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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社会与文化论文

发布时间:2020-03-03 23:17:0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瓦尔那统治下的印度女人

摘要

研究目的:通过研究生活在种姓制度下的印度女人的历史与现状,不仅是对普通印度女性的真实面目做一个比较系统地了解,提高对印度妇女的重视;并且也是在探寻对待传统的正确态度,培养包容性,积极摒除偏见,创造和谐社会。 研究方法:首先,主要通过阅读相关文献和有关专家论文,借鉴他们的观点,深化对印度女性的认识;其次,浏览互联网上网民的评论,以扩宽自己的思维,做到与时俱进,批判性地吸收有关论述;再次,观看相关影视作品,已形成对印度社会一个比较感性生动的认识;最后,利用比较分析的方式,对印度女人进行更加全面的认识。

研究结论:印度妇女发展虽然已取得一定成就,但仍面临着艰巨的任务。随着时代的进步,印度女性终会得到充分地解放。

关键词:种姓;社会;女人;权益;变革

目录

1.女人的创造

2.总体特点

3.社会地位

4.妇女权益

5.婚姻制度

6.嫁妆制度

7.希望与福音

引言

印度女人经过曲折的发展历史,虽然现在已经取得一定成就,但仍面临着艰巨的任务。可是她们的未来是充满希望的,终有一天会迈向性别平等,实现社会 1

的和谐。本文通过了解印度女人生活的历史与现状,提高对她们的关注与重视,以消除妇女歧视和解决妇女权益问题,并推进印度妇女发展进程。

女人的创造

要了解印度教创造的概念,就要学习《大林间奥义书》中的创世神话。虽然这则神话已经有2500年的历史,且直至今日仍鲜为人知,但它表明了印度人对起源、创造、创造力的一些思考特征,它们在今天依然是基础,并具有影响力。其中关于女人的创造,它是这样描述的:

太初,这个宇宙是以原人的形象出现的自我。原人环顾四周,除了自己,别无他物。他先说:“我是,”于是“我”字产生了。因此,现在人们一讲话,就先说“我”,然后再说别的他知道的名字。

原人有些害怕,因此,任何孤独的人都会感到害怕。但原人醒悟了:“既然只有我一个人,有什么好害怕的?”于是,恐惧消失了,因为,他有什么好怕的?一个人感到恐惧,是因为有别的人存在。但他也没有什么快乐,因为一个完全孤独的人没有什么好快乐的。原人希望有第二个人。

现在原人的大小及样子均如同紧紧拥抱的一男一女。他将自己分为两部分,从自身生出一夫一妻。因此,圣哲雅若洼基夜说:“一个人就如同一半碎片。”但这个空间被女人填补了。他与她结合,如此人类便诞生了。但女人醒悟了:“既然我是从他而造,他怎么能与我结合?真羞耻!我要躲藏起来。”①

„„

至此,女人就被原人所创造了。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女人与男人的地位并不是平等的关系,女人是被征服者,是男人的附属品,她的被创造是出于男人的需要。

总体特点

西方人的脸型、东方人的眼神,在印度女人脸上得到了和谐统一,黑人和白人的肤色也在印度女人身上得到了调和,印度女性的特征是丰乳、细腰、肥臀,身体扭成“三道弯”,性感妩媚,风情万种。印度女人的好人缘是天生的,她们擅长歌舞,几乎个个都是天生的舞者。另一方面,印度女人又是保守的,在一个宗教国度里她们几乎都是围绕着家庭而生存,一生都是以家为主,过着相夫教子的生活。

印度女人也有属于自己特殊的时尚,纱丽、吉祥痣、鼻饰、脚铃等都是独属于印度女人的标志。

社会地位

有这样一句话:在印度,与其做女人,还不如做一头牛比较划算。印度女人的地位是非常低下的,她们普遍受到社会的歧视和贬低。一方面,是受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影响,“多少年来,以男人为主的社会制度告诉男人们,女人是比他们下贱的泄欲工具。甚至哲学家、思想家、作家和修行人都不断在他们心中播下对女人敌视的种子„„一些学者把妇女看做无知的雌性动物,认为她们的作用不过是操持家务和生儿育女,以使家族传统得以延续。”(《被双重道德摧残的妇女》,《萨哈拉报》,1999年11月14日);另一方面,种姓制度对女性的歧视也形成了一张天然大网,吠陀经明确地把妇女和印度教认为的低级种姓首① 此神话出自《大林间奥义书》第一部分第四婆罗门书。

陀罗视为同类。尽管印度独立以来,政府比较注意提高妇女的地位,且印度现任的总统也是女性,但是这不能代表整个印度妇女在社会中的地位。印度女性在各方面仍然面临着明显的性别歧视。例如妇女出嫁时要附带昂贵的嫁妆,而且随时有可能被丈夫休掉。总之,对妇女的歧视观念,是阻碍印度妇女发展的一大思想桎梏。

妇女权益

印度独立后至今陆续出台了一些有关妇女的重要法规,其中如1950年印度宪法,规定了对公民在宗教、性别和民族上不得有任何歧视,确认了男女的平等地位;1956年印度教继承法第一次赋予妇女以财产继承权;1976年公布的有关男女同酬的规定等。这些法规促进了印度妇女发展事业的进程,使妇女的地位有所改善。另一方面,“宪法确实赋予了平等的权利,但仅有宪法的条文还不够,平等鲜花绽放的美好形势还有待营造„„事实上,几十年来印度妇女发展进程及其迟缓„„毫无疑问,一些名门闺秀也曾问津高官要职,但一般妇女则依然匍匐在原地。文学作品中的妇女得到了充分地解放,但在实际生活中,她们却进一步沦为男人的附庸。”(拉贾基绍尔:《妇女的地位》,《萨哈拉报》,1998年8月22日)目前,“由于没有文化和受歧视,印度妇女的地位仍极低下。”(1998年12月16日《新印度时报》社论《妇女的保留席位》)印度社会对妇女认识上传统的、根深蒂固的歧视观念,法律对妇女权益保障的软弱无力,以及妇女在经济上的不能自立,决定了她们社会地位的低下,决定了她们在生存权、人身权利、健康、受教育、参与社会政治事务和就业、财产继承和维护自身权益等诸多方面均面临着明显的性别歧视。印度妇女的权益尚得不到有效地保障。①

婚姻制度

印度的婚姻制度与种姓制度密不可分,它深深地打上了种姓制度的烙印,属于种姓婚姻。

种姓制度是古代印度宗教法所确立的社会等级制度,也是古印度法的核心内容。它是与当时的种族、姓氏有着密切关联的社会集团,各集团除了严格职业世袭外,其特征最突出的领域是婚姻方面,实行种姓内婚制。依据婆罗门教法的规定,各种姓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截然不同。即婆罗门为最高种姓,掌握宗教祭祀大权;刹帝利为第二种姓,掌握军政大权;吠舍为第三种姓,从事商业或农业生产;首陀罗为第四种姓,从事低贱职业,多数为奴隶。各种姓间戒备森严,不得同桌而食,同井而饮,同席而坐,同街而居。这种等级制度渗透到印度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婚姻制度自不例外。

古印度婆罗门教的经典——《摩奴法典》规定了各个种姓结婚的最高原则,即同类种姓通婚原则,该原则强调只有同类种姓的婚姻才是合法的,任何越过种姓界线而与其他或高或低的种姓结合的行为都是非法的,必将受到神灵和世俗社会的惩罚。

印度教认为,人生来是有差别的,这种差别是根据“洁净”和“污秽”的观念来分类的,并且这种“洁净”与“污秽”是可以互相转换的。这样,不同种姓的人生活在一起就有可能转换,正是基于对被“污秽”玷污的内心恐惧,印度教社会确立了种姓内通婚的原则,因为混血被认为是最严重的污染,所以禁止不同种姓之间的通婚,严格实行种姓内婚姻。 ①摘自:李小溪,《印度妇女权益问题浅析》,《南亚研究》,2001年,第2期,p8

2印度教法规定原则上各等级种姓间不得越位通婚,尤其不允许高种姓女子嫁给低种姓男子。但特殊情况下,高等种姓男子可娶低等种姓女子为妻,也被社会所认可。也就是说,如果高种姓的男子想与低种姓女子结婚,虽然会遭到家族及其他同种姓人的反对,但经过坚持仍能达到,这种婚姻被称之为“顺婚”。这样,婆罗门男子除了可以娶婆罗门女子为妻外,还可以娶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女子为妻。(事实上,种姓等级相差太大也是不被接受的。)而高种姓的女子则绝不能被允许下嫁给低种姓男子为妻,这种婚姻被称为“逆婚”,他们的婚姻及子女不会被社会所接受。如首陀罗男子与婆罗门女子竟然成婚,那是最不能容许的,其子女将被作为不可接触的贱民,称为“荫陀罗”,被排除在种姓之外,地位比首陀罗还要低下。

事实上,这种种姓婚姻造成了很多社会问题,例如,“荣誉谋杀”在印度时有发生。一般情况下,是较高种姓的女子不顾家人的反对,嫁给了较低种姓的男子。女方家人或亲属为了所谓的家族荣誉和种姓纯洁,而谋杀这样的夫妇。“荣誉谋杀”是十分残忍的行径,毫无人性可言。其折射出的印度种姓制度令人扼腕。

显而易见,种姓婚姻及其保守性和落后性钳制了印度人们的思想,限制了人们的行动,也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因为人类的婚姻是以感情为内在基础的,不可能以等级标准来维系。种姓通婚的原则反映出古印度男女极不平等的现象,由此应运而生了一些鄙视女性的社会陋习,影响了印度数千年的文明进程。在漫长的印度社会生活中,由于婚姻被限制在同一种姓内,很多青年人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伴侣,以致不少无辜青年成为婚姻上的牺牲品。①

嫁妆制度

印度盛行嫁妆制度,女儿出嫁的时候,做父母的一定得准备嫁妆给夫家。本来按照印度古代的大家庭制度,家庭财产由儿子继承,女儿有权在出嫁时向娘家要求一份嫁妆,作为到夫家的生活费并为自己提供保障。可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嫁妆制度被增加了许多不道德因素,逐渐演化成社会陋习。甚至不少妇女由于嫁妆不能达到夫家要求,而出现了“嫁妆死亡”。1988年6月30日《今日印度》载文:“火烧新娘,恐怖扩散——与嫁妆相关的死亡突破宗教、种姓和地区界限。”夫家残杀年轻媳妇后又让儿子再婚以获取另一份嫁妆。无数妇女因为嫁妆的缘故,饱受着夫家的折磨与摧残。所以嫁妆问题也引起了社会改革家的重视和批判。甘地曾经指出:“婚姻作为双方家长为了金钱而达成协议的事必须停止。”“任何年轻男子如果把嫁妆作为婚姻的条件,对他所受的教育和他的国家是一种耻辱,也是对妇女的侮辱。”另外,印度政府也于1961年首次颁布了《禁止嫁妆法》。

可是事实上,印度政府虽然从法律上规定禁止嫁妆,但人们对巨额嫁妆的要求并未因此而改变,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而愈演愈烈,嫁妆问题变得日益严重。有学者评论说:“只有当嫁妆犯罪本身被法律和普通人视为严重罪行而非轻微罪过的时候,只有当大多数人改变他们的家庭地位由金钱和婚姻决定的观念之后,只有当印度妇女真正获得政治、经济、社会独立时,嫁妆制度才会被消灭。”②

希望与福音 ①

② 参考:谢冬慧,《印度婚姻制度的嬗变》,《河北法学》,2009年,第3期,p171参考:邱永辉,《今日印度嫁妆制度》,《南亚研究季刊》,1990年,第2期,p6

1虽然,目前印度妇女的整体地位以及其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的作用与妇女所占的人口比率仍远远不相称。由于传统保守观念的制约,陈旧习俗的束缚,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健全,真正能迈向社会前台、与男性享有平等权利的女性只能是少数。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印度独立半个多世纪以来,妇女的地位有了显著的提高。印度妇女的身影正活跃在政坛、商界及社会的每个角落,为印度的社会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一方面有赖于历届政府的鼓励倡导和舆论的大力推动,另一方面也得益于印度妇女解放运动的蓬勃发展。而印度妇女要想真正撑起“半边天”,还必须做出三方面的努力:一是转变传统习俗和观念;二是提高自身教育水平;三是在经济上能够独立。也许在印度这个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的国度,妇女走向社会将面对重重束缚。不过,通过不懈地努力,我坚信属于印度妇女的美好明天终将到来。

当印度妇女的地位得到实质性的改变,数亿妇女巨大的潜能得到开发,写在印度宪法中“男女平等”的字句不再停留于一纸空文,那么印度必能实现和谐社会,新世纪的印度迈向世界舞台的强国战略也才必将得以实现。①

结论

纵观印度妇女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她们的生活是逐渐从宗教化向世俗化转变的过程。这种转变,既反映了一个时代的变迁,也明示着人类的进步历程。印度对妇女保障的法制制度虽然存在一定的缺陷,但它在印度社会中起到的作用却是不能忽视的。因为在很大程度上它有利于取缔陈旧的宗教规范,有助于保护妇女的生命、健康和尊严,并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而且促使了越来越多的印度人树立起新的法律意识。诚然,消除传统习俗的糟粕,真正实现印度妇女的解放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持久努力。

参考文献:

陈峰君:《印度社会与文化》,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2001

季羡林主编:《印度古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

僧伽厉悦著,李燕译:《周末读完印度史》,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 克卢尼著,叶济源译:《印度智慧》,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

① 参考:钱峰,《人民日报》,2001年3月23日,第0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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