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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施工合同

发布时间:2020-03-02 14:21:0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篇1:工程施工合同(水文)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甲方: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汉江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乙方:丹江口市富民海磊水电安装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现行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汉江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丹江分局商品楼户表改造工程安装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丹江分局商品楼户表改造工程。

二、工程地点: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汉江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丹江分局商品楼。

三、工程内容:

乙方负责将以下主要工程内容施工:详细材料清单及造价见附表

1、主材清单:

2、其它:接线端子、金属电力金具、塑料管材件等。

四、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合同总价为人民币:捌万肆仟陆佰零捌圆整(¥84608元)。

五、合同工期:合同签订材料到货后15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

六、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1)提供供电范围的协调。 (2)组织工程验收。 (3)按照合同规定付款。

2、乙方:

(1)该低压输配电安装由乙方负责施工安装完成,乙方按照国家电力安装规程、规范并保证施工质量。

(2)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措施。

(3)协调低压输配电安装的相关线路的停送(恢复供)电工作。

七、付款方式:

本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协议总造价的90%,即:¥76147元人民币作为该项目的预付款,剩余部分为协议总造价的10%,即:¥8461元人民币在工程验收完工后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托人: 或委托人: 时间:2014年月 日时间:2014年月 日 附表: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汉江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丹江分局商品楼户表改造工程 篇2:水文站合同技术条款 第1章 一般规定 1.1工程说明 1.1.1 工程概况

2010年10月10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若干意见》(国发[2010]31号),提出了未来5年中小河流治理、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目标任务。明确要求完善防洪非工程措施,加强水文测站基础设施建设,密切监控河流汛情,提高水文监测和预报精度。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编写提纲的通知》要求,按照职能分工,水利部组织开展了《总体规划》(水利部分)编制工作,水文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要的非工程措施纳入该规划。目前,《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明确指出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是完善防灾减灾的关键环节,是《总体规划》重点安排、优先实施的项目,并且对今年的建设做出了具体安排。

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开展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是广大中小河流沿岸和山区人民保安全、谋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我省水文事业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和迫切需要。水文要发展,关键在于服务,服务越全面、越深入、越有效,水文就越发展,而水文站网是服务社会的根本基础。现状下的水文站网远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仅制约了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也严重制约了水文自身的快速发展。因此,开展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减轻洪涝灾害损失,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辽宁省极端灾害性天气突发多发,连续性强降雨过程经常发生,暴雨强度大、分布范围广、灾害程度重。我省中小河流经常发生大洪水或特大洪水,一些堤防发生漫堤、溃堤等严重险情和灾情。严重的洪涝灾害暴露出中小河流防洪能力低等问题,已成为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主要因素。根据全国规划,2011年辽宁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计划安排,在流域面积200-3000km2中小河流上改建38处水文站,新建49处水位站,新建1378处遥测雨量站,新建一个省级水文应急监测队,改建14个水文信息分中心以及1个省水文信息中心站。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大河泡水文站:改建遥测雨量观测场1处、水位自计平台1座、断面标杆6个、基线桩2个、断面界桩和保护标志4个、流速仪缆道1处、缆道防雷系统1套、生产业务用房40m

2、库房40 m

2、排水设施1套、供水设施1套、供暖设施1套、消防设施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第 1 页1套、流速仪缆道测流控制系统1套。

小荒地水文站:改建遥测雨量观测场1处、观测道路40m

2、水位自计平台1座、断面标杆6个、基线桩2个、断面界桩和保护标志4个、排水设施1套、供水设施1套、供暖设施1套、院内道路35 m

2、进站道路70 m

2、环境绿化200 m

2、大门1处、围墙246m。 公主屯水文站:改建遥测雨量观测场1处、水位自计平台1座、断面标杆6个、基线桩2个、断面界桩和保护标志4个、固化断面175m、生产业务用房212.5m

2、排水设施1套、供水设施1套、供暖设施1套、院内道路40 m

2、进站道路10 m

2、站院硬化150 m、环境绿化100 m、大门1处、围墙150m。

计划工期:2012年4月1日~2012年6月1日。 1.1.2气象与水文 1.1.2.1河流水系

辽宁省境内共有流域面积大于10 km2河流4450条,其中流域面积大于100 km2(含省内流域面积不足100 km的跨境河流)441条,流域面积在10-20 km的2713条,20~50 km2的1030条,50-100 km2的266条。 在流域面积大于100 km2河流中:按流域面积划分,流域面积(含省外流域面积)大于5000 km2的大型河流16条;流域面积1000-5000 km2的中型河流35条;流域面积100-1000km 2的小型河流390条。

在流域面积大于100 km2河流中:按河流长度划分,大于100 km的34条;50-100km的65条;20-50km的289条;10-20km的50条;小于10km的3条。 在流域面积大于100 km2的河流中:包括人工灌排渠道21条。

另外,在流域面积大于100 km2的河流中,有跨境河流38条,其中有12条省内流域面积不足100 km2。

主要河流有辽河、鸭绿江、浑河、太子河、大凌河和大洋河等,按照辽宁省河流管理工作需要,将辽河流域划为6个水系,辽河干流水系、鸭绿江水系、大凌河水系、辽东独流入渤海水系、辽东独流入黄海水系、辽西独流入渤海水系。另有海河流域的滦河水系、黑龙江流域的松花江水系。即全省划分为3大流域,8大水系。 1.1.2.2水文水资源 (1)降水 辽宁省位于东北地区南端,濒临渤、黄二海,根据气象条件分析,形成大气降水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第 2 页 2222的水汽主要来源于西太平洋和印度洋孟加拉湾,随着热带气旋台风和西南气流北移而输入,时而单一作用,时而综合作用。从多年平均风向可以看出,辽宁省水汽的来向有东南、南、西南等几个方向,以东南为主。水汽入流的方向和地形等因素,对降水量在地区上分布起着决定性影响。水汽的输入量随着季节不同而有差异,一般夏季多于其它季节,形成降水量的季节变化。

年降水量分布趋势是,由东南向西北递减。面临黄海的东南部山区雨量充沛,多年平均年降水量高达1100mm,而辽宁西北部,风沙干旱,雨量很少,多年平均年降水量仅380~400mm。 (2)蒸发

辽宁省水面蒸发量分布有东部小、西部大、中部过渡与降水量分布相反的特点。 辽宁省东部气候比较湿润,湿度高,相对湿度达70%,年日照时数短约2400小时左右,年蒸发量600~700mm;中部地区及半岛南部,气候半干燥,湿度偏低,年蒸发量在800~1000mm之间;辽宁西部,气候干燥,相对湿度减少到约50%左右,年日照时数增长到2800~3000小时,年蒸发量大多在1000~1100mm之间。北部能达到1200mm相当于东部的2倍。

水面蒸发的年内分配,受太阳辐射量、空气湿度、气温、风速影响,辽宁省全年最大月蒸发量出现在5月份,占年蒸发量的14%(东部)~19%(西和北部),6月次之,

5、6两月蒸发量约占年量的27~34%。最小月蒸发量一般出现在1月份,最大月蒸发量为最小月的6~13倍,由于蒸发的峰值正好出现在作物生长的少雨季节,因而形成了辽宁省多春旱的特点。 (3)径流

辽宁省年径流深的区域分布趋势与年降水量的分布基本相应,但区域分布的不均匀性比降水量更严重。就全省而言,东部最大,往中部和西部递减,西北部最小,最大值超过最小值的26倍。

鸭绿江下游丹东~宽甸一带达到550~650mm,往北部、中部逐渐减少;浑河、太子河上游多在250~450mm之间,而其下游和辽河下游仅在100mm左右;辽东半岛沿海地区由东向西递减,从550mm变化到150mm左右;辽西沿海地区由南向北渐减,从250mm变化到50mm左右;辽北地区及辽河上游老哈河辽宁部分,年径流深在25mm~75mm之间;在北部与内蒙接壤处,年径流深不足25mm。

(4)暴雨、洪水

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第 3 页辽宁省暴雨主要集中在夏季,省内各地都能出现暴雨。从暴雨出现的时间看,最早丹东、营口、大连等地区3月就能出现暴雨;最晚大连在12月也曾出现过暴雨。特别是

7、8月份是暴雨集中的时段。而最集中的时段在7月下旬到8月上旬,这是辽宁暴雨最常见的时段,占暴雨总日数60%以上,而且几乎每年有一个大于等于300mm的特大暴雨日。

从地理分布看,年暴雨的日数分布自东南向西北,自沿海向内陆减少;东南部地区每年平均有3次以上的暴雨;西北部地区最少,平均不到1天。暴雨中心在鸭绿江下游的宽甸,年平均接近5天,有的年份多达8~9天。 辽宁每年暴雨出现次数差别很大,多的年份辽宁省暴雨日要比少的年份多几倍。如1964年全省暴雨日数多达22天,而1972年只有8次。这种年际间暴雨日的集中和分散,是造成洪涝和干旱的主要原因。

辽宁地区受降水量季节差异的影响,洪水分布季节差异很大。全省各河大洪水多发生在7~8月,8月上旬是全省发生大洪水频次最多的时间,7月下旬和8月中旬次之,前者是后者的两倍。7月下旬到8月中旬1个月时间内大洪水的总次数占72.5%,这个月是全省的主汛期。洪水发生季节有从西向东、从南向北的变化趋势。 (5)干旱 辽宁省受地理位置、自然环境以及大气环流的影响,使各地干旱程度不同,西北地区(包括朝阳、阜新和锦州部分地区)常年出现干旱,东部山区(包括丹东、本溪、抚顺等地区)基本无干旱。全省划分为三类旱区。ⅰ区在辽西山丘区、辽南区、辽北低丘平原区,为较重干旱区,干旱几率为52%~72%;ⅱ区在辽西走廊区、辽河下游及辽南低丘平原区,为一般干旱区,干旱几率为15%~55%;ⅲ区在辽河下游平原涝洼区、辽东山区,为基本不旱区,干旱几率为13%~22%。新中国成立以来主要发生1952年、1957年、1958年、1961年、1968年、1972年、1982年、1987—1989年、1999—2001年等几次重大旱灾。 (6)泥沙

辽宁省河流含沙量地区变化很大,含沙量分布的特点是:东部含沙量小,西部含沙量大,西北部最大。含沙量最大的是柳河,输沙量最大的是大凌河,其次是辽河。辽宁东部山区及辽东半岛,因植被条件较好,输沙模数多在100~200t/ km之间,桓仁、新宾一带,由于森林植被更较茂密,输沙模数小于100 t/ km2,少数地方在200~500 t/ km2间。中部平原区输沙模数50-200 t/ km2。辽宁西部山丘区,植被条件差,输沙模数比东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第 4 页 2部大,分布趋势由南向北递增,南部约200~500 t/ km2;西部基本在500~1000 t/ km2;西北部植被更差,土质多砂性,输沙模数增大到1000~2000 t/ km2。 (7)水文分区

以气候、地形、土壤、植被等自然地理条件和河流水文特征区划水文分区,将辽宁省划为六个水文分区,具体包括:中部平原易涝区,分区面积21402 km2;北部半干旱丘陵区,分区面积7614km2;东部湿润山区,分区面积57939 km2;半岛半湿润丘陵区,分区面积14289 km2;西部干旱丘陵山区,分区面积27408 km2;西部半干旱丘陵区,分区面积18848 km2。 (8)水资源

辽宁省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341.79亿m3,折合深度234.9mm,水资源总量分布趋势与降水分布趋势相似,由东南向西北递减。

按流域分区分布:水资源总量最大的是沿黄渤海东部诸河,水量为79.09亿m3,占全省水资源总量的23.1%,其次为鸭绿江浑江口以下,水量为55.50亿m3,占全省的16.2%;辽河柳河口以上、太子河及大辽河干流、沿渤海西部诸河、鸭绿江浑江口以上、浑河占全省比重分别为12.4%、11.8%、11.7%、9.8%、8.4%;辽河柳河口以下占5.1%;其余在辽宁省面积较小的流域占全省的1.5%。

按行政分区分布:丹东市的水资源总量最大,占全省的25.1%,大连、本溪、抚顺、鞍山、铁岭、沈阳、葫芦岛等市水资源总量所占全省的比重依次为9.6%、9.5%、9.0%、8.4%、7.5%、6.9%、5.7%;朝阳、锦州、辽阳、营口、阜新市水资源总量所占全省的比重分别为4.4%、4.1%、3.3%、3.1%、2.5%;盘锦市的水资源总量最小,仅占全省的1.0%。

辽宁省水资源的总体状况是水资源严重短缺,污染严重,开发利用程度已经很高,供需矛盾仍十分突出,正面临着严峻的水资源压力。

1.1.2.3气候特性 辽宁省位于中纬度地区,地处亚洲东部沿海和太平洋西北岸,属温带半湿润和半干旱的季风气候区。西北部与蒙古高原接壤,又受辽东半岛和山东半岛夹持及东部山区阻隔,为明显的大陆性气候。气候主要特征是四季分明,雨热同季,日照丰富,干燥多风,各地因自然地理条件不同,气候差异显著。冬季受西伯利亚—蒙古高压干冷大陆气流控制,盛行北风和西北风,气温低,降水量少;夏季多受来自低纬度热带季风环流的暖湿气流影响,气温高,降雨量多,以南风占优势;秋季各地主导风向又转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第 5 页篇3:水土保持项目施工合同 yz-2005-0208合同范本

xxxxxxx土建工程 施工合同文本

工程名称:xxxxxxx2010年中央预算内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发 包 人: xxxxxxx利民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承 包 人:xxxxxxx 合同编号:wb-sg-2011 xxxxxxx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发 包 人:(全称)重庆市xxxxxxx利民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重庆市xxxxxxx勤俭路50号法定代表人: 姚健

委派现场代表: 夏清联系电话: 13637962399 承 包 人:(全称) xxxxxxx 地址:安徽合肥市曙光路3号 法定代表人:薛 松 项目经理: 汪和平联系电话总工程师: 胡先林质量负责人: 汪燕 监理 人:(全称)重庆市智创水土保持开发有限公司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南路3号 总监理工程师: 联系电话 023-89079159 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拟修建 xxxxxxx2010年中央预算内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接受了承包人的投标,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万盛2010年中央预算内水土保持重点工程1.2工程地点: xxxxxxx黑山镇 1.3可研文件名称、文号: 1.4初设文件名称、文号: 1.5工程规模:治理9.39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

建设任务: 施工图明示的建设内容

1.6工程概算审批总投资 31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3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0万元。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合同工程量

2.1工程承包范围(包括蓄水工程、排引水工程、便道工程及林草措施):治理9.39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

2.2主要合同工程量: 详见施工图 。

三、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承包方式:实行合同单价承包,其中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用计入投标总价内,不单列。

3.2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贰佰柒拾捌点陆叁捌肆贰壹万元(人民币小写278.638421元)。

四、合同工期及进度 4.1开工日期: 2011年3月1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2011 年5月26日(暂定) 。 4.2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75天。

4.3为满足本工程总工期的要求,承包人承诺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使本合同以下关键项目进度满足控制性工期要求。 关键项目控制性进度表

4.4承包人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发包人要求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按监理人核实的提前天数,发包人可向承包人支付提前完工奖金,提前完工奖励金计算方法: 无 。

五、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5.1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5.1.1发包人应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1.2发包人负责在主体工程开工前按有关规定办理水利工程开工许可手续,并委托监理人于年月日前向承包人发布开工通知。否则,承担工程延误责任。

5.1.3发包人应在开工通知发出前安排监理人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并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将监理任命及发包人相关人员职权、联络方式通知承包人。 发包人主要人员的职权表 5.1.4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用地范围和期限,办清或协调征地移民责任单位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移民,按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否则,承担工期延误责任。

提供的用地范围为:用地范围在工程开工时发包人提供,承包人只能在发包人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已征用土地上原有设施的拆除、清理及场地平整,由承包人负责(含费用在内)。场地在承包人进场前、后,由发包人分期分批提交。承包人应将临时工程用地的用途、范围、时限填入临时工程用地表中,用地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提供给承包人。

涉及施工征地移民中的所有问题,均由发包人负责或协调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处理,承包人应主动、全力配合;期限:用地时限为承包人接到开工通知书之日(或发包人提供用地之日)起至合同规定的完工期限后两个月止。

5.1.5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完成由发包人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供承包人使用。否则,承担工期延误责任。

5.1.6发包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现场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

5.1.7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对承包人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5.1.8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提供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图纸。 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图纸和期限5.1.9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价款。

5.1.10发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治安保卫、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发包人对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不免除承包人应负的责任。

5.1.11发包人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人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5.1.12发包人应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协助承包人办理爆破、安全以及特种行业许可手续。

5.1.13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人投保的保险。发包人负责办理的保险有:在合同签订时协商确定。

5.1.14发包人应按现行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定,组织或主持有关验收工作。 5.1.15其它责任: 无 。 5.2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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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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