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2 19:45:0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外聘教师

管理办法

各部门、学部:

为充分、有效、合理地利用社会教学资源,进一步优化我院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学院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建立一支高质量的、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规范外聘教师管理制度,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现予以下发。

一、聘任外聘教师的原则

1、学院按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安排时,开课教师数量不足,且课程所在学部(教研室)每学期人均工作量不低于 学时。

2、学院师生比高于 : 的,应聘任外聘教师。

3、全校聘任外聘教师数的总量控制在专任教师数的25%以内,学院生师比高于20:1的,外聘教师数可超过专任教师数的25%,具体指标由学院、人事处共同核定。

4、个别专业缺乏某一课程的专任教师,应聘任该课程的外聘教师。

5、课程师资力量薄弱,急需提高教学水平。

6、其他特殊情况。

二、外聘教师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3、学位与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

2)具有学士学位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具有所承担课程的专业教育背景和专业水平。

5、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业务基础扎实,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来学校讲课能够起到示范作用。

6、熟悉高等教育的教学规律,能遵守我校相关的规章制度。具有教学经验者优先聘用。

7、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聘用教师程序

1、各学部每学期期末根据教学安排的需求统筹制定下一学期本学部外聘教师计划。

2、各学部负责将拟聘教师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非高校教师可不做必备要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具有代表性的获奖证书、教研科研论文等资料的复印件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开课学部存档。

3、各学部负责将审核合格的拟聘教师名单报学院,由人事处、教务处及相关部门组织考察、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4、外聘教师一经录用,学院与外聘教师签订聘任协议书,明确聘期、任务和待遇等事宜,报人事处备案。由学校统一发聘书和教学任务书。

四、外聘教师的管理

1、外聘教师应纳入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2、外聘教师的主管单位为课程所属学部,负责落实其教学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平时要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并做好津贴核算、教学工作考核等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3、外聘教师应严格遵守我院有关规定,履行相应职责,严格遵照学院教学工作规范开展教学工作,保证所授课程教学质量。

4、外聘教师应认真备课,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时数的要求编写适合教学对象的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表(一式二份),学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开学二周内交所在学部存档。

5、外聘教师应严格按进度进行教学,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不得随意更改课程教学计划和授课时数,不得任意调换教室,不得随意请他人代课。不得随意调、停课,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停)课,应报教务处审批。经批准的调(停)课必须事先通知学生。

6、外聘教师应遵守教学纪律,上课应关闭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按时上、下课。讲课时教师不可伏在讲台上,不能坐着讲课(多媒体教室、语音室授课时除外)。

7、严禁以各种方式泄露试题内容,对泄露试题内容的教师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8、成绩考核工作中的命题、监考、评卷、成绩登记等环节,遵照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9、教务处要加强对外聘教师的教学检查与评估。各学部按学院教学管理制度对外聘教师教学质量进行监控、检查和考核。对教学效果不好或不能按学校教学要求完成教学工作的外聘教师要及时更换。

五、外聘教师的考核

1、各学部要建立外聘教师业务档案,逐步建立一支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较为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外聘教师须接受学院教学检查与评估,评价指标与在编人员相同,评估结果与课酬挂钩。

2、外聘教师的考核由教务处、督导团、各学部负责组织,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对本学院不合格的教师不再聘任,并将名单通知人力资源部,从教师库中除名。

3、聘期期满,聘约自动解除。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

六、外聘教师待遇

外聘教师的课时酬金由学校统一支付。每学期课程结束后,各学部根据教学计划课时数,按中级职称 元/课时、副高职称 元/课时、正高职称60元/课时填写《外聘教师酬金统计表》,报教务处审核,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人事处签发。

七、其他

1、各学部要严格按教务部、人力资源部审核、有关院领导批准备案的外聘教师资格安排外聘教师工作。如需临时增加或更换外聘教师,必须按规定程序补办资格审查手续。

2、本办法由人事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教务处 人事处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人文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草案)

外聘教师引进管理办法

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某某大学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