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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题目

发布时间:2020-03-02 18:08:3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法学概论》小试牛刀

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2分)

1、法:法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维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2、法的适用:是指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的实现,即法律规范在人们行为中的具体落实。

3、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4、违法:是指违反法律规范,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具备条件:违法的客体,违法的客观方面,违法的主体,违法的主观方面。

违法的种类: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违宪。

5、宪法:是确认国家民主制度,通过规范和控制国家权利以保障公民权利,具有最高效力的国家根本大法。

政权的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是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基本形式。

6、国体:即国家性质,亦即国家的阶级属性,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我国的国体: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工农联盟是我国的阶级基础,爱国统一战线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特征。

7、政体:是指拥有国家主权的统治阶级实现其国家主权的宏观体制。是对政权组织形式的抽象和概括。我国的政体共和制。

8、民族区域自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为基础,建立相应的民族自治大方和自治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自治权,依法管理本地方民族的内部事务的制度。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

15、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16、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17、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

18、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9、四项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构成了完整的财产所有权的四项权能。

20、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21、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特点:强制性,财产性,补偿性。

22、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3、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款,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4、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25、刑法: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通过国家立法程序颁布的,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6、犯罪:是指严重危害我国社会,触犯刑法并且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基本特征:具有社会危害性;具有刑事违法性;具有刑罚处罚性。

27、犯罪构成及其要件: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其构成要件包括: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

28、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所采取的必要的防卫行为。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合法权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29、犯罪预备、犯罪终止、犯罪未遂:犯罪预备是指行为人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行为。犯罪终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未完成反之的一种反之停止形态。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停止形态。

30、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要件: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客观上各个犯罪分子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在主观上各个犯罪分子之间必须具有共同犯罪故意。共同犯罪的形式是指两人以上共同犯罪的结构,或者是指共同犯罪人之间结合的形式。从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标准看,共同犯罪形式可分为以下几种:按共同犯罪习惯难为的分工来划分,分为简单的共同犯罪与复杂的共同犯罪;按共同犯罪人主观联系的习惯拟制和程度,可分为一般共同犯罪和犯罪集团。

31、刑罚及其特征:刑罚是指统治阶级以国家的名义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刑罚特征:只能对犯罪分子适用;是一种最严厉的强制方法;只能有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决定。

32、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33、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34、累犯:是指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分为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和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累犯)。

35、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法律所保护的另以较小的合法利益的行为。P112

36、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强制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损害,但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行为。

37、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8、转继承:又叫再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应集成的遗产份额转归他的继承人继承的一项法律制度。

39、刑罚:是指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以国家的名义,依法对犯罪分子所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强制法律制裁方法。

40、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 ( 又称相对人 ) 独立为意思表示,其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41、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犯罪。

二、填空题(每空1分,44分)_ 1.在法产生的初级阶段,(习惯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主要形式。 2.制定法又称(成文法),是现代国家主要的法的渊源,即指由特定的享有法律创制权的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在其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

3.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生效以及法律对其颁布实施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 )的问题。

4.( 国家

)的产生是法产生的第一标志。

5.目前对世界各国法律制度影响比较大的法系是(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 6.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严密逻辑结构的行为规则。 7.( 法律关系

)的内容包括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8.构成违法行为必须具备以下四个要素:违法的(主体)、(客体)、(主观)和(客观)。 9.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 )年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

10.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1.现代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有两大类:(单一制)和(联邦制);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单一制)。

12.实行(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我国这样的单一制国家内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

13.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 法律 )规定。” 13.我国《选举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

)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选举制度的(普遍性)原则。

14.《宪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这些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5.我国的国家机关分为( 权利)机关、(行政 )机关和司法机关,(人民法院 )和(人民检察院 )是国家的司法机关。 16.(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它受全国人大的监督,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

17、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 1/5 )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 2/3 )以上的多数通过。

18、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19、民法调整对象为,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20、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互适应的民事活动;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1、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2、我国合同法规定,因一方当事人违反约定,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到损害方有权选择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

23、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4、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

25、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就是受要约人同意的意思表示。

26、在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并且只能够择一适用。

28、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侵犯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29、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即男子不得早于22周岁,女子不得早于20周岁。 30、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

3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32、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够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33、对正在进行 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 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正当防卫,造成不法侵害

三、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8分)

1.惟有( C

)的实施,才依靠国家强制力的保证。 A.道德习俗

B、宗教信条 C.法律

D、社会章程

2.公民的通信自由权是公民( C

)的一项重要内容。 A.人格权

B、言论自由权

C.个人自由

D、建议控告权

3.危害行为只能表现为不作为一种形式的犯罪是( A )。 A.遗弃罪

B、抢劫罪 C.故意杀人罪

D、强奸罪

4.男女双方领取了结婚证但尚未同居的(

D )。 A.其婚姻关系尚未成立

B、可通过申请撤销婚姻登记来解除婚姻关系

C.想婚姻登记机关送交结婚证,婚姻关系即可解除 D、必须办理离婚手续,才能解除婚姻关系

5.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经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是( D

)。 A.离婚案件和解除收养关系案件

B.解除收养关系案件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 C.离婚案件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 D.离婚案件和商业秘密案件

6.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

A )。 A.可以向产品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生产者要求赔偿

B.应先向产品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拒绝赔偿的,方可向产品生产者要求赔偿 C.只能向产品销售者要求赔偿 D.只能向产品生产者要求赔偿

7.著作权属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关系客体中的( C

)。 A.行为——作为

B、行为——不作为 C.智力成果

D、物 8.在我国,“公民”是指(

D )。

A.在我国领域内出生的一切人

B、具有中国国籍、年满18周岁的人

C.具有中国国籍、年满18周岁并享有政治权利的人

D、具有中国国籍的人

9.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 D

)。 A.继续存在

B、缩小范围 C.中止

D、解除

10、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

C )。 A.6个月

B、1年 C.2年

D、4年

1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 C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择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A、18周岁B、40周岁 C、45周岁D、55周岁

四、不定项选择题:

1、法的效力包括(ABC)P7 A、对象效力 B、时间效力 C、空间效力

D、域外效力

2、以下属于我国法的渊源有(ABC)P6 A、宪法 B、行政规章 C、法学专家观点

D、国际条约

3、依据法律责任内容的不同,我国通常将法律责任分为(ABCD)P11 A、违宪责任 B、刑事责任 C、行政责任

D、民事责任

4、法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动态过程,包括以下(ABCD)环节P12 A、法律制定

B、法律遵守 C、法律执行

D、法律适用

5、民事权力的诉讼时效(2年),涉外4年。

6、公民的政治自由权利(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7、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

8、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9、我国的国家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政协不是)

10、刑罚的种类(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

11、我国民法中的债包括什么?债的发生,债的担保,债的消灭。

12、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

13、公民的基本权利:1平等权2政治权利和自由3社会经济权利4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5人身权利和自由6宗教信仰自由7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

14、法的特征: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是规定人们权利义务的规范。

15、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要约、承诺)

16、商标的保持期(10年)

17、有关共同犯罪构成(收赃并帮助运输)构成要件: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客观上各个犯罪分子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在主观上各个犯罪分子之间必须具有共同犯罪故意。

18、以下属于民法的基本原则的有(ACD)

A、平等原则 B、罪刑法定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公序良俗原则

19、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有(ABCD)

A、要有违法行为存在 B、损害事实的存在 C、行为人主观上要有过错 D、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20、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ABC)

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 C、公平责任原则 D、违法责任原则

21、民事责任的例外主要有(ABC)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不可抗力

D、醉后闹事

22、根据委托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将代理分为(ABC) A、委托代理 B、法定代理

C、指定代理

D、表见代理

23、有效的承诺,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有(ABCD)P86 A、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

B、承诺必须是对要约明确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 C、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D、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但对非实质性的内容作出更改,可不影响合同的成立

24、以下关于要约邀请说法正确的有(ABC)P85 A、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B、要约邀请一般包括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 C、但是,如果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的规定,视为要约 D、要约与要约邀请是同一回事

25、当事人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可申请变更和撤消合同?(ABCD)P89 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B、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

C、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D、一方以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26、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ABCD)P96-98 A、继续履行

B、采取补救措施 C、赔偿损失

D、支付违约金

27、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导致失效(ABCD) A、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B、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C、要约人依法撤消要约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28、无效婚姻包括(ABCD)

A、重婚 B、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C、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D、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29、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女方有以下哪些情形,男方不得提出离婚(ABC) A、怀孕期间 B、分娩后1年内 C、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

D、分娩后6个月内 30、以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AD)

A、丈夫在单位领取的住房公积金

B、妻子因为工伤而获得的财产补助金 C、丈夫在结婚前继承的财产

D、妻子因为转让出版权获得的财产

31、离婚损害赔偿的要件(ABCD)

A、一方有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行为 B、离婚损害赔偿以离婚为原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得提起 C、受害方受到损害。损害包括精神损害、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害 D、请求方无过错

32、根据我国继承法,下列哪些人可以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参与继承(ABCD) A、配偶

B、子女

C、父母

D、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五、简答题

1、简述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基本权利:1平等权2政治权利和自由(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3社会经济权利(劳动权、休息权、物质帮助权)4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5人身权利和自由6宗教信仰自由7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

2、犯罪及特征?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犯罪是指严重危害我国社会,触犯刑法并且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特征: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刑罚处罚性。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构成要件: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

3、合同生效的要件?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产生法律效力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当事人须有缔约能力,即缔约主体要合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4、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什么?我国《民法通则》对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怎样规定的?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我国《民法通则》根据自然人的具体情况,按照年龄、智力及精神健康情况,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5、正当防卫及构成的条件。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所采取的必要的防卫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实行防卫;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行为实行防卫;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行防卫;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危害。

6、共同犯罪人的种类。主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从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胁从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犯罪分子。教唆犯,指用引诱、怂恿、收买、威吓等手段,故意唆使他人实行犯罪的人。

7、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特征P36 主体地位平等;强调自由意志;等价有偿

8、简述宣告失踪的条件和法律后果P43-44 (1)条件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经过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失踪 (2)法律后果

财产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或者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和债务和应当负责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被宣告失踪人重新出现或者确切知道他的下落,经过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消对他的失踪宣告。失踪宣告被撤消后,代管人应当向失踪人交还代管的财产,并且向失踪人保管财产代管的情况。

9、简述法人的成立条件P49 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0、简述无效法律行为的概念和情形P56 (1)无效法律行为是指已经成立,但是不具备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从而不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2)种类

主体不合格;意思表示不真实;行为内容违法

11、有效的承诺,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承诺必须是对要约明确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但对非实质性的内容作出更改,可不影响合同的成立

12、继承人在哪些情形下丧失继承权P125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13、民法的基本原则?

答:①、民法基本原则,是反应整个民法的基本精神,对具体民法规范的制定、解释、适用起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也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具有以下功能:立法准则功能、行为准则功能、法律补充功能。

②、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公平原则、等价有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14、

自首及成立的条件?

答:自首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它罪行的,以自首论。对自首的犯罪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15、法的本质和特征? 答:

(一)本质: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是一种社会规范,是以国家政权意志形式出现的社会规范。国家政权由统治阶级掌握,因此法首先和主要反映统治阶级意志。

2、法是被奉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但统治阶级意志本身并不能直接形成为法,只有以国家意志表现出来的统治阶级意志才是法。所以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

(二)特征:

1、法是一个行为的规范。

2、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3、法反应国家意志

4、法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

5、法以实现一定社会秩序为目的。

6、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16、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答: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明确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7、犯罪未遂构成的法律要件有哪些? 答: 犯罪未遂构成的法律要件有:

1.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犯罪行为实际接触或者接近犯罪对象,对犯罪的直接客体造成了威胁,并且能够直接引起危害后果的发生。行为人是否“已经着手”,是区别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根本标志。

18、构成共同犯罪的主要条件有哪些? 答:构成共同犯罪的主要条件是:

1.

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若犯罪主体虽然是两个人,但是其中一个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具有或者丧失了刑事责任能力,就不构成共同犯罪。

2.

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也就是犯罪人都认识到自己不是单独犯罪,而是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对犯罪行为和结果具有统一的意愿和要求,他们互相联系,产生了共同危害社会的结果。否则,就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3.

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犯罪行为。也就是在实施犯罪时.各个犯罪人的实施行为都指向同一目标。而且是互相结合,互相联系,互为条件的。

六、论述题(每题14分,共28分)

1.试述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之间的关系。 犯罪客体不同于犯罪对象,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犯罪对象只是社会关系的物质表现(物)或者社会关系的主体和参加者,它本身不是社会关系,是犯罪行为所直接作用的具体的人或物。(4分)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是两个既有联系又区别的概念,其联系表现在:犯罪行为就是通过对犯罪对象即具体的人或物来侵犯刑法所保护的一定社会关系即犯罪客体。(4分) 二者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6分)

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的性质,而犯罪对象则不决定犯罪性质。

2)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没有犯罪客体就没有犯罪的存在,而犯罪对象则并不是一切犯罪的必备要件。

3)任何犯罪都必然使犯罪客体受到侵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侵害。 2.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

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一概不负刑事责任。

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实施某些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6周岁的人,只要其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构成犯罪,就应当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

七、案例题

1、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由于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一万元。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两万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赎回,古董归李某所有。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钱某的房屋相邻,如该房屋倒塌,有危急钱某房屋之虞,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赵某回来后,又赵某付款。房屋修缮以后,因遭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年末赵某回村,因古董与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生纠纷。

(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孙某将古董卖给李某,形成合同法律关系吗? (3)孙某能否取得改古董的所有权?为什么?

(4)孙某与李某之间的约定——孙某到期不赎回,古董归李某所有——该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

(5)钱某请施工队加固赵某的房屋这一事实在赵某与钱某之间形成何法律关系?

2、张某在一风景区旅游,爬到山顶后,见一女子孤身站在山顶悬崖边上,目光异样,即心生疑惑,该女子见有人来,便向悬崖下跳去,张某情急中拉住女子的衣服,将女子救上来。张某在救人过程中,随身携带的价值2000元的相机被损坏,手臂被擦伤,女子的头也被碰伤,衣服被撕破。张某将该女子送到山下医院为其支付各种费用将近2000元,并为包扎自己的伤口用去20元。当晚,张某住在医院的招待所,但已身无分文,只好向服务员借了100元,用于支付食宿费。次日,轻生女子的家人赶到医院向张某致谢。 (1)张某与女子之间存在何种民事法律纠纷?

(2)相机损坏,治疗伤口的费用应否偿付?为什么?

(3)张某为女子支付的医疗等费用能否请女子偿还?为什么? (4)张某向服务员借的100元应由谁偿付?为什么? (5)张某能否请求女子支付一定的报酬?为什么? (6)张某应否赔偿女子衣服的费用?为什么?

3、中学生余某想将家里的一套5万元的音响出卖。后来,作为余某托人认识了李某,与李某签订了音响买卖合同并且约定在一个月后才来取货。不久,余某父亲发现了这个事情。 分析

(1)该音响合同的效力如何?P54 P41 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因为作为中学生余某属于相对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生效与否,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的追认。

(2)针对这种措施,并结合我国的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李某和余某的父亲能够采取哪种措施?P54-55 作为余某的父亲可以拒绝承认,或者是在一个月内不追认,该合同也同时视为拒绝。当然,作为李某也也可在追认前进行撤消。

4、被告人丁某,女, 15 岁。丁某一日骑自行车回家,行至一坡路时,因车速快,撞着同方向行走的李某左脚的左侧。丁从自行车上摔下,将李压倒在身下。丁即将李送往医院。但李因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丁某应否对其行为负刑事责任?为什么? 答案: (1)丁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2)因为丁某未满16周岁,我国刑法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犯杀人、重伤、抢劫、放火、惯窃罪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才应负刑事责任,丁某的行为不属于上列情况,不应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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