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规范经营协议
甲方:
乙方:
为规范卷烟价格管理和卷烟经营行为,依法维护广大卷烟消费者利益,确保卷烟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按照稍紧平衡原则为乙方提供定点卷烟牌号货源,确保定点卷烟价格稳定,防止出现大起大落现象。
二、甲方严格遵守行业各项规定,真情热情为乙方提供卷烟经营服务,合理建议和推行卷烟零售指导价,维护终端价格稳定。
三、乙方须认真执行卷烟零售指导价格,遵守明码标价、明码实价,不低价销售或提价销售卷烟,自觉规范卷烟经营行为。
四、乙方须按照卷烟价格规定,所售的各类卷烟(含高档卷烟)均不得超过1000元/200支。如发现存在明码标价或实际零售价格超过1000元/200支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停止向该零售户供应有关牌号规格的卷烟。
五、乙方须做好卷烟陈列展示工作,努力提升经营水平,树立良好的卷烟经营形象。
本协议共二份,由甲方委托各县(市)烟草分公司与乙方签订,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2012年 3月 24日
《1500份卷烟规范经营协议[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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