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规程
一、为深化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干部能上能下,富有生机与活力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学院中层领导竞争上岗考评领导小组,由院级领导组成。
三、根据学院机构设置,公布中层领导岗位职数。
四、竞争上岗应坚持的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群众公认的原则。
6、以岗定人、用人所长的原则。
五、竞争中层领导职务人员条件
1、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高政治素质。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从事专业工作的经历。
4、有协调各部门工作的能力。
5、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和创新能力。
6、身体健康。
六、竞争中层领导职务人员范围
现有在编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人员和正式签订合同且受聘人员。
七、基本程序
1、申报岗位:自愿报名,每人只限报一个职位。
2、资格审查:由院中层职务竞争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职务、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运用这些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4、面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民主测评:主要对竞争者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能否胜任竞争职务进行民意测评。
6、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和民主测评结果,每个岗位按1:2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对考察情况写出书面材料。
7、院考评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8、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八、纪律要求
1、学院中层考评领导小组确保竞争上岗的公开、公平、公正,尊重考试考察结果和民意测评,不准事先内定意向人
选。
2、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组织讨论情况等。
3、担任面试的人员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感情分。
4、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在竞争过程中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九、本规程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