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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20-03-02 09:26:2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四川省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省局食品处:

根据卫生部等9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和省局的统一部署,我市质监系统认真履职尽责,迅速行动、周密安排、狠抓落实,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机结合起来,有效遏制食品生产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现将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 领导重视,行动迅速。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迅速研究,及时召开全市质监系统开展整治工作的专题动员会,传达和学习国家、省、市关于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就组织领导、宣传动员、阶段分工和信息报送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强调,要求全市质监系统进一步提高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整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立即成立了以欧海林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泸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实际印发了《四川省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各县区质监局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整治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突出重点,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工作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同时将整治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各县区质监局均成立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日常工作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了针对性的实施方案,保障了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广泛动员,加强培训。

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涉及很强的政策性、专业性和技术性,为了提高管理者、生产者的意识,我局采取了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和培训。一是组织全市质监系统食品监管人员和执法人员学习《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邀请专家讲授食品添加剂相关知识,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二是组织召开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宣传专项整治的目的、要求和意义,学习《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食品添加剂管理相关规定以及讲解食品质量安全知识,提高其主体责任意识,引导其正确、准确把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三是向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发放调查表,要求企业对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进行严格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并建章立制;四是通过向企业印发宣传单或网站发布的形式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进行了公布,同时及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积极发动消费者检举揭发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

(三)狠抓督导,确保工作到位。

为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由分管领导带队,对县区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随机抽查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相关企业。通过督查和调研,一是强化了各县区局食品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确保专项整治的责任层层落实;二是为县区局解答了一些工作上的疑问,对整治工作进一步开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三是收集了县区局工作中一些好的做法和存在的不足,扬长避短,继续改进和完善监管措施;四是发现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难点问题,及时向上级反馈或请示,将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向深入。

(四)突出重点,全力以赴。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围绕整治方案确定的工作重点和目标,结合泸州实际确定了整治的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将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是市局投入专项资金30余万元,用于添置检验设备、购买分析药品为开展抽样检验提供技术支撑和加大巡查力度,同时对全市两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查是否存在超出许可范围从事生产,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产品用途、销售区域等情况,并抽查了部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重点企业;二是各县区局对各自辖区内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检查,认真清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深入到库房、车间等场所,重点检查其生产过程中有无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登记备案,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种类、来源以及食品添加剂的制度建设、购买、领用记录等情况,对使用食品添加剂未备案的,责令限期备案,并将使用备案情况录入企业质量档案;三是将食品添加剂使用量和种类较多以及易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企业列为整治重点,特别是对使用复合添加剂种类较多和对涉及使用食品添加剂又不如实申报的,实施重点检查;四是根据确定的重点单位、重点食品类别以及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线索,有针对性的开展产品抽样检验工作,严查重处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五是加大巡查、回访力度,不断巩固提高,防止反弹。

二、开展专项整治所取得的成效

据统计,全市质监系统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700余人次,执法车辆500余台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6000余份,检查食品生产企业610家次,整治食品生产企业比较集中的重点乡镇12个,整治使用食品添加剂品种较多的重点单位34家,整治重点产品18种,责令限期整改企业97家,查处相关违法案件28起,涉案货值金额34.8万元,针对白酒、调味品、糕点等涉及食品添加剂的重点食品抽检633批次,合格613批次,合格率为96.8%,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备案工作卓有成效。目前我市有共食品生产获证企业557家,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食品生产小作坊332家,通过清理摸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获证企业324家,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小作坊83家,分别使用了70余种食品添加剂或食品加工助剂,40余种香料。专项整治前普遍存在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加工助剂未备案或备案不完全的情况,实际备案率不足50%,通过采取宣传动员、企业自查自纠、清理整顿等相关措施,现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率达到100%。

(二)食品生产单位责任意识得到了普遍提高,自律机制得到了有效强化。整治前,我市部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企业对食品添加剂的相关规定和相关知识了解不多,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通过整治,一是使食品生产业主清楚了使用食品添加剂要进行登记备案,允许添加才能添加,而且是限量添加,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要在食品标签上如实标注等相关规定;二是彻底改变了以往凭经验添加的做法,在添加时均使用相应精度的计量器具准确称量,严格按标准规定比例添加;三是均建立了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使用登记制度,确定专人管理食品添加剂,采用台帐记录方式对购进、储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三)解决了部分由食品添加剂引发的根源性问题。在整治过程中,部分企业不了解食品添加剂的带入原则,在选用原料时没有提出特定要求,致使含有添加剂的原料进入生产环节,从而导致最终产品中检出不应有的食品添加剂成份;发现这一情况后,我局请来专业人士与企业一起认真分析,查明了根本原因,解决了长期困扰企业的难题,排除了食品安全隐患。

(四)弄清了工作中遇到的疑问。通过查阅资料、咨询专家和请示上级等方式,解决了一些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例如:我市部分白酒生产企业在生产液态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的过程中添加乙酸乙酯、己酸乙酯等食品用香料作为食品添加剂,对于是否允许添加长期以来存有疑义,通过向上级请示,明确了凡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的食品用香料均可添加,没有列入的不得添加。

(五)锻炼了队伍,完善了制度。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紧迫,专业性强,为全市质监系统加强队伍建设提供了很好的实践平台,一是通过专项整治,食品监管人员加强了对食品添加剂相关业务的学习,综合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市局根据专项整治中的相关情况,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管理制度》、《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食品生产企业违法记录制度》、《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三是完成了将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情况记入企业质量档案进行动态管理这一举措,为进一步开展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打下了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食品生产企业特别是小作坊负责人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仍有欠缺,对违法添加问题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认识仍然不够,自律管理不到位,对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如实备案,在标签中不明示已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从而造成食品安全隐患。

(二)食品生产中普遍存在使用复合添加剂的情况,复合添加剂虽然按照规定标注了构成成分,但是没有明示所含各种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含量,企业在使用时无法准确利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判断用量,可能存在超量使用添加剂的隐患,有待上级部门出台相关规定进行规范。

(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迫,量大面广,技术性强,而基层监管人员和交通工具相对不足,给开展工作带来许多不便。

(四)基层的检验检测能力滞后,不能满足监管工作的需要,大量检验仪器设备有待升级换代,基层检验机构却无钱投入;针对食品添加剂的检验费用高,经费相对不足,制约了抽检工作的开展。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食品监管经费投入,解决人员、交通工具不足和检验设备落后问题,为专项整治工作和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切实有力的支持、保障。

(二)强化宣传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一是加强对食品监管人员的培训,提高食品监管能力;二是加强食品生产者的培训,提高其主体责任意识;三是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使其进一步认识和了解食品添加剂,充分关心、监督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

(三)健全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食品行业诚信意识和自律机制的建设工作。

经过四个月的专项整治,泸州市食品生产企业的责任意识得到了普遍提高,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得到了有效规范,但仍有不少需要提高和改进的地方。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为新的开始,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变专项整治为常态监管,不断增添措施,抓好生产源头,确保食品安全。

二OO九年四月十五日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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