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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预算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05:05:4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预算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保证公司各项工作能按计划进行,落实和强化责任意识,促进公司上下和部门间沟通,公司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预算管理制度适用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及下属分支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

第三条 全面预算包括保费收入预算、业务支出预算、准备金预算、营业费用预算、资本支出预算、投资预算、现金流量预算。

第四条 公司实行总公司和分公司两级预算管理制度,预算期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二章

预算组织

第五条 总公司和分公司分别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作为预算领导机构,分别设立预算执行小组作为预算的执行机构。

第六条 总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室成员及财务、人事等相关部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领导总公司预算执行机构;指导分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批准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年度预算;审核、批准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较为重大的调整事项;审议、批准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第七条 分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是领导分公司预算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由分公司总经理室成员和人事、财务部负责人组成,工作受总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的直接指导。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分公司的预算执行机构;审核、批准分公司预算执行机构根据总公司的预算纲要编制的分公司预算编

1 制计划和据此编制的分公司年度预算;审核分公司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较为重大的需报总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调整项目;审核批准分公司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本级预算管理委员会有权批准的调整项目;审议分公司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第八条 总公司的预算执行小组由财务总监、财务部、人事部、精算部、稽核监察部派员组成。预算执行小组直接对总公司的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主要职责是:在总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编制年度预算纲要;负责公司整体预算的汇总编制;对分公司上报的年度预算草案、预算执行过程中较为重大的调整项目和分公司的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向总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出意见或建议;根据总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的批准调整预算;对总公司和分公司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的监督,并定期进行分析评价;编制公司年度整体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并向总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提交。

第九条 分公司的预算执行小组由分公司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财务部、人事部、市场部派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在分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根据总公司的预算纲要编制本公司的预算计划。得到分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后负责分公司预算的汇总编制;对预算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项目向分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报告,根据规定得到总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或分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后进行具体调整;向分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提交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对分公司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评价。

第十条 总、分公司预算执行小组的各组成部门具体职责分别为:

财务部具体负责预算管理工作中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预算管理制度的编制、修订;预算方案的编制、汇总、沟通、调整和上报;预算执行和日常流程的控制;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和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预算电脑系统的维护。

2 人事部负责审核和汇总各责任中心的《工作计划书》;负责编制、审核、汇总人力资源费用预算;编制工作计划执行的考核方案;负责对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追踪、检查和考核。

企划部、精算部和市场部负责编制、审核、汇总业务收入和业务支出预算。

研发部门负责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对工作计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为保证预算执行小组工作的顺利开展,总公司财务部设立预算管理组,具体负责预算管理工作;分公司财务部和总、分公司参与预算管理工作的其他部门设兼职预算管理员负责预算工作。

第十一条 为了实现预算管理和考核,公司将承担一定经济责任、并享有一定权利和利益的公司内部单位定位为责任中心。责任中心可以划分为四种类型:投资中心、利润中心、收入中心和成本中心。

投资中心对收入、成本、利润和投资负责。属于投资中心的仅有总公司。 利润中心对收入、成本和利润负责。属于利润中心的仅有分公司。 收入中心以销售产品为主要职能,对收入和成本负责。属于收入中心的有各级营业部和分公司的业务部门。

成本中心指对成本或费用承担责任。属于成本中心的有总、分公司的各职能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部门的职责分工确定各部门预算编制的具体内容:

各级人事部、各用人单位负责编制人力资源预算;

财务部、行政部及有资本性支出发生的部门负责编制资本性支出预算; 各级财务部门、人事部及所有成本中心负责编制营业费用预算; 各级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利润预算; 各级财务部门负责编制现金流量预算; 各投资管理中心负责编制保险投资预算;

3 各级财务部门负责汇总各类预算,编制本级完整的预算方案。

第三章 预算编制程序

第十三条 预算编制的总体程序是:业务计划—业务计划上报审批—业务计划调整反馈—下达业务计划及预算总额—预算编制及内部审核—预算上报审批—预算调整反馈—重新上报—审核下发。

第十四条 公司在分析外部发展环境因素和自身实力的基础上,确定预算年度的战略发展目标,各部门相应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并编制保费收入预算及人力发展计划。

第十五条 各分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对本机构各部门的工作计划、保费收入及人力发展计划进行审核同意后,上报总公司预算执行小组。

第十六条 总公司预算执行小组汇总审核各分支机构的保费收入及人力发展计划,报总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根据分支机构的保费收入及人力发展计划,并结合机构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各分支机构的预算总额,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同意并下发。

第十七条 分支机构根据总公司下发的预算总额,并结合各部门的工作计划,由预算执行小组组织编制预算。

第十八条 分支机构预算执行小组汇总并审核各预算编制部门的预算数据,报分支机构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宜采用面对面的形式,结合各部门工作与各部门负责人审核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并做出调整。

第十九条 分支机构预算执行小组根据预算管理委员会的意见调整预算后,经预算管理委员会签字认可,上报总公司预算执行小组。

第二十条 总公司预算执行小组汇总审核分支机构的预算,并结合分公司的保费收入预算及人力发展计划,出具调整意见,并与分支机构预算管理委员会当面交流,确定预算调整方案。

第二十一条 总公司预算执行小组汇总分支机构预算,报总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

4 审核批准后,正式下发各分支机构,作为分支机构各项活动的依据。

第四章 保费收入及人力发展计划

第二十二条 保费收入包括个险保费收入、团险保费收入、银行代理保费收入。 第二十三条 个险首年保费收入预算编制是依据营销人力发展规划、现有人均绩效水平,当地保险市场开发水平等因素,并利用的相关的预测方法来编制。

第二十四条 个险续期保费收入预算编制是依据续期应缴保费收入规模及根据历史经验确定的继续率水平,并采用相关的续期保费预测办法分险种编制。

第二十五条 团险保费收入预算分短险和长险保费收入分别编制。短期险保费收入预算依据上年短期险保费收入和预计年度增长率计算编制。年度增长率的确立既要考虑历史指标变动状况,又要参考公司规划的收入规模及增长幅度。长期险保费收入预算编制依据上年新保长期险保费收入与预计年度增长率、上年续期及新保期缴保费收入与预计综合续期达成率两项之和计算编制。年度增长率、综合续期达成率的确立既要考虑历史指标变动状况,又要参考公司规划的收入规模及增长幅度。

第二十六条 银行代理保费收入预算编制依据预计的代理网点数量、代理业务员数量、年度增长率和综合续期达成率指标,按照增长率预测法,计算编制

第二十七条 个险、团险及代理保费收入预算编制完成后,由各预算层级的企划部门汇总编制本级的寿险保费收入预算,并对年度预算值进行月度分解。

第二十八条 人力计划由各责任中心依据经过审定的工作计划编制。具体程序为:各责任中心负责编制本中心的人力需求计划,并交至本级人事部门进行汇总。人事部结合本机构的总体人力发展规划及各部门业务计划,

5 审核调整后,汇总提交本级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

第五章

资本预算编制

第二十九条 资本预算项目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低值易耗品、长期待摊费用等项目的新增预算。

第三十条 资本预算的编制主体为各责任中心,即各责任中心根据需要编制资本性支出预算。固定资产中的小型机、服务器、网络设备等可由电脑部统一编制,长期待摊费用中的开办费可由财务部统一编制,装修费由行政部门统一编制,若需分摊至其他责任中心的,则再按一定比例分摊至其他部门。

第三十一条 各责任中心编制资本性支出预算时需要在资本预算编制表中详细列明预算年度新增预算的原因和事由,详细列明新增固定资产的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性能、完成时间等。各责任中心资本性支出预算编制完成后交至财务部汇总、审核。

第三十二条 资本性支出预算的审核部门是各级财务部,电脑、打印机、网络设备等需电脑部门会同审核。

资本性支出预算的审核方法:

1、各级财务部逐部门审核各责任中心报送的资本支出预算数据。在审核各部门电脑、打印机设备时要综合考虑各部门的设备配备情况,做到设备配比结构合理;

2、审核资本性支出预算需要考虑相关预算的一致性。资本性支出预算涉及的现金流入、流出应与现金流量预算保持一致;资本性支出预算中新增资产的折旧、新增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金额、低值易耗品摊销金额等应等于费用预算中相应科目的新增部分;

3、审核预算年度内完工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预算在完工交付使用日期相应减少金额是否相应增加固定资产预算或长期待摊费用预算金额;其

6 他衔接部分的增减变化;

4、审核预算时考虑历年增长比较情况,对增长异常的科目要进行重点审核。总公司审核预算时还要注意固定资产净值和在建工程余额之和占净资产的比重最高不得超过 50%;

5、审查固定资产总额是否控制在总公司下达的每年固定资产额度内,然后合理调配各预算编制单位的预算额度;

6、各分公司根据审核意见修改所属各责任中心的各项资本性支出预算;

7、资本性支出预算逐级审核完毕后将以正式文件形式批复至各级责任中心据以执行。

第六章

费用预算编制

第三十三条 费用预算项目根据费用项目形成及造成其变动的影响因素的依存关系可划分为固定费用项目与变动费用项目两大类;根据费用的用途可划分为人力资源费用、职场设备费用、业务费用、日常经营费用及其他费用五大类。

第三十四条 费用预算的编制主体是每一个责任中心。费用预算由各部门、各下属机构、各营业区、各机构负责人分别编制,再由各机构财务部汇总。

第三十五条 为保证预算编制数据与会计核算数据的一致性,费用预算的编制原则与会计核算原则相同,即采用权责发生制。同时根据费用科目的预算分类及费用项目的不同性质,分别采取定量预算、增量预算及零基预算的编制方法。

第三十六条 对于固定费用通常采取定量预算、增量预算或零基预算的方法。对于变动费用,根据其可控性采用不同的预算编制方法:对于可控变动费用,采取零基预算的方式;对于不可控变动费用,以增量预算的方法为基础,根据总体经营目标先确定正常情况下的预算。如业务情况发生变化,可向上级公司申请追加或调整预算。

7 第三十七条 在编制费用预算时要在确定的预算年度工作计划的基础上,由财务部根据总公司下发的有关费用预算编制规定及相关的各项费用标准确定各项费用标准,并将各类费用标准下发给各责任中心编制主体人。各责任中心按照经审定的工作计划计算编制费用预算,并应列明费用发生时间。

第三十八条 对公共费用的预算由相关部门编制。人力资源费用由各级人事部门编制;折旧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的预算由各级财务部编制;房屋租赁费用、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费用的预算由各级行政部门编制;小型机费用的预算由总公司电脑部编制。

公共费用经预算委员会审核后,再按照一定的方法分摊入各责任中心。

1、人力资源费用按各部门实际金额分摊入各责任中心;

2、能分清费用归属的折旧费用,可按实际情况分摊入各部门;不能分清归属的折旧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房屋租赁费用、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费用,按照各责任中心员工人数、使用面积或其他办法进行分摊,分摊方法确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三十九条 总公司发生的应由各分公司承担的费用由发生费用的总公司相关部门编制,其控制由总公司财务部执行。承担总公司分摊费用的分支公司财务部汇总各项应分摊的费用,形成本公司的费用预算。

第四十条 费用预算的审核实行本级机构预算执行小组初审、本级预算委员会审核、上级机构审批三级审核制度。

费用预算的审核方法:

1、各分公司预算小组对各预算编制主体的费用预算逐部门逐费用项目进行初审,初审主要针对费用预算是否按照工作计划编制、各项费用的标

8 准是否符合规定、费用支出的合理性等内容,并在审批意见栏中提出建议;剔除其中不合理部分后,将修订后的费用预算报送本级预算委员会审核;

2、预算委员会对各预算编制主体的预算按费用项目进行审核。审核时要注意各编制主体的费用预算与其将要达成的工作目标是否匹配。预算金额与历史数据比较变动是否异常、本机构各编制主体的费用预算之和是否在上级机构给定的额度之内等内容,同时本机构费用增长的幅度要低于收入增长幅度的一定比例。 费用总额是否控制在总公司下达的费用额度内。

3、根据预定费用率测算预算年度保费收入下所能产生的费用总额,以此测

算各机构和全公司的费差情况。

4、纵向比较。将上年实际、本年预计实际、下年预算数据进行逐科目比较,审核各科目预算增长是否合理。

5、横向比较。将保费规模、机构性质(省级机构或如心城市机构)类似的机构进行分组,找出其中最优与平均水平,以此评价各类似机构间的总预算与明细科目预算金额是否合理。

然后根据上述几项方法得出的审核结果合理调配备责任中心的预算额度。

第七章

预算控制

第四十一条 预算控制的目的是:

1、强化预算观念,贯彻落实预算管理制度;

2、明确和突出责任中心的地位和作用;

3、保证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4、评价责任中心预算编制的合理性;

5、评价责任中心的经营业绩,落实责任。

9 第四十二条 预算控制对象为各责任中心 第四十三条 预算控制的原则是:

1、统一原则,以预算作为监督、评价的基准,尺度统一;

2、公开原则,预算控制的结果要向预算的执行者公开;

3、扁平化管理原则,根据需要,每一个管理层次均可以监控到最基层的责任中心;

4、责任中心负责人报告制度,对预算执行的差异,由责任中心的负责人向上级总经理报告和解释。

第四十四条 预算控制的主体包括:责任中心的负责人,各级预算管理委员会,财务部门,人事部,稽核检察部门等。

第四十五条 各级责任中心负责人对预算控制负直接责任。成本中心的负责人对费用、资本预算的差异负责,向其主管经理、总经理对两项差异做出解释,如果实际费用支出年累计数超过同期预算3%,同时金额超过3000元的,必须提供书面解释;收入中心的负责人对收入、费用、资本预算的差异负责,向其主管经理、总经理对三项差异做出解释;利润中心的负责人对成本、收入、利润预算负责,向其主管经理、总经理对利润预算差异做出解释;责任中心的负责人决定对下级责任中心的考核和奖惩;责任中心负责人决定对责任中心内部员工的考核。

第四十六条 各级预算管理委员会的预算控制职责是:审批重大的预算追加和调整项目;听取预算控制的执行部门的预算差异分析;决定对重大预算差异的处理。

第四十七条 财务部门的预算控制职责是:在预算管理委员会的授权下行使预算的追加、调整等预算管理职能;每月提供同级各成本中心的月度费用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汇总下级责任中心的月度经营分析报告,形成公司级的月度经营分析报告;对预算控制重点机构,组织现场预算审计;对责任中心进行预算达标质量考核,建立预算管理质量档案。

10 第四十八条 人事部的预算控制职责是:监督各责任中心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汇报责任中心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根据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和预算的执行情况,落实考核结果。

第四十九条 稽核检察部门的辅助预算控制职责是:现场检查机构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合理性;检查责任中心预算中心的真实性;向有关领导和财务部门反馈预算检查结果;向财务部门提供预算管理质量的考评的相关信息。

第八章

资本预算控制

第五十条 资本支出由需求部门填制《资本支出申请表》,根据支出额、支出内容向相应的授权部门及人员报批,具体签批权限见公司《费用、支票及合同签批权限的暂行规定》

第五十一条 资本支出申请经批复,可由行政部门及电脑部负责实施,如需招标核价的,开支前需按相关规定办法办理。

第五十二条 实际资本支出不得超过经批准的申请金额,如果实际支出超过批准的预算额度,则必须按第五十三条规定,履行预算追加调整程序后才能报销。

第五十三条 如果因业务发展需支出预算外项目或申请项目超过预算金额,则必须填制《预算追加申请表》,附详细需求说明,由各责任中心向上级责任中心申请追加,经相关授权人签批同意后,由公司预算管理员做预算追加和调整,但应杜绝提高资本支出标准而追加预算。

第九章

费用预算控制

第五十四条 费用开支申请部门需填制《费用支出申请表》,根据支出额、支出内容向相应的授权部门及人员报批,具体签批权限见公司《费用、支票及合同签批权限的暂行规定》 。

11 第五十五条 经办人在报销费用支出时,必须附经授权审批部门和负责人签批的《费用开支申请表》。如果实际支出超过批准的预算额度,必须按第五十六条规定,履行预算追加调整程序后才能报销。

第五十六条 预算追加需由预算追加部门填制《费用预算追加申请表》,先报公司预算管理员审批,如不突破本部门当期或全年相关费用项目预算金额,或不突破全机构相关预算项目金额,经财务部负责人同意,可自行在机构内进行预算调整,但需报总公司财务部备案。否则,费用预算一般情况下不办理单独追加,只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才允许向总公司办理预算追加申请:

1、某一费用科目预算编制不准确,全年定额在年内已用完;

2、发生预算中未曾包括的费用开支;

3、预算基础条件发生变化而需要增加的费用项目;

4、其他总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追加的费用项目。

第六十条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后,总公司在年度内统一安排各级责任中心进行一次到两次预算调整。相应的预算编制、上报、审核、下发等程序参照年度预算编制规则。

第十章

预算考核

第六十一条 预算考核的目的是为了贯彻执行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中心的权责利关系,保证预算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作用的充分发挥,最终达到监督业务计划执行效果的目的。

第六十二条 预算的考核对象是各责任中心,考核的层次上可以划分为上级机构对下级机构的考核和总公司、分公司内部考核两个层次。

第六十三条 上级机构对下级机构的考核是通过下级机构向上级机构报送预算报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上级机构对报表、报告进行分析评价的方式进行。考核的依据就是年度预算。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各预算项目

12 的执行情况。

上级机构对下级机构预算考核的具体执行部门是上级机构的财务部门,对考核的结果在提交总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后要给以必要的精神、经济奖惩。

第六十四条 内部考核由各级责任中心承担考核工作的部门具体负责,考核的依据是被考核对象的年初的工作计划,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本级预算和工作计划的执行完成情况、预算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对考核结果同样要给以精神、经济奖惩。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本制度由总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并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的发展情况适时进行修订、调整。

第六十六条 公司先期对资本及费用性开支实行预算管理,条件成熟后,推广到所有业务收支活动,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因此有关业务开支、投资及现金流量预算管理公司将另行发文。

第六十七条 为使本制度具备较高的可操作性,保证落实执行,在基本条件成熟时将由总公司财务部负责编制《预算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与本制度配套使用。

第六十八条 本制度及将来的《预算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由总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说明。

第六十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预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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