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常小学教学奖励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计划,有利于落实国家课程计划,按要求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任务,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为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推动我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展。
二、奖励办法
(一)学科成绩奖
以镇期末统考成绩进行奖励,分保优奖、一等奖、二等奖、进步奖
1、保优奖:
代课教师能够保持上学期名次者奖励金额为180元。
2、一等奖奖励办法
代单科教师学科成绩为学区第一名者为一等奖,代多科教师所代学科的均名次在全镇前三名(含第三名)为一等奖,奖励金额为150元。
说明:均名次为所代学科的平均名次。如,语文科名次为1名,社会科名次为5名,均名次为(1+5)/2=3。
3、二等奖奖励办法
代单科教师学科成绩为学区第二名者为二等奖,代多科教师所代学科的均名次在全镇三至五名(含第五名)为二等奖,奖励金额为100元。
4、进步奖励办法
在镇期末统考中,对照上一学期成绩,进行倍奖,每门课每提高一个名次奖励10元,提高两个名次奖励20元,提高3个名次奖40元。 说明:以上奖励可同时享受。
(二)教师辅导奖励办法
教师辅导奖包括二课堂活动奖、体育竞赛奖。
学生获镇级一等奖:辅导教师奖励3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 学生获县级一等奖:辅导教师奖励6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20元。 体育竞赛获团体第一名:辅导教师奖励50元
本奖励制度从2012年9月1日执行。
《教学奖励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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