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及工作任务。按照“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实事求是、不枉不纵”的原则,结合厂工作实际,强化劳动纪律的管理,树立爱岗、敬业的工作态度,培养高度的责任感意识,现针对劳动纪律方面易出现的现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1、每位职工均须按所在的岗位既定的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
2、职工上班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外出办理私事,但经领导同意的特殊情况除外;
3、严禁职工上班期间脱岗、睡岗、串岗、干私活;
4、每一名中层领导除按规定的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外,还须做好本部门职工劳动纪律的管理工作,真正起到表率作用。
二、正式作业时间夜班为23:45~07:45,白班为07:45~15:45,中班为15:45~23:45长白班08:00~11:50,14:00~17:50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全体员工必须遵守。
三、职工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按班组规定进行考核。
1、凡在规定的工作时间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者,每发生一次对当事人罚款50元;
2、凡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对当事人罚款 100元。
3、若当日迟到、早退时间超过半个小时以上或月累计达3次及以上,按旷工论处。
四、工作时间严禁从事与生产、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如看小说杂志、玩手机或电脑游戏、听音乐、电话长时间聊天、上网聊天、编织毛衣、打闹、嬉戏、追逐、喧哗等,一经查处,将不低于50元的处罚。
五、工作时间内消极怠工,睡觉或精神萎靡不振者,给予警告,并按班组规定进行考核。
六、上班时间内,严禁在岗位上进行打牌或以打牌为形式的赌博活动。一经查处,将不低于500元的处罚。
七、上班时间内不允许带小孩或其他人员到岗位上班,如发现劝其回家,当日按事假论处。
八、严禁酒醉上岗,如发现劝其回家,当日按事假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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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中白班上班时间如无特殊情况,可轮换到食堂吃饭,不得擅自回家吃饭,吃饭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十、职工请各种类型假,需提前跟主管领导(班长)请假,并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如有特殊情况需电话请假,主管领导同意后,事后补假条,否则按旷工处理。
请假审批程序:
班组请假审批程序
1、班组人员请假时间3天以内(含3天),由班长批准后方可休假;
2、请假时间4天至7天,由班长签署意见后,车间领导审批后方可休假;
3、超出7天由班长、车间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厂行政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科室管理人员请假审批程序。
1、请假时间3天以内(含3天),由科室领导批准后方可请假;
2、请假时间4天以上,由科室领导签署意见,厂行政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3、科室领导请假一律需有厂行政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中层管理人员请假,需提前1个工作日申请,由分管领导签批意见,厂长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休假。
非特殊情况请事假,一律严格控制。请假应事前履行书面《请假条》申请并逐级按规定程序办理签字,凡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或未事前完清请假手续的。一经查出,对当事人所休事假按旷工处理,并追究所在部门经办人责任。
因病或遇紧急事务需请假但无法提前申请时,需在当日24小时内以电话形式向其直接领导申请,该部门领导同意后,由其代为逐级报批。
请假以4小时为单位,请假条上注明请假时间,具体到上午或下午,不足4小时的以4小时计算。
经批准请病、事假,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员工请假天数。请假期间不计算工资。
凡各种会议、培训,参加人员若确有客观原因不能及时参会的,必须提前半小时与主持单位第一责任人请假,否则一律给予处罚100元/次。
十一、严禁职工上班期间睡岗;职工应坚守岗位,不得同时离岗,不允许串岗、溜岗、脱岗。
脱岗的定义: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所在的岗位,即可视为脱岗;
睡岗的定义:是指在值班期间,特别是值夜班时,按照规定应当保持清醒状态,但值班员却处于睡眠或者瞌睡状态的违规行为。
串岗的定义:是指在正常考勤时间,无故离开本人工作岗位到其他人工作岗位
上,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如聊天、打闹,从而影响别人工作状态与整体工作效率的行为。
十二、不允许打架斗殴、谩骂吵架、拉帮结派、挑拨离间、破坏团结、无理取闹、拨弄是非,如出现一次,给予200元/人处罚,然后视情节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十三、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12天以上者、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个人利益者、故意违章作业弄虚作假造成损失者、盗窃或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者、故意对外泄漏公司技术、工艺或经营等信息和秘密者、恶意行凶威胁报复酗酒闹事者、犯法被司法机关处理者等,一经查实,一律上交公司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十四、综合管理科负责全厂考勤的检查及收集工作。各部门责任人分管本部门的考勤事务。以各车间管理、各科室、各班组为考勤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考勤事务。考勤表应公开挂示,以便接受检查和职工监督。
当月职工的考勤统计汇总周期为上月总天数,次月3日之前必须将《考勤统计表》上报厂综合管理科,上报考勤应真实、有效。对每延迟上交《考勤统计表》的考勤员罚款20元/天,以此类推。如遇节假日应提前上报。
以上各条,未尽事宜,待日后工作中逐步完善,本办法如与公司有关劳动纪律管理条例有冲突的,按公司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