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12年报关员春节辅导第十五讲讲义

发布时间:2020-03-02 01:42:2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阻击高价培训

中国网学在线

(www.daodoc.com或www.daodoc.com)

服务广大考生

第三章 海关监管货物报关程序

第五节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

三、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

(二)、进口报关

1、报关时除提交报关单和随附单证外,还需提交“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2、特定减免税货物一般不豁免进口许可证,但是对外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涉及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免予交验有关许可证年。

3、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报关单上的“备案号”栏目填写“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上的12位编号。

(三)、后续处置和解除监管

1、变更使用地点:在海关监管年限内需跨所属海关变更使用地点的,应当向主管地海关申请办理异地监管手续,经主管海关批准并通知转入地海关后方可变更,并在移入地继续监管使用。在异地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向主管地海关办结异地监管手续,并运回原移出海关监管使用。

2、结转: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减免税申请人将进口减免税货物转让给同一货物享受同等减免税优惠待遇的其他单位的,应当办理结转手续。 (1)、转出申请人向转出地主管海关提出申请,转出地主管海关审核通知转入地主管海关 (2)、转入申请人向转入地主管海关办理审批手续,海关签发“征免税证明”。 (3)、转出、转入申请人分别向各自主管海关办理减免税货物出口、进口报关手续。 (4)、转出地主管海关办理转出减免税货物的解除监管手续。转入地海关在剩余监管年限内继续实施后续监管。

3、转让:应当事先向减免税申请人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货物补缴税款和解除监管手续。

4、移作他用(3种情况) (1)、将减免税货物交给减免税申请人以外的其他单位使用; (2)、未按照原定用途、地区使用减免税货物; (3)、未按照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者特定用途使用减免税货物的其他情形

应当按照移作他用的时间补缴相应税款;如时间不能确定的,应提交税款担保,担保不得低于剩余监管年限应补缴税款总额。

5、变更、终止 (1)、变更:减免税申请人发生分立、合并、股东变更、改制等,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0日内,向原减免税申请人的主管海关报告主体变更情况及原减免税申请人进口减免税货物的情况。 (2)、终止:企业破产、改制或其他情形导致减免税申请人终止的,应当自资产清算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补缴税款和解除监管手续。

6、退运:核准出口后,持出口报关单向主管海关办理原进口减免税货物的解除监管手续。减免税货物退运出境或者出口的,海关不再补征相关税款。

7、贷款抵押: (1)、向主管地海关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不得以减免税货物向金融机构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办理贷款抵押。 (2)、向境内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抵押应向海关提供下列形式的担保:

 与货物应缴税款等值的保证金;

 境内金融机构提供的相当于货物应缴税款的保函;

 减免税申请人、境内金融机构共同向海关提交“进口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承诺保证书”。 注意:向境外金融机构办理货款抵押的,应当提交与货物应缴税款等值的保证金或者境内金融机构提供的相当于货物应缴税款的保函

报关辅导

报检辅导

阻击高价培训

中国网学在线

(www.daodoc.com或www.daodoc.com)

服务广大考生

8、解除监管 (1)、自动解除监管:监管期届满时,减免税申请人不必向海关申请领取“减免税进口货物解除监管证明”,自动解除监管,可以自行处置。 (2)、申请解除监管:

 需要“减免税进口货物解除监管证明”的:自监管年限届满或办结税款补交手续之日起1年内,持有关单证向海关申领。填发“减免税进口货物解除监管证明”。

 进口时按照国家规定免于提交许可证件的减免税货物,监管期限内申请提前解除监管的,还必须补交相应许可证件。

更多资料请点击本站:http://www.daodoc.com/tape_lisen.php?id=1308

报关辅导

报检辅导

12年报关员春季辅导第十五讲习题

12年报关员第三讲讲义

辅导讲义第9讲

辅导讲义第17讲

2001年报关员考试答案解析

“哥德巴赫猜想”讲义(第12讲)

201X年报关员个人工作总结结尾例文.

第十五讲 自强不息

2004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试卷

10年报检讲义3

12年报关员春节辅导第十五讲讲义
《12年报关员春节辅导第十五讲讲义.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