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审核课件练习四
****供电局供应商管理办法
1 适用范围
1.1为加强****供电局采购管理和供应商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电力物资采购质量,防止未按合同执行延迟交货,控制供应商带来的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部门、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Q/CSG217013-2011)第15条
3 术语和定义
3.1供应商:是指依法成立,具有法人或生产经营资格和良好信誉,并经招标公司及我局各级采购部门审查认定,具备向我局各级采购单位提供规定范围内的电力物资,工程或采购服务(以下简称采购服务)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包括境内外供应商。
3.2供应商后评估:指对参与我局范围内招标、竞争性谈判活动,为我局提供规定范围内的电力物资、工程或采购服务的供应商,采用可量化的评估指标与评估方法,实行招标活动后的评价,包括供应商的生产能力、履约能力、服务能力等,逐步形成供应商闭环管理,更好地为生产和运行服务。
4职责
4.1物流中心主任的职责
4.1.1负责归口管理并牵头组织对供应商评价等工作。
4.1.2负责按照《****供电局物资管理制度》组织进行议价、询价、比价及其相关工作并确定供应商。
4.1.3负责组织进行供应商的评价,形成评价结果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奖励与处罚意见上报相关部门及局分管领导。
4.1.4负责依据局相关处罚意见对供应商进行相应的处罚并上报局企管部和监审部。
4.2招标管理办公室主管的职责:
4.2.1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供电局招标管理实施细则》组织进行招投标、竞争性谈判及其相关工作并确定供应商。
4.2.2负责供应商后评价相关记录的保存工作。
4.3各项目项目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4.3.1配合物流中心完成供应商后评价管理的相关工作。
4.3.2负责对其职责范围内供应商及其产品在建设、运行阶段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情况进行评价。
4.3.3负责对供应商的其他相关项目进行评价。
4.3.4负责提供对供应商评价的相关书面材料。
4.3监察审计部主任的职责
4.3.1 负责组织对供应商评价过程实施监督。
4.3.2 负责组织对供应商的违规行为及其处罚决定进行备案。
4.4局财务部主任的职责
负责组织依据合同约定对供应商收取违约金。
4.5局企管部主任
负责组织定期公布对相关供应商的处罚情况。
4.4供应商的职责
4.4.1参与我局规定范围内的竞争性谈判、议价、比价、询价及投标活动;
4.4.2可向我局相关部门反映其他供应商在我局提供采购服务活动中的欺诈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
4.4.3严格履行合同的相关约定;
4.4.4严格执行****供电局及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4.5在运输、安装、施工等过程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要求并对其负责,对设备及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负责;
4.4.5配备相关的技术人员、工作人员;
4.4.7接受我局各级采购部门的监督、管理;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供应商的选择
我局应当选择企业信誉好、合同履约好、售后服务好、产品质量好、技术先进、产品全寿命周期内可用率高、运行维护成本低以及在世界和全国范围内有着良好业绩的供应商。
5.1.1 对达到招标条件的项目,严格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及相关管理标准选择和确定供应商。
5.1.2 对未达到招标条件的项目,严格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选择和确定供应商。
5.2供应商后评价内容与方法
5.2.1评价内容
5.2.1.1设备类
a) 供应商的合同履约能力和实际情况;
b) 供应商产品生产质量和技术性能评价;
c) 供应商提供产品的现场验收质量和抽检质量;
d) 供应商产品交货期的及时性和数量的准确性;
e) 供应商提供产品的价格水平;
f) 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水平及服务响应时间;
g) 备品备件配置的合理性;
h) 供货或服务期间的安健环表现
5.2.2.2施工及服务类
a) 供应商的合同履约能力和实际情况;
b) 工程质量保障能力
c) 施工进度控制
d) 工程进度及工期满足情况
e) 人身、电网、设备风险控制能力
f) 施工方案及“三措”的编制
g) 工程竣工验收质量
h) 工程或服务期间的安健环表现
5.2.2评价方法
5.2.2.1根据供应商的生产状况、经营状况、装备水平、技术能力、履约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对供应商做出优、良、差三种评价。
5.2.2.2供应商满足以下条件的,评定为优
设备类:
a) 供应商的合同履约能力和实际情况较好;
b) 供应商产品生产质量较好,技术性能优于我局技术规范或相关要求;
c) 供应商提供产品的现场验收质量和抽检质量较好;
d) 供应商产品能提前交货,及时性较高,数量准确;
e) 供应商提供产品的价格水平合理;
f) 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水平较高,服务响应时间较快;
g) 备品备件配置较好;
h) 供货或服务期间的安健环表现较好。
施工及服务类:
a) 供应商的合同履约能力和实际情况较好;
b) 工程质量保障能力较强;
c) 施工进度控制较好;
d) 能提前满足工期要求;
e) 人身、电网、设备风险控制能力较强;
f) 施工方案及“三措”的编制较为合理;
g) 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合格
h) 工程或服务期间的安健环表现较好。
5.2.2.3供应商满足以下条件的,评定为良
设备类:
a) 供应商的合同履约能力和实际情况一般;
b) 供应商产品生产质量较好,技术性能能满足我局技术规范或相关要求;
c) 供应商提供产品的现场验收质量和抽检质量能满足我局要求;
d) 供应商产品能按时交货,数量准确;
e) 供应商提供产品的价格水平合理;
f) 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水平一般,服务响应时间合理;
g) 备品备件配置较为合理;
h) 供货或服务期间的安健环表现较好。
施工及服务类:
a) 供应商的合同履约能力和实际情况一般;
b) 工程质量保障能力一般;
c) 施工进度控制合理;
d) 能按工期要求完工;
e) 人身、电网、设备风险控制能力较强;
f) 施工方案及“三措”的编制较为合理;
g) 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合格
h) 工程或服务期间的安健环表现较好。
5.2.2.4供应商满足以下条件的,评定为差
设备类:
a) 供应商的合同履约能力和实际情况较差;
b) 供应商产品生产质量一般,技术性能能满足我局技术规范或相关要求;
c) 供应商提供产品的现场验收质量和抽检质量有瑕疵;
d) 供应商产品有延时交货的情况,数量不准确;
e) 供应商提供产品的价格水平合理;
f) 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水平一般,服务响应时间合理;
g) 备品备件配置较差;
h) 供货或服务期间的安健环表现一般。
施工及服务类:
a) 供应商的合同履约能力和实际情况较差;
b) 工程质量保障能力较差;
c) 施工进度控制不合理;
d) 有延误工期的情况;
e) 人身、电网、设备风险控制能力较弱;
f) 施工方案及“三措”的编制一般;
g) 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有瑕疵
h) 工程或服务期间的安健环表现一般。
5.3供应商后评价周期及流程
5.3.1相关项目供应商确定后,由物流中心组织项目管理部门、单位对该项目供应商进行评价,供应商的后评价工作将由参与并了解该项目的相关人员完成,如项目负责人、设备使用人等。
5.3.2物流中心根据评价结果,提出相关奖励及处罚意见,上报局领导批准执行。
5.3.3招标管理办公室收集、整理相关评价记录,并对相关记录进行保存及归档管理。
5.4奖励措施
若供应商连续三次被评为优等,则由局物流中心上报省物流管理中心对其进行备案,并可在物资采购及招投标过程中给予业绩加分。
5.5处罚措施
若供应商连续两次被评价为差等或有下列行为,由各项目管理部门、单位提出书面材料,经物流中心核实,报局领导批准,采取如下处罚措施:
5.5.1对于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录入诚信档案进行备案公布。
a) 与采购部门或者社会中介机构违规串通的;
b) 向采购主管部门、采购单位、主管专责等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c) 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d) 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参与我局的竞争性谈判、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5.2对于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可视情况停止与其交易5-12个月不等并录入诚信档案进行备案,同时报监察审计部备案。停止交易期满后,我局可根据相关供应商的整改情况予以恢复交易。
a) 因供应商拒不履行合同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的;
b)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定采购合同或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造成我局损失的;
c) 企业的运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违反产品技术实施细则或施工技术要求的; d) 出现严重质量、服务或信誉问题提出警告后,没有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力的; e) 与采购部门或者社会中介机构违规串通的;
f) 向采购主管部门、采购单位、主管专责等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g) 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h) 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5.5.3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我局重大损失的可无限期停止与其交易。
6 附录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