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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推广学

发布时间:2020-03-03 11:47:5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河南农业大学

农业推广学结课作业

课程: 农业推广学

指导老师: 刘天学

专业: 农业信息化 姓名: 陆文腾

学号: N1407012 日期: 2014.04.14

1、试分析影响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因素与解决途径

一、影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因素分析 概括来说,影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因素,除了人们公认的政府对农业科研的投入经费太少、农业科技成果的研制周期和成果发挥效用的滞后性太长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业科技成果本身的质量问题 首先,由于科研选题偏离市场需求造成农业科技成果偏离市场需求。而科研选题偏离市场需求主要是科研管理体制存在问题。我国现阶段农业科研管理体制基本上还是政府主导型,而非市场主导型,这就导致了广大科教人员的科研取向不是面向市场和农业经济建设,而是面向政府,结果是选题与生产实际需求脱节。另一种现象是,即使某些申请者申报的课题符合生产实际需要、对地区性经济发展或领导决策有一定实际意义,但如果与政府官员或专家的偏好不相吻合,课题并不能立项。 其次,在课题的审批环节上缺乏严密的技术经济论证程序,在课题的鉴定验收环节流于形式而失去对课题真正评价的实际意义。对项目不是严格按照“技术上先进,生产上可行,经济上合算”等技术经济指标进行严格把关,而是仅靠“长官意志”拍板定案审批课题。由此造成许多科研项目在研究过程中就被更为先进的技术成果所替代而失去推广价值。由于课题鉴定把关不严,造成相当部分成果不成熟,经受不住生产实践的检验,无推广价值。 再次,多数农业科技成果不能直接应用于生产,只是停留在基础研究阶段和实验室成果阶段,并没有到达应用技术开发阶段和中试、示范推广转化阶段。另外,有相当一部分科技成果偏于产中研究,产前、产后配套研究缺乏。这部分科技成果大多是在农业生产某些重要问题或关键技术环节上有突破,甚至是重大突破,体现出较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也恰好吻合于目前的成果评价体系,能获奖或获得重大奖励,但这些成果多半缺乏与之相配套的常规技术及工艺技术。因为这些常规技术及工艺问题往往非常繁琐、辛苦又不能体现水平,科技人员多不愿从事。这样一来,这些没有配套技术和措施的科技成果的效益大多难以实现,可行性较差。

首先,推广队伍建设滞后,推广人员整体素质低。当前,我国农业推广队伍缺乏活力,表现在:第一,基层农业推广队伍专业结构不合理,突出表现为技术和知识单一化,主要从事粮食作物栽培、育种和管理的技术推广工作,而从事园艺、蔬菜等经济作物和农产品加工的技术推广人员少,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第二,农业推广队伍人才结构不合理,出现断层,推广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技术推广学科带头人、专家及中壮年技术人员缺乏,而且由于农业推广工作的环境不佳,待遇不高,基层推广部门很难吸引高知识、高学历的人才,后备人才库空虚,不能适应农业推广的长远发展;第三,农业推广人员知识老化、陈旧,现代科技日新月异,学科之间相互渗透,由于缺乏后续教育和培训,面对现代农业科技突飞猛进的发展,农业推广人员的知识不能及时更新,不能适应时代进步的要求。

其次,推广经费不足,服务方式单一。我国农业推广经费长期不足,农业推广投资占农业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一直较低。发达国家一般为0.6%~1.0%,发展中国家为0.5%左右,而我国不足0.2%。与国际上正积极探索的新型推广服务方式,如个别指导、公司推广、有偿服务、费用分摊等相比,我国现在仍实行由政府提供无偿服务的单一农业推广方式,而由于财力限制,政府投入不足,造成一些基层推广单位网破人散。虽然一些农技部门经营农资,少数农技人员开展有偿的指导咨询服务,但总体上经费不足的状况相当严重,不少推广单位“有钱养兵,无钱打仗”,削弱了农技人员的积极性,为农民服务的能力受到很大限制。

(三)农民对农业科技成果的有效需求相对不足 一方面,由于农业比较效益低,客观上造成农民采用科技成果的机会成本高而消极对待技术革新;另一方面农民由于自身采纳农业科技成果的条件和能力有限,从而阻碍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具体表现在:

1.农民经济实力有限,对农业科技成果的接受存在现实障碍。据国家统计局的典型调查统计,目前我国每个农户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仅有3605元,其中牲畜905 元,农机具968元,运输机械608元,生产用房900元,工业机械113元,这么少的生产原值能真正用于农业技术更新的就更少了。

2.农民整体文化素质低,接纳农业科技成果的能力差。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人群占农村总人口的8.09%,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2.22%,初中文化程度的占48.07%,这表明农村人口中约 90%左右文化素质较低,是我国文盲半文盲的主要集聚区。这一中国国情决定了农业科技成果很难直接通过农民之手顺利地吸收转化。

3.农户的经营规模制约着农业科技成果的采用。我国人多地少,户均经营规模小,而且每户耕种的土地田块分散,相邻田块间的品种“插花”经营。这种经营规模的超小型和分散经营,不仅不利于农作物的田间管理,而且不利于农户采用“规模性技术”,如机械技术、生物技术、化学除草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和中低产田改造技术等现代农业技术。此外,一些地方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不稳定,农民对增加科技投入缺乏长期的获益保障,这也阻碍着他们采用农业科技成果的积极性。

(四)农业教育、农业科研和农业推广三者之间缺乏良好的合作机制 我国的农业教育、农业科研和农业推广部门在促进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进步方面各有优势,客观上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三位一体”关系。在实现我国农业科技进步的总目标中,三部门应建立起一种扬长避短、互利合作、协调发展的“农科教三结合”的运行机制。但由于历史原因,迄今为止,我国“三农”之间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仍然是条块分割,各自为政,各行其是,难以形成整体优势。科教单位对自己的科技成果尤其是重大科技成果,为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宁可小打小闹搞推广进行有偿转让,也不愿意靠推广部门的网络体系和力量推广其成果而让其分享利益。即使有合作也常常因为不能合理分享利益而弄得不欢而散,也因此而影响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

二、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探讨

(一)改革农业科研管理体制,提高农业科技成果本身的质量

首先,在农业科研项目的选题立项时,不但要听取科技人员、专家、管理人员的意见,还要研究有关方针、政策,广泛进行农村调查,以保证农业科技成果适应农业生产实际需求。在项目的审批环节,要坚持项目经过技术经济论证;在项目验收环节,要改现行的专家验收制度为市场验收制度,即以项目的增产或增效的效果是否显著,农民是否满意为主要验收标准。其次,要“硬化”成果、减少浮躁,强化中试基地建设,还要注意产前、产中、产后的配套技术组装,为成果转化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加快农业推广体系的改革和创新

1.建立一支充满活力的农业推广队伍,提高农业推广人员的素质。第一,合理调整农业推广队伍的专业技术结构。农村需要技术的多样性,要求农业推广人员知识、技能的多样性,要有能掌握运用适合当地特点的各类小规模非大宗作物技术的推广人员,所以应调整农业推广的专业知识结构,不仅要有粮食作物的技术推广,同时要重视非粮食作物特别是特色农业的技术推广。第二,加快农业推广队伍的人才建设,稳定现有的推广人员。农业推广人员工作、生活环境艰苦,应建立激励机制,切实解决他们普遍关心的工作地位、经济待遇等问题,激发基层推广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不断充实推广队伍,一方面争取吸引各类农业院校愿意从事农业推广工作的人才;一方面立足本地,选拔优秀农民进行职业培训后充实到推广队伍中来。第三,持续不断、有计划地对推广人员组织在职教育和培训,促进其知识更新,拓宽知识领域,提高其业务水平。第四,建立科学的考核评比机制,实行严格的资格考试制度,提高从事推广工作人员的资格标准;同时建立科学的业绩考核制度,并视其工作业绩进行相应的奖惩。

2.加大推广经费投入,探索新的服务方式。要保证推广事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就必须逐步实行共担费用的农业推广方式,使农业推广经费在各受益者之间合理分摊。鉴于我国的国情,现阶段的农业推广要继续坚持以政府支持的无偿服务为主,并适当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偿服务。除了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农业推广的投入力度外,可以通过建立科技推广服务网络,对农民采用无偿与有偿相结合的服务方式,入网的农民可以免费参加各种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无偿使用网络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技术信息,优惠享受网络提供的生产资料。通过无偿指导、咨询等服务吸引农民入网,通过有偿的新品种、新产品供应使科研人员获得经济回报,从而使科技服务工作得以持续发展和壮大。另外,对一些经济效益大、技术要求高的服务项目实行有偿服务。根据各地生产实际和经济发展水平,对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制定公开、合理的收费标准,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通过村镇政府、中介组织、专业生产组织等收取有偿服务费用。

(三)采用多种方式刺激农民对农业科技成果的需求

一方面,除了实施政策倾斜,想方设法改善农业贸易条件,增加农业比较利益,以提高农民使用农业科技成果的预期收益;另一方面,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和改善农民采纳农业科技新成果的能力和条件。具体来说,第一,切实改善农业生产的内部和外部环境条件,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民的经济实力。同时对于采纳农业科技成果的农民给予适当的风险补助,尽力减少农民接受新技术的“后顾之忧”。第二,加快农村城镇化步伐,促进农户规模经营,以利于农业规模性技术的推广应用。第三,提高农民自身的文化素质,增强农民采用农业科技成果的积极性。(1)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基础教育是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的主要渠道。必须在加强农村基础教育的同时,积极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是提高农村人口整体素质的有效途径。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本地特点和实际情况,设置专业和课程,建立健全多元化的基础教育办学模式,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更新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促进农村劳动力素质的提高。(2)建立和发展多层次的农民成人教育体系,培养农村经济发展用得着、留得住的专门人才。第一层次是普及教育,内容包括一些基础文化知识、农业技术、专业技术和实用的经济知识与法律知识。针对农村中不识字或文化水平较低的成人,通过各类职业学校、业余学校、夜校等形式,实行以实用技术和科普知识为主的培训,传授“一技之长”,使他们掌握致富本领。第二层次是继续教育。对农村中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且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中青年劳动者进行培训,使他们不断充实、更新和提高产业结构调整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成为支撑当地农业的专业户和中坚农户。第三层次是学历教育。积极推进社会教育,构建多元化的教育模式,尽快改变过去那种政府单一的办学模式,转向教育社会化、多元化、产业化。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和农民个人投资办学、集资办学、合作办学,提高农村各类专门人才的学历水平和实际能力。

(四)协调农业教育、农业科研和农业推广三者之间的关系,创建“三农”互利合作新模式 在当前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的条件下,可暂时设立相应的机构对“三农”部门进行统一管理,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同时加强彼此合作,将各自的优势结合起来,共同为“科技兴农”做贡献。建立“三农”协作机制的关键是理顺利益关系,在此基础上探索新的适合各地的合作模式。

2、试设计一个农作物新品种的推广方案

一是加强宣传,通过有线电视、乡村广播、黑板报、条幅、以及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类农作物优质、高产、专用、高效新品种,使良种进村入户,家喻户晓,引导农户因地制宜选用种植新品种。调动他们对农作物新品种的兴趣,能够积极前来进行咨询和寻求帮助。

二是加强培训,要加强以新品种为主导的农业“五新”的综合应用与技术培训,做好新品种与新技术组装配套,做到良种良法一起推,充分发挥良种的增产增效作用,大面积组织技术培训班,扩大培训人数。

三是加强指导,积极组织种子企业做好各类农作物优质、专用、高效新品种的备供种工作,确保新品种示范推广所需种源。

四是加强管理,做好农作物新品种的区域布局,因地制宜推广新品种,严禁新品种“未审先推”和“跨区推广”,减少新品种在生产上的推广风险。

五是狠抓示范片建设,突出以点带面。实践证明,建立示范片,可直观、形象地展示新品种的丰产性、抗病性和适应性等优良特性,让农民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是加快新品种推广的有效途径和好形式。通过抓好示范片,做到抓重点促面上,抓示范促推广,促进农作物优质、专用、高效新品种在较大范围内推广。

3、试述美国农业推广的特点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一.美国的农业推广工作:美国的农业推广工作是在商品性农业长期发展的基础上,适应广大农场主对最新农业生产技术的迫切需要而逐步建立起来的。1914年国会通过斯密一利弗法后,美国农业推广工作迅速发展,形成了以联邦农业推广机构、各洲合作推广站和县推广办三级机构组成的美国农业推广体系,它的活动内容是以农业技术咨询和示范、家政咨询和4一H青年指导三方面为主,活动范围遍及全国所有农村地区。 二.美国农业推广的特点:

(1)教育:在美国,农业推广体系是被当作校外教育体系来看待的,其业务内容是为所有的人们提供非正规的校外教育。美国农业推广工作的教育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农业推广工作是由教育机构而不是行政机构负责进行的;以教育的方法而不是以其他方法开展农业推广工作。

(2)合作:如果说教育是美国农业推广活动的本质特征的话,那么,合作就是美国农业推广组织的本质特征。合作原则既是规范联邦农业推广机构与各洲农业推广站之的关系的基本原则,也是美国农业推广体系赖以形成和发展的灵魂和核心。

(3)计划:美国的农业推广工作是以计划(Program)为核心而展开的。县有县的推广计划,洲有洲的推广计划,农业部则有全国性的农业推广计划。与一般所讲计划不同的是,美国的农业推广计划是围绕着某些具体问题而制定的,不强调时间的长短。

(4) 覆盖面广和大量使用志愿人员:覆盖面广主要包括两层含义:其一是农业推广工作的领域广;其二是农业推广服务对象广。仅就大的方而而言,就有农业、自然资源、家庭生活、社区和农村地区开发、4一H青年发展等。这种广泛的领域划分,几乎包括了美国农村生活的所有方面。由于美国农业推广工作的覆盖面极广,而专职的农业推广人员又比较少,因此,大量使用兼职人员和志愿人员就成为唯一的选择。这些志愿人员都是作为推广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而发挥作用的。

三.结合美国农业推广经验,改进我国农技推广工作 ①加强法制建设,确保农技推广顺利而有效推进

美国的农业推广之所以能得到较好发展,与美国国会制定的三个有关法案密切相关。我国的农技推广事业几经波折,发展很不顺利就是无法可依,推广工作开展得好坏主要取决于当地政府官员的态度。现在,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正式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这是我国农技推广事业的一大进步,但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困难和阻力很大。现在,不仅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贯彻农技推广法,更重要的是要尽快制定与其相配套的可以操作的法规和条例,以形成一个完整的农技推广法制体系,使推广法能真正落到实处。 ② 加快农技推广体制改革

我国的农技推广体制已很不适应发展农村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其突出的问题:一是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二是农技推广机构分设,各行其是,形不成合力。

在我国,农业教育、科研、推广系统分属于不同的政府管理部门,三者之间相互脱节,严重影响科研成果的推广转化和生产实践中问题的研究解决;而且农技推广机构按专业分设,种植业与养殖业分开,种植业内部各专业也分设机构,这种状况很不适应农业综合发展和农民多样化服务需求。建议在农业行政部门领导下,实行科研、教育、推广的紧密结合,并建立综合性农技推广机构。可以在农业行政部门领导下组成有科研、教育、推广三方面专家参加的科技委员会,负责编制推广计划,组织实施推广项目。

对于负责农技推广的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职责不清,分工不明,行政管理单位往往直接实施具体推广项目,导致不利于项目的实施,也不利于发挥推广机构的职能作用的问题,建议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农技推广有关行政机构与事业单位的职能,行政单位应主要搞好规划计划、监督等宏观管理工作。农技推广机构要真正做到业务自主和财务独立。 ③进一步拓宽推广领域和丰富服务内容

我国现行的农业技术推广内容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和农村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农村、农业和农民迫切要求变革农技推广,不断扩宽推广领域和丰富服务内容。

建议我国农技推广部门在推广范围上,要实现生产、加工、销售并重,产前、产中、产后配套;在推广内容上,要围绕农村、农业和农民和多样化需要,广泛开展多元化、全方位的推广服务,实现种植与养殖、生产与生活、产品与市场的紧密结合;在推广目标上,为满足市场和广大人民对农产品的多样化需求,坚持产量、质量和效益并举,在农业增长、资源的合理利用、环境的保护和优化,农民生活的改善和智力的开发等方面取得成功。 ④ 增加推广经费,改善推广手段

世界许多国家对农业推广都很重视,扶持农业推广的资金既有法律保证而且数额也很大。例如日本每年的推广经费达750多亿日元,美国每年的推广经费近20亿美元。而我国农技推广的经费严重短缺,“有钱养兵、无钱打仗”现象普遍存在;推广手段落后的状况未得到多大改变;农技推广人员待遇低,推广队伍不稳定,目前又有一些地方对农技推广机构实行“断奶”、“撤庙’,甚至“抽血”,这更加剧了农技推广部门的困境。

建议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农技推广法,不断增加农技推广经费,并保持在财政支出中有一定比例。同时更进一步鼓励农技推广机构兴办经济实体,以取得部分收入、弥补推广经费的不足。同时,采取经济手段,调动技术人员推广积极性。 ⑤ 改革农业教育,提高农技推广队伍素质

我国农技推广人员数量虽多,但文化科技素质偏低,多数为中专文化水平,而且没有系统学习农业推广理论课程,这很不适应农技推广事业发展的需要。

建议:首先是部属农业院校开办农业推广教育系,在农科大学毕业生基础上培养农业推广方面的硕士和博士,以满足高级农业推广人才的需要;二是农业大专院校要改变专业划分过细的状况,以使学生毕业后能较好地适应农村市场经济发展和需要;三是农业中学和农业职业学校应调整培养目标,主要培养新一代的农民;四是加强和完善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健全进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培训,以使农技推广人员得以知识更新和不断提高。 ⑥ 加强农业教育,提高农民科技素质。

农业推广的目标在于教育农民、启发农民,使其改变知识,技能、态度、去增加生产,改善生活。按照这一宗旨,教育农民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途径。因此,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农业新技术、新知识,使农民提高科技素质是使推广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

4、试论家庭农场的构建与经营

(1)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过程中,必须实行农业的规模经营。农业规模经营(或称大农业)的生产组织形式,一般表现为农场。家庭农场是农户以家庭经营方式建立的农业生产单位。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农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表明,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的一种有效的经营方式。 目前,我国正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过程之中。改革开放以来,家庭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农业生产获得了较快的发展。事实表明,家庭承包责任制仍然具有很大活力,应该保持稳定,不能改变。但是,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小农生产本身的弱点(诸如耕地分割零散、生产工具简陋、增产速度缓慢等)必然成为农业现代化的障碍。因此,为了实现农业的现代化,需要通过深化改革,改变落后的农业经营方式。

深化农业改革大体上有两条道路可供选择。一是将个体农户组织起来,建立合作农场或集体农场,实行较大规模经营,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但是,实现这种改变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鉴于我国农业发展的历史教训,当前实行集体经营不仅条件尚未完全成熟,而且短时间内农民在思想上也难以接受。二是将现行的家庭承包责任制加以充实和扩大,使农户的小块土地经营升级,成为家庭经营的小型农场,实行规模经营,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无论是从理论、历史或现实诸方面考虑,后一条道路在当前是比较合适的选择。 (2)建立和发展家庭农场的条件

家庭农场是由土地分散经营发展为适度规模经营的一种经营方式,它是家庭经营方式的延伸和扩大。农业经营方式的升级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为建立和发展家庭农场,需要具备很多条件。

①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动和相对集中。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要求将分散耕种的小块土地集中起来,形成面积较大的耕地。我国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不能改变。目前,农民承包的小块土地,也是只有使用权(或者称为承包经营权)而无所有权。然而,土地使用权是可以在合理流动中实现转移的。事实上,人口迁移、外出务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婚姻嫁娶、死亡等多种因素,必然使农村劳动力的配置发生这样那样的变化,从而导致土地使用权的流动。通过这种流动,原来狭小细碎的地段,有的已经逐渐集中到一些种田能手或种植大户的手里。这些种田能手或种植大户在集中一定数量的土地后,就能够建立起家庭农场,实行适度规模经营,创造出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农产品的商品率。

②政府采取相应政策给予扶持。土地使用权通过合理的流动实现耕地相对集中,需要得到政策上的保证。在我国,土地所有权不能改变,但土地的使用权(或称土地承包经营权)则可以转移。这是有政策根据的。早在1984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农村工作的通知中就己明确提出“鼓励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步发展规模经营”。这表明,在家庭承包责任制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土地集中,以推动农业发展。允许土地通过流转集中于种田能手,实行规模经营,这是对兴办家庭农场的鼓励。如果在实际工件中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必将促使家庭农场大批地建立和发展起来。

③社会化服务必须跟上。家庭农场的建立和发展,不可能在孤立的状态中进行,它与整个社会有着密切的关系。家庭农场的建立,是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起步阶段,而在它向高级阶段发展的过程中,无论其内部运行机制或者外部环境,都要求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方面,在产前、产中和产后,需要解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机械、化肥、农药等)的供应、农产品的贮藏、运输和销售等实际问题。如果社会化服务跟不上,就无法实行规模较大的经营。另一方面,只有工业和第三产业得到较大发展,提供充分的就业机会,吸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土地才能够集中起来,实行规模经营。当然,国家有较大财力投入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业的技术改造,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以提高农民的文化科学素质等,都是发展包括家庭农场在内的现代农业所不可缺少的条件。

④思想疑虑需要消除。目前兴办家庭农场,符合党在农村的现行政策。因为家庭农场经营的土地,不管是直接承包还是通过租赁、转包等方式,都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并没有改变土地的基本属性。既然家庭农场经营只是家庭承包经营的延伸和扩大,那么,举办家庭农场并没有改变家庭承包责任制。如前所述,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动和相对集中,也是党的现行政策所允许的。看来,对举办家庭农场的疑虑,同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之初的疑虑相似,也是需要消除的,否则将会影响到家庭农场的建立和发展。 (3)培育建设家庭农场应注意解决的问题

家庭农场虽是一种充满生机活力的经营主体,但目前尚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比如,至今对“家庭农场”还没有准确、统一的界定;又如,家庭农场的健康成长,需要一系列优惠政策来加以扶持,而这样的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再如,建立家庭农场的前提是依法流转、聚集一定规模的土地,而目前土地流转还存在诸多不畅的因素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着家庭农场的健康成长和更快发展。

一要加强对家庭农场的研究界定,建立健全家庭农场登记注册制度。

对于什么是家庭农场,目前各界的看法见仁见智、莫衷一是:有的人把“开心农场”(农民把土地出租给城市人,由后者种出果蔬自己食用)当做家庭农场;有的把“农家乐”式的休闲农业与家庭农场混为一谈;有的农场不由家庭成员来经营,甚或从事非农产业,却自称家庭农场,如此等等。家庭农场的界定含糊不清,必然使它的登记注册制度难于得到规范的建立与执行。因此,应当加强对家庭农场的理论和政策研究,厘清适合中国国情的家庭农场的科学定义,探索建立并不断完善家庭农场的注册登记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注册办法,使之逐步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

二要加紧制定一系列扶持政策措施,为家庭农场的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任何新生事物的培育发展,都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和优惠的扶持政策。但由于界定、登记注册等问题所致,目前对家庭农场扶持政策的制定及执行,进展得还比较迟缓。所以,应当在加强研究界定基础上,抓紧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专门针对家庭农场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优惠政策,明确家庭农场可以优先承担的涉农建设项目,等等。前一段时间,一些地方的家庭农场就是因为没有及时得到政府在融资、贷款、补贴、用地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在运营上出现了种种困难,有的甚至严重亏损以致难以继续运营下去。

三要落实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建立规范的土地流转机制。

建立家庭农场的首要条件,是要由农户聚集、掌握适当规模的土地进行生产经营,否则一切事情便无从谈起。这从一些农场主的担忧中也可得到印证:有的农场主从其他农户手中流转来的土地使用权,仅仅靠的是口头的承诺而无正式的合同,一旦经营效益趋好,原有承包户随时可以要求收回他们的土地使用权;有的地方土地流转机制不规范、不畅通,农场扩大土地规模比较困难等。因此,建立规范、流畅的土地流转机制是培育家庭农场的前提和基础。中央决定,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我们要以贯彻中央决定为契机,认真落实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理清农户的家底,明晰农用地产权,为土地流转打下良好基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在规范流转合同、规范准入审核、规范过程监管等方面下工夫,保护好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尤其要注意严格审核大规模吸纳土地的非农主体的准入,防止农地的“非农化”现象。此外,还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意识、契约意识、守信意识,为农场主放手投资、安心经营提供良好的条件。

四要加强职业农民(家庭农场主)的培育,为家庭农场的成长提供良好的人力支撑。

要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加大对职业农民、家庭农场主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制定专门计划,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中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务农创业,开办家庭农场。如安徽天长市、上海松江区、湖北武汉市等地就曾多次举办家庭农场主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实用技术、粮食蔬菜高产优质栽培、简易农业机械操作与维修知识、各级政府的支农政策和农业法律法规等。上海松江区还实施家庭农场主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培训、考核合格者发放中高级证书,使家庭农场主持证上岗。通过以上措施,提高农场主的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使家庭农场得到健康发展。

5、试分析当前某些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失败的原因

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力量,为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提供服务,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当中发展较快,很受农民群众的欢迎。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农机专业合作社乃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作当中,目前尚有几个具体问题,值得探讨。

一、设备资源的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难以实现设备资源的合理利用与有效保护。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在组建与运作当中,有部分是以资金形式入股,有很大部分是以设备资源(农机具设备、土地资源)的形式入社的,社员将设备资源投入合作社,由合作社来经营,社员获得分红,社员仍是设备资源的所有者,而合作社则是设备资源的经营者,虽然合作社采取民主管理,但是在具体操作当中,不可能每位社员的经营意愿都能够满足,这就是说合作社的经营者只能采取民主集中的方式来经营,在某种程度上设备资源的所有者与经营者是分离的。正是由于这个分离,就可能使社员投入的设备资源难以得到合理的利用与有效的保护。一个简单的例子,如农民以农机具入社,在农机具的养护当中,合作社认为是农户的机具,应该由农户养护;而农户则认为将机具入社,应该由合作社负责。

二、作业服务面积的计量误差,造成合作社服务成本的增加与服务风险的增大。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对合作社内部开展作业服务的同时,也向外开展作业服务,包括跨区作业。在作业服务的过程当中,土地面积的确定,一般都是依据“土地承包手册”合同书上的耕地面积,而这个土地承包合同书还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的产物,加之各地在承包到户时存在根据土地类别打折,甩亩等情况,虽然这其中经历了几次合同完善与核面,但是,合同书上体现的面积往往与实际面积不符,而且实际面积比合同书上的面积要大,这就造成了合作社在作业服务过程中的作业成本增加和服务风险增大。例如机械化植保统防统治的作业服务,合作社在前期与农户签订作业服务合同,为调动农户机械化植保统防统治的积极性,合作社作出如实现不了防治效果,则按损失赔产的承诺,而在具体防治与作业服务当中,则按农户提供的面积进行配药施药,由于面积的误差,可能达不到防治效果,就出现了合作社要赔产的后果,这样就增加了合作社的作业服务成本和风险。

三、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与现实条件存在差异。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组织起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其目的除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力、获得经济效益之外,实现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也是其目的之一。但是,这方面的意愿与现实条件存在差异。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现在农业机械动辄上万,虽然国家有一定补贴,但是资金占用量还是比较大,合作社要发展壮大,必须要资金添置机具设备,而合作社的融资渠道只有两条,一是农户股金(这是有限的),二是贷款(这是很有限度的),可是这两条渠道都难以满足发展的需要。二是作业条件改善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业服务,社会化大生产是方向,而我国目前实行的土地家庭联产承包为主体,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已经将土地承包到户,虽然土地流转政策将土地的集约化程度提高,土地整理将土地的机械化作业条件改善,但是这些还只是示范性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条件并未完全从根本上得到全面改善,要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会化大生产,作业条件的改善,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三是管理、技术、服务水平提升难。虽然党和政府出台了各项政策鼓励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吸引力、感召力,但是,如何来增强,具体怎么做,却没有答案。而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的实际是:

1、依托基层农业站所、经济组织,组织一些农户,投入一些资金,搞一点经营。

2、依托农机大户,聚合一些机具,搞一些服务。

3、依托公司或者老板,流转一些土地,搞一些开发。

4、依托农户热情,组成一个班子,自生自灭。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要使管理、技术、服务的水平提升上来,是很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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