河北省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关键时期的支持力度。继续发挥棚改主力银行的作用,2015年发放棚改专项贷款220亿元,实现改善民生、提升城市面貌、拉动经济增长等多重目标共赢;在2013-2017年五年间河北省会石家庄规划改造各类棚户区6.3万户以上,棚改项目的施行将大规模改善石家庄市各区、县等棚户区居民的安居环境,提高被拆迁安置群众的生活标准,进一步促进省会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城市的和谐发展。在2014年5月中旬,石家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石家庄市政府指定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统贷平台助力计划实施。国开行河北省分行迅速启动棚户区改造项目“快通道”开发评审机制,在仅仅2个月时间里就实现棚改项目授信203.05亿元,发放52.62亿元。首批授信棚改项目受益棚户区居民35566户、129000多人、拟拆迁总建筑面积540.49万平方米,拟新建安置房住宅总建筑面积776.66万平方米、涉及到本市5个市辖区、高新区、正定新区、空港工业园、循环化工园区及下辖13个县(市)区域内54个棚户区地的改造,对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起到积极作用。

3 基础设施建设

3.1 建设市场,完善金融扶贫的服务支持体系

3.1.1 创新金融扶贫服务支持体系建设

国开行为了能够让开发性金融起到引导带动作用,实行扶贫开发计划采用“集中化经营、批量化操作、集群化扶贫”的方式,探索设立扶贫专项贷款、专项基金,来对扶贫的金融产品实行创新,加大对融资途径的扩张。并根据统一的评级、授信和统借统还的三大原则。对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项目进行系统的全面建设。

国开行河北省分行通过设立专项奖励资金等方式,大力支持区域性金融机构建设,充分调动商业性金融机构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推动贫困地区金融机构多元化。省国开行采用政府组织平台协调管理,统贷平台和担保平台分别进行统一承贷和担保,还要对信息进行全面的公开,由信用协会进行全过程的一个监督和参与评议。该模式从实质上保证支持体系的协调和统一,推动了地方投融资体系的建设。

针对贫困地区的市场空白和制度缺失的劣势,坚持支持全方位扶贫开发,系统设计、科学发展,形成的融资机构要以政府为主导,统一的借贷和扶贫贴息,由社会建设农民受益。这种模式与市场良性运转的制度、规则和体系,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把贫困地区问题变输血为造血,吸纳一部分的社会闲散资金,从而解决扶贫工作中资金的问题。再者,对每个地方信用结构的构建都必须要结合当地的特点,要将风险控制的制度逐步完善,提供多种创新且有特色的金融产品,使得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得到实处且有针对性。要大力的对金融扶持给予扶持。

3.1.2 加强巩固银政合作新模式

政府是扶贫工作的主体,金融是强大的推动力量。扶贫开发公益性强、经济效益不明显,需要借助政府力量扩展融资来源。作为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开行可以将自身的融资融智融商优势与政府的组织管理优势相结合,不断增进互信,携手并肩发展,建立了良好的银政合作关系。截至2015年5月,该行累计投放300亿元贷款支持保定市经济建设,贷款余额282.2亿元。与石家庄市发挥各自优势,围绕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重要节点城市的战略目标,融资额度人民币不低于800亿元,实现开发性金融与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共赢。总体来说,加强银政合作的新模式,建立建立“政府主导,金融支持、各方参与”的扶贫开发长效机制,开展扶贫规划合作和研究,共同探索完善“扶贫资金+信贷资金”的扶贫开发新模式。

3.2 引领资金,提高省国开行开发性金融服务水平

积极引导和吸收社会各方力量及资源促进市场建设和信用建设,不断完善国开行资金支持,提升国开行开发性金融服务的深度、广度、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做实金融扶贫工作的基础。

3.2.1 整合资源,提高财政扶贫资金支持

省国开行结合自身中长期主力银行的特征,为扶贫开发提供大额、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为更好地吸纳引领社会各方资源推进市场建设,一是对各条线财政扶贫资金进行整合,积极探索扶贫资金与信贷资金配套使用方法,集中力量形成规模效益。二是加大对各类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在税收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更好地发挥贴息资金杠杆撬动作用。三是增加对贫困地区信用体系建设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通过财政资金支持政策性担保公司、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等机构建设,探索创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或担保基金等,在贫困地区建立多层次、多主体、多形式的完整信用担保体系,为金融资金的持续进入奠定前提。

3.2.2 深化合作,创建体系化金融服务

目前,我国科技创新创业企业整体体系的金融服务较为欠缺,总体特征呈现碎片化,整合现有资源、拓展融资渠道的需求极为迫切。作为政府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开行河北分行以坚定的战略眼光,积极发挥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桥梁作用,深化与政府部门、企业和相关各方的合作,紧贴企业需求,持续增加信贷规模、致力打造“服务有创新,模式能推广,风险可控制”的系统性、常态化金融服务模式。

首先,政府和市场的作用是相辅相成的,要结合两者的作用,找到一条可以多方发展,和长期应用的扶贫开发手段。

将政府功能与市场作用相结合,探索出一种多元化、可持续的扶贫开发机制。政府在扶贫的工作中,扶贫资金应该是结合贫困地区的实际需求的,要将资金和当地的扶贫工作相结合,进行科学的引导。将金融产品和服务和社会资金良性的应用到贫困地区的金融扶贫工作中。国开行河北分行作为政府和市场之间的“粘合剂”,结合政府职能功能和市场的良性加上科学的商业模式三者之间的相互切合和协调,使得金融扶贫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可以不断吸纳社会资金支持、弥补市场空白和制度缺损,实现市场、信用、规则和制度的良性循环;同时,引导社会资金通过“投贷债租证”综合金融服务渗透到金融扶贫领域的各个环节。要建立科学的带有市场特色的运作流程金额针对风险所制定的防范措施。

其次,与政府设立的专项扶贫资金相配合,形成政府资金与社会资本共建共享的良性机制。不断探索多种类型的PPP模式实现路径,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采购。通过国开发展基金、国开金融等投资平台,利用开行投贷协调发展优势,配合财政引导资金等投资基金模式,要设定专门的专项资金来支持。

最后,充分利用到资本市场的独特优势,通过上市或者发行企业债、集合债和公司债等融资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进行融资。同时,通过与地方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合作提高对创新型小微企业服务能力。并利用并购贷款等产品服务国际技术并购项目、加大专项产品的研发。

3.2.3 加强监督管理,做到实效金融扶贫

要做到实效金融扶贫,首先建立包括项目初期评估审查、中期跟踪检查、后期审计督查的全程监督、动态管理的工作一体化机制,完善财政扶贫资金与信贷扶贫资金结合使用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金融扶贫的效率。此外,对扶贫财政资金及信贷资金的实效性进行评估,设立金融扶贫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公示制度,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确保迈进小康社会的目标早日实现。

3.3 开拓创新,超常规举措推进金融扶贫

胡怀邦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指出,扶贫工作非常艰巨,必须要有很强的力度和决心去解决扶贫问题。针对国开行河北分行来说,要通过结合本身的优势和资源整合,来积极进行创新和金融脱贫机制改革,要有足够的信心和决心去将金融扶贫工作纳入工作的首要核心位置。

3.3.1 量身定制,创新融资规划与当地资源优势相结合

国开行河北省分行发挥专家、行业优势,集中有限贷款资源支持重点领域,集中力量支持首钢二期、曹妃甸千万吨炼油、石钢搬迁等产业升级改造重大项目,发挥集成电路产业基金设立和托管的优势,着力培育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发银行联合了当地政府及其客户来展开深度的合作,对融资所相关的各个领域和方面都做出了行之有效的规划,同时将创新的理念融入到融资的工作中,对融资模式和金融产品等都积极地进行探究和改革,对风险控制进一步的加强,信用设计结构也进一步的完善。发挥综合金融服务功能和优势。通过编制扶贫区域、产业、社会、市场发展规划为地方政府和客户提供综合融资方案,将贫困地区的资源优势与企业投资需求有效对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这种开发性金融扶贫的新路径采取融资与融智结合的方式,在政府与市场之间架起了一道桥梁。

3.3.2 完善方法,推进信用结构创新

开行将根据不同阶段企业的特点,当其处在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等不同阶段时,研究完善信用评级和评审办法,尽力解决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要对政府的政策积极配合,完善多层次贷款风险的分担机制和补偿机制。当前对很多科技中小企业都具备以下特点:资产比重轻,资产的无形化,注重知识的产权等。对这样的企业我们要建立起对无形资产的系统评估制度,要对他们的知识产权要有自己的一套质押模式和方法。

3.3.3 科学区别,建立差异化的信贷政策

省国开行立足于具体项目助推地区产业发展,依照区别对待,全面扶贫这一思路,着重筛选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产业开发水平、改善基础条件、有远大发展潜力的项目。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一直是开发性金融支持的重点领域。加强河北分行的关于对新科技创新项目的支持和开发力度,建立相对完善的相关金融制度,并建立起切合创新高科技企业需求的专业化经营与考核机制。在具体项目的基础上,不断加大项目上下游的信贷扶持力度,进一步支持地方打造整合产业链,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此外,要科学设定科技贷款警戒线,建立因不可预测原因和项目本身未知性特点而出现的不良资产尽职免责机制。

3.3.4 贫困地区特色产业的建设

对于贫困地区特色产业的建设,就是要结合现代农业的特点,将农业的产和城镇地方发展建设相结合起来,要改变农村基础设施的落后面貌和支持农村的区域性的生态工程建设和城镇化建设。

3.3.5 对整个团队的建设要加强,同时有系统的保障和解决机构的设置问题

融资不是简单的资金的积累,要大力的支持创新文化的基因做好金融服务的创新,提高金融扶贫工作的时效性,对金融服务要有选择有目的地进行,开行对金融体制进行剖析和探究,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资源,对金融和科技人才及一些跨专业跨领域人才进行培养,来推动各个部门和分行、子公司等的一些金融创新项目的开发、管理和评议事宜。此外,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提高人才队伍的组织凝聚力。

第15篇:县金融扶贫工作汇报(定稿)

**县金融扶贫工作汇报

为了破解我县贫困农户发展增收致富产业资金短缺这一制约全县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题,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金融扶贫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积极学习借鉴兄弟县的好经验好做法,先后在39个行政村开展金融支持产业扶贫试点工作,为确保金融扶贫工作顺利推进取得显著成效。

一、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

(一)健全组织机构。县扶贫办把搞好“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实现脱贫致富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制定了《开展建立贫困村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到县民政局对互助资金协会进行注册,办理互助资金专户。村上采取召开股东大会的形式,从股民中民主选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会计1名、出纳2名组成“互助资金”理事会,负责借款的审批、发放、回收等具体事务,并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成立了由3人组成的监事会,负责检查、监督农村互助资金理事会开展工作。

(二)强化操作程序。制定出台农村互助资金管理章程和资金操作规程,成立了理事会和监事会,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

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农村互助资金运作程序,为农户提供灵活、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

(三)加强资金管理。互助资金全部存入农村信用社,资金由村民民主管理、共同参与,民主决策、共同监督,采取村内互助、有借有还、周转使用、滚动发展的办法。资金不得对股东以外人员放贷,不得变向使用,不得用于管理委员会工作经费等支出,更不得私分、平分。

二、存在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

一是金融供给总量不足,资金来源仍显单一。全县直接面对贫困农户的准金融组织仅有村级扶贫互助协会,扶贫贷款资金来源局限于财政资金、市县联村部门注资(只是个别村),没有其他资金来源。

二是金融支持深化程度不够,到户贷款贴息覆盖率不足。一方面,我县金融扶贫产品缺乏,从广义的角度来说,近年来金融扶贫的主要抓手仅有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双联惠农贷款的投入,多年来处于财政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资金缺乏的尴尬境地。另一方面,到户贷款贴息资金较为缺乏,今年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仅为我县整村推进项目村配套了到户贷款贴息资金,贴息期限只有1年,且仅涉及金融支持产业扶贫试点村,覆盖率较低。

三是金融服务水平相对较低,风险防控机制有待加强。尽管我县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严格按照金融行业财务管理标准

运行,但未与业务主管部门实现网络资源共享。担保手段较为单一, 三户联保信誉担保模式,虽然降低了农户贷款“门槛”,也降低了贷款资金风险。按照每村有50名贷款户计算,需要担保户150户,而我县部分规模较小的行政村,全村户数不足300户,面临担保力不足的难题。

三、下一步推进金融扶贫工作的思路举措和对策建议

(一)加大金融支持产业扶贫贷款总量,拓宽贷款资金来源。通过突出抓好39个金融支持产业扶贫试点村的产业增收、能力建设、技术到户、民主管理、参与式扶贫等体制机制创新,树立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今年,我县计划依托扶贫贷款贴息项目,采取政府注入担保基金,撬动金融资金支撑,为全县剩余的41个村成立互助资金协会,发放贷款,确保村级互助资金协会达到全县全覆盖。

(二)优化金融支持产业扶贫贷款供给,争取贴息资金扶持。探索改进扶贫贷款资金投入方向,重点支持农户发展增收致富产业。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贷款资金优先投向扶贫对象,优先培育优势主导产业。积极推行以\"支部+基地+合作社+农户+扶贫贷款资金\"为主要形式的产业化经营模式,鼓励以贷入股,使贫困户从产业化经营中受益,丰富增收渠道。支持家庭农场、明星示范户等“职业农民”的信贷需求,通过适当放宽产业大户的贷款限额,提高他们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热情,同时将帮扶效果与第二年申请贷款限额挂钩,建

立奖惩制度,推广“大户带小户”及“致富一户,带动一片”发展模式。努力向上争取国、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扩大到户贷款贴息受益面,降低贷款户使用贷款成本,提高贷款农户收益率,激励农户利用贷款资金脱贫致富的信心。

(三)提高扶贫互助协会服务水平,强化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探索建立健全扶贫互助协会贷款资金管理体系,逐步实现电子化、网络化财务管理与手工账务管理同步运行,逐步实现担保措施合理化、多样化,逐步建立信用评价体系,逐步加大保险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力度,提高农业保险的补贴额度和范围,积极开发保险品种,将保险责任扩大到包括暴雨、暴风、洪水、冻害、常见病虫害、大规模疫病等主要大灾,丰富种养业保险品种,切实降低贷款资金风险。

第16篇:联社金融扶贫贷款情况汇报

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精准扶贫

工作汇报

县督查中心:

2017年,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部署,秉承“立足农村、服务农民、支持农业”的经营定位,充分发挥点多面广,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积极探索金融扶贫模式,超额完成金融扶贫任务,现将一年来的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XX联社基本情况

XX联社共有营业网点39个,其中1个营业部和21个信用社,4个分社,13家储蓄所。截至2017年底,各项存款余额108.22亿元,较年初增加11.82亿元,增幅12.27%,市场份额43.13%;各项贷款余额28.82亿元,较年初净增6.17亿元,增幅27.22%,市场份额44.78%,新增额占全县金融机构贷款增加额的96.09%。

二、工作开展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一)金融扶贫模式

第一种模式(户贷户用):由政府扶贫办牵头,中原农业保险公司提供担保、XX联社对贫困户发放扶贫贷款,按照6:3:1的比例共同承担风险,对有一定劳动能力、贷款意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国家的扶贫贷款基准利率4.35%执行,由县扶贫办全额贴息,本模式主要发放小额扶贫贷款。

第二种模式(企贷企用):政府担保、贴息和支持下的

- 12质押物能力不足,导致申请审批扶贫贷款额度受限,无法满足部分小微企业和产业项目的用款需求。

(三)中原农险业务暂停。目前中原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县子公司因公司自身问题,暂停了金融扶贫担保工作,因此金融扶贫工作开展进程受阻。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XX联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将一如既往地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政策导向,倾力推动县域地方经济的稳步健康发展。针对因中原农险自身原因导致的原扶贫协议不能继续执行的问题,我联社已找到“河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协商,加快推进金融扶贫工作的开展,助力全县金融扶贫工作。

2018年3月1日

第17篇:金融支持产业扶贫思考

关于对西峰区金融支持产业扶贫工作

的思考

西峰区地处甘肃省东部,坐落于有“天下黄土第一塬”之称的董志塬腹地,是庆阳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1985年,西峰成立县级市,2002年撤市设区。全区现辖5乡2镇3个街道办事处、100个行政村、856个自然村、15个社区;总人口37.7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6.31万人);总面积99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58.24万亩,山、川地14.8万亩),境内沟塬交错,植被稀少,年均降雨量不足500毫米,自然条件差,经济文化发展滞后,是一个典型的靠天吃饭的雨养旱作农业区。

一、扶贫开发工作背景及现状

西峰区自1986年开始扶贫攻坚,1996年整体解决温饱;2002年国、省扶贫政策和资金中断后,全区上下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革命老区精神,坚持不懈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12年我区被列为六盘山“天窗”县(区)之一,2013年被列为省级“插花型”贫困片带扶持范围。目前仍有贫困户4585户,贫困人口1.83万人,贫困面7.12%。今年以来,在省、市各级领导关怀支持及上级业务部门精心指导下,区委、区政府动员全区上下全力开展扶贫攻坚,走精准扶贫之路,着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初显成效。

二、金融支持产业扶贫工作现状

由于我区不是国扶省扶重点贫困县区,贫困农户发展增收致富产业资金短缺。去年以来,为了破解这一制约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同时积极学习兄弟县的好经验好做法,决定在10个行政村开展金融支持产业扶贫试点工作。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重点抓了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加强领导,政策护航。区上成立了金融支持产业扶贫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区扶贫办设立互助资金监管办公室,乡镇设立了扶贫工作站,各试点村均成立了村级扶贫互助协会,配备了大学生干部。讨论出台了《西峰区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扶贫贷款资金管理细则》、《西峰区金融支持产业扶贫试点工作实施规划》、《西峰区金融支持产业扶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4-2017)》。区政府向国开行兜底承诺,区财政列支100万元作为担保金注入担保公司,由市经投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甘肃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为我区贷款1000万元。

二是严格选村,精准定户。按照“1+9”试点模式和5个选择试点村的标准,选定新庄村为区抓试点村,罗杭、湫沟、左咀、铁楼、沟畎、东坪、老山、芦子渠、田畔等9个村为乡抓试点村,实现了乡(镇)试点工作全覆盖。贷款资金拨付我区专户后,我们在1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拨付到试点村扶贫互助协会专账,由乡村负责投放到467名农户手中,主要用于扶持农户发展增收致富产业,其中贫困户占60%以上。单笔贷款2万元及2万元以下433户,单笔贷款2-5万元34户(大户带小户)。

三是多措并举,降低风险。紧密跟进贷款资金后续管理工作,安排专职人员进乡驻村严格抓好扶贫互助协会财务管理及跟踪问效。聘请种植、养殖专业技术人员,采取了田间、地头、圈舍现场指导为主,集中授课、座谈交流同步开展的方式,结合试点村产业特点,持续开展“143”技术到户培训,共培训养殖户300余人,种植户450余人,技术员、防疫员30余人,使受训农户掌握了致富产业技术技能,确保贷款户在春耕生产中利用培训过的技术技能科学经营,取得经营实效。

一年的实践证明,建立“一体系四保障”金融支持产业扶贫机制,采取五户信誉联保、“双联”干部担保,“143”技术到户实保,风险防控措施强;贷款条件优惠,按年结息,贷款审查效率高,农户使用便捷,放款速度快;充分发挥了政府组织优势,实行全程公开透明公示制度,可复制性强,易于推广。金融支持产业扶贫不是简单地发放贷款和扶持产业,而是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政府“一头热”的扶贫模式,变“输血”为“造血”,调动群众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和内生动力,变政府过去包办代替为指导服务,实现“过去给钱给物要我干”为“今天主动参与我要干”的思想观念大转变,从而彻底根除群众“等靠要”思想,引导群众树立“借鸡下蛋、下蛋还鸡”的创业意识,推动群众依靠贷款资金自主创业、自我发展而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目标。

今年,区委、区政府在全区扶贫攻坚暨“双联”行动推进大会上对我区的金融支持产业扶贫试点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部署,计划4年争取国开行扶贫贷款资金4.9亿元,把这项工作作为我区今年减贫摘帽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践行群众路线坚持即知即改的重要任务。继续按照“先抓试点、探索路子、总结经验、示范带动、全区推广”的工作思路,争取落实国开行扶贫贷款资金2000万元,新增24个试点村,共在34个行政村开展金融支持产业扶贫试点工作,占全区行政村总数34%,实现贫困村全覆盖。

三、西峰区金融支持产业扶贫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金融供给总量不足,资金来源仍显单一。一方面,我区2014年计划争取国开行扶贫贷款资金2000万元,按照单户贷款额度在2万元及2万元以下计算,仅能覆盖1000余户贫困户,而我区现有贫困户4585户,覆盖率约为22%。另一方面,全区直接面对贫困农户的准金融组织仅有村级扶贫互助协会,扶贫贷款资金来源局限于国开行,没有其他银行的资金投放。 二是金融支持深化程度不够,到户贷款贴息覆盖率不足。一方面,我区金融扶贫产品缺乏,从广义的角度来说,近年来金融扶贫的主要抓手仅有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同时由于我区属于“插花型”贫困县区,也没有双联惠农贷款的投入,多年来处于财政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资金“双缺”的尴尬境地。另一方面,到户贷款贴息资金较为缺乏,今年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仅为我区整村推进项目村配套了到户贷款贴息资金,贴息期限只有1年,而国开行扶贫贷款最长期限为2年,且仅涉及8个金融支持产业扶贫试点村,覆盖率24%。

三是金融服务水平相对较低,风险防控机制有待加强。一方面,尽管我区村级扶贫互助协会严格按照金融行业财务管理标准运行,使用互助资金管理软件进行财务管理,但未与业务主管部门实现网络资源共享。担保手段较为单一,“5户联户信誉担保+双联干部担保+财政工资担保”的“三选一”担保模式,虽然降低了农户贷款“门槛”,也降低了贷款资金风险,但是双联干部的数量毕竟有限,财政工资担保更是“一人难求”,大多数贷款户只能依靠本村亲朋好友联户担保。按照每村有50名贷款户计算,需要担保户250户,而我区部分规模较小的行政村,全村户数不足300户,面临担保力不足的难题。另一方面,“143”技术到户培训、公办担保公司担保、农业保险推行等风险防控机制虽然已经健全,但进展程度不平衡,如农业保险介入深度不够,覆盖产业种类较少。

四、几点建议

一是加大金融支持产业扶贫贷款总量,拓宽贷款资金来源。通过突出抓好34个金融支持产业扶贫试点村的产业增收、能力建设、技术到户、民主管理、参与式扶贫等体制机制创新,树立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确保国开行扶贫贷款资金”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进一步增强国开行加大贷款资金投入的信心,坚定其他银行向我区金融支持产业扶贫试点村投放贷款资金的的决心。

二是优化金融支持产业扶贫贷款供给,争取贴息资金扶持。探索改进扶贫贷款资金投入方向,重点支持农户发展增收致富产业。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贷款资金优先投向扶贫对象,优先培育优势主导产业。积极推行以\"支部+基地+合作社+农户+扶贫贷款资金\"为主要形式的产业化经营模式,鼓励以贷入股,使贫困户从产业化经营中受益,丰富增收渠道。支持家庭农场、明星示范户等“职业农民”的信贷需求,通过适当放宽产业大户的贷款限额,提高他们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热情,同时将帮扶效果与第二年申请贷款限额挂钩,建立奖惩制度,推广“大户带小户”及“致富一户,带动一片”发展模式。努力向上争取国、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扩大到户贷款贴息受益面,降低贷款户使用贷款成本,提高贷款农户收益率,激励农户利用贷款资金脱贫致富的信心。 三是提高扶贫互助协会服务水平,强化风险防控措施。 进一步探索建立健全扶贫互助协会贷款资金管理体系,逐步实现电子化、网络化财务管理与手工账务管理同步运行,逐步实现担保措施合理化、多样化,逐步建立信用评价体系,逐步加大保险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力度,提高农业保险的补贴额度和范围,积极开发保险品种,将保险责任扩大到包括暴雨、暴风、洪水、冻害、常见病虫害、大规模疫病等主要大灾,丰富种养业保险品种,切实降低贷款资金风险。

第18篇:金融扶贫的几种模式

1.开发性扶贫模式。

为国家开发银行主导的扶贫方式,特点是资金规模大、期限长、综合性扶贫,效果稳固。由国开行与地方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对贫困地区进行综合扶贫开发,既对基础设施建设投放中长期贷款,又贷款支持贫困农户和中小企业,其中贵州省和辽宁省的做法特色明显,贵州省政府与国开行签订《开发性金融支持贵州省扶贫攻坚合作备忘录》,确定“十二五”期间双方合作额度300亿元,内容涉及交通、电力、水利城市环境、基础教育、农业产业化等多个方面。辽宁省国开行则采取“开发银行大额批发式贷款+中和农信小额零售式贷款”模式,由国开行与中国扶贫基金会下属的中和农信小额贷款公司合作,开发银行负责以批发的方式向中和农信提供贷款,中和农信则根据扶贫项目特点,建立农户自治小组,向自治小组提供扶贫小额贷款,其额度在 6 000 元—10 000 元不等。

2.农业价值链融资模式。

指一个或几个金融机构基于农业产业链上不同主体之间的商业关系而提供的金融服务。目前金融机构一般以订单农业为基础,依托产业链中实力最强的龙头企业信用,向与龙头企业签署农产品收购协议的农户提供贷款支持,一般只需要订单和龙头企业担保,不需要提供资产抵押,贷款封闭运行,农产品收购款在支付完贷款本息后才划给农户,基本保证了信贷资金的安全。这是当前应用最多的金融扶贫模式,“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实质上都是农业价值链融资模式的不同形式。这种模式存在的基础在于龙头企业与种养殖户相对固定的合作关系,其为了保证原材料的质量或者稳定原材料供应,为农户贷款提供担保甚至直接向农户赊销农资都比较普遍。

3.“征信+信贷”模式。

这种模式一是建立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并据此对农户信用进行评价。二是成立农户信用自律组织,负责农户信用的征集、审核、评价、监督,向金融机构推荐客户。三是以联保、风险保证金等形式提供贷款担保。浙江丽水、广东梅州、河北张家口均以“征信+信贷”模式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广东梅州目前设立了 1 家市级征信中心、8 家县级征信分中心,2 040 个乡村金融服务站,征集了 78 万户农户信息,评出信用户 16 万户,推出特色涉农信贷产品 38 种,贷款余额 15.63 亿元,使 2.8 万农户受益。而张家口市则在辖区推广马家营养殖信用联合体的成功经验,通过建立信用协会、信用评级、会员成立联保体等形式增强自身信用等级以获取信贷支持,并由政府为信用协会注入一定资金作为风险保证金,防疫卫生部门进行技术支持。其实施当年就使贷款户人均增收超万元,相当于过去 3-5 年的收入。

4.土地流转扶贫模式。是指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方式,以土地为担保向金融机构获取贷款,以解决贫困问题的扶贫模式。贵州湄潭县最早开始我国农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采取“农户+地方政府+土地金融机构”方式。此外以山东寿光市为代表的“农户+村委会+金融机构”方式,以宁夏同心县为代表的“农户+土地协会+金融机构”方式,以辽宁省法库县为代表的“农户+专业合作社+金融机构”方式都属于将农村土地的经营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的融资方式,只是负责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组织机构有所不同。2014 年中央 1 号文件和人总行《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均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

目前河北省贯彻这一方式的普遍模式是:农户土地以出租或入股的方式集中到农业种养大户的手中,种养大户用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从金融机构贷款,对土地进行投资改良,从事高效益种养项目,再聘用当地农户作为工人,这样土地整体效益提高,农户可以获得租金和工资两份收入,种养大户也可以获得较高收益。

5.广东郁南模式。

郁南县通过首个“广东扶贫济困日”获得社会各界捐款近1 000 万元,按照捐款者意愿,郁南县与当地农信社合作设立郁南县“双到”(规划到户、责任到人)金融扶贫基金,通过担保杠杆放大 5 倍,向全县共 4 497 户贫困户整体授信 5 000 万元,每个贫困户的利息由扶贫开发“双到”一对一帮扶责任人按一定比例支付。这种建立扶贫贷款担保基金的模式虽然很常见,但郁南特殊在于充分调动了社会资金的力量,其使用方式遵从社会捐款者意愿,授信面向全县所有贫困户,帮扶人一对一贴息。郁南模式启示我们:社会扶贫资金的力量是巨大的,通过扶贫组织机制的创新,更好的体现扶贫者的意愿,才能吸引更多的资金参与到扶贫工作中。

第19篇:金融扶贫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金融扶贫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银发〔2016〕84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金融扶贫示范区创建活动的复函》(银函〔2017〕33号)要求,创建全国以省为单位的金融扶贫示范区,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全面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瞄准脱贫攻坚重点人群和重点任务,综合施策,多措并举,以创新金融服务体制机制为动力,以发展普惠金融为根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坚持超前探索、重点突破、县为基础、先行先试,加大金融扶贫产品和模式创新,加快金融扶贫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加大金融投入,优化融资结构,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集中金融资源和力量助推脱贫攻坚,探索以“信用+产业+金融”三位一体的金融扶贫新路子、新模式,从“输血式扶贫”走向“造血式扶贫”,从“救济式扶贫”走向“产业式扶贫”,力争金融扶贫在全国走在前列、成为表率,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先行先试。对党中央、国务院作出部署的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统筹资源率先加快推进。抓住牵动全局的工作和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先行先试,重点突破。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注重市场化运作,以引导社会资源配置为着眼点,改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建立政府投资资本化制度,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放大财政资金效应,推动金融资源更多向农村倾斜。

产融结合,激发活力。注重产融结合,注重支持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带动农户增收效果明显的龙头骨干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效激发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和内生动力,激活农村金融服务链条。

创新提升,扶贫为本。以金融服务便利化、系统化为重点,以促进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为突破口,对试点项目进行不断巩固和总结提升,增强持续发展动力,形成更加管用、更加便利、更加有效的支农惠农便农金融服务长效机制。

优化环境,防控风险。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行政推动作用,把农户信用建设摆上重要位置,依托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坚持底线思维,在用活用足金融工具的同时,全面防控金融风险。

典型带动,全面推进。优先选择农村金融基础较好、带动作用强的盐池县、彭阳县、平罗县等开展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各类金融机构助推脱贫攻坚主体作用,加大对扶贫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三)主要目标。通过开展金融扶贫示范区创建活动,力争用2年—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精准扶贫金融服务电子化档案“一档一户”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信用评级全覆盖、有贷款意愿贫困户小额信贷基本全覆盖、“扶贫保”全覆盖、手机使用全覆盖、行政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全覆盖,形成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竞争适度、风险可控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符合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金融扶贫政策体系更加高效,金融可获得性显著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金融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金融服务满意度明显提升。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到2020年达到1万元以上,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贫困人口稳定实现“三不愁、四保障”,不让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掉队。

二、主要任务

(一)做服务器,把金融工具拿在手上。利用“互联网+精准扶贫”模式,以移动终端为载体,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夯实金融精准扶贫信息基础。

1.建设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将普惠金融、智慧金融与智慧城市建设结合起来,依托相关部门信息数据平台,构建覆盖全区的精准扶贫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提供可视化、实时、动态信息查询、展示和智能分析服务,为实现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提供服务、保驾护航。(牵头单位:自治区扶贫办、金融工作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信息化建设办,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

2.建立精准管理机制。对接人民银行金融精准扶贫信息系统、金融扶贫贷款统计制度和金融精准扶贫政策效果评估系统,实现对对象识别、致贫原因、帮扶责任、脱贫措施、基础设施、项目资金、资源配置及退出跟踪等方面的精准管理,做到事先预警、事中监控、事后评估,推动金融扶贫工作由“粗放管理”向“精准管理”“数字化管理”转变。(牵头部门:自治区扶贫办、人行银川中心支行;配合部门: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

3.开发“宁夏精准扶贫APP系统”。顺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新形势、新业态,开发APP系统,打造集融通、融资、融智、融商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通过统筹发展物理网点、自助银行、金融综合服务站和电子银行“四位一体”等服务渠道,向贫困户提供基础金融服务,普及金融知识和科学技术知识,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缓解农民“融资难”问题,改善农民生活品质。(牵头部门:自治区扶贫办、金融工作局;配合部门:自治区信息化建设办、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监局、宁夏证监局、宁夏保监局;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4.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推广应用APP。通过现场讲解、现场注册、现场指导、媒体宣传等方式,辅导贫困户使用APP,向贫困户提供科技、气象、就业、金融服务等信息。重点培养贫困户使用移动金融工具的习惯,增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风险意识。针对建档立卡户提供微利通话、流量套餐,使贫困群众买得起、用得上,尽快摆脱贫困、富裕起来。(牵头部门:自治区扶贫办、金融工作局;配合部门: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宁夏通信管理局,宁夏电信公司、宁夏移动公司、宁夏联通公司及有关企业;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5.扎实推进“金惠工程”以及金融知识宣传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全面实施“金惠工程”项目,运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快金融知识普及,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系统。长期、定期开展消费者金融素养情况调查,动态掌握消费者金融知识水平和需求,提高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工作的有效性。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发挥12363投诉咨询热线作用,完善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及时有效解决金融消费争议。健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席会议机制,形成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多方联动的协调机制。(牵头单位:自治区金融工作局、人行银川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宁夏银监局、宁夏证监局、宁夏保监局,自治区扶贫办等;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二)编普惠网,做到金融机构覆盖乡镇,基础金融服务覆盖村。充分发挥传统金融机构和新型业态主体的积极性、能动性,引导各类型机构和组织结合自身特点,发挥各自优势,构建接地气、普惠型的服务网络,为所有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多层次全覆盖的金融服务。

1.发展政策性担保网络。注重建立政府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分级负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四级伞状担保体系,打造与银行合作、支持实体经济、广覆盖的担保网络。有条件的地区组建政府出资为主、独立的、专注于农业的全区农业信贷担保机构。鼓励各市、县(区)多渠道整合各类资金建立“担保资金池”,大力支持、积极指导各市、县(区)担保公司(平台公司)业务工作,确保良好运行,充分发挥各类产业基金的引导作用。(牵头部门:自治区金融工作局、扶贫办;配合部门: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国资委,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

2.培育村级互助担保基金。以村为单位,以适当整合的涉农财政资金为引导,以农户自愿出资为主导,以接受社会捐赠资金为补充,培育发展村级互助担保基金。发挥村级领导班子熟悉当地村民情况的优势,成立由两委班子代表、党员代表、大学生村官、“两支一扶”人员、村民代表等组成的管理小组,负责基金筹措、日常管理及风险防控。行政村将互助担保基金存入合作金融机构,与银行合作根据市场具体情况确定放大倍数,为有贷款需求的农户发展产业提供信贷支持。(牵头单位:自治区金融工作局、财政厅、扶贫办;配合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3.充分发挥贫困村互助资金的平台作用。总结全区各地互助资金试点经验,推进贫困村互助资金增资扩面,保证贫困村互助资金规范管理。利用互助资金平台,探索提高贫困村互助资金的使用效能,使其成为现有农村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为贫困地区贫困农户提供最直接、最基础的金融服务。(牵头单位:自治区扶贫办、财政厅;配合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4.推进行政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全覆盖。全面推广彭阳县实现每个行政村建立村级金融综合服务站的做法,按照“大村建服务站、小村建便民点”的基本原则,加快行政村金融综合服务站(点)建设,完善取款、汇款、转账、缴费以及金融知识宣传等基础服务,到2018年,行政村金融综合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具有惠农、支农、存贷一体功能的银行卡,提高农户银行卡使用率;加大非现金支付工具推广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和同城票据清算系统,畅通资金汇划渠道。(牵头部门:自治区金融工作局,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监局;配合部门:宁夏证监局、宁夏保监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金融机构;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5.改善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在贫困村增设网点和电子机具力度,加大对老旧ATM机、POS机的淘汰和新型智能设备的投放,提高单点服务能力,着力构建“基础金融不出村、综合金融不出镇”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对已解决基础金融服务的行政村,进一步改进完善金融服务功能。鼓励涉农金融机构以流动营业网点、流动服务车等多种形式,为金融服务空白行政村提供服务。(牵头部门: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监局;配合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金融机构;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6.提升金融机构科技运用水平。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为客户提供信息、资金、产品等全方位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扩展电子支付渠道,丰富小额、快捷、便民支付服务。加快金融IC卡非接触式受理环境建设。鼓励商业银行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安全单元、支付令牌等创新技术,提升金融IC卡近场支付非接触式交易的便捷性和安全性。(牵头部门: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监局;配合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金融机构;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7.提高现金服务水平和国库服务基层水平。扩大基础现金服务覆盖面,加大反假货币宣传力度,探索开展人民币防伪反假宣传的新途径,建成各金融机构内部统一的冠字号码查询系统;加强残损人民币兑换服务,实现小面额现金供应主办网点覆盖所有乡镇和重点行政村。拓展国库直接支付政策惠农资金的种类和范围,开办“财政+国库+助农取款点”的惠农资金“直通车”业务。组织开展“送国债下乡、助农民理财”等活动,将国债销售额度适度向市、县(区)、乡(镇)、村倾斜,延伸国债现售柜台,提升农民购买国债的便捷性。(牵头部门:人行银川中心支行;配合部门:自治区财政厅,各金融机构;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8.扩大农村保险服务网点覆盖面。引导保险机构大力发展县域和农村地区保险经营网点,持续加大对农村保险服务网点的资金、人力和技术投入。支持保险机构与基层农林技术推广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类农业服务组织和农民合作社合作,促进农林技术推广、生产管理、防灾防损、家庭经济安全等与农业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相结合。发挥农村集体组织、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基层机构的作用,组织开展农业保险和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完善农业保险协办机制。(牵头部门:宁夏保监局、自治区金融工作局;配合部门:自治区农牧厅、林业厅,各金融机构,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等;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三)建立交桥,把农村产权推到市场上。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以农村产权确权、分置、活化为核心,以落实农村土地的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出发点,引导农村各类产权有序流转,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增加农业生产中长期和规模化经营的资金投入。

1.设立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在每个县(市、区)设立事业法人的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为农村产权流转服务提供专业化、一站式服务,形成集各项功能为一体的为农服务综合平台。自治区金融工作局指导县(市、区)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委员会,完善相关制度,做好风险预警和处置工作。农村产权流转实行免费服务。(牵头部门:自治区金融工作局、农牧厅;配合部门:人行银川中心支行,自治区林业厅、国土资源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2.探索流转农村各类产权。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依托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探索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四荒”地使用权、集体林权、草原承包经营权、水域滩涂养殖经营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含土地)、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农业设施使用权、小型水利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经登记备案的大型农机具所有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各类农村产权的流转业务。本着“先易后难、先少后多、稳步推进、逐步增加”的原则,妥善安排好进入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的流转品种及数量,逐步覆盖全部农村资产、资源。(牵头部门:自治区农牧厅;配合部门:自治区金融工作局、林业厅、水利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3.推进农村改革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推广平罗县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经验,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稳妥推进金凤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总结完善青铜峡市叶盛镇五星村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经验,探索形成“保底股金+打工收入+盈余分红”的农民增收新模式。加快推进草原确权登记试点,扩面推开。围绕优质粮食、草畜、瓜菜、枸杞等特色优势产业,深入开展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在服务组织、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和服务机制上实现创新突破。结合产业精准扶贫,选择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开展农业项目资金投改股试点,有效提高农业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集体经济和农民收入。(牵头部门:自治区农牧厅;配合部门: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监局,自治区金融工作局、扶贫办、林业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四)筑信用魂,把信贷支持落到户上。通过深入开展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活动,塑造良好农村信用环境,抓好信用示范市、示范县(区)及示范村建设,培育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提升农村社会风气,增强贫困户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可及性。

1.完善扶贫开发主办银行制度。深入推进《金融助推宁夏脱贫攻坚行动计划》项目的有效开展,规范扶贫开发主办银行筛选、管理、激励、考核等环节,完善支持配套措施,有序增加扶贫开发主办银行数量,发挥扶贫开发主办银行牵头服务和协调沟通作用,充分调动各类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扶贫的积极性。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研发推广“养殖通宝”“网络通宝”“益农贷”等专项信贷产品,探索向全区范围推广实施。(牵头部门: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监局;配合部门:自治区金融工作局、扶贫办,各金融机构;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2.做好建档立卡户评级授信工作。以县(区)为单位,制定建档立卡贫困户评级授信方案。各市、县(区)政府牵头,成立由县(区)扶贫部门、乡镇、村级组织、驻村工作队以及县域内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评级授信小组或村级信用协会,充分发挥熟人社会信息优势,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信用评级。对于信用级别符合授信条件的贫困户,银行按信用评级等级对应的授信额度给予相应授信。(牵头部门:人行银川中心支行,自治区扶贫办;配合部门:各金融机构,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

3.加快扶贫小额信贷扩面增量。大力支持金融机构向有发展能力、发展意愿、贷款需求、收入保障、诚实守信和生产经营项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内、3年以下,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财政全额贴息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对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3年内继续享受5万元以下扶贫小额信贷基准利率贴息政策,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对以前进入信用“黑名单”的贫困户进行认真识别,分类释放。对不属于恶意拖欠,逃废银行债务的农户,采取减息收本等措施,在清偿贷款本金后,重新评级授信。对担保人进入“黑名单”的,本人愿意偿还担保责任应承担贷款的,先解除黑名单贷款限制,放宽参考不良信用记录贷款标准,重新评级授信。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正向激励机制。(牵头部门:自治区扶贫办、人行银川中心支行;配合部门:自治区金融工作局、宁夏银监局,各金融机构,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4.进一步深化“扶贫保”工作。坚持贫困户自愿投保,扶贫资金保费补贴,提供“一站式菜单化”服务,用商业保险的办法,兜住因病、因灾、因意外返贫的底线。做好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农业收入保险等保险创新产品的试点和推广工作,把农业保险作为支持脱贫攻坚的重要手段,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加保险品种、降低保险费用、提高风险保障水平和贫困户保险意识。建立政府、银行、保险多方参与,风险共担的合作模式,发挥保险增信作用。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逐步降低政府补助比例,引导鼓励农户自行购买商业保险。(牵头部门:宁夏保监局,自治区扶贫办;配合部门: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林业厅、金融工作局、葡萄产业发展局、妇联、残联,各保险公司,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5.完善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鼓励支持市、县(区)根据本地脱贫攻坚任务需要,设立一定规模扶贫产业担保基金,部分可用于风险补偿。自治区分3年筹集10亿元扶贫产业担保基金,补助到地级市,市本级可安排相应配套资金,以扩大扶贫产业担保基金规模,增强担保实力,撬动银行信贷资金,支持贫困县(区)、贫困人口迁入区后续产业发展。健全完善扶贫产业担保基金使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金放大倍增效应,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良性运行。(牵头部门:自治区扶贫办、财政厅;配合部门:自治区农牧厅、金融工作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五)打组合拳,把金融工具链接在产业链上。坚持以金融工具支持产业发展,发挥好“区、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功能,打好财政、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组合拳”,引导金融资源向产业集聚。

1.加大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用足用好扶贫再贷款资金,健全挂钩机制,优先和主要支持带动贫困户就业发展的企业和建档立卡贫困户。鼓励金融机构围绕“扶贫小额信贷模式” “互助资金创新模式” “互助担保基金模式” “东方惠民小贷公司微贷业务模式” “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模式” “商业保险保障模式” “蔡川模式” “农机具租赁”等创新经验,开展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支持金融机构围绕农产品存货、畜禽活体开展仓储抵质押业务。发展订单农业融资、产业链融资和保单质押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围绕“1+4”特色优势产业,综合运用直接补贴、贷款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实物租赁、农业保险等方式,创新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方式。(牵头部门:人行银川中心支行、自治区金融工作局;配合部门:宁夏银监局、宁夏证监局、宁夏保监局,各金融机构,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2.全面提升和推广金融扶贫“盐池模式”。以产业支撑、信用评级、财政引导、担保跟进、银行支持、保险护航、风险防范和党建保障为主要任务,把行政资源、金融资源和市场资源有效衔接互动起来,对金融扶贫“盐池模式”进行不断巩固和总结提升,增强持续发展动力,形成更加管用、更加便利、更加有效的支农惠农便农金融服务长效机制。(牵头部门:自治区金融工作局;配合部门: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监局、宁夏证监局、宁夏保监局,自治区扶贫办、财政厅、农牧厅、林业厅、国土资源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金融机构;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3.深化移民搬迁金融服务。支持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做好扶贫专项金融债募集资金与扶贫搬迁融资需求对接,完善信贷管理,优化贷款审批程序,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严格贷款用途,确保贷款支持对象精准、贷款资金专款专用。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安置区贫困人口直接或间接参与后续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借助不断深化的闽宁东西合作机制,加快金融资源倾斜配置力度,放宽来闽宁创业企业融资准入门槛,积极支持闽宁产业园区建设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金融支持闽宁脱贫攻坚示范。(牵头部门:自治区扶贫办、金融工作局;配合部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牧厅,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监局,各金融机构,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金融工作局会同扶贫办建立由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农牧厅、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政策协调、定期协商、信息共享和风险防控。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组织领导,切实把实施方案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主要工作原则上要在2018年3月份完成。2018年4月份之后,要巩固扩大经验成效,将示范区建设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形成长效机制,确保示范区建设有头有尾、有始有终。(牵头部门:自治区金融工作局;配合部门:各牵头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二)加大政策支持。支持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在宁夏设立区域性总部、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以及数据库、营运、研发、灾备等后援服务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出资人在宁夏设立地方性保险公司、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第三方支付等法人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加大对宁夏的扶贫再贷款、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等倾斜支持力度。充分利用信贷、债券、基金、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工具,支持宁夏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支持宁夏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涉农龙头企业上市挂牌。支持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在保持市、县级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独立法人地位的基础上,按市场化原则,强化对辖内机构的服务和协同发展能力建设。鼓励大型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增设市、区和县域分支机构,积极参与金融扶贫工作。支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规范网点建设和完善网点功能,稳步发展涉农和扶贫小额贷款业务。(牵头部门:自治区金融工作局;配合部门: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监局、宁夏证监局、宁夏保监局,自治区扶贫办、财政厅,各金融机构,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三)建立监测机制。建立健全脱贫攻坚金融服务统计监测制度,完善涵盖货币政策工具运用效果、信贷投放、信贷产品、利率和基础金融服务信息的监测体系,动态跟踪监测各地、各金融机构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情况,为实施政策效果评估提供支撑。要运用信息技术完善地方金融信息动态收集、报送、发布和成果运用制度,建立地方金融统计分析、形势研判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全区金融扶贫工作提供及时、准确、便捷的统计监测分析数据,提高金融风险重大事件应急反应处置能力。(牵头部门:人行银川中心支行、自治区金融工作局;配合部门:宁夏银监局、宁夏证监局、宁夏保监局,自治区扶贫办,各金融机构;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四)开展定期评估。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相关领域专家对示范区创建进行评估,对评估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调整,提高示范区创建的系统性和均衡性。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金融扶贫示范区建设考核细则》,对每项重点任务、每个试点项目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成效和存在不足,进行考核验收和评价。发挥信息中介和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市场化、动态化、专业化的信用评价机制建设,确保示范区创建工作顺利实施。(牵头部门:自治区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自治区扶贫办;配合部门:各牵头单位,各金融机构,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五)强化政策宣传。依托金融有关双向评价奖励活动,大力开展新技术创新产品和服务,推动开展诚信创建活动。积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以及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等公共宣传栏,大力开展金融扶贫政策宣传,增进贫困群众对政策的了解。强化对县、乡、村干部金融知识的培训,提高各级干部金融扶贫意识。要及时梳理、总结金融扶贫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成功案例、工作成效,加强宣传推介和经验交流,营造良好的金融扶贫工作氛围。

(牵头部门:自治区金融工作局;配合部门:自治区金融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金融机构,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各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宁夏分行、工商银行宁夏分行、农业银行宁夏分行、中国银行宁夏分行、建设银行宁夏分行、交通银行宁夏分行、邮储银行宁夏分行、华夏银行银川分行、民生银行银川分行、浦发银行银川分行、中信银行银川分行、光大银行银川分行、招商银行银川分行、宁夏银行、石嘴山银行、黄河农村商业银行、盐池汇发村镇银行、原州津汇村镇银行、同心津汇村镇银行、红寺堡汇发村镇银行、西吉汇发村镇银行、隆德六盘山村镇银行,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人保寿险宁夏分公司)

第20篇:扶贫工作总结

扶贫工作的三个境界

接触扶贫工作已有一年多,回想起在梅州驻村的一幕幕,让我感悟良多。工作的点点滴滴,已经成为我生命中宝贵的财富和无穷的动力。

作为十件民生实事之一,此次广州市农村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与其说是采取了不同于以往的扶贫模式,“规划到户、责任到人”要求将扶贫工作做得更细致更实质,不如说是新时代的我们为了谋求区域协调发展和打造幸福广州,高标准、高规格地要求自己做好扶贫工作。

扶贫工作开展得好主要在于驻村工作做得好,而驻村工作实际上是做群众的工作。扶贫在社会工作领域中,是一项助人自助的事业,扶贫工作者必须想方设法地激发贫困者脱贫致富、改变现状的动机,并用物质和行动帮助他们树立起信心,促成“要我脱贫”向“我要脱贫”的转变,真正体现了扶贫由“输血”起到疗效——“造血”,和病理学中药物是激发身体的抗体起到免疫的效果一样。

在我看来,扶贫工作也是可以分为三个境界的。第一个境界,独善其身。完成基本的输血任务,达到治标的效果。以完成考核规定为目标,规规矩矩地完成整套动作。第二个境界,授人与渔。在输血的同时,输送先进的知识、技术和管理,培养一部分人成为以后致富的先锋,带领村民们脱贫致富。第三个境界,在前两个境界的基础上,实现全体村民思想观念的大转变,留下的星星之火,成为燎原之势,久久不息,村民求变谋富的渴望转化成长远的目光和规划,追求幸福的脚步一代代人传承下去。

诚然,在短短两年里要做到第二个境界都着实不易,但是扶贫只有实现自我发展,才能永远地摘掉贫困的帽子。“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如果你真心要帮助一个人的发展,那么就要为他做长远的打算,从严要求他,让他懂得脱贫致富的价值所在,让他激发自我奋斗的动机信念。

金融扶贫工作总结
《金融扶贫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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