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振煤„2012‟38号
关于开展“一通三防管理月”活动
的通知
各工区、科室:
“一通三防”是矿井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为强化通防管理,杜绝瓦斯、煤尘、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黔振煤„201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五月份在我矿开展“一通三防管理月”活动,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日期
2012年5月5日至2012年6月5日
二、活动目的
强化瓦斯治理、消除瓦斯超限、规范通防设施,坚决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三、组织领导
矿成立“一通三防管理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韩谷雨 副组长:赵 庆
成 员:钱远银、李春淋、孙士清、王强林、周劲松、陈洪发、杨友芳、孔凡松、熊根林、权计芳、唐伯灿
“一通三防管理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通防科)。 主 任:赵庆
副主任:熊根林、权计芳、唐伯灿
成员:高金斌、钱桂根、王德清、申 军、陈锡明、沈建明、
张 俊、姚宗前、刘增进、朱碗桥、李正才、邓元龙、蒲先武、马立进、郭高明、顾吉龙、薛文宏、申家本、史文霞、刘明成
矿领导小组负责“一通三防管理月”活动的整体工作布置、指导、督促、协调。
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安排、检查、实施、汇报、考核。各生产单位主管领导为本单位活动领导小组的第一负责人,对分管区域的通防工作具体负责。
四、活动要求
要使全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一通三防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的通知》、《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通防安全质量标准化,通过学习宣传,营造“通防安全无小事”的氛围。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强化矿井通风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
1、进一步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减小通风阻力,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合理分配矿井风量,避免串联通风或不合理通风。
2、做好防灭火预测预报工作,尤其是工作面采空区和回风斜井老火区。要从严、从细实施防灭火措施及设计,做好采空区、防火墙内火情的预测预报工作。
3、从源头上抓好煤尘治理工作,特别是采掘工作面的尘源治理。及时安装并使用好防尘水幕和喷头,定期冲洗巷道积尘,消灭防尘死角,加强个体防护,佩戴防尘口罩。
4、加强瓦斯抽采管理,提高瓦斯抽采浓度,确保封孔效果,杜绝管路漏气,保证瓦斯抽采效果达标。
5、抓好矿井的防突工作,严格执行两个“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地质构造带或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要加强防突预测预报。
6、完善瓦斯监测监控,确保“监控有效”。按照规定设置好各区域的瓦斯探头,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符合规定,及时校验监测监控仪器仪表,确保系统灵敏、准确、可靠。
7、认真抓好放炮及火工品的管理工作,对放炮员加强培训,加大放炮现场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五、防治瓦斯超限措施
1、加强掘进工作面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当前方有断层时,应及时分析工作面瓦斯、地质情况,在过断层期间采取控制循环进尺、施工瓦斯释放孔等措施,确保瓦斯不超限。
2、发现各头面瓦斯达0.7%时,通防科立即进行原因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超前预防,把瓦斯超限消除在萌芽状态。
3、1353回风联巷掘进期间,执行先释放后生产(一班释放,二班掘进)的防突、防超限措施。
4、做好巷道贯通管理,提前构筑设施,掌握好停局扇时机,确保不发生瓦斯超限。
5、排查各采掘工作面风量情况,根据瓦斯涌出量,核定、调整风量。
6、根据1370工作面瓦斯涌出情况,及时调整抽放参数。
7、调度室应加强瓦斯探头调校工作,确保探头灵敏可靠;杜绝因探头失灵造成瓦斯超限。
8、加强瓦斯排放管理,坚持限量排放,杜绝因排放瓦斯造成瓦斯超限。
六、“通风管理月”活动的具体工作安排
1、一通三防基础知识及防突、抽采知识的广播宣传、黑板报、标语张贴。责任单位:党政办、通防科。完成期限:5月5日至5月15日。责任人:蒲先武、熊根林。
2、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和瓦斯防治能力知识学习、培训。责任单位:安管科。完成期限: 5月31日。责任人:陈锡明。参培人员:采掘工区区长、副区长;安管、生技、劳资、企管、调度下井人员、通防科所有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矿领导。
3、进一步完善通风系统,对井下所有的通风设施进行维修整改。责任单位:通防科。完成期限: 5月20日。责任人:权计芳。
4、抓好1353区域顺层及1370工作面高位钻场瓦斯抽采工作,杜绝抽采管路漏气;完成期限: 5月12日。责任人:权计芳。
5、对井下所有的防尘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实行区域包保,消除防尘死角。责任单位:通防科、机电科、运输科、生产单位。
完成期限: 5月31日。责任人:以上单位主管领导。
6、做好12
32、1370工作面的防灭火工作,及时喷洒石灰水;同时对四联巷、1601等区域加强检测,必要时可取样进行分析化验。责任单位:通防科、采煤工区。完成期限: 6月5日。
责任人:权计芳、马立进、郭高明。
7、做好1370工作面封闭工作。完成期限:5月25日。责任单位:通防科。
8、做好1370工作面初放期间的瓦斯管理工作。责任单位:通防科。
9、做好1353联巷掘进期间瓦斯治理与防突工作。完成期限:6月5日。责任单位:通防科、掘一工区。
10、监测监控仪器仪表及时安装、校验,确保灵敏可靠,资料准确齐全。责任单位:调度室。完成期限: 5月12日。责任人:朱碗桥。
11、做好放炮员的培训管理工作,开展一次“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专项检查。责任单位:安管科、综合科。完成期限:5月15日前。责任人:唐伯灿、吴福如。
12、开展一通三防基础知识有奖问答,地点设在井口信息汇报站。责任单位:安管科、通防科。完成期限: 5月26日前。责任人:唐伯灿、权计芳。
13、排查、整改不规范通防设施。完成期限:5月31日。责任单位:通防科、质标办。责任人:权计芳、李正才。
14、做好矿井总回风道的调整准备工作。 1)、完成1353回风联巷、2#风井的施工。责任单位:掘
二、掘三工区。责任人:薛文宏、申家本。
2)、完成回风斜井、六联巷等风门砌筑。责任单位:通防科。责任人:权计芳。
3)、完成系统调整文件、措施报批。责任单位:党政办、通防科。责任人:蒲先武、权计芳。完成时间:5月20日。
七、奖励与考核
活动期间,发生瓦斯超限事故,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1、1353回风联巷遇构造未提前采取措施,缩小循环进度。考核相关部门100元。造成瓦斯超限考核300~500元。
2、风机不能自动切换。考核责任单位100~200元,造成瓦斯超限考核300~500元。
3、因巷道贯通准备工作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的考核责任单位300~500元。
4、私自拆除或调整通风设施。考核责任人300~500元。因此造成事故考核500~1000元。
5、风量配备不足,考核通风技术员200元。造成瓦斯超限考核通防副总、科长每人200元。
6、因排放瓦斯造成瓦斯超限的考核参加排放人员每人200元。
7、因探头失灵或调校不及时,造成瓦斯超限考核调度室100~200元。
8、通防设施不规范,每处考核20~30元。
9、通防设施无措施施工,考核通防科长、技术员每人100元。
10、风袋未按规定捆绑,每处考核瓦检员50~100元。因此造成风袋脱节考核瓦检员、瓦检班长每人100~200元;造成瓦斯超限考核分管科长、班长、瓦检员每人300~500元。
八、规划与总结
1、采煤、掘进、通风、安管、调度、机电、运输等单位要成立以单位主管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拿出本单位的活动规划于5月8日前报活动办公室。
2、活动结束后进行总结评比,对活动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实施奖励,单位奖励300—500元,根据贡献个人奖励100—300元。对在活动过程中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单位处罚500—1000元,个人处罚100—500元,单位连带月度考核0.5分
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于6月10日前报活动办公室。
黔西南州兴仁县振兴煤矿
二0一二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一通三防管理月 活动 通知
黔西南州兴仁县振兴煤矿党政办公室 2012年5月4日印发
(共打印32份;电子文档发送到OA)
贵州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黔府办发〔〕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