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定期考核档案管理制度
(1)按照《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2)护士定期考核档案中个人信息部分由本人填写,考核结果由院护士定期考核委员会按照《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登记。
(3)护士定期考核档案资料要按科学方法整理,分袋存放,做到安全保管、利用方便。
(4)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定期检查,妥善保管,存放地点定在护理部。
(5)档案管理人员应督促本院及辖区各科室、各单位定期上交相关材料,认真做好收集工作。
(6)查阅个人档案需经院护士定期考核委员会同意后,由档案管理工作人员陪同,只限在护理部室内进行,不得涂改、不得外借。
(7)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将所管理的档案数量和状况交代清楚,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护士定期考核档案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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