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监管合同通知书
编号:诚通20131203
致:安新县金达有色金属购销有限公司
兹我司于2013年12月3日,收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出具的编号为金达20131203《解除质押监管通知书》,出质人安新县金达有色金属购销有限公司与广东诚通物流有限公司全部货物监管关系和签订的所有监管协议,自收到解压通知书之日起终止。 请出质人盖章确认后回传给我司。
出质人:安新县金达有色金属购销有限公司
监管方:广东诚通物流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3日
《解除监管合同通知书(金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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