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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县司法局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2 09:11:0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沾益县司法局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的意见》(沾发„2010‟21号文件)及其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以解决群众“热点”、“难点”纠纷、创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举措、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和推进依法治理进程为重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和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创造积极有利的环境,努力为建设文明、和谐沾益服务。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创新调解举措,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水平

1、进一步建全和完善调解组织网络。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加大对调解组织的建设和指导力度,配齐配强专兼职调解员队伍,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员,使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布城乡每一个角落;积极推行首席调解员制,使那些具有一定调解知识和丰富调解经验的人民调解员有施展才华的平台;加大企业、行业调解组织的建设,力争做到用工100人以上企业均建立调解组织;抓好规范化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巩固,积极探索专业调委会建设路子,力争有所突破。

2、进一步培养专业化调解队伍。一是把好调解员选聘关。各级调解组织,特别是村级调解组织要结合村委会换届选举,把那些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政策法律知识水平和实际调解工作能力与经验的人员选聘、充实到调解队伍,要注重选聘那些有经验、有知识、有威望、群众威信高的老干部、老党员、退休教师等选聘到调解队伍中来。二是加强培训与学习,提高整体素质。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学习调解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章以及调解业务知识,提高调解队伍整体素质。县局定期组织调解主任培训,乡(镇)、村(居、社区)调解员则由乡镇利用每月综治调解例会进行培训。三是组织调解员参加学历知识教育,选派调解员外出学习培训,购买调解书籍和订阅调解杂志,为调解员加强学习提供条件,不断增强调解人员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

3、坚持和完善“以案定补”制度,调动调解员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要在现有以案定补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人民调解领域,扩大以案定补范围,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使矛盾纠纷能够得到及时有效调处。

4、进一步加强协作,整合调解资源。与各级各部门加强协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或部门的矛盾纠纷,要组织联合调解委员会或调解小组,在乡镇派出所与司法所成立联合调解室,共同担负矛盾纠纷化解任务。协调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困难和问题;整合现有调解资源,使调解资源发挥更大的效益和功能。

5、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调解工作会议、学习、汇报、纠纷预警、日常排查与定期排查、调处化解、回访等制度与机制,将有关制度制作上墙,便于操作执行和接受群众监督。

6、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调解组织设立和调委会人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进一步加强调解室规范化建设,按照调解室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继续加强乡镇和村级调解室规范化建设;三是加强调解档案规范化建设,按照“六表一册”的要求,加强和完善调解档案规范化建设,“六表一册”填写和制作符合规范化要求。

7、进一步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争取县级财政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培训经费、以案定补和以奖代补经费等足额拨付给县司法局,由司法局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保障人民调解工作正常运作和健康发展。

责任领导:分管副局长。责任科室:基层科。

(二)创新矫正和安置措施,提高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质量

1、加强沟通、协作与配合,做好矫正对象的衔接、入矫教育、心理矫正等各项工作。在工作中,强化工作责任考核机制的建立和健全,对工作不力,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人和事,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2、探索社区矫正对象监狱化管理模式。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居住情况和人数,以村(社区)或片为单位,将社区矫正对象划分为若干个小组,每一小组指定负责人或确定为小组长,由其管理小组内的所有人员,负责与司法所联系和沟通,弥补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

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开展告别违法犯罪宣誓活动仪式,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等等,让矫正对象从心理上拒绝不良生活方式和违法犯罪行为。

发放《社区矫正须知》和社区矫正工作联系卡。

3、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积极争取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支持,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和卫星定位系统,建立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化管理平台,将社区矫正对象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节省人力资源,弥补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

4、加强社区矫正文化建设。社区矫正工作各个环节和工作流程,都要体现与人为本、人文关怀、和谐社会文化建设的要求,努力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使矫正对象接受矫正改造,不产生心理抵触情绪。

5、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化建设。矫正工作制度健全,制作上墙;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和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符合规范化建设要求。

6、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提高安置帮教工作质量和水平。一是搞好衔接,防止脱管、漏管。与监狱建立安置帮教对象衔接机制,情况通报机制,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防止刑释解教人员出监(所)后脱管、漏管现象发生。二是强化安置对象教育管理,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系统,掌握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四是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搞好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使生活困难、“三无”人员出监走入社会后,有人管、有人帮,让他们感受到自己政治上与其他公民一样对待,生活上一样关心,工作上一样帮助。五是强化日常监管。对脱管、漏管或下落不明人员,要进行查找,知道其在什么地方、在干什么、在想什么,当前或今后一个时期的思想变化情况等。

7、强化保障机制。争取政府财力支持,加大对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经费投入,保证所拨付的经费能够满足工作开展的需要。

责任领导:分管副局长。责任科室:基层科(安置帮教科)。

(三)创新服务理念,拓展法律服务领域

转变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的理念,改进服务方式,把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当作首要任务,为社会和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1、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严格法律服务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每年按照要求对法律服务人员进行注册登记,并在有关媒体和场所进行公告。对未取得法律服务资格和未经注册的法律服务人员,禁止从事有偿法律服务。

2、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法律服务人员,一是增强自身素质,提高服务本领;二是遵守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三是为当事人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避免当事人因服务质量问题而投诉。

3、加强软环境建设。转变服务态度和服务理念,把当事人满意不满意当作检验法律服务质量的唯一标准。将法律服务收费标准向社会和当事人公布,禁止乱收费,杜绝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多收费少服务等现象发生。把有关的规章制度制作上墙,加强法律服务软环境建设。

4、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一是改变当事人上门找服务的普遍状况,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二是发挥法律服务专业队伍优势,把法律服务触角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为政府机关和行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三是在村级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帮助村级组织在完成社会管理职能时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四是推行法律援助便民卡,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做好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力争做到应援尽援。

责任领导:分管副局长。责任科室:公律科,法律援助中心、基层科。

(四)创新法制宣传形式,积极开展法治县创建 注重法制宣传教育的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使公民在行使权利的同时,懂得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大力开展宪法、基本法律常识和与公民学习、生活、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教育。

1、认真调研,抓好“六五”普法规划和创建法治县实施方案的制定,并抓好宣传发动,强势启动,为沾益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营造良好法制氛围。

2、继续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始终把领导干部、执法人员、青少年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法制宣传教育落到实处。搞好和完善现有的法制宣传教育的中、长期规划,安排必要的法律法规教育内容,利用学习、培训、考试等形式检验法制宣传效果。

3、创新农村法制教育形式,提高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农村群众居住分散,难以集中。要根据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现状,积极开展调研活动,结合农村实际,探索农村普法教育的有效方法和措施,增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4、积极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推动依法治县进程,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运行,逐步使各行各业的管理工作走上法治轨道,全县依法治县水平逐步提高

责任领导:分管副局长。责任科室:宣教科(县委普法办)。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0

年10月—11月)

1、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局成立由局长王新明任组长,敖云、李雪梅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处、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层科,落实工作人员,制定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实施依据。

2、召开动员会议。10月下旬,召开全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动员会议,部署推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3、组织培训。11月上旬,组织各科室(处、所、中心)开展有关社会管理创新业务培训。

4、制作有关上墙的内容,印制有关各类工作表簿册。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2月—2012年6月)

1、各科室(处、所、中心)根据局总体方案,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意见,并报办公室备案。

2、各科室(处、所、中心)按照总体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3、开展信息交流工作。各科室(处、所、中心)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撰写工作信息和经验材料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7月-12月)。全面总结验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迎接检查验收,查找工作中不足和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推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推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领导、协调、督办、检查等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科室(处、所、中心)是推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实施主体,分管领导是推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第一负责人,各科室(处、所、中心)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三)广泛宣传发动。推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是司法行政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科室(处、所、中心)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广泛宣传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意义和基本要求,使其深入人心,人人参与、理解和支持。

(四)切实保障经费。对推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所需的办公、印制表格、培训等经费,从局办公经费支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三项重点工作”之一,是着力解决影响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重大举措。各科室(处、所、中心)要深刻认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二)注重方法,讲求实效。在方法上,要在调查的基础上,形成切实可行的措施;在推进方式上,要立足实际,稳扎稳打,务求成效;一步一个脚印,切忌好高骛远。积极推行灵活机动的“弹性工作制”,切不可顾此失彼。工作中,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理解和支持,争取部门协作与配合。

(三)提高效率,确保质量。司法行政机关人少事多,特别是司法所更是如此。这就要求我们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同时,还要注重工作质量,以推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为动力,推动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四)建立机制,规范运作。建立完善“统一领导、各负其责”的推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工作档案要做到规范,所用的表格要按照统一的格式印制。

(五)严格标准,考核奖惩。2012年12月,县局将组织对各科室(处、所、中心)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完成好,成效明显的人员给予必要奖励;对工作不负责、工作不力的,视情予以责任追究。

沾益县司法局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纪实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方案

东胜区司法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方案

司法局关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实施方案

某村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方案

司法局立足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方案

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方案

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方案

沾益县司法局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方案
《沾益县司法局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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