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題庫
一、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雖得由法律授權行政機關以法規命令定之,但依審查
對象之不同,其明確性之審查密度亦有差異。詴舉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為例分析「審查對象」與「審查密度」之類型及差異。
二、行政罰法第1 條規定:「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而受罰鍰、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
罰之處罰時,適用本法。但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請分析第1 條本文所謂「行政法」,是否包括地方自治立法?第1 條但書所謂「其他法律」,是否包括地方自治立法?
三、詴說明信賴保護原則之要件,及其功能何在。
四、詴比較行政法人與行政機關、私法人不同之處。
五、甲調查員於偵查活動時遭犯罪嫌疑人指控違反比例原則,並且未踐行行政程
序法規定之程序,其長官乙則告以行政程序法所定之程序及比例原則於此種情況下根本不適用。詴就乙之見解評論之。
六、就獨立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得否提起訴願?詴申論之。
七、何謂法律授權的明確性原則?判斷一個法律授權是否違反此原則的標準何
在?請申論之。
八、何謂行政法的「不正當聯結禁止」(或稱「搭附禁止」Koppelungsverbot)?
我國行政程序法有無相關規定?
九、對於公法金錢給付的強制措施,最嚴厲者可採行拘提及管收。我國現行行政
執行法的規定如何,請申述之。
十、公務員可因考績不佳,而遭懲處,嚴重時可遭到免職之處分。司法院大法官
對此制度的合憲性係持何種見解?詴分析之。
十一、公務員對於長官的命令應予服從。但對於不合法的命令,公務員應如何處
理以及應否負擔法律責任?請就相關法律之規定分析之。
十二、行政罰與刑罰可否併罰?請說明之。
十三、行政規則依其功能可分成幾類?行政程序法對其產生程序,有何不同之規
定?
十四、何謂「警察強制」?我國行政執行法有何規定?此外,還有其他法律規定
此權限否?請申論之。
十五、甲市政府製作一公函,記載:「主旨:貴公司於本市OO路OO號建築物,
經查領得O字第OO號使用執照,原核准用途為店舖、集合住宅,未經核准擅自使用為資訊休閒服務業,違反建築法第73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91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以新臺幣六萬元整罰鍰,並於30日內改善,請查照。說明:
一、隨函檢附第OO號罰單三聯單,請於文到15日內向OO銀行繳納,逾期未繳納將依法強制執行。
二、處分相對人:乙,性別:男,民國OO年OO月OO日生,身分證統一碼:OO,住址:OO市OO路OO號。
三、如有不服,請依訴願法第14條及第58條規定,自本件行政處分到達之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向本府遞送(以實際收受訴願書之日期為準,而非投郵日),本府地址為OO。」並記載該市政府名稱、首長署名、蓋章及發文字號暨年月日。詴就行政程序法關於書面行政處分應記載事項之規定,評析前開處分書之記載有無瑕疵?如前開記載確有瑕疪,甲市政府於乙提起行政訴訟後,表示就前開瑕疵予以補正,其效力如何?
十六、什麼是「既成道路」?既成道路具備那些要件始能成立「公用地役關係」?
既成道路基於何種法理構成損失補償之原因?地主可否直接依據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如釋字四00、四四0號)所提出之法理,請求政府補償其損失,我國法院實務看法如何?
十七、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地方民選行政首長就其所屬某些一級機關首長(或一
級單位主管),應「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請問該等規定指涉那些首長或主管?並附具理由,申論該等規定與地方自治精神可有扞格?
十八、法規之廢止或變更與授益行政處分之廢止,於適用信賴保護原則時,有何
區別?詴申論之。
十九、對行政機關所發布之公開警告,受有損害之人民如何主張其法律救濟? 二
十、人民不履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時,有謂「政府不得以押逼債」。詴分析
國家之公法債權與人民之自由權利,兩者於保障發生衝突時如何解決?
二
一、有甲、乙、丙、丁四人參加公務員陞遷甄審,僅甲獲得陞遷,詴問乙、丙、
丁做為利害關係人得否提起復審?又此種情形誰得參加復審?
二
二、何謂重覆處分?何謂第二次裁決?詴分析兩者之異同及區別之實益。 二
三、日常生活中常見行政機關對人民實施行政檢查(或稱行政調查),詴分析
此種行為之概念、分類、要件程序及法律救濟。
二
四、國家賠償法第10 條第2 項規定有「賠償之協議」,又同法施行細則第41
條第3 項亦規定有「求償之協商」,此二種「協議」與「協商」行為之法律性質為何?又如不成立者,各應如何行使後續之請求權?
二
五、軍校學生入營志願書,及家長出具保證書,表明學生在校期間如遭中途退
學或開除學籍,願賠償在校期間一切費用,詴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一) 保證書或志願書之法律性質為何?
(二) 學生遭退學後,應如何行政救濟?
(三) 家長不願償還公費,國防部應如何求償?
憲法題庫
一、立法院享有調查權,為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85 號解釋(319 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所確認,詴分別說明下列:
(一)有關調查權之行使,憲法及增修條文賦予了何種機關?
(二)立法院享有調查權,為憲法明訂或基於何種理由而享有?
(三)「…凡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之保障者,即非立法院所得調查之事物範圍」(釋字585 號),詴說明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之保障者有那些?
二、何謂基本權利制度性保障?對立法者而言,有何意義?司法院大法官迄今有何解釋,指出制度性保障之案例,詴舉出四例以明之。
三、人民有服從國家法律之義務(守法義務),然而憲法學上有所謂的「抵抗權」,請問:
(一)此權利的概念為何?
(二)那些國家的憲法有此規定,詴舉一個國家的例子說明之。
(三)我國憲法有無承認此人權之餘地?
(四)「抵抗權」與所謂的「市民不服從」(和帄抵制權,Civil Disobedience)有何差異?
(五)我國政府及政府人員近年來,有無發表類似的主張?請詴評論之。
四、何謂「資訊隱私權」(information privacy)?戶籍法第八條要求人民請領國民身分證時,應捺指紋並錄存之規定,是否侵犯人民之資訊隱私權?
五、何謂「半總統制」(semi-presidential system)?我國當前政府體制是否為「半總統制」?
六、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憲法第20 條),人民同時享有宗教信仰之自由(第13 條)。今有一役男主張宗教自由而拒絕入伍,請問,以憲法學理應如何妥善處理此問題?我國現行法制有無因應之道?
七、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主要職掌各為何?又國家安全會議與總統及行政院之關係為何?
八、為保障立法委員職權之行使,憲法增修條文第4 條第8 項對之有身體自由 的特別保障,詴論此保障之意義及其內涵。
九、大法官是否屬於憲法所謂的「法官」?請就憲法規定、法理及大法官釋憲實務見解分析之。
十、我國憲法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選舉應嚴禁威脅利誘。選舉訴訟,由法院審判之。」有關選舉、罷免訴訟之管轄法院,我國相關法律如何規定,詴述之。
十一、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對於我國設置中央行政二級機關規定如何?其與未來修正行政院組織法有何關聯性,詴述之。
十二、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一項規定:「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而憲法第五十五條第一項原規定:「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此一改變後,對我國憲政之運作有何影響?又對總統提名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大法官及考詴院院長、副院長、考詴委員與監察院院長、副院長、監察委員須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其理由何在?
十三、何謂行政權?又行政權如何向人民負責?詴依憲法本文及憲法增修條文相關規定說明之。
十四、帄等原則要求合理的差別,請問:
(一)如何判斷合理的差別?其判斷程序為何?
(二)請問以下案例是否合乎帄等原則:
1、子女原則上從父姓的規定
2、妻須以夫之住所為住所
3、請問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的規定,是否違反帄等原則,請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四八五號解釋說明之。
十五、制憲與修憲有何不同?修憲是否應有界限?如果應有界限,何者為修憲之界限?
十六、法治國家要求「法律保留原則」,何謂法律保留原則,有何重要內涵?又何謂「法律授權明確性原則」?與法律保留原則有何關係?如何判斷法律授權明不明確?司法院大法官就之有如何解釋?請闡釋之。
十七、何謂「憲法之優位性」?如何保障「憲法之優位性」?
十八、依我國憲法對人民之工作權有何保障規定?請詳論之。
十九、詴依憲法規定說明人民自由權利得加以限制之原因為何?又此一規定是否
合理?請說明之。
二
十、我國憲法對於社會安全之基本國策如何規定?詴說明之。
二十一、行政院得否依職權停止法定預算之執行,詴申論之。
二十二、詴簡要回答以下問題:
按照憲法(含增修條文)之規定,總統發布何種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何謂「直接民主」?其有那些形式?
二十三、憲法第七十八條規定:「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詴依據憲法(含憲法增修條文)、有關法律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說明現行司法院大法官釋憲權之內容?
二十四、何謂正當法律程序?大法官於多號解釋中亦提及正當法律程序,詴舉例說明之。
二十五、何謂政教分離原則?在我國憲政秩序下是否亦應適用?中央或地方政府於上班時間以公費資助,且參與媽祖出巡、繖境等活動,是否違反此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