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江府发〔2011〕58号
鸭江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鸭江镇创建市级卫生镇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村(居)委,镇级各单位:
现将《鸭江镇创建市级卫生镇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二日
- 1 卫办申报创建市级卫生镇,获得认可;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鸭江镇创建市级卫生镇工作方案》。
(二)宣传发动阶段
时间:2011年5月。主要任务:一是召开全镇“创卫”工作动员大会;二是和各村、各单位签定目标责任书;三是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创卫”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标准,形成社会关注,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创建阶段
时间:2011年6月至2011年9月。一是在6月和8月分别组织开展1次除“四害”活动,其“四害”密度有2项控制在规定标准内;二是启动双河园村1个市级卫生村,保禾村、羊岩村、三元村3个县级卫生村,送月村、青峰村、显灵村、谭坪村5个镇级卫生村的创建工作,大力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活动。
(四)查漏补缺阶段
时间:2011年9月。主要任务:一是镇“创卫”办对全镇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其整改;二是镇“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复查,针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申报验收阶段
时间:2011年9月—2011年11月。2011年9月30日前申请县爱卫办初次验收,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11月30日前申请接受市爱卫办的考核验收,等待考核验收结果。
(六)总结表彰阶段
- 3 四是定期通报制度。对各村、各单位的情况,要定期通报,表彰先进,批评后进。
(四)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全镇创建重庆市卫生镇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办法,全方位实施。各村、各单位要对各自承担的任务目标责任落实到人。要制定行之有效的奖惩办法,奖优罚劣,确保我镇创建重庆市卫生镇目标的实现。
五、责任分工、完成时限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牵头领导:湛杨
责任单位:卫生院 责任人:王建文 主要责任目标:
1.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和《重庆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精神,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爱卫会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2.全镇爱国卫生工作有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任务落实。
3.2011年5月镇政府召开全镇创建重庆市卫生镇动员大会。
4.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5.爱卫会组织健全,爱卫办机构、人员、经费、任务落实,能够组织、协调各村、各单位完成各项爱国卫生工作任务。村(居)委会有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 5 责任单位:建管办、市政监察执法中队、卫生院、工商所、建环所、居委、鸭江中学、鸭江小学、
责任人:龚明、唐中洋、王建文、张良、陈黎、邓军、周建洪、王忠勇
市容环境卫生主要责任目标:
1.认真执行重庆市有关市容和环卫管理法规,建立健全市容、环卫监督管理等规章制度。市容环卫机构健全,环卫经费落实。有城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的中长期规划,垃圾、粪便处理技术档案齐全。
2.环卫设施设备完好率>98%,做到定期清扫保洁、消杀,周围整洁无蝇蛆,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城区垃圾容器封闭,垃圾收集运输密闭化(不遗洒、不滴漏),定时、定点收运,日产日清,运输车辆车容整洁,密闭化运输,不污染道路,密闭清运率达100%。
3.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废物箱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作业车辆满足需要,设施设备管理规范、清洁卫生,镇区无旱厕,三类以上公厕≥于60%。
4.市容环境整洁,街道路面平整,路边沟渠畅通,无污水坑凹,无残墙断壁,无垃圾渣土暴露,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设摊点、乱挂衣物、乱写乱画及随地吐痰等现象;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5%;50%以上的村生活垃圾实行户集、村收、镇转运
- 7 责任人:潘勇、王建文、陈林、邓均 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主要责任目标:
1.公共场所卫生
(1)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有计划、有检查,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2)经营单位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上岗从业人员经过体检、培训,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达到100%。
(3)旅店、理发店、美容店、歌舞厅、公共浴室消毒和通风设施完善;旅客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公共浴室有禁止性病、皮肤病人进入标志。
2.生活饮用水卫生
(1)水管站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水厂有健全的管理、消毒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监测出厂水和末梢水游离余氯并有记录。
(2)水厂直接从事供水人员持有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对出厂水进行一次检测,水质符合国家标准;每半年对末梢水进行一次检测,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未发生因饮水污染导致的介水传染病。
单位和居民区卫生主要责任目标:
1.共性要求
(1)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检
- 910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无交叉感染。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90%以上。
4.食品经营单位无变质、腐败、假冒伪劣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标签符合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无过期食品销售。
5.食品生产单位不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其他相关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现象。
6.全面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集中生猪屠宰点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要求,无对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现的现象;无注水猪肉和病死猪肉上市。
7.食品摊贩经营地点外环境整洁,具备相应的卫生设施。
疾病预防控制主要责任目标: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规划、有制度、有措施,有关资料齐全。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爆发疫情,无医院内感染因引起的传染病爆发疫情死亡事故。
2.医疗机构依法做好传染病人预检分诊工作。坚持肠道门诊制度,做好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
3.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检验工作;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及时报告疫情监测情况。
4.纳入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疫苗接种一律实行免费接种。
(六)病媒生物防制
牵头领导:湛杨
责任单位:财政所、市政监察执法中队、卫生院
责任人:邓斌 唐中洋 王建文
主要责任目标:
1.有专(兼)职除四害工作人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经费有保证。
2.在除四害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方针,制定切实可行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药物。
3.除四害工作资料完整,监督监测等数据可靠,能够充分反映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4.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至少有一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另两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主题词:创卫
方案
通知
鸭江镇党政办
2011年3月12日印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