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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 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现状

发布时间:2020-03-03 08:06:5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第三章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现状

导言: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转型时期,社会的急剧变革和经济体制的渐进转轨并行不悖,而一快一慢之间,一方面实现了经济的繁荣、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给社会各个群体带来未曾体验过的挑战和冲击。

对于我国公务员而言,作为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他们面对越来越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越来越繁重的科学发展任务以及越来越多元的精神追求,在推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同样发挥着越来越“显眼”的作用。在职业道德建设这一特定领域内,挑战有之,机遇同样存在。改革开放30年来,公务员群体的行政作为,渐渐成为时代发展的重要风向标,其中极为重要的推动力,就来自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所取得的不菲成绩与宝贵经验。

另一方面,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部分公务员存在着心理压力大、宣泄出口不畅、焦虑困惑多、心态不平衡、适应制度变革和环境变迁的能力弱等新的问题。从当下的公务员道德实践看,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中的种种问题,大多肇始于公务员对于自身及其所处环境变化的应对失策。成绩令人欣喜,问题引人深思,对现阶段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现状的研究,将成为未来中国公共管理事业成熟之路上独一无二的第一手材料。第一节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成绩与经验

随着近年来我国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正处于大幅“跃升”阶段,执政能力和行政效能不断加强。就职业道德层面而言,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各行各业涌现出的一大批道德楷模中,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各类公务员并不在少数,这些公务员中的道德楷模,以敢为人先的勇气、革故鼎新的锐气,重新“定义”了新时代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内在涵义。

2009年8月,第七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如期举行,共表彰49位个人和3i个集体。这些具有“现代感”的公务员表率,叫响了公务员的称号,塑造了公务员的良好形象,加强了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力度。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见部分代表时表示,“人民满意”这四个字说起来简单,但做起来非常不容易。让人民满意,要求公务员对人民怀着深厚的感情,勤勤恳恳为人民工作。“群众在我们心中有多重的分量,我们在群众心中就有多重的分量。”温家宝总理的话,是对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方向的一种肯定,也督促我们对职业道德建设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加以总结。

一、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成绩

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代表国务院表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正在成为当下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最高目标。在不断涌现的道德楷模的典型带动下,现代公务员群体主动强化职业道德,以宽广的胸怀思考,为公众的福社做事,为有益于社会而尽责。从整体上看,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反复尝试为全社会树立榜样,引领宽容、和谐的社会风气,无论是在自身素质建设方面,还是在强化职业道德的制度建设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公务员群体素质普遍提升

在过去,对公务员的典型描述便是“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相对照,反差不小。所以一直以来, “强素质、树形象”都是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首要目标。围绕这一目标,通过多年大规模培训和实践锻炼,公务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升级,整体素质得到了提高。

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尹蔚民在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会上表示:“目前,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正在形成。”据尹蔚民介绍,从知识结构上看,公务员的公共管理、市场经济、法律以及计算机等知识得到补充;从能力结构上看,公务员的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应对突发事件、学习创新等能力有了很大提升;通过大力培育弘扬公务员精神,深人开展做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行为规范教育实践活动,队伍作风建设得到加强。①

2010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央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广大公务员兢兢业业、勤勉尽责,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对广大公务员多年来持之以恒的队伍建设给予了很高的正面评价。从过去的“墉墉懒懒”到如今的“兢兢业业”,公务员群体职业素养进步神速,引人注目。

1.公务员群体文化层次大幅提升

统计数据显示,1978年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占全国干部总数的 18.02% , 1998年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占全国公务员总数的45.52%。②

改革开放以来,干部选拔采用了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四化”标准,衡量人才“知识化”水准的学历成为公务员职业的重要考核目标之一。进人21世纪,信息化的普及使得公务员能够第一时间及时掌握新理论、新信息、新技能,文化层次继续大幅度“跃升”。以学历水平为例,中央党校学者沈传亮在 2005年抽样200多名处级及其以下公务员所作的调查显示,公务员的第一学历中,初中学历占总体样本的a.7%,具有高中或者中专学历者占22.0%,专科学历者占37.1 %,本科学历者占 37.4%,研究生学历者占2.8%。这份21105年的抽样调查表明,公务员群体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达到了76.9%,在1998年基础上又增加了 30.38个百分点。简言之,公务员的学历水平在1998年到2005年得到了迅速提升,而厅局级公务员的学历水平也己经达到相当高度。从学历水平这一项上观察,公务员拥有的职业素质资源已相当雄厚。③

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尹蔚民在国家公务员局成立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上又拿出了新“数据”。他指出,从学历上看,大专以上人员占总数的比例由 1992年的30 %,上升到2007年的86%。比之中央党校学者2005年的学术调查数据,公务员局拿出的官方统计使得公务员学历水准又上新台阶。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形象好的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正在浮出水面。

a.政治认同程度高

在市场经济的道路上,我国才刚刚步人正轨不久,改革和发展的既定目标并非一朝一夕就会“立等可取”。由于我国正处于体制转型下的关键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方面的“变化”和“波动”,使得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或被动或主动地随之呈现出复杂、多变的新局面。对公务员群体而言,与人民群众同处社会变革的“历史三峡”之中,其职业道德状况自然也呈现出越发多元并存的态势。但在中国公务员呈年轻化、高学历的背后,我们同样欣喜地发现,贯穿公务员群体意识形态中的一条红线是基本的政治认同感,即认同中国共产党、中央及地方政府、国家政策和方针以及国家、社会与自己的职业角色。

公务员对党、政府、政策、社会、职业存在的种种积极认同,都反映了公务员群体谋求在一个民主、法治、稳定、和谐、富足的社会中生活的内在期望和愿景。就“迅速实现富强民主的现代化国家”等一系列理念而言,公务员群体与党中央、国务院在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等方面,皆保持着最大限度的兼容性和契合度,拥有一份“政治认同度高、现代气息浓烈、人格表现多样”的群体人格。

正是由于拥有强烈的、共同的政治认同,公务员作为一个整体才会发挥出种种合力而沿着“科学发展观”的既定目标坚定不移地前进,在杭洪抢险、非典侵袭、冰雪灾害、汉川、玉树地震以及一系列突发事件面前未曾出现摇摆。在经历并全力参与处置所遇大事、难事中,经受了非常考验,进一步增强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服务、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自觉性与坚定性。此外,良好的政治认同,保证了公务员群体可以踏踏实实地塑造诚实劳动、人人平等、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低调有为地创新和健全社会管理体制,使得他们有足够的底气来应对复杂多元的时代,在创新性与传承性共存、功利性与超越性转换、个体性与社会性结合、世界性与民族性统一中,始终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始终注重保障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各项权利,游刃有余地制定“游戏规则”,并尽职尽责。

3.职业责任心强烈

与职业道德抽象的德行约束不同,责任感始终与某一项具体“责任” 紧密连在一起。责任感是职业道德中更为基本的要求。富有吸引力和凝聚力的政府,必须保证其公务人员能够尊重和善待人民群众,保护公民权利。正是基于公务员职业道德的最大公益性要求,我国公务员群体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各级政府的领导者及其公务人员,常表明以“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为己任,它已成为一种普遍共识,而不仅仅是挂在口边的说辞。

具体表现为:其一,为“职”尽责。用良好的职业行为赢得社会公众的承认,是现时代公务员格守的职业底线。每一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岗位职责,用古训表述就是“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用俗语表述就是“爱一行、精一行、兴一行”,用白话文解释就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其二,为“民”尽责。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到具体事务中就是为民尽责,而非为“官”尽责,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工作中,多替百姓想想,多提建设性意见是责任心强的表现,埋头苦干、任劳任怨也是责任心的表现。在从新闻媒体中听闻的公务员公开言论中,对腐败表示的深切忧患、对“三农”间题的高度关注、对基层民主的积极态度都表明公务员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心。

4.拥有求新求变的进取心态

众多公务员普遍认为自身职业需要积极进取。进取心是拥有一个健康积极心态的重要标准。时代在变,社会在变,公共管理岗位的要求也在变,积极学习新东西、练习新本领、提出新思路,正在成为对一个合格的公务员标准描述。因岗设人而非因人设岗的新公共管理理念正在逐渐普及,没有进取心,会遭到淘汰。

新时期公务员的进取心态具体落实在三个层面上。首先,观念新,敢于认同并接受新公共管理的时代理念。第二,措施新,面对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等新时期新要求,公务员敢“新”,想“新”,会“新”,破题的勇气与能力都值得肯定。第三,新,还落实在环境上。创新需要合适的土壤,营造良好的社会管理“新”环境,一大批公务员正在努力的营造着新的民主法治环境和充分的权利保障氛围。

(二)相关制度法规不断健全

关于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制度建设一直未曾停歇,自改革开放以来,虽然中国的公务员制度建设起步较晚,但并没有急于求成地照搬他国经验,职业道德规范建设的成就一步一个脚印。从试点建设到《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出台,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凭借着 “中国式”制度建设的执着和努力,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制度建设伴随着公务员制度的全局性变革步人正轨。现代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公务员制度业已基本形成,职业道德的渐进性养成有条不紊地推进。

1职业道德规范建设的历史性脚步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济体制改革的脚步越来越快,作为上层建筑的政治体制必须跟上改革的步伐才能够保障改革大业的发展。

在改革的源头,关乎国家干部的道德规范建设被优先列人改革序列。 1979年,中央下发《关于实行干部考核制度的意见》,指出干部考核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并将国家工作人员的道德素质列为考核的第一要素。1981年,中共中央十一届六中全会将“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明确化,形成了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四化”具体方针。

1986年《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明确指出,“在我们社会的各行各业,都要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首先是党和国家机关的干部,要公正廉洁,忠诚积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反对官僚主义、弄虚作假、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由此,国家干部职业道德建设从以往的思想政治建设中分离出来而被正式提出。标志着从20世纪 8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明确意识到行政管理作为一种职业必须有明确的职业道德规范。

1987年10月,党和国家针对行政职业道德规范建设趁热打铁,在十三大明确提出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以应对国家工作人员管理中遇到的制度缺失。1988年3月,中央专门成立了管理公务员的主要机构— 国家人事部,标志着国家公务员制度开始向实施阶段过渡。

2公务员法揭开的道德规范建设新篇章

党的十三大之后,我国对干部人事制度加大了改革力度,开始新的探索。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在总则、义务与权利、录用、考核、奖励、纪律等各方面都规定了公务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奠定了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制度基础,使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开始具有分级分类的特点并向制度化方向迈进。

2002年2月,为了贯彻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和“以德治国”的要求,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印发的通知》,人事部印发了《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其内容包括政治坚定、忠于国家、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和品行端正八个方面。从具体制度上规范了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标准和具体要求,标志着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向制度化方向又迈了一步。2005年9月,在全国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上,曾庆红提出32字的“公务员精神”,即: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格尽职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2006年1月,在借鉴国内外大量经验的基础上先后13次易稿的《公务员法》正式施行,把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推进到更加具体的实践工作中去。考核内容较之《暂行条例》而言,在“德、能、勤、绩”的基础上增加了对“廉”的考察,促进公务员树立廉正无私的观念,督促他们能够廉洁奉公执法,为人民办事。2007年1月,中组部制定(X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推进了以《千部教育培训条例》为主体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完善了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大规模、重实效的干部教育培训格局,也使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更加制度化、系统化和具有针对性。

2008年,经过两次分合的人事部与劳动部,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再次握手,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成立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国家公务员局的成立,是继公务员法颁布实施后,公务员管理工作发展史上又一件具有重要意义的大事,由于建立了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主导机关,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建设迎来了新的高峰。

二、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经验

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坚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基础,以干部教育培训和反腐倡廉建设为手段,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不断走向成熟化、系统化和制度化的健康发展轨道。尤其是《公务员法》颁布实施以后,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公务员队伍不断完善分层分类管理,逐步形成了以领导干部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突出分类特点,适合公务员队伍各类职业特点的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总结其历史经验,持续不断的制度建设以及道德熏陶,是职业道德建设取得阶段性渐进改革效果的关键。

(一)持续强化具体制度建设

公务员职业道德具体制度建设的作用,一个是追惩,一个是预防。当公务员违反了法律上已经确立的禁止性规范时,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而在没有发生违反法定的廉政义务的行为之前,法律对公务员作出了一定的前置性义务规定,以便规范、抑制和监督公务行为,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从总结经验的角度观察,职业道德规范性制度建设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归纳。

i建立了对国家公职人员的考察制度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定期对所任命的人员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考察。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的、经常行使的一项职权,由于监督范围未予限制,在理论上防止了监督出现“空白”和“死角”。而在实际操作中,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于国家公职人员“例行”制度性考察,渐渐从“看上去”轰轰烈烈、效果却无影无踪的不成熟状态成长起来,一点点摆脱徒有虚名的地位,成为督促公务员强化职业道德的考察常态。据南方日报报道,在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人大常委会联合县委组织部组成考评小组,走访上万名干部群众,对tos 名主要是国家公职人员的考评对象进行调查,形成点评报告,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各界代表投票,结果6人考评为“不称职”,徐闻县委给予免职处理。

2.建立国家奋务员回避制度

2x09年,广州通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对“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在国家工作人员回避制度实践中积极进行探索。虽谈不上有多少新意,但回避的范围更大,要求也更具体。

回避制度是一项为防止公务员因亲属关系给国家行政管理带来损害而确立的人事制度。回避制度能够防止在公务员的录用、调动、晋升以及奖惩等方面可能产生的腐败现象,从而保证公务员依法执法公务。改革和完善公务员回避制度,推动传统单一封闭、缺乏弹性的于部人事制度向开放、以绩效为本的现代行政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变迁,塑造出专业、高效、精简与机制健全的公务员团队,本质上是政府公共服务再造的根本内容。

3.建立政务活动公开制度

“阳光”,一直以来都象征着政府公务员廉洁透明的职业操守。阳光照耀之处,正是道德阴暗面难以生存之地。2008年5月,以建设阳光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为宗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舆论普遍认为,该条例是近年来中国政府的重大制度创新,也是中国政府变革和民主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必将对建设阳光政府起着决定性影响。条例最大的亮点,是将信息公开变成了政府的法定义务。“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这一根本转折显示了中国打造阳光政府的勇气,是继《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之后政府改革、重塑道德形象的 “第三次重大革命”。

实践表明,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是防治道德失范问题屡屡“犯案”的一剂良方,透明度越高,对公务员职业道德的正向强化作用也就越有力。①

4.完善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

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也不是一个道德他律方面的新话题了。早在 I995年,中纪委和组织部就出台文件要求处级以上千部申报财产。在十七届四中全会上,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

2009年I月1日,新疆阿勒泰等地开始进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试点,阿勒泰地区公示55名初任副县级干部财产(公开)申报表,普通民众均可查阅。2009年春节后,浙江慈溪市更是一口气公示了700多名干部的财产。对此,有人为此推进了公务员道德监督而叫好,也有人质疑其仅仅是作秀,于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无甚帮助。

2009年2月28日,温家宝总理跟网友交流的时候,称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是正确的。中纪委、监察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也都肯定了财产申报公开制度。总之,就目前情况来看,制定这一制度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公务员职业道德的进一步强化,仍然值得期待。

(二)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培养

国家公务员道德集公共美德与私人美德于一体。就行政职业道德而言,可以分为互为表里的四个层面。第一,是公务员个人层面的行政道德,如公而忘私、自省自律等。第二,是行政职业道德,如公正廉洁、忠于职守等。第三,是行政组织伦理。主要指与行政组织的程序与制度相关的伦理道德,如程序公正、组织信任等。第四,是公共政策伦理,即公共利益和个人偏好之间关系的伦理,涉及个人选择与社会价值之间的关系。

培养出具有上述四种行政职业美德的公务员,是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最终目标,我们期待能够培养出有着如下骨血的国家公务员们:当部门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他们勇敢地站出来,将真相告知公众;在炒作、作秀风行的年代,他们为了教育、环保等重大公众议题行走在间题第一线;在信奉自我实现的时代,他们依然主动担当,位卑未敢忘忧国;他们睿智、直言,不遗余力地为中国进步提供当代智慧。

I.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具体到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科学发展观主要体现在公务员政绩观上。当前,一些地方官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仍然存在认识和实践方面的巨大差距。2008年第3期《燎望东方周刊》刊载文章指出,苏北作为化工业聚集区,安全事故、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发展之痛,给和谐社会带来了不和谐之音。而苏北官员在公开场合经常说的一句话是“宁可毒死,不要穷死”。显然,这与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格格不入。如何发展,一味求富还是发展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急功近利的政绩与群众长远生存环境恶化之间孰轻孰重,考验着政府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和发展观,更考验着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水平。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体建设要求中无疑蕴含着极为丰富的道德精神。道德可以把一个社会共同体中的每一个单个的个体整合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使社会共同体获得稳定和谐的秩序。同理,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整合了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促使公务员更加坚定理想信念,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了精神动力。

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之一是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公正、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也是公务员职业道德的重要价值追求。

3.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对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提出了新的时代要求,二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对于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三、强化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着力点

(一)法律体系框架明晰

自公务员法颁布以来,国家公务员法律体系的模型大体如下表,而如何将这一血肉尚未丰满的职业道德建设骨架填充得饱满丰润,努力的方向是确定的。衰格一① ┌───────────────┬────┐ │法律 │位阶 │ ├───────────────┼────┤ │国家公务员法 │基本法律│ ├───────────────┼────┤ │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 │法律 │ │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条例 │ │ │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条例 │ │ │国家公务员考核条例 │ │ │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条例 │ │ │国家公务员工资条例 │ │ │国家公务员工作纪律条例 │ │ │国家公务员培训条例 │ │ │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条例 │ │ │国家公务员退休退职条例 │ │ │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条例 │ │ ├───────────────┼────┤ │国家权力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细则│法规 │ │国家审判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细则│ │ │国家检察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细则│ │ │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细则│ │ │专门技术类公务员考试录用细则 │ │ │公务员特种考试录用细则 │ │ └───────────────┴────┘

(二)监督体系愈益完善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是基于政治规律而高度浓缩的名言警句。毋庸置疑,要减少腐败,就要对权力进行限制。制衡的制度建构不外是两种,一种是来自社会的外部制约,另一种是制度内部的相互监督和制衡。就现在的监督体系而言,围绕权力机关的监督,我国已经搭建了司法机关监督、行政监察、党的监督、人民的监督以及舆论监督在内的一整套监督体系,机制越发健全。

1.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各种监督机关,各自都有相应的监督工作人员

首先,监督体系内各成员监督意识到位。能够以强烈的使命感和高度的责任心自居,增强行使监督权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勇于履行法定职责,敢于监督任何违法失德的行为。其次,监督范围到位。监督体系内多方配合,有效防止了监督出现“空白”和“死角”。再次,监督力度到位。及时听取被调查部门的整改情况报告,并做好跟踪监督工作。

2.公务员职业道德监督规章制度从不完善下起步

规范我国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的廉政立法规范和法定程序还不健全。到目前为止,由于我国还没有制定出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法律,因此,如何使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使其实施行政管理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效力等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还是一个没有完全解决好的问题。好在这些间题往往都是监督体系建设中的热点问题,其逐步改善,也就显得并不遥远。

(三)绩效体系初见成效

公务员绩效体系,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程序、方法及标准,对公务员的工作绩效状况进行科学评估,以此作为奖惩、培训、辞退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依据的制度。①公务员绩效评估是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政府绩效的重要手段。

从干部人事制度到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我国公务员绩效评估取得的巨大成就是举世瞩目的,构建科学的公务员绩效评估体系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提升公务员素质和能力,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有着重要的意义。

迄今为止,关于绩效评估的试点,将进一步促使公务员队伍处于优化状态。第一,绩效评估有助于完善公务员晋升、退出机制。第二,绩效评估有助于提升公务员素质和能力。最后,绩效评估促进了公务员之间的沟通。促进了上下级的相互了解和信任,提高了公务员管理的工作效率,最终优化公务员队伍,提高整体素质,形成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和新陈代谢机制,提高政府行政工作水平。

(四)培训体系渐成热点

近年来,我国开始着重加大公务员的培训力度,“十五”期间全国开展各类公务员培训超过了1700多万人次。《公务员法》强化了公务员的培训制度,提出“国家建立专门的公务员培训机构”,“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培训种类涉及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 和后备领导人培训,涵盖了公务员职业生涯的各个阶段。

目前,我国对于公务员的培训工作越来越重视。“十一五”期间,行 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的基本目标是:五年内对全体公务员普遍轮训一遍,使 公务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明显提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本领显著增强。在此期间,大力提高公务员的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间题能力和心理调适等能力。

下一步,公务员培训应以条例形式立法,加以规定。条例中要着重解决以下几个间题:公务员培训制度与公务员的考试、录用、考核、晋升、奖惩等制度的协调配合,公务员培训的管理制度和组织程序,公务员参加培训的权力与义务,公务员培训的目标和规划,公务员培训的经费、师资、教材、课程。只有解决了上述间题,才能使公务员培训制度走上法制化轨道。① 第二节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失范间题普遍存在于各级各类公务员队伍中,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一是一些公务员缺乏责任意识,行政不作为现象显著。公务员缺乏责任意识、行政不作为的表现可以概括为“慢、懒、粗、虚”。“慢,,就是推一推,动一动,不推不动;“懒”就是部门之间各行其是,推委扯皮、患得患失;“粗”就是做事不求精细化,执行政策生搬硬套;“虚”就是任务布置了没有回音,计划了没有行动,开头了没有结果;二是一些公务员公仆意识淡化,还未树立起为社会和公众服务的道德观念。一些公务员淡化甚至完全抛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是把自己当作人民的公仆。主要表现就是将国家赋予的权力作为交易的筹码,把个人的好恶及私心杂念带到工作中来,在权力运作中拘私舞弊,以权谋私,亲近疏远,就易避难,脱离群众;三是一些公务员缺乏道德自律意识。为官者要清廉,当权者要自律,是公务员为官从政的起码职业道德,作为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干部更应如此。但一些公务员却缺乏廉洁自律意识,不能认清为谁掌权、怎样用权的问题,搞特殊、破规矩、谋私利,使手中的权力异化、私有化、工具化,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四是公权滥用、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现象仍未得到有效遏制,可能会呈现蔓延趋势。尽管当前我国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总体水平是呈上升趋势,主流是积极的、进步的,但是,我国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失范问题仍然存在,如果任其发展,后果将不堪设想。

当面对公共管理事务之时,公务员自身这些公益与私利剪不断的纠葛,将使得表与里或名与实、正与负或得与失、治标与治本、一时与永久、局部与全局等关系问题的选择越发具有不确定性,公务员如若处理不当或顾此失彼,很容易产生负效应,随之带来一系列隐忧、后患及其副作用,必然也就加重了公务员道德迷失的程度,造成了当前公务员职业道德失范的种种乱象。

一、责任意识有待加强

当前,“公务员是一种职业”的说法基本得到了广大公务员和其他社会阶层的认可。公务员既不是纯粹的、完全大公无私的“公共守夜人”,也不是一心追求为己私利的“理性经济人”,而是根据行政环境和社会发展状况变化而进行理性选择的“比较利益人”。作为国家政策的执行者,公务员在理论上本应代表国家利益,并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但同时,作为某一个私人角色,他仍然有着追逐个人私利的正当动机。当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公务员有可能会选择损害公共利益而维护个人利益。

在我国目前的公共事务管理中,“虽在其位、难谋其政”的行政不作为或不积极作为是最常见和最典型的公共行政道德失范现象,充分说明部分公务员责任意识缺乏,自我本位主义色彩浓重。以前,往往只对公务员滥用职权、越权行为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间责,而行政不作为因易被忽视而乏人间责,未能将公务员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也纳人到行政问责范畴,多数以违反党规党纪的形式进行党内处分。长此以往,导致一些官员为避免因“做多错多”而触犯“法律责任”,而对“道德责任”视而不见。

具体来说,“慢、懒、粗、虚”的行政不作为表现体现如下:

(一)行政“慢”作为

人民日报曾有评论对“慢作为”作如下描述:习惯于按部就班,不论问题的难易缓急,都是研究研究,请示领导后再答复,使一些当天可以处理的事宜不能迅速处理。对于公共行政事务处理反应迟缓这一职业道德陋习,从某种意义上说,比之“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更为严重。毕竟, “慢作为”比较隐蔽,难以被察觉;即便被察觉了,也难以给予“定罪”。换句话说,“慢作为”就像是糖尿病,看起来没事,可实质上隐患大,并很可能会危及“生命”,即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正常行使。

(二)行政“懒”作为

“懒政”这个原本在辞海中难觅芳踪的新生词,因为当下公务员职业道德的缺失,多次进人公众的视线。政府部门的“懒政”行为,集中体现在处理国计民生间题时,作风粗暴,凡事武断专行,只求“便于管理”甚至“无需管理”,乱搞“一刀切”。但凡懒政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见事能躲就躲,能推就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遇到问题常常作壁上观,以至重大决策可以搞成“脱口秀”那般简单。总而言之,行政“懒”作为者心中从无衡量群众根本利益,懒于在公共事务管理中“换位思考”。

(三)行政“粗”作为

“粗”作为的公务员往往给人一种患有“工作懈怠症”的假象:他们关注物质和娱乐,工作热情消失,以至于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浏览股票、玩游戏,而面对公共服务的“本行”,却办事拖拉、漫不经心,生吞活剥。而实际上,呈现出懈怠状的个别公务员,所患之病甚至称不上“心”病,因为他们并没有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真正揣在“心”里。“粗”作为者缺乏 “挤”和“钻”的公务员职业道德精神。不愿意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不愿意超脱出具体的工作任务、超脱出频繁的送往迎来、超脱出复杂的人际关系。工作死板、教条,就书本学书本,不能有效地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薄弱。

(四)行政“虚”作为

“虚”就是任务布置了没有回音,计划了没有行动,开头了没有结果。在报端,经常出现这样的事例。同样是贫困落后地区,其一是以弄虚作假、谎报“军情”脱去贫困“帽子”,来显示自己的“政绩”,借以“升官”,其实贫困依旧或者更趋恶化。其二是心安理得,把贫困“帽子”牢牢保住,不必费力去搞什么经济建设,甚至扬言执“帽”有功,摘“帽” 有罪,其实还是“等、靠、要”老一套,骨子里仍然是“虚假行政作为” 的拥夏 0

二、公仆意识有待提高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曾经指出:“同旧的那些保护少数剥削者利益而纯粹压迫人民的官吏相比,工人阶级国家政权的一切公职人员则应该成为社会的负责的公仆”。但是,由于受社会转型时期思想观念多元化、传统文化中“官本位”思想余毒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目前,我国公务员行政道德责任缺失和道德失范的现象大量存在,这些现象的存在严重损害了公众的利益,违背了社会公正,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激化了党群、干群矛盾,影响着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阻碍了改革发展的进程。

(一)公仆意识淡化引起新时期干群矛盾

我们党作为执政党,是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国家干部无论职位高低,都应强化公仆意识,这是我们党的性质的必然要求。党的章程中也明确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胡锦涛总书记在西柏坡考察时更是明确指出,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注重的是等价交换,容易导致道德领域的权利义务绝对等同,造成了部分公务员公仆意识淡化,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权力商品化,大搞权钱交易。近年来,在广大公务员队伍格尽职守,勤政为民、做好公仆的同时,也出现了为数不少的一些干部仅仅是将“人民勤务员”和“人民公仆”招牌挂在胸前,不愿落到实处。

首先,他们的公仆意识逐渐淡化,工作作风浮于表面,不愿真抓实干,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其次,某些公务员不甘于默默服务于人民,而是热衷于沽名钓誉,弄虚作假,群众疾苦貌似与己无关。再次,“公仆们”对中央精神不甚了解,对基本情况茫然不知,习惯于夸夸其谈,做表面文章。更有甚者,以权谋私,贪图享乐。这些所谓的公仆,其所作所为败坏了国家公务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严重阻碍了党和人民事业的继续发展。公仆意识淡化虽属少数干部的行为,但它势必产生不良的影响。

(二)官僚作风抬头消解政府公信力和权威

官僚主义作风和思想观念在各级机构和公务员队伍中仍然存在。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来说,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千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邓小平同志将官僚主义现象的表现形式概括为:高高在上,滥用权力,脱离实际,好摆门面,好说空话,思想僵化,墨守成规,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拖拉,不讲效率,不负责任,不守信用,公文流行,互相推诱以至官气十足,动辄训人,打击报复,压制民主,欺上瞒下,专横跋l} .拘私行贿,贪赃枉法,等等。邓小平同志甚至表示,“这无论在我们内部事务中,或是国际交往中,都已达到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

而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之际,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存在的官僚主义仍没有消饵。诸如办事拖拉、不负责任乃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等老生常谈,仍然时不时成为公务员职业道德领域内的杂音。

众所周知,中国的官僚政治非常悠久,由此产生的官僚政治文化几乎和中国的传统文化一样悠久。在这文化氛围中,更容易出现以权代法、以权压法、滥用职权、拘私枉法的现象。而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不可避免地要突出“市场原则”,于是,公务员的个人物质利益观念极容易被再度强化,“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官僚主义询私观滋生蔓延起来。这种传统糟粕文化的延续腐蚀着当今公务员的心灵,消解了政府的公信力,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不良的政治影响。

三、道德自律意识有待改善

公务员掌握了大量的自由裁量权,随时面临职业道德的考评。能否始终坚持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已任,做到审判案件不藏私心,执法监督不谋私利,规划建设不动私念,财经审批不存私欲,都是公务员职业道德自律的界限。而市场经济的冲击使得部分公务员道德自律越发薄弱,频频越过底线,将权力本身视为最实在的财富和金钱,而金钱和财富又能变成最实在的权力,道德信仰的缺失也就是不可避免的结果了。

本来,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是职业道德建设的核心内容,一定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必定反映和体现到公务员的思想和行动中。很难设想,如果没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公务员,会真正做到自我克制、自我约束,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社会的客观要求,符合社会的伦理规范要求。而实际上,有相当一部分新时期公务员的思想在旧的精神体系淡出历史舞台的同时,新的精神支撑体系却并没有迅速树立,潜伏着严重的“信仰危机”。他们不愿钻研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性,为人民服务的信念也开始淡化,这些人失去了国家公务人员应有的政治立场、政治坚定性和政治警惕性,往往经不起物欲的诱惑,金钱的腐蚀和美色的考验。他们在 “信仰危机”下显露出来的各种思想意识往往与我国现有的社会主义制度主流方向不相容,而成为职务犯罪的患想根源和精神动因。

四、公权滥用以权谋私仍需遏制

根据新华社209年的公开报道,对当前国家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千部而言,其中一大态势就是公权滥用、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犯罪的蔓延势头,在有些地区和部门还没得到有效遏制。公务员作为一种职业,有层次高低之分,待遇也随之不同,待遇高低依赖于职务升迁的空间大小。而公务员职务晋升总的非正规性因素的存在客观上刺激了部分公务员为己谋私的不良意图。

从数据中分析,贪污腐败案件数额越查越大。全国检察机关1990年查处的百万元以上案件仅17件,1994年上升到367件,1396年上升到575 件,z0o3至2007年的5年间,共查处百万元以上案件35255件,平均每年 70s 1件。最高案值也在不断刷新,如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受贿 1.1亿多元,其单笔受贿数额高达8250万元,创下历史最高纪录。此外,贪官职务越查越高。全国检察机关1993年至1997年,查处的县处级以上干部2903人,其中厅局级干部265人、省部级干部7人。而2003年至 2007年共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13929人,其中厅局级干部930人、省部级干部35人,分别上升了38fl %a、251%和400%。

上述一连串数字,令人触目惊心。如果仅仅采取堵而不是疏的方式,不能把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提升到相当的高度,那么几乎可以断言,解决了一个腐败现象,又会有新的腐败现象暴露,也许还会“与时俱进”地不断翻出新花样、新特点,令反腐体系应接不暇。第三节公务员职业道德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按照时评家梁文道的说法,改革开放,是一个政府不断后退并且寻找自己新定位的历程。①有学者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仍然处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并存的“双轨制”。在这样一个体制转变的过程中,公务员行政道德失范问题因转型期负面效应的冲击而放大,在社会环境因素、个人自律因素以及制度规范因素的负面“合力”中败下阵来。第一,经济、社会体制改革中,在旧的体制尚未退出历史舞台,新的体制还未曾来得及在短期内建立完善并立刻发挥作用的过程中,新旧两种体制所代表的职业道德观念将不可避免地产生碰撞,有时甚至会出现某种空隙或无序状态,这就为部分公务员钻政策和体制的空子提供了某种条件,从而导致行政道德失范。第二,经济体制改革本身是一项系统工程,在不同的领域,也不可能同步进行、同步到位。这样就在政策、法规和社会管理方面造成滞后或者漏洞,从而为公务员行政道德失范提供了机会。

一、社会环境因素

社会大环境是道德产生的源泉。从公务员职业道德的产生来看,由于公务员在公共事务管理中必然会产生交往行为,并在与社会成员的广泛交往中建立起“公共服务—管理”共同体,而共同体生活的良善或伪善,或多或少都会潜移默化地施加于公务员群体身上。

具体来讲,当前在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凝聚力量,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历史新时期,世情、国情、党情均有了新的发展和变化。我国公务员队伍在思想道德建设上自然而然也会随之面临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和挑战。

(一)市场经济负面效应冲击公务员职业道德防线

从正面效应看,市场经济为中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注人了强大动力,为个人平等竞争奠定了基础。市场经济竞争中的优胜劣汰为每个社会成员提供了公平竞争的舞台。但同时市场经济对道德也起到双重作用,一方面,市场经济促进道德的良性发展,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利益最大化原则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拜金主义、金钱至上等观念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许多官员也受到这些思想的影响。市场经济的重利性、竞争性、交换性特点使部分公务员见利忘义,违背职业道德要求。具体来说,市场经济的重利性容易使一些人见利忘义,陷人拜金主义的误区,为了个人或局部利益,不惜以身试法;将市场经济的竞争性机制引人到公务员管理中,对于增强公务员队伍的活力、提高公务员工作效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容易产生非理性竞争和行为,比如有些公务员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抛到脑后,为争取有限的职位或荣誉而产生过于激烈的角逐,使得团队合作不顺畅,给公务员群体的发展也带来极大伤害,并最终伤害人民的根本利益。

因此,引人市场经济的竟争机制时要注意发挥其积极作用,扼制其消极作用;市场经济的交换性容易促使等价交换的原则侵人社会政治生活之中,诱使公务员搞权钱交易。极易把某些人的感情、良知、尊严、生活价值、公共服务变成可以标价交换的商品、导致权力商品化。特别是在一些经费保障不足,运转困难,公务员工作辛苦,待遇较低的机关或者地区,与先富的一部分人形成强烈反差的刺激下,有些公务员就会将手中的权力视为“商品”,“待价而沽”,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法交易,甚至拘私枉法等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这些负效应的存在,加之转型期社会所呈现的“无序状态”,封建传统等因素的影响,不可避免地会在广大国民的社会心态上发生作用,使一些公务员在公共管理活动中很容易被商品、金钱、利益等物欲驱动的消极心态诱导,放弃党性原则,冲破道德堤坝,产生政治关系金钱化、人际交往逐利化、权钱关系市场化的违背职业道德行为。

(二)扭曲的职业道德是政绩藤上的“苦瓜”

当前,在日常行政活动中最常见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同题就是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一些行政官员不是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而是或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高指标,追求畸形政绩;或一味搞形象工程,比谁修的马路宽、谁建的广场大,谁盖的楼房高,追求显性政绩;或信奉“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用献礼工程、造福工程迎合上级,追求邀功政绩;或好大喜功,以种种有形的和无形的巨大耗费来追求虚假政绩。

有学者认为,GDP的指引下的狭窄政绩观,与当下的经济压力型体制呈现正相关。比如,地方领导为了扭曲的利益,在财政经费不足的情况下,怕失了税源,减了财政收人,就出现了一边治污,一边引进高污染企业的情况。结果,当地的财政收人可能暂时保住了,但是环境污染却愈加严重,并且治理成本可能比暂时的收益更大。据公开报道,“十五”期间,全国各省市GDP指标全都超额完成,唯独能耗指标和环保主要指标没有完成,全都欠了账,而且不排除恶性反弹的可能。如此扭曲的政绩观损害了政府公务员的公信力,助长了不良风气.损害了群众利益。在这样的政绩观之下,伤害的是老百姓对政府的感情,却为个别官员增添了政治资本,并与贪污腐败紧密勾连。

按理说,作为公共服务者的政府应是民众利益的维护者,然而种种顾· 头不顾尾的短视政绩观左右下的扭曲做派,却极大地忽视了民意的存在,这正是政府公务员职业道德的一种欠缺,是眼中只见得“致富门路”的急功近利者的惯常表现。

二、公务员个体因素

(一)少数公务员放松改造世界观,信仰动摇

理想信念是人们的政治信仰和世界观在奋斗目标上的具体体现,是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精神支柱,也同样是他们拒腐防变,永葆先进性和人民公仆本色的根本。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才可能前仆后继、舍生取义、抵制诱惑、拒腐防变。如果背弃共产主义理想信念,面临生死考验,则可能贪生怕死;面临执政和改革开放的考验,则可能滥用权力,腐败变质。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因经济犯罪阿题被处以重刑或极刑的高级领导干部如胡长清、成克杰、陈良宇等,此类高级公务员之所以堕落为政治上与党离心离德,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的腐败分子,最根本的原因是他们背弃了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丧失了职业道德。大量反 面案件均印证了公务员放松世界观改造、理想信念动摇的极端危险性。不消除这种危险性,公务员队伍就会失去战斗力和免疫力。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是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反腐败斗争必须打好这个基础。否则,就是治标不治本,像割韭菜一样,割一茬又长一茬,反不胜反。所以,新时期强化公务员世界观改造、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思想道德素养,对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具有极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某些公务员廉政作风自律意识淡漠

观念一旦转化为行动,就会对行动产生巨大的推动力。制度研究学派曾将制度分为有形规则和无形规则,并特别注重意识形态、道德、习惯等无形规则在制度变迁中的制约作用。

因此,行政人员在行政过程中,不仅要秉持其行政法则,还要服从一定的行政道德自律。对于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而言,其成员自身的廉政自律意识对于国家形象的建设作用,其影响更加难以估算。而遗憾的是,公务员在独自活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往往无法坚持自己的道德信念,在某些时间某种场合下不能自觉地按照一定的行为准则行事而不违背职业道德。部分公务员淡漠的廉政意识,让现阶段职业道德总是涂抹不掉那难看的“一缕暗色”。

对于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有机体而言,信任原本就是一种最重要的社会资源。时评家梁文道指出,没有信任,社会就不可能存在。①一旦公务员自律缺失、政府公信力瓦解,比之他律不健全,其危害有过之无不即。公务员偏离了对于人民群众、行政职责、行政规律、行政效率、法律和良知的自觉忠诚,权力就会滋生腐败:诸如服务人民异化为忠于某上级领导;履行行政职责异化为热衷权力交易;追求行政效率异化为谋求晋升必备的行政政绩;忠诚法律异化为忠诚权力意志等。甚至,偏离忠诚,公正就会走样;廉洁奉公也只能停留于口头条文;勤政则会衍变成弄虚作假、谎报政绩。

当前.在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中,还应当将持之以恒的德行自律教育摆在重要的地位,使每一名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充分意识到人民是国家权力的主体,所有公职人员的权力都源于人民,坚决纠正“权力是自己奋斗得来的”,“权力是上级信任而给予的”的错误和腐朽观念,真正地做到 “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三、制度和规范因素

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是以他律形式为主的道德行为规范建设。公务员职业道德调节的主体是从事公务员职业的人员,而公务员职业行为所涉及的范围,相比其他职业要宽广得多,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经常性、多样化的具体职业行为,对社会的干预程度较强。所以,公务员职业道德需要制定法律、纪律、规章等给予必要限制,还要建立制度、守则、承诺等大量具体的行为规范加以约束和纠正,表现出更为显著的、强制性的他律形式特点。因此,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有两个层面:一是公务员个体自身(内在)通过学习、内省等加强其个人道德修养;二是外部力量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或措施,来实现公务员的从业道德符合社会和公众对他的要求。第一个层面,属于通过“自律”来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第二个层面,属于通过“他律”来促进公务员良好职业道德的实现。在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中,这两个层面是互相支持,不可偏废的。

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目的,在于通过“他律”而形成“自律”,即运用教育培训、法规制度要求和舆论导向等一系列外部力量和措施,促进公务员形成自觉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的意识,从而体现出勤勉工作,努力为国家和人民服务的行为。在我国公共管理的具体实践中,职业道德他律的不足之处同样显而易见。

〔一)公务员权力监督机制尚不健全

权力不受监督和制约,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对公务员手中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不到位,是公务员职业道德失范的一个重要原因。据《生活新报》报道,云南省普洱市原副市长罗德忠利用手中分管矿业的职务便利,为矿老板谋取利益,并受贿ua万元。而罗德忠在这之前曾是一个逢年过节到处躲送礼的清廉官员。躲避送礼,说明罗德忠为维护公务员职业道德作了自律方面的努力。但最终没能躲过腐败沾身,暴露出更深层次的原因,即针对官员手中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机制不健全。西方有句名言:“总统是靠不住的,”意思是离开了监督机制,任何一种不受制约的权力都有可能发生变异。尽管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针对公务员手中权力该如何透明、监督机制该如何完善作了不懈努力,但是有漏洞的制度仍然不能完全保证公务员的职业道德自律水平。

目前,我国虽然已经建立了各种监督机关,各自都有相应的监督工作人员,但是,现有的各种监督机制都役有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责,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从法律上进一步切实保障这些监督机制的独立性、权威性,监督权力和手段不能有效地完成所担负的监督职责。例如,从司法监督机关看,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4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9条,分别规定了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和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是,如果在独立行使过程中受到行政干预或者他人干预时应当如何处理,以及如何保证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各自独立行使其职权等,还缺乏比较完备的制度。

(二)公务员职业道德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职业道德离不开规章制度的约束,制度约束是规范管理和服务的根本内容和最终保障。过去机关存在着一些弊端,职业道德建设不理想,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规范化的管理制度,以致职业道德建设流于形式。职业道德建设要正常化,就必须实行严格的监督和考核。文件再多,制度再好,不落实等于空无一物。当前,我国公务员队伍虽然建立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和部分公务员规范,但在相关制度设计上还缺乏衔接,其执行情况还没能完全转化为考核指标。

首先,我国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的法律规范和法定程序还不健全。到目前为止,由于我国还没有制定出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法律,因此,在切实保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如何使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使其实施行政管理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效力等,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做到依法行政,还是一个没有完全解决好的间题。虽然我国已经制定出行政诉讼法,但是我们目前还没有一部行政程序法。这样,就使得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的全过程缺乏规范和制约机制,再加上工作人员的素质不高,就会造成违法行政的后果。

其次,法律制度规定不具体、不完善。由于廉政立法工作的滞后,使得相应一些领域无法可依,即使某些法律、法规或规章已经制定并颁布,但是缺乏必要的具体的实施细则,使得现有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缺乏可操作性,执行规程中常常出现问题,这就为某些人以权谋私,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机会。

(三)缺乏严格的公务员绩效评价制度和奖惩制度

没有绩效就没有标准,没有奖惩就没有效率。机关之所以出现“慢、懒、粗、虚”的间题,主要原因就是缺乏绩效竞争激励机制。不能科学地设置公务员绩效的评价标准,就是忽略了现代政府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当前,公务员绩效考核的落脚点只侧重在岗位职责,缺乏对执行过程的监控和执行程度的评估,责任追究不到位。在考核方式上,服务对象参与评价的比重偏低,评价结果与奖惩制度挂钩不足,没有把公务员的工资和晋升与绩效制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公务员的工作、政府效率、政府执行力不能通过绩效制度得到客观、科学的评价。结果是许多公务员感觉“干好干坏无太大差别”,对自己也就放松了职业道德要求和约束。

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是一项长远建设任务,具有复杂性、多样性、发展性的工作特点,应该明确专门的部门,配备适当的人员加以认真研究和部署。经费保障也是一个重要方面,合理的经费支持是非常必要的。没有适当的经费保证,许多工作任务也是很难具体落实的。当然,就大的社会环境而言,一方面要注意按照德法相济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务员的各项纪律,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另一方面也要注意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及时改善和提高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水平,有效解决个别和基层公务员的实际生活困难,解除公务员医疗、住房、退休等后顾之忧,使公务员自觉做到以薪养廉、廉洁从政,树立远大理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成为党和国家可以信赖的骨干队伍。案例3一1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受肺案

姜人杰,2003年1月当选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是中共苏州市八次、九次党代会代表,中共苏州市委九届委员;苏州市十二届人大代表。

zooa年s月7日,姜人杰被江苏省纪委双规。在检察院的公诉意见书中有这样一段话:“无论是单笔受贿数额的825。万还是受贿总额的1.0867 亿,都可堪称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受贿这一职务犯罪之最。”

中国“第一贪”

8250万,新中国史上最大单笔受贿,在土地供应转轨以及城市高速发展形成的巨大权力场中,公权的过度集中及有效监督的缺位,导致了巨额寻租的发生。

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4年间,姜人杰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四家房产公司和一家科技公司贿赂款,共计人民币 1,0867亿元、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其中,因帮助开发商在违规用地上获益,姜多次收受苏州市华业百福房地产公司总经理陈某所送的人民币2000余万元。而另一笔高达8250万元人民币受贿金额,也足在土地笠换和转让的过程中获取。仅此两笔的受贿总金额即高达1.045亿元人民币。单笔受贿金额8250万元,让这位副厅级的地方官员一下子成了中国“第一贪”。

“百宫共廉”的教训

“必须用制度遏制权力寻租。在现实情况下,仅靠领导干部的道德自律是行不通的。”中国检察学会理事、华东政法大学教授蒋德海在接受《法制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姜人杰出事之前,苏州市曾经是中国防腐先进经验的典范。“在人均GDP已突破5700美元、充满人文气息的苏州, 20多年来未出现领导庸败问题o\" 2003年11月,苏州市曾自豪地向媒体宣传这一“百官共廉”的可喜现象,并称已建立了体系防腐。然而,这一套防肩体系没能遇制住姜人杰。

姜人杰不仅集城建、交通、房地产开发等13个领域的公共权力于一身,甚至形成了一个以他为核心的利益集团。在姜人杰事发后,城建、交通、市政公用等部门的一些官员纷纷被“找去谈话”,或被撤换。\"20多年来没有出现腐败问题,并不代表没有腐败。”当地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直言,“关健是制度的问题,一个社会仅靠文化与良心,是很难维系整体和谐的,特别是在权力没有受到足够制约的情况下,腐败终将难免,现在不出现,以后也会出现。”

“腐败的产生,一方面缘于权力过于集中,但更大层面上是因为监督 „机制的缺失。领导周围的人掌握着大量信息,但他们没有权力去监督自己的领导。而像中纪委,虽然有足够权力,但常常因为掌握的信息不够而没有办法实现这种监督。”行政学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毛寿龙表示。案例思考题:

1曾经„.百官共廉”的苏州出现中国.„第一贪”说明了什么。 2.“一个社会仅靠文化与良心,是很难维系整体和谐”说明了什么? 案例3一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黄受贿、玩忽职守案

郑筱英,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替管理局局长。

2no6年12月,郑筱艾被中纪委“双规”。据称,法院指控郑筱艾在 1997年中至2006年年底担任国家药监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市批八家药厂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过程中,直接或者透过妻子和儿子,受贿649万多元人民币。2007年5月,湘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郑筱艾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对产。

遗书全文

我1944年12月出生在福建省福州市。想我由一个赤条条的小男孩最后出息成为一个国家的部级官员,我的人生应该说是很成功的,我对得起父母给予我的这条生命。随着我职务的不断变换,官越做越大,我给我的父母和家族一次又一次地带来惊喜、兴奋、自豪和娇傲,郑氏家族因我而光宗难祖;然而,知今我以这种方式来为我的人生画上“句号”,我成为全国人民典论的焦点,我被全国人民唾写,我又使我的父母和家族蒙受了巨大的耻辱!此时此刻,我真不知该片我的父母(倘若他们地下有知的话)和家族说些什么!

说句心里话,我即使是天天做梦,也梦不到我会有今天这样的结局。在中国,因“犯玩忽职守罪”而获死刑的部级高官新中国成立以来我是第一人。20世纪80年代,‟„渤海2号油轮”失事,当时国务院的一位副总理给的是“记大过”的处分;上世纪90年代大兴安岭着火,林业局局长的 “处分”是辞职;近期的松花江水质污染,国家环保总局的局长也是辞职了事;重庆的天然气泄漏事故,死了200多人,中石油的老总也就是个免取。因“涣职罪”而获死刑的也有,就是重庆的“彩红桥垮塌事件”,一名县长被判死刑,但县长属基层官员,和部级官员还没法比。所以,当一审判处我死刑时,我的第一反应足震惊,不是一般的震惊!我是部级官员哇,我没有直接杀过人哪!我的第二反应是不服!我认为量刑过重。

但是,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典论却是一片的叫好声,大家咬牙切齿地鼓掌欢呼。这引起了我的反思。我为什么会激起这么大的民愤?原来是我这个部门太重要了,我这个岗位太重要了,我手中的权力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我虽然没有亲手杀人,但由于我的玩忽职守,由于我的行政不作为,使假药盛行,酿成了一起又一起惨案。这个账我是应该认的。我今天能死,主要是因为我这个岗位的责任太大,如果我在其他的局级或部级岗位上,即使是受贿的额度再大点,也不至于掉脑袋。我的悲剧使我得出了一条经验,那就是当官不要当重要岗位上的官,并不是权力越大越好;再有就是当官一定要负责任!不要以为当官是什么好“玩”的事,不负责任的结果最后很可能就是我这样的下场!

从我被判死刑这件事上,彻底地看出了中央反腐败的决心。王怀忠临死时就说过:看来这次中央反腐败是动真的了。我的死别再一次证明了中央反腐败的决心。

我现在最后悔的是不该从政。我19b8年从复旦大学生物系毕业,我应该一直搞业务。如果我一直搞业务的话,毫无疑问我现在早已经是教授了,我会照样生活得很好,我也就不会落得今天这样一个结局。如果有下辈子的话,我绝不从政了!

明天我就要“上路”了,就要到另一个世界去了,我现在最害怕的是,我将如何面对那些被我害死的冤魂?我祈求他们能够原谅我、饶怒我,我这不已经遭报应了呜? }}k年七月九日,郑筱艾绝笔案例思考题:

1.在遗书中,郑筱英从不服判决到认罪伏法,思想道德层面发生了什么转变,

2.郑筱英说“如果有下辈子的话,我决不从政了”,从职业道德自律角度批驳其荒谬之处。思考题:

1.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成绩和经验有哪些?

2.目前我国公务员在职业道德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3.我国职业道德建设的关键点有哪些?

公务员职业道德第三讲

第三章 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现状

第三章 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现状

第三讲 公务员职业道德与诚信建设

浅议当前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现状

第三章+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现状 答案

试论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现状

我国公务员考核现状

谈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

第二章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1

第三讲 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现状
《第三讲 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现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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