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学院教师聘期管理与考核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2020-03-03 14:52:4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教师聘期管理与考

核办法(修订)

为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教师聘期考核办法,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公正地评价教师的工作业绩,强化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将教师的绩效考核机制与绩效收入水平相结合,提升学院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根据《江西理工大学教师聘期管理与考核办法(修订)》(理工发„2013‟51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一、指导原则

1、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2、注重工作实绩;

3、兼顾教学、科研、育人、管理协调发展。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岗位设臵、聘任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各级各类岗位受聘人员的聘任期管理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岗位设臵、聘任与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各党总支成立相应工作组,负责本单位各级各类岗位受聘人员的聘任期管理与考核的具体工作。

三、考核方式

学院对受聘人员的考核分年度考核和聘任期满考核两种

1

方式进行,以便综合认定和评价受聘教师在聘期内的本岗位职责的履行和业绩完成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聘任与考核相一致的原则:

(一)受聘为一级教授的教师,聘期内其业绩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由国家有关部门实施聘任期管理与考核;

(二)受聘为二级教授的教师,聘期内业绩达到江西省规定要求,同时需达到学校二级教授的考核要求,由学校和省有关部门共同实施聘任与考核;

(三)受聘为三至四级教授的教师,由学校负责考核;

(四)受聘为五至七级副教授的教师,聘期内业绩达到学校及学院的规定要求由学院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学校审批;

(五)受聘为讲师及以下岗位的教师,在学院岗位设臵、聘任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由各党总支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各单位的实际,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具体考核工作,考核结果经学院审定后报学校备案。

四、考核条件

(一)一级至四级教授岗位考核条件

按学校的规定执行(详见理工发„2013‟51号)相关内容)

(二)五至七级副教授考核条件

1.聘期内,在服从并完成学院及所在系部安排的各类工作任务前提下(下同),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聘期满考核确定为

2

优秀,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八档标准执行。

(1)聘期内取得以下称号之一:

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及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国家重点学科负责人(以上简称为A类称号);“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提名“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以上简称为B类称号); 国家自然科学优秀青年基金、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江西省“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江西省“井冈之星”青年科学家、江西省享受政府津贴人员、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江西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上简称为C类称号)。

(2)主持或参与以下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课题之一:国家科技部“973”计划、国家科技部“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项目或课题,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或课题(前2名);或主持或参与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前2名)。

(3)获国家级科研成果或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个人和单位均为前5名)。

2.聘期内,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聘期满考核确定为合格,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四档标准执行。

3

(1)聘期内取得以下称号之一:

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

(2)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并完成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1项。

(3)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均为前7名);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一、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省部级社科或教学成果奖1项(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

(4)在本学科期刊发表论文,被《科学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等检索工具检索4篇,或被《美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检索2篇,或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国高校文科学报文摘等摘录、转载2篇。

(5)年均完成312学时,所有课程教学效果评价均为良好以上,其中评价为优秀课程门次数的比率(优秀率)应达到70%及以上。

(6)获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2项(第1名)。 3.聘期内可根据承担教学工作折算计划学时的不同进行分类聘任管理与考核: (1)承担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分以下两类进行管理与考核:

4

①A类标准:年均完成312学时;须满足教学条件3条或科研条件1条。

②B类标准:年均完成256学时;须满足教学条件3条和科研条件1条;或满足科研条件2条。

A.聘期内教学条件:

① 所有理论课程教学效果评价均为良好,其中评价为优秀课程门次数的比率(优秀率)应达到30%及以上。

② 获得校级教学竞赛三等及以上奖1项及以上。 ③ 获得省部级教学类成果奖1项(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

④ 参与并按计划完成省部级以上质量工程、卓越计划项目1项(前2名)。

⑤ 主持并按计划完成校级质量工程项目1项及以上。 ⑥ 主持并按计划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教改课题1项。 ⑦ 出版教材1部(主编或副主编,与校级质量工程教材编写项目不重复计算)。

⑧ 获得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校级优秀指导教师1次及以上。

⑨ 指导硕士学位论文获校级或省部级优秀毕业论文1篇及以上。

⑩ 指导学生获批并完成省部级研究生或本科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1项及以上。

5

⑪ 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奖2次及以上:A类竞赛项目,获得省部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的学生科技竞赛的指导教师;其它竞赛,获省部级一等奖或全国一等奖的指导教师。

⑫ 授课班级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竞赛考试(指

四、六级英语;数学竞赛考试;班级考研等)取得优异成绩。

⑬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多媒体课件

一、

二、三等奖1项及以上(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三等奖第1名)。

⑭ 获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材1部(主编)。

⑮ 在高等教育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教改论文1篇(第1作者,)。

⑯ 在学校认定的其他刊物上发表教改论文2篇(第1作者,与⑮条不重复计算)。

⑰ 聘期内一直担任专业负责人,并被学校认定为专业优秀负责人。

⑱ 聘期内一直担任某核心课程的教学,并被学校认定为核心课程优秀负责人。

B.聘期内科研条件:

① 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1项(前4名)。 ②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国家部委、省科技厅、省社科规划办)重大(重点)项目、省教育厅科技落地计划1项(均为前3名)。

6

③ 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一般科研项目1项(前2名)。 ④ 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1项(有获奖证书)。 ⑤ 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项(一等奖有获奖证书、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

⑥ 在CSCD核心库、CSSCI来源刊、《江西理工大学权威期刊目录》认定期刊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

⑦ 在本学科期刊发表论文,被《科学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等检索工具检索2篇,或被《美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检索1篇,或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国高校文科学报文摘等摘录、转载1篇。

⑧ 获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前2名),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2项(第1名)。

⑨ 出版本学科的专(编、译)著1部(前3名)。 ⑩ 主持横向项目累计进校并提成科研经费:工科学科类达20万元及以上,经济、管理学科类达10万元及以上,其它学科类达5万元及以上。

⑪ 经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的科研成果1项,或国内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1项及以上(均为前3名)。

(三)考核条件相关解释 1.业绩条件说明

(1)进第五档及以上者,严格按以上业绩条件进行考核;

7

(2)同一业绩,在考核条款中不得重复计算。 (3)取得的业绩学校或学院署名说明:涉及到发表学术论文、授权专利和出版专著方面,均为第1名;涉及到项目鉴定方面,为前2名;涉及到科技成果方面,要求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前6名、省部级一等奖前3名、省部级二等奖前2名。

(4)获科研成果奖方面:国家级主要指科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省部级主要指科技成果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教学成果奖等。

(5)涉及到的学时均为教学工作折算学时数,按照《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教学工作计算方案(试行)》(理工应发[2013]19号)文件规定核算。

(6)教学、科研条件中所要求数量未注明“及以上”的业绩(特指主持或第1名的项目类条件,参与的除外),超过部分如达到相应标准的倍数,可按相应倍数计算业绩条件。

(7)涉及到江西省教育、艺术规划课题,视同于江西省社科规划课题。

(8)涉及到发表的期刊检索论文,以论文检索时间为准。 2.聘期内,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因多次积极参与实验室、平台、学科建设等并取得优异成绩;或超出学时数标准40学时及以上;或个人取得荣誉称号的使用说明

(1)经学校认定,取得以下业绩,可作为1条教学条件

8

(原则上只作为合格条件,不作为进档条件使用;但经学校认定,属国家级层次的突出业绩除外)。

A.学科平台及科研平台(含高水平学科与重点学科、示范性硕士点、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人文社科基地等)申报、建设与评估工作(国家级认定前5名、省部级认定前3名)。

B.学科团队及科研创新团队申报、建设与评估工作(国家级认定前3名、省部级认定前2名)。

C.学位点申报、建设与评估工作(博士单位与博士点认定前3名、一级学科硕士点与专业学位硕士点认定前2名)。

D.主编出版本学科手册、词典等工具书(二至四级教授第1名;五至七级副教授前3名)。

E.教学类项目(含教学成果奖、工程实践教育中心、质量工程项目、卓越计划项目、专业认证等)申报、建设与评估工作(国家级认定前3名、省部级认定前2名)。

(2)经考核,教师年均学时数分别达到A、B类学时标准且超出标准学时40学时及以上的,超出部分,可作为1条合格条件使用的教学条件。

(3)经学院认定,聘期内取得以下业绩或荣誉称号的可作为1条教学条件(原则上只作为合格条件使用,不作为进档条件使用)。

① 聘期内教师聘期满综合评价、班主任工作综合评价、

9

教研室主任工作综合评价结果良好及以上;

② 聘期内班主任所带班级考研率达10%以上。 ③ 聘期内所带班级就业率,经招生就业办公室审核认定后达90%以上;

④ 聘期内担任就业指导教师工作综合评价结果良好及以上;

⑤ 年平均承担不同门类课程5门以上或因专业优化、调整等因素为达到B档学时数而承担相近学科、相近专业新课程2门以上且教学效果评价应达合格以上。

⑥ 聘期内按程序经教务办备案,为本院或所在系部师生开设三次水平较高的学术讲座;

⑦ 作为负责人,组织新增专业申报、校外实习基地建设、重大实验室建设、重大教学改革等取得优异成绩;

⑧ 主持校企合作课程建设、主持技术开发、技术应用推广,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并取得实效;

⑨ 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教书育人等方面业绩突出,荣获一次及以上院级“三育人”先进个人、“金沙湾”教师教育奖等荣誉称号,校级以上优秀教师、青年科研标兵、青年教学标兵、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毕业(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最受学生欢迎的十佳教师、宝钢优秀教育奖、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条款①、②、③、④、⑤、⑥、⑦、⑧适用于讲师及助教。

10

(4)凡作为教学条件使用了的人员,原则上业绩均不得进档。

3.其它说明

(1)聘期内取得除上述各项外未列入的标志性业绩或荣誉称号,经学院上报学校认定,可作为1条教学或科研条件。

(2)聘期内达到退休年龄的教师,聘期考核条件不变。业绩有所欠缺的,经学校岗位设臵、聘任与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放宽考核要求。

(3)聘期内岗位等级发生变动的,聘期内业绩按新聘岗位进行聘期满管理与考核。

(4)学校批准成立的教学、学术团队经考核合格的,其成员按上述各类考核条件进行考核确定档次,若考核结果有所欠缺,可由团队负责人确定是否就近适当放宽考核条件;经考核达到优秀的团队,其成员原则上按上述各类考核条件进行考核确定档次,也可由团队负责人适当核定提高成员的考核档次(最高为七档,且比例控制在团队成员数的50%以内),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因学校需要成立的特殊团队,其团队成员的考核办法,经学校批准后可另行确定。

(5)聘期内经学校同意脱产进修培训(含国外研修)、访问学者的教学、科研人员,聘期满其考核业绩均满足上述规定的学时标准和所要求的教学、科研条件的,可按同类人员条

11

件考核进档;《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师资培训工作暂行规定》(理工应发[2009]39号)文件规定的其脱产进修、培训允许减免的教学任务只作为考核合格条件。

(四)八至十级讲师考核条件

1.聘任期内,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聘任期满考核合格。 获得校级及以上校级以上优秀教师、青年科研标兵、青年教学标兵、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最受学生欢迎的十佳教师、宝钢优秀教育奖、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江西理工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或者获得学院“金沙湾”教师教育奖,“三育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两次。

2.聘任期内,受聘人员没有达到以上规定的相应业绩,则根据承担本科教学工作量的不同进行分类聘任管理与考核

(1)年均完成全日制普教本科生教学计划学时达A类标准。同时须满足教学科研合格条件至少3条(含3条);或者满足进档条件2条。

(2)年均完成全日制普教本科生教学计划学时达B类标准。同时须满足教学科研合格条件至少4条(含4条);或者满足进档条件3条。

A.聘任期内教学及科研合格条件:

① 所有理论课程教学效果评价均为合格,其中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的课程门次数的比率应达到30%以上;

12

② 获得校级教学竞赛奖三等或优秀奖,或院级教学竞赛二或三等奖1次;

③ 获得省(部)级教学类成果奖三等或优秀奖(前3名),或校级教学成果奖二或三等奖(前2名);

④ 作为主要参与者(前5名)参与完成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1项;

⑤ 完成省级及以上教改课题1项(前3名); ⑥ 承担了省部级一般科研项目1项(前4名); ⑦ 出版教材1部及以上(本人编写3万字以上); ⑧ 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得省级(政府类)三等及以上奖项;

⑨ 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1篇为《江西理工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中所列的核心刊物上发表;

⑩ 参加省级及以上多媒体课件竞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

⑪ 主持完成市、厅级科研课题1项及以上; ⑫ 主持完成校级(或院级)教改课题1项及以上; ⑬ 主持横向项目累计进校并提成科研经费:工科学科类达10万元及以上,经济、管理学科类达4万元及以上,其它学科类达2万元及以上;

⑭ 主持完成校级自选课题1项及以上;

13

⑮ 参与完成校级质量工程1项(前3名),或参与完成院级质量工程项目1项(前2名)及以上,或学术团队项目1项(前3名)。

B.聘任期内教学及科研进档条件:

① 所有理论课程教学效果评价均为良好,其中评价为优秀的课程门次数的比率(优秀率)应达到30%以上;

② 获得校级教学竞赛奖一等或二等奖,或院级教学竞赛一等奖1次及以上;

③ 获得省(部)级教学类成果奖一等或二等奖(一等前3,二等前2名),或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1名);

④ 作为主要参与者(前2名)参与完成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1项及以上;

⑤ 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教改课题1项及以上;

⑥ 主持完成省部级一般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前2名); ⑦ 正式出版教材1部(主编或副主编)或专(编、译、册)著1部(前3名)及以上;

⑧ 指导本科生论文获得校级优秀毕业(学位)论文1篇及以上;

⑨ 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得省级(政府类)及以上奖项,省级一等(前2);国家级一等或二等奖(一等前3,二等前2);

⑩ 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中文核心

14

论文3篇,或权威期刊1篇;

⑪ 参加省级及以上多媒体课件竞赛并获二等奖(一等奖前2,二等奖第1);

⑫ 主持横向项目累计进校并提成科研经费:工科学科类达15万元及以上,经济、管理学科类达8万元及以上,其它学科类达4万元及以上。

⑬ 主持并按计划完成校级质量工程项目1项及以上或院级学术团队(不含博士团队)负责人。

⑭ 被《科学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等检索工具检索的本学科期刊学术论文1篇;或文科专业被《美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收录(含第二作者)或《新华文摘》摘录或人大复印资料转载的学术论文1篇。

3.八至十级讲师考核条件相关说明

(1)年均教学折算学时数在达到A类标准且超出标准40学时及以上的,超出40学时可视同为满足1条教学科研合格条件;

(2)合格条件的③、④、⑤、⑥、○

8、○

9、⑩等(未注明“及以上”的)条款中任意一条业绩超过标准2倍及以上者,考核时相当于增加1条合格条件,但仅限于各类项目的第一负责人;进档条件不按此方法计算。

(3)上述所有条件在教学与科研业绩中不得重复计算;教学条件中的教材和教改课题根据学院教务办相关文件认定;

15

(4)对于受聘在八至十级讲师岗位人员,聘任期内取得除上述各项外未列入的经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具有标志性突出成绩的工作,经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在聘任期满考核过程中,可视为满足进档条件一条;

(5)聘期内1至3年达到退休年龄的八至十级讲师,聘期考核仍按对应上述条件来进行,相应考核条件可适当就近放宽,具体由“岗位设臵、聘任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报学校批准;

(6)聘期内岗位等级发生变动的,以聘期业绩按新聘岗位对应上述条件进行聘期满考核。

(7)聘期内获得更高职称的科研条件,认定为进档条件。符合副教授教学条件的④、⑤、⑦、⑩可作为进档条件。

(五)十一至十二级助教考核条件

1.聘任期内,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聘任期满考核合格。 获得校级及以上校级以上优秀教师、青年科研标兵、青年教学标兵、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最受学生欢迎的十佳教师、宝钢优秀教育奖、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江西理工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或者获得学院“金沙湾”教师教育奖,“三育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聘任期内,受聘人员没有达到以上规定的相应业绩,则根据承担本科教学工作量的不同进行分类聘任管理与考

16

核。

(1)年均完成全日制普教本科生教学计划学时达A类标准。同时须满足教学科研合格条件至少3条(含3条);或者满足进档条件1条。

(2)年均完成全日制普教本科生教学计划学时达B类标准。同时须满足教学科研合格条件至少4条(含4条);或者满足进档条件2条。

A.聘任期内教学及科研合格条件:

① 所有理论课程教学效果评价均为合格,其中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的课程门次数的比率应达到30%以上;

② 获得校级教学竞赛奖三等或优秀奖,或院级教学竞赛二或三等或优秀奖1次;

③ 获得省(部)级教学类成果奖三等或优秀奖(前5名),或校级教学成果奖二或三等奖(前3名);

④ 作为主要参与者(前5名)参与完成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1项;

⑤ 完成省级及以上教改课题1项(前4名); ⑥ 承担了省部级一般科研项目1项(前4名); ⑦ 出版教材1部及以上(本人编写2万字以上); ⑧ 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得省级(政府类)优秀以上奖项;

⑨ 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17

其中1篇为《江西理工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中所列的核心刊物上发表;

⑩ 参加省级及以上多媒体课件竞赛并获优秀奖及以上奖项1项;

⑪ 主持完成市、厅级科研课题1项及以上; ⑫ 主持完成院级教改课题1项及以上;

⑬ 主持横向项目累计进校并提成科研经费:工科学科类达5万元及以上,经济、管理学科类达2万元及以上,其它学科类达1万元及以上。

⑭ 主持完成校级自选课题1项及以上;

⑮ 参与完成校级质量工程1项(前4名),或参与完成院级质量工程项目1项(前3名)及以上,或院学术团队项目1项(前4名);

B.聘任期内教学及科研进档条件: 参照讲师相关进档条件执行。

3.十一至十二级助教考核条件相关说明: 参照讲师考核条件相关说明。

(六) 受聘相应主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且在管理岗位人员的考核说明

(1)对聘任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且在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在管理岗位年度考核合格的前提下,完成教学折算计划学时64则视同完成了年均全日制普教本科生教学折算计划学时

18

数A类标准的教学工作量要求并达到对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合格标准。如需进档,教学科研条件严格参照执行同级主系列岗位人员标准及学院相关规定进行考核。本职工作岗位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则只能按管理岗考核和核发岗位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

(2)聘期内,管理岗业绩突出,年度考核综合评价为优秀者,聘期满专业技术岗考核有所欠缺的,经学院上报江西理工大学岗位设臵、聘任与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就近放宽考核要求。

(七)受聘相应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且在教学岗位人员的考核说明

对受聘为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并按主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取薪且在教学岗位上的人员,严格参照执行同级主系列岗位人员标准及学院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如果达不到主系列专业技术相应档次考核标准的,按照《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期管理与考核办法(试行)》文件进行管理与考核。

五、进、退档说明

聘任在教学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内须完成学院规定的理论教学学时标准、理论课程教学效果评价优良率、年度考核综合评价,方能按下述条件累计进、退档。

(1)聘期内发生教学差错2次及以上(1次教学事故计

219

次教学差错),取得的教学、科研条件均不进档。

(2)对理论教学计划学时达到A类或B类标准的,必须在满足考核规定的基本教学条件和理论课程教学效果评价均为合格的基础上,每增加一项考核规定的教学、科研业绩条件,岗位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相应增加1档。同时聘期综合考核评价为“合格”以上并符合进档业绩条件的,方能进档;聘期综合考核评价为“良好”并符合进二档及以上业绩条件的,方能进二档;聘期综合考核评价为“优秀”并符合进三档及以上业绩条件的,方能按实际业绩进档。符合进三档及以上业绩条件但三年聘期综合考核评价未达到“优秀”的,最高可进二档。

(3)对完成学时数达到上述A、B类学时标准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任教师,须先考核教学条件,再考核科研条件。如教学条件达到考核要求,超过的教学、科研条件可逐条进档;如教学条件达不到要求,考核科研条件,科研条件达到考核要求,超过的每条科研条件或每两条教学条件,可进一档;对申请八档者,须具备如下必要条件:三至四级教授须具备科研条件①和科研条件⑤或⑦;五至七级副教授须具备科研条件①或⑤和科研条件⑥或⑦;八至十级讲师达到七档及以上考核条件的,其进档业绩水平须类比于五至七级副教授所对应的业绩考核要求;十一至十二级助教达到七档及以上考核条件的,其进档业绩水平须类比于八至十级讲师所对应的业绩考核要求。

(3)聘任期内完成了规定的最低理论教学学时标准,而

20

教学、科研条件达不到基本考核条件的,每缺少一条教学或科研条件的,岗位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相应减少1档,依次类推。

(4)理论教学任务在B类标准以下174学时以上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按学校研究人员的考核条件考核维持合格档或退档。具有讲师及以下职称人员,按满足教学科研合格条件6条,或者满足进档条件4条维持合格档或退档。

(5)对理论教学学时和教学、科研条件均达不到规定的考核条件的,岗位业绩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律按一档取薪。

六、考核结果使用

1.聘期满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条件的,可续聘或进档续聘。连续在本岗位类别等级聘任达到二个聘期及以上且聘期内年度考核综合评价良好及以上者,可申请逐级聘任同类别更高一级的岗位等级(只能聘任至本岗位类别等级的最高级,且不含三级教授晋升二级教授)。

2.聘期满考核结果达不到合格条件的,在下一个聘期聘任时只能退档聘任或降级聘任(即高职低聘);连续二个聘期退档聘任,下一个聘期仅能降级聘任;降级聘任实行逐级降级聘任,连续三个聘期降级聘任的,将按待岗或解聘处理。

高职低聘期满,如聘期业绩达到高职岗位考核条件合格及以上,下一个聘期可申请聘任回原高职岗位。

3.新引进博士教师首聘时内聘副教授三年,内聘期间按副教授岗位管理与考核;聘期满考核符合副教授考核合格条件且

21

已取得了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可续聘副教授岗位;否则按讲师岗位聘任,且以内聘副教授的业绩确定相应绩效工资执行档次。

4.聘期业绩考核结果达到《江西理工大学低职高聘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且聘期内年度考核综合评价优秀者,可以在下一个聘期申请低职高聘。

申请低职高聘,原则上只能逐级晋级,不得跨级晋升,且仅能晋升到本岗位类别等级的最高级;对聘期业绩特别优秀且满足更高岗位类别等级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条件的,可申请聘任更高岗位类别等级。低职高聘期满按高聘的岗位进行管理与考核,考核合格可续聘,考核不合格则回原岗位等级管理与考核。

七、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八、此前学院的有关制度或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九、学院岗位设臵、聘任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方案进行解释,并可以根据方案实施情况,对相关内容作出修正和调整。

22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017教师聘期考核工作方案

教师管理考核办法

医院在职职工聘期考核办法

教师聘期工作总结

教师聘期工作总结

教师聘期总结

教师聘期总结

教师聘期工作总结

聘期管理工作总结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中期考核和聘期考核办法

学院教师聘期管理与考核办法(修订)
《学院教师聘期管理与考核办法(修订).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