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电气银川变压器有限公司厂务公开制度
实施细则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和党的十五大关于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的决定,确保职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权利,激发职工的主人翁精神,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厂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厂务公开工作在企业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厂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行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执行者。成立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的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为:
1、按照上级文件和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工作。
2、研究、决定厂务公开工作的制度、措施、计划和其他重要事项。
3、督促和检查有关单位的厂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并作出奖惩决定。
4、审批有关厂公开的内容、形式、方案等。
(二)厂务公开监督小组。
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纪检监察干部、职工代表、工会干部为成员的厂务公开监督小组。其职责为:
1、监督和检查厂务公开内容 的真实性、全面性,公开的及时性,程序的合法性。
2、收集、整理职工对厂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送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3、组织职工对厂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并将职工意见反馈给有关部门,督促落实。
4、对厂务公开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上报有关部门。
5、接受并调查职工因开展厂务公开工作而遭受打击、报复的投诉,提出处理意见。
6、监督检查厂务公开档案记录的真实性。
(三)厂务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
成立由工会主席任组长,工会副主席、行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厂务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其职责为:
1、实施厂务公开内容、制度、措施的计划。
2、按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公布职能部门办事程序、内容。
3、向职工群从解释、解答涉及厂务公开范围和内容的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4、建立厂务公开台帐、档案。
5、完成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整改工作和其他工作。
二、厂务公开的内容及形式
(一)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公开。包括企业发展目标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投资、财务预决算、大额度资金使用;企业改制方案等。
(二)企业管理人员的选拨、任用和管理公开。包括各岗位管理人员的任用条件、选拨程序、结果;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人员的标准、程序、结果等。
(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公开。包括职工工资、资金分配、缴纳各种保险情况、劳动保护措施、职工培训计划、职称评定、奖惩晋级、劳动用工、
以及集体合同的签订等。
(四)企业经营状况公开。包括企业盈亏情况、工程招(投)标、大宗原材料及设备的采购供应、外协加工、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
(五)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和劳动竞赛。
(六) 评比表彰先进情况。
三、厂务公开的程序
(一)收集初审。根据企业厂务公开实施办法的规定,将各项公开内容由厂务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后,提交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由厂务公开监督小组督促实施,以保证公开内容的全面、真实和公开形式的规范及公开的时效性。
(二)定时定点公布。各项公开内容均应按前款要求,分别采取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开栏公布或其他形式通报等办法进行公开。
(三)征询意见。厂务公开后,厂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及时以适当方式听职职工群众的反映和意见。
(四)建立厂务公开档案。厂务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或指定的职能处室应将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部门、人员和职工提出的问题及答复、处理结果,整理成文字材料或以表格形式记录在案,由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会妥善保存备查。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银川卧龙变压器有限公司
厂务公开领导小组
201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