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信息学院2014-2017年度教师聘期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4-2017年度教师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三峡大人〔2018〕19号)要求,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2014-2017年度教师聘期考核工作方案如下。
一、学院聘期考核工作小组及工作职责 组长:李 瑾
成员:陈小辉 张清河 但志平王俊英 郑悦林 丁晓波 任 东
刘 勇 徐义春 李 莉 宋 琪 欧阳文 翟 谨 工作职责:
负责学院教师聘期业绩积分的核算;
审核岗位聘期主要职责的完成情况和师德师风情况; 负责受聘五级及以下岗位人员的聘期考核工作;
协助审核受聘四级及以上岗位人员的聘期业绩积分核算和岗位主要职责的完成情况。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教师在2014-2017年度期间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教学科研业绩完成情况,聘期岗位主要职责完成情况。
三、考核办法
1.受聘七级及以上岗位人员根据《三峡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职责及其考核暂行办法(修订)》聘期岗位主要职责进行考核。
2.受聘八级及以下岗位人员岗位聘期职责教学工作根据《三峡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职责及其考核暂行办法(修订)》聘期岗位主要职责进行考核,教研科研参考七级聘期岗位主要职责填写标志性成果,原则上聘期内业绩单项分和总分均达到聘期最低积分标准视为合格。 3.受聘期间经学校批准全脱产学习人员按实际在校时间考核,教研科研标志性成果可以填写脱产学习期间以三峡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成果并提供支撑材料。
四、考核程序
1.6月1日前,聘期考核教师个人总结,对照考核要求填写《三峡大学教师聘期考核登记表》,并提供岗位聘期主要职责完成情况的详细支撑材料(教务系统、科技系统已录入审核的不用提交纸质支撑材料),由各系(团队)审核后将考核登记表电子及纸质版、支撑材料交学院行政办公室。
2.6月7日前,学院聘期考核工作小组审核教师教学、研究、社会工作和聘期岗位主要职责完成情况,形成聘期考核推荐意见(受聘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上岗位人员)和聘期考核意见(受聘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人员)。
3.6月8日-6月10日,学院公示。
4.6月12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学院考核结果报学校审定。
五、工作要求
1.岗位教研科研教师聘期考核是岗位聘用与管理的主要依据,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师聘期考核工作,坚持考核标准,定性定量相结合,认真确定考核等次。
2.聘期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此次参加聘任人员不得担任工作小组成员。
3.受聘教师业绩材料填写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填写,工作小组审核人员严格按支撑材料进行审核,不得弄虚作假。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聘期考核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